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林业科技发展决策依据,对全市林业科技工作进行管理;(2)管理指导全市林业技术监督、林业地方标准拟定、新材料的开发和试验示范、专利以及有关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等工作;(3)协调管理全市林业知识产权工作;(4)开展林业科技项目的审查、申报,组织林业科技成果、优秀论文的申报及评审工作;(5)组织指导全市开展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林业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6)拟定全市林产业的发展规划,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林药、森林花卉、木浆造纸和林业多种经营进行技术指导,组织林果产业发展的技术攻关和技术指导;(7)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活动,普及林业科学知识,承办林业科技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8)承办《保山林业》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承担保山市林学会各项具体工作;(9)承办国家、省、市有关全市林业科技的各项调查研究、年度总结、阶段总结以及统计分析材料等工作;(10)组织全市林业科技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11)承办保山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技术培训推广
共举办核桃、澳洲坚果、腾冲红花油茶、糯橄榄、林下经济、珍贵用材林培育等为主的林业产业技术培训141期8899人次;无偿发放《滇橄榄早实丰产栽培技术》、《保山核桃早实丰产栽培技术》、《澳洲坚果栽培技术》及《腾冲红花油茶早实丰产栽培技术》等林业实用技术手册12000册。
2.科技示范样板林建设
依托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完成核桃、腾冲红花油茶、糯橄榄、澳洲坚果及珍贵用材林早实(速生)丰产样板林建设4822亩,起到了良好的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3.产业技术创新集成
结合保山市林业产业建设需要,积极开展核桃、油茶、糯橄榄及珍贵用材林等林业实用技术研究。
泡核桃早实丰产型良种选育工作及提质增效技术创新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新型良种“龙佳”种植第5年单株产果52.56公斤干核8.96公斤;泡核桃早实丰产栽培技术取得重要突破,“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其技术应用早实丰产效果十分明显。多个示范点应用结果表明,该专利技术的应用可使第6年核桃树平均单株产量由35个果增加到301个果约为8.6倍;核桃施肥装备研发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滇橄榄分子标记、优异种质DNA指纹图谱鉴定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滇橄榄18个自然居群558份鲜叶样品采集。
4.林学会工作
完成编辑出版发行《保山林业》正刊4期2000册、论文集1期250册。
5.科技管理工作
及时完成国家林业局、云南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上级领导部门安排的各类科技统计报表、报件。
6.宣传工作
在保山电视台、保山日报、网站、简报等媒体开展林业科技宣传10份(次)。
7.项目争取
申报落实各类科技项目17项资金1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林业科技推广“泡核桃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示范”项目1项100万元, “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项目年度经费20万元,科技部“三区人才”专项10个20万元,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项目1项6万元,保山市科技计划重楼良种选育及栽培技术创新集成1项3万元,保山市财政资金产业培训项目2项9万元、省林科院油茶种质资源调查项目1个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5人,年末在编实有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2016年度收入合计53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77万元,占总收入的94.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1.35万元,占总收入的5.88%。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63.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如:省级推广示范项目泡核桃无烟烘烤技术推广、中央推广示范项目泡核桃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经费。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
金 额(万元) |
占总收入重(%) |
总收入 |
533.12 |
100%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501.77 |
94.12% |
二、其他收入 |
31.35 |
5.8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2016年度支出合计34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2万元,占总支出的68.72%;项目支出107.99万元,占总支出的31.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部份项目未完成投资。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
金 额 (万元) |
占总收入比重(%) |
总支出 |
345.21 |
100% |
一、基本支出 |
237.22 |
68.72% |
二、项目支出 |
107.99 |
31.28%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10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部份项目未完成投资。
具体项目明细开支如下:科学技术支出3.53万元,占3.27%;农林水支出104.46万元,占96.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4%。与上年对比增加6.1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3.53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三区”科技术人才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抚恤费等
3.农林水支出25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7%。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林业产业化、其他林业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预算的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2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56%。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万元,增长15.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71万元,增加的原因分析:(1)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的增加2016年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2)因项目开展的需要,有大量的野外样品采集、调查工作需要开展。
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71万元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我单位开展的林业项目工作的指导、检查、验收。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5万元,所采购的具体货物为办公电脑、打印机、农资、林业用工具等。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