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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70602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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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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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7.9546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4258656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80413502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达109.6立方米/公顷。根据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263.0公顷,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力争实现零伤亡。”根据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由省、州(市)、县按每亩0.1元标准分三级进行配套,市级财政到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经费97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7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9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100%,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人员伤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当日扑灭率未达到目标原因:2020年发生两起火灾均因雷击原因引发,且着火点均为海拔在2300米以上人迹罕至、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高黎贡山附近。一是道路不便。自接到火警以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前往指挥扑救,但由于没有可通达火场的道路,扑火人员携带装备徒步攀爬4-5小时左右到达火场;二是物资保障困难。因高黎贡山林下腐殖层较厚,火场由地表火转变为地下火,直接扑打困难,需要耗费大量人力清理,加之山高坡陡,后勤保障困难,所需水源无法及时送达。鉴于以上原因,对我市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造成较大困难,遵循“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为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未能实现当日扑灭,导致未达到既定目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雷电天气活动范围,加强预警监测,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加强专业队培训,针对性开展扑火机具操作、紧急避险等专业培训,进一步强化体能训练,做到专业技术精,灭火能力强;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汇报争取项目扶持,不断加大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分为90分,评定为优。其中: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详见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自然气候原因。近年来,保山市气温逐年升高,春夏季降雨量明显减少,大风天气比例增大。由于阳光照射强度大,林内可燃物干燥,为森林火灾发生提供了自然条件。4-5月份雷暴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在高海拔地区因雷击树干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任务和面临的形势越来越艰巨严峻。二是重点人群管控难。随着林区旅游开发和公休假日天数增多,进入林区游玩、野炊等人员大量增加,加之,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部分老年人,在清明节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习惯难以改变,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千方百计携带香烛、纸钱进入林区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三是故意纵火有所抬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的不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个人既得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少数人容易走入极端,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故意纵火烧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四是火源管控矛盾突出。我市大多数地区群众依山而居,林农交错,群众春耕生产用火、林区群众生活用火与森林防火期禁火形成矛盾,特别是部分群众在天降小雨或者阴天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天气条件良好,自己可以掌控,在未经审批、无监管的情况下私自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五是资金保障力度不足。由于各级财政困难,森林防火投入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艰巨的森林防火任务还有差距,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技含量低,特别是防火隔离带设置密度较低、防火通道网络化建设差、预警监测和通讯保障手段落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组织扑救困难,极易蔓延成灾。六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物资储备能力与扑大火、防大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级专业扑火力量培训不足,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欠缺,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明显较弱,极易因早期火情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2.建议:一是将防火基础项目纳入规划。《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中明确规定“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根据地方财政状况自行实施”,由于没有国家项目支撑,各级财政保障困难,造成林区森林防火通道网格化建设密度低,不利于扑救队伍和装备及时到达火场有效处置。建议:将森林防火通道纳入市级规划,按照项目管理,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建设费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增加草原防火经费。机构改革之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原有森林防火职责上增加草原防火的职责,但是目前仅有森林防火经费,草原防火方面无任何经费支撑,防控难度大。三是督促乡镇加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在预防,而宣传教育、设卡守点、巡护检查都需要经费支持;其次,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专业力量,乡镇一线的专业队员因资金紧缺缺少必要的培训、缺少必要的防护装备,在处置火情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7.9546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4258656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80413502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达109.6立方米/公顷。根据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263.0公顷,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力争实现零伤亡。”省级下达保山市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3笔,共计111.18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54万元;《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4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18万元,合计111.1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已支出45.1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92%。1.数量指标。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时效指标。资金支出进度40.58%。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2020年全市因森林火灾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人员伤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进度40.58%。原因为:项目按计划实施,将在2021年全部实施完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雷电天气活动范围,加强预警监测,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加强专业队培训,针对性开展扑火机具操作、紧急避险等专业培训,进一步强化体能训练,做到专业技术精,灭火能力强;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汇报争取项目扶持,不断加大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分为94分,结果为优,其中: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4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详见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自然气候原因。近年来,保山市气温逐年升高,春夏季降雨量明显减少,大风天气比例增大。由于阳光照射强度大,林内可燃物干燥,为森林火灾发生提供了自然条件。4-5月份雷暴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在高海拔地区因雷击树干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任务和面临的形势越来越艰巨严峻。二是重点人群管控难。随着林区旅游开发和公休假日天数增多,进入林区游玩、野炊等人员大量增加,加之,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部分老年人,在清明节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习惯难以改变,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千方百计携带香烛、纸钱进入林区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三是故意纵火有所抬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的不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个人既得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少数人容易走入极端,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故意纵火烧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四是火源管控矛盾突出。我市大多数地区群众依山而居,林农交错,群众春耕生产用火、林区群众生活用火与森林防火期禁火形成矛盾,特别是部分群众在天降小雨或者阴天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天气条件良好,自己可以掌控,在未经审批、无监管的情况下私自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五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物资储备能力与扑大火、防大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级专业扑火力量培训不足,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欠缺,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明显较弱,极易因早期火情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建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在预防,而宣传教育、设卡守点、巡护检查都需要经费支持;其次,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专业力量,乡镇一线的专业队员因资金紧缺缺少必要的培训、缺少必要的防护装备,在处置火情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9号),将我市纳入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8月13日,局党组会议对该项目进行研究并同意建设。10月26日,保山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研究并同意建设。12月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方案,同意报送省林草局评审。12月10日,省林草局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并通过。2021年4月27日完成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中标。目前合同已签订,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裁员管护)的通知》(云财资环〔2020〕46号)文件,批复保山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42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未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已完成80%。一是县(市、区)林草局和方案编制单位采取现场踏勘、无人机升空模拟和电脑比对分析,确定了新建137个视频监控点位,确保森林可视监控范围最大化;二是《云南省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顺利通过省级审批;三是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目前已进入利旧铁塔改造、新建铁塔林地征占用报批等工作,预计8月底将完成建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已完成100%。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100%,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已完成100%。通过长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2020年8月1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9号),将我市纳入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位,因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该项目属于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需市、县财政部门投入建设资金,需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二是该项目涉及到查勘选址,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精准度,市林草局要求方案编制单位必须对拟建设点位进行无人机观测和电脑模拟可视范围,涉及工作量大。三是为确保方案顺利通过省级评审,市林草局组织各县(市、区)林草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2次,确保方案选址合理,费用可控,操作性强。四是在省级专家评审后针对存在问题的修改与完善。五是招标阶段需要一定的时间。鉴于上述原因,导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协助做好施工勘察设计工作。协助承建单位对前端监控建设位置、监控重点范围、点位建设方式、详细建设要求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形成具体的施工方案。二是做好基础保障设施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新建点位使用林地审批服务工作,帮助承建单位协调管护站、瞭望台及民房等基础设施共用相关事项。三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紧盯项目进度,做到每日了解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全面把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督促承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四是组织做好系统运行调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协助、配合承建单位全面做好系统调试工作。五是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承建方建设完成后,由市县两级组织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在8月底前投入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得分96分,绩效自评为优。其中: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6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详见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腾冲市资金缺口较大。腾冲市地处边境,辖区内有中缅边境、高黎贡山、北海湿地等重点防火区域,且边境一线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建设成本较高,腾冲市财政为省级直管,市级财政不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导致资金筹措较为困难。二是疫情影响施工进度受阻。腾冲市、龙陵县毗邻缅甸,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特别是边境一线因疫情影响、雨季来临可能会导致项目进展受阻,从而影响全市项目实施进度。

2.建议:市林草局和市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确保资金筹措到位,项目顺利进行。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省、市级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险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险理赔

2020年度我市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982起,其中:人伤案件589起(死亡案件2起),物损案件1393起,赔付金额286.87万元,受益农户1982户,代查勘费55.92万元。致人伤、亡案件赔付金额162.12万元,主要肇事动物为蛇类;物损案件1393起、赔付金额124.75万元,主要为牲畜、农作物、经济作物及其他损失。物损案件肇事动物主要为猕猴、野猪等。到2021年1月上旬全面完成2020年度案件的审核和理赔工作,目前已经在抓紧和农户核对并提交新的赔款账户,其它所有案件涉及的农户均已经收到理赔款项。

(二)公众号宣传

于2019年9月委托保山市古道荣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发“保山野保”微信公众号,在全市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工作开展情况和防灾减灾等知识。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资金总金额390.73万元;资金组成:1.上年结转资金147.73万元,2.当年财政拨款2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和“保山野保”微信公众号宣传任务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支出286.87万元,完成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转嫁了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其中: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详见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2、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3、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三)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及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预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及时控制疫病,不造成大规模疫病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林草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我市地处全球两条候鸟迁徙通道的实际,特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确保安全”的防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坚持快速反应、积极除治、控灾减灾,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坚持重点时期“日报告”和非重点时期“周报告”,全面提升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项目资金总金额5万元;资金组成: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支出5万元,完成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在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病监测工作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全面提升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其中: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详见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等。

2.野生动物救护监测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三)建议

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监测机构的预警哨卡作用;二是向上建议争取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收容救护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收容救护和管理能力,全面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临时救护站基础设施,提高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管理能力,规范野外放归程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项目资金总金额20万元;资金组成: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21年6月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完成设备采购和部分设施建设,资金执行率28.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珍稀濒危动物收容救助保护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完成项目经费支出5.74万元,完成总指标的28.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收容救助珍稀濒危动物50头(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季节气候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改进措施:1.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地、精准地、科学地编制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及时高效;2.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评估评审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正按方案计划时间有序开展当中,预计2021年全部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0分,自评等级为:优。其中: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30分;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详见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救护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 等。

2.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三)建议

下一步,我们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救护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机构的作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救护项目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三个定位,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保山市林业草原局通过招投标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实施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0%提高到66%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规划编制费95万元。市林草局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明确了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完成及成果提交时限、规划编制金额及支付方式。

2、项目管理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林草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外业调查结束后编制组先形成原则方案,市林草局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按照“规划引领,优化设计”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地类、造林树种、苗木规格、造林技术措施、灌溉设施等内容,共编制了三个生态修复措施比选方案,30多个造林典型设计。经比选优化,最终确定规划建设方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送审稿),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定稿。

3、项目实施情况: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先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共16人次,历时20多天开展外业调查工作,现地落实规划近期(前三年)建设任务和砂石场治理范围,远期建设任务主要依据《隆阳区2018年林地变更成果》进行确定。保山市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建设总规模197600亩,建设内容:墓地植绿遮挡工程1000亩;砂石场生态修复工程2200亩;廊道绿化美化工程6200亩;人工造林688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19400亩。规划总投资205835.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6440.35万元,占总投资的66.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593.45万元,占总投资的28.9%;预备费9801.69万元,占总投资的4.8%。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编制经费95万元,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50万元,到位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预算执行5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林草局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及时支付规划编制单位50万元,没有截留项目资金,更没有挪作他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遵循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的原则,以生物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综合治理。针对不同的区位、土地利用现状,针对不同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规划编制单位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交规划文本,经审查规划内容、编制深度、资金测算均达到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规划实施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绿量显著增加,面山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群落健康稳定,面山森林覆盖率将增加2个百分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编制达到预期,服务对象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实施完毕。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总分95分。规划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对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环境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查找生态建设短板,确定了以中心城市面山增绿增质添彩为重点,通过实施墓地植绿遮挡,砂石场植被恢复,绿色廊道工程,荒山荒地、陡坡耕地人工造林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恢复治理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0%提高到66%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为今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实施提供指引。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规划成果提交至负责林业生态修复的市、区林草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升碳汇能力,2021年3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0号),拟选取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基础脆弱、国土绿化任务重、具有典型代表的相对集中连片地区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我市依托《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成果,在规定的时限编制完成的了《保山高黎贡山周边生态脆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省级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因基础工作扎实,数据充分,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好评。2021年隆阳区争取到国家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布局在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范围内实施。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1、领导重视是关键。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特别是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地进行调研,安排部署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亲自听取面山生态修复规划汇报,并协调相关事宜,促使了面山生态修复规划工作的顺利推进。

2、家底清楚是规划编制的基础。只有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准确掌握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就是遵循这一原则,才科学合理提出了墓地植绿遮挡工程、砂石场植被恢复工程、绿色廊道工程,人工造林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生态修复5大工程。

3、广泛征求意见是规划可操作性的保障。通过原则方案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市林草局、隆阳区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城市面山辖区重点乡镇(街道)林业站站长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使各项技术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符合保山实际,树种选择农户能够接受,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二)存在问题

规划时限跨度长,投资大,加之为公益性生态建设项目,社会资本引入困难,只能依靠争取国家、省林业项目逐步推进。

(三)建议

请求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500万元资金,开展面山生态修复治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20年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耕地保护政策,明确指出:“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平原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人工造林68800亩,按地类分:荒山荒地11400亩,坡耕地57400亩。经核实中心城市面山坡耕地大多数为基本农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耕地保护政策,市林草局已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请编制单位重新调整规划,将坡耕地造林从规划中调出,适当增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规模。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林业生态恢复保护,改善生存环境质量,建设生态保山。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项目总金额32.50万元,其中:2019年结转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保财资环〔2020〕1号)12.50万元。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保财资环〔2020〕28号)20.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2.5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2.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3.15万元,预算执行率71.2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71.2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职工收入水平增幅6%。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险参保率96%。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35分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分值40分,自评分35分。

2.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经济效益指标职工收入水平增幅6%。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险参保率96%。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推动天然林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提高林木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促使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森林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升森林质量。

项目总金额34.38万元,其中:2019年结转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保财农〔2020〕21号)4.38万元。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保财资环〔2020〕27号)30.00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对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4.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38万元。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4.05万元,预算执行率69.95%。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56.68万亩,管护面积达到100%。

时效指标: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资金支出率不低于85%。

成本指标: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不低于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不低于1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 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35分。

1.数量指标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管护面积达到100%。分值5分,自评分5分。

2.时效指标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分值5分,自评分5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分值5分,自评分5分;资金支出率69.95%,未达到85%,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3.成本指标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0元/亩,分值5分,自评分5分;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6元/亩,分值5分,自评分5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生态效益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林办发〔2020〕9号)等部署和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上述工作自2018年起已被国家、省林草局作为每年的常态化工作,其技术要求严、工作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市级的工作内容包括召集县(市、区)相关领导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成果审查阶段、成果汇总,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指导、督促、检查等。为确保我市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有序推进,保山市林草局在编制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单列了森林核查(国家层面为“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省林草局将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公益林变化监测、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等六项工作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中森林督查工作是通过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卫星影像疑似问题图斑验证核实,全面排查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滥砍盗伐林木等突出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组织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已逐步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支撑,按要求必须进行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工作的重点在于对资源的动态监测,监测结果(即“年度出数”)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等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市、县(市、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7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10万,并于2020年1月13日到账,实际决算数为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国家林草局下发全市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893个,涉及面积1127.1478公顷,清理核查图斑(含区划细斑)3041个,涉及面积1129.7876公顷,核查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全市核查发现违法图斑536个,涉及案件478起,不予立案134起,已查处案件280起(其中:行政案件275起;刑事案件5起),尚未查处案件64起,案件查处率86.61%。截至目前,已收回林地面积10.9708公顷,恢复植被面积24.0814公顷,执纪问责1人。通过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整改,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生态效益指标: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森林资源监测结果显示,截止2020年底,全市森林面积133.1409万公顷,较上年净增3.010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9.83%,较上年净增1.58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1.24亿立方米,较上年净增275.8万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109.6m3/hm2,较上年净增长0.9m3/hm2。上述森林资源监测各项指标均呈平稳增长态势,充分反映出全市森林生态更加优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市级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积极性,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森林生态更加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相关指标符合要求,2020年全市不含腾冲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3205亿元。群众对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10万元,执行金额为10万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详见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乡镇、单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足,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上还有差距,森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出现随意占用林地的情况;少数企业对林业法律法规敬畏意识不强,无视林业法律法规,违法违规使用、毁坏林地和采伐林木;有的林农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毁林开垦种植经济作物。三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林草部门的人员编制大幅度调减,森林资源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加之森林公安局转隶后,不再开展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林草部门又没有行政执法机构,致使森林督查发现的大量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压力较大。四是乡镇林业站改为林业(或者农林)服务中心,更多从事乡镇中心工作,本职工作人员不足。五是基层护林员工资相对过于偏低,队伍老龄化严重,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巡山护林最多只能关注森林火灾,对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现不了或者听之任之。六是由于财政困难,多数县级未能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到位,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屡屡发生、屡禁不绝,致使我市森林督查等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上述存在的困难,主要是人员和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从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的工作内容看,2018年为森林督查一项;2019年为森林核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三项;2020年增加至六项;今年再增加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种茶毁林专项整治以及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三项共计九项。工作内容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大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和带动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绿色食品牌”经费分配使用的通知》(〔2020〕-81)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177号)精神,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共安排我单位“绿色食品牌”招商工作经费等共计22万元。因2019年度资金下达较晚,资金结余2.76万元。为此,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落实“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24.7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与“ 绿色食品牌”产业有关的项目包装;种植养殖业、种业及科技推广、绿色食品仓储物流、智慧农业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资金下达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云南省2020年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方案》等,及时制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24.7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10.00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2.76万元,市投资促进局拨入其他资金1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草局“绿色食品牌”工作经费实际支出3.66万元,结余21.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2020年保山市林草局共组织28户企业参加国内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暨招商引资活动5场(次),圆满完成预定目标任务。即:“2020年云南高原特色森林生态产品选品及产销对接会昆明专场”、“2020云南森林生态产品助力脱贫攻坚上海专场推介会”、“第一届西南坚果博览会”、“杭州.深圳云南省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通过产销对接活动,一是充分展示了我市林草业发展成就,提高林产品对外知誉度。二是促进了产销对接,有效解决产品滞销等问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5.00万元,现场签订订单8笔,价值70.00万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年供货价值70多万。配合云南农垦集团、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坚果产业专家组、山东省水发农业集团考察调研我市核桃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此外,湖北武汉疫情爆发期间,重点推荐6家企业核桃产品纳入省政府采购名录,成功采购核桃仁4吨,价值13.60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

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预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只是预算执行偏低,主要源于三方面原因:一是上年度资金下达较晚,无法按原计划支出;二是因疫情原因,5场省外展出计划,临时调整为省外2场、省内3场;三是展会现场的展台搭建费用原计划由州(市)承担一部分,但综合考虑到州(市)财政实际困难,最后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承担,州(市)级不分担。下步,保山市林草局根据资金结余情况以及工作实际,重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同时,严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

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林草局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草原管护经费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草原资源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市草原总面积926.32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609.52万亩。纳入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面积609.52万亩,其中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全市草地资源分布范围广,草原监督和管理工作任务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2020年度草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好草原资源,按照工作需要,共安排市林草局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项目经费10.00万元。结合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由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规财科共同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2号)文件,共下达市林草局机关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共10.00万元(其中草原监管补助经费5.00万元,草原管护补助经费5.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共下达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10.00万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9.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5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0年中央财政林草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当年支出率达到95.50%,达到了当年资金支出率大于80%的指标值要求,有效保障了年度草原监督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草原管护质量大幅提升。该项指标完成率为95.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

产出指标总分40分,项目资金当年执行(支出)率达到95.5%。自评38.2分。

效益指标总分40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40分。

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和建议: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才培训行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75号)、 《保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2020年资金年初预算数为7.34万元,用于开展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保障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由局人事科牵头,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具体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区域的农业产业特点,采取集中课题培训+实地操作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主要为核桃、油桃、花椒科学种植技术。培训对象是普通林农。

2020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活动7期,培训人数600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人才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179号)文件,下达给我局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经费7.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人才经费执行5.96万元,执行率为81.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完成7期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培训林农600人。从2020年10月份开始至12月,分别到4个县(市、区)共组织开展7期培训林农600人。实际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老师讲解通俗易懂、参训群众中途不离场,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为2020年年内完成任务,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培训费用不超预算。2020年,在培训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提高林产品产量和质量。2020年派出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开展培训工作,使林农学到科学栽培管理方法,林产品质量得到提升,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是否受群众欢迎,社会反映好。培训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林农保护森林意识是否增强。通过培训,林农意识到只要使用科学栽培方法,林作物是可以提高收益的,从而增强了保护森林的意识,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增加林农科学种植知识。2020年,连续开展了7期培训活动,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授人员的实际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开展了7期,受众群众600人,但是经费未使用完。主要原因是因部分林农因疫情影响市场低迷,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参加人数减少。下一步,增加培训期数进行解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7.34万元,执行金额为5.96万元,执行率为81.2%。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详见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林草专家服务团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专家服务台及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市核桃、澳洲坚果等主要林产业市场行情低迷,产品价格较低,对林农积极性影响较大,所以,参加科学种植技术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

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有关林产业扶持政策,刺激林农种植林草品的积极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林草局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19〕50号),截止2020年末,市人社局同意我局使用公益性岗位5个,以缓解我局工作安排的供需矛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局机关5个公益性岗位使用正常,期间有2个岗位因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有2位人员离岗。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要求,新招聘人员需对外发布公告15天,报名后还要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所以公益性岗位从发布公告起到人员到位基本上要1个月左右时间。期间,还有公示期到了没人来报名和报名人员均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情况的发生。

我局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均按照市人社局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招聘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吸毒尿检“凡进必验”的要求,对拟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检和吸毒尿检,合格之后,才能进入我单位公益性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才正式签订合同。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我局公益性岗位2020年初预算数为7.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我局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5.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8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招聘岗位数量能否达到预期目标。2020年底,我局公益性岗位5个,指标实际在岗人员5人,实际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不增加额外费用。2020年底,在招聘、使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劳动与酬劳是否匹配。2020年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履职,甚至有时还要加班完成工作,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公益性岗位对全局工作的贡献。局机关人员少、工作量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有效的缓解了人力资源紧缺的压力,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反映是否良好。2020年,我局为收到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不良反映,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推动工作。2020年,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对全局工作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的原因是由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比例政策调整,导致工资执行滞后。下一步将及时跟进政策执行,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7.10万元,执行金额为5.88万元,执行率为82.82%。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见绩效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使用、管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过低,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待遇和劳动付出不匹配。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市人大政协“两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全市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保山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林草新贡献,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3月13日上午在永昌会堂召开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其中主会场约60人参会。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召开前制定了会议方案,认真准备会议讲话材料,会场布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和会议规模,做好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会议筹备做到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实现了召开会议的预期和目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经费0.46万元(保财预〔2020〕131号)。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经费0.46万元,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会议餐费、会议室租赁费和材料印刷费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组织召开2020年度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1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迅速高效传达2020年度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规定及时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技术推广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项目资金5.00万元,项目期限一年,项目内容:推广应用获得云南省专利二等奖的自主知识产权国家发明专利技术《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获得保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糯橄榄良种选育及早实丰产栽培技术》,开展技术培训4期200人,续建科技示范样板林:泡核桃50亩,糯橄榄50亩,澳洲坚果50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5.00万元,资金到位比例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5.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6人,完成率100%;续建样板林150亩,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以上,完成率100%;

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以上,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 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二).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三)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6人,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续建样板林150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四)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领军人才项目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是市级财政拨款项目,项目限期一年,项目内容如下:推广种植自主知识产权滇橄榄系列良种;推广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自走式机械往复泡核桃收获机”、“三段式核桃烘烤技术”在内的创新成果,并开展产业技术培训26期,共1495人;开展技术服务企业及技术支撑保山市核桃等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47.12万元,资金到位比例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47.1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850人,完成率100%;建示范林100亩,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以上,完成率100%;

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以上,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 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二).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6人,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建立示范林100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1.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黄佳聪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项目限期5年,项目内容如下:推广种植自主知识产权滇橄榄系列良种;推广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自走式机械往复泡核桃收获机”、“三段式核桃烘烤技术”在内的创新成果,并开展产业技术培训26期,共1495人;开展技术服务企业及技术支撑保山市核桃等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32.41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68万元,预算执行率8.2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800人,完成率100%;建示范林100亩,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8.2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以上,完成率100%;

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以上,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在当年尚未结束。2021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定为优。

(五)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800人,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建示范林100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10分,自评10分。

2.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8.27%,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六)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提高研发投入强度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由保财教〔2020〕76号、166号、提高研发投入强度补助经费、 保财教〔2020〕1号2019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两笔资金组成,是市科技局对我单位开展的科技项目的补助经费。项目期限一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科技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2.96万元,其中保财教〔2020〕76号、166号文件提高研发投入强度补助经费2.16万元,保财教〔2020〕1号2019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0.8万元。资金到位比例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9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800人,完成率100%;抚育示范林100亩,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示范林成活率90%以上,完成率100%;生态效益指标:示范林保存率90%以上,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二).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6人,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抚育示范林100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社会效益指标:示范林成活率90%,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生态效益指标:示范林保存率90%,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区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由保财教〔2020〕1号2019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保财教〔2020〕158号2020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两笔资金组成,项目期限二年,项目内容:科技人员进驻受援单位及其周边村开展核桃、滇橄榄、澳洲坚果、板栗技术培训,同时到现场进行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实初级加工等技术指导服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9.03万元,其中:保财教〔2020〕158号2020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8.00万元、保财教〔2020〕1号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0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16万元,资金执行率12.8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50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50次。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12.8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技术掌握程度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50人,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50次,任务完成率1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2.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12.85%,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掌握技术程度80%,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1.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林科院合作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期限一年,项目内容如下:收集30个具有矮化、早实、侧芽结实率高及其他优良性状的泡核桃种质资源;在昌宁、腾冲等地建立品种区域性试验地,开展品种选择;提交核桃生物学特性的观察记录;其他栽培试验。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0.36万元,资金到位比例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0.3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收集种质资源30个,建立品质试验地20亩,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开展品种选择试验2个,完成率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交核桃生物学特性观察记录4份,为核桃种植提供技术指导。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 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二).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数量指标:收集30个核桃种质资源,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建立品种试验地20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社会效益指标:开展品种试验2个,完成率100%。分值 20份,自评分20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提交核桃生物学特性的观察记录4份,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1.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林科院余甘子良种推广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项目内容如下:“高黎贡山余甘子优良无性系”良种选育补贴资金,用于开展高黎贡山余甘子良种选育及推广工作。目前通过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良种1个,审定良种1个,推广种植面积达30万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5.50万元,属上年度结转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4.02万元,预算执行率73.0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认定省级良种1个,任务完成率100%。审定省级良种1个,任务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73.09%。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2万亩,任务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当年尚未结束。2021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数量指标:认定省级良种1个,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审定省级良种1个,任务完成率1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2.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73.09%,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2万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1.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核桃专用生物有机类肥料的开发与示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项目内容如下:开展“云南核桃专用生物有机类肥料的开发与示范”科研事项,建立核桃专用肥示范基地并辐射带动群众扩大种植面积,开展技术培训。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0.53万元,预算执行率26.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100人。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26.5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2万亩。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在当年尚未结束。2021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5分,评定为优。

1.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100人,任务完成率1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2.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26.50%,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1.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2万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1.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7〕215号)、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8〕1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4号)、《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7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90号)、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21号)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094个护林员岗位,涉及劳务工资2989万元,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梅子箐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全市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90.8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6.68万亩,省级公益林134.18万亩。分县(市、区)情况是隆阳区154.33万亩,施甸县55.82万亩,腾冲市155.62万亩,龙陵县36.99万亩,昌宁县88.10万亩。涉及5个县(市、区)的64个乡镇349个村民委员会、12个国有林场、8个国社合作林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水库管理处。2020年保山市计划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251.10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4191.52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059.58万元。

市级森林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5.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39.17万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8.37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7.42万元。

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主要用于专业管护人员劳务费、资源监测、森林防火费、护林员巡护装备、责任单位考核检查费、培训、防火通道新修及维修、管护站点新建及维修、公益林宣传牌制作、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点房生活设施、管护单位设备购置等方面。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林农获得补偿资金2462.7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从开展公益林技术业务培训、实施公益林面积、完成公益林监测、资源档案建设、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成本、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624个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从发挥经济效益、提供就业岗位、增加林分蓄积、涵养水源效益、林区稳定、经济持续等方面进行评价。2020年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保护、管理;组建产出技术创新团队,争取在自主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产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大力培养产业建设人才。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享受国家政策补贴,护林员享受护林劳务报酬,有效的解决农村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通过项目实施,道路出行、人居环境得以有效改善,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各级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林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保障

(1)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

(3)加强对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县财政局、林草局,管护责任单位和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管护合同(B)约定的管护人员职责及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制度及《禁、限伐协议》管理使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意识,为全县公益林、天然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项目理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管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公益林、天然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三是在全县交通干道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进行宣传。

5、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元/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

2、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

3、部分管护责任单位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公益林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4、上级没有下达天然林资金使用指导性制度,资金可使用方向、报账程序不清楚。建议尽快出台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自检方案的通知》、《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0〕9号)、《2019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保财资环〔2020〕1号)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下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补助经费272.58万元,扑火队于2018年2月份组建成立,由40名平均年龄26岁的退伍军人、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组成,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好,专业性强。在装备上,市专业扑火队配有森林防火运兵车两辆、摩托车六辆、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对讲机、防火口罩、灭火水枪、水车、灭火弹、照明手电、油锯等先进的灭火装备。至今已在保山市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队一年以来,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队,刻苦训练,24小时集结待命,从训练生活到火灾扑救都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特别注重对扑火队员进行体能、扑火技能训练,为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及野外适应能力,坚持每天三公里长跑,每日有操课训练。在今年森林防火期内,扑火队员牺牲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森林防火事业中,防扑火战术初步形成,圆满完成了多次重要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指挥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已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完成276.55万元。其中:市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经费272.58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3.9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带动群众建立防灾减灾意识,为全市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扑火队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防灾减灾保护的重要性。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对于装备的更新和管理不够完善,平时对装备的养护不足。

2、队伍对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学习不足,对科学扑火方方法。

3、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环境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4、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自检方案的通知、《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保财资环〔2020〕54号)、《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0〕26号)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下达补助经费10.00万元,扑火队于2018年2月份组建成立,由40名平均年龄26岁的退伍军人、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组成,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好,专业性强。在装备上,市专业扑火队配有森林防火运兵车两辆、摩托车六辆、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对讲机、防火口罩、灭火水枪、水车、灭火弹、照明手电、油锯等先进的灭火装备。至今已在保山市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队一年以来,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队,刻苦训练,24小时集结待命,从训练生活到火灾扑救都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特别注重对扑火队员进行体能、扑火技能训练,为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及野外适应能力,坚持每天三公里长跑,每日有操课训练。在今年森林防火期内,扑火队员牺牲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森林防火事业中,防扑火战术初步形成,圆满完成了多次重要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指挥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已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带动群众建立防灾减灾意识,为全市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扑火队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防灾减灾保护的重要性。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对于装备的更新和管理不够完善,平时对装备的养护不足。

2、队伍对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学习不足,对科学扑火方方法。

3、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环境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4、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保财教〔2020〕158号)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保山市“三区”范围为5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按照国家安排,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立足引导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加快信息、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优质资源向“三区”流动,加强保山市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科技部农村司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西部地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国农科函〔2019〕77号)要求,保山市科技局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进行广泛动员,经逐级申报、推荐、筛选,确定全市2020年选拔上报符合条件的选派对象为50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保财教〔2020〕158号),下达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共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正在运行中,尚未形成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3)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4)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5)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2020年选派人才人次、资金当年到位率、选派人才人均补助标准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带动经济林果产业发展,带动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3、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需达到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

2.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 、《关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草原监测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林办发〔2019〕29号)、《关于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市草原监测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重点监测了我市草原生产力、植被状况、生态状况、利用状况等。涉及热性灌草丛、暖性灌草丛、山地草甸三大草原类。草原生态保护功能明显改善,牧民经济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较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 、《关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2号)、《关于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下达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草原监测统计项目经费共34.99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9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8.00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支出24.65万元,用于草原监测、草原统计、设备购置、普法宣传等,结余资金10.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19年、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从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培训合格率、草原和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等方面进行评价。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形成保山市草原监测报告1个,完成草原综合情况、草原执法监督情况、草产业发展情况、草产品经营主体详细情况、草原灾害发生和防止情况、年度报表和下半年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情况半年报表的草原统计任务。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牧草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绿色草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带动了就业,增加牧民经济收入,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助力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的改善,带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增加了旅游人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社会效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是生态建设与保护,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持续、稳定发展的系统工程。可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各民族共同富裕,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3)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使草原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草原高度、密度、覆盖度、草裙种类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改善草原生态,促进牧草恢复性生长,稳步提高草原产量。随着项目时间的延长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生物多样性指数将明显提高,草原将进入一个新的生态良性循环系统。

3、满意度指标。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项目区群众的走访和调查了解,得到了高度评价。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部门协作,为项目单位与林农做好政策及技术服务,为加快推进当地生态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中央林业生态恢复资金有关政策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7)加强质量管理。每年度各项目都签订目标责任书和施工承包合同,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程实施范围、施工面积、施工作业方式、施工时间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施工,作业前进行现场培训。施工作业过程中派出现场质量监督员全程质量监督,每一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完善制度保障

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为全市草原生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保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其重大意义。

5、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

2、一是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使县级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二是提高项目补助标准,缓解地方财政在实施林业项目中的压力。三是建议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建议上级在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时能结合林地变更统筹考虑。四是进一步理顺林业系统机构设置,上级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性意见,并充分考虑县级林业部门人员编制实际,形成一套上下衔接顺畅的项目执行体系。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云南省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财资环〔2020〕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保财资环〔2021〕28号)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726.9663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624个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达90%以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全市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为726.9663万亩,2020年,省级下达我市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10569.75万元,其中:隆阳区1219.65万元,施甸县770.2万元,腾冲市3759.2万元,龙陵县2604.2万元,昌宁县2216.5万元。

主要用于专业管护人员劳务费、资源监测、森林防火费、护林员巡护装备、责任单位考核检查费、培训、防火通道新修及维修、管护站点新建及维修、公益林宣传牌制作、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点房生活设施、管护单位设备购置等方面。

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4.3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1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726.9663万亩天然林停伐管理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从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开展宣传、培训合格率、建设天然林停伐保护资源档案完整率和规范率等方面进行评价。2019年全面完成全市726.9663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护林员岗位,管理人员和护林员得到有效培训。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享受国家政策补贴,护林员享受护林劳务报酬,有效的解决农村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通过项目实施,道路出行、人居环境得以有效改善,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各级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林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保障

(1)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

(3)加强对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县财政局、林草局,管护责任单位和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管护合同(B)约定的管护人员职责及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制度及《禁、限伐协议》管理使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意识,为全县公益林、天然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项目理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管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公益林、天然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三是在全县交通干道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进行宣传。

5、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元/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

2、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

3、部分管护责任单位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公益林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4、上级没有下达天然林资金使用指导性制度,资金可使用方向、报账程序不清楚。建议尽快出台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53万元,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局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万元,实际到位1.53万元,2020年已使用1.26万元,结转结余0.2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局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万元,实际到位1.53万元,2020年已使用1.26万元,结转结余0.2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2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2.3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1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满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提供就业岗位满分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问题

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

2.建议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20.00万元,其中:《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万元,结转5.97万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万元,实际到位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与云南省林业厅签定的《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年-2020年)中的绩效目标和责任要求,保山市林草检疫局分别与五县(市、区)林草检疫局签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绩效和防控目标要求如下: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根除;

7、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拔除林地薇甘菊疫点。

2020年度我局绩效自评工作围绕以上指标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林草检疫局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林检日常工作成效突出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各级监测点布设更加完善合理,重点监测对象得到有效监测预警;二是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措施到位,薇甘菊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三是检疫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2、全面开展沙漠蝗监测及预防工作

今年年初,沙漠蝗的迁飞备受各界关注,在分析出沙漠蝗有可能途径缅甸进入我市的情况,市林草局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做好沙漠蝗的应急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沙漠蝗和草原蝗灾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安排部署。

二是成立保山市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专家指导组。

三是全面安排部署沙漠蝗相关防控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3、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宣传工作,全面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多角度进行宣传,更新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图册20000份,向涉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植物检疫相关宣传资料10000份。共在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发布宣传信息72条,报市林草局办公室宣传信息4条。

4、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通过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林检部门加强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物资贮备,制定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突发或暴发性林业有生物应急除治能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万元,结转5.97万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万元,实际到位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4.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防治、监测、执法作业所需药剂药械等专用设备采购;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4.0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0.13%。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绩效指标要求

保山市

成灾率

4‰以下

0.01‰

测报准确率

90%以上

99.77%

无公害防治率

85%以上

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

100%

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100%

100%

成灾率:成灾面积0.0100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19年预测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850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4631万亩,测报准确率99.77%。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9.4631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463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2吨,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2吨,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0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20.00万元,执行金额为14.03万元,执行率为70.13%。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防控培训期数/人次满分2分,自评0分;防控宣传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发放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1分,自评1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2分,自评2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2分,自评2分;测报准确率满分2分,自评2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满分2分,自评2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培训费用满分2分,自评2分;宣传图册满分1分,自评1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1分,自评0分;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满分1分,自评1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2分,自评2分。效益指标总分4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全市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尤为突出,一人多岗现象普遍存在,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影响业务工作深入开展和项目实施质量;

2、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3、建议:

(1)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

(2)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望上级加大防治经费的投入,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6.35万元,其中: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0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万元,因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财政局收回额度0.11万元。2、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19]35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6.00万元(2019年已使用4.54万元,结转结余1.46万元,截至2020年已全部使用完)。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6.35万元,实际到位6.3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与云南省林业厅签定的《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年-2020年)中的绩效目标和责任要求,保山市林草检疫局分别与五县(市、区)林草检疫局签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绩效和防控目标要求如下: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根除;

7、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拔除林地薇甘菊疫点。

2020年度我局绩效自评工作围绕以上指标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林草检疫局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林检日常工作成效突出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各级监测点布设更加完善合理,重点监测对象得到有效监测预警;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措施到位,薇甘菊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检疫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

2、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通过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林检部门加强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物资贮备,制定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突发或暴发性林业有生物应急除治能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0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万元,因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财政局收回0.11万元。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19]35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6.00万元(2019年已使用4.54万元,结转结余1.46万元,截至2020年已全部使用完)。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6.35万元,实际到位6.3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6.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6.3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7.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绩效指标要求

保山市

成灾率

4‰以下

0.01‰

测报准确率

90%以上

99.77%

无公害防治率

85%以上

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

100%

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100%

100%

成灾率:成灾面积0.0100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19年预测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850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4631万亩,测报准确率99.77%。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9.4631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463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2吨,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2吨,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6.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0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7.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6.35万元,执行金额为6.35万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防控培训期数/人次满分1分,自评0分;防控宣传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发放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2分,自评2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2分,自评2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满分2分,自评2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培训费用满分2分,自评2分;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1分,自评0分;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满分2分,自评2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2分,自评2分。效益指标总分4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

2、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3、建议:

(1)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

(2)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53万元,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万元,实际到位1.5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万元,实际到位1.5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2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2.3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4.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1个。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满分40分,自评38分,因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半年一次补贴,具有时限性,扣2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提供就业岗位满分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

3、建议

生态修复为长期工作,建议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确保生态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0年营林生产计划任务

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现有林改培0.6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万亩。截至2020年11月底任务全部完成,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

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现有林改培0.6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目标任务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作业设计审批、业务培训、现地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 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精神,于2020年2月12日下达我站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万元,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目实施要求、“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8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8项,总分值100分,自评得97分。3级指标8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8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营造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现有林改培0.6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2)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6分,自评得14.5分。

①当年资金支出率,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分值8分,自评得8分。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10.00万元,当年资金支出率100%。

②2020年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按照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程: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其他项目:县级负责当年自检自查,省级负责计划下达后第三年复查。分值8分,自评得6.5分。因资金兑付滞后,极大的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扣1.5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4)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4分,自评得14分。

①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6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亩,现金补助1200元/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900元(种苗造林费400元,现金补助5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300元、第五年现金补助400元。分值7分,自评得7分。退耕还林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500元、300元、4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②退耕还草补助标准1000元/亩,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亩,现金补助850元/亩;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现金补助45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400元。分值7分,自评得7分。退耕还草第一年、第三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450元、4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①减少水土流失效果。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人工造林成林后全市将新增17.25万亩林地,项目区植被盖度显著增加,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分值20分,自评得18.5分。因耕地保护新规的出台国土绿化空间受限,扣1.5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一是通过实施以退耕还林为主人工造林项目,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二是通过实施森林经营项目14.6万亩,其中:封山育林3万亩,现有林改培0.6万亩,森林抚育8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提高森林质量,单位面积蓄积显著增加,有效提升森林碳汇能力,降低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隐患,提高经济林单位面积产量产值,增加农户收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70%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7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问题

一是因县级财政资金调配困难,2020年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15.3万亩,除腾冲市实施的0.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种苗造林费120.00万元,第一批现金补助200万元足额兑付外业,其他四县区14.9万亩,项目资金13360.00万元均未兑付(种苗造林费5910.00万元,第一批现金补助7450.00万元);二是国务院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意见出台后,国土绿化空间受到限制,年度新增人工造林任务落实难度加大。

(三)建议

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意见,将国土绿化重点从大规模国土绿化调整到困难立地、村庄四旁绿化,森林抚育、经济林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上来,适应新时期生态修复工作要求。。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0年退耕还林建设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5.30万亩,实际完成15.30万亩,合格面积15.30万亩,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

1、新一轮退耕还林。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4.4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万亩,合格面积14.4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2、陡坡地生态治理。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0.90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合格面积0.9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二)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目标任务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程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控制、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审查、业务培训、现地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1号)精神,于2020年1月13日下达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5.00万元,因工作需要报经市财政同意,调整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用途。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79万元,实际到位4.7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预算目标管理使用,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工程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7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10项,总分值100分,自评得98分。3级指标10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0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退耕还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和调度表,2020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15.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造林面积合格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完成退耕15.30万亩,造林成活率一般地区达85%以上,干热河谷地区达70%以上,造林面积合格率100%。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

(3)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8分。

2020年8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分值10分,自评得8分。因资金兑付滞后,极大的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扣分2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4)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400元/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各县区均按照400元/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由县级林草局统一规划使用;陡坡地生态治理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300元/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40分,自评得40分。设定2级指标4项,3级指标4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4项

(1)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政策性收入。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按照1200元/亩现金补助测算, 15.30万亩退耕还林可为退耕农户增加政策性收入1.836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提供就业岗位。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2020年实施的15.3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按照每亩用工量2.5个测算,可为项目区农户提供38.25万个工日的就业岗位,按照每个工日100元测算,增加劳务收入3825.00万元。

(3)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增加林地面积。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2020年15.30万亩退耕还林成林后,全市新增林地面积15.30万亩。

(4)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通过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评,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2项指标未开展。原因是市级在造林期间开展了督促指导,项目完成后,县级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且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在省级开展林业双增检查时,我站抽调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出具验收报告。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8分,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问题

一是因县级财政资金调配困难,2020年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15.3万亩,除腾冲市实施的0.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种苗造林费120.00万元,第一批现金补助200万元足额兑付外业,其他四县区14.9万亩,项目资金13360.00万元均未兑付(种苗造林费5910.00万元,第一批现金补助7450.00万元);二是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三)建议

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增加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每年市级安排10.00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4.00万元,实际到位4.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期: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0.38万元,剩余金额结转至2021年使用,资金执行率9.5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

(2)质量指标

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3)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工作。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有助于规范种苗行业,促进种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有利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4)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种苗行业管理与发展进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成的绩效目标已按时按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成的绩效目标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建设任务:一是依法加强林草种子行业管理,组织开展雨季、冬春季林草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二是组织林草种苗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交流,提高林草种苗技术人员生产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三是根据林草种子行业发展情况,应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服务需求,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四是加强林草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提高广大林农、草农的守法维权意识;五是通过业务指导提高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能力、质量监督检验能力;六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已使用5.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查2次。

②举办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1期。

③举办全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1期。

④组织完成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2)质量指标

①通过林草种苗质量抽查提高了林草种苗质量。

②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

③通过业务指导提高了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能力、质量监督检验能力。

(3)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了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了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广大林农、草农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健康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提高了森林保山的建设质量。

(4)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了森林保山的建设进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建设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建设任务:培育合格清香木苗60.00万株,补助标准:1.00元/株。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资金12.00万元,实际到位1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资金已使用12.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培育清香木合格苗60.00万株。

(2)质量指标

培育的清香木苗长势良好,达到培育合作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80%清香木苗苗高达到20cm以上、地径达到0.2cm以上。

(3)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林木良种培育工作。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对育苗单位进行补贴,降低育苗成本,提高了育苗单位经济收益。

(2)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了保山市林木良种培育开发与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

提高了良种种苗质量,严格了良种种苗育苗质量标准。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了林木良种培育进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建设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加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保护区管护体系,提升管护水平,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我局积极实施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资金共147.00万元,用于建设保护区,提高保护区综合管护能力,打造高品质湿地保护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147.0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47.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已完成;

②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0年),指标完成;

③成本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已完成;

④质量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机构能力建设成效80%,指标完成;

②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生态保护成效达80%,指标完成;

③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社区影响成效达100%,指标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区、民众满意度指标值为80%,指标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2.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不断提高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保护区生态品质,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我局实施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项目资金共30.00万元,用于腾冲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及保护区发展,项目内容包括管护设施修缮,完善保护区监控体系,提高保护区管护技术水平,保障硬件设施、软件设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持管护机构运转,加强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提高民众生态保护意识等。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30.0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30.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该项指标完成;

②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0年),指标完成;

③成本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该项指标完成;

④质量指标:指标值为巡护管护任务完成率100%,完成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提高50000人次公众环保意识,指标完成;

②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碳汇功能4吨、涵养水源701.64立方米、净化空气1460吨,指标完成;

③社会效益指标:保护湿地及生物多样性,完成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100%,指标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2.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护区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客观的指导,离不开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为不断推动保护区的整体发展,为保护区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提升保护区管护机构管护能力,做到科学保护、高效保护,打造高品质湿地保护区,我局积极实施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项目,项目资金共使用22.6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文件和项目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60.0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22.6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100%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工作;

②质量指标:100%通过主管部门、规划单位审查;

③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两年,本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总体规划文本低于5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②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承载能力、景观效益改善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2.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建立健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完善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体系,加大对保护区内各类资源的监管力度,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我局实施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资金共11.50万元,用于聘请保护区管护人员及开展保护区资源调查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11.5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1.5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完成资源调查报告1份,聘请管护人员5人,指标完成;

②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0年),指标完成;

③成本指标:资源调查份10万元整,聘请管护人员1.5万元整,指标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经验指标值为90%,指标完成;

②生态效益指标:为科学规范开展保护管理奠定基础,指标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100%,指标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2.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9.00万元。确界勘界是依法依规开展保护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推动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库,确保保护区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9.0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实施完成,等待验收,项目资金支出7.20万元;2021年完成验收后,将支付剩余1.8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指标值为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1份,实际完成情况为勘界报告1份;

②质量指标:加强保护区管理,提升管护能力,年度指标完成;

③时效指标:指标值为2年(2020年至2021年),2020年度计划按时完成;

④成本指标:按要求已聘请专业机构完成项目,年度指标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科学管理指标值为80%,2020年度已达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满意度:项目完成满意度指标值为85%,2020年度已达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2.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管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青海湖生物多样性,提升管护局管护能力,我局积极实施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项目资金共使用145.0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文件和项目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210.0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45.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质量指标:项目成效(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指标完成;

②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指标值为100%,实际为69.05%;

③数量指标: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年度指标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推动保护区整体发展,指标完成;

②生态效益指标: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指标完成;

③社会效益指标: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管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指标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指标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2.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00万元。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储备防火物资,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2.0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2.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指标值为聘请5名护林员、制作10条宣传布标、防火工作差旅费0.335万元,完成指标;

②时效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支出进度80%以上,完成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内,完成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80%以上,完成指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2.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00万元。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储备防火物资,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4.0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4.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指标值为聘请4名护林员,完成指标;

②时效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支出进度80%以上,完成指标;

ƒ成本指标:指标值为防火物资采购1.66万元、防火工作差旅费及租车费1.34万元,完成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内,完成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①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80%以上,完成指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2.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3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经费95.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区建设和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2个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资金万元,项目资金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完成投资95.00万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管护站建设工作、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工作等。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工作、管护站建设工作,项目完成投资95.00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125个,增加经济收入1.25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的成功实施,更好地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物质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资金95.00万元使用情况,于2019年1月在保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项目的实施结果在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保护及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0年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已投入资金不能满足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需要;二是地方政府安排保护区建设项目经费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成效不高;三是保护区野生动物肇事频繁及偷捕、盗猎野生动物案件时有发生,导致保护区资源保护难度不断加大。

(三)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补助资金较少,导致需要建设项目完成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保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下达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资金27.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外业调查和立标2个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资金2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7.0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完成投资12.61万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外业调查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46.7%。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2020年8月至12月完成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外业调查工作;我局将加大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2020年完成保护区8.71万亩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的外业调查工作,项目完成投资12.61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46.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496个,增加经济收入4.96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今后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2020年的建设任务已全面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增加了保护区边界标识,有效明确了保护区边界,更好地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资金27.00万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0年9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当年成效不明显。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的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自然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跨年度实施,导致需要建设项目完成质量不高、当年成效不明显。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关于2020年度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1号)文件,下达我局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5.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治2个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和周边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治能力。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增强了保护区及周边区的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治能力,更好地为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经验,保护去疫源疫病监测、防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5.00万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0年3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0年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资金投入少,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难度大,项目成效不够明显。

(三)建议

一是加大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资金投入少,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难度大,项目成效不够明显。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森林防火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54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7.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森林防火宣传及物资采购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森林防火项目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完成投资7.00万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森林防火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森林资源的防火工作,项目完成投资7.00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森林防火能力、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十、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的成功实施,有效的保护了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进一步提高了保护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十一、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省级森林防火项目资金7.00万元使用情况计划,分别于2020年2月和4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

十二、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森林防火资金投不足;二是保护区周边公路网络发达,交通极为便利,人流量大,导致森林防火难度加大。

(三)建议

一是加大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项目管理人员及护林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省级森林防火目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资金投入少,保护区周边公路网络发达,交通极为便利,人流量大,导致森林防火难度加大。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龙财农〔2020〕5号、龙财建〔2020〕13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项目资金46.45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护林员管护劳务费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46.4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6.45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完成投资46.45万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项目完成投资46.45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20个(人/年),增加经济收入46.45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森林防火能力、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护林员满意度为满意。

十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十四、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成功实施,有效保护了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十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46.45万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0年5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投入力度。

十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工作经费不到位,影响了保护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检查督查工作。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指导;二是加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工作经费的拨付,确保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十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工作经费不到位,影响了保护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检查督查工作。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关于2019年关于下达其他林业和草原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7〕345号、龙财综2019〕31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65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保护区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区森林防火、交通设备购置、生态修复3个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65.0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0年8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完成投资63.03万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工作、120亩生态修复工作、交通设备购置工作等。项目资金执行率96.97%,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生态修复部分需要在项目实施的第二年(2021年夏季)进行补植补造;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完成保护区资源保护8.71万亩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工作、120亩生态修复工作、交通设备采购工作等,项目完成投资63.03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96.97%。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2540个,增加经济收入25.41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十八、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生态修复部分需要在项目实施的第二年(2021年夏季)进行补植补造;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十九、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的成功实施,更好地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物质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二十、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63.03万元的资金使用计划于2020年8月,在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区资源保护项目的投入力度。

二十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0年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需要;二是地方政府安排保护区建设项目经费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当年成效不够明显

(三)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二十二、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补助资到位加完,导致需要建设项目完成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资金18.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实施方案》,方案主要用于结合当前保护地优化整合及功能区调整,完成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和湿地公园范围内标桩定界工作,明确公园范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保护管理科负责督促界桩、界碑的安装、验收等工作。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财资环〔2020〕80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资金18.00完元,已使用0.94万元,结转结余17.06万元。产生结转结余资金原因为项目未实施完成,项目结束时间是2021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采购工作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群众满意度超过80%,湿地界限清晰。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资金0.94万元的使用情况于2020年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尚未结束,资金被财政收回。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首期款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服务合同款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18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首期款专项资金20.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首期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方案主要涉及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两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工作。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财资环〔2020〕118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首期款专项资金20.00万元,已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已完成;

②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保障湿地验收和申报工作正常进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首期款专项资金20.00万元使用情况,于2020年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19〕23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经费320.32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标本建设、科普设备五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财资环〔2019〕23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经费320.32万元,已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合理利用区生态恢复改造已完成;科普中心标本展制作及安装科普宣传标识牌已全部完成;

②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天然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超过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经费320.32万元使用情况,于2020年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6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17.98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预算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标本建设、科普设备五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财资环〔2020〕6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17.98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按时开放游客中心;

②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群众对湿地的了解超过60%,具备湿地知识的公民具比例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科普宣传完成率100%,科普公共服务受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17.98万元使用情况,于2020年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和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6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预算项目保护和管理经费44.98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护和管理经费项目预算方案》。方案涉及培训、人员聘用、湿地监测、外来物种清除、科普宣教、日常运营六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经费项目预算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保护管理科负责外来物种清除。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财资环〔2020〕6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预算项目保护和管理经费44.98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按时完成管护、巡护和科研监测科;

②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公园内野生动植物数量超过1200种,生态环境向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公园环境改善,服务受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保护和管理经费44.98万元使用情况,于2020年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下达2020年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保财教〔2020〕135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60702科普活动—科普宣展中心建设10.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科普宣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标本建设、科普设备五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财教〔2020〕135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科普宣展中心建设10.00万元,已使用1.28万元,结转结余8.72万元。产生结转结余资金原因为项目未实施完成,项目结束时间是2021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科普设备购置已完成;制作及安装科普宣传标识牌已全部完成;

②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公园内科普宣传活动覆盖率超过80%,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科普宣传完成率100%,科普公共服务受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1.28万元使用情况,于2020年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尚未结束,资金被财政收回。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拨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1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100.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方案涉及游客中心附属设施维护和改造、绿化维护、文创产品和运营三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游客中心屋顶修缮工程招标等。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财教〔2020〕241号)下达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100.00万元未使用,结转结余100.00万元。产生结转结余资金原因为项目未实施完成,项目结束时间是2021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游客中心年开放180天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流动资金周转率超过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游客满意度超过80%,受众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招标程序复杂。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尚未结束,资金被财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