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山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定;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和自然保护区的行业使命,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资源管护打基础,科研监测搞突破,国家公园塑品牌,自然教育建特色,基层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护区宣传教育、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国家公园建设、自然教育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管护有方”,有力推进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了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助推了“森林保山”和全域旅游的发展。2018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是:
(一)以“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为主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突显
腾冲分局党支部紧紧围绕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过硬、工作思路清晰、基本制度健全、场所阵地规范、活动载体丰富、保障机制完善、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满意为目标,完善组织机构。2018年腾冲分局选派保山市级驻村工作队员1名,驻界头镇中排村,选派扶贫工作的动态管理人员2名,定期驻曲石镇江苴村,开展扶贫工作。分局领导干部职工21人深入挂钩的曲石镇江苴村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家,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回头看6次,回访贫困户98户次,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及技能培训2次,培训村民122人次;直接投入资金55,300.00元。加强干部职工、护林员的能力素质提高,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的方式,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物种的监测调查、自然教育的开展、工作软件的应用等方面组织单位人员250多人次参加学习、交流、培训。
(二)以强化管护措施为抓手,进一步落实资源管护工作,区内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加大火灾管控力度,确保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制定防火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多方筹措防火经费,健全防火应急队伍,做好防火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适时开展专项行动综合巡护和监督管控工作。2018年取得了保护区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2.加大巡护力度,依法开展资源管护工作。腾冲分局严格按照《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巡护方案》,以创建“平安林区”建设为主,采取“加大日常巡护力度,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方法维护高黎贡山的资源安全。截止2018年10月31日,腾冲分局职工、护林员参与日常资源巡护管理共32845人次,覆盖保护区腾冲分局全辖区。
3.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对环保督查事项做好 “回头看”和整改。根据“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腾冲分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2014年以来涉及自然保护的问题开展自查和“回头看”。
4. 建立跨境保护机制,加强中缅边境资源管护。2018年,腾冲分局在自治管理站辖区中缅边境设置双语警示牌12块,农林交错地段设置野生动物警示宣传牌92块,设置信息员1名,不断增强边境的管控和巡护值守工作。
5.严格执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管理制度,认真组织野生动物肇事的勘验上报工作,努力维护保护区周边群众利益。
6.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确保野生动植物的安全。一是培训监测人员60人,共收集6个监测点82条监测线路监测信息2250条上报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
(三)抓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提高保护区机构能力建设和科研监测质量,
腾冲分局以“科技强区、科技兴区”为目标,注重科技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在研项目,积极做好项目的储备。
(四)以全域旅游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1.利用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积极开展自然教育。
2.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户外运动大本营”。
3.围绕打造“东方黄石公园”的思路,主动融入腾冲市“一圈一环一线”的建设,协助管护局搞好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与编制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专项规划和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
4.腾冲分局与滇西运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签订了“高黎贡山芳香植物研究中心”合作备忘录,主动融入腾冲“大健康”产业发展。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护区硬件设施
1.完成林家铺巡护步道建设2424.4m,投资877,000.00元。
2.完成界头站老办公楼维修460.6m2,投资237,000.00元;新建界头站综合用房153m2,投资320,000.00元;界头站钢架房建设213 m2,投资50,000.00元。
3.完成大蒿坪站围墙维修88 m,投资117,000.00元。
4.完成大蒿坪护林点续建工程132 m2,投资300,000.00元。
5.完成自治站维修改造工程627 m2,投资1,356,000.00元。
6.完成大蒿坪厕所建设工程31.8 m2,投资50,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388,290.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2,234.40元,占总收入的88.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76,056.00元,占总收入的11.64%。2018年比2017年增加1,608,913.67元,增加率为31%,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12,234.40元,比上年增加1,084,070.98元,增长17.13%。职工正常调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40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80,000.00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增加650,000.00元。
2.其他收入9760,056.00元,比上年增加161,056.00元,增长19.76%。增加腾冲市财政局拨入奖励性绩效工资161,05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778,677.23元。其中:基本支出7,020,290.40元,占总支出的79.97%;项目支出1,758,386.83元,占总支出的20.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7年全年总支出8,226,584.03元,其中:基本支出6,028,163.42元,项目支出2198420.61元, 2018年比2017年增加552,093.20元,增幅7%,增加原因主要是:
1.基本支出7,020,290.40元比上年增加748,421.96元,增长11.93%。其中:绩效工资(乡镇补贴)增加750,000.00元、死亡抚恤增加140,0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80,000.00元。
3.项目支出1,758,386.83元比上年增加984,554.35元,增加127.23%。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经费增加700,000.00元、生物多样性监测经费150,000.00元、白眉长臂猿监测经费17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20,290.4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8,386.83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660.13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3,636.70元;(3)资本性支出448,0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2,234.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4,71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2%。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827,5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8%。其中:人员经费4422466.12元;日常公用经费705052.88元;项目支出7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183.00元,支出决算为291,598.55元,预结算差异率-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预结算无差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0,235.55元,预结算差异率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363.00元,预结算差异率-22.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44,593.95元,增长9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2,105.59元,增长94.90%;增加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二是机构上划后,到保山公务往来次数增多,过路费及燃料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488.36元,增长112.52%。原因为高黎贡山保护区知名度提高,新闻媒体,大中专院校到保护区科考、学术交流人员增加,旅游城市物价高等因素造成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235.55元,占78.96%;公务接待费支出61,363.00元,占21.0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235.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0,235.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36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3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85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管护站点建设,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检查、验收项目、社区群众及国内外保护区交流合作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部门资产总额17,639,700.94元,其中,流动资产1,737,552.72元,固定资产15,861,680.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600.00元,无形资产7,868.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366.9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7,453.37元,固定资产减少192,593.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493.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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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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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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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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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639700.94 |
1737552.72 |
15861680.22 |
11682306.95 |
1275244.00 |
2904129.27 |
32600.00 |
7868.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3,10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9,30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3,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3,10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巡护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巡护经费175,921.65元,是为保护区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武装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对辖区进行巡护,打击各种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巡护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巡护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巡护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175,921.65元,实际到位资金175,921.65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巡护经费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计划2019年12月完成),项目资金已支付143,520.00元,剩余资金32,401.65元结转2019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巡护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82%,资金使用率82%,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巡护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护区管护经费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农〔2018〕2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管护项目经费7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生态公益林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2018年无森林火灾成绩;实施了保护区基层站点建设与维护修缮;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完成了辖区林区治安纠纷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护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7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70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8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7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500.00元,资本性支出(房屋构建物构建)99,5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1)林区治安纠纷解决(借山造林评估)2340亩;(2)国家公园品牌塑造——《腾冲观鸟指南》宣传折页制作1万份;(3)国家公园品牌塑造——《腾冲蝴蝶》宣传折页制作1万份;(4)护林点购置5套桌椅、5张高低床;(5)保护区周边区公众意识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6)“三会一课”、森林防火工作会、年终工作总结会、业务工作会共召开8次;(7)护林点建设及整顶站厕所建设、房屋维修维护按要求完成;(8)世界人与生物圈成立45周年庆祝会参展1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旅游的发展给周边社区群众带来每户每年15,000.00元的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18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8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650,000.00元,是为自然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2018年无森林火灾成绩;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18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8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6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于资金拨付迟及时间、工作原因,该项目结转至2019年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12月前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金拨付下达时间较晚。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但由于资金下达较晚,结转至2019年实施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白眉长臂猿监测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白眉长臂猿监测经费项目295,681.00元,是为白眉长臂猿监测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白眉长臂猿监测保护;通过项目开展,成立了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调查,摸清了家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度白眉长臂猿监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白眉长臂猿监测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295,681.00元,实际到位资金295,681.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8年度安排,白眉长臂猿监测项目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兑付227,422.13元,项目资金68,258.87元结转2019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白眉长臂猿监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特种标本采集及影像资料收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特种标本采集及影像资料收集经费11,965.60元,是为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特种标本采集及影像资料收集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特种标本采集及影像资料收集;通过项目开展,采集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特种标本25份及影像资料收集,丰富了保护区物种保护工作的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度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特种标本采集及影像资料收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特种标本采集及影像资料收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11,965.60元,实际到位资金11,965.6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特种标本采集及影像资料收集项目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1,965.6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5.60元(办公费)。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保护区珍稀濒危特有特种标本采集及影像资料收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保护高黎贡山行动——社区发展子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保护高黎贡山行动——社区发展子项目经费99,319.00元,是为保护高黎贡山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引导周边社区群众种植经济林木,增加群众经济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度保护高黎贡山行动——社区发展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高黎贡山行动——社区发展子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高黎贡山行动——社区发展子项目安排资金99,319.00元,实际到位资金99,319.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8年度安排,保护高黎贡山行动——社区发展子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99,319.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319.00元(培训费31,343.00元;劳务费24,000.00元;材料费43,976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培训白花木瓜种植户62户100人;购白花木瓜苗木4000株、农家肥100立方米、化肥38袋。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旅游的发展给周边社区群众带来每户每年5,000.00元的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社区经济得到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引导社区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保护高黎贡山行动——社区发展子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朝阳店防火通道维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朝阳店防火通道维修项目经费30,000.00元,是为高黎贡山保护区护林点道路维修经费保障。通过朝阳店防火通道维修经费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护林点的交通、办公条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朝阳店防火通道维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朝阳店防火通道维修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朝阳店防火通道维修项目项目安排资金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8年度预算安排,朝阳店防火通道维修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朝阳店防火通道维修200米。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护林点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引导社区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朝阳店防火通道维修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项目经费54,000.00元,是为高黎贡山保护区大树杜鹃古树保护经费保障。通过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对大树杜鹃的保护。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安排资金54,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4,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4,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大树杜鹃保护项目宣传折页制作2万份;制作大树杜鹃保护警示牌2个、喷绘5张、宣传牌10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护林点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引导社区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基层管护站点房屋维护修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基层管护站点房屋维护修缮项目经费150,000.00元,是为高黎贡山保护区基层管护站点房屋维护修缮经费保障。通过基层管护站点房屋维护修缮经费项目的实施,改善了保护区基层管护站办公条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基层管护站点房屋维护修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基层管护站点房屋维护修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基层管护站点房屋维护修缮项目项目安排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基层管护站点房屋维护修缮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界头站业务用房(钢架房)1间;经局务会研究决定,自治站及大蒿坪站房屋维修经费(100,000.00元)用于大蒿坪站围墙维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护林点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引导社区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基层管护站点房屋维护修缮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跨境保护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跨境保护经费(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拨款)项目经费35,000.00元,是为高黎贡山保护区跨境保护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通过跨境保护经费项目的实施,进行边境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双语宣传,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通过跨境保护经费(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拨款)项目的实施,进行边境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双语宣传,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跨境保护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跨境保护经费(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拨款)项目安排资金3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5,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跨境保护经费(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拨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5,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作双语宣传牌12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护林点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引导社区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跨境保护经费(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拨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羚牛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羚牛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项目经费79,801.10元,是为羚牛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羚牛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通过项目开展,对辖区羚牛进行调查,摸清了家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度羚牛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羚牛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79,801.10元,实际到位资金79,801.1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羚牛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项目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全部兑付,共兑付资金79,801.1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作羚牛保护宣传牌10块、宣传单6000份;购红外相机35台。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羚牛极小种群保护与监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鸟种调查及观鸟旅游试点项目(腾冲市工信局拨款)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鸟种调查及观鸟旅游试点项目(腾冲市工信局拨款)经费30,000.00元,是为鸟种调查及观鸟旅游试点项目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鸟种调查及观鸟旅游试点项目;通过项目开展,对辖区鸟种及观鸟旅游点进行调查,为开展生态旅游提供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鸟种调查及观鸟旅游试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鸟种调查及观鸟旅游试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鸟种调查及观鸟旅游试点项目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全部兑付,共兑付资金3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作鸟类宣传折页1万份;建设观鸟塘1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鸟种调查及观鸟旅游试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森林防火工作经费36,083.00元,是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通过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的实施,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巡护,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在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36,083.00元,实际到位资金36,083.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计划2019年12月完成),项目资金已支付18,500.00元,剩余资金17,583.00元结转2019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森林防火宣传、巡护2次,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生物多样性监测经费154,276.76元,是为保护区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通过高黎贡山管护局拨入生物多样性监测业务经费的实施,对辖区生物多样性进行监测,设置2条生物多样性监测样线,监测物种8个,加强了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度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154,276.76元,实际到位资金154,276.76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8年度安排,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兑付132,024.00元,项目资金22,252.76元结转2019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购台式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1台;设置生物多样性监测样线2条,物种监测10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云猫专项监测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云猫专项监测经费46,835.00元,是为云猫监测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云猫监测保护;通过云猫专项监测经费的实施,对辖区云猫进行监测,摸清辖区云猫分布区域及生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度云猫专项监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云猫专项监测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46,835.00元,实际到位资金46,835.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8年度安排,云猫专项监测经费项目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兑付46,835.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购置红外相机30台。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云猫专项监测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腾冲分局部门整体支出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机构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2、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属保山管护局正科级派出机构,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住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分局设一室两股(办公室、管理股、科技股)。腾冲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人,现实有49人。
3、重点工作概述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腾冲分局在各级政府、市林业局、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和自然保护区的行业使命,确立了“资源管护打基础,科研监测搞突破,国家公园塑品牌,自然教育建特色,基层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护区宣传教育、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国家公园建设、自然教育等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腾冲分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根据保财农【2018】20号文件《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2018年度我单位单位部门预算收入6,730,975.00元,支出6,730,975.00元,收支平衡。本年度总收入8,388,290.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2,234.40元;其他收入976,056元。总支出8,778,677.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762,234.40元;其他支出2,016,442.83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腾冲分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体现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自评的指标体系经过各科室、管护分局充分的讨论以及分析,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次评价的评分体系。指标体系的构成内容主要有: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5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19个,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组织实施
(1)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
(2)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5)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6)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7)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实施符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2)按财经纪律要求本年内100%完成项目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队伍整体素质和个体素质急需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发挥职能职责,精心策划,着眼细节、着眼亮点、着眼特色,全力做好保护区管理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深入有效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凝聚正能量。四是强化学习,抓好队伍建设。
6.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腾冲分局高黎贡山保护区财政支出,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工作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责任意识,确保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护安全。二是扎实推进人才培养工程。七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抓好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
8.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