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6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属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事业单位,单位人员编制8人,现有职工5人。
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状况及利用情况的调查,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的发展规划;(2)负责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的宣传工作;(3)负责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和申报工作,促进农村木材节约代用;(4)负责农村能源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落实工程质量国家标准的执行;(5)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情况信息分析和统计数据的归口上报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市林业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主要为:太阳能热水器、节柴改灶。通过努力,全年共落实农村能源项目情况为:节柴改灶9000户,均属于林业省级改灶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太阳能热水器9600户,其中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太阳能项目5300户,省级林业太阳能项目960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编制8人,实有人员编制8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决算总收入6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13万元,增加0.02%;其他收入为市林业局拨入能源项目工作经费0,比上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财政工资增加,总收入也相对增加;项目减少,项目经费也相对减少。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
金 额(万元) |
占总收入重(%) |
总收入 |
66.98 |
100%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66.98 |
100% |
二、其他收入 |
0 |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8万元,占总支出的84.13%;项目支出11.69万元,占总支出的15.87%,其中包括6.69万元为历年林业局拨入工作经费。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
金 额 (万元) |
占总收入比重(%) |
总支出 |
73.67 |
109.99% |
一、基本支出 |
61.98 |
84.13% |
二、项目支出 |
11.69 |
15.87% |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下乡考察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总收入增加,总支出减少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村新能源开发及推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支出随之增加,主要原因:公用经费相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的同时,作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上级部门的项目检查次数相对增加,接待次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25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10人,接待费开支1.07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省级、县市级的餐费产生的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