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林业科技发展决策依据,对全市林业科技工作进行管理;(2)管理指导全市林业技术监督、林业地方标准拟定、新材料的开发和试验示范、专利以及有关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等工作;(3)协调管理全市林业知识产权工作;(4)开展林业科技项目的审查、申报,组织林业科技成果、优秀论文的申报及评审工作;(5)组织指导全市开展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林业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6)拟定全市林产业的发展规划,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林药、森林花卉、木浆造纸和林业多种经营进行技术指导,组织林果产业发展的技术攻关和技术指导;(7)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活动,普及林业科学知识,承办林业科技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8)承办《保山林业》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承担保山市林学会各项具体工作;(9)承办国家、省、市有关全市林业科技的各项调查研究、年度总结、阶段总结以及统计分析材料等工作;(10)组织全市林业科技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11)承办保山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技术培训推广
共举办核桃、腾冲红花油茶、糯橄榄、林下经济、珍贵用材林培育等为主的林业产业技术培训91期6090余人次;林业专业合作社管理与运行指导19户。无偿发放林业技术手册或书籍6320册。
2、科技示范样板林建设
2015年,依托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完成核桃、腾冲红花油茶、糯橄榄、澳洲坚果(30亩)、珍贵用材林早实(速生)丰产样板林建设6680亩。
3、“三区”人才项目
按合同任务完成国家科技部2014.09~2015.09“三区”人才专项建设计划任务。总站将选派的13名专业技术人员分为6个工作小组,分别进驻昌宁县国光永泽泡核桃专业合作社、仙亚泡核桃专业合作社、龙陵县大坝国社合作林场、龙陵县腊猛乡大龙村民委员会、腾冲县大黑山泡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腾冲县团田乡曼弄村委员会6个基层援助单位开展专项工作。按照《协议书》明确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泡核桃种植与管理、泡核桃无烟烘烤、泡核桃衰老树复壮更新、森林抚育等林业技术推广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培训场次达18期,培训人数860人(次),建立抚育示范样板林等400多亩,带动森林抚育2000多亩,发放各种技术宣传资料1500多份。
4、产业技术试验创新
结合保山市林业产业建设需要,积极开展核桃、油茶、糯橄榄及珍贵用材林等林业实用技术研究。累计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2项,完成地方标准1个,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各1项、发表研究论文7篇。分别是:一种滇橄榄容器嫁接苗培育方法、自走式机械往复泡核桃收获机、夏雨春旱干热河谷地区滇橄榄早实丰产园快速营建方法、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高黎贡山糯滇橄榄无性系栽培技术规程》(DB53/T 697-2015);《高黎贡山糯滇橄榄良种选育及示范推广》项目成果荣获保山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二等奖;学术论文发表于《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经济林研究》、《中国农学通报》、《食品工业》、《中国果树》、《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等重要学术期刊。
(1)完成“滇橄榄良种选育及丰产栽培技术研究”项目的年度管理及项目总结验收。
(2)持续开展泡核桃良种选育、提质增效技术研究工作。
(3)干热河谷区澳洲坚果高效栽培技术创新集成.
完成昌宁县、隆阳区、龙陵县等区域内澳洲坚果良种初选工作,建设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30亩。
(4)持续开展泡核桃机械化采收技术
与保山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合作开展核桃采收机械及采收技术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2项。
(5)持续开展腾冲红花油茶良种选育及丰产栽培技术研究 工作。
(6)珍贵用材林良种选育及速生林营造技术研究
继续开展西南桦等乡土珍贵用材林树种选择、海南黄花梨等引种栽培试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5人,在编实有人员24人,均属事业编制。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决算总收入36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87万元,占总收入的86.32%;其他收入50.50万元,占总收入的13.67%。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25.17%,原因是调资、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
金 额(万元) |
占总收入重(%) |
总收入 |
369.37 |
100%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18.87 |
86.32% |
二、其他收入 |
50.50 |
13.67%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6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6万元,占总支出的56.02%;项目支出162.56万元,占总支出的43.98%。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原因是调资、人员调入、开展新项目。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
金 额 (万元) |
占总收入比重(%) |
总支出 |
369.62 |
100% |
一、基本支出 |
207.06 |
56.02% |
二、项目支出 |
162.56 |
43.98%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05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原因是调资、人员调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8%。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开展林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项目的经费支出共162.56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部分项目刚开始开展工作,需历时三年。
具体项目开支明细如下: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9.48万元;森林培育支出1.12万元;林业技术推广支出100.61万元;林业产业化支出29.09;其他林业支出2.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3%;项目支出11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6%。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2.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43.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9.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所需的差旅费、劳务费、业务费等;
4、森林培育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所需的差旅费、劳务费支出;
5、林业技术推广支出49.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所需的差旅费、劳务费、业务费、咨询费、交通费、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6、林业产业化支出29.09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业务费、交通费、培训费等支出;
7、其他林业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业务费、交通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5.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批复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支出,支出金额为2.73万元,比2014年减少0.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项目开展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340人,接待费开支2.83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4年相比减少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地州项目评审、指导、考察等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