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森林公安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保山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根据授权直接受理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行使治安、林政处罚等职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森林公安机关自1984年4月组建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编委、财政、组织人事、公安、林业等部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现已处具规模,并于2000年4月,根据云编办(2000)12号文件精神,将原保山地区公安局林业公安科更名为保山市森林公安局,2009年变更为政法编制,编制27人,单位性质为:行政政法单位。下辖五县(区)分局5个,2009年经整合保留林区派出所11个。2002年5月,市森林公安局由原来的正科级升格为副县(处)级,2010年新“三定”方案实施后,内设6个正科级科室,五县(区)局定为正科级,同时设立相应科室。全市编制178名,实有森林公安民警169名。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第二部分 保山市森林公安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保山市森林公安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森林公安局决算总收入2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单位:万元
收入总额 |
财政拨款收入 |
占总收入(%) |
231.70 |
231.70 |
100 |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森林公安局决算决算总支出24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5万元,占总支出的70.04%;项目支出73.08万元,占总支出的29.96%。
单位:万元
支出总额 |
基本支出 |
占总支出(%) |
项目支出 |
占总支出(%) |
243.93 |
170.85 |
70.04 |
73.08 |
29.96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森林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85万元。2013年基本支出总计175.23万元,比上年减少4.38万元,减幅为2.5%。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开支减少。其中:基本工资31.5万元、津贴补贴89.41万元等工资福利支出12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46%;办公经费11.56万元、水电费1.87万元、邮电费5.34万元、劳务费4.73万元等日常商品服务支出3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7%;退休费14.95万元、生活补助0.5万元等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1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
单位: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森林公安局机关为维护辖区内的涉林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预防、制止、依法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完成和巩固“三清”等各项专项行动,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08万元。与上年支出74.24万元对比减少1.16万元,减幅1.56%。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费13.88万元占项目支出18.99%;印刷费3.64万元占项目支出4.98%;邮电费1.97万元占项目支出2.7%;差旅费8.18万元占项目支出11.19%;租赁费1.4万元占项目支出1.92%;培训费3.05万元占项目支出4.17%;劳务费8.71万元占项目支出11.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3万元占项目支出16.32%;办公设备购置2.57万元占项目支出3.52%;公务用车购置17.5万元占项目支出23.95%(2013年省局统一购置,2014年列支);其他资本性支出0.25万元占项目支出0.34%。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247.82万元相比减少3.89万元,减幅1.57%。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4.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12万元;
(二)农林水支出228.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55.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3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1.43万元;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73.08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保山市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9.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3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9.43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10.69万元增加18.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省局集中统一购置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车,购置车辆的经费在2014年列支、案件侦查、林区巡逻、专项行动等工作因素导致燃油费、过路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保山森林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43万元。其中:购置费17.5万元,比2013年增加17.5万元,2013年省局集中统一购置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车,购置车辆的经费在2014年列支;运行维护费11.93万元,比2013年9.08万元增加2.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案件侦查、林区巡逻、专项行动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保山市森林公安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1.61万元减少1.61万元。
五、2014年度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确保队伍稳定发展。
2014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政治建警的方针,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创新管理办法,全面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为有效开展森林公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积极开展学习教育训练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素质。按照森林公安机关大轮训工作要求,4月28日,市局通过精心筹备,市局机关全体民警以及五县(区)局部分民警共计40余人参加了在武警保山支队教导队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封闭警务实战技能战术集训。8月中旬,市局在全市森林公安民警中开展警务技能大比武选拔活动。选出了10名业务骨干组成保山代表队,参加了省局大比武活动。保山代表队在“全省森林公安警务技能大比武”竞赛活动现场通过五天的拼搏,获总团体二等奖,野生动物救助和辩认团体一等奖、专业技能团体二等奖、基础业务知识团体第三名、信息化知识团体第六名、基础业务知识个人第一名、男子体能个人第五名的好成绩。10月20日,组织各县区局分管执法业务的局领导、法制、刑侦、治安、技术业务骨干、派出所所长、市局机关民警在市局进行为期三天的信息化运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技术实务为内容的执法办案综合业务培训。并正式启动“三讲三比三强”教育学习活动,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全体民警中开展“讲学习、比能力、强素质;讲纪律、比形象、强作风;讲责任、比干事、强实效”的“三讲三比三强”教育学习活动。二是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推进“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全年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8次,召开了支委会9次,开展党课教育14次,组织收看党建教育片5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进行了民警集体廉政谈话,和市局二级部门领导、各县区局局长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状,确保队伍纯洁稳定。三是加强警规警纪教育学习,筑牢民警思想红线。按照省局警纪警规教育活动的要求,重点学习《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及警车、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强化民警知纪知规和守纪守规意识,并以答卷、抽查提问等形式,检查考核民警学习成效,使各项警规警纪烂熟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以学促用;认真对照纪律规定,全面排查、梳理在纪律作风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早消除和整改。四是进一步开展基层走访活动,认真开展开门评警。3月26日至31日,局属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走基层活动,市局机关各部门结合自身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县(区)局、派出所、林业工作站以及涉林企业单位、工业园区、服务对象、被处罚当事人中,开展民情恳谈走访调研和回访当事人活动。收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发展以及执法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深入走访调研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3篇。市局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和“四风”问卷调查表60份,收回56份,征求了大量的意见建议,经初步整理,其中领导班子意见12条,党员干部意见7条。
(二)深入扎实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问题、立行立改,不断推进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完成森林公安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民警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学习材料15天次。以组织观看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教育片和局长、政委亲自讲授党课的形式,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坚定政治信仰、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全体民警前往善洲林场,以学习杨善洲精神为载体,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期间,每位党员都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共计撰写心得体会20篇。二是开展基层走访活动,争取听到真实的意见建议。扎实开展“三个一”活动,深入挂钩点老麦乡黄家村进行联村入户、蹲点调研、走访活动,走访群众8户,收集记录好民情恳谈内容,撰写民情日记18篇。在走访活动中,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和“四风”问卷调查表60份,收回56份,征求了大量的意见建议,经初步整理,其中领导班子意见12条,党员干部意见7条,并形成调研报告3篇。三是边学边查、立行立改。为进一步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从4月1日起至7月底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中组织开展执法工作“案件倒查”活动。全面围绕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和尚未办理终结的涉法涉诉案件,采取“回访案件当事人”为主的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剖析。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四是深挖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找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以杨善洲为镜,对照党章和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的意见建议,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深挖根源。形成班子对照检查材料1份,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份。五是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广泛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交心谈心达90多人次。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民警人人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出出汗、红红脸、加加油、鼓鼓劲和“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六是巩固专题组织生活会成果,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初步建立完善规范管用的制度。制定了《保山市森林公安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整改方案》、《保山市森林公安局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严肃认真的进行整改工作。整改工作中共计形成整改措施4份,整改清单20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保山市森林公安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保山市森林公安局学习制度》、《保山市森林公安局关爱民警制度》、《保山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认真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成效明显。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林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做好管理服务、治安防范工作,努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大局。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相继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14年天网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专项严打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巩固全市“三项清理整治”和“城市面山、砂石场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切实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林区治安的高压态势,根据林区治安实际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认真整治林区治安突出问题。加大刑事案件查办力度,强化经营意识,集中优势警力,全力侦破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重特大野生动物案件,不断扩大森林公安社会影响,有效树立森林公安执法权威。据统计,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车4644辆次,警力11942人次;共办理案件1050起,其中刑事案件123起(主要发案情况为滥伐案件60起、盗伐案件8起、失火案件26起),林业行政案件914起(主要发案情况为盗伐案件36起,滥伐案件191起,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275起,火灾案件49起,违法运输出售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50起),治安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6人,逮捕22人,移送起诉95起,125人。收缴木材163.86立方米,野生植物190株,野生动物148只、头,野生动物制品535件。
(三)多措并举,全市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和林区禁毒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进入防火期以来,由于气候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全市森林火灾呈“井喷”式爆发,突发性、集群性、多样性火灾频发。面对严峻的形势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转变作风,超前谋划、多措并举,严格责任、强力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局针对往年各单位特别是隆阳区警力不足、面对同时发生多起火灾无法查处、导致破案率低等问题,及时将市局机关民警和隆阳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集中统一备勤,保证了多起火灾能够同时得到查处。仅隆阳“4·12”森林火灾当天,市、区两级森林公安民警就同时查处了隆阳区范围内发生的6起火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机关面对森林火灾快速反应和侦破案件能力,有力的保证了破案率的提高。市局经过多方努力,促成市政府于4月21日至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并从4月22日开始由市问责办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市的火灾预防及案件查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有效控制了全市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再发生。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各相关单位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案件616起,罚款21万元。2014年,全市共受理森林火灾案件78起,查处70起(其中刑事案件28起,行政案件42起)。在查处的森林火灾案件中,故意纵火占4.3%,上坟祭祀占16.5%,生产生活用火占77.6%,其它占2.4%;刑事案件占40%,行政案件占60%;森林火灾综合查处率91.7%,案件数量和查处率创造了历年之最。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积极主动组织开展林区禁毒工作,坚决打击林区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并将林区禁毒纳入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利用熟山情、林情、知社情的优势,认真履行林区禁种铲毒三大职责,积极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做到有毒必铲、铲毒必清。全年在禁毒工作中共出动警力986人次,踏查可疑地块86处,清理林区出租房屋14间,组织宣传活动16次,铲除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673株,共破获毒品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毒品海洛因700克。
(四)统筹推进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林区治安管理水平。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以“三情”为主的林区基础台帐和“四网”为主的防控机制,及时掌握区域内的山情、林情、社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警示宣传,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设立林区治安报警点及警示标牌,对外公布报警电话,进一步方便林区群众报警。加强行业场所和重点人员管理,全面掌握涉林行业及重点人口情况,建档管理,实行动态监控,着重加强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确保管得住,控得严,从而提高森林公安机关的掌控能力。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加大对“两江四路”、城市面山、320国道、高黎贡山、善洲林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根据情况,适时组织精干民警在重要交通要道开展路检路查,大大增强了林区治安防控能力。加强联防协作,与邻近的德宏州、大理州、临沧市等地建立边界联防网络,完善联防协作机制,达到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共同防控的目标,逐步增强了森林公安机关对林区社会面的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排查涉林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据统计,全市森林公安机关2014年共调解涉林矛盾纠纷19起。 3月初,市局组成调研组就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水利电力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快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逐步把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移。积极探索以护林员、基层护林组织为基础的林区防控体系建设,以全面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针对当前林业站职能转变后力量分散、打击力度不够、护林员管理体制不顺、信息传递不畅等问题,探索基层护林组织管理模式,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创新护林员管理机制,创新内外信息互通,创新信息研判机制,整合资源,改进方式,形成合力,着力破解涉林重点人口和重点行业场所管理、林区矛盾纠纷化解、森林火案查处、林区治安防范等难题,抓好林区社会治安管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强化宣传,切实提升森林公安机关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五)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警务保障能力。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继续推进警综平台的全警应用,按照省局要求,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一律通过警综平台办理,推进警综平台的深度应用。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科技含量,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实现森林公安基础工作信息化为目标,投入资金52余万元,购置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打印机、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等硬件装备,全市森林公安信息化装备得到加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执法工作,创新工作理念,腾冲县局今年实现了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案件,龙陵县局利用技战法提高网上作战水平和能力,应用网上布控、网上追逃手段分别抓捕嫌疑人2人、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3人。
在经费保障方面,全市紧紧围绕警务保障建设目标,突出基础设施、车辆装备和经费保障重点,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提高全市森林公安警务保障水平。市级和各县(区)积极汇报协调,争取经费落实到位,针对当前森林公安建设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努力争取财政罚没款返还政策,积极争取林业部门的植被恢复费、护林防火等方面资金支持,确保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装备配备、执法办案、林区治安防控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支出。认真做好全市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工作,抓紧完成市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的规划、初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施甸县局业务技术用房已动工建设;市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落实建设用地,正在报批相关手续。
(六)扎实推进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结合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实际,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切实加强正规化建设,加大教育训练力度,带动和促进正规化建设深入开展。2013年,隆阳、腾冲、龙陵县局的正规化达标创建已通过省局验收,验收合格后,三个县区局采取措施,不断的巩固正规化达标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龙陵县局投资3万余元赠置了一台讯问主机,以满足当前办理案件的需要,投资5万多元新购了一批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腾冲县局投资30多万元改造了猴桥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会议室、信访接待室,为所有一线执法部门配齐了扫描仪、便携式打印机等办公、办案设备,投资购置了健身器材,加强了图书室的管理。二是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以开展执法查件倒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了倒查,促进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民警参加警衔晋升培训、县级组织的各种培训、森林公安警务技能大比武培训、每周对民警进行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民警素质,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四是加强内部制度管理。在队伍管理上紧紧抓住队伍正规化建设这条主线,坚持政治建警、作风立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狠抓正规化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施甸、昌宁县局正积极开展县局正规化达标创建活动,严格按照正规化建设和达标创建的要求,积极协调,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创造条件,为被确定为正规化达标创建示范单位而积极准备。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在年终一次性考评的基础上,坚持每年不少于2次对县(区)、市局办案部门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在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中,创新执法考评方式,一改以往法制部门评查为主的方式,由各办案部门法制员与法制民警围绕涉林刑事、林政、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及标准要求,互相交叉评查,查找出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当面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现场纠正错误。以执法工作“案件倒查”活动为契机,以组织民警旁听案件庭审为手段,进一步强化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进一步提高办案技巧和取证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七)认真落实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
全省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启动后,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出台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林业局、森林公安执法模式进行了明确,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等方面对森林公安工作进行加强。经过前期多次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结合保山实际,保山市和各县区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在稳步推进开展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查处省政府批准的62项林业行政处罚权和11项行政强制权,实现森林公安相对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模式,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了森林公安机关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数量进一步增加,民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强化。
(八)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深入打造警营文化生活。
围绕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保山、队伍正规化建设等中心工作,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弘扬正气、震慑犯罪、树立队伍良好形象的宣传工作路线,不断拓展宣传平台。完善保山森林公安警务微博,给各县区局下达每月至少上报15条微搏信息的指标任务,利用网络平台广泛深入的宣传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意义和森林公安的地位和作用。2014年,新闻稿件(音像资料)被云南省电视台采用2条(篇),被保山电视台和县区电视台采用共32条(篇),被保山广播电台采用2条(篇);国家级报刊刊登稿件10篇,省级报刊刊登稿件13篇,市级报刊刊登稿件12篇;共编发简报信息102余期,被省局网站采用70余期。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进一步弘扬特色警察文化,引导青年民警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先锋示范作用,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活动,把警营文化建设作为重要载体,进一步提升民警的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使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努力打造具有森林公安特色的警营文化。组织民警开展“民警健步走”活动、“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应知应会100问知识竞赛”活动和“保山城区迎新年万人登高活动”等警营文化活动;创作了《守护高黎贡山的女警花》的故事讲演节目,并被省局选中做为蓝本,进一步改编成《大山的女儿》,参加云南省公安厅举行的“最美云南警察”——身边的榜样故事讲演比赛,最终荣获三等奖;创作舞蹈《人在青山在》和选送歌曲《大森林的早晨》参加了保山市公安系统文艺汇演,得到了一致好评,舞蹈《人在青山在》还被省局选中参加云南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云南省文化奖”、“云南公安新闻奖”评选,经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认真评审,荣获“云南省文化奖”艺术奖。不断丰富和创新的警营文化生活,不断吸引广大民警踊跃加入进来,通过开展各种警营文化活动的开展形成一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劳逸结合,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民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