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属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单位人员编制8人,现有职工7人。
其主要责任为:(1)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状况及利用情况的调查,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的发展规划;(2)负责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的宣传工作;(3)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和申报工作,促进农村木材节约代用;(4)负责农村能源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落实工程质量国家标准的执行;(5)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情况信息分析和统计数据的归口上报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我市林业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主要为:病旧池改造、太阳能热水器、节柴改灶、村级技术培训等。按照沼气病旧池改造,每户补助1000元计算,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
通过努力,全年共落实农村能源项目情况为:沼气病旧池改造项目200口;节柴改灶7000户,均属于林业省级改灶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太阳能热水器5172户,其中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太阳能项目672户,省级林业太阳能项目4500户,总投资517.2万元;村级技术培训4期;农村沼气综合利用示范项目3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编制8人,实有人员编制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决算总收入6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5万元,占总收入的92.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7.4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2万元,增加12.74%;其他收入为市林业局拨入能源项目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财政工资增加,总收入也相对增加;项目减少,项目经费也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万元,占总支出的66.17%;项目支出24.98万元,占总支出的33.83%,其中包括11.98万元为历年林业局拨入工作经费。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结束年,需要进行能源项目检查和验收。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85万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下乡考察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总收入增加,总支出也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组织农户参加沼气安全知识培训等能有项目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支出随之增加,主要原因:公用经费相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能源站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等,在“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基础上,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1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40人,接待费开支0.72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省级、县市级的餐费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XX部门(单位)XX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XX万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XX(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无
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