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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40929-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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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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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承担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二是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四是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种苗生产供应。

积极做好种苗生产供应的统计和调度工作,加强育苗技术指导,提高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壮苗的生产能力。

2.种质资源普查。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总体方案>的通知》(林场发〔2019〕102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林林场〔2022〕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安排专人负责加快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底,五县(市、区)已完成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外业调查,其中: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已通过省级验收。

3.林草种苗行政执法。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林草种苗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管能力,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于2023年10月26日组织开展全市林草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管培训,对林草种苗行政执法及质量监管有关法律法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商品工作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与指导。

4.“双随机、一公开”。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抽取了10家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未发现问题。

5.林草良种选育推广。

一是提供林草良种选育与推广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二是积极组织隆阳区国有林场西藏柏木母树林种子、腾冲荷花回头山西南桦母树林种子、腾冲中和新岐杉木母树林种子、昌宁1号旱冬瓜优良家系、腾冲10号腾冲红花油茶优良家系、腾冲11号腾冲红花油茶优良家系等林木良种的申报工作。

三是对隆阳区国有林场、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正在实施的林木良种补贴等项目进行督促指导,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四是完成第二届林草良种选育委员会换届,并加设草品种专业组,充实了相关人员。

6.雨季造林种苗质量检查。

为促进林草种苗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林草种苗在林草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准确把握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及时抽调林草种子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于2023年7月18日至8月10日对五县(市、区)雨季造林种苗质量认真进行抽查,共对辖区内五县(市、区)8家生产经营单位、11批苗批的种苗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查,苗木合格率为96.3%,建档率100%,档案齐全率25%,良种使用率63.6%,种子基地供种率100%。

7.保障性苗圃建设。

为抓好国有林场与林草种苗融合发展工作,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牵头制定了《保山市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按照“1+5+N”乡土树种绿化苗木供应保障格局,截至2023年12月,提前完成1个省级重点保障性苗圃(腾冲市沙坝国有林场)、5个市级保障性苗圃(隆阳区国有林场、施甸县善洲林场、腾冲市苏江林场、龙陵县三江口国有林场、昌宁县鸡飞林场)建设任务。

8.乡土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

为有效提高造林绿化水平,科学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牵头先后组织编制并发布了两批《保山市主要乡土树种名录》,《名录》共收录66科159属264种适宜保山生长的树种。《名录》收录树种主要以乡土树种为主,同时收录了通过引种、长期栽培及繁殖已适应保山气候、生态环境且生长良好并具有较强实生天然更新能力的外来优良树种。

9.城乡绿化美化工作。

一是按时完成城乡绿化美化苗木统计与调度工作,为建设绿美保山做好苗木供应保障;二是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昆明国际观赏苗木展览会暨2023年宜良花街节”展览活动,并荣获组委会颁发的“最佳创意奖”;三是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工作;四是抓好保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乡村绿化示范项目实施;五是明确专人负责绿美行动工作,定期调度及汇总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按时按质完成绿美考核工作。

10.国有林场管理工作。

一是为强化国有林场管理水平,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于2023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2023年国有林场管理培训会,会议对国有林场管理有关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做好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及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建立起工作调度机制,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业务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3396592.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6592.46元,占总收入的97.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73178.91元,增长97.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03385.07元,增长93.0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69793.84元,增长33854.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4570.85元;二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中央财政乡村绿化示范项目资金增加1300000.00元,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增加167540.50元,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增加150000.00元,标准化建设经费增加30000.00元,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增加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3342781.46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997.30元,占总支出的47.71%;项目支出1747784.16元,占总支出的52.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19164.01元,增长93.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70.85元,下降0.29%;项目支出增加1623734.86元,增长1308.9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4570.85元;二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中央财政乡村绿化示范项目资金增加1300000.00元,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增加167540.50元,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增加1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4997.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4178.96元,占基本支出的97.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818.34元,占基本支出的2.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7784.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4672.00元,其中:培训费4672.00元。项目针对受援单位、受援地开展苗木培育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林草种苗生产技术和经营水平。

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55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500.00元。通过购买国产电脑1台,提高了办公效率。

3.保山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乡村绿化示范项目资金项目支出13000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300000.00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25万株乡土树种绿化苗,有效提升了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2022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经费项目支出225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2500.00元。通过采购一批种质资源普查工具有效提高了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效率。

5.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支出44498.06元,其中:办公费13642.36元,水费580.50元,电费2838.20元,差旅费10000.00元,培训费17437.00元。通过开展林草良种选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林草种苗质量抽查、林草种苗行政执法培训等工作,有效提高了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

6.2022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项目支出145040.50元,其中:差旅费47040.50元,专用材料费98000.00元。通过开展苗木保障工作,有效推进了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7.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4473.50元,其中:办公费3973.50元,差旅费5500.00元,培训费13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2000.00元。通过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对摸清林草资源家底发挥了重大作用。

8.2022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9120.00元,其中:印刷费5960.00元,差旅费3160.00元。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种苗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种苗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林草工作人员林业技能和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农创收。

9.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1517.00元,其中:印刷费8940.00元,差旅费2577.00元。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种苗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种苗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林草工作人员林业技能和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农创收。

10.2023年中央财政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项目支出1500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50000.00元。通过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对摸清林草资源家底发挥了重大作用,使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11.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463.10元,其中:印刷费14900.00元,差旅费5563.10元。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林草种子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并对其进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良种繁育等相关的技术培训,提高林草从业人员林业技能和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林农草农创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6592.4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相比增加1603385.07元,增长93.05%,主要原因中央财政乡村绿化示范项目资金增加1300000.00元,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增加167540.50元,中央财政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增加150000.00元,森林资源管护业务补助资金增加29973.5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减少3031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958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9583.10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9583.1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81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8811.5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811.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74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6,948.16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799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554.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95.1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997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189973.50元,其中: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189973.5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9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94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9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79954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4.16%。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2799543.08元,其中:事业机构1287504.52元、森林资源培育1467540.5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4498.0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9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9.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9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机构改革时,计划将车辆及编制划转到我单位,我单位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了预算。后因客观条件不允许,该车辆及编制并未划转至我单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99.00元,增长24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99.00元,增长241.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增加国有林场管理工作职责,因业务联系接待人次增加19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资产总209596.47元,其中,流动资产84125.94元,固定资产125470.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969.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57.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8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83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8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