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加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护局、管护分局、管护站三级垂直”的管理体制,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管护局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4.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7.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多措并举,资源管护能力显著提升。一是推行“数智化”管理。根据“数字云南”的要求,推进实施高黎贡山数字化保护能力提升工作,积极协调公安、林草、环保、自然资源、气象等各级部门,构建高黎贡山一体化监管平台。有效地对资源安全进行监控管理。二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将高黎贡山保护区保山段划分成333个网格,设立了72个哨卡120条长约1000km的野外巡护线路,开展联合巡护、武装巡护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防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024年共组织开展清山清林和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12次、深度巡护23次,出动人员350余人次,共计开展日常巡查巡护9800余人次。三是抓实森林防火工作。按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两位副局长分别挂钩隆阳、腾冲分局,资源管理科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局领导班子先后19次到分局及管护站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分局先后多次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高火险期推进会、隐患排查专项工作会、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指导森林防火4次、副局长带队检查20余次;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期间,管护站、哨卡实行24小时值守,组织检查组10余次到分局、管护站、护林点检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卫星反馈热点,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结合实际划定森林防火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对中缅边境、大树杜鹃、天台山、南北斋公房古道、保腾公路、百花岭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防范,认真开展野外巡护。2024年防火期,组织开展野外巡护2万余人次。采取“全员下沉”形式,充实一线管护力量,保山管护局和隆阳、腾冲分局局机关职工共计下沉700余天·次。在重要时段,对重点林区、旅游景点增岗设卡,实行100%实名登记检查,杜绝火源入山;大力开展防火宣传,在主要入山路口、公路沿线和风景旅游景点,复新、新增标语142条。组织周边村民委员会召开专题森林草原防灭火会32次,到周边中小学校协助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18次。发放《森林草原防火户主通知书》1000份,入户宣传率实现100%,发放防火命令及通告1000余份。四是强化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做好现有100人的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和263名护林员队伍训练管理,通过执法培训提高隆阳、腾冲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依法抓好保护区周边项目建设与入区活动管理。组织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确保开发建设不进入保护区规划界线对保护区资源安全构成威胁。认真落实申报、审批、报备、过程监管制度,建立联合监管审查机制,加强进入保护区开展科研科考活动人员的管理,确保进入保护区活动的安全。
2.夯实基础,科研监测取得新突破。一是保护区科研信息化建设有力推进。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建设完成,基本建成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体系的网络传输系统、数据采集体系与平台分析展示系统等,与全国、全省林草系统生物多样性监测平台的互联互通,让国家林草局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掌握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信息。二是科研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2024年招录事业人员6名,其中含1名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1名退役军人。三是跨区域科研交流合作成效显著。依托“云南省龙春林专家工作站”,配合中央民族大学开展高黎贡山及周边区域食药用植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研究,“高黎贡山食药植物多样性及相关传统知识的科学评价项目”稳步推进。四是重点保护物种监测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完成14条鸟类监测样带、14条兽类监测样带、7条(个)两栖爬行类监测样带(点)、5条鱼类监测样带、3条外来入侵植物监测样线调查监测工作。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中缅灰叶猴(原菲氏叶猴)的行为生态学监测。实施珍稀濒危旗舰动物及小种群保护与恢复技术研究项目,通过对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为代表的典型小种群进行野外调查和信息统计,找到了种群统计学参数估计方法,研发适应与进化动态模型,量化了影响野生种群生存潜力的因素,为小种群和其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保护提供了示范作用。五是专项研究调查逐步深入。组织实施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研究观测站监测、高黎贡山中高山退化生态系统及恢复利用模式研究、生态系统保护及恢复示范营建设、高黎贡山生态功能提升及社区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与示范、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等专项研究,进一步摸清高黎贡山本底资源。六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时准确。严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疾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辖区内野生动物种群动态的监测工作,尤其注重对迁徙候鸟及中小型兽类的监测,每天对重点区域开展监测,实时监测记录动物种类、种群数量、分布动态等情况,及时准确反映辖区内野生动物分布和疫源疫病疫情动态。
3.多样化宣传,科普宣教持续拓展。一是多渠道开展生态公众教育,营造氛围。积极配合、协调央视《秘境之眼》栏目组、央视外国语频道等相关新闻媒体、电视台到高黎贡山开展各类拍摄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做好高黎贡山对外宣传工作。在央视播报新闻13条,其中《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护林员马绍强的巡护故事》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粤港澳大湾区之声、香港之声《听多啲识多啲》等多个广播频率和新媒体平台播发。2024年10月,受邀赴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参加第二届“共创 共享 共未来”大自然生活节,宣传高黎贡山,传播生态保护理念。二是用好新媒体做强线上宣传。认真维护和更新微信公众号内容,2024年共更新34篇,结合国家安全日、生物多样性日、遗产地日等节庆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好自然体验活动。开展了一系列自然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课堂及野外体验活动。与北大附中合作开展了一次研学活动,40余名师生参与活动;协助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举办“开学第一课”展播行动;与“科学名师工作室”协作给省级科学名师工作室52人团队开展专题讲座,并组织百花岭自然体验活动,推介“高黎贡山自然教育理念”;开展(光丽幼儿园)儿童进机关(管护局)体验活动;配合组织云大、复旦、同济等17所大学34名拔尖学生实习体验高黎贡山行动;开展自然教育进课堂(施甸太平李山村小学)活动。自然体验活动拓展了公众分享生态保护成果新途径。四是努力打造宣传阵地。2024年3月,高黎贡山保山段被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命名为“2024年度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示范基地”。高黎贡山自然学校与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自然之翼团队共同打造“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自然之翼-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考察基地”;依托保山市科技馆,在保山东城新建保山高黎贡山宣教馆。
4.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推动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按省林草局要求,配合市林草局组织各县区对拟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范围及功能分区再次进行了优化和论证。根据《国家公园设立指南》中的8项主要任务谋划国家公园建设发展,立足国家公园创建和建设,提出相关项目申报和项目储备意见建议,主动配合上级各部门推进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5.共管共建,扎实推进扶贫工作。一是实施共建共管社区项目。实施“高黎贡山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周边社区居民55人开展乡村振兴、高黎贡山观鸟旅游发展等培训。安排属地乡政府工作人员、百花岭村委会干部、社区村民代表16人到曲靖市土瓜冲社区实地学习,提升社区居民综合保护能力。二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加强驻村队员管理,组织编写2024年度管护局定点帮扶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完成挂钩村春节慰问、挂钩户、留守儿童入户访谈、慰问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情况调研,规划2024乡村振兴工作,组织春节慰问、产业调研、动态监测、季度收入测算、留守(困境)儿童家访和慰问行动、送法进村、办实事等帮扶行动18次,编写上报、发布定点帮扶信息22则。
6.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做好本单位、挂联社区、网格责任区的动员、宣传、教育、整治等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保密、档案、老干、工会、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档案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按时向档案局报送档案数据,档案利用效果好。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保密教育、防范等工作,涉密人员保密意识较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落实老干部“一人一策”工作制度。开展好政策宣传、慰问活动。服务好工会会员,组织好工会活动,严格管理工会账目。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两分局、11个管护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防汛抗灾救灾防治隐患专项排查。
7.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学习教育不断强化。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让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将所学所悟融入保护区实际,推动生物生态保护工作。二是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到实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治优势常抓不懈,推动保护事业发展实现新突破。三是党风廉政建设明显提升。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保护区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强化法纪观念,切实变遵纪守法为自觉行动。开展廉政家访和家庭助廉,深入了解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提醒干部职工及家属筑牢廉洁思想防线,从源头上堵住贪腐的根源,有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8802570.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00120.46元,占总收入的89.3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02449.57元,占总收入的10.6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00001.46元,下降24.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00650.57元,下降25.34%;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99350.89元,下降13.01%。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职责和2024年部门重点工作计划,2024年计划实施项目减少,造成项目拨款收入减少。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983479.00元;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5329108.30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建设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7628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7486100.76元。其中:基本支出3957330.25元,占总支出的22.63%;项目支出13528770.51元,占总支出的77.3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48742.13元,下降25.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912.60元,下降2.05%;项目支出减少5865829.53元,下降30.24%;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职责和2024年部门重点工作计划,2024年计划实施项目减少,造成项目支出减少。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983479.00元;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专项经费较上年减少5329108.30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建设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7628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57330.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88739.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590.84元,占基本支出的9.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98852.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316791.60元。
1.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10273.02元,主要用于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支出。
2.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建设项目资金1699936.70元,主要用于围绕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升,购置红外相机,实施生物资源及人为活动干扰监控,探索红外相机搭建生物多样性科研平台,综合提升高黎贡山生态研究水平,抓好重点区域监测,切实筑牢祖国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
3.高黎贡山中高山退化生态系统及恢复利用模式研究项目资金87929.00元,主要用于研究拟以高黎贡山脆弱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开展高黎贡山生态系统组成、结构和分布规律的系统性调查,定量化评估高黎贡山生态系统服务,统计全球变化背景下高黎贡山生态系统服务的风险;划分高黎贡山退化生态区,揭示人为活动、气候变化和外来种入侵对区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及风险,明确生态系统退化过程、退化成因及其机制;依据退化生态系统植被恢复的相关理论原理,建立和发展出一套森林生态系统受损程度的早期识别检测方法和定量化评价体系,为实现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科学评估,提前预警和可持续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推动高黎贡山国家安全屏障体系建设提供科学支撑。
4.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888787.95元,主要用于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进一步完善高黎贡山保护地保山段生物多样性数据信息;加强资源安全保护巡护,及时发现和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活动,确保生物生态安全;建设高黎贡山宣教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实施管护站点维护修缮,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综合服务与宣传展示能力。
5.2024年中央财政提前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96020.00元,主要用于购置363套护林员野外巡护装备。
6.高黎贡山国家安全工作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保山市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近期工作情况汇报片》,时长:10分钟左右。
7.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554016.51元,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工作、改善基础管理站点条件、科研监测项目得到顺利实施、国家公园宣传教育工作明显推进、社区发展与自然教育得到巩固,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保护区的生物及生态安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护区的全面发展夯实基础。
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建设项目资金2646640.00元,主要根据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建设情况和实际需求,本项目分为保护区视频监测系统建设、5G 专网建设服务、管护点保障系统、高黎贡山智能监管平台五部分。通过对保护区现有各种基础数据和监测系统集成,搭建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生态系统监测平台,带动保护区管理和发展的现代化。
9.2021年中央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57174.00元,主要用于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进一步完善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地保山辖区生物多样性数据信息;加强野外巡护、跨境保护,及时发现和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活动,确保生态安全;加强宣传展示和队伍能力建设,实施基层管护站点维护修缮,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综合服务与宣传展示能力。
10.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专项经费4316791.60元,主要用于新建生态网络感知系统监测平台(包括机房改造及展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系统);新建生态网络感知系统传输网络(包括自组网及配套供电系统);购置系统数据采集设备(包括红外相机、手持通信终端、无人机、自动气象仪、水文监测仪等);新建生态网络感知系统监测平台数据(包括保护区本底数据库、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和宣传教育数据采集系统);购置野外装备等必要设备。
11.高黎贡山及滇西区域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建设项目专项经费652800.00元,主要用于在高黎贡山建立具有收集、保育、研究、拯救、展示、监测等综合性功能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为以高黎贡山为核心的滇西片区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近地保护、科学研究、长期保存和永续发展提供基地和平台。主要完成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专类园园区规划面积150亩,修整约1025.10平方米;专类园园区管护监测道路2478.64米(包含1个小型停车坪);修建150平方米大棚温室2个;修缮用于极小种群水生植物保存的水塘1个;园区科普宣传展示系统;园区精细化管理监测体系;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展示。
12.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260000.00元,主要用于按月发放2名高层人才奖励补助经费。
13.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按月发放1名高层人才奖励补助经费。
14.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经费30000.00元,主要通过设置监测样带对紫茎泽兰和飞机草进行监测,并对其他入侵物种进行详细调查,以掌握具体入侵点以及对本土物种的威胁情况,为制定合理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15.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193871.00,主要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省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预防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2024年实现地方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不低于1支/县,按年度计划及时购置防火物资,确保进入下轮防火期前完成采购入库;全面提升我省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省级对县级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6.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监测专项经费748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工作 ,收集相关监测数据。
17.云南省龙春林专家工作站经费219829.23元,主要通过项目的实施,构建科研平台1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专著1本,培养硕士研究生3名,博士研究生2名,构建资源植物多样性及民族传统知识数据库1个,制定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和可持续利用技术体系1套,保护区参加产学研培训及合作的科技人员不低于100人,培养科技人员不低于20人次。争取至少1项科技成果实现,转化率95%,项目持续发挥作用5年以上。项目按照合同书进度完成率100%。项目单位、受益对象、科研人员、受训对象满意度指标争取达95%以上。
18.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项目经费 50000.00元,主要用于在高黎贡山保护区周边社区开展自然、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相关社科普及基础调研,掌握社区情况,创新性地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组织开展2期社科普及、自然教育培训和体验活动,传播自然教育理念和方法,探索生态成果共建共享新途径;组织开展4期科普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展示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资源和保护成果,更好地宣传高黎贡山,提高公众认识家乡、热爱家乡、保护家乡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科普宣传氛围,持续推进保山生态文明建设。
19.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站项目资金11388.00元,主要用于承担辖区内外来入侵物种日常监测、专项调查及普查任务,履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职责。
20.高黎贡山生态功能提升及可持续发展技术研究与示范(高黎贡山保护能力提升)项目资金76972.50元,主要用于集成建设数字化保护区、优化社区共管机制、创新“乡村+自然”教育模式、强化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体系、加强人才培养五种方式,提升高黎贡山综合保护能力。
21.生态系统保护及恢复示范区营建专项经费63328.0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及恢复的示范。
22.濒危旗舰动物的濒危过程与机制经费5071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濒危旗舰动物的濒危过程与机制相关技术规程的撰写及保护示范基地建立。
23.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试点专项资金54642.10元,
主要用于制定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段)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实物标本和电子标本,形成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完成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段)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分级区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发生趋势及预防与治理策略报告。
修改、完善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
24.高黎贡山及滇西片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调查和种质资源收集专项经费85509.90元,主要用于拯救保护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为首要目标,并辐射滇西区域,对整体推进大高黎贡山区域的极小种群保护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25.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国家级监测站项目2023至2024年资金25000.00元,主要用于承担辖区内外来入侵物种日常监测、专项调查任务,履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职责,按规定方式及时报告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信息,承担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相关技术集成与示范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6714.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62%。与上年相比减少13474056.17元,下降59.88%,完成年初预算的211.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123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0959.3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6159.36元;就业补助支出10273.02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273.0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五险基数调增,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015.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9015.79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9192.00元、事业单位医疗70007.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0159.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56.1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五险基数调增,医疗缴费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49669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2%,完成年初预算的749.45%。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496690.16元,其中: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1699936.70元、自然保护地支出2796753.4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699936.70元、高黎贡山中高山退化生态系统及恢复利用模式研究项目资金增加87929.00元、2024年中央财政提前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增加196020.00元、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增加1888787.95元、高黎贡山国家安全工作经费增加7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82084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6%。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3820842.53元,其中:行政运行2164738.74元、事业机构1432232.79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2387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人员每年薪级工资调增一级、五险缴费基数调增,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新增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支出193871.00元,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经费增加3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8934.00元,其中:购房补贴支出893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6357.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1055.22元,下降75.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9978.9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9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378.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08%,完成年初预算的81.8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9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33.62元,下降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21.60元,下降18.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78.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21.60元,下降18.1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357.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1055.22元,下降75.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997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37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5元,主要是2024年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21.6元,主要是2024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9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33.62元,下降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21.60元,下降18.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78.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621.6元,下降18.1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57433.62元,主要是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621.6元,主要是2024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减少不必要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管护站点建设,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检查、验收项目、社区群众及国内外保护区交流合作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141.27元,比上年减少2326.08元,下降0.6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1566.38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3621.60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856.00元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7276.00元,水费1999.50元,电费11500.00元,邮电费12000.00元,差旅费10792.00元,公务接待费16378.4元,工会经费71658.42元,福利费5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78.95元,其他交通费用13823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资产总额52309042.90元,其中,流动资产4174601.67元,固定资产5516187.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1326263.03元,无形资产1291991.0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60407.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7247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2848.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784.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4063.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7223.8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7223.8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