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全市2022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5.5次/10万公顷,全市不超过72次;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市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169公顷”的总体目标。全市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防火宣传、巡护等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依法治火、林火预警监测能力和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全市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实现了“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的总目标,有效遏制了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被国家林草局评为“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先进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按每亩林地0.1元的标准远不能满足目前防火工作的需要,建议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逐步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进一步提升全市科技防火和以水灭火能力建设。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保山市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2〕4号)下达43.38万元;保山市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2〕97号)0.80万元。总计下达资金44.18万元,预算执行44.18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0起;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134.12万元,高于控制指标80万元。
效益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森林受害率为0;森林受害面积为0;
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未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森林防火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5次/10万公顷以下;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的总体目标。全市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防火宣传、巡护等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依法治火、林火预警监测能力和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全市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实现了“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的总目标,有效遏制了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被国家林草局评为“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先进单位”。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按每亩林地0.10元的标准远不能满足目前防火工作的需要,建议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逐步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进一步提升全市科技防火和以水灭火能力建设。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省级第二批森林防火经费(保财资环〔2022〕1号)下达资金38.47万元;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保财资环〔2022〕34号)下达资金8.94万元,2021年第一批省级森林防火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2〕1号)下达资金37.10万元,共计下达资金84.51万元,预算执行84.5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全市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1926.15万亩,全市组建常年专业队10支,其中市级5支140人;市林草局组织专业队伍演练4次;联合市森林消防支队开展各级防火部门岗位培训52场次704个学时,参训人员达3156人。2022年采购森林草原防火物资14.87万元,及时采购入库。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全市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发放入户通知书64.86万份,确保入户率达100%;全市通过建设151套双光谱摄像机和瞭望台、地面人工巡护,实现了预警监测覆盖率大于85%的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市重点林区建设双光谱摄像机151台,采取24小时自动巡航,及时对可视范围内的烟点、火点预警,解决了全市林火预警监测人工巡护难、盲区大的问题,实现了全市林区视频监控可视化80%以上,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的目标,为打早、打小、打了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视频监控系统虽可以对可视范围的烟点、火点及时发出警报,但因山形地貌的遮挡,存在盲区。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可利用卫星全覆盖、无盲区的优点,配合视频监控、人工巡护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林火预警监测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360万元(保财资环〔2022〕4号),预算执行3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022年3月28日,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函请保山市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智慧林业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含软硬件)部分进行了验收并通过;2022年7月14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函请保山市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结合项目监理报告,采取指挥中心逐点开启视频普验和随机抽取5个建设点位实地验收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了最终验收并通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保财资环〔2022〕4号)下达资金360万元,预算执行3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视频前端≥151个,已完成新建137个,升级改造14个;塔体、供电、防雷≥151个,完成建设151个;通信传输链路≥158条,完成建设151个摄像机前端到县级传输151条20M数据专线,县到市传输链路5条200M数据专线,市到省1条200M数据专线,互联网专线1条500M数据专线;存储设备5个,放置在各县(市、区);智慧林业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含软硬件)1套;完成升级改造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1座。
质量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全年报警21818次,误报次数297次(云雾、水雾等),理论可视监控范围为105.41万公顷,万公顷日误报次数仅为0.0078次;可视范围火情识别率100%;全市林区视频监控可视化≥80%,根据无人机升空模拟,电脑可视域分析,理论监控可视化达到81%。
效益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0.09‰,2022年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
满意度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0分,自评分1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已结案补偿金额100.10万元,完成总指标的73%;尚有未结估损金额60.1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转嫁了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2、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3、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险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野生动物肇事致贫、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市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已结案件1114件,理赔金额205.27元。其中,人伤案件380件,理赔金额:100.10元;死亡案件2件,理赔金额:34.60元;物损案件734件,理赔金额:70.57元。已结案件查勘费用已支付20.73万元,受益农户:1187人。未结赔案484件,未结估损金额60.10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起止时间为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总金额300.00万元(其中:保财资环〔2022〕36号林业专项资金111.60万元、保财资环〔2022〕1号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46.40万元和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补助资金142.00万元),资金到位率和执行率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2022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工作已全部实施完成。野责险理赔补偿工作中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包括可能对项目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2)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3)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3.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年度绩效目标分值80分,自评分8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19万元,该项指标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人和动物和谐共存,成效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投保,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5%,该项指标完成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2—2024年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保险服务协议》,保山市林草局收取了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履约保证金19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山市林草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签订《2022—2024年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保险服务协议》,根据合同约定,保山市林草局收取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履约保证金19万元,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已退还保险公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已退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19万元,该项指标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人和动物和谐共存,成效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投保,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5%,该项指标完成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及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97.72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项目资金当年执行(支出)率100%,自评100分。产出指标总分24分,草原管护质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86%,自评21.72分。效益指标总分32分,草原生态效益发挥年初目标值90%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32分。满意度指标总分24分,项目年初目标值为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实际完成值为85%,自评24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管护质量86%,该项指标完成90.52%。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生态效益发挥达到90%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达到85%,该项指标完成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草原管护,不断提升草原管护质量。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草原资源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市草原总面积926.32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609.52万亩。纳入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面积609.52万亩,其中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全市草地资源分布范围广,草原保护管理工作任务重。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2022年度草原保护修复工作,保护好草原资源,按照工作需要,共安排市林草局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及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11.11万元。结合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由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规财科共同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度共下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经费11.11万元(其中: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2〕1号 2021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6.71万元以及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4.40万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11.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草原管护质量86%,该项指标完成90.5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草原生态效益发挥达到90%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为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结合上年度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的情况,2022年不断加大资金执行(支出)力度,年度资金执行(支出)率显著提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项目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保山市为坚持新发展理念,完成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特组织技术力量,参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与《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的总体布局,全面分析境内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及主要问题,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编制完成《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立足项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准确聚焦保山市生态系统重点问题,着重抓好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严重退化地区等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通过项目实施全市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结构更加稳定,生态脆弱区环境总体改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承载能力显著提升,西南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对保山市受损生态系统进行一体化修复,促进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完整性,将进一步推进森林保山、绿色保山、生态保山的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和改善保山生态环境质量,为我省构筑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支撑,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西南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30.00万元,执行资金总额30.0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45分):
数量指标:按时完成前期工作目标达到3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时效指标:资金支付率达到3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成本指标:成本支付金额达到30.00万元,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合计45分。
②效益指标(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总体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③满意度指标(1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暂无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近年来全市森林覆盖率有所提升,但森林质量还不够高、功能还不够强、结构还不合理,中心城市面山、石漠化地区、干热河谷等区域生态短板明显,生态修复治理任重道远,国土绿化进入攻坚阶段。为健全并完善当地系列技术规范,提供可复制和推广的国土绿化模式;实施生态脆弱区人工造林稳定全市森林覆盖率,加快形成乡村美,山水美生态格局;实施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为碳达峰碳中和做贡献;实施红花油茶提质增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村庄绿化试点,助力乡村振兴。我单位2022年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按照《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要求,编制完成《云南省保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六)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聚焦保山市“一带两区三江四轴”生态区位重要空间,坚持科学绿化、以水定绿,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导向,以生态脆弱区人工造林建设为中心,以森林抚育和退化林分修复为重点,提质培优森林质量,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当地技术规范,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国土绿化模式。该项目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完成《云南省保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50.00万元,执行资金50.0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完成实施方案编制1个,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质量指标:编审通过主管部门审查,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率10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成本指标:编制费用低于60.00万元,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②效益指标(30分):
生态效益指标: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效果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总体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③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我市乡村人居环境,实现保山国土绿化新跨越,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为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林草专家服务团项目工作推进正常,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2.83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率偏低,因2022年疫情防控形势不明朗,专家服务团项目开展受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草专家服务团致力于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全市林农技术服务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市级专家服务团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保党人才〔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目前保山市林草产业工作实际,经林草专家服务团研究,决定开展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项目。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充分发挥保山市林草专家服务分团技术优势,根据《关于调整市级专家服务团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保党人才〔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目前保山市核桃产业工作实际,以隆阳区瓦窑镇下麦庄村核桃样板林建设为示例,开展核桃栽培技术及核桃乡土人才跟班培训。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市财政局下达2022年林草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2.47万元(保财行〔2022〕229号),2022年结转以前年度林草专家服务团经费1.38万元,共计项目资金3.85万元,预算执行2.47万元,预算执行率64.16%。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林草专家服务团开展核桃栽培技术及核桃乡土人才跟班培训1次,培训人次100人,采购核桃栽培技术培训修剪整形工具100套,采购生物有机肥25吨,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使用未超预算。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培训地区核桃种植地块修剪整形率100%,产品产量及质量明显提高,提高率达100%,受训地区林农森林保护意识、科学种植知识普及率达100%,均实现预定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核桃栽培技术掌握度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疏密、降冠、增产”科学种植意识氛围,群众对林草专家服务团技术培训工作满意度达到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项目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制定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促进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性岗位及临聘人员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增设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20〕189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变更部分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名称的通知》保人社发〔2020〕52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22〕47号)及其他文件精神,2022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6人、临时人员聘用10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临聘人员工作,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共计下达财政补助资金46.45万元,预算执行46.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临聘人员按时按量发放资金率达100%,实现预定目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初提供就业岗位预设目标15个,实际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聘用临聘人员10人,共计提供就业岗位16个,圆满实现预定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达到90%,实现预定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林长制工作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95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自评分45分;效益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一是完成制作安装市级林长制公示牌14块,完成总指标的100%。二是举办全市林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班1次,未完成培训2次以上的目标,完成率50%。三是调研指导约80天/人.次,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一是5月26日,保山市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全市林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班。县(市、区)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约3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加快了我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步伐,为提升林草资源信息化、智慧化监管水平,扎实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提供了有力保障。培训合格率100%。二是市林长办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约80天,对各级林长制建制、运行等情况的调研指导,有效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调研指导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完成制作安装市级林长制公示牌14块,经市林草局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合格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一是林长制度健全完善。在2021年出台总体方案的基础上,2022年,市县两级出台了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信息工作、成员单位协作、工作督察、考核评价等6项林长制配套制度和《林长巡林工作方案》,建立了总林长令发布和“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林长制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新机制有效运行。全市推行林长制单位1033个,设各级林长2028人,划定林长责任区1880个。市、县(市、区)委编办均批准成立林长制工作专职机构(增加事业编制共16名),均在林草局设置了固定的林长制工作办公场所,安排了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县两级建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和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同级总督察和副总督察的督察体系,设立市级督察3名、县级督察15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宣传林长制工作,扩大林长制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在重点林区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林长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林草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因疫情原因,2022年开展培训1次,未能完成举办培训2次以上的年初目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2023年积极组织培训,按年初目标完成培训任务。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目的是进一步压实扛牢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保山市于2021年制定了《保山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9.8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1.34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0%,林草产业总产值达260亿元以上,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森林草原资源总量保持稳定状态,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林长制工作科严格按要求开展自评,一是查对入账凭证,二是查支出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自评,所有资金均按计划使用,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林长制体系全面构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实施运行有序有效。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次“优”。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市级财政配套林长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具体支出情况为:制作安装市级林长公司牌14块,支出4.68万元;举办30人规模的培训班1次,支出0.32万元,合计支出3.0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因疫情原因,2022年开展培训1次,未能完成举办培训2次以上的年初目标。2023年将积极组织培训,按年初目标完成培训任务。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林草局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该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草局按照物管服务需求,遵守有关规定,经过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条款、工作承诺、日常管理等几方面进行对比,确定保山万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物业服务供应商,服务期一年。同时市林草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于2022年11月16日在政采云上完成服务采购,签订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提供院内及办公场所安全巡护、卫生保洁、后勤支持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优良,干部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要求以及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下达资金3.75万元,预算执行3.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林草局从经费支出进度、使用情况、效益产出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几个绩效目标开展评定。经费已按时支付,经费支出不超预算,服务质量得到保证,院内干部职工好评率较高。服务期限内未出现重大物管问题,圆满的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和2022年全市林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林草局组织申报会议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该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2月24日在永昌会堂206室召开了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和2022年全市林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启动视频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林长洪维智同志主持,会上通报了保山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最后由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杨军同志讲话并做要求,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有力推进了全市林长制工作开展。全市林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要求,深入推进全省林草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分析全市林草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全面总结2021年度林草工作成绩以及安排部署2022年度林草工作任务。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要求以及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和2022年全市林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经费下达资金0.5万元,预算执行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林草局从经费支出进度、使用情况、效益产出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几个绩效目标开展评定。经费已按时支付,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参会人员满意度较高,会议组织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保障得到有效落实,会议取得圆满成功。2022年度全市林长制工作以及林草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综合2022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定量自评分为98.0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预算额度为10.8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9.78万元,执行率为90.39%;共组织参加林草招商引资、产销对接、对外交流合作等相关活动12次,是年初计划任务5次的2.4倍。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但由于受整体市场行情影响以及我市市场销售人才缺乏,企业对接大市场的能力严重不足,畏难情绪大,参加招商洽淡会、产销对接会的主动性不够强,导致工作难以开展。
(四)下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根据省、市安排,结合资金用途及有关规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大保山林草对外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招商领域。另外,根据最新林地使用规定继续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确保我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绿色食品牌”经费分配使用的通知》(〔2020〕-81)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177号)精神,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共安排我单位“绿色食品牌”招商工作经费等共计30万元,分3年实施,每年计划投资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与“绿色食品牌”产业有关的项目包装;种植养殖业、种业及科技推广、绿色食品仓储物流、智慧农业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资金下达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云南省2022年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方案》等,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紧紧围绕项目资金来源、规定用途以及实际支出方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保山市林草局对项目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预算额度为10.8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9.78万元,执行率为90.39%。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2、出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保山市林草局共组织参加林草招商引资、产销对接、对外交流合作等相关活动12次,是年初计划任务5次的2.4倍。具体情况为:2月17日至19日与西南林业大学、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洽谈合作搭建平台,2月26日保山市人民政府与西南林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9月23日-24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与龙陵县人民政府达成了合作意愿,并正式签订了“一县一业”石斛产业科技合作协议。7月11日至15日,参加市投资促进局组织的招商团队到贵州贵阳、黔东南、广西南宁、崇左等地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8月23日至25日,与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洽谈帮助善州林场发展林下产业。9月7日至9日,到浙江杭州与康恩贝洽谈到保山发展中药材种植加工。9月20-21日,上海拜访谢垂晓、樊茂二位企业家,推销保山林草投融资情况。10月17到20日到北京京能集团推销绿色能源投资。10月24日,邀请云南耐奇农业郭海波经理到保山座谈林产品采购。10月19日,与云南厚土林业座谈,就昌宁储备林建设和松脂采集达成初步共识。10月24日,邀请云南耐奇农业郭海波经理到保山座谈林产品采购。11月14日参加云南省森林生态产品永平原产地推荐活动。12月19日参加云品入沪推荐周活动;11月13至15日,到北京与大有能源洽谈到保山投资碳汇相关事宜。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合作,西南林业大学在昌宁发展甜龙竹500亩、龙陵发展野生石斛种植100亩、善州林场示范种植林下经济100亩;云南耐奇农业在保山采购林产品3789万元;产销对接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5.00万元,现场签订订单3笔,价值46万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年供货价值70多万。配合国内知名企业、省内著名专家考察调研我市林草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森林资源管护不断加强,天然林保护成效显著。一是做好725.97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强化7005名护林员的管理;二是抓好森林核查工作,完成上级移交上年度6263个疑似问题图斑核查;三是加强林草行政执法,共查处林草行政案件1010起,罚款1288.30万元,没收木材243.90立方米,恢复林地116.17公顷,补种树木5.05万株;四是抓好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核查2013年至2021年森林督查和三个全覆盖图斑13865个,查处行政案件2384起、刑事案件187起,林地收回、植被恢复到位案件2471起;五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年发证采伐量49.88万立方米,占年度限额的20.72%,有效减少了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全市天然林蓄积量达0.80亿立方米以上。持续发挥生态作用的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改革创新能力不足,林草业投融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发展动力弱,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没有全面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树立大保护观,向森林要绿色;树立大食物观,向森林要食品;树立大土地观,向森林要空间。切实发挥林长制总抓手作用,抓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进一步加强725.97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优化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恢复保护—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7.13万元,执行数7.13万元,执行率100%。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落实天然林保护相关政策,保护天然林资源;对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给予补助,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选聘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天然林蓄积量持续增长,生态修复任务圆满完成,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自评,一是查对入账凭证,二是查支出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自评,所有资金均按计划使用,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恢复保护—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7.13万元,执行数7.13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业务检查产生的差旅费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林草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用最少的钱,办最重要的事,较好的完成了项目各项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30分,自评分3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分2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效益显著,森林和草原管护质量不断提升,森林和草原保护与修复不断加强。实施完成490.86万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改革创新能力不足,林草业投融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发展动力弱,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没有全面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树立大保护观,向森林要绿色;树立大食物观,向森林要食品;树立大土地观,向森林要空间。切实发挥林长制总抓手作用,抓实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和发展,进一步加强356.6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134.18万亩省级公益林保护优化工作,落实公益林动态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实现“一张图”管理。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2022年预算数23.34万元,执行数23.34万元,执行率100%。该项目为结转上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实施490.86万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和检查指导业务。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自评,一是查对入账凭证,二是查支出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自评,所有资金均按计划使用,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市级财政配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支出情况为:办公费支出6.00万元、差旅费支出6.99万元、会议费支出0.59万元、培训费支出5.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6万元,合计支出23.34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值较好的完成了项目各项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