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建设任务:培育合格清香木苗60.00万株,补助标准:1.00元/株。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资金12.00万元,实际到位1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资金已使用12.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培育清香木合格苗60.00万株。
(2)质量指标
培育的清香木苗长势良好,达到培育合作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80%清香木苗苗高达到20cm以上、地径达到0.2cm以上。
(3)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林木良种培育工作。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对育苗单位进行补贴,降低育苗成本,提高了育苗单位经济收益。
(2)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了保山市林木良种培育开发与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
提高了良种种苗质量,严格了良种种苗育苗质量标准。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了林木良种培育进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建设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4.00万元,实际到位4.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期: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0.38万元,剩余金额结转至2021年使用,资金执行率9.5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
(2)质量指标
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3)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工作。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有助于规范种苗行业,促进种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有利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4)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种苗行业管理与发展进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成的绩效目标已按时按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成的绩效目标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建设任务:一是依法加强林草种子行业管理,组织开展雨季、冬春季林草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二是组织林草种苗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交流,提高林草种苗技术人员生产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三是根据林草种子行业发展情况,应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服务需求,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四是加强林草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提高广大林农、草农的守法维权意识;五是通过业务指导提高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能力、质量监督检验能力;六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已使用5.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查2次。
②举办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1期。
③举办全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1期。
④组织完成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2)质量指标
①通过林草种苗质量抽查提高了林草种苗质量。
②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
③通过业务指导提高了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能力、质量监督检验能力。
(3)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了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了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广大林农、草农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健康发展。
(3)生态效益指标:提高了森林保山的建设质量。
(4)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了森林保山的建设进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建设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