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全市2022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5.5次/10万公顷,全市不超过72次;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市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169公顷”的总体目标。全市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防火宣传、巡护等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依法治火、林火预警监测能力和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全市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实现了“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的总目标,有效遏制了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被国家林草局评为“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先进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按每亩林地0.1元的标准远不能满足目前防火工作的需要,建议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逐步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进一步提升全市科技防火和以水灭火能力建设。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保山市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2〕4号)下达43.38万元;保山市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2〕97号)0.80万元。总计下达资金44.18万元,预算执行44.18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0起;市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134.12万元,高于控制指标80万元。
效益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森林受害率为0;森林受害面积为0;
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未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森林防火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5次/10万公顷以下;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的总体目标。全市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得到进一步夯实、防火宣传、巡护等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依法治火、林火预警监测能力和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22年,全市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实现了“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无人员伤亡”的总目标,有效遏制了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被国家林草局评为“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先进单位”。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按每亩林地0.10元的标准远不能满足目前防火工作的需要,建议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逐步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进一步提升全市科技防火和以水灭火能力建设。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5.29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6亿立方米。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国家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省级第二批森林防火经费(保财资环〔2022〕1号)下达资金38.47万元;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保财资环〔2022〕34号)下达资金8.94万元,2021年第一批省级森林防火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2〕1号)下达资金37.10万元,共计下达资金84.51万元,预算执行84.5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全市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1926.15万亩,全市组建常年专业队10支,其中市级5支140人;市林草局组织专业队伍演练4次;联合市森林消防支队开展各级防火部门岗位培训52场次704个学时,参训人员达3156人。2022年采购森林草原防火物资14.87万元,及时采购入库。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全市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发放入户通知书64.86万份,确保入户率达100%;全市通过建设151套双光谱摄像机和瞭望台、地面人工巡护,实现了预警监测覆盖率大于85%的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市重点林区建设双光谱摄像机151台,采取24小时自动巡航,及时对可视范围内的烟点、火点预警,解决了全市林火预警监测人工巡护难、盲区大的问题,实现了全市林区视频监控可视化80%以上,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的目标,为打早、打小、打了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视频监控系统虽可以对可视范围的烟点、火点及时发出警报,但因山形地貌的遮挡,存在盲区。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可利用卫星全覆盖、无盲区的优点,配合视频监控、人工巡护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林火预警监测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360万元(保财资环〔2022〕4号),预算执行3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022年3月28日,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函请保山市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智慧林业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含软硬件)部分进行了验收并通过;2022年7月14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函请保山市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结合项目监理报告,采取指挥中心逐点开启视频普验和随机抽取5个建设点位实地验收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了最终验收并通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保财资环〔2022〕4号)下达资金360万元,预算执行3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视频前端≥151个,已完成新建137个,升级改造14个;塔体、供电、防雷≥151个,完成建设151个;通信传输链路≥158条,完成建设151个摄像机前端到县级传输151条20M数据专线,县到市传输链路5条200M数据专线,市到省1条200M数据专线,互联网专线1条500M数据专线;存储设备5个,放置在各县(市、区);智慧林业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含软硬件)1套;完成升级改造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1座。
质量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全年报警21818次,误报次数297次(云雾、水雾等),理论可视监控范围为105.41万公顷,万公顷日误报次数仅为0.0078次;可视范围火情识别率100%;全市林区视频监控可视化≥80%,根据无人机升空模拟,电脑可视域分析,理论监控可视化达到81%。
效益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0.09‰,2022年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
满意度指标: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0分,自评分1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已结案补偿金额100.10万元,完成总指标的73%;尚有未结估损金额60.1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转嫁了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2、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3、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险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野生动物肇事致贫、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市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已结案件1114件,理赔金额205.27元。其中,人伤案件380件,理赔金额:100.10元;死亡案件2件,理赔金额:34.60元;物损案件734件,理赔金额:70.57元。已结案件查勘费用已支付20.73万元,受益农户:1187人。未结赔案484件,未结估损金额60.10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起止时间为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总金额300.00万元(其中:保财资环〔2022〕36号林业专项资金111.60万元、保财资环〔2022〕1号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46.40万元和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补助资金142.00万元),资金到位率和执行率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2022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工作已全部实施完成。野责险理赔补偿工作中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包括可能对项目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
(2)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3)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3.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年度绩效目标分值80分,自评分8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19万元,该项指标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人和动物和谐共存,成效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投保,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5%,该项指标完成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2—2024年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保险服务协议》,保山市林草局收取了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履约保证金19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山市林草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签订《2022—2024年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保险服务协议》,根据合同约定,保山市林草局收取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履约保证金19万元,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已退还保险公司。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已退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19万元,该项指标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人和动物和谐共存,成效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投保,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在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险公司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履约保证金,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5%,该项指标完成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及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97.72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项目资金当年执行(支出)率100%,自评100分。产出指标总分24分,草原管护质年初目标值95%,实际完成值86%,自评21.72分。效益指标总分32分,草原生态效益发挥年初目标值90%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自评32分。满意度指标总分24分,项目年初目标值为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实际完成值为85%,自评24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管护质量86%,该项指标完成90.52%。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草原生态效益发挥达到90%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达到85%,该项指标完成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草原管护,不断提升草原管护质量。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草原资源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市草原总面积926.32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609.52万亩。纳入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面积609.52万亩,其中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全市草地资源分布范围广,草原保护管理工作任务重。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2022年度草原保护修复工作,保护好草原资源,按照工作需要,共安排市林草局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及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11.11万元。结合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由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规财科共同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度共下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经费11.11万元(其中: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2〕1号 2021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6.71万元以及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4.40万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11.1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草原管护质量86%,该项指标完成90.5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草原生态效益发挥达到90%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该项指标完成100%。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为85%以上,该项指标完成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结合上年度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的情况,2022年不断加大资金执行(支出)力度,年度资金执行(支出)率显著提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项目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保山市为坚持新发展理念,完成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特组织技术力量,参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与《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的总体布局,全面分析境内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及主要问题,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编制完成《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立足项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准确聚焦保山市生态系统重点问题,着重抓好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严重退化地区等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解决重点区域的核心生态问题。通过项目实施全市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结构更加稳定,生态脆弱区环境总体改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承载能力显著提升,西南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对保山市受损生态系统进行一体化修复,促进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完整性,将进一步推进森林保山、绿色保山、生态保山的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和改善保山生态环境质量,为我省构筑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支撑,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西南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保山市滇西南岩溶区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30.00万元,执行资金总额30.0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45分):
数量指标:按时完成前期工作目标达到3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时效指标:资金支付率达到3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成本指标:成本支付金额达到30.00万元,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合计45分。
②效益指标(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总体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③满意度指标(1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暂无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近年来全市森林覆盖率有所提升,但森林质量还不够高、功能还不够强、结构还不合理,中心城市面山、石漠化地区、干热河谷等区域生态短板明显,生态修复治理任重道远,国土绿化进入攻坚阶段。为健全并完善当地系列技术规范,提供可复制和推广的国土绿化模式;实施生态脆弱区人工造林稳定全市森林覆盖率,加快形成乡村美,山水美生态格局;实施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为碳达峰碳中和做贡献;实施红花油茶提质增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村庄绿化试点,助力乡村振兴。我单位2022年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按照《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要求,编制完成《云南省保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六)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聚焦保山市“一带两区三江四轴”生态区位重要空间,坚持科学绿化、以水定绿,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导向,以生态脆弱区人工造林建设为中心,以森林抚育和退化林分修复为重点,提质培优森林质量,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当地技术规范,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国土绿化模式。该项目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完成《云南省保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50.00万元,执行资金50.0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完成实施方案编制1个,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质量指标:编审通过主管部门审查,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率10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成本指标:编制费用低于60.00万元,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②效益指标(30分):
生态效益指标: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效果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总体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5分。
③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我市乡村人居环境,实现保山国土绿化新跨越,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为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林草专家服务团项目工作推进正常,工作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2.83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率偏低,因2022年疫情防控形势不明朗,专家服务团项目开展受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草专家服务团致力于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全市林农技术服务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市级专家服务团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保党人才〔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目前保山市林草产业工作实际,经林草专家服务团研究,决定开展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项目。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充分发挥保山市林草专家服务分团技术优势,根据《关于调整市级专家服务团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保党人才〔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目前保山市核桃产业工作实际,以隆阳区瓦窑镇下麦庄村核桃样板林建设为示例,开展核桃栽培技术及核桃乡土人才跟班培训。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市财政局下达2022年林草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2.47万元(保财行〔2022〕229号),2022年结转以前年度林草专家服务团经费1.38万元,共计项目资金3.85万元,预算执行2.47万元,预算执行率64.16%。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林草专家服务团开展核桃栽培技术及核桃乡土人才跟班培训1次,培训人次100人,采购核桃栽培技术培训修剪整形工具100套,采购生物有机肥25吨,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使用未超预算。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培训地区核桃种植地块修剪整形率100%,产品产量及质量明显提高,提高率达100%,受训地区林农森林保护意识、科学种植知识普及率达100%,均实现预定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核桃栽培技术掌握度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疏密、降冠、增产”科学种植意识氛围,群众对林草专家服务团技术培训工作满意度达到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项目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制定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促进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性岗位及临聘人员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保山市林草局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增设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20〕189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变更部分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名称的通知》保人社发〔2020〕52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22〕47号)及其他文件精神,2022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6人、临时人员聘用10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临聘人员工作,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共计下达财政补助资金46.45万元,预算执行46.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临聘人员按时按量发放资金率达100%,实现预定目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2022年初提供就业岗位预设目标15个,实际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聘用临聘人员10人,共计提供就业岗位16个,圆满实现预定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达到90%,实现预定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林长制工作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95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自评分45分;效益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一是完成制作安装市级林长制公示牌14块,完成总指标的100%。二是举办全市林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班1次,未完成培训2次以上的目标,完成率50%。三是调研指导约80天/人.次,完成预期目标。
(2)质量指标:一是5月26日,保山市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全市林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业务培训班。县(市、区)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约3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加快了我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步伐,为提升林草资源信息化、智慧化监管水平,扎实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提供了有力保障。培训合格率100%。二是市林长办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约80天,对各级林长制建制、运行等情况的调研指导,有效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调研指导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完成制作安装市级林长制公示牌14块,经市林草局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合格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一是林长制度健全完善。在2021年出台总体方案的基础上,2022年,市县两级出台了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信息工作、成员单位协作、工作督察、考核评价等6项林长制配套制度和《林长巡林工作方案》,建立了总林长令发布和“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林长制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二是新机制有效运行。全市推行林长制单位1033个,设各级林长2028人,划定林长责任区1880个。市、县(市、区)委编办均批准成立林长制工作专职机构(增加事业编制共16名),均在林草局设置了固定的林长制工作办公场所,安排了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县两级建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和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同级总督察和副总督察的督察体系,设立市级督察3名、县级督察15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宣传林长制工作,扩大林长制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在重点林区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林长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林草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因疫情原因,2022年开展培训1次,未能完成举办培训2次以上的年初目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2023年积极组织培训,按年初目标完成培训任务。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目的是进一步压实扛牢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保山市于2021年制定了《保山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9.8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1.34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0%,林草产业总产值达260亿元以上,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森林草原资源总量保持稳定状态,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林长制工作科严格按要求开展自评,一是查对入账凭证,二是查支出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自评,所有资金均按计划使用,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林长制体系全面构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实施运行有序有效。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次“优”。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市级财政配套林长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具体支出情况为:制作安装市级林长公司牌14块,支出4.68万元;举办30人规模的培训班1次,支出0.32万元,合计支出3.0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因疫情原因,2022年开展培训1次,未能完成举办培训2次以上的年初目标。2023年将积极组织培训,按年初目标完成培训任务。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林草局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该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草局按照物管服务需求,遵守有关规定,经过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条款、工作承诺、日常管理等几方面进行对比,确定保山万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物业服务供应商,服务期一年。同时市林草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于2022年11月16日在政采云上完成服务采购,签订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提供院内及办公场所安全巡护、卫生保洁、后勤支持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优良,干部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要求以及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下达资金3.75万元,预算执行3.7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林草局从经费支出进度、使用情况、效益产出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几个绩效目标开展评定。经费已按时支付,经费支出不超预算,服务质量得到保证,院内干部职工好评率较高。服务期限内未出现重大物管问题,圆满的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和2022年全市林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林草局组织申报会议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完成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该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2月24日在永昌会堂206室召开了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和2022年全市林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启动视频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林长洪维智同志主持,会上通报了保山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最后由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杨军同志讲话并做要求,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有力推进了全市林长制工作开展。全市林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要求,深入推进全省林草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分析全市林草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全面总结2021年度林草工作成绩以及安排部署2022年度林草工作任务。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要求以及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类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和2022年全市林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经费下达资金0.5万元,预算执行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林草局从经费支出进度、使用情况、效益产出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几个绩效目标开展评定。经费已按时支付,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参会人员满意度较高,会议组织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保障得到有效落实,会议取得圆满成功。2022年度全市林长制工作以及林草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综合2022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定量自评分为98.0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预算额度为10.8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9.78万元,执行率为90.39%;共组织参加林草招商引资、产销对接、对外交流合作等相关活动12次,是年初计划任务5次的2.4倍。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但由于受整体市场行情影响以及我市市场销售人才缺乏,企业对接大市场的能力严重不足,畏难情绪大,参加招商洽谈会、产销对接会的主动性不够强,导致工作难以开展。
(四)下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根据省、市安排,结合资金用途及有关规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大保山林草对外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招商领域。另外,根据最新林地使用规定继续做好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确保我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绿色食品牌”经费分配使用的通知》(〔2020〕-81)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177号)精神,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共安排我单位“绿色食品牌”招商工作经费等共计30万元,分3年实施,每年计划投资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与“绿色食品牌”产业有关的项目包装;种植养殖业、种业及科技推广、绿色食品仓储物流、智慧农业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资金下达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云南省2022年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方案》等,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紧紧围绕项目资金来源、规定用途以及实际支出方向、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保山市林草局对项目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预算额度为10.8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9.78万元,执行率为90.39%。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2、出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保山市林草局共组织参加林草招商引资、产销对接、对外交流合作等相关活动12次,是年初计划任务5次的2.4倍。具体情况为:2月17日至19日与西南林业大学、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洽谈合作搭建平台,2月26日保山市人民政府与西南林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9月23日-24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与龙陵县人民政府达成了合作意愿,并正式签订了“一县一业”石斛产业科技合作协议。7月11日至15日,参加市投资促进局组织的招商团队到贵州贵阳、黔东南、广西南宁、崇左等地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8月23日至25日,与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洽谈帮助善州林场发展林下产业。9月7日至9日,到浙江杭州与康恩贝洽谈到保山发展中药材种植加工。9月20-21日,上海拜访谢垂晓、樊茂二位企业家,推销保山林草投融资情况。10月17到20日到北京京能集团推销绿色能源投资。10月24日,邀请云南耐奇农业郭海波经理到保山座谈林产品采购。10月19日,与云南厚土林业座谈,就昌宁储备林建设和松脂采集达成初步共识。10月24日,邀请云南耐奇农业郭海波经理到保山座谈林产品采购。11月14日参加云南省森林生态产品永平原产地推荐活动。12月19日参加云品入沪推荐周活动;11月13至15日,到北京与大有能源洽谈到保山投资碳汇相关事宜。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合作,西南林业大学在昌宁发展甜龙竹500亩、龙陵发展野生石斛种植100亩、善州林场示范种植林下经济100亩;云南耐奇农业在保山采购林产品3789万元;产销对接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5.00万元,现场签订订单3笔,价值46万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年供货价值70多万。配合国内知名企业、省内著名专家考察调研我市林草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森林资源管护不断加强,天然林保护成效显著。一是做好725.97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强化7005名护林员的管理;二是抓好森林核查工作,完成上级移交上年度6263个疑似问题图斑核查;三是加强林草行政执法,共查处林草行政案件1010起,罚款1288.30万元,没收木材243.90立方米,恢复林地116.17公顷,补种树木5.05万株;四是抓好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核查2013年至2021年森林督查和三个全覆盖图斑13865个,查处行政案件2384起、刑事案件187起,林地收回、植被恢复到位案件2471起;五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年发证采伐量49.88万立方米,占年度限额的20.72%,有效减少了森林资源的低价值消耗,全市天然林蓄积量达0.80亿立方米以上。持续发挥生态作用的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改革创新能力不足,林草业投融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发展动力弱,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没有全面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树立大保护观,向森林要绿色;树立大食物观,向森林要食品;树立大土地观,向森林要空间。切实发挥林长制总抓手作用,抓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进一步加强725.97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优化工作。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恢复保护—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7.13万元,执行数7.13万元,执行率100%。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落实天然林保护相关政策,保护天然林资源;对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给予补助,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选聘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天然林蓄积量持续增长,生态修复任务圆满完成,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自评,一是查对入账凭证,二是查支出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自评,所有资金均按计划使用,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生态恢复保护—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7.13万元,执行数7.13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业务检查产生的差旅费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林草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用最少的钱,办最重要的事,较好的完成了项目各项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自评分20分;产出指标30分,自评分3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分2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效益显著,森林和草原管护质量不断提升,森林和草原保护与修复不断加强。实施完成490.86万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改革创新能力不足,林草业投融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发展动力弱,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没有全面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树立大保护观,向森林要绿色;树立大食物观,向森林要食品;树立大土地观,向森林要空间。切实发挥林长制总抓手作用,抓实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和发展,进一步加强356.6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134.18万亩省级公益林保护优化工作,落实公益林动态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实现“一张图”管理。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2022年预算数23.34万元,执行数23.34万元,执行率100%。该项目为结转上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实施490.86万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和检查指导业务。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自评,一是查对入账凭证,二是查支出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通过绩效自评,所有资金均按计划使用,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市级财政配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支出情况为:办公费支出6.00万元、差旅费支出6.99万元、会议费支出0.59万元、培训费支出5.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6万元,合计支出23.34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值较好的完成了项目各项绩效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该项目自评84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每个服务村开展技术培训50人次,每个服务村提供咨询服务1次。技术培训未全部开展。
质量指标:产量提高5%,病虫害发生程度降低10%。产量未按计划提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部分农户未按要求种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该项目期限到2023年,本年度项目绩效未全部完成,2023年度继续开展项目工作。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2023年加大项目开展力度,按时完成项目内容。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财教〔2022〕1号、106号、93号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专项资金,选派11名科技人员到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部分乡镇开展核桃、滇橄榄丰产栽培技术培训,结合培训开展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等技术指导服务。此项目为期三年,目前正按计划开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期限到2023年,本年度项目绩效未全部完成,2023年度继续开展项目工作。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其他运转——林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该项目自评93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0人次;续建澳洲坚果样板林50亩;续建糯橄榄样板林50亩;续建泡核桃样板林5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技术服务使60%的农户增强科学种植的理念。部分农户还未按科学方法种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户科学种植的理念。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农户科学种植理念。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财资环〔2022〕4号其他运转——林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推广应用获得云南省专利二等奖的自主知识产权国家发明专利技术《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获得保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糯橄榄良种选育及早实丰产栽培技术》,开展技术培训4期200人,续建科技示范样板林:泡核桃50亩,糯橄榄50亩,澳洲坚果50亩。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未按计划全部完成,下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农户科学种植理念。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余甘子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中央财政补助
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该项目自评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建设示范基地100亩;发放技术资料200册;申请专利1项;派出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人员6人参与项目实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培训林业基层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余甘子种植户等200人以上。
可持续影响指标:辐射带动技术应用面积5000亩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财资环〔2021〕28号余甘子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保财资环〔2022〕1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在保山市所属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腾冲市和昌宁县开展项目技术推广,编印发放《余甘子早实丰产栽培和低效园改造技术图册》1万份,开展余甘子丰产栽培和改造技术培训200人次。新建余甘子早实丰产示范园100亩。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按计划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产业领军人才补助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该项目自评92.66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50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掌握技术程度达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此项目期限到2023年,本年度已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2023年加大项目开展力度。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财资环〔2022〕4号产业领军人才补助经费项目,在全市推广种植自主知识产权滇橄榄系列良种;推广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自走式机械往复泡核桃收获机”、“三段式核桃烘烤技术”在内的创新成果,并开展产业技术培训;开展技术服务企业及技术支撑保山市核桃等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预算执行率63.28%。此项目属夸年度项目,项目于2023年结束。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项目本年度尚未结束,绩效目标按计划完成。项目于2023年结束。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该项目自评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按人数特发放殊生活补贴。
时效指标:预算完成率100%;任务完成率100%。
成效指标:项目资金节约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100%落实省委人才政策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五)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的通知》,及时将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兑现至个人,专款专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按计划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公益林技术业务培训1期,人数不低于300人。印发宣传材料700册以上。
质量指标:开展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公益林监测报告合格率、资源档案建设完整率和规范率达95%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490.86万亩公益林,增产粮食256万㎏/年。
可持续影响:每年保持490.86万亩不变,林区稳定、经济持续效果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元/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
2.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
3.部分管护责任单位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公益林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4.上级没有下达天然林资金使用指导性制度,资金可使用方向、报账程序不清楚。建议尽快出台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结合上级部门各项目检查考核、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状考评等专项检查工作,在相关检查考核中均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包含在内,加强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项目实施成效不合格、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地区,在资金安排时给予适当压缩。三是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项目储备,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的情况,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先建后补”机制,尽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成效。四是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管理,确保方案编制质量,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五是加强项目验收工作,加大项目跟踪检查,切实抓好项目考核验收工作。六是加大宣传培训,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工作,促进农户更多了解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相关政策,引导农户做好林业项目实施。同时,适时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使基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类林业项目实施的技术标准和要领,熟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推进林业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项目绩效目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7〕215号)、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8〕1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4号)、《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保财资环〔2022〕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4号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设立绩效目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全市实施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90.8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6.67万亩,省级公益林134.19万亩。分县(市、区)情况是隆阳区154.33万亩,施甸县55.82万亩,腾冲市155.61万亩,龙陵县37.00万亩,昌宁县88.10万亩。涉及5个县(市、区)的64个乡镇349个村民委员会、12个国有林场、8个国社合作林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水库管理处。
市级森林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2.69万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25.04万元。
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主要用于专业管护人员劳务费、资源监测、森林防火费、护林员巡护装备、责任单位考核检查费、培训、防火通道新修及维修、管护站点新建及维修、公益林宣传牌制作、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点房生活设施、管护单位设备购置等方面。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624个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梅子箐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2022年保山市共计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568.07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3628.85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939.2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收入年初预算数:27.73万元;决算数:27.73万元;差异率:0%。
②支出年初预算数:27.73万元;决算数:27.73万元;差异率:0%。
收入支出无差异。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2022年中央投入:保财资环〔2022〕1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20.41万元;保财资环〔2022〕97号2022年零星调整 4.63万元。市本级投入:保财资环〔2022〕4号2022年森林生态公益林管理补助资金2.69万元。合计投入:27.73万元。
管好全市490.86万亩国家级和公益林,做到每一件事、每一个责任区均有人负责与管护,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做好公共管护支出项目和县级管护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全市项目资金投资效益,为地方生态安全做出贡献。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公益林技术业务培训1期,人数不低于300人。印发宣传材料700册以上。
质量指标:开展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公益林监测报告合格率、资源档案建设完整率和规范率达95%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490.86万亩公益林,增产粮食256万㎏/年。
可持续影响:每年保持490.86万亩不变,林区稳定、经济持续效果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达到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次数达标12次以上,保山市40人/1支。扑火机具配备率达标95%以上。
质量指标: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受害率1‰以下。
时效指标: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资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森林资源损失达95%以上。
可持续影响: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12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
2.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有关制度的通知》(保森指办〔2008〕3号)、《云政发〔1996〕140号文件(加急)保政会纪2019第56期保山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29号)、《保财资环〔2022〕1号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34号2022省级森林防火经费》、《保财资环〔2022〕4号2022年预算批复》设立绩效目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下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补助经费301.72万元,2022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4.52万元,2021年第一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00万元,省级第二批森林防火经费0.83万元;扑火队于2018年2月份组建成立,由40名平均年龄26岁的退伍军人、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组成,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好,专业性强。在装备上,市专业扑火队配有森林防火运兵车两辆、摩托车六辆、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对讲机、防火口罩、灭火水枪、水车、灭火弹、照明手电、油锯等先进的灭火装备。至今已在保山市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队一年以来,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队,刻苦训练,24小时集结待命,从训练生活到火灾扑救都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特别注重对扑火队员进行体能、扑火技能训练,为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及野外适应能力,坚持每天三公里长跑,每日有操课训练。在今年森林防火期内,扑火队员牺牲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森林防火事业中,防扑火战术初步形成,圆满完成了多次重要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指挥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已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完成310.07万元。其中:市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经费301.72万元,2022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4.52万元,2021年第一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00万元,省级第二批森林防火经费0.8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收入年初预算数:310.07万元;决算数:310.07万元;差异率:0%。
②支出年初预算数:310.07万元;决算数:310.07万元;差异率:0%。
收入支出无差异。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2022年省级投入:保财资环〔2022〕1号2021年第一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00万元;保财资环〔2022〕1号2021年省级第二批森林防火专项经费0.83万元;保财资环〔2022〕34号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52万元。市本级投入:保财资环〔2022〕4号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补助经费301.72万元。合计投入:310.07元。
森林火灾处置实现快速、安全、高效,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参与巡山护林,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专业队数量—各县区5支,扑火机具配备—按专业队配备标准执行,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专业队管理—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2次以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资源—95%以上,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受害率1‰以下。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次数达标12次以上,保山市40人/1支。扑火机具配备率达标95%以上。
质量指标: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受害率1‰以下。
时效指标: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资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森林资源损失达95%以上。
可持续影响: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12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草原监测统计技术培训2期共100人次,草原保护、草原统计、草原退化状况调查任务达到完成率95%以上。2022年保山市草原监测报告1篇。
质量指标:完成草原监测统计、资源档案建设完整率和规范率达95%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草原保护、草原统计、草原退化状况调查任务。草原保护、草原统计、草原退化状况调查资金到位及时情况达到100%。
成本指标: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管好草原,发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提供就业岗位。
生态效益指标: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
可持续影响: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达到7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
2.一是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使县级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二是提高项目补助标准,缓解地方财政在实施林业项目中的压力。三是建议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建议上级在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时能结合林地变更统筹考虑。四是进一步理顺林业系统机构设置,上级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性意见,并充分考虑县级林业部门人员编制实际,形成一套上下衔接顺畅的项目执行体系。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财资环〔2022〕1号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设立绩效目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财资环〔2022〕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共8.2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支出8.21万元,用于草原监测、保护、政策制定、培训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①收入年初预算数:8.21万元;决算数:8.21万元;差异率:0%。
②支出年初预算数:8.21万元;决算数::8.21万元;差异率: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补助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草原资源管护,无论对草原的生态保护还是林草产业化发展均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牧草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绿色草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带动了就业,增加牧民经济收入,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助力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的改善,带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增加了旅游人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是生态建设与保护,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持续、稳定发展的系统工程。可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各民族共同富裕,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草原监测统计技术培训2期共100人次,草原保护、草原统计、草原退化状况调查任务达到完成率95%以上。2022年保山市草原监测报告1篇。
质量指标:完成草原监测统计、资源档案建设完整率和规范率达95%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草原保护、草原统计、草原退化状况调查任务。草原保护、草原统计、草原退化状况调查资金到位及时情况达到100%。
成本指标: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管好草原,发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提供就业岗位。
生态效益指标: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
可持续影响: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达到7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业务培训2期以上。
质量指标:建设天然林停伐保护资源档案完整率和规范率达到100%,信息化管理、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每年进行天然林责任制考核。
成本指标:开展培训、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管护好天然林,发挥经济效益。
可持续影响:保护726万亩天然林,增加林分蓄积、保土效益、涵养水源效益、供给氧气,净化环境效益,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元/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
2.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
3.部分管护责任单位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公益林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4.上级没有下达天然林资金使用指导性制度,资金可使用方向、报账程序不清楚。建议尽快出台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各级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林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保障
(1)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公益林、天然林政策汇编》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
(3)加强对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县财政局、林草局,管护责任单位和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管护合同(B)约定的管护人员职责及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制度及《禁、限伐协议》管理使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意识,为全县公益林、天然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项目理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管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公益林、天然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三是在全县交通干道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进行宣传。
5.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云南省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保财资环〔2022〕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设立绩效目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全市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663万亩,其中:隆阳区80.33万亩,施甸县51.35万亩,腾冲市270.52万亩,龙陵县173.9963万亩,昌宁县148.3万亩。按权属分:国有63.96万亩,集体和个人662.01万亩。项目涉及五县(市、区)68个乡(镇),25个国有单位,745个村(社区),214902户农户。
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14.3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调研、检查、指导、培训等方面。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725.9663万亩天然林保护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益林、天然林政策汇编》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收入年初预算数:14.38万元;决算数:14.38万元;差异率:0%。
②支出年初预算数:14.38万元;决算数:14.38万元;差异率:0%。
收入支出无差异。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保护好天然林,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要求,市践行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支出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给予补助,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选聘对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天然林资源蓄积量持续增长。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业务培训2期以上。
质量指标:建设天然林停伐保护资源档案完整率和规范率达到100%,信息化管理、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每年进行天然林责任制考核。
成本指标:开展培训、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管护好天然林,发挥经济效益。
可持续影响:保护726万亩天然林,增加林分蓄积、保土效益、涵养水源效益、供给氧气,净化环境效益,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业务培训2期。
质量指标:建设天然林停伐保护资源档案完整率和规范率达到100%,信息化管理、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每年进行天然林责任制考核。
成本指标:开展培训、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管护好天然林,发挥经济效益。
可持续影响:保护726万亩天然林,增加林分蓄积、保土效益、涵养水源效益、供给氧气,净化环境效益,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元/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
2.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
3.部分管护责任单位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公益林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4.上级没有下达天然林资金使用指导性制度,资金可使用方向、报账程序不清楚。建议尽快出台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各级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林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保障
(1)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公益林、天然林政策汇编》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
(3)加强对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县财政局、林草局,管护责任单位和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管护合同(B)约定的管护人员职责及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制度及《禁、限伐协议》管理使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意识,为全县公益林、天然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项目理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管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公益林、天然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三是在全县交通干道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进行宣传。
5.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云南省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保财资环〔2022〕145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设立绩效目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全市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663万亩,其中:隆阳区80.33万亩,施甸县51.35万亩,腾冲市270.52万亩,龙陵县173.9963万亩,昌宁县148.3万亩。按权属分:国有63.96万亩,集体和个人662.01万亩。项目涉及五县(市、区)68个乡(镇),25个国有单位,745个村(社区),214902户农户。
2022年提前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0.5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调研、检查、指导、培训等方面。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725.9663万亩天然林保护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益林、天然林政策汇编》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①收入年初预算数:0.59万元;决算数:0.59万元;差异率:0%。
②支出年初预算数:0.59万元;决算数:0.59万元;差异率:0%。
收入支出无差异。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护好天然林,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要求,市践行绿色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和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支出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给予补助,实现国土绿化、改善水土流失情况,保障新一轮退耕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选聘对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天然林资源蓄积量持续增长。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业务培训2期。
质量指标:建设天然林停伐保护资源档案完整率和规范率达到100%,信息化管理、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每年进行天然林责任制考核。
成本指标:开展培训、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管护好天然林,发挥经济效益。
可持续影响:保护726万亩天然林,增加林分蓄积、保土效益、涵养水源效益、供给氧气,净化环境效益,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
建设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次数达标12次以上,保山市40人/1支。扑火机具配备率达标95%以上。
质量指标: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受害率1‰以下。
成本指标:物资采购经费预算28万元。
时效指标: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资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森林资源损失达95%以上。
可持续影响: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12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
2.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2.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3.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4.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6.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有关制度的通知》(保森指办〔2008〕3号)、《云政发〔1996〕140号文件(加急)保政会纪2019第56期保山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29号)、保财资环〔2022〕145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设立绩效目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提前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8.00万元。主要用于防火专业对物资采购。
扑火队于2018年2月份组建成立,由40名平均年龄26岁的退伍军人、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组成,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好,专业性强。在装备上,市专业扑火队配有森林防火运兵车两辆、摩托车六辆、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对讲机、防火口罩、灭火水枪、水车、灭火弹、照明手电、油锯等先进的灭火装备。至今已在保山市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队一年以来,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队,刻苦训练,24小时集结待命,从训练生活到火灾扑救都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特别注重对扑火队员进行体能、扑火技能训练,为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及野外适应能力,坚持每天三公里长跑,每日有操课训练。在今年森林防火期内,扑火队员牺牲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森林防火事业中,防扑火战术初步形成,圆满完成了多次重要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指挥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已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防火专业对物资采购2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①收入年初预算数:28万元;决算数:28万元;差异率:0%。
②支出年初预算数:28万元;决算数:28万元;差异率:0%。
收入支出无差异。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财资环〔2022〕145号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8万元。
森林火灾处置实现快速、安全、高效,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参与巡山护林,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专业队数量—各县区5支,扑火机具配备—按专业队配备标准执行,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专业队管理—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2次以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资源—95%以上,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受害率1‰以下。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次数达标12次以上,保山市40人/1支。扑火机具配备率达标95%以上。
质量指标: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受害率1‰以下。
成本指标:物资采购经费预算28万元。
时效指标: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资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森林资源损失达95%以上。
可持续影响:扑火知识技能培训、演练12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特殊生活补贴发放人数1个。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率90%以上。预算执行率达到90%以上。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节约率=不超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落实省委人才政策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领导,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保障,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
3、强化监督检查。
4、档案资料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资环〔2022〕241号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专项经费》设立绩效目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下达2021年度评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专项经费3.00万元。通过开展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知重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专款专用,及时将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兑现至个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云财行〔2022〕275号)》的规定使用资金。
(2)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4)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5)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6)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①收入年初预算数:3万元;决算数:3万元;差异率:0%。
②支出年初预算数:3万元;决算数:3万元;差异率:0%。
收入支出无差异。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知重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特殊生活补贴发放人数1个。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率90%以上。预算执行率达到90%以上。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节约率=不超预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落实省委人才政策要求。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林下种植数量460亩;品质栽培试验8个;选优良品种3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明显提高种植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增加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助推林下产业经济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示范推广。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享受对象的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领导,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保障,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
3.强化监督检查。
4.档案资料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文广等63人入选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通知》(云发改人事〔2018〕212号);《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8个专项及人才培养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党人才〔2018 〕5号)、《产业技术领军人才2022年项目支持经费 保财行〔2022〕125号》设立绩效目标。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使用2021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经费18.56万元。
主要用于技术培训、林下资源开发主要品种和模式调查、重点林下产品经济成分分析等方面。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云岭产业领军人才培养。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3)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4)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上级相关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①收入年初预算数:18.56万元;决算数:18.56万元;差异率:0%。
②支出年初预算数:18.56万元;决算数:18.56万元;差异率:0%。
收入支出无差异。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林下种植数量460亩;品质栽培试验8个;选优良品种3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明显提高种植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增加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助推林下产业经济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示范推广。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享受对象的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保护区8.71万亩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特有物种保护和科学考察,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资源林政管理等保护区资源保护;保护区管护站及设施设备建设;保护区科普宣教,科研监测,会议学习培训、检查和督查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已投入资金不能满足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需要。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林草发〔2022〕18号,保财资环〔2022〕4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经费34.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保护区建设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资源巡护、资源调查、科普宣传、人员培训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项目的副局长孙兴旭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34.0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2年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项目完成投资34.00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00%,无偏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项目完成投资34.00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无偏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150个,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
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综合能力建设,增加了保护区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促进了保护区及周边区健康、协调发展。
③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通过问件调查方式,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充分应用了2021年的部门自评结果,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2022年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与当年保护区建设指向完成的目标任务不匹配,对项目绩效的完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自评得分86.77分。自评等级:良。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开展外来入侵植物飞机草清除实验,逐步改善原生境栖息环境,为开展对主要保护对象绿孔雀等物种的监测及保护打下基础;开展重要物种专项保护、以兰科植物为主的资源本底调查、喜马拉雅红豆杉调查及监测、绿孔雀水源投入、保护区重点保护植物物候观察;开展保护成效展示;完成堪界立标工作和《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小黑山保护区管护及科研监测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深入持续全面开展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等项工作;二是保护区科研能力不足,小黑山保护区在与相关科研院校的协作下,科研能力虽有所提高,但仍需加大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野外科研监测能力。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大对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中央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5号,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90.00万元。我局编制了《2022年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开展外来入侵植物飞机草清除实验,逐步改善原生境栖息环境,为开展对主要保护对象绿孔雀等物种的监测及保护打下基础;开展重要物种专项保护、以兰科植物为主的资源本底调查、喜马拉雅红豆杉调查及监测、绿孔雀水源投入、保护区重点保护植物物候观察;开展保护成效展示;完成堪界立标工作和《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小黑山保护区管护及科研监测能力。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保护区管护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190.0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2年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项目完成投资64.34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33.86%。偏差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属监测调查类项目,项目跨年度实施。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外来入侵植物飞机草清除实验,以兰科植物为主的资源本底调查、喜马拉雅红豆杉调查及监测、绿孔雀水源投入、保护区重点保护植物物候观察。项目完成投资64.34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33.86%。偏差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属监测调查类项目,项目跨年度实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3660个,增加了项目区群众的经济收入36.60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综合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能力,促进了保护区及周边区健康、协调发展。
③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通过问件调查方式,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省级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2023年该项目未完成的建设内容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自评得分99.86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保护区完成保护区5.10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完成20名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劳务费支出;有效保护了保区公国家级益林资源的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严重影响了保护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的全面工作。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指导;二是加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的拨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财政局龙财农〔2021〕8号、龙财建〔2022〕5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森林生态益林补偿项目经费38.19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护林员管护劳务费专题项目。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2022年度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38.19万元,项目资金于2022年12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项目完成投资37.93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99.32%。偏差原因是:公益林护林员年度考核工作需在2023年1月份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完成保护区5.107万亩公益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项目完成投资37.93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99.32%。偏差原因是:公益林护林员年度考核工作需在2023年1月份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20个(人/年),增加了项目区群众的经济收入。。
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综合能力建设,增加了保护区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促进了保护区及周边区健康、协调发展。
③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通过问件调查方式,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护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充分应用了2021年的部门自评结果,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2023年护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与当年保护区建设指向完成的目标任务不匹配,对项目绩效的按成产生了影响。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主要完成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设施设备及应急防控物资购置;在保护区内及龙陵县国界线全面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逐步实现小黑山管护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的标准化。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已投入资金不能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需要;二是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在野外监测过程中对野生动物的识别、对疫病的初步判断还有待提高,对实验室专业仪器的操作以及相关检测工作无专业技术支撑。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类项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30.77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设施设备及应急防控物资购置;在保护区内及龙陵县国界线全面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2022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资金30.77万元,项目资金于2022年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项目完成投资30.77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00%,无偏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按成保护区8.71万亩和国境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设备购置项目,完成投资30.77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350个,增加了项目区群众的经济收入3.50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能力,促进了保护区及周边区健康、协调发展。
③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夯实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通过问件调查方式,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充分应用了2021年的部门自评结果,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2022年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菲氏叶猴监测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菲氏叶猴监测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在古城山保护区内开展菲氏叶猴监测保护工作,主要完成野外红外相机及长焦摄像设备购置;与相关科研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对现有菲氏叶猴进行调查,摸清资源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保护工作,最终达到对菲氏叶猴的有效保护。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菲氏叶猴监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深入持续开展菲氏叶猴等灵长类动物的保护宣传、监测与研究等工作;二是科研监测设备不足,在开展外业监测过程中,由于受红外相机数量、监测时间、环境因素等限制,获取的监测数据有限;三是保护区自身科研能力较弱。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对大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菲氏叶猴监测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菲氏叶猴监测业务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菲氏叶猴监测项目经费5.71万元。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菲氏叶猴监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古城山保护区内开展菲氏叶猴监测保护工作,主要完成野外红外相机及长焦摄像设备购置;与相关科研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对现有菲氏叶猴进行调查,摸清资源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保护工作,最终达到对菲氏叶猴的有效保护。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2022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菲氏叶猴监测项目资金5.71万元,项目资金于2022年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项目完成投资5.71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00%,无偏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菲氏叶猴监测项目,完成古城山保护区内开展菲氏叶猴监测保护工作,主要完成野外红外相机及长焦摄像设备购置;与相关科研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对现有菲氏叶猴进行调查,摸清资源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保护工作,最终达到对菲氏叶猴的有效保护。项目完成投资5.71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无偏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460个,增加了项目区群众的经济收入4.60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古城山保护区内菲氏叶猴监测能力,菲氏叶猴得到了有效保护,促进了保护区及周边区健康、协调发展。
③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通过问件调查方式,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保护区菲氏叶猴监测项目充分应用了2021年的部门自评结果,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2022年保护区今后开展菲氏叶猴监测工作夯实了基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自评得分82.87分。自评等级:良。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完成江中山亚区保护区及周边绿孔雀活动区的监测及设施设备建设工作。通过开展绿孔雀野外监测,掌握其栖息生境、种(居)群数量状况,结合改善栖息地环境,实施救护及人工促繁等工作实现该种群的扩大。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深入持续开展绿孔雀保护宣传、监测与人工促繁研究等工作;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技术支撑能力较弱;二是保护区自身科研能力较弱,在人工促繁及野放研究等方面缺少技术支撑。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以保财资环〔2020〕65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经费30.00万元。我局编制了《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完成江中山亚区保护区及周边20万亩绿孔雀活动区的监测及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资金30.0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2年6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项目完成投资4.30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4.33%。偏差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属监测调查类项目,项目跨年度实施。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完成完成江中山亚区保护区及周边20万亩绿孔雀活动区的监测及设施设备建设工作,项目完成投资4.30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4.33%。偏差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属监测调查类项目,项目跨年度实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项目区群众的经济收入。
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绿孔雀持续监测与人工促繁的能力,促进了保护区及周边区健康、协调发展。
③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今后实施绿孔雀监测项目奠夯实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通过问件调查方式,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充分应用了2021年的部门自评结果,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2023年保护区绿孔雀监测促繁项目的实施奠夯实基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完成保护区8.71万亩及19.71公里国境线陆生野生动疫源疫病物测,不断完善龙陵小黑山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确保一些重要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能及时发现、报告,疫情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度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因每年投入资金有限,无法持续开展野外监测、采样、检验以及宣传等工作。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技术人员疫源疫病监测业务和技能培训。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以保财资环〔2021〕144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目经费2.00万元。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完成保护区8.71万亩及19.71公里国境线陆生野生动疫源疫病物测,不断完善龙陵小黑山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确保一些重要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能及时发现、报告,疫情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2年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项目完成投资2.00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00%,无偏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及19.71公里国境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项目完成投资2.00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项目区群众的经济收入。
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疫源疫病监测能力,促进了保护区及周边区健康、协调发展。
③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今后保护区项目实施夯实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通过问件调查方式,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充分应用了2021年的部门自评结果,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2023年保护区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的实施夯实了基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8.50分。自评等级: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保护区8.71万亩森林面积森林防火宣传、巡护、检查督查及森林防火材料物资采购;全面提升保护区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保护区森林资源和周边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保护区森林防火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森林防火资金投不足,项目实施必要物资设备储备不足的;二是保护区周边公路网络发达,交通极为便利,人流量大,导致森林防火难度加大。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大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项目管理人员及护林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以保财资环〔2022〕34号和龙陵县财政局以龙财宗〔2022〕44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森林防火经费20.00万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森林防火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完成保护区8.71万亩森林面积森林防火宣传、巡护、检查督查及森林防火材料物资采购;全面提升保护区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保护区森林资源和周边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罗国启、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李飞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森林防火经费项目资金20.0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2年1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项目完成投资18.50万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92.50%。偏差原因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跨年度实施。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度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项目完成投资18.50万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92.50%。偏差原因是:根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跨年度实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
②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森林防火能力,确保了保护区及周边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
③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开展夯实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通过问件调查方式,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保护区森林防火项目充分应用了2021年的部门自评结果,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2023年保护区森林防火项目的全面实施夯实了基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能力建设
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购买多参数水质分析仪1套、无人机1台、红外相机20台、资源调查监测船1条、《北海湿地常见鸟类》图鉴5000册、资源成果宣传视频剪辑2部;
②成本指标:2022年项目总成本完成89.7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生态效益指标: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率,指标值为85%;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发挥生态作用显著率,指标值为7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8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2.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规划量化的标准不精细;二是项目实施时绩效目标的制定不够具体全面影响了绩效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编制”、“资源调查监测”、“资源保护监控体系完善”、“保护区设施维护”和“保护宣传资料制作”5项内容,通过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法,开展资源监测购置调查监测设备、修缮管护设施和编制宣传资料,提升调查监测、保护管理、宣传展示能力,进一步加强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发展,提高保护区管护能力与管理水平,为建立适合云南高原湿地资源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湿地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奠定基础,努力把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为我国高原湿地保护和管理的示范基地。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89.74万元,执行资金总额89.74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0%完成数量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30分;
成本指标:100%完成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合计40分。
②效益指标(20分):
生态效益指标: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率达到85%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发挥生态作用显著率达75%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合计20分
③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暂无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北海湖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研究项目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水质报告1份;
②时效指标:2022年项目完成率100%;
③成本指标:2022年项目成本2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生态效益指标:生态保护成效,指标值为80%;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数据完善率,指标值为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8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2.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规划量化的标准不精细;二是项目实施时绩效目标的制定不够具体全面影响了绩效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开展北海湖水质针对性调查、莼菜扩散速率及其环境适应策略研究等,为北海生态环境状况提供基础水质数据,明晰影响水质尤其是溶解氧含量的主要原因,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改善北海湖水质的针对性方案,项目实施期2年(2021年-2022年)2022年项目资金为21万元。主要内容:外来物种清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北海湖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进行调查研究。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北海胡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21万元,执行资金总额21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0%完成数量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时效指标:2022年100%完成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成本指标:100%完成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合计50分。
②效益指标(20分):
生态效益指标:生态保护成效率达到80%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数据完善率80%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合计20分
③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文本编制1份;
②质量指标:通过主管部门、规划单位审查,指标值95%;
③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2022年;
④成本指标: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文本编制费低于5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承载能力、景观效益改善明显。改善提升率50%;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发挥生态作用显著作用率7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2.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规划量化的标准不精细;二是项目实施时绩效目标的制定不够具体全面影响了绩效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不断推动保护区的整体发展,为保护区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提升保护区管护机构管护能力,做到科学保护、高效保护,打造高品质湿地保护区,申报实施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项目预算60万元,项目周期2年。2022年度使用项目资金22.5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22.5万元,执行资金总额22.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0%完成数量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质量指标:该项目未100%通过规划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该项目已通过保山市级审查,是由于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尚未完成,省级部门通知暂缓总体规划的批报工作,规划部门承诺完成后续服务。指标值完成95%,扣减1分,自评分9分;
时效指标:2022年100%完成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成本指标:100%完成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合计39分。
②效益指标(20分):
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承载能力、景观效益改善明显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发挥生态作用显著,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合计20分
③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临聘人员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聘用长期管护员4人;
②成本指标:资源安全成本1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指标值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2.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规划量化的标准不精细;二是项目实施时绩效目标的制定不够具体全面影响了绩效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不断推动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加大加强巡护力度。提升保护区管护机构对保护区资源安全的能力申报实施临聘人员经费项目,项目预算14万元,主要用于管护机构聘用长期管护员4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临聘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14万元,执行资金总额14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0%完成数量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成本指标:100%完成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合计40分。
②效益指标(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率80%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③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暂无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其他运转—北海湿地保护管理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时效指标:2022年项目完成率100%;
②成本指标:维持管护机构运转成本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率,指标值为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8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2.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规划量化的标准不精细;二是项目实施时绩效目标的制定不够具体全面影响了绩效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不断提高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保护区生态品质,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我局实施其他运转—北海湿地保护管理经费,项目资金共5万元,用于腾冲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及保护区发展,项目内容包括:管护设施修缮,保障森林防火工作及其他业务工作的差旅正常出行,保障管护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其他运转—北海湿地保护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5万元,执行资金总额5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40分):
时效指标:2022年100%完成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成本指标:100%完成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合计40分。
②效益指标(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③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暂无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房屋及物业补助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落实局机关办公地点1处、聘请安保人员2名;
②时效指标:2022年项目完成率100%;
③成本指标:房屋及物业成本1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率,指标值为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8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2.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规划量化的标准不精细;二是项目实施时绩效目标的制定不够具体全面影响了绩效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房屋及物业补助经费主要是保障局机关的办公地点,完善办公条件。物业支出主要是聘用有资质的安保公司,保障局机关的安保问题,该项目的实施是完善管护能力,完善办公条件。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房屋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11万元,执行资金总额11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0%完成数量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质量指标:100%完成质量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时效指标:100%完成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成本指标:100%完成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合计40分。
②效益指标(2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③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暂无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季节性管护员聘用7人;
②质量指标:巡护完成率100%;
③成本指标:2022年防火任务完成成本9.0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社会效益指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率0%。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周边民众提高森林防火意识率,指标值为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8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一是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2.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规划量化的标准不精细;二是项目实施时绩效目标的制定不够具体全面影响了绩效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二是加强培训与监督,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内容为:聘用季节性管护人员7人、保障护林防火相关工作的办公及出行人员费用、召开1次森林防火联防会议。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分工;三是加强团结协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各科站积极收集、上报相关数据材料,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总额9.06万元,执行资金总额9.0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①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100%完成数量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质量指标:100%完成质量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时效指标:100%完成时效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成本指标:100%完成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合计40分。
②效益指标(20分)
社会效益指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率0%。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周边民众提高森林防火意识目标实现明显,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10分。合计20分。
③满意度指标(20分):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到80%,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分2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为新增项目,暂无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⑴数量指标
①开展育苗技术指导11次;
②开展育苗技术培训3期;
③印发育苗技术指导资料162份;
④组织参加育苗技术培训162人次。
⑵质量指标
①育苗成活率提高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⑴生态效益指标
①林草种苗质量得到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⑴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2.原因
单位人员少,多为一人身兼数职,用于绩效自评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请财政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2﹞93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项目任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林草种子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林草从业人员林业技能和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农草农创收。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2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2﹞93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0.30万元,实际到位0.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已使用0.3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将上年度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9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⑴数量指标
①开设课程1门;
②开展育苗技术培训3期;
③组织育苗技术培训162人次。
⑵质量指标
①培训合格率92%;
②培训对象参训率95%。
⑶成本指标
①人均培训标准48.77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⑴可持续影响指标
①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水平得到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⑴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2.原因
单位人员少,多为一人身兼数职,用于绩效自评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请财政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上级补助指标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2〕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项目任务:科技人员对受援地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林草种苗生产技术和经营水平,促进受援地林草种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2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上级补助指标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2〕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3.09万元,实际到位3.0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已使用3.0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2022年组织培训162人次,年初目标值300人次,未完成138人次,未完成原因:2022年疫情管控严,无法组织大规模实地培训。
除培训人次目标值未完成,该项目的其他绩效目标均已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将上年度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8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⑴质量指标
①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水平得到提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⑴生态效益指标
①林草种苗质量得到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⑴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2.原因
单位人员少,多为一人身兼数职,用于绩效自评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请财政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2〕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项目任务:为服务对象提供种苗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种苗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林草工作人员林业技能和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农创收。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2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2〕4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实际到位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执行金额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执行金额0万元,年初目标值3万元,未完成3万元,未完成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出行受到严格限制,开展技术服务次数较少;二是我单位同时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和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两个项目都是属于科技服务项目,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为合理管理财政资金,我单位对科技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报销时多数都是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列支。
除项目资金执行目标值未完成,该项目的其他绩效目标均已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将上年度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业务
补助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84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⑴数量指标
①开展种质资源调研1次;
②组织培训61人次;
③采购电脑1台;
④采购打印机1台。
⑵成本指标
①电脑采购成本6000元;
②打印机采购成本398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⑴社会效益指标
①林草种子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⑴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2.原因
单位人员少,多为一人身兼数职,用于提高绩效自评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请财政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5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的项目实施,项目任务:开展高黎贡山珍稀特色植物调研;开展林草种子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印发林草种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购买台式电脑、打印机各1台。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2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5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1万元,实际到位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已使用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高黎贡山珍稀特色植物调研1次,年初目标值3次,未完成2次,未完成原因:该项目跨年度执行,部分项目内容计划于2023年12月内完成。
组织培训61人次,年初目标值100人次,未完成39人次,未完成原因:2022年疫情管控严,无法组织大规模培训。
除调研次数及培训人次目标值未完成,其他项目绩效目标均按时按质完成。该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将上年度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⑴数量指标
①开展种质资源调研6次;
②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培训1期;
③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培训31人次。
⑵成本指标
①资金利用合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⑴社会效益指标
①种质资源分类及普查方法认知率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⑴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2.原因
单位人员少,多为一人身兼数职,用于提高绩效自评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请财政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的实施,项目任务:开展五县(市、区)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及调研工作;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培训;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数据收集及整理。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3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实施。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2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结转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3.03万元,实际到位3.0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已使用3.0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内容均按时按质完成。该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将上年度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本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制定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织体系,做好相关材料物资等准备,开展部分外业调查。
2.效益指标
生态中做好普查工作前期准备,为监测预报打好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中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技术力量薄弱。基本草原、禁牧草原、草畜平衡草原和多年生人工草地的转绘上图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
2.宣传力度不足,工作培训强度不够。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认真组织开展草原监测工作,按质按量推进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2.扎实开展防治工作有效地遏制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蔓延和危害,圆满地完成防治任务,保证较好的防治效果,最大限度保护草地资源,减少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3.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全方位加大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草原有害生物危害性、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及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全市各级林草部门人员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的学习培训,提升防治水平,提高防治效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2022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保山市切实加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强化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分解落实防治任务,有效遏制草原有害生物传播危害,保护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申请金额4.22万元,执行金额为4.22万元,执行率为100%。
2.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成灾率:全市发生林业有害生物13.7万亩,成灾面积0.2650万亩,成灾率0.14‰
测报准确率:2020年底预测2021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1.54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1.51万亩,测报准确率99.75%。
无公害防治率:全市各县(市、区)开展实施无公害防治面积13.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全市展产地检疫种子81.8吨、苗木2872.83亩、花卉23.185万株,产地检疫率1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形势严峻,我市松林面积较大且主要为华山松和云南松,适合松材线虫病生长的环境较多,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非常紧迫,不能掉以轻心。薇甘菊的防控也存在新疑点的不断发生蔓延。红火蚁生殖速度快,涉及林地、苗圃、公园、耕地等等,需要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联防除治,才能控制其数量,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明确目标任务,用新思想、新理念、新动力来推进各项林检工作,努力完成好防治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基本根除。
2.持续开展好外来有害生物红火蚁、薇甘菊等的监测与防控工作。
3.继续扎实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工作,形成常态化,打击违反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检疫执法和林业有害生物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4.明确职责,上下一心,密切配合,探索出实用有效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为保山林业做出贡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在省、市林草局的关心支持和领导下,突出抓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常态化开展林草有害生物监测、测报、防治、检疫、执法、普查等工作,有效控制林草有害生物及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态势。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申请金额6.12万元,执行金额为6.12万元,执行率为100%。
2.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制定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织体系,做好相关材料物资等准备,开展部分外业调查。
2.效益指标
生态中做好普查工作前期准备,为监测预报打好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中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技术力量薄弱。基本草原、禁牧草原、草畜平衡草原和多年生人工草地的转绘上图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
2.宣传培训工作强度不足。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认真组织开展草原监测工作,按质按量推进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2.扎实开展防治工作有效地遏制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蔓延和危害,圆满地完成防治任务,保证较好的防治效果,最大限度保护草地资源,减少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3.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全方位加大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草原有害生物危害性、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及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全市各级林草部门人员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的学习培训,提升防治水平,提高防治效率。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145号),已将省级下达的232万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分配下达给五县(市、区)林草局。各县(市、区)计划开展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总面积26万亩,其中隆阳区5万亩、腾冲市8万亩、龙陵县3万亩、施甸县5.6万亩、昌宁县4.4万亩。具体实施将根据各地财政部门对资金统筹或拨付情况而定。在县级财政未对资金统筹且拨付到位的基础上,将按照各级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结束后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总结,对项目资金绩效进行自评,做好项目绩效考核材料准备工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申请金额21.87万元,执行金额为21.87万元,执行率为100%。
2.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总分99分,自评等级优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实施高黎贡山百花岭紫茎泽兰防治示范总面积500亩,开展无公害防治作业2次,无公害防治作业面积1000亩。建立项目标识牌1块,监测牌10块。制作科教短片1部。
2.质量指标:项目结束期防治示范区内无紫茎泽兰发生。恢复示范区内替代草种发芽率85%以上。
3.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区紫茎泽兰监测覆盖率100%。紫茎泽兰无公害防治率100%,引领示范及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4.满意度指标:周边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紫茎泽兰具有外来入侵物种特有的繁殖力强、侵占力强、扩散力强的特性,且覆盖面积大,导致项目实施面临一定的困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明确目标任务,用新思想、新理念、新动力来推进各项林检工作,努力完成好防治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
2.明确职责,上下一心,密切配合,探索出实用有效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为保山林业做出贡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周边紫茎泽兰防治示范项目,是我省依托高黎贡山这个重要的生态区位,针对紫茎泽兰这一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无公害防治和替代种植的首次尝试。项目总设计面积500亩,资金规模50万元,自2022年1月开始实施,工期12个月。共实施紫茎泽兰人工清除2次,草种替代恢复示范100亩,设置监测标准地10块,全年定期监测。截至目前,项目已竣工完成验收,经监测,紫茎泽兰在项目区域得到有效控制,替代种植区草种长势良好,达到预期效果。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申请金额24.50万元,执行金额为24.50万元,执行率为100%。
2.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总分98.8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业务技能合格率95%,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1‰。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全市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资金投入力度不足。在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进程中,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至关重要,目前全市各级林草部门监测设备老化,智能化监测防治等先进技术缺乏,需加强资金投入,更新一批能够实现远程智能化监测防治设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更新一批监测防治设备,淘汰老旧设备,提高监测能力和相关工作部署,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进程保驾护航。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在省林草局的安排部署下,全市范围内开展黄脊竹蝗等蝗灾的监测调查工作,并执行周报制度,市林检局及时下发文件,并对全市各县(市、区)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数据汇总,按时将周报上报。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申请金额2.00万元,执行金额为1.98万元,执行率为99%。
2.偏差原因:剩余190元差旅费未使用完。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重大林业和草原防治检疫项目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申请金额5.00万元,执行金额为5.00万元,执行率为100%。
2.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形势严峻,我市松林面积较大且主要为华山松和云南松,适合松材线虫病生长的环境较多,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非常紧迫,不能掉以轻心。薇甘菊的防控也存在新疑点的不断发生蔓延。红火蚁生殖速度快,涉及林地、苗圃、公园、耕地等等,需要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联防除治,才能控制其数量,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五)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全面推进2021-2023年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线路设置、普查范围及面积等工作,指导各级认真做好普查工作,尽快熟悉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规程,认真、准确、严谨的开展普查,为当前林草部门草原方面的工作内容补充真实的新数据。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草原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彻底查清我市草原生态状况以及草原植被生长和保护修复利用动态变化情况,提升草原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是针对松材线虫病每年开展春、秋两季普查工作,普查范围覆盖全市665.31万亩松科植物分布林区,抽检、采样、镜检必须环环到位,扎实开展。
2.针对高黎贡山周边重点生态区域,成立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在高黎贡山周边设置监测点,实时监测本土及外来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3.是针对沙漠蝗等其他外来入侵物种,编制保山市重大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和控专家指导组,签署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协议,培训应急队伍,做到“预防为主、成灾必扑”。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申请金额5.00万元,执行金额为5.00万元,执行率为100%。
2.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成灾率:全市发生林业有害生物13.7万亩,成灾面积0.2650万亩,成灾率0.14‰
测报准确率:2020年底预测2021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1.54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1.511万亩,测报准确率99.75%。
无公害防治率:全市各县(市、区)开展实施无公害防治面积13.7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全市展产地检疫种子81.8吨、苗木2872.83亩、花卉23.185万株,产地检疫率1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形势严峻,我市松林面积较大且主要为华山松和云南松,适合松材线虫病生长的环境较多,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非常紧迫,不能掉以轻心。薇甘菊的防控也存在新疑点的不断发生蔓延。红火蚁生殖速度快,涉及林地、苗圃、公园、耕地等等,需要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联防除治,才能控制其数量,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明确目标任务,用新思想、新理念、新动力来推进各项林检工作,努力完成好防治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基本根除。
2.持续开展好外来有害生物红火蚁、薇甘菊等的监测与防控工作。
3.继续扎实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工作,形成常态化,打击违反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检疫执法和林业有害生物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4.明确职责,上下一心,密切配合,探索出实用有效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为保山林业做出贡献。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在省、市林草局的关心支持和领导下,突出抓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常态化开展林草有害生物监测、测报、防治、检疫、执法、普查等工作,有效控制林草有害生物及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态势。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申请金额0.74万元,执行金额为0.74万元,执行率为100%。
2.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财社〔2022〕159号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1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到位滞后,导致有些月份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未能足额发放。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建议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21〕13号),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申请金额1.73万元,执行金额为1.73元,执行率为100%。
2.项目已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社会就业中心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自评总分99.6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1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到位滞后,导致有些月份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未能足额发放。
(五)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建议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21〕13号),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申请金额1.88万元,执行金额为1.85元,执行率为98%。
2.偏差原因: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剩余293元。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认真分析总结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努力做好本年度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经自评,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100.00分,较好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市2022年拟推荐省级森林乡村133个(隆阳区18个、施甸县6个、腾冲市51个、龙陵县52个、昌宁县6个),已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公示,向省林草局上报申报资料。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通过前期的广泛宣传发动,经行政村提出申请,县(市、区)林草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进行初审推荐后,市生态修复站按照《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中6方面25个指标要求,对各县(市、区)拟推荐上报的133个森林乡村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修改完善,全市2022年拟推荐省级森林乡村133个(隆阳区18个、施甸县6个、腾冲市51个、龙陵县52个、昌宁县6个),已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公示,向省林草局上报申报资料。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2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认真学习《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 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吃透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2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技术指导、资料审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0.7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00%。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9项,总分值80分,自评得80分。3级指标9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9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50分,自评得分5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4项。
①数量指标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5分,自评得15分。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个),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通过前期的广泛宣传发动,经行政村提出申请,县(市、区)林草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村进行初审推荐后,市生态修复站按照《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中6方面25个指标要求,对各县(市、区)拟推荐上报的133个森林乡村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修改完善,全市2022年拟推荐省级森林乡村133个(隆阳区18个、施甸县6个、腾冲市51个、龙陵县52个、昌宁县6个),年初目标100个,实际完成133个,为年度任务的133%。
②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5分,自评得15分。通过率,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年初目标任务通过率≥90%,实际完成值为年度任务的100%。
③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年度任务完成率(%),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年初目标任务完成率(%)=100%,实际完成值为133%。
④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工作经费(万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28号)精神,于2021年1月6日下达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1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剩余0.76万元,剩余资金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2022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0.76万元用于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4项。
①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自评得分5分。带动旅游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②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保护传承乡愁元素,推动生态文化发展。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③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促进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分值5分,自评得5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项目区群众满意度,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经走访项目区调查,项目区对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满意度在96%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已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经自评,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87.00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计划实施营造林10.656万亩,实际完成16.319万亩,为年度计划153.1%,其中:人工造林0.716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低效林改造2.6万亩、油茶低效林改造1.2万亩、森林抚育8.803万亩;实施义务植树300万株;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占计划任务的100%。设定的目标任务有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文件,完成情况有作业设计、批复、工作总结、自检自查报告、调度表佐证材料。营造林任务超额完成原因:县(区)营造林项目整合后返回林业部门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自2020年国务院防止耕地“非粮化”制止耕地“非农化”耕地保护政策实施以来,2021年国家暂停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项目的实施,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等营造林项目均要求落地上图,与国土三调成果、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衔接,国家、省安排的营造林项目逐年减少,加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整合的因素,全市营造林任务锐减,2020年全市31.85万亩,2021年26.87万亩,2022年16.319万亩。因工作量的减少,导致工作经费未能按预算完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根据保编办[2022]114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撤销,收回编制。市林草局关于明确下属参公单位机构改后机构、人员、职能职责、资产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蓝天保卫战、古树名木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森林城市申报、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储备林建设、林草碳汇、村庄绿化覆盖率调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林草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职能职责交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承担;将“林草产业发展、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造林补助低效林改造项目”等职能职责交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承担;将“保山市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等职能职责交由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承担。2022年未使用项目资金财政收回。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市2022年计划实施营造林10.656万亩,实施义务植树300万株。截至12月底,完成营造林16.319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53.1%,其中:人工造林0.716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低效林改造2.6万亩、油茶低效林改造1.2万亩、森林抚育8.80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占计划任务的1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2 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完成情况: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营造林项目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6.2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35%。分值20分,自评得7分。
偏差原因:自2020年国务院防止耕地“非粮化”制止耕地“非农化”耕地保护政策实施以来,2021年国家暂停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项目的实施,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等营造林项目均要求落地上图,与国土三调成果、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衔接,国家、省安排的营造林项目逐年减少,加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整合的因素,全市营造林任务锐减,2020年全市31.85万亩,2021年26.87万亩,2022年16.319万亩。因工作量的减少,导致工作经费未能按预算完成。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11项,总分值80分,自评得80分。3级指标11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1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50分,自评得分5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4项。
①数量指标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营造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自检自查结果,全市2022年计划实施营造林10.656万亩,实施义务植树300万株。截至12月底,完成营造林16.319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53.1%,其中:人工造林0.716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低效林改造2.6万亩、油茶低效林改造1.2万亩、森林抚育8.80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占计划任务的100%。营造林任务超额完成原因:县(区)营造林项目整合后返回林业部门实施。
②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3项,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人工造林成活率(%),年初目标值为一般地区≥85%;干热河谷地区≥70%,实际完成值为一般地区≥88%;干热河谷地区≥76%。分值5分,自评得5分。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合格率(%),年初目标值为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合格率(%)≥80%,实际完成值为86%。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森林抚育合格率(%),年初目标值为森林抚育合格率≥85%,实际完成值为93%,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③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年度任务完成率(%),年初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53%。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④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工作经费(万元),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99号)精神,于2021年10月18日下达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2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使用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剩17.62万元,剩余资金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2022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17.62万元用于营造林工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4项。
①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自评得分5分。争取项目资金(万元),年初目标争取项目资金为2002.8万元,实际完成3615.4万元。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②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带动就业人数(人),年初目标带动就业人数为2000人,实际带动就业人数3260人。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③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促进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分值5分,自评得5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项目区群众满意度,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经走访项目区调查,项目区对营造林工作满意度在96%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已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其他运转经费——退耕还林管理项目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经自评,我站2022年退耕还林管理项目经费绩效自评得99.8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8万亩,增加退耕农户收入1200元/亩,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带动退耕农户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增加植被盖度,遏制水土流失。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0年国务院出台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耕地保护新政,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了耕地管护力度,新造林项目必须与国土三调成果有机衔接,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自2021年开始国家暂停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当前工作就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兑付补助资金。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根据保编办[2022]114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撤销,收回编制。市林草局关于明确下属参公单位机构改后机构、人员、职能职责、资产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蓝天保卫战、古树名木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森林城市申报、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储备林建设、林草碳汇、村庄绿化覆盖率调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林草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职能职责交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承担。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开展审计指出退耕还林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围绕审计署指出退耕还林种苗费及现金补助兑现严重滞后、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地块纳入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程序不规范的三个问题,指导各工程县(区)开展好整改工作,按季度向省退耕办上报整改报告。截至2022年9月28日,全市共完成违规扩大实施范围整改任务35568亩,占认定面积60476亩的58.8%;完成资金兑现480万元,占未兑付补助资金3970万元的12%。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2年退耕还林管理项目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2 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2年退耕还林管理项目经费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管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完成情况:2022年退耕还林管理项目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工程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退耕还林管理项目经费4.9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9%,总分值20分,自评得19.8分。
偏差原因:2020年国务院出台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耕地保护新政,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了耕地管护力度,新造林项目必须与国土三调成果有机衔接,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自2021年开始国家暂停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当前工作就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兑付补助资金。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9项,总分值80分,自评得80分。3级指标9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9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50分,自评得分5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4项。
①数量指标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万亩),年初目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8万亩,实际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8万亩。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②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3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成林率(%),年初目标值为80%,实际完成值为82%;。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③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年度任务完成率(%),年初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④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退耕地还林(元/亩),年初目标退耕地还林400元/亩,实际退耕地还林400元/亩。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4项。
①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自评得分5分。增加退耕农户收入,年初目标增加退耕农户收入1200元/亩,实际增加退耕农户收入1200元/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②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带动退耕农户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③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增加植被盖度,遏制水土流失。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分值5分,自评得5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退耕户满意度,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经走访项目区调查,项目区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满意度在91%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已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经自评,我站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较好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33万元,2022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0.9万元,实际到位0.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结转0.68万元,2022年使用上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结转0.43万元,2022年总计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33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33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3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3项,总分值80分,自评得80分。3级指标3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3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1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已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1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目标80分,其中,产出指标25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5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支付进度完成率100%。
②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周边部分人员就业问题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益性岗位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
3.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任务。
3.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社〔2022〕38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及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1.6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2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于2023年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目标80分,其中,产出指标25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5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支付进度完成率100%。
②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周边部分人员就业问题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益性岗位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
3.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任务。
3.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通知》(保财社〔2022〕159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1.58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2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于2023年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临聘人员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目标80分,其中,产出指标25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5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足额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完成率100%。
②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周边部分人员就业问题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临聘人员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
3.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任务。
3.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4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临聘人员经费29.0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2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于2023年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其他运转—保护管理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目标80分,其中,产出指标25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5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按时完成湿地科研监测,监测报告。
②数量指标:完成外来物种清除2次,维护湿地公园网站。
③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动植物生境得到改善,野生动植物物种数和种群数量都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湿地公园内环境得到改善,群众对湿地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高,湿地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
3.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任务。
3.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4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其他运转—保护管理经费4.87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的正常运转。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2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于2023年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目标80分,其中,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完成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布展。
②数量指标:完成合理利用区生态恢复改造。
③数量指标:完成科普中心标本展。
④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生态效益指标:天然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明显。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可持续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
3.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任务。
3.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4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109.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中宣教中心布展、标本展、生态恢复期改造等代建代管工程的尾款。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2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于2023年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目标80分,其中,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时效指标:按签订的湿地公园验收合同完成二期款的支付工作。
②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湿地公园通过验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有序推进湿地公园验收工作,满意度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
3.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任务。
3.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4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30.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湿地公园验收的的尾款。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2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于2023年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总规修编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目标80分,其中,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时效指标:按签订的合同支付总规修编尾款。
②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青华海边界清晰。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
3.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任务。
3.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4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总规修编经费35.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总规修编项目的尾款。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2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于2023年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目标80分,其中,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次数≥1次,完成2次。
②成本指标: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社会效益指标:森林防火宣传覆盖率≥80%。
②社会效益指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率=0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
3.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任务。
3.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2〕34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0.56万元,主要用于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22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于2023年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