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2-071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1)返还上年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60702科普活动—科普宣展中心建设8.72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科普宣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21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教〔2021263号)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项目调减0.1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财教〔20211)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科普宣展中心建设8.72万元,已使用8.61万元,调减0.1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8.7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4次湿地科普宣传活动完成率100%

②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科普宣传活动覆盖率80%以上;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增幅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科普宣传、公众意识教育完成率100%,科普公共服务受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大于8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绩效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8.61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无。

)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1)返还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100.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方案涉及游客中心附属设施维护和改造、绿化维护、文创产品和运营三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游客中心屋顶修缮工程招标等。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21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教〔2021263号)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调减1.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财教〔2020241号)下达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100.00万元已使用98.90万元,调减1.1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8.9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游客中心正常开放180天以上完成率100%,屋顶翻修工程完成,游客中心绿化维护按季度进行,文创产品采购完成。

②时效指标:按时足额下达资金完成率100%

③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湿地公园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湿地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绩效已完成。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1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98.90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招标程序复杂、验收复杂。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专项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专项资金

17.06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实施方案》,方案主要用于结合当前保护地优化整合及功能区调整,完成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和湿地公园范围内标桩定界工作,明确公园范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保护管理科负责督促界桩、界碑的安装、验收等工作。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财资环〔20211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专项资金17.06万元,已使用16.98万元,结余0.08万元。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项目资金执行率99.5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时效指标:湿地公园范围内保护地优化整合任务完成率100%

②成本指标:严格把控成本,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工程采购。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明显,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达到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绩效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专项资金在202116.98万的使用情况于2022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150.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标本建设、科普设备五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调减预算指标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1号)调减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114.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已使用36.00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24.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②数量指标:科研监测完成率100%4名管护人员已全部就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生态效益指标: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野生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②社会效益指标:聘用周边群众作为管护人员,解决部分人员就业问题天然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湿地公园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湿地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合理利用区生态恢复改造(科普馆)未验收,原因是规划馆延迟搬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部分工作任务。项目绩效自评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1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36.00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15.12万元。

2020116日签订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级验收合同,合同金额57.40万元。2020年付首期款11.48万元,2021年需要付二期款15.12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工作。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15.12万元,已使用完毕。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五)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签订的湿地公园验收合同完成二期款的支付工作。

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湿地公园验收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有序推进湿地公园验收工作,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绩效已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1年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15.12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35.00万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护和管理经费项目预算方案》。方案涉及培训、人员聘用、湿地监测、外来物种清除、科普宣教、日常运营六个方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经费项目预算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保护管理科负责外来物种清除。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1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21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7号)调减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6.5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211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预算项目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35.00万元,已使用28.43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81.2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六)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按时完成湿地科研监测,监测报告。

②完成外来物种清除2次,维护湿地公园网站,完成办公设备购置。

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动植物生境得到改善,野生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湿地公园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湿地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受疫情影响,培训未举办。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1年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28.43万元使用情况,于20222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三)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