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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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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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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林业科技发展决策依据,对全市林业科技工作进行管理;(2)管理指导全市林业技术监督、林业地方标准拟定、新材料的开发和试验示范、专利以及有关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等工作;(3)协调管理全市林业知识产权工作;(4)开展林业科技项目的审查、申报,组织林业科技成果、优秀论文的申报及评审工作;(5)组织指导全市开展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林业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6)拟定全市林产业的发展规划,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林药、森林花卉、木浆造纸和林业多种经营进行技术指导,组织林果产业发展的技术攻关和技术指导;(7)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活动,普及林业科学知识,承办林业科技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8)承办《保山林业》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承担保山市林学会各项具体工作;(9)承办国家、省、市有关全市林业科技的各项调查研究、年度总结、阶段总结以及统计分析材料等工作;(10)组织全市林业科技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11)承办保山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技术培训推广

举办核桃、澳洲坚果、腾冲红花油茶、糯橄榄、林下经济、珍贵用材林培育等为主的林业产业技术培训73期4161人次;无偿发放《保山泡核桃提质增效栽培技术》、《澳洲坚果栽培技术》、《滇橄榄早实丰产栽培技术》等林业实用技术手册14500册。

2.技术示范推广

依托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完成核桃、澳洲坚果、腾冲红花油茶、糯橄榄及珍贵用材林早实(速生)丰产科技样板林和试验示范林建设(管护)5322亩,起到了良好的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3.科技项目工作

(1)完成国家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泡核桃提质增效技术推广》年度工作、通过省林业厅中期绩效评价。

(2)完成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核桃无烟烘烤技术推广示范》年度工作,扶持建设核桃无烟烘烤炉52座。

(3)完成省“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年度工作,在云南省楚雄、大理、临沧、保山采集腾冲红花油茶遗传多样性研究样品400份;完成项目建设的核桃、油茶、滇橄榄种质资源圃、试验林年度抚育管护、试验观测、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4)完成科技部“三区人才”服务项目10个20万元全部工作。

4. 产业技术创新集成

结合保山市林业产业建设需要,积极开展泡核桃、澳洲坚果、油茶、糯橄榄及珍贵用材林良种选育及实用栽培技术研究。

获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件(一种核桃深松施肥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件;出版学术专著1部(《云南油茶》,52万字,科学出版社),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4篇(《林业科学研究》、《西北林学院学报》、《云南大学学报》、《西南林业大学学报》、《西部林业科学》)。

5. 林学会工作

完成林学会日常工作并编辑出版发行《保山林业》3期1500册。

6.项目争取

申报落实省级以上科技项目4项资金66万元。其中,“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项目年度经费20万元,“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西南区泡核桃高效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20万元,科技部“三区人才”专项10个20万元,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项目1项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05,252.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5,252.70元,占总收入的90.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9.64%。与上年对比减少2,425,947.08元,减少45.50%,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无项目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129,618.41元。其中:基本支出2,465,252.70元,占总支出的59.70%;项目支出1,664,365.71元,占总支出的40.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677,491.13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

1.因新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调资等增加基本支出93,052.92元。

2.2017年实施完成了省、市林业科技推广项目7个(“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核桃栽培技术培训项目、泡核桃无烟烘烤技术推广项目、重楼栽培技术推广项目、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高效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橄榄栽培技术培训项目),支出增加584,438.2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5,252.70元。与上年对比增93,052.92元,增长3.92%,主要原因:

1. 因调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55,387.65元。

2. 因公用经费调整增加支出37,665.27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71%,人均89,3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29%,人均1,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4,365.71元。与上年对比增584,438.21元,增长54.12%,主要原因:2017年完成了两个省级项目,一个市级项目。

1.“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新增支出189,870元,当年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省级科技推广项目,新增支出500,000元,当年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市级科技推广项目,新增支出100,000元,当年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6,195.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9%。与上年对比增466,251.92元,增长14.35%,主要原因:

1.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129元。

2.三区科技人才项目,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8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90,7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推广;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61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34,8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6%。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林业技术推广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66.00元,完成预算的16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366.00元,完成预算的163.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三公”经费资金,年初预算漏报6,366.00元;①因公出国出境年初预算漏报0元。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漏报0元,③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漏报6,366元。

(2)中央、省、市下达的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年初没有包含在预算批复文本中,所以2017年“三公”经支出超出预算支出6,366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9265.86元,下降7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395.86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30.00元,下降45.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减少的原因: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2017年我站有公务用车编制1辆,但所用公务用车不属于此编制内车辆,其运行费用记入“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核算。

(3)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2017年我站公务接待人次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6,36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3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3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科技技术推广项目现场观摩、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部门资产总额1,514,245.55元,其中,流动资产756,291.51元,固定资产757,954.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6,630.3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32,424.17元,固定资产增加15,793.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583,038.6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514,245.55

756,291.51

132,501.84

132,501.84

625,452.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13,51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60,51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53,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项目农药、肥料、具械、图书资料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3,51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60,510.00元,服务采购53,000.00元。共采购16批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投入情况分析

2017年中央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37.83万元,使用情况为:在昌宁和腾冲建设泡核桃提质增效示范林并开展泡核桃提质增效技术推广及培训支出37.83万元;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50万元,使用情况为:补助全市9个核桃专业合作社泡核桃无烟烘烤设备支出19.2万元;补助全市核桃种植户肥料支出15.21万元,开展全市泡核桃无烟烘烤技术培训及指导支出15.59万元。市级林业技术推广项目资金23.2万元,使用情况为在全市开展核桃、澳洲坚果、腾冲红花油茶、糯橄榄、林下经济、珍贵用材林培育等为主的林业产业技术培训73期4161人次支出23.2万元。“三区”科技人才服务项目资金20万元,使用情况为站内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业科技技术服务支出20万元。以上资金已全部投入项目使用,使用情况良好。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领导,各项目均明确项目负责人,制定实施方案,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实施方案进行。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①抽调长期从事林业科技工作的业务骨干人员进行多学科联合,项目主持单位、协作单位签订了协议,进行项目分工,明确责、权,督促各实施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相应工作。②落实参加单位的负责人,涉及项目的县市林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参与到项目组,负责推广示范点组织管理工作,沟通地方与项目组的联系,使项目组形成上有部门领导、有地方负责组织管理运行机制,有利于项目的组织开展。

3.产出情况分析

举办核桃、澳洲坚果、腾冲红花油茶、糯橄榄、林下经济、珍贵用材林培育等为主的林业产业技术培训73期4161人次;无偿发放《保山泡核桃提质增效栽培技术》、《澳洲坚果栽培技术》、《滇橄榄早实丰产栽培技术》等林业实用技术手册14500册。依托国家、省、市科技项目,完成核桃、澳洲坚果、腾冲红花油茶、糯橄榄及珍贵用材林早实(速生)丰产科技样板林和试验示范林建设(管护)5322亩。完成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核桃无烟烘烤技术推广示范》年度工作,扶持建设核桃无烟烘烤炉52座。完成省“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年度工作,在云南省楚雄、大理、临沧、保山采集腾冲红花油茶遗传多样性研究样品400份;完成项目建设的核桃、油茶、滇橄榄种质资源圃、试验林年度抚育管护、试验观测、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培训基层技术员、林农及宣传,使其掌握经济林木栽培技术的同时改变落后传统的生产观念,有效地带动项目实施地和周边区域认知科技兴林、提高劳动生产力。通过建设示范样板林,对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经济林提质增效的抚育管理,探索科学合理的抚育管理技术模式,合理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地生态效能具有示范作用。

2017年保山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没有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