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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40930-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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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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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规划,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设置界标,协调自然保护区的林政、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管理;

4.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5.对保护区内湿地生态资源、水域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实施景观生态保护区的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退耕还湿、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等项目工程;

6.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科考工作;

7.开展自然保护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

8.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参观、生态旅游等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夯实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员大会7次、上党课7次、支委会10次,党员集中学习10次,“主题党日”10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1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系统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学习培训,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做到学有所感、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三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着力解决理论学习、政治素养、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全局党员干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制定了管护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处级领导调研主题3个,截至目前,通过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学习6次,开展交流研讨2次,处级领导参加读书班1次,开展交流研讨1次,开展调研2次。四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抓实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8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集中学习36次(党风廉政建设20次、意识形态工作16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话2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站负责人谈话3次,主要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谈话2次。

2.提升品质,力促科普宣教向上向好。我局始终牢固树立“宣传开路”意识,把科普宣教工作贯穿于整个保护管理全过程。一是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等为契机适时开展集中宣传,宣传自然保护、湿地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湿地功能、效益及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二是主动参与周边社区村组及群众代表会议,开展政策形势和法律法规宣传;三是深入保护区周边学校、旅游企业开展科普知识培训及自然教育活动;四是加强与科研单位和院校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学术研讨,不断提升保护区科普宣教水平。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的湿地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14场次,组织湿地周边2所完小开展自然教育活动4期,与北海公司共同开展研学活动10期。期间累计出动宣传车辆30辆次,宣教人员100余人次,悬挂宣传布标30幅,张贴海报20张、宣传画200张,发放湿地宣传折页4000份、宣传册1000本、挂历1000张、宣传单20000余份,发放环保袋4800个,主动参与周边社区村组会议6次。利用单位公众号推文79篇,向县级以上媒体推送文章30篇,配合央视拍摄宣传片4次,被省内外媒体报道60余篇次,腾冲北海湿地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效提升。持续推进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3.苦干实干,推动资源监测和保护走深走实。一是加强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制定并下发《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优化方案》《2023年度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林长巡林工作方案》,设立总林长1人,林长2人,专管员2人,划定护林员巡护责任区3个,完成市级林长巡林3次,片区林长巡林10次。修订完善《巡护制度》,2023年以来共开展巡林巡湖1000余人次,巡查35次,清理地笼、粘网500余件、违法船只5条,及时制止违规行为120余起。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监测。管护局立足自身实际,成立北海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调研科研小组,完成北海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编制,采取“管护机构+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的方式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编印了《腾冲北海湿地鸟类图鉴》1500本,新发现鶚、棕背田鸡、靴隼雕3种水鸟,定期对紫水鸡、水雉、莼菜、野菱等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种群数量、分布区域、生长状况进行监测调查,对草甸植物样地、水质持续开展监测。三是抓实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投入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12万元,聘用长期管护员6人、季节性管护员7人。召开防火会议8次,共签订防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5份、联防协议书6份、驻林区单位承诺书1份。发放户主通知书80份,命令通告共计970份,临时性标语110条,防火督促检查6次,2023年度保护区未发生火警火灾。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开展清河行动2次,到保护区周边社区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1次,卫生大扫除活动2次,共清理主干道路4条、岔路10条、沟渠5条、垃圾堆放场地8处,清理垃圾累计约3余吨。持续开展外来物种普查和防控。通过无人机、遥感调查技术结合地面实地调查完成外来物种普查,及时开展外来有害物种防控工作,对湿地内大薸、凤眼莲、粉绿狐尾藻、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进行清理控制。完成外来入侵物种的普查外业踏查112120平方米,设置样地7个、样方1个,统计外来入侵物种16种。通过普查摸清了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外来入侵物种分布、范围,定期组织人员对湿地内大薸、凤眼莲、粉绿狐尾藻、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进行清理。根据保山市2023年1—11月水环境质量情况报告结果显示,北海湖水质均在Ⅲ类以上,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五是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开展人类活动点排查。目前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总数有35处,面积29.61公顷。2023年开展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点位共有15个,保护区外有1个,经现地核实,均不存在违法违规。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腾冲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风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检查野生动植物重点分布区域10次,对保护区周边农家乐集中排查5次,1-11月保护区无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发生。履行好湿地保护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生态旅游活动。加强景区建设项目、经营活动、旅游安全监管,强化应急保障,及时处置隐患。截至目前,北海景区游客量达54万人次。六是强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中央、省市的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涉及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腾冲市自查自验。七是完成云南北海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投入。

4.用心用情,共画乡村振兴“同心圆”。严格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个不摘”要求,认真开展好挂联户“六查六帮六确保”工作。2023年5月,继续抽调乡村振兴工作队员1名到腾冲市北海镇双坡社区驻村,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遍访脱贫户11次,走访418人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科普宣教科、资源管理科、北海管护站、青海管护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69103.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9103.97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26747.20元,下降22.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6747.20元,下降22.6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200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资调资及新增临聘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增加144,968.58元;二是2023年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结束,项目支出减少887,622.00元;三是腾冲市财政局拨入防火经费20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569103.97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815.97元,占总支出的83.80%;项目支出416288.00元,占总支出的16.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59247.20元,下降31.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4968.58元,增长7.22%;项目支出减少1304215.78元,下降75.8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资调资及新增临聘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增加144,968.58元;二是2023年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结束减少支出887,622.00元,北海湿地总体规划项目结束减少支出222,500.00元,北海湖水体溶解氧影响因素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结束减少支出210,000.00元。同时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增加20000.00元,项目支出共计减少1304215.7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2815.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63565.67元,占基本支出的9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250.30元,占基本支出的4.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28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支出84300.00元,其中:聘用管护人员劳务费52900.00元,森林防火设施维护费4900.00元,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6500.00元,专项用于斯莫拉瓦防火物资20000.00元。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588.00元,全部用于管护设施修缮维修维护费。2022年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期为2年,由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编制”、“资源调查监测”、“资源保护监控体系完善”、“保护区设施维护”和“保护宣传资料制作”5项内容构成,通过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法,开展资源监测购置调查监测设备、修缮管护设施和编制宣传资料,提升调查监测、保护管理、宣传展示能力,进一步加强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发展,提高保护区管护能力与管理水平,为建立适合云南高原湿地资源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湿地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奠定基础,努力把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为我国高原湿地保护和管理的示范基地。

3.2023年北海湿地建设和保护经费支出250000.00元,其中:办公费9913.00元,印刷费14500.00元,邮电费31887.00元,物业管理费60000.00元,差旅费31047.00元,维修维护费31753.00元,租赁费53000元,其它交通费17400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元。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不断提高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保护区生态品质,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

4.2022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支出59400.00元,其中:办公费20900.00元,印刷费13840.00元,差旅费16660.00元,其它交通费8000.00元。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2023年(省级)补助防火资金支出20000.00元,全部用于购买日常护林防火的巡护马甲、迷彩服等防火物资,加强自然保护区的防火能力,确保保护区资源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9103.9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上年相比减少746747.20元,下降22.6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资调资及新增临聘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增加144,968.58元;二是2023年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结束,项目支出减少887,62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83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9837.4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837.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36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360.58其中:事业单位医疗95341.00公务员医疗补助49527.5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92.0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2588.00其中: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588.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5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546.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454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16177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1%。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2161771.95元,其中:事业机构1631571.95、湿地保护386500.00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437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保持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科学院及相关机构资源调研次数增加,2023年公务接待批次增加3次及人数增加30人,接待费增加20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来函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属于一类公益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7392866.68元,其中,流动资产80.25元,固定资产6097017.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50538.62元(净值),其他资产4523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2501.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8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