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我局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75.96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1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低于市财政批复下达的控制指标82起;火案查处率100%;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112万元,高于控制指标32万元;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森林受害面积93.24公顷,低于控制指标1169.76公顷;森林受害率0.0738‰,低于控制指标0.8262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为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规定及时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33号),批复我局省级森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防火经费42.50万元。以《关于2021年省级第二批森林防火经费60号),批复我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3.00万元,合计85.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执行数4.38万元,执行率为5.12%,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1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大幅度低于省财政厅、省林草局批复下达的6.5次/10万公顷以下;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森林受害面积93.24公顷,低于控制指标1169.76公顷;森林受害率0.0738‰,低于控制指标0.8262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为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基础。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资金支出进度明显。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项目下达时间较晚,需要结转至2022年才能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基础保障设施协调工作。二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81.02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林函〔2021〕2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采取购买服务模式,其中市级指挥中心升级改造7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我局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保财资环〔2021〕125号)425.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执行数70.00万元,执行率为16.4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数量指标: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监测点151个。质量指标:森林受害面积93.24公顷,低于控制指标1169.76公顷;2021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3次,森林受害率0.0738‰,低于控制指标0.8262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为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基础。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监测系统联通通常。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项目需要结转至2022年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基础保障设施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新建点位使用林地审批服务工作,帮助承建单位协调管护站、瞭望台及民房等基础设施共用相关事项。二是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紧盯项目进度,做到每日了解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全面把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督促承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三是组织做好系统运行调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协助、配合承建单位全面做好系统调试工作。四是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承建方建设完成后,由市县两级组织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在8月底前投入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83.29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资金下达文件绩效要求“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森林受害面积低于1263.01公顷;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不低于80万元。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满意度度不低于8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文件(保财资环〔2021〕111号、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65.8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经费执行数65.89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数量指标:2021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低于市财政批复下达的控制指标82起;当日扑灭率100%;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112万元,高于控制指标32万元;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受害面积93.24公顷,低于控制指标1169.76公顷;森林受害率0.0738‰,低于控制指标0.8262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为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
联防会议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九条规定“相邻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和联防制度,共同做好联防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经请示市森防指指挥长同意,2021年1月9日在龙陵县凯龙假日大酒店召开,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约40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召开前充分征求德宏州意见,制定了会议方案。市森防指办公室认真准备会议讲话材料,会场布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和会议规模,做好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会议中双方充分交换森林草原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经验,建立了双方联防联控机制,签订了联防联控协议,会议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下达 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会议经费(保财预〔2021〕38号),到位0.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会议经费0.50万元,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会议餐费、会议室租赁费和材料印刷费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组织召开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会议1次。
时效指标:会议经费支出进度100%。
成本指标:会议经费不超预算金额。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会议建立联防联控机制,2021年联防区域未发生森林火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参会人员满意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规定及时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险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2021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已结案件1443件,理赔金额193.48万元(本项目资金由省级和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合并组成);其中人伤案件305件,理赔金额:78.44万元;死亡案件2件,理赔金额:6.99万元;物损案件1136件,理赔金额:108.05万元。已结案件查勘费用已支付38.70万元,受益农户:1593人。未结赔案215件,未结估损金额31.11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起止时间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总金额200.00万元;资金组成:上年结转省级财政资金180.73万元以及市本级配套资金19.2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工作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已结案补偿金额193.48万元,完成总指标的96.74%;尚有未结估损金额31.1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转嫁了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秀。其中:预算执行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2.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3.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三)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结转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收容救护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收容救护和管理能力,全面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临时救护站基础设施,提高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管理能力,规范野外放归程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总金额14.16万元;资金组成:当年财政拨款14.1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21年10月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实施完成,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起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珍稀濒危动物收容救助保护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完成项目经费支出14.16万元,完成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收容救助珍稀濒危动物60头(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依托已完成能力提升建设的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持续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救护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等。
2.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三)建议
下一步,我们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救护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机构的作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救护项目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三个定位,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保山市林业草原局通过招投标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实施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0%提高到66%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总规划编制费95.00万元。市林草局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明确了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完成及成果提交时限、规划编制金额及支付方式。
2.项目管理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林草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外业调查结束后编制组先形成原则方案,市林草局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按照“规划引领,优化设计”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地类、造林树种、苗木规格、造林技术措施、灌溉设施等内容,共编制了三个生态修复措施比选方案,30多个造林典型设计。经比选优化,最终确定规划建设方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送审稿),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定稿。
3.项目实施情况: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先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共16人次,历时20多天开展外业调查工作,现地落实规划近期(前三年)建设任务和砂石场治理范围,远期建设任务主要依据《隆阳区2018年林地变更成果》进行确定。保山市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建设总规模197600亩,建设内容:墓地植绿遮挡工程1000亩;砂石场生态修复工程2200亩;廊道绿化美化工程6200亩;人工造林688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19400亩。规划总投资205835.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6440.35万元,占总投资的66.3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593.45万元,占总投资的28.90%;预备费9801.69万元,占总投资的4.8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编制经费95.00万元,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45.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到位后,市林草局及时支付45.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林草局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及时支付规划编制单位45.00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遵循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的原则,以生物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综合治理。针对不同的区位、土地利用现状,针对不同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规划编制单位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交规划文本,经审查规划内容、编制深度、资金测算均达到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规划实施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绿量显著增加,面山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群落健康稳定,面山森林覆盖率将增加2个百分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编制达到预期,服务对象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总分95分,评定为优秀。规划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对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环境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查找生态建设短板,确定了以中心城市面山增绿增质添彩为重点,通过实施墓地植绿遮挡,砂石场植被恢复,绿色廊道工程,荒山荒地、陡坡耕地人工造林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恢复治理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00%提高到66.00%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为今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实施提供指引。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规划成果提交至负责林业生态修复的市、区林草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升碳汇能力,2021年3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0号),拟选取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基础脆弱、国土绿化任务重、具有典型代表的相对集中连片地区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我市依托《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成果,在规定的时限编制完成的了《保山高黎贡山周边生态脆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省级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因基础工作扎实,数据充分,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好评。2021年隆阳区争取到国家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布局在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范围内实施。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1.领导重视是关键。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特别是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地进行调研,安排部署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亲自听取面山生态修复规划汇报,并协调相关事宜,促使了面山生态修复规划工作的顺利推进。
2.家底清楚是规划编制的基础。只有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准确掌握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就是遵循这一原则,才科学合理提出了墓地植绿遮挡工程、砂石场植被恢复工程、绿色廊道工程,人工造林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生态修复5大工程。
3.广泛征求意见是规划可操作性的保障。通过原则方案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市林草局、隆阳区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城市面山辖区重点乡镇(街道)林业站站长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使各项技术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符合保山实际,树种选择农户能够接受,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二)存在问题
规划时限跨度长,投资大,加之为公益性生态建设项目,社会资本引入困难,只能依靠争取国家、省林业项目逐步推进。
(三)建议
请求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500万元资金,开展面山生态修复治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按总体规划建设任务,市林草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开展面山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争取1万亩森林抚育项目,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中心城市面山森林抚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成;2022年争取2万亩森林抚育项目,资金400万元,专项用于中心城市面山森林抚育,目前,正在开展外业调查编制作业设计,预计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根据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积极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市林草局按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要求,组织完成了《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可研报告》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目标,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国土三调”数据及相关规划衔接,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在全面分析项目区生态系统状况及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以全省“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连续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以保山市“两区三带”划分生态治理单元,突出治理单元生态修复特点,统筹考虑未来 15 年的生态保护修复需求和实施空间,科学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投资,并将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纳入项目建设范围。项目建设期限为 4 年(2022~2025年),项目建设总规模70.75万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 2万亩,退化林修复 12.8万 亩,封山育林 53.5万亩,草原改良 2.45万亩;草原围栏封育 6.2万米;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150 处。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 1727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16552万元,地方自筹 719万元。目前,项目已入国家重点项目库,国家下达投资计划即可组织实施。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草原管护经费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草原资源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市草原总面积926.32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609.52万亩。纳入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面积609.52万亩,其中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全市草地资源分布范围广,草原监督和管理工作任务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2021年度草原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好草原资源,按照工作需要,共安排市林草局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项目经费3.74万元。结合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由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规财科共同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25号)文件,共下达市林草局机关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10.4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共下达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10.45万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3.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5.7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1年中央财政林草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管护质量达到95%,该项指标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该项目需要两年时间,结转至2022年继续实施才能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基础保障协调工作。二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总分87.16分。自评等级:良好。
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项目资金当年执行(支出)率35.79%,自评7.16分。
产出指标总分30分,草原管护质量达到95%,自评30分。
效益指标总分30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30分。
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和建议: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奖励)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与“ 绿色食品牌”产业有关的项目包装;种植养殖业、种业及科技推广、绿色食品仓储物流、智慧农业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资金下达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及时制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下达经费9.10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执行9.10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保山市各级林草部门共组织企业参加林草产品产销对接活动3次。组织五县(市、区)产业管理人员赴大理进行考察学习林草产业及招商引资工作1次。配合云南农垦集团核桃产业调研组到我市实地调研了解核桃产业情况1次。认真做好到保客商考察服务、项目推介活动以及后续跟踪服务、要素保障工作,审核上报项目使用林地138件,拟使用林地面积1112公顷(已审批111件,使用林地面积836公顷),有效保障了全市重大及民生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大保山林草产品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参加市投资促进局招商视频产业推介会议等3次。配合相关企业拍摄“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宣传片,并已正式交付使用。编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招商引资宣传册2500册,提供投资促进局200份。依托青华海游客服务中心建成保山森林生态产品展示厅60m2,收集展示产品70多个,充分展示了保山丰富的动植物自然资源及产业优势。通过层层推荐申报,我市隆阳区被列为国家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区、腾冲市玛御谷温泉小镇森林康养基地、腾冲市大地茶海森林康养基地、腾冲市北海湿地森林康养基地拟列为国家级森林康试点建设单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产销对接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0.00万元,现场签订订单4笔,价值45.00万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年供货价值70多万。配合国内知名企业、省内著名专家考察调研我市林草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度预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安排,结合资金用途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大保山林草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拓宽招商领域。另外,根据最新林地使用规定继续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确保我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林草局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招商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推动“绿色食品牌”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及时制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投资促进局转拨经费10.41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执行9.38万元,执行率为90.1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保山市各级林草部门共组织企业参加林草产品产销对接活动3次。组织五县(市、区)产业管理人员赴大理进行考察学习林草产业及招商引资工作1次。配合云南农垦集团核桃产业调研组到我市实地调研了解核桃产业情况1次。认真做好到保客商考察服务、项目推介活动以及后续跟踪服务、要素保障工作,审核上报项目使用林地138件,拟使用林地面积1112公顷(已审批111件,使用林地面积836公顷),有效保障了全市重大及民生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大保山林草产品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参加市投资促进局招商视频产业推介会议等3次。配合相关企业拍摄“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宣传片,并已正式交付使用。编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招商引资宣传册2500册,提供投资促进局200份。依托青华海游客服务中心建成保山森林生态产品展示厅60㎡,收集展示产品70多个,充分展示了保山丰富的动植物自然资源及产业优势。通过层层推荐申报,我市隆阳区被列为国家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区、腾冲市玛御谷温泉小镇森林康养基地、腾冲市大地茶海森林康养基地、腾冲市北海湿地森林康养基地拟列为国家级森林康试点建设单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产销对接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0.00万元,现场签订订单4笔,价值45.00万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年供货价值70多万。配合国内知名企业、省内著名专家考察调研我市林草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受疫情影响,外出参展受到一定限制。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打开并拓宽销售渠道。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林草局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26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及相关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16号)等部署和要求,2021年继续开展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上述工作自2018年起已被国家、省林草局列为每年的常态化工作,其技术要求严、工作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市级的工作内容包括:召集县(市、区)相关领导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成果审查、成果汇总,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指导、督促、检查等。为确保我市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有序推进,保山市林草局在编制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单列了森林核查(国家层面为“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省林草局将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湿地监测及国土三调湿地现状调查评估试点等六项工作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中森林督查工作是通过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卫星影像疑似问题图斑验证核实,全面排查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滥砍盗伐林木等突出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组织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已逐步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支撑,按要求必须进行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工作的重点在于对资源的动态监测,监测结果(即“年度出数”)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等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市、县(市、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6.1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国家林草局下发全市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722个,涉及面积1213.0713公顷,清理核查图斑(含区划细斑)2206个,涉及面积1142.4958公顷,核查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2021年森林督查工作,全市核查发现违法图斑361个,涉及案件335起。当前,不予立案31起,已查处案件246起(其中:行政案件228起;刑事案件18起),尚未查处案件58起,案件查处率82.69%。截至目前,已收回林地面积76.2486公顷,恢复植被面积116.1547公顷,执纪问责0人。通过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整改,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生态效益指标:全市森林面积133.14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9.83%,森林蓄积量1.24亿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109.6立方米/公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市级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积极性,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森林生态持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相关指标符合要求,群众对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执行率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乡镇、单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足,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上还有差距,森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出现随意占用林地的情况;少数企业对林业法律法规敬畏意识不强,无视林业法律法规,违法违规使用、毁坏林地和采伐林木;有的林农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毁林开垦种植经济作物。三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林草部门的人员编制大幅度调减,森林资源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加之森林公安局转隶后,不再开展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林草部门又没有行政执法机构,致使森林督查发现的大量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压力较大。四是乡镇林业站改为林业(或者农林)服务中心,更多从事乡镇中心工作,专职工作人员不足。五是基层护林员工资相对过于偏低,队伍老龄化严重,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巡山护林最多只能关注森林火灾,对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现不了或者听之任之。六是由于财政困难,多数县级未能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到位,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屡屡发生、屡禁不绝,致使我市森林督查等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上述存在的困难,主要是人员和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从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的工作内容看,2018年为森林督查一项;2019年为森林核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三项;2020年增加至六项;2021年又增加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种茶毁林专项整治以及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三项共计九项。工作内容越来越多,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建议稳定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林草专家服务团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专家服务团项目经费(保财行〔2021〕263号),用于开展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保障工作。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市林草专家服务团先后赴隆阳区潞江镇丛岗村、莫卡村、龙陵县镇安镇、昌宁县柯街镇玉地里村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由局人事科牵头,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具体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区域的农业产业特点,采取集中课题培训+实地操作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主要为糯橄榄、核桃、油桃、花椒科学种植技术。培训对象是普通林农。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活动4期,培训人数280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1〕263号)文件,下达给我局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经费2.4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人才经费执行2.48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完成4期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培训林农280人。从2021年11月15至19月,分别到3个县(市、区)共组织开展4期培训林农280人。实际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老师讲解通俗易懂、参训群众中途不离场,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为2021年年内完成任务,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培训费用不超预算。2021年,在培训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提高林产品产量和质量。2021年派出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开展培训工作,使林农学到科学栽培管理方法,林产品质量得到提升,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是否受群众欢迎,社会反映好。培训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林农保护森林意识是否增强。通过培训,林农意识到只要使用科学栽培方法,林作物是可以提高收益的,从而增强了保护森林的意识,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增加林农科学种植知识。2021年,连续开展了4期培训活动,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干部群众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授人员的实际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执行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要求,开展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林草专家服务团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专家服务台及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和困难: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市核桃、澳洲坚果等主要林产业市场行情低迷,产品价格较低,对林农积极性影响较大,所以,参加科学种植技术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
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有关林产业扶持政策,刺激林农种植林草品的积极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林草局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19〕50号),截止2021年末,市人社局同意我局使用公益性岗位5个,以缓解我局工作安排的供需矛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局机关5个公益性岗位使用正常,期间有1位人员因服务期满离岗。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要求,新招聘人员需对外发布公告15天,报名后还要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所以公益性岗位从发布公告起到人员到位基本上要1个月左右时间。期间,还有公示期到了没人来报名和报名人员均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情况的发生。
我局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均按照市人社局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招聘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吸毒尿检“凡进必验”的要求,对拟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检和吸毒尿检,合格之后,才能进入我单位公益性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才正式签订合同。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我局公益性岗位2021年初预算数为11.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我局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11.3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招聘岗位数量能否达到预期目标。2021年底,我局公益性岗位5个,指标实际在岗人员5人,实际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不增加额外费用。2021年底,在招聘、使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劳动与酬劳是否匹配。2021年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履职,甚至有时还要加班完成工作,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公益性岗位对全局工作的贡献。局机关人员少、工作量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有效的缓解了人力资源紧缺的压力,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反映是否良好。2021年,我局为收到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不良反映,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推动工作。2021年,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对全局工作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执行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要求,开展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使用、管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过低,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待遇和劳动付出不匹配。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推动天然林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提高林木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促使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森林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升森林质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45.33万元,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3.90万元,预算执行率30.66%。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森林和草原管护质量不低于9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效益不低于90.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5.00%以上。
四、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2年才能结束。2022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 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88分,评定为良好。预算执行20分,自评8分;产出指标总分3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及时对项目绩效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二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和草原综合管理非税收入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费属于非税收入补助,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履行基本职能职责,如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数字林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业站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种苗工程项目申报,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省级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项目等。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7.82万元,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7.8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林政处罚案件查处5起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圆满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秀。预算执行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3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及时对项目绩效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支出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给予补助,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选聘对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天然林资源蓄积量持续增长。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10.00万元,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3.60万元,预算执行率36.00%。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达到24.95%,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大于990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大于14400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大于18000.00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大于63000.00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大于120000.00亩,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大于2345人。
质量指标: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大于90.00%。
时效指标: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大于90.00%。
成本指标: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元/亩)大于1200元/亩,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元/亩)大于85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可持续影响: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5.0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2年才能结束。2022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86.13分,评定为良好。预算执行20分,自评6.13分;产出指标总分60分,自评60分;效益指标10分,自评1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及时对项目绩效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二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资金为2020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深入山头地块,指导督促项目落实,推动和保障我市林和草原可持续发展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9.35万元,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9.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0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秀。预算执行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及时对项目绩效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六、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三区科技人员中央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保财教〔2020〕142号2021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期限三年,项目内容:科技人员进驻受援单位及其周边村开展核桃、滇橄榄、澳洲坚果、板栗技术培训,同时到现场进行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实初级加工等技术指导服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0.07万元,资金执行率0.2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每个服务村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每个服务村提供咨询服务1次。
质量指标:产量提高5%,病虫害发生程度降低1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3年才能结束。2022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80.47分,评定为合格。
(一)产出指标分值60分,自评分为60分。
1.数量指标:每个服务村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每个服务村提供咨询服务1次。任务完成率1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2.质量指标:产量提高5%,病虫害发生程度降低10%。任务完成率9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任务完成率1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四)项目资金预算3万元,执行数0.07万元,资金执行率0.23%,分值20分,得分0.47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保财教〔2021〕124号科技特派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期限三年,项目内容:科技人员进驻受援单位及其周边村开展核桃、滇橄榄、澳洲坚果、板栗技术培训,同时到现场进行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实初级加工等技术指导服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0.06万元,资金执行率0.2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每个服务村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每个服务村提供咨询服务1次。
质量指标:产量提高5%,病虫害发生程度降低1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3年才能结束。2022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80.40分,评定为合格。
(一)产出指标分值60分,自评分为30分。
1.数量指标:每个服务村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每个服务村提供咨询服务1次。任务完成率1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2.质量指标:产量提高5%,病虫害发生程度降低10%。任务完成率9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任务完成率1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四)项目资金预算3万元,执行数0.06万元,资金执行率0.20%,分值20分,得分0.4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三区科技人员中央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保财教〔2020〕1号2020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此项目为上年度结转项目,项目期限三年,项目内容:科技人员进驻受援单位及其周边村开展核桃、滇橄榄、澳洲坚果、板栗技术培训,同时到现场进行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实初级加工等技术指导服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7.86万元,此项目资金为上年度结转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7.8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每个服务村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每个服务村提供咨询服务1次。
质量指标:产量提高5%,病虫害发生程度降低1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7分,评定为优秀。
(一)产出指标分值60分,自评分为57分。
1.数量指标:每个服务村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每个服务村提供咨询服务1次。任务完成率1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2.质量指标:产量提高5%,病虫害发生程度降低10%。任务完成率90%,分值30分,自评分27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任务完成率1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四)项目资金预算7.86万元,执行数7.8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分值20分,得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项目资金5.00万元,项目期限一年,项目内容:在全市范围开展林业技术培训4期200人,续建科技示范样板林:泡核桃50亩,糯橄榄50亩,澳洲坚果50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5.00万元,资金到位比例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04万元,资金执行率4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6人,完成率100%;续建样板林150亩,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二)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88.16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60分,自评分为60分。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6人,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续建样板林150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任务完成率1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四)项目资金预算5万元,执行数2.14万元,资金执行率41%,分值20分,得分8.16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余甘子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内容如下:建设示范基地100亩;发放技术资料200册;申请专利1项;派出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人员6人参与项目实施。培训林业基层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余甘子种植户等200人以上。辐射带动技术应用面积5000亩以上。项目服务对象科技推广工作整体满意度80%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80万元,资金到位比例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52.47万元,资金执行率6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建设示范基地100亩;发放技术资料200册;申请专利1项;派出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人员6人参与项目实施,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完成率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培训林业基层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余甘子种植户等200人以上,完成率100%;
生态效益指标:辐射带动技术应用面积5000亩以上,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服务对象科技推广工作整体满意度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2年才能结束。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83.12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30分。
数量指标:建设示范基地100亩;发放技术资料200册;申请专利1项;派出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人员6人参与项目实施,任务完成率1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任务完成率0,分值10分,自评分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社会效益指标:培训林业基层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余甘子种植户等200人以上,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生态效益指标:辐射带动技术应用面积5000亩以上,任务完成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服务对象科技推广工作整体满意度80%以上,分值5分,自评分5分。
(四)项目资金预算80万元,执行数52.47万元,资金执行率66%,分值20分,得分13.12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林科院余甘子良种推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项目内容如下:开展“云南核桃专用生物有机类肥料的开发与示范”科研事项,建立核桃专用肥示范基地并辐射带动群众扩大种植面积,开展技术培训,此项目为上年度结转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1.48万元,属上年度结转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4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认定省级良种2个,推广种植面积2000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种植成活率9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50分,自评分为50分。
数量指标:认定省级良种2个,推广种植面积2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50分,自评分5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社会效益指标:种植成活率90%,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四)项目资金预算1.48万元,执行数1.4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分值20分,得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项目限期5年,项目内容如下:推广种植自主知识产权滇橄榄系列良种;推广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自走式机械往复泡核桃收获机”、“三段式核桃烘烤技术”在内的创新成果,并开展产业技术培训26期,共1495人;开展技术服务企业及技术支撑保山市核桃等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29.73万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9.7万元,预算执行率6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500人,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掌握技术程度达80%,完成率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在当年尚未结束。2022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3.25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分。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500人,任务完成率100%,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分。
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掌握技术程度达8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四)项目资金预算7.86万元,执行数7.8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分值20分,得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核桃专用生物有机类肥料的开发与示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项目内容如下:“高黎贡山余甘子优良无性系”良种选育补贴资金,用于开展高黎贡山余甘子良种选育及推广工作。目前通过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良种1个,审定良种1个,推广种植面积达30万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1.47万元,属上年度结转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4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300人;发放技术手册300册,任务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1000亩。,任务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一)产出指标分值50分,自评分为50分。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300人;发放技术手册300册,任务完成率100%,分值50分,自评分50分;
(二)效益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分。
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1000亩,任务完成率1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8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四)项目资金预算7.86万元,执行数7.8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分值20分,得分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7〕215号)、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8〕1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4号)、《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保财资环〔2021〕28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3号 2021年预算批复》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624个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梅子箐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全市实施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90.8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6.67万亩,省级公益林134.19万亩。分县(市、区)情况是隆阳区154.33万亩,施甸县55.82万亩,腾冲市155.61万亩,龙陵县37.00万亩,昌宁县88.10万亩。涉及5个县(市、区)的64个乡镇349个村民委员会、12个国有林场、8个国社合作林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水库管理处。
市级森林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2.86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29.17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06万元。
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主要用于专业管护人员劳务费、资源监测、森林防火费、护林员巡护装备、责任单位考核检查费、培训、防火通道新修及维修、管护站点新建及维修、公益林宣传牌制作、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点房生活设施、管护单位设备购置等方面。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截至10月,上级下达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130.6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资金4191.38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939.22万元。已完成补偿费兑现52.19万元(均为腾冲市完成,其它县(区)未兑现),管护费使用完成977.97万元(其中,市级管护费使用完成14.89万元、隆阳区166.78万元、昌宁县111.92万元、腾冲市684.38万元,施甸县、龙陵县未使用),共计完成1030.1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从开展公益林技术业务培训、实施公益林面积、完成公益林监测、资源档案建设、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成本、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2021年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624个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从发挥经济效益、提供就业岗位 、增加林分蓄积、涵养水源效益、林区稳定、经济持续等方面进行评价。2021年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保护、管理;组建产出技术创新团队,争取在自主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产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大力培养产业建设人才。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享受国家政策补贴,护林员享受护林劳务报酬,有效的解决农村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通过项目实施,道路出行、人居环境得以有效改善,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各级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林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保障
(1)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公益林、天然林政策汇编》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
(3)加强对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县财政局、林草局,管护责任单位和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管护合同(B)约定的管护人员职责及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制度及《禁、限伐协议》管理使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意识,为全县公益林、天然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项目理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管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公益林、天然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三是在全县交通干道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进行宣传。
5.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元/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
2.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
3.部分管护责任单位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公益林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4.上级没有下达天然林资金使用指导性制度,资金可使用方向、报账程序不清楚。建议尽快出台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自检方案的通知、《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0〕9号)、《2019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保财资环〔2020〕1号)、《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3号 2021年预算批复》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下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补助经费281.17万元,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8.00万元;扑火队于2018年2月份组建成立,由40名平均年龄26岁的退伍军人、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组成,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好,专业性强。在装备上,市专业扑火队配有森林防火运兵车两辆、摩托车六辆、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对讲机、防火口罩、灭火水枪、水车、灭火弹、照明手电、油锯等先进的灭火装备。至今已在保山市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队一年以来,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队,刻苦训练,24小时集结待命,从训练生活到火灾扑救都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特别注重对扑火队员进行体能、扑火技能训练,为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及野外适应能力,坚持每天三公里长跑,每日有操课训练。在今年森林防火期内,扑火队员牺牲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森林防火事业中,防扑火战术初步形成,圆满完成了多次重要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指挥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已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完成285.31万元。其中:市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经费281.17万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1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2021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
2.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自检方案的通知、《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保财资环〔2020〕54号)、《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0〕26号)、《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下达补助经费0.5518万元属2020年项目资金应返还部分,扑火队于2018年2月份组建成立,由40名平均年龄26岁的退伍军人、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组成,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好,专业性强。在装备上,市专业扑火队配有森林防火运兵车两辆、摩托车六辆、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对讲机、防火口罩、灭火水枪、水车、灭火弹、照明手电、油锯等先进的灭火装备。至今已在保山市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队一年以来,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队,刻苦训练,24小时集结待命,从训练生活到火灾扑救都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特别注重对扑火队员进行体能、扑火技能训练,为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及野外适应能力,坚持每天三公里长跑,每日有操课训练。在今年森林防火期内,扑火队员牺牲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森林防火事业中,防扑火战术初步形成,圆满完成了多次重要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指挥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已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2021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8%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
2.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云南省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保财资环〔2021〕28号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保财资环〔2021〕99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726.9663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624个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达90%以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全市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663万亩,其中:隆阳区80.33万亩,施甸县51.35万亩,腾冲市270.52万亩,龙陵县173.9963万亩,昌宁县148.3万亩。按权属分:国有63.96万亩,集体和个人662.01万亩。项目涉及五县(市、区)68个乡(镇),25个国有单位,745个村(社区),214902户农户。
2021年,省级下达我市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11011.83万元,其中:隆阳区1273.29万元,施甸县804.48万元,腾冲市3899.97万元,龙陵县2719.62万元,昌宁县2314.47万元。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资金兑现情况:全市兑现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2704.51万元,其中隆阳区兑现资金97.23万元,腾冲市兑现资金2437.93万元,昌宁兑现资金169.35万元,施甸县和龙陵县未兑现资金。
主要用于专业管护人员劳务费、资源监测、森林防火费、护林员巡护装备、责任单位考核检查费、培训、防火通道新修及维修、管护站点新建及维修、公益林宣传牌制作、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点房生活设施、管护单位设备购置等方面。
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9.05万元,实际支出8.25万元;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20.00万元,2021年底尚未形成支出。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725.9663万亩天然林停伐管理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公益林、天然林政策汇编》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从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开展宣传、培训合格率、建设天然林停伐保护资源档案完整率和规范率等方面进行评价。2021年全面完成全市725.9663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725.9663万亩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供了2000多个护林员岗位,管理人员和护林员得到有效培训。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组建产出技术创新团队,争取在自主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产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大力培养产业建设人才。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享受国家政策补贴,护林员享受护林劳务报酬,有效的解决农村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通过项目实施,道路出行、人居环境得以有效改善,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各级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林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保障
(1)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公益林、天然林政策汇编》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
(3)加强对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县财政局、林草局,管护责任单位和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管护合同(B)约定的管护人员职责及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制度及《禁、限伐协议》管理使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意识,为全县公益林、天然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项目理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管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公益林、天然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三是在全县交通干道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进行宣传。
5.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元/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
2.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
3.部分管护责任单位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公益林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4.上级没有下达天然林资金使用指导性制度,资金可使用方向、报账程序不清楚。建议尽快出台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财资环〔2021〕99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资金》保财资环〔2021〕25号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市草原监测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重点监测了我市草原生产力、植被状况、生态状况、利用状况等。涉及热性灌草丛、暖性灌草丛、山地草甸三大草原类。草原生态保护功能明显改善,牧民经济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较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资环〔2021〕99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资金》保财资环〔2021〕25号项目经费共16.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支出3.27万元,用于草原监测、保护、培训等,结余资金12.7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从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培训合格率、草原和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等方面进行评价。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形成保山市草原监测报告1个,完成草原综合情况、草原执法监督情况、草产业发展情况、草产品经营主体详细情况、草原灾害发生和防止情况、年度报表和下半年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情况半年报表的草原统计任务。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a.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牧草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绿色草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带动了就业,增加牧民经济收入,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助力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的改善,带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增加了旅游人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b.社会效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是生态建设与保护,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持续、稳定发展的系统工程。可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各民族共同富裕,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c.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使草原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草原高度、密度、覆盖度、草裙种类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改善草原生态,促进牧草恢复性生长,稳步提高草原产量。随着项目时间的延长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生物多样性指数将明显提高,草原将进入一个新的生态良性循环系统。
3.满意度指标。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项目区群众的走访和调查了解,得到了高度评价。满意度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①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②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③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④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部门协作,为项目单位与林农做好政策及技术服务,为加快推进当地生态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⑤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中央林业生态恢复资金有关政策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⑥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⑦加强质量管理。每年度各项目都签订目标责任书和施工承包合同,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程实施范围、施工面积、施工作业方式、施工时间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施工,作业前进行现场培训。施工作业过程中派出现场质量监督员全程质量监督,每一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完善制度保障
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为全市草原生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保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其重大意义。
5.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
2.一是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使县级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二是提高项目补助标准,缓解地方财政在实施林业项目中的压力。三是建议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建议上级在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时能结合林地变更统筹考虑。四是进一步理顺林业系统机构设置,上级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性意见,并充分考虑县级林业部门人员编制实际,形成一套上下衔接顺畅的项目执行体系。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 、《关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草原监测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林办发〔2019〕29号》、《关于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市草原监测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重点监测了我市草原生产力、植被状况、生态状况、利用状况等。涉及热性灌草丛、暖性灌草丛、山地草甸三大草原类。草原生态保护功能明显改善,牧民经济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较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下达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草原监测统计项目经费共10.33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0.33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支出10.33万元,用于草原监测、草原统计、培训、普法宣传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0年、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从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培训合格率、草原和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等方面进行评价。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形成保山市草原监测报告1个,完成草原综合情况、草原执法监督情况、草产业发展情况、草产品经营主体详细情况、草原灾害发生和防止情况、年度报表和下半年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情况半年报表的草原统计任务。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a.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牧草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绿色草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带动了就业,增加牧民经济收入,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助力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的改善,带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增加了旅游人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b.社会效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是生态建设与保护,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持续、稳定发展的系统工程。可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各民族共同富裕,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c.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使草原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草原高度、密度、覆盖度、草裙种类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改善草原生态,促进牧草恢复性生长,稳步提高草原产量。随着项目时间的延长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生物多样性指数将明显提高,草原将进入一个新的生态良性循环系统。
3.满意度指标。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项目区群众的走访和调查了解,得到了高度评价。满意度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①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②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③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④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部门协作,为项目单位与林农做好政策及技术服务,为加快推进当地生态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⑤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中央林业生态恢复资金有关政策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⑥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⑦加强质量管理。每年度各项目都签订目标责任书和施工承包合同,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程实施范围、施工面积、施工作业方式、施工时间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施工,作业前进行现场培训。施工作业过程中派出现场质量监督员全程质量监督,每一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完善制度保障
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为全市草原生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保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其重大意义。
5.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
2.一是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使县级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二是提高项目补助标准,缓解地方财政在实施林业项目中的压力。三是建议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建议上级在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时能结合林地变更统筹考虑。四是进一步理顺林业系统机构设置,上级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性意见,并充分考虑县级林业部门人员编制实际,形成一套上下衔接顺畅的项目执行体系。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保财教〔2020〕158号)、《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保山市“三区”范围为5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按照国家安排,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立足引导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加快信息、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优质资源向“三区”流动,加强保山市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科技部农村司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西部地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国农科函〔2019〕77号)要求,保山市科技局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进行广泛动员,经逐级申报、推荐、筛选,确定全市2021年选拔上报符合条件的选派对象为50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保财教〔2020〕158号)、《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下达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共0.0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已形成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3)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4)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5)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2021年选派人才人次、资金当年到位率、选派人才人均补助标准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带动经济林果产业发展,带动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3.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需达到满意度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项目执行缓慢。
2.项目执行率低。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岭产业人才培养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文广等63人入选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通知》(云发改人事〔2018〕212号);《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万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8 个专项及人才培养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党人才 〔2018 〕 5 号)设立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100亩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试验示范点的建立,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以上,推广带动全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2万亩以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使用2020年云南省发改委拨入云岭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20.00万元。
主要用于技术培训、林下资源开发主要品种和模式调查、重点林下产品经济成分分析等方面。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云岭产业领军人才培养。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3)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4)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上级相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
按照技术培训、林下资源开发主要品种和模式调查、重点林下产品经济成分分析等年度工作任务,考察是否完成。
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是否建立试验示范基地。组建产出技术创新团队,争取在自主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产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大力培养产业建设人才。
3.满意度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公众满意度达到8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
1.加强领导,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保障,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
3.强化监督检查。
4.档案资料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6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21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建设任务:一是依法加强林草种子行业管理,组织开展雨季、冬春季林草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二是组织林草种子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交流,提高林草种子技术人员生产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三是根据林草种子行业发展情况,应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服务需求,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四是加强林草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提高广大林农、草农的守法维权意识;五是通过业务指导,提高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能力、质量监督检验能力;六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1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6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已使用3.70万元,资金执行率74.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开展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及质量监督管理培训1期。
②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培训1期。
③开展林草种子质量监督检查2次。
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次。
⑤组织2个良种的审(认)定申报工作。
(2)质量指标
①通过开展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培训、种质资源普查培训,提高了林草种子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水平。
②通过开展林草种子质量抽查,提高了林草种子质量。
(3)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了2021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内容。
(4)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了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指标:通过提高林草种子良种使用率,提高了林草种子质量。
(2)可持续影响指标:林草生态修复功能有所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执行数与预算数偏差大原因:财政收回额度时间较早。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规划,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建设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21年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可不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28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建设任务:一是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及调研工作;二是开展林草种子生产与良种繁育技术培训。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1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28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资金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资金已使用1.97万元,资金执行率39.4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及调研3次。
(2)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执行数小于预算数,得到了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指标:种质资源利用率有所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该项目跨年度执行,至2022年12月截止,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计划于2022年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
计划于2021年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可不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保财教〔2021〕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林草种子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林草从业人员林业技能和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农草农创收。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1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保财教〔2021〕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3.62万元,实际到位3.6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已使用0.74万元,资金执行率20.4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①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了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
(2)质量指标
提高了苗木生产培育单位在基地管理、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3)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执行数小于预算数,得到了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提高了苗木生产培育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有助于苗木生产培育单位增加经济收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执行数与预算数偏差大原因:受疫情影响,出行受到严格限制,出差次数较少,因而项目资金执行数远远小于预算数。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合理规划项目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可不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省本级)第二批项目经费的通知》( 云财教〔2021〕145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21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建设任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林草种子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林草从业人员林业技能和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受援地林草种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1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云南省科技计划(省本级)第二批项目经费的通知》( 云财教〔2021〕145号)文件精神,云南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资金3.00万元,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资金已使用0.00万元,资金执行率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对3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
(2)质量指标
苗木出圃率达到92.00%。
(3)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执行数小于预算数,得到了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有助于促进林草种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0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执行数与预算数偏差大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出行受到严格限制,出差次数较少;二是我单位同时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和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两个项目都是属于科技服务项目,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为合理管理财政资金,我单位对科技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报销时多数都是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列支。
下一步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合理规划项目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严格项目实施方案施行,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2021年未实施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21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2)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可不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退耕还林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1年退耕还林建设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50万亩,实际完成0.3万亩,任务完成率20%,在完成的0.3万亩中,面积核实率100%,合格率100%。
1.新一轮退耕还林。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0.80万亩(施甸县),因稳定性耕地原因,未能通过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入库审查,2021年0.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没有组织实施。
2.陡坡地生态治理。2021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0.70万亩,其中:隆阳区0.4万亩,昌宁县0.3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3万亩(昌宁县),任务完成率42.8%,在完成的0.3万亩中,面积核实率100%,合格率100%。隆阳区0.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以国土空间规划未完成为由,不同意实施,导致2021年0.4万亩陡坡地任务没有组织实施。
(二)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目标任务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程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控制、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审查、业务培训、现地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1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1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1〕15号)精神,于2021年2月19日下达我站2021年退耕还林管理经费5.00万元,2021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退耕还林管理经费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退耕还林管理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工程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3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6.60%,总分值20分,自评得17.32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 “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1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10项,总分值80分,自评得64分。3级指标10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0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分2分。
退耕还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2分。根据各县区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和调度表,2021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0.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3万亩),任务完成率为20%。
(2)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造林面积合格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昌宁县自检自查报告,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3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造林面积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2分。
2021年8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实际完成0.3万亩,为年度计划任务的20%。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草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分值10分,自评得2分
(4)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400元/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各县区均按照400元/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由县级林草局统一规划使用;陡坡地生态治理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300元/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设定2级指标4项,3级指标4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4项
(1)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
政策性收入。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按照1200元/亩现金补助测算,1.50万亩退耕还林可为退耕农户增加政策性收入1800万元。
(2)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
提供就业岗位。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2021年实施的0.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按照每亩用工量2.5个测算,可为项目区农户提供7500个工日的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200个,按照每个工日100元测算,增加劳务收入73万元。
(3)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通过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国务院制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耕地保护政策出台后,各地加大了政策实施力度,省下达施甸县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0.8万亩,施甸县林草局按要求落实地块,报送县自然资源局审查,2021年5月13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入库审查,并出具认定函。7月27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以稳定性耕地为由,再次提供审核结果不同意实施面积为5534.5亩,仅2465.5亩通过入库审查,施甸县林草局多次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和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均未达成一致性意见,导致0.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未能组织实施。省下达隆阳区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0.4万亩,隆阳区林草局按要求落实地块后报送区自然资源局审查,隆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5月18日复函隆阳区林草局2020年0.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审查结果:隆阳区2020年0.4万亩陡坡地规划地块中3517.77亩为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我国耕地总量少,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我局不同意将3517.77亩耕地作为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项目。目前,隆阳区正在S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审批后依照规划执行。致使隆阳区0.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无法组织实施,结合实际情况保山市林草局于2021年6月30日,以保林草请[2021]113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转报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延期实施的请示》,请求省林草局给予隆阳区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延期实施。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督促隆阳区、施甸县林草局加大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按要求落实地块,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和农户增收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1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81.32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问题:一是国家耕地保护政策,项目落地难,致使项目没有如期完成。二是因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种苗费及现金补助兑现严重滞后,经查全市2014—2019年省下达保山市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38万亩,完成38万亩,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7854.79万元,其中:种苗造林费14680万元,现金补助33174.79万元。除2014年度任务资金全部兑付外,截至目前兑付资金24707.82万元,应兑未兑23146.97万元,其中:兑付种苗造林费9320.74万元,应兑未兑5359.26万元;兑付现金补助15387.08万元,应兑未兑17787.71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到位资金4740万元,应对未对1109万元(种苗造林费96万元,现金补助1010万元)。严重挫伤了退耕农户的积极性,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因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引发群众上访,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建议: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增加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每年市级安排10.00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1年营林生产计划任务
2021年全市营造林任务26.873万亩,义务植树500万株,其中:人工造林3.47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0.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38万亩,造林补贴0.55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04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17万亩,低效林改造3万亩,木材战略储备现有林改培0.4万亩。2021年实际完成营造林任务33.173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23.4%,其中:人工造林完成2.27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65.4%;封山育林完成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森林抚育完成19.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14.7%;低效林改造完成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266.7%;现有林改培完成0.4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目标任务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作业设计审批、业务培训、现地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28号)精神,于2021年1月6日下达我站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万元, 2021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9.2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4%。分值20分,自评得18.48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 “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1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8项,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8项,总分值80分,自评得79分。3级指标8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8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营造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自检自查结果,全市2021年实际完成营造林任务33.173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23.4%,其中:人工造林完成2.27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65.4%;封山育林完成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森林抚育完成19.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14.7%;低效林改造完成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266.7%;现有林改培完成0.4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2)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20分,自评得19分。
①当年资金支出率,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分值10分,自评得9.2分。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9.24万元,当年资金支出率92.40%。
②2021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全市2021年实际完成营造林任务33.173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23.4%,分值10分,自评得9.8分。因国务院制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耕地保护政策的出台,各地加大了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力度,致使隆阳区0.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施甸县0.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未通过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入库审查,项目未能组织实施,扣0.2分。
(4)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①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6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亩,现金补助1200元/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900元(种苗造林费400元,现金补助5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300元、第五年现金补助400元。分值5分,自评得5分。退耕还林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草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500元、300元、4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②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标准15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亩,现金补助1200元/亩;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800元(种苗造林费300元,现金补助5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300元、第五年现金补助400元。分值5分,自评得5分。项目实施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草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500元、300元、4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自评得分5分。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9.83%,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1年全市组织申报71个省级森林乡村,获批71个,为下步开展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分值5分,自评得5分。
(2)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减少水土流失效果。2021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3.17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27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19.5万亩,低效林改造8万亩,现有林改培0.4万亩,项目区植被盖度增加,提高了森林质量,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分值5分,自评得5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10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5分,自评得5分。一是通过实施人工造林项目,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二是通过实施森林经营项目30.9万亩,其中:封山育林3万亩,现有林改培0.4万亩,森林抚育19.5万亩,低效林改造8万亩,提高森林质量,单位面积蓄积显著增加,有效提升森林碳汇能力,降低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隐患,提高经济林单位面积产量产值,增加农户收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85%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全市2021年实际完成营造林任务33.173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23.4%,年度任务超计划完成,但人工造林因国务院制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耕地保护政策的出台,各地加大了耕地保护政策的执行力度,致使隆阳区0.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施甸县0.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未通过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入库审查,项目未能组织实施。
改进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督促隆阳区、施甸县林草局加大和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按要求落实地块,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和农户增收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48分,较好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问题:一是营造林项目资金兑付严重滞后。国家、省项目补助资金市级均能足额、及时拨付到县级财政部门,隆阳、施甸、龙陵、昌宁4县区财政资金周转困难,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补助资金不到位兑现不及时,截至目前,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应兑未兑23146.97万元(种苗造林费5359.26万元,现金补助17787.71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应兑未兑1046万元(种苗造林费96万元,现金补助950万元);2017年以来异地植被恢复资金4县区未拨付2336.6万元。资金兑付滞后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因资金未能及时兑付引发群众上访,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导致新的项目落地困难,同时也影响了各县区项目申报积极性。二是营造林项目落地难。耕地保护政策出台后,国家下达的营造林任务均要求落地上图,与国土三调成果比对,不得占用耕地。
建议: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意见,将国土绿化重点从大规模国土绿化调整到困难立地、村庄四旁绿化,森林抚育、经济林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上来,适应新时期生态修复工作要求。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省级森林乡村(第二批)评价认定的通知》(云林生态〔2021〕7号)要求,保山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通过前期的广泛宣传发动。经行政村提出申请,县(市、区)林草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进行初审推荐后,市生态修复站于9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2021年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推荐材料评审会议,按照《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中6方面25个指标,对各县(市、区)拟推荐上报的85个森林乡村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有14个行政村支撑材料严重缺失,达不到评价认定办法的要求,不予推荐上报。形成问题清单,返五县(市、区)修改完善,全市2021年拟推荐省级森林乡村71个,其中:隆阳区24个,施甸县6个,腾冲市16个,龙陵县17个,昌宁县8个。经公示无异议,按时向省林草局上报评审工作报告和请示文件。2021年12月16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二批省级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云林生态﹝2021﹞15号),将保山市申报的71个乡村全部授予省级森林乡村称号。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99号)精神,于2021年10月18日下达我站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20.00万元, 2021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20.00万元,实际到位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2.3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1.9%。分值20分,自评得2.38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 “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1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8项,
设定2级指标8项3级指标9项,总分值80分,自评得80分。3级指标9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9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30分,自评得30分。
省级森林乡村牌匾制作,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制作2020年省级森林乡村牌匾74块。
召开营造林培训,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全市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申报培训会1次。
(2)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营造林质量达标情况达到85%以上。全市2021年实际完成营造林任务33.173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23.4%,根据各县区自检自查结果,任务核实率100%,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
2021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2021年12月16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二批省级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云林生态﹝2021﹞15号),保山市申报的71个乡村全部授予省级森林乡村称号。
(4)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
生态修复站工作经费20万元支出>=10%,省级森林乡村牌匾制作、培训经费支出2.3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
通过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9.83%,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1年全市组织申报森林乡村71个,获批71个,截至目前全市森林乡村达168个,其中:国家森林乡村23个,省级森林乡村145个,为下步开展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分5分。
2021年完成营造林任务33.173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23.4%,增加植被盖度,提升森林质量,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3)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一是通过实施人工造林项目,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二是通过实施森林经营项目30.9万亩,其中:封山育林3万亩,现有林改培0.4万亩,森林抚育19.5万亩,低效林改造8万亩,提高森林质量,单位面积蓄积显著增加,有效提升森林碳汇能力,降低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隐患,提高经济林单位面积产量产值,增加农户收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农户对国家生态建设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于2021年10月18日下达,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影响了资金支出进度。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结转至2022年继续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82.38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问题:营造林项目落地难。耕地保护政策出台后,国家下达的营造林任务均要求落地上图,与国土三调成果比对,不得占用耕地。
建议: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意见,将国土绿化重点从大规模国土绿化调整到困难立地、村庄四旁绿化,森林抚育、经济林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上来,适应新时期生态修复工作要求。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非财政 保山市人才服务中心下达2021年
公益岗位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50万元,2021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0万元,实际到位1.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0万元,实际到位1.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0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5.67%。分值20分,自评得14.53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经自查,2021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3项,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3项,总分值80分,自评得80分。3级指标3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3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1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因公益性岗位补贴2021年一年一次补贴,具有时限性。
改进措施: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比例政策调整,导致工资执行滞后。下一步将及时跟进政策执行,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1年非财政 保山市人才服务中心下达2021年公益岗位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94.53分,较好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存在问题和建议: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5.00万元,其中: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1]14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万元。2021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全市范围松材线虫病易发区松林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材线虫病疫确保0发生。
2.完成全市范围内薇甘菊易发区、常发区林地应施监测面积82.86万亩,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全市发生区域的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新发生疫点实现1年内根除。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成灾率3‰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万元。2021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用于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5.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 绩效指标要求
| 保山市
|
成灾率
| 4‰以下
| 0.01‰
|
测报准确率
| 90%以上
| 99.75%
|
无公害防治率
| 85%以上
| 100%
|
种苗产地检疫率
| 100%
| 100%
|
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 100%
| 100%
|
成灾率:成灾面积0.0180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20年底预测2021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1.54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1.511万亩,测报准确率99.75%。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11.511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11.51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14.725吨,苗木1738.5亩。实际检疫种子14.725吨,苗木1738.5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1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5.00万元,执行金额为5.00万元,执行率为100%,满分20分,得分20分。产出指标总分60分,自评5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4分,自评4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4分,自评4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4分,自评4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4分,自评4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3分,自评3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3分,自评3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3分,自评3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3分,自评3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3分,自评3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13分,自评13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4分,自评4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4分,自评2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4分,自评4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4分,自评4分。效益指标总分10分,自评1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10分,自评1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自评1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存在问题:1.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2.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建议:1.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2.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3.00万元,2021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局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3.00万元,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局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3.00万元,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1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39.3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经自查,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2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3.00万元,执行金额为1.18万元,执行率为39.33%,满分20分,得7.87分。产出指标总分30分,自评30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满分3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提供就业岗位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存在问题: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
建议: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0.00万元,其中:《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2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和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万元,结转10.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0.00万元,实际到位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
1.全市举办监测、防治、检疫培训一次,业务技能合格率达到90%;
2.围绕重点区域,全市设置蝗类监测点不少于10个;
3.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5%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
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以下。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2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和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万元,结转10.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0.00万元,实际到位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方面支出,共使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8.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业务技能合格率95%,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全市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未实施完毕原因:由于采购体式显微镜厂家年底配货问题,导致资金未能在2021年底完成支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10.00万元,执行金额为8.00万元,执行率为80.00%,满分20分,得分16分。产出指标总分48分,自评4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业务技能合格率95%满分12分,自评12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满分12分,自评12分;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满分12分,自评12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1‰满分12分,自评12分。效益指标总分12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全市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满分12分,自评12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工作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存在问题: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建议: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财资环〔2021〕25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5.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市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及《保山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 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切实加强全市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强化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落实防治任务,遏制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传播危害,保护全市草原生态安全。二是全面铺开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积极与第三方科研单位协调联系,为2022年正常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四县、区林检局在项目资金未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依然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但存在不同程度拖欠防治费用现象。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财资环〔2021〕25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5.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防治、监测、执法作业所需药剂药械等专用设备采购;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等方面支出,共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0.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6.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林业和草原生态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负责项目建设的实施、资金分配和监督,市级实施方案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备案,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负责辖区内项目内容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定期接受各级财政和林草部门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1〕103号)文件,下达我市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8万亩,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和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我市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实际完成防治18万亩,圆满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及完成情况表
县(市、区)
|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量
(万亩)
|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完成量
(万亩)
| |||||||
小计
| 鼠害
| 病虫害
| 有害植物
| 小计
| 鼠害
| 病虫害
| 有害植物
| ||
隆阳区
| 4.3
| 0.5
| 2.8
| 1.4
| 4.3
| 0.5
| 2.8
| 1.4
| |
龙陵县
| 6.7
| 1.5
| 2.8
| 2
| 6.7
| 1.5
| 2.8
| 2
| |
昌宁县
| 4.2
| 0.5
| 2.4
| 1.3
| 4.2
| 0.5
| 2.4
| 1.3
| |
施甸县
| 2.8
| 0.5
| 1
| 1.3
| 2.8
| 0.5
| 1
| 1.3
| |
合计
| 18
| 3.0
| 9.0
| 6.0
| 18
| 3.0
| 9.0
| 6.0
|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的实施年度为2021年-2023年,因此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未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落实监督。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落实监督,严格按照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方案推进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5.00万元,执行金额为0.80万元,执行率为16%,满分20分,得分3.2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其中:质量指标中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2万亩满分40分,得分4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4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40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一是加强沟通协调,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同时完善和健全档案资料。
存在问题:部分县区财政资金难以兑付,对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造成极大困难;绩效目标下达时间较晚,省、市、县三级绩效目标体系不够完善;各级林检人员缺口较大,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相关知识缺位,业务层面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项目预算与实际发生误差较大,对项目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建议:加强培训学习,针对性的组织学习和交流,提高各级尤其是基层项目管理水平;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2个,项目资金总计15.92万元,其中:1、《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万元,结转5.97万元,2021年财政收回0.06万元;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保财资环〔2021〕28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0.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5.92万元,实际到位15.9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全市范围松材线虫病易发区松林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材线虫病疫确保0发生。
2.完成全市范围内薇甘菊易发区、常发区林地应施监测面积82.86万亩,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全市发生区域的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新发生疫点实现1年内根除。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成灾率3‰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万元,结转5.97万元,财政收回0.06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保财资环〔2021〕28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0.00万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5.92万元,实际到位15.9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防治、监测、执法作业所需药剂药械等专用设备采购;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8.82万元,资金使用率为55.4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云林资环〔2020〕102号)文件,下达我市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任务0.94万亩,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和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报表情况,我市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实际完成防治面积7.4260万亩,超额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2)质量指标:根据云林资环〔2020〕102号文件,下达我市2021年度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指标任务。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和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统计报表情况,我市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001%,圆满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云林资环〔2020〕102号文件,下达我市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指标任务。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和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统计报表情况,我市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圆满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2021年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情况统计表
区划名称
| 发生面积
(万亩)
| 成灾面积
(万亩)
| 成灾率(%)
| 无公害防治面积(万亩)
| 无公害防治率(%)
|
保山市
(合计)
| 7.4260
| 0.0180
| 0.001
| 7.4260
| 100
|
隆阳区
| 2.9470
| 0.0130
| 0.002
| 2.9470
| 100
|
施甸县
| 1.1441
| 0.0050
| 0.003
| 1.1441
| 100
|
龙陵县
| 1.3349
| 0.0000
| 0.00
| 1.3349
| 100
|
昌宁县
| 2.0000
| 0.0000
| 0.00
| 2.0000
| 100
|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未实施完毕原因:部分病虫害防治存在季节性差异,项目未实施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任务落实监督。严格把控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和社会化防治,确保各县目标任务指标达标。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15.92万元,执行金额为8.82万元,执行率为55.41%,满分20分,得分11.08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15万亩满分20分,自评20分。质量指标中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满分20分,自评20分。效益指标总分2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公害防治率90%满分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加强沟通协调,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同时完善和健全档案资料。
存在问题:部分县区财政资金难以兑付,对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造成极大困难;资金与绩效目标不同步下达,造成部分县(区、市)实际实施完成任务与绩效目标有差距;各级林检人员缺口较大,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相关知识缺位,业务层面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项目预算与实际发生误差较大,对项目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建议:加强培训学习,针对性的组织学习和交流,提高各级尤其是基层项目管理水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4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主要由“保护与恢复工程”、“科研及监测设备”、“宣教及其辅助工程”三部分构成。其中保护与恢复工程主要包括:巡护步道修缮,保护区界碑、界桩,宣传牌、警示牌新建;科研及监测设备主要包括:购置科研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水文水质监测点设备;宣教及其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管理宣教用房和院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数据等项目实施的相关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腾冲市财政局根据《 关于下达2014年湿地保护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腾财建〔2014〕57号),下达腾冲市林业局2014年湿地保护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351.00万元,资金于2014年12月29日到位,中央资金到位率100%;根据(腾财预〔2015〕14号)下达2014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125.00万元,资金于2015年12月18日到位;根据《关于下达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腾财预〔2016〕886号),下达2014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资金2.00万元,资金于2016年11月28日到位;根据《关于下达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腾财预〔2019〕475号),下达2014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资金于2019年9月28日到位;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腾冲北海湿地管护局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经费及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资金进行调整的批复》(腾政复﹝2021﹞7号),调整资金28.00万元作为2014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资金于2021年1月22日到位。
项目合计到位资金536.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1.00万元,地方配套185.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1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实施完成。2015年至2020年度支出资金515.10万元,2021年度支出资金20.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完成保护区界碑18块,保护区界桩271块,宣传牌、警示牌82块,巡护步道6.45千米,宣教用房1126.4㎡;
②时效指标:2021年该项目完成实施;
③成本指标:保护与恢复工程完成投资44.24万元,科研和监测设备完成投资32.44万元,宣教及辅助工程完成投资402.14万元,其他费用完成投资(待摊费用)57.1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经验指标值为85%;
②生态效益指标:为科学规范开展保护管理奠定基础,指标值为8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各科站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
2.建议: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60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00万元。主要内容为:聘用管护人员2人、购买防火物资、保障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工作差旅费用。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储备防火物资,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1年度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数据等项目实施的相关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60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4.00万元到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计划,2021年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完成实施,项目资金支出4.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聘请2名护林员,召开防火联席会议1次;
②时效指标:资金支出100%;
③成本指标:采购防火物资2.43万元,防火工作差旅费及租车费0.3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无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内;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各科站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
2.建议: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33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5.00万元。主要内容为:聘用管护人员3人、制作宣传布标及宣传单、保障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工作差旅费用。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储备防火物资,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材料数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33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5.00万元到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1年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项目完成实施,项目资金支出5.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聘请3名护林员、制作宣传布标、宣传资料占整个防火期的80%;
②时效指标:2021年全年资金支出100%;
③成本指标:防火工作差旅费及租车费1.7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无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内;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各科站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
2.建议: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北海湖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开展北海湖水质针对性调查、莼菜扩散速率及其环境适应策略研究等,为北海生态环境状况提供基础水质数据,明晰影响水质尤其是溶解氧含量的主要原因,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改善北海湖水质的针对性方案,项目实施期2年。主要内容:外来物种清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北海湖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进行调查研究。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北海胡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腾冲财政局关于下达北海胡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研究资金的通知》(腾财预〔2021〕335号)文件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56.5万元到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1年北海胡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研究项目资金支出35.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完成外来物种清理15公顷;水质报告1份;
②时效指标:实施期限2年,2021年指标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生态保护成效指标值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区、民众满意度指标值为8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各科站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
2.建议: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腾冲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不断提高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保护区生态品质,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我局实施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项目资金共37.84万元,用于腾冲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及保护区发展,项目内容包括:管护设施修缮,完善保护区监控体系,提高保护区管护技术水平,设备采购,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保障管护机构运转,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1年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材料数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37.84万元到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1年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完成实施,项目资金支出37.8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完成培训6期;印刷宣传资料5万份;开展湿地宣传5期;每月(12个月)进行巡护管理;
②质量指标:巡护管护任务完成率100%;
③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1年),指标完成;
④成本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该项指标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宣传教育50000人次,指标完成;
②社会效益指标:湿地及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指标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100%,指标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各科站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
2.建议: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不断推动保护区的整体发展,为保护区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提升保护区管护机构管护能力,做到科学保护、高效保护,打造高品质湿地保护区,申报实施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项目预算60万元,项目周期2年。2021年度使用项目资金37.39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1年度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材料数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文件和项目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60.00万元到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1年度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完成实施,支出项目资金37.3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完成总体规划文本初稿;
②质量指标:2022年通过主管部门、规划单位审查;
③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两年,本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总体规划文本低于5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②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承载能力、景观效益改善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0.4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各科站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
2.建议: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9.00万元。确界勘界是依法依规开展保护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推动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库,确保保护区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1年度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材料数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9.0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支出7.2万元,2021年结转1.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实施完成,等待验收,项目资金支出7.20万元;2021年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1.80万元。2021年项目完成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提交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1份;
②质量指标:加强保护区管理,提升管护能力,年度指标完成;
③时效指标:指标值为2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度计划按时完成;
④成本指标:按要求已聘请专业机构完成项目,年度指标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科学管理指标值为85%,2021年度已达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完成满意度指标值为85%,2021年度已达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各科站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
2.建议: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管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青海湖生物多样性,提升管护局管护能力,我局积极实施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项目资金共使用6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材料数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文件和项目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210.00万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实施完成,2020年项目资金支出145.00万元,2021年项目资金支出6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质量指标:项目成效(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指标完成;
②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指标值为100%,实际为100%;
③数量指标: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年度指标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推动保护区整体发展,指标完成;
②生态效益指标: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指标完成;
③社会效益指标: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管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指标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指标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1.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各科站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
2.建议: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龙财建〔2020〕13号、龙财农〔2021〕8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项目资金51.15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护林员管护劳务费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51.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1.15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完成投资48.96万元,完成保护区5.12万亩公益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95.7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完成保护区5.12万亩公益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项目完成投资48.96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95.0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20个(人/年),增加经济收入48.96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能力、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护林员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护林员年度考核工作需在2022年1月份完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在计划时间内使用完毕。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成功实施,有效保护了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48.96万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1年2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工作经费到位较晚,影响了保护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检查督查工作。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指导;二是加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工作经费的拨付,确保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8号,保财资环〔2020〕40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经费25.21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区建设和保护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25.21万元,项目资金于2021年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完成投资25.21万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等。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项目完成投资25.21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的成功实施,更好地为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资金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25.21万元使用情况,于2021年1月在保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项目的实施结果在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保护及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1年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已投入资金不能满足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需要;二是地方政府安排保护区建设项目经费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成效不高。
(三)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号)文件,下达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资金14.39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资金14.3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39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完成投资14.39万元,全面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2021年完成保护区8.71万亩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的外业调查工作,项目完成投资14.39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850个,增加经济收入12.73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今后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2021年的建设任务已全面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增加了保护区边界标识,有效明确了保护区边界,更好地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资金14.39万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1年9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当年成效不明显。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的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关于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28号)文件,下达我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经费20.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年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野生动植物菲氏叶猴监测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2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29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完成投资14.29万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野生动物菲氏叶猴监测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71.4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菲氏叶猴监测工作,项目完成投资14.29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和周边区野生动植物菲氏叶猴监测能力。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该项目跨年度实施,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项目建设区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增强了保护区及周边区的野生动植物菲氏叶猴的监测能力,更好地为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经验,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菲氏叶猴监测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14.29万元使用情况,于2021年1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监测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1年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当年成效不够明显。
(三)建议
一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28号)文件,下达我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经费50.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设施设备和应急防控物资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2个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23万元,到位率100%。
4.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完成投资19.23万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设施设备和应急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38.46%。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设施设备和应急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项目完成投资19.23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38.46%。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和周边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治能力。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该项目跨年度实施,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项目建设区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增强了保护区及周边区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治能力,更好地为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经验,保护去疫源疫病监测、防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良。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50.00万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1年3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1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难度大,项目成效不够明显。
(三)建议
一是加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号)文件,下达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资金30.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设施设备购置、种群调查及监测、栖息地修复、人工促繁及基地扩建4个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资金3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完成投资30万元,完成种群调查与监测、栖息地修复、人工繁育基地建设的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2021年完成完成种群调查与监测、栖息地修复、人工繁育基地建设的前期工作,项目完成投30.00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685个,增加经济收入10.28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今后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已全部实施结束。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获得绿孔雀种群数量、栖息地情况、威胁因子等现状方面的信息,为建立小黑山自然保护区江中山亚区绿孔雀监测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项目绩效自评分100分,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资金30.00万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1年1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1年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当年成效不明显。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的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防火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33号、60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9.00万元;《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龙财综〔2021〕9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5.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森林防火宣传及应急物资采购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森林防火项目资金14.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3.99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森林防火项目完成投资13.99万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森林防火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99.9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森林资源的防火工作,项目完成投资13.99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99.9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森林防火能力、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该项目跨年度实施,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项目建设区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的成功实施,有效的保护了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进一步提高了保护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森林防火项目资金14.00万元使用情况计划,分别于2020年2月和4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森林防火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森林防火资金投不足;二是保护区周边公路网络发达,交通极为便利,人流量大,导致森林防火难度加大。
(三)建议
一是加大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项目管理人员及护林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区管护站建设及生态修复造林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关于2019年关于下达保护区管护站建设的通知》(龙财农〔2019〕5号、龙财综2019〕31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区管护站建设及生态修复造林项目经费81.97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年保护区管护站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区管护站建设、生态修复造林2个专题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81.97万元,项目资金于2021年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完成投资81.97万元,完成保护区江中山管护站综合用房建设500.08平方米、完成江中山保护区生态修复造林120亩。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完成保护区江中山管护站综合用房建设500.08平方米、完成江中山保护区生态修复造林120亩,项目完成投资81.97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5465个,增加经济收入81.97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3)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护区管护站建设及生态修复造林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保护区管护站建设及生态修复造林项目的成功实施,更好地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物质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81.97万元的资金使用计划于2021年1月,在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区资源保护项目的投入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2021年保护区管护站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需要;二是地方政府安排保护区建设项目经费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当年成效不够明显
(三)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1号)返还上年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60702科普活动—科普宣展中心建设8.72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科普宣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21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教〔2021〕263号)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项目调减0.1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财教〔2021〕1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科普宣展中心建设8.72万元,已使用8.61万元,调减0.1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8.7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4次湿地科普宣传活动完成率100%。
②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科普宣传活动覆盖率80%以上;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增幅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科普宣传、公众意识教育完成率100%,科普公共服务受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大于8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绩效已完成。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8.61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年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无。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1号)返还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100.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方案涉及游客中心附属设施维护和改造、绿化维护、文创产品和运营三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游客中心屋顶修缮工程招标等。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21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教〔2021〕263号)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调减1.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财教〔2020〕241号)下达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100.00万元已使用98.90万元,调减1.1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8.9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游客中心正常开放180天以上完成率100%,屋顶翻修工程完成,游客中心绿化维护按季度进行,文创产品采购完成。
②时效指标:按时足额下达资金完成率100%。
③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湿地公园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湿地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绩效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1年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98.90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年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招标程序复杂、验收复杂。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专项资金
17.06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实施方案》,方案主要用于结合当前保护地优化整合及功能区调整,完成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和湿地公园范围内标桩定界工作,明确公园范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保护管理科负责督促界桩、界碑的安装、验收等工作。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财资环〔2021〕1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专项资金17.06万元,已使用16.98万元,结余0.08万元。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项目资金执行率99.5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时效指标:湿地公园范围内保护地优化整合任务完成率100%。
②成本指标:严格把控成本,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工程采购。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明显,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达到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绩效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专项资金在2021年16.98万的使用情况于2022年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150.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标本建设、科普设备五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调减预算指标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1号)调减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114.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已使用36.0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24.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②数量指标:科研监测完成率100%,4名管护人员已全部就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生态效益指标: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野生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②社会效益指标:聘用周边群众作为管护人员,解决部分人员就业问题天然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湿地公园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湿地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合理利用区生态恢复改造(科普馆)未验收,原因是规划馆延迟搬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部分工作任务。项目绩效自评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1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36.00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年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15.12万元。
2020年11月6日签订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级验收合同,合同金额57.40万元。2020年付首期款11.48万元,2021年需要付二期款15.12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工作。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15.12万元,已使用完毕。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按签订的湿地公园验收合同完成二期款的支付工作。
②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湿地公园验收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有序推进湿地公园验收工作,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绩效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1年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15.12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年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35.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护和管理经费项目预算方案》。方案涉及培训、人员聘用、湿地监测、外来物种清除、科普宣教、日常运营六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经费项目预算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保护管理科负责外来物种清除。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21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7号)调减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6.5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预算项目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35.00万元,已使用28.43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81.2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六)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按时完成湿地科研监测,监测报告。
②完成外来物种清除2次,维护湿地公园网站,完成办公设备购置。
③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动植物生境得到改善,野生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湿地公园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湿地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受疫情影响,培训未举办。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1年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28.43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年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