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5.00万元,其中: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1]14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万元。2021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全市范围松材线虫病易发区松林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材线虫病疫确保0发生。
2.完成全市范围内薇甘菊易发区、常发区林地应施监测面积82.86万亩,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全市发生区域的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新发生疫点实现1年内根除。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成灾率3‰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万元。2021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用于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5.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
绩效指标要求
|
保山市
|
成灾率
|
4‰以下
|
0.01‰
|
测报准确率
|
90%以上
|
99.75%
|
无公害防治率
|
85%以上
|
100%
|
种苗产地检疫率
|
100%
|
100%
|
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
100%
|
100%
|
成灾率:成灾面积0.0180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20年底预测2021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1.54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1.511万亩,测报准确率99.75%。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11.511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11.51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14.725吨,苗木1738.5亩。实际检疫种子14.725吨,苗木1738.5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1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5.00万元,执行金额为5.00万元,执行率为100%,满分20分,得分20分。产出指标总分60分,自评5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4分,自评4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4分,自评4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4分,自评4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4分,自评4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3分,自评3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3分,自评3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3分,自评3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3分,自评3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3分,自评3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13分,自评13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4分,自评4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4分,自评2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4分,自评4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4分,自评4分。效益指标总分10分,自评1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10分,自评1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自评1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
2、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3、建议:
(1)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
(2)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3.00万元,2021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局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3.00万元,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局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3.00万元,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1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39.3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经自查,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2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3.00万元,执行金额为1.18万元,执行率为39.33%,满分20分,得7.87分。产出指标总分30分,自评30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满分3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提供就业岗位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问题
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
建议
2、建议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0.00万元,其中:《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2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和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万元,结转10.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0.00万元,实际到位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
1.全市举办监测、防治、检疫培训一次,业务技能合格率达到90%;
2.围绕重点区域,全市设置蝗类监测点不少于10个;
3.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5%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
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以下。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2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和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万元,结转10.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0.00万元,实际到位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方面支出,共使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8.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业务技能合格率95%,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全市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资金未实施完毕原因
由于采购体式显微镜厂家年底配货问题,导致资金未能在2021年底完成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10.00万元,执行金额为8.00万元,执行率为80.00%,满分20分,得分16分。产出指标总分48分,自评4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业务技能合格率95%满分12分,自评12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满分12分,自评12分;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满分12分,自评12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1‰满分12分,自评12分。效益指标总分12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全市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满分12分,自评12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工作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
2、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3、建议
(1)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
(2)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财资环〔2021〕25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5.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市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及《保山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 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切实加强全市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强化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落实防治任务,遏制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传播危害,保护全市草原生态安全。二是全面铺开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积极与第三方科研单位协调联系,为2022年正常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四县、区林检局在项目资金未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依然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但存在不同程度拖欠防治费用现象。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财资环〔2021〕25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5.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5.00万元,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防治、监测、执法作业所需药剂药械等专用设备采购;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等方面支出,共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经费0.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6.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林业和草原生态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负责项目建设的实施、资金分配和监督,市级实施方案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备案,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负责辖区内项目内容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定期接受各级财政和林草部门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1〕103号)文件,下达我市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8万亩,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和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我市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实际完成防治18万亩,圆满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及完成情况表
县(市、区)
|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量
(万亩)
|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完成量
(万亩)
|
|||||||
小计
|
鼠害
|
病虫害
|
有害植物
|
小计
|
鼠害
|
病虫害
|
有害植物
|
||
隆阳区
|
4.3
|
0.5
|
2.8
|
1.4
|
4.3
|
0.5
|
2.8
|
1.4
|
|
龙陵县
|
6.7
|
1.5
|
2.8
|
2
|
6.7
|
1.5
|
2.8
|
2
|
|
昌宁县
|
4.2
|
0.5
|
2.4
|
1.3
|
4.2
|
0.5
|
2.4
|
1.3
|
|
施甸县
|
2.8
|
0.5
|
1
|
1.3
|
2.8
|
0.5
|
1
|
1.3
|
|
合计
|
18
|
3.0
|
9.0
|
6.0
|
18
|
3.0
|
9.0
|
6.0
|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98%。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的实施年度为2021年-2023年,因此2021年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项目未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落实监督。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落实监督,严格按照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方案推进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5.00万元,执行金额为0.80万元,执行率为16%,满分20分,得分3.2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其中:质量指标中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2万亩满分40分,得分4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4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40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同时完善和健全档案资料。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部分县区财政资金难以兑付,对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造成极大困难;
2、绩效目标下达时间较晚,省、市、县三级绩效目标体系不够完善;
3、各级林检人员缺口较大,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相关知识缺位,业务层面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项目预算与实际发生误差较大,对项目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4、建议:
(1)加强培训学习,针对性的组织学习和交流,提高各级尤其是基层项目管理水平;
(2)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2个,项目资金总计15.92万元,其中:1、《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万元,结转5.97万元,2021年财政收回0.06万元;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保财资环〔2021〕28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0.00万元。2021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5.92万元,实际到位15.9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全市范围松材线虫病易发区松林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材线虫病疫确保0发生。
2、完成全市范围内薇甘菊易发区、常发区林地应施监测面积82.86万亩,开展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全市发生区域的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新发生疫点实现1年内根除。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成灾率3‰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万元,结转5.97万元,财政收回0.06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保财资环〔2021〕28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0.00万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5.92万元,实际到位15.9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防治、监测、执法作业所需药剂药械等专用设备采购;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8.82万元,资金使用率为55.4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1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云林资环〔2020〕102号)文件,下达我市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任务0.94万亩,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和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报表情况,我市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实际完成防治面积7.4260万亩,超额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2)质量指标:根据云林资环〔2020〕102号文件,下达我市2021年度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指标任务。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和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统计报表情况,我市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001%,圆满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2.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云林资环〔2020〕102号文件,下达我市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指标任务。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情况和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统计报表情况,我市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圆满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2021年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情况统计表
区划名称
|
发生面积
(万亩)
|
成灾面积
(万亩)
|
成灾率(%)
|
无公害防治面积(万亩)
|
无公害防治率(%)
|
保山市
(合计)
|
7.4260
|
0.0180
|
0.001
|
7.4260
|
100
|
隆阳区
|
2.9470
|
0.0130
|
0.002
|
2.9470
|
100
|
施甸县
|
1.1441
|
0.0050
|
0.003
|
1.1441
|
100
|
龙陵县
|
1.3349
|
0.0000
|
0.00
|
1.3349
|
100
|
昌宁县
|
2.0000
|
0.0000
|
0.00
|
2.0000
|
100
|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资金未实施完毕原因
部分病虫害防治存在季节性差异,项目未实施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绩效目标任务落实监督。严格把控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和社会化防治,确保各县目标任务指标达标
2、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15.92万元,执行金额为8.82万元,执行率为55.41%,满分20分,得分11.08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15万亩满分20分,自评20分。质量指标中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满分20分,自评20分。效益指标总分2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公害防治率90%满分20分,自评2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沟通协调,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同时完善和健全档案资料。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部分县区财政资金难以兑付,对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造成极大困难;
2、资金与绩效目标不同步下达,造成部分县(区、市)实际实施完成任务与绩效目标有差距;
3、各级林检人员缺口较大,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相关知识缺位,业务层面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项目预算与实际发生误差较大,对项目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4、建议:
(1)加强培训学习,针对性的组织学习和交流,提高各级尤其是基层项目管理水平;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