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我局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75.96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1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低于市财政批复下达的控制指标82起;火案查处率100%;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112万元,高于控制指标32万元;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森林受害面积93.24公顷,低于控制指标1169.76公顷;森林受害率0.0738‰,低于控制指标0.8262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为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规定及时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33号),批复我局省级森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防火经费42.50万元。以《关于2021年省级第二批森林防火经费60号),批复我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3.00万元,合计85.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执行数4.38万元,执行率为5.12%,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1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大幅度低于省财政厅、省林草局批复下达的6.5次/10万公顷以下;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森林受害面积93.24公顷,低于控制指标1169.76公顷;森林受害率0.0738‰,低于控制指标0.8262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为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基础。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资金支出进度明显。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项目下达时间较晚,需要结转至2022年才能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基础保障设施协调工作。二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85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林函〔2021〕2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采取购买服务模式,其中市级指挥中心升级改造7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我局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保财资环〔2021〕125号)425.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执行数70.00万元,执行率为16.4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数量指标: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监测点151个。质量指标:森林受害面积93.24公顷,低于控制指标1169.76公顷;2021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3次,森林受害率0.0738‰,低于控制指标0.8262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为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基础。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监测系统联通通常。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项目需要结转至2022年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基础保障设施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新建点位使用林地审批服务工作,帮助承建单位协调管护站、瞭望台及民房等基础设施共用相关事项。二是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紧盯项目进度,做到每日了解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全面把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督促承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三是组织做好系统运行调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协助、配合承建单位全面做好系统调试工作。四是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承建方建设完成后,由市县两级组织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在8月底前投入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85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资金下达文件绩效要求“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森林受害面积低于1263.01公顷;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不低于80万元。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满意度度不低于8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文件(保财资环〔2021〕111号、保财资环〔2021〕1号),保山市财政局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65.8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经费执行数65.89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数量指标:2021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3起,低于市财政批复下达的控制指标82起;当日扑灭率100%;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112万元,高于控制指标32万元;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受害面积93.24公顷,低于控制指标1169.76公顷;森林受害率0.0738‰,低于控制指标0.8262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为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
联防会议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九条规定“相邻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和联防制度,共同做好联防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经请示市森防指指挥长同意,2021年1月9日在龙陵县凯龙假日大酒店召开,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约40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召开前充分征求德宏州意见,制定了会议方案。市森防指办公室认真准备会议讲话材料,会场布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和会议规模,做好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会议中双方充分交换森林草原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经验,建立了双方联防联控机制,签订了联防联控协议,会议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下达 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会议经费(保财预〔2021〕38号),到位0.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会议经费0.50万元,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会议餐费、会议室租赁费和材料印刷费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组织召开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重大林草有害生物联防会议1次。
时效指标:会议经费支出进度100%。
成本指标:会议经费不超预算金额。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会议建立联防联控机制,2021年联防区域未发生森林火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参会人员满意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规定及时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险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2021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已结案件1443件,理赔金额193.48万元(本项目资金由省级和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合并组成);其中人伤案件305件,理赔金额:78.44万元;死亡案件2件,理赔金额:6.99万元;物损案件1136件,理赔金额:108.05万元。已结案件查勘费用已支付38.70万元,受益农户:1593人。未结赔案215件,未结估损金额31.11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起止时间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总金额200.00万元;资金组成:上年结转省级财政资金180.73万元以及市本级配套资金19.2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工作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已结案补偿金额193.48万元,完成总指标的96.74%;尚有未结估损金额31.1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转嫁了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秀。其中:预算执行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2.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3.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三)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结转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收容救护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收容救护和管理能力,全面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临时救护站基础设施,提高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管理能力,规范野外放归程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总金额14.16万元;资金组成:当年财政拨款14.1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21年10月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实施完成,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起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珍稀濒危动物收容救助保护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完成项目经费支出14.16万元,完成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收容救助珍稀濒危动物60头(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依托已完成能力提升建设的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持续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救护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等。
2.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三)建议
下一步,我们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救护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机构的作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救护项目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三个定位,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保山市林业草原局通过招投标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实施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0%提高到66%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总规划编制费95.00万元。市林草局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明确了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完成及成果提交时限、规划编制金额及支付方式。
2.项目管理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林草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外业调查结束后编制组先形成原则方案,市林草局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按照“规划引领,优化设计”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地类、造林树种、苗木规格、造林技术措施、灌溉设施等内容,共编制了三个生态修复措施比选方案,30多个造林典型设计。经比选优化,最终确定规划建设方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送审稿),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定稿。
3.项目实施情况: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先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共16人次,历时20多天开展外业调查工作,现地落实规划近期(前三年)建设任务和砂石场治理范围,远期建设任务主要依据《隆阳区2018年林地变更成果》进行确定。保山市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建设总规模197600亩,建设内容:墓地植绿遮挡工程1000亩;砂石场生态修复工程2200亩;廊道绿化美化工程6200亩;人工造林688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19400亩。规划总投资205835.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6440.35万元,占总投资的66.3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593.45万元,占总投资的28.90%;预备费9801.69万元,占总投资的4.8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编制经费95.00万元,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45.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到位后,市林草局及时支付45.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林草局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及时支付规划编制单位45.00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遵循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的原则,以生物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综合治理。针对不同的区位、土地利用现状,针对不同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规划编制单位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交规划文本,经审查规划内容、编制深度、资金测算均达到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规划实施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绿量显著增加,面山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群落健康稳定,面山森林覆盖率将增加2个百分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编制达到预期,服务对象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总分95分,评定为优秀。规划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对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环境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查找生态建设短板,确定了以中心城市面山增绿增质添彩为重点,通过实施墓地植绿遮挡,砂石场植被恢复,绿色廊道工程,荒山荒地、陡坡耕地人工造林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恢复治理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00%提高到66.00%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为今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实施提供指引。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规划成果提交至负责林业生态修复的市、区林草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升碳汇能力,2021年3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0号),拟选取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基础脆弱、国土绿化任务重、具有典型代表的相对集中连片地区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我市依托《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成果,在规定的时限编制完成的了《保山高黎贡山周边生态脆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省级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因基础工作扎实,数据充分,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好评。2021年隆阳区争取到国家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布局在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范围内实施。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1.领导重视是关键。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特别是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地进行调研,安排部署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亲自听取面山生态修复规划汇报,并协调相关事宜,促使了面山生态修复规划工作的顺利推进。
2.家底清楚是规划编制的基础。只有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准确掌握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就是遵循这一原则,才科学合理提出了墓地植绿遮挡工程、砂石场植被恢复工程、绿色廊道工程,人工造林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生态修复5大工程。
3.广泛征求意见是规划可操作性的保障。通过原则方案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市林草局、隆阳区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城市面山辖区重点乡镇(街道)林业站站长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使各项技术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符合保山实际,树种选择农户能够接受,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二)存在问题
规划时限跨度长,投资大,加之为公益性生态建设项目,社会资本引入困难,只能依靠争取国家、省林业项目逐步推进。
(三)建议
请求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500万元资金,开展面山生态修复治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按总体规划建设任务,市林草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开展面山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争取1万亩森林抚育项目,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中心城市面山森林抚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成;2022年争取2万亩森林抚育项目,资金400万元,专项用于中心城市面山森林抚育,目前,正在开展外业调查编制作业设计,预计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根据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积极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市林草局按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要求,组织完成了《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云南省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可研报告》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目标,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国土三调”数据及相关规划衔接,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在全面分析项目区生态系统状况及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以全省“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基础,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连续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以保山市“两区三带”划分生态治理单元,突出治理单元生态修复特点,统筹考虑未来 15 年的生态保护修复需求和实施空间,科学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投资,并将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纳入项目建设范围。项目建设期限为 4 年(2022~2025年),项目建设总规模70.75万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 2万亩,退化林修复 12.8万 亩,封山育林 53.5万亩,草原改良 2.45万亩;草原围栏封育 6.2万米;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150 处。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 1727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16552万元,地方自筹 719万元。目前,项目已入国家重点项目库,国家下达投资计划即可组织实施。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草原管护经费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草原资源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市草原总面积926.32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609.52万亩。纳入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面积609.52万亩,其中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全市草地资源分布范围广,草原监督和管理工作任务重。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2021年度草原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好草原资源,按照工作需要,共安排市林草局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项目经费3.74万元。结合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由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规财科共同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号)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25号)文件,共下达市林草局机关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10.4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共下达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10.45万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3.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5.7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1年中央财政林草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管护质量达到95%,该项指标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该项目需要两年时间,结转至2022年继续实施才能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基础保障协调工作。二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总分88分。自评等级:良好。
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项目资金当年执行(支出)率35.79%,自评8分。
产出指标总分30分,草原管护质量达到95%,自评30分。
效益指标总分30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30分。
满意度指标总分20分,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和建议: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奖励)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与“ 绿色食品牌”产业有关的项目包装;种植养殖业、种业及科技推广、绿色食品仓储物流、智慧农业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资金下达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及时制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下达经费9.10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执行9.10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保山市各级林草部门共组织企业参加林草产品产销对接活动3次。组织五县(市、区)产业管理人员赴大理进行考察学习林草产业及招商引资工作1次。配合云南农垦集团核桃产业调研组到我市实地调研了解核桃产业情况1次。认真做好到保客商考察服务、项目推介活动以及后续跟踪服务、要素保障工作,审核上报项目使用林地138件,拟使用林地面积1112公顷(已审批111件,使用林地面积836公顷),有效保障了全市重大及民生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大保山林草产品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参加市投资促进局招商视频产业推介会议等3次。配合相关企业拍摄“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宣传片,并已正式交付使用。编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招商引资宣传册2500册,提供投资促进局200份。依托青华海游客服务中心建成保山森林生态产品展示厅60m2,收集展示产品70多个,充分展示了保山丰富的动植物自然资源及产业优势。通过层层推荐申报,我市隆阳区被列为国家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区、腾冲市玛御谷温泉小镇森林康养基地、腾冲市大地茶海森林康养基地、腾冲市北海湿地森林康养基地拟列为国家级森林康试点建设单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产销对接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0.00万元,现场签订订单4笔,价值45.00万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年供货价值70多万。配合国内知名企业、省内著名专家考察调研我市林草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度预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安排,结合资金用途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大保山林草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拓宽招商领域。另外,根据最新林地使用规定继续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确保我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林草局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招商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推动“绿色食品牌”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及时制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投资促进局转拨经费10.41万元,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执行9.38万元,执行率为90.1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保山市各级林草部门共组织企业参加林草产品产销对接活动3次。组织五县(市、区)产业管理人员赴大理进行考察学习林草产业及招商引资工作1次。配合云南农垦集团核桃产业调研组到我市实地调研了解核桃产业情况1次。认真做好到保客商考察服务、项目推介活动以及后续跟踪服务、要素保障工作,审核上报项目使用林地138件,拟使用林地面积1112公顷(已审批111件,使用林地面积836公顷),有效保障了全市重大及民生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加大保山林草产品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参加市投资促进局招商视频产业推介会议等3次。配合相关企业拍摄“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宣传片,并已正式交付使用。编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招商引资宣传册2500册,提供投资促进局200份。依托青华海游客服务中心建成保山森林生态产品展示厅60㎡,收集展示产品70多个,充分展示了保山丰富的动植物自然资源及产业优势。通过层层推荐申报,我市隆阳区被列为国家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区、腾冲市玛御谷温泉小镇森林康养基地、腾冲市大地茶海森林康养基地、腾冲市北海湿地森林康养基地拟列为国家级森林康试点建设单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产销对接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0.00万元,现场签订订单4笔,价值45.00万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年供货价值70多万。配合国内知名企业、省内著名专家考察调研我市林草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受疫情影响,外出参展受到一定限制。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产品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打开并拓宽销售渠道。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结合工作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林草局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26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及相关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16号)等部署和要求,2021年继续开展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上述工作自2018年起已被国家、省林草局列为每年的常态化工作,其技术要求严、工作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市级的工作内容包括:召集县(市、区)相关领导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成果审查、成果汇总,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指导、督促、检查等。为确保我市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有序推进,保山市林草局在编制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单列了森林核查(国家层面为“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省林草局将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湿地监测及国土三调湿地现状调查评估试点等六项工作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中森林督查工作是通过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卫星影像疑似问题图斑验证核实,全面排查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滥砍盗伐林木等突出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组织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已逐步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支撑,按要求必须进行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工作的重点在于对资源的动态监测,监测结果(即“年度出数”)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等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市、县(市、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6.10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已全部实施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国家林草局下发全市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722个,涉及面积1213.0713公顷,清理核查图斑(含区划细斑)2206个,涉及面积1142.4958公顷,核查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2021年森林督查工作,全市核查发现违法图斑361个,涉及案件335起。当前,不予立案31起,已查处案件246起(其中:行政案件228起;刑事案件18起),尚未查处案件58起,案件查处率82.69%。截至目前,已收回林地面积76.2486公顷,恢复植被面积116.1547公顷,执纪问责0人。通过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整改,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生态效益指标:全市森林面积133.14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9.83%,森林蓄积量1.24亿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109.6立方米/公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市级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积极性,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森林生态持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相关指标符合要求,群众对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执行率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乡镇、单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足,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上还有差距,森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出现随意占用林地的情况;少数企业对林业法律法规敬畏意识不强,无视林业法律法规,违法违规使用、毁坏林地和采伐林木;有的林农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毁林开垦种植经济作物。三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林草部门的人员编制大幅度调减,森林资源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加之森林公安局转隶后,不再开展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林草部门又没有行政执法机构,致使森林督查发现的大量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压力较大。四是乡镇林业站改为林业(或者农林)服务中心,更多从事乡镇中心工作,专职工作人员不足。五是基层护林员工资相对过于偏低,队伍老龄化严重,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巡山护林最多只能关注森林火灾,对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现不了或者听之任之。六是由于财政困难,多数县级未能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到位,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屡屡发生、屡禁不绝,致使我市森林督查等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上述存在的困难,主要是人员和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从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的工作内容看,2018年为森林督查一项;2019年为森林核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三项;2020年增加至六项;2021年又增加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种茶毁林专项整治以及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三项共计九项。工作内容越来越多,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建议稳定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林草专家服务团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专家服务团项目经费(保财行〔2021〕263号),用于开展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保障工作。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市林草专家服务团先后赴隆阳区潞江镇丛岗村、莫卡村、龙陵县镇安镇、昌宁县柯街镇玉地里村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由局人事科牵头,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具体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区域的农业产业特点,采取集中课题培训+实地操作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主要为糯橄榄、核桃、油桃、花椒科学种植技术。培训对象是普通林农。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活动4期,培训人数280人。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1〕263号)文件,下达给我局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经费2.4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人才经费执行2.48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完成4期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培训林农280人。从2021年11月15至19月,分别到3个县(市、区)共组织开展4期培训林农280人。实际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老师讲解通俗易懂、参训群众中途不离场,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为2021年年内完成任务,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培训费用不超预算。2021年,在培训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提高林产品产量和质量。2021年派出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开展培训工作,使林农学到科学栽培管理方法,林产品质量得到提升,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是否受群众欢迎,社会反映好。培训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林农保护森林意识是否增强。通过培训,林农意识到只要使用科学栽培方法,林作物是可以提高收益的,从而增强了保护森林的意识,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增加林农科学种植知识。2021年,连续开展了4期培训活动,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干部群众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授人员的实际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执行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要求,开展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林草专家服务团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专家服务台及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和困难: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市核桃、澳洲坚果等主要林产业市场行情低迷,产品价格较低,对林农积极性影响较大,所以,参加科学种植技术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
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有关林产业扶持政策,刺激林农种植林草品的积极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林草局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19〕50号),截止2021年末,市人社局同意我局使用公益性岗位5个,以缓解我局工作安排的供需矛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局机关5个公益性岗位使用正常,期间有1位人员因服务期满离岗。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要求,新招聘人员需对外发布公告15天,报名后还要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所以公益性岗位从发布公告起到人员到位基本上要1个月左右时间。期间,还有公示期到了没人来报名和报名人员均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情况的发生。
我局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均按照市人社局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招聘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吸毒尿检“凡进必验”的要求,对拟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检和吸毒尿检,合格之后,才能进入我单位公益性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才正式签订合同。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我局公益性岗位2021年初预算数为11.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我局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11.3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招聘岗位数量能否达到预期目标。2021年底,我局公益性岗位5个,指标实际在岗人员5人,实际完成率为1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不增加额外费用。2021年底,在招聘、使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劳动与酬劳是否匹配。2021年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履职,甚至有时还要加班完成工作,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公益性岗位对全局工作的贡献。局机关人员少、工作量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有效的缓解了人力资源紧缺的压力,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反映是否良好。2021年,我局为收到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不良反映,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推动工作。2021年,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对全局工作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执行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要求,开展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使用、管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和困难: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过低,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待遇和劳动付出不匹配。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推动天然林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提高林木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促使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森林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升森林质量。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45.33万元,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3.90万元,预算执行率30.66%。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森林和草原管护质量不低于9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效益不低于90.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5.00%以上。
四、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2年才能结束。2022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 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88分,评定为良好。预算执行20分,自评8分;产出指标总分3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及时对项目绩效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二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和草原综合管理非税收入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费属于非税收入补助,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履行基本职能职责,如森林资源调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数字林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业站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种苗工程项目申报,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省级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项目等。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7.82万元,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7.8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林政处罚案件查处5起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圆满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秀。预算执行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3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及时对项目绩效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支出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给予补助,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选聘对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天然林资源蓄积量持续增长。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10.00万元,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3.60万元,预算执行率36.00%。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达到24.95%,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大于990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大于14400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大于18000.00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大于63000.00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大于120000.00亩,聘用生态护林员人数大于2345人。
质量指标: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大于90.00%。
时效指标: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大于90.00%。
成本指标: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元/亩)大于1200元/亩,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元/亩)大于85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可持续影响: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5.0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2年才能结束。2022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86分,评定为良好。预算执行20分,自评6分;产出指标总分60分,自评60分;效益指标10分,自评1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及时对项目绩效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二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资金为2020年结转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深入山头地块,指导督促项目落实,推动和保障我市林和草原可持续发展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9.35万元,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9.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0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秀。预算执行20分,自评20分;产出指标总分20分,自评20分;效益指标40分,自评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及时对项目绩效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