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1-070602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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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委托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等5个单位行使林草行政执法权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4号)文件精神,其承担的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2)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

(4)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

(5)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本辖区范围内的林草种子和植物新品种行政监督、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制止林草种子和植物新品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林草种子和植物新品种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

2.人员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编制数为10名,其中:站长1名(正科级),副站长2名(副科级)。

2020年编制内实有在岗人数9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绩效目标一:加强林草种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2020年度林草良种选育、审核、申报、繁殖与推广工作。

2.绩效目标二:组织林草种苗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交流,提高林草种苗技术人员生产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3.绩效目标三:完成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培育清香木合格苗60.00万株。

4.绩效目标四:完成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开展造林林草种苗质量抽查2次、举办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1期、举办全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1期。

5.绩效目标五:完成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6.绩效目标六: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职能职责顺利展开。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16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00万元。

2020年支出合计165.5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48.13万元,项目支出17.38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资本性支出0.7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实行部门预算综合管理,在进行科学分配、合理细化,并经保山市财政局批复后,适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成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科室反馈,以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保证预算管理质量。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实现情况及机构运转情况进行梳理,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林草种子管理工作是否有保障。通过绩效自评,查找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部门履职能力。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指标一:投入。

一级指标:投入(15分)。

二级指标:目标设定(7分),预算配置(8分)。

三级指标:

1.目标设定(7分)。

(1)绩效目标是否设定(1分)。

(2)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性(2分)。

(3)绩效目标明确性(2分)。

(4)绩效指标准确性(2分)。

2.预算配置(8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

(2)基本支出是否足额保障(2分)。

(3)“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2分)。

(4)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2分)。

指标二:过程。

一级指标:过程(30分)。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

三级指标:

1.预算执行(15分)。

(1)预算执行率(3分)。

(2)预算调整率(3分)。

(3)预算资金结转结余率(3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5)政府采购完成率(3分)。

2.预算管理(12分)。

(1)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2)预算资金使用合法性、合理性(6分)。

(3)预算信息完整性、公开性(3分)。

3.资产管理(3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

指标三:产出。

一级指标:产出(30分)。

二级指标:职责履行(30分)。

三级指标:

1.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是否足额保障(8分)。

2.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完成率(14分)。

3.林草良种申报、推广完成率(8分)。

指标四:效果。

一级指标:效果(25分)。

二级指标:履职效益(25分)。

三级指标:

(1)经济效益(4分)。

(2)社会效益(8分)。

(3)生态效益(8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预算执行、重点工作任务及整体支出绩效等相关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

设定绩效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准确。

2.预算配置。

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能足额保障,“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低,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高,预算调整率低,预算资金结转结余率低,“三公经费”控制良好,政府采购全部完成。

2.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资金使用合法、合理,预算信息完整、公开。

3.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高。

(三)产出情况分析

1.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能足额保障。

2.完成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培育清香木合格苗60.00万株。

3.完成2020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组织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开展造林林草种苗质量抽查2次,举办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1期,全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1期。

4.完成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2.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对2020年预算执行、重点工作任务及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