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害防治检疫中心主要职能职责为: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草地、湿地的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跨区域或重大林草行政案件的查办工作。承担涉林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组织开展全市林草行政案件的交叉检查、随机抽查、调度工作。负责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承担市级森林资源管理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无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有参公编制14人,2024年末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情况。2024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20.1782万亩,其中:病害3.685万亩、虫害15.987万亩、林业鼠害0.35万亩、有害植物发生0.1562万亩。按县区分:隆阳区3.2万亩,施甸县2.495万亩,腾冲市10.345万亩,龙陵县1.5382万亩,昌宁县2.6万亩。各县(市、区)林检部门精心准备,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抢抓防治最佳节令,遵循安全用药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实施防治20.1782万亩(实施项目12.287万亩,自筹资金防治7.8912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全市成灾面积26亩,成灾率为0.001‰,达到省林检局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高于4‰考核指标。
(2)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情况。2024年省下达保山市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10万亩,其中病虫害2.9万亩、毒害草6.6万亩、草原鼠害0.5万亩。按县区分:隆阳区4万亩、施甸县2万亩、腾冲市2万亩、龙陵县1万亩、昌宁县1万亩。各县(市、区)林检部门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开展无公害化防治面积10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成灾面积为0,成灾率为0,达到省林检局下达的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不超过5.5%的考核指标。
(3)全面完成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自2022年启动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以来,各县(市、区)开展了3次调查,共投入745人次参加普查,完成踏查线路119条(混合线路),线路总长3197.85km,踏查线路覆盖面积8896.32hm2,踏查覆盖率33%;总踏查草班数1804个,占全市草班总数19504个的9.2%,踏查线路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及所有草地类型,有效打卡1231次,上传照片23478张。全市共设置并完成标准地调查558块,面积319hm2,占全市草原面积的11.8‰。保山市普查发现202种草原有害生物,其中:病害15种,虫害132种,毒害草52种,鼠害3种;涉及35目78科167属。制作940份标本,其中:病害标本27份,虫害标本541份,毒害草标本367份,鼠害标本5份。保山市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29.08hm2,占全市草原面积的3.9%,其中:病害73.42hm2,虫害509.31hm2,鼠害5.4hm2,毒害草440.95hm2;按发生危害程度分:轻度941.74hm2,占91.5%;中度13.54hm2,占1.3%;重度73.8hm2,占7.2%。通过普查基本查明了保山市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种类、面积、分布及危害程度,系统评估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现状及未来趋势,提出预防及治理策略,为科学指导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基础数据。
2024年2月28日,保山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保山市5县(市、区)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成果进行市级验收。市级验收完成后,组织技术人员,进一步完善市级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成果,并申请省级验收。于2024年8月27日,由云南省林检局、草原管理处、省林科院、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组成验收小组,对保山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成果开展省级验收,验收组认为:保山市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形成了较完备的工作报告、结果报告、系统数据信息和草原有害生物标本库(包括影像资料)等普查成果,达到了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4)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加强全市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防控工作,筑牢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保山市2024年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林草部门职能职责,特制定《保山市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方案》,全面安排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
(5)认真组织开展植物检疫。2024年,全市开展产地检疫种子80.157吨、苗木4878.6亩、花卉16.6837万株,产地检疫率100%;开展调运检疫苗木863.6586万株、木材11.9538万立方米、竹子76200根、木材加工废料(剩余物)7542.36吨、活立木42株、竹材21197吨,红豆杉枝叶65吨、接穗405000芽、木桩树根28吨,调运检疫率100%;开展复检种子0.02吨、苗木15.84万株、木材1.9097万立方米、活立木40株,以上均未发现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携带调运。
(6)启动草原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家林草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关于公布草原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试验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防控发〔2024〕19号)精神,指导隆阳区完成《云南省隆阳区草原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开展实施方案评审、资金申报、项目实施,为新形势下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2.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1)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情况
①联合市公安局、腾冲海关于2024年6月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护松2024”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县(市、区)林草局联合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深入辖区内的木材加工厂、物流、电力等行业,现场检查外地调入的松科植物苗木、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排查违法违规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托盘、木质包装箱等松木制品行为,摸排违法犯罪线索,对所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外地调入辖区内的松木及其制品的来源,数量、产地、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逐一登记。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累计出动执法车134车次、执法人员511人次,监督检查涉木企业134家,监督检查进口松木0批,复检外调木材5710.52m³,检疫松木1615.5m³,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保山市辖区内未发现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
②根据《保山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日常监测调查、专项普查、病虫害枯死木清理等各项预防措施为主的防控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新增枯死松树“即死即清”措施。印发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工作。就《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版本)》、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手机软件操作、APP实操等内容,召开了2024年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技术培训班。根据国家下发的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秋季普查任务,全市专项普查任务小班69887个,任务小班面积6975030.32亩,截至10月31日全市按时完成秋季普查外业调查工作,任务完成率100%。根据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导出数据,共发现枯死松树1176株(其中病死数量0株,其他原因致死数量1176株),取样检测小班数量23个,取样检测数量30株,经对松树样本进行显微检测均未发现松材线虫,未取样枯死松树为生理性干旱、风折、环剥、采脂、其他蛀干害虫危害等原因造成。专项普查结果表明:保山市尚未受松材线虫病入侵和危害。
(2)薇甘菊监测防治情况
2024年,全市林地薇甘菊发生面积0.1562万亩,未成灾。主要发生在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3县(市)定期开展监测,抓准薇甘菊防治关键时期,采取人工拔除、生物制剂、物理防治等措施开展防治工作,实施林地薇甘菊防治0.1562万亩,确保当年发生、当年清除,逐年降低发生点数量。
(3)红火蚁监测防治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履行好林地、草原、湿地、苗圃等区域的监测防控责任,加强疫情源头管理,扎实开展带土苗木、草坪等的调运检疫和复检,同时按要求继续做好月报、季报工作。2024年保山市林地、草地、湿地、苗圃等区域共发生红火蚁1058.72亩,各县(市、区)认真落实防控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防治,防治面积1058.72亩,投入资金16.59万元,举办培训14次,培训142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4829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622598.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2549.75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8.55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0815.21元,下降22.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0732.61元,下降22.8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82.60元,下降62.98%。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经费减少,特别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个税退回手续费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622788.30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644.88元,占总支出的90.44%;项目支出155143.42元,占总支出的9.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1077.64元,下降22.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0288.70元,下降9.85%;项目支出减少320788.94元,下降67.4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经费减少,特别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7644.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4224.38元,占基本支出的9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420.50元,占基本支出的9.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143.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项目经费190.00元,主要用于购买黄脊竹蝗防治期间所必须的办公用品用具,使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控顺利开展,有效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有效降低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2.2023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经费718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保障了临聘人员工资,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经费3380.4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保障了临聘人员工资,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经费21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保障了临聘人员工资,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个税手续费返回资金项目经费48.55元,主要用于为节约单位账户实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将个税返回手续费投入办公使用。
6.林草湿综合监测项目经费7836.23元,其中:办公费支出3976.23元、差旅费支出386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湿地有害生物及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等工作的开展。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经费36988.24元,其中:差旅费支出5086.00元、培训费支出29988.00元、劳务费支出1914.24元。主要用于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松材线虫病普查、普查技术综合培训等工作的开展。
8.森林资源保护及天然林核实业务补助项目经费29055.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1124.00元、差旅费支出13731.00元、培训费支出42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及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药剂药械储备、检疫执法指导、经济林常见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开展。
9.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检疫项目经费49465.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5000.00元、差旅费支出9465.00元、劳务费支出25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及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药剂药械储备、实验室运转等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2549.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480732.61元,下降22.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76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9206.0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2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936.00元;就业补助31560.4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1560.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入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年初无此项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86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8869.8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8549.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6911.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08.80元;造成预结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相较上年增加导致相应医疗支出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0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29055.00元,其中: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905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年中新增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9055.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1287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54810.00元,其中:行政运行54810.00元;林业和草原1258068.51元,其中:行政运行1103879.04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46353.24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836.2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行政运行、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980.00元,其中:购房补贴9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购房补贴支出98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571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95.84元,下降5.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614.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72%,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决算为110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8%,完成年初预算的22.0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6.16元,增长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2.00元,下降58.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72.00元,下降58.8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1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95.84元,下降5.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61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1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6.16元,增长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2.00元,下降58.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72.00元,下降58.8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现地核查任务以及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来函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420.50元,比上年减少16946.74元,下降10.57%,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根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要求,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加强规范机关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635.00元、物业管理费3500.00元、公务接待费1101.00元、工会经费28400.00元、福利费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14.50元、其他交通费用75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资产总额242732.50元,其中,流动资产25489.70元,固定资产214725.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16.8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645.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149.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1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14.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14.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14.5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