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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40929-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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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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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z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5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山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腾冲辖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4.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7.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来,腾冲分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高黎贡山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统筹推进资源保护与资源监测两大体系工作,切实加强高黎贡山的生物生态安全风险与防范,筑牢西南生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圆满完成了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如下:

1.资源管护筑基础

1)强化生物生态安全。根据《腾市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与保护实施方案》,与国安、国保及安全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深化防渗透反渗透宣传教育;强化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执法大队的作用,2023年移交腾冲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案侦办刑事案件3起,查处林政案件3起;落实巡护制度,对辖区130个网格区责任,76条日常巡护线路开展日常巡护0.19万次,综合巡护、深度巡护123次,联合公安、林政稽查、乡镇、边防等部门开展武装巡护8次,在中缅边境应用监控系统——“森林眼”进行全天监控。2023年腾冲分局辖区社区治安稳定,无生物生态安全事件发生。

2)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宣传教育,开展社区宣传170余次,发放宣传单册15000余份;强化培训教育,对护林员及专业队员进行全面的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9次;强化火源管控,严格执行封山管理,对摸排的358名重点人员(有入山可能人员)实行“1+N”模式精准防控,动态监管;强化应急保障,投入防火队人员经费、防火物资采购等资金共402万元。

3)强化林长制工作。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全力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召开林长制工作部署及推进会6次,配合省、市各级林长开展辖区巡林3次,分局总林长巡林5次,林长巡林28次,专管员巡林54次,配合各级领导开展调研、督促检查工作50余次。

4)强化科普宣传教育。“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9.15全国科普日”等为契机,开展“五进”宣传教育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生物多样性保护徽章1000余个,受教人数2万余人;在保护区周边社区放映首部生态安全宣传片《花开高黎贡》52场。

5)强化涉林、涉农权益维护。持续加强巩固保护区借山种植草果合同退出后林地的监管机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合理解决突出问题;对辖区野生动物肇事案件进行现场勘查、上报保险公司理赔68起,经济损失10.84万元。

6)强化图斑及矿权核查工作。完成辖区涉及的4个督查图斑的核查上报工作,未存在违法图斑,积极配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自然资源联勘联审工作93次。

7)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腾冲市反馈意见中涉及高黎贡山保护区的整改事项为:防火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保护区周边发现有20余种、保护区内有2种外来植物入侵,影响生物生态安全。腾冲分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8次,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坚决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上报相关整改销号材料。

2.科研监测强支撑

1)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一是进行鸟兽样线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大树杜鹃物候监测、大树杜鹃回归种植监测、森林气象监测、中缅灰叶猴监测、综合(深度)巡护等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实施及总结;二是开展南斋线、北斋线、龙塘河等5条鸟兽监测样线的野外监测2次。在林家铺至撒马坝开展1次外来入侵植物紫茎泽兰样线监测。在大塘龙塘河、大河头、自治大竹坝开展2次鱼类、两栖类调查。

2)持续开展红外相机网格化监测及资源本底调查。在辖区434个网格布设红外相机382台进行全网监测,2023年监测到动物37科64属74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4种(中缅灰叶猴、羚牛、豺、林麝),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熊猴、水鹿、黑熊、小熊猫等44种。

3)持续采集制作动植物标本。2023年采集两爬标本4科9属9种22份,鱼类标本1科1属1种3份,2019至今共采集制作两爬动物标本15科38属60种145份;采集制作植物标本11科13属15种81份,2005年至今共采集制作植物标本3608份829种,其中已鉴定141科403属728种,未鉴定111种,其中:采集芳香植物32科98属133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30种(一级保护2种,二级保护28种)。

4)持续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收集6个监测点69条监测线路监测信息7500余条上报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对美国白蛾和桤木叶甲、薇甘菊的13个样地每月监测1-2次,按时观察记录调查数据,将监测数据和信息报市森防站;张贴、刷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标语200余条;开展辖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发现白花鬼针草及紫茎泽兰2种外来入侵植物,均分布在保护区林种空地及边缘,对保护区生态系统有一定影响;开展冬春季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及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辖区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松材线虫病、沙漠蝗、红火蚁、黄脊竹蝗及其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3.重点项目谋发展

1)持续实施国家公益林项目。根据《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3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方案》,完成投资474.6732万元,聘用护林员131人有效管护公益林面积641950亩。

2)推进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示范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设计方案购置无人机2台,安装铁丝网围栏1000米,造林512亩,架设3条人工绳索廊道,开展武装联合巡护4次,建设长臂猿监测野外驻点4个,开展跟踪监测20次,野外调查培训及监测成果交流各1期,本底资源补充调查1次,设计制作1000套宣教产品,制作宣传片1个,开展3期科普、法治宣传活动,完成项目投资134.77万元。

3)配合保山管护局做好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全力配合做好专类园园区内设计布样及施工监督,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工,完成项目投资250.00万元,项目已初步验收;从云龙县漕涧林场引进极小种群物种茶果樟300株、漾濞槭20株、水松10株、云南金钱槭10株、云南穗花杉5株,沙坝林场提供朱红杜鹃20株、滇桐100株,大蒿坪繁育170株滇桐,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引种茴香砂仁200株,森林公安没收野生兰科植物移交1批,全部在专类园进行迁地保护和回归种植;到猴桥对极小种群朱红大杜鹃进行种群数量调查。

4)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对标国家公园设置标准,积极配合腾冲市林草局、各乡镇完成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拟建区、评估区矛盾冲突核查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正科级派出机构,内设一室两股(办公室、管理股、科技股),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48617.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72200.36元,占总收入的74.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76417.10元,占总收入的25.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0235.70元,下降4.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8190.95元,下降7.7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37955.25元,增长4.9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430588.09元;二是项目收入减少(减少保山市级财政安排专业扑火队资金156247.58元、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81900.00元、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30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450000.00元、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54030.00元、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3500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175700.00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75763.50元、腾冲市财政局拨公益林资金186900.68元、腾冲市财政局拨省级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35043.00元;增加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530469.43元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435493.00元、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1458696.00元、腾冲市财政局拨入“4.17”马站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费用28828.00元腾冲市委政法委中缅边境巡逻道维修养护补助经费88000.00)、增加其他收入237955.2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49955.68元。其中:基本支出7932159.94元,占总支出的40.78%;项目支出11517795.74元,占总支出的59.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99106.63元,下降6.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7725.28元,下降7.76%;项目支出减少731381.35元,下降5.9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减少667725.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7397.56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4822.44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住房补贴)减少17398.00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30588.09元;公用经费减少107519.19元);二是项目资金减少731381.35元(减少保山市级财政安排专业扑火队资金156247.58元、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81900.00元、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30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450000.00元、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54030.00元、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3500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175700.00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75763.50元、腾冲市财政局拨公益林资金186900.68元、腾冲市财政局拨省级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腾冲市林草局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35043.00元;增加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530469.43元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435493.00元、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1458696.00元、腾冲市财政局拨入“4.17”马站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费用28828.00元腾冲市委政法委中缅边境巡逻道维修养护补助经费880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32159.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51840.90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0319.04元,占基本支出的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17795.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530469.43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维持管护机构正常运转;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保护区周边社区共管;加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进一步完善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工作。项目资金已支出530469.4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9169.43元(办公费63677.16元;水费8943.27元;电费30000.00元;邮电费41551.00元;差旅费104751.00元;维修(护)费89829.00元;会议费3160.00元;培训费240.00元;劳务费12244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14578.00元);资本性支出21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13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2.2023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435493.00元。根据2023年度安排,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对大河头、扑伦河、宗指碑3个护林点进行维修维护;林家铺护林点附属设施建设维护;开展兽类监测、鸟类监测、两栖爬行类监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监测、植物物候观察、森林气象要素监测24次;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期60人。项目资金已支出435493.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4543.00元(办公费7053.00元;差旅费22990.00元;专用材料费37500.00元;培训费22500.00元;劳务费144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500.00元);资本性支出13095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095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正在实施中。

3.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经费3707043.99。根据2023年度安排,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队伍建设1支50人。项目资金已支出3707043.99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07043.99元(办公费41476.50元;水费1963.51元;电费20999.64元;邮电费4629.11元;差旅费76530.00元;专用材料费160500.00元;专用燃料费1487.52元;劳务费3324616.1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973.53元;其他交通费868.08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4.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49984.00元。根2023年度安排,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6次。项目资金已支出4998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984.00元(办公费10000.00元;差旅费29984.00元;其他交通费1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5.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1917050.00元。根据2023年度安排,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与栖息地修复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完成文创产品制作1000套;野外监测驻点4个;铁丝网围栏100米;绳索廊道3道;宣传和科普讲座2期;技术培训2期;栖息地修复造林500亩;科普宣传片制作1个。项目资金已支出191705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71650.00元(办公费36000.00元;差旅费27465.00元;培训费8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95500.00元;劳务费786085.00元;委托业务费99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其他交通费7600.00元);资本性支出5454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2024.00元;专用设备购置43976.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894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6.腾冲市财政局拨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14200.00元。根据2032年度安排,腾冲市财政局拨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对林地防火任务管护数42418公顷;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查26次。项目资金已支出142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0.00元(办公费10000.00元;差旅费4200.00元)。资金执行率28.40%。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结转2024年实施完成。

7.腾冲市财政局拨“4.17”马站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费用28828.00元。根据2023年度安排,腾冲财政局拨马站乡“4.17”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腾冲市马站乡“4.17”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项目资金已支出28828.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828.00元(办公费5718.00元;差旅费20860.00元;其他交通费225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8.腾冲市财政局拨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4746727.32元。根据2023年度安排,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4746727.32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746727.32元(差旅费600.00元;培训费73900.00元;劳务费4672227.32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9.腾冲市委政法委中缅边境巡逻道维修养护补助经费88000.00元。根据2023年度安排,腾冲市委政法委中缅边境巡逻道维修养护补助经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了对中缅边境北8号至北9号、大竹坝至坪河大结坝共44公里人行巡逻道公里进行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已支出88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8000.00元(维修维护费88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2200.3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92%。与上年相比减少1228190.95,下降-7.7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667725.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7397.56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4822.44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住房补贴)减少17398.00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30588.09元;公用经费减少107519.19元);二项目资金减少560465.67(减少保山市级财政安排专业扑火队资156247.58元、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护地重点管护设施建设)补助经费81900.00元、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护林点建设补助经费300000.00元、2021年第二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450000.00元、2021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54030.00元、2022年生态恢复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3500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云猫监测)补助资金175700.00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75763.50元;增加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530469.43元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435493.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331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70727.5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5675.6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6198.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853.86元;抚恤支出432587.2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43258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668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86680.6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337373.7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0785.0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21.8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6596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65962.43元,其中:自然保护地965962.43(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补助资金530469.43元;2023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435493.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21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152147.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2147.002023年住房补贴资金152147.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85705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2%。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7857051.60元,其中:事业机构支出5890017.60动植物保护支出1917050.00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998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70704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支出3707043.99元,其中: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707043.99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补助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00元,决算为30885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0元,决算为283927.0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93%,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2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7%,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9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8855.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0元,决算为283927.0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未使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费6072.94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632.36元,增长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69.64元,下降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02.00,增长74.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969.64;二是随着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展开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放开,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的指示批示,各级部门、保护区同行、科研机构到保护区调研、考察、交流频繁,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0602.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管护站点建设,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检查、验收项目、社区群众及国内外保护区交流合作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17110628.81元,其中,流动资产639611.75元,固定资产16321470.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元(净值),其他资产14954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6682.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8787.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3110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875.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575.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875.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2875.3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5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