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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19-0925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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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主要对高黎贡山保护区内的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审定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各项建设与管理,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协助各类机构、有关部门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防火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召开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议1次,组织森林防火业务培训6次,分局与各管护站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的责任格局。未雨绸缪重宣传,采取形式多样宣传,做到森林防火深入人心,警钟长鸣。进入防火期来,对周边社区内的134名“五种人”进行了登记,并和监护人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入山人员登记制度,设置防火检查站25个,登记进山人员66,012人次,收缴火种1,246个,巡山护林排查火灾隐患13,285人次。正是因为抓好了防火宣传和火灾扑救等预防工作,确保了2018年防火工作实现“零”火灾目标。

2.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力保资源安全。1至10月份高黎

贡山隆阳分局共组织开展巡护2,054次,参加7,268人次。

(2)警犬巡护守护林区平安。为切实加强资源保护工作,加大野外巡护工作力度,高黎贡山局隆阳分局引进了10只良种犬,作为“护林犬”投放到管护范围内的重点管护区域,对有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标志着隆阳分局在野外巡护工作举措上迈出新步伐。

3.切实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努力推进管护工作转型升级

(1)不断创新推进管理模式。隆阳分局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承包管护考核管理办法,为逐步推进公益林管护转型升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强化公益林资金管理。编制《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18年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方案》,为本年度公益林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

(3)切实加强护林员管理。

(4)组织开展公益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2018年,实施的工程项目共有7个,所有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4.科技工作进展顺利

(1)小基金项目实施工作。《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三尾褐凤蝶养殖监测项目》、《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大树古茶资源调查实施项目》,2个项目自今年3月份启动实施以来,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按照项目方案,积极组织实施。

(2)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隆阳分局本年度组织开展鸟类、兽类、两栖类的监测调查,分别于5月、10月组织专业技术骨干、护林员共计129人次参加,历时27天。此次监测共设定鸟类监测样带7条、兽类监测样带7条,两栖类固定样地3块。

(3)白眉长臂猿的调查监测工作。制定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白眉长臂猿监测方案》,成立了监测小组,按监测计划开展监测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种表格的记录和图像视频。到目前为止,基本能够确定各站辖区内的白眉长臂猿的种群数量、分布范围、活动规律、栖息地状况等基础信息。

(4)红外线相机监测情况。目前在各站布设的红外相机为102台,今年以来红外相机拍摄成果显著,根据上半年的统计,共拍摄到云猫、黑熊、赤麂、小熊猫、斑羚、中华鬣羚、等二十多个物种,作为生物多样性监测的一个重要补充,这些资料有力地充实了隆阳分局的物种调查数据库。

5.自然教育工作

一年来,共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然教育相关的培训活动2次,参加人员达23人次,共组织自然教育活动16次,388人次。很好地践行了高黎贡山自然学校的创办理念和宗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508,32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3,556.40元,占总收入的79.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84,772.00元,占总收入的20.98%。与上年5,810,379.00元对比增加2,697,949.40元,增长46.43%,主要原因分析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增加14,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65,903.40元,死亡抚恤增加150,933.2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加500,000.00元,林业自然保护区增加1,400,000.00元,林业防灾减灾增加15,000.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800,000.00元,农业支出减少58,130.20元,购房补贴减少2,20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654,140.18元。其中:基本支出6,428,482.40元,占总支出的74.28%;项目支出2,225,657.78元,占总支出的25.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110,767.95元对比增加3,543,372.23元,增长69.33%,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418,103.40元,项目支出增加2,125,268.8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28,482.40元。与上年5,010,379.00元对比增加1,418,103.4元,增长28.3%,主要原因分析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31,173.80元;分别是:津贴补贴增加134,392.00元、奖金增加892,801.00元、绩效工资增加56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65,903.40元、医疗费增加28,424.40元、基本工资减少265,545.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84,802.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52,942.40元;分别是:办公费增加165,478.95元、水费增加2,253.88元、电费增加472.99、邮电费增加5,831.01元、工会经费增加44,263.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增加30,901.5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347.00元、福利费增加2,054.00元、手续费减少1,087.00元、差旅费减少17,318.00元、维修(护)减少3,590.00元、会议费减少3,645.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5,801.10元、劳务费减少2,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8,018.91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33,987.20元;分别是:抚恤金增加150,933.20元、生活补助增加42,804.00元、奖励金增加480.00元、购房补贴减少33,830.00元、离休费减少26,4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5,657.78元。与上年100,388.95.00元对比增加2,125,268.83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分析是:

1.2018年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经费增加700,000.00元;

2.2018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增加96,465.73元;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增加29,735.00元;

4.保山中心北城棚户区改造工作组拨红庙拆迁工作经费项目增加38,500.00元;

5.2017年政协提案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0元;

6.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增加61,346.00元;

7.2017年高黎贡山保护管理项目增加599,611.05元;

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林业自然保护区项目600,000.00元。

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611.05元、农林水支出1,526,046.73元。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026.86元,其中:办公费545,014.70元,印刷费3,000.00元,水费1600.00元,电费9,823.76元,邮电费3,885.18元,差旅费162,134.00元,维修(护)费247,941.17元,会议费9300.00元,培训费18,608.00元,公务接待费38,795.00元,劳务费6,621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227.80元,其他交通费7,980.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07.25元;资本性支出1,017,630.92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1,017,630.92元。

具体开展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管理,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社区宣传、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0,02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87%。与上年511,0767.95元对比增加1,109,254.18元,增长21.70%,主要原因分析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247.80元;分别是:奖金增加30,000.00元、绩效工资增加560,0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增加65,903.40元、医疗费增加28,424.4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8,4802.00元、基本工资减少265,545.00元、津贴补贴减少47,733.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26,458.43元;分别是:办公费增加281,499.79元、水费增加3,853.88元、电费增加10,296.75元、邮电费增加8,026.19元、差旅费增加143,303.00元、培训费增加4,508.00元、接待费增加2,728.90元、劳务费增加62,51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20,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44,263.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4,128.34元、税金及附加增加30,901.5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347.00元、手续费减少1,087.00元、维修(护)费减少3,590.00元、会议费减少5,685.00元、福利费减少2,546.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33,987.20元;分别是:抚恤金增加150,933.20元、生活补助增加42,804.00元、奖励金增加480.00元、离休费减少26,400.00元、购房补贴减少33,830.00元。

4.资本性支出增加322,560.75元;房屋建筑物构建增加322,560.7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4,50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死亡抚恤、绩效工资、奖金等。相关支出情况:离退休人员工资135,61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7,962.20元、死亡抚恤金150,933.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285,51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78,567.40元、商品服务支出1,160,412.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76.00元、资本性支出322,560.75元。相关支出情况:基本工资2,240,508.00元、津贴补贴949,635.00元、绩效工资560,000.00元、医疗费28,424.40元、办公费387,184.25元、手续费205.00元、水费5,088.30元、电费14,227.10元、邮电费2,0474.45元、差旅费181,624.00元、会议费4915.00元、培训费4508.00元、公务接待费48,076.90元、劳务费184,41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102,098.00元、福利费205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999.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30,901.58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647.00元、生活补助23,496.00元、奖励金480.00元、房屋建筑物构建322,560.7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3,020.00元,支出决算为189,075.90元,完成预算的5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999.00元,完成预算的4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076.90元,完成预算的14.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使用;非税收入预算数减少,三公经费预算支出随之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857.24元,增长9.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128.34元,增长1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28.90元,增长6.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上划后,与其他上下级单位沟通交流加强,各科研院所、学校以及其他自然保护区来访人员较多,公务接待相应增加;实有车辆7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非编制3辆,因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公车运行油耗增加,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999.00元,占74.57%;公务接待费支出48,076.90元,占25.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99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999.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管理,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社区宣传、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工作以及扶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076.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076.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69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科研院所、学校以及其他自然保护区来访人员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资产总额15,672,036.68元,其中,流动资产2,068,254.25元,固定资产12,738,014.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6,465.73元,无形资产569,30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9,713.2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91,303.57元,固定资产增加1,655,124.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96,465.73元,无形资产增加569,302.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672,036.68

2,068,254.25

12,738,014.70

9744535.3

959414


2603549.40


296,465.73

569302.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3,887.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8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4,077.9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3,887.9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2018年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农〔2018〕19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管护项目经费7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履行“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等职责。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为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日常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财政2018年2月拨入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经费700,000.00元(保财农〔2018〕19号),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8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资金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和资金投入,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

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手续不合规、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项目得到切实保障;

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中“党报党刊征订”、“三会一课、森林防火、年终工作总结会、业务工作会议”两项数量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2018年的党报党刊征订和会议费用多从公用经费列支,不挤占项目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本指标中“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两项费用相应减少;“管护站及护林点的建设和维护”、“管护站及护林点办公家具、床等购置”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预算多,实际支出少;“物业管理费”未完成年度指标值,原因是不占用项目资金支付单位管理费,未列支“物业管理费”。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其中,四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树立全局思维和底线思维,按照项目谋划提前,项目前期提前,项目调度提前,项目开工提前“四个提前”思路,统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未严格按照预算明细执行。截止2018年12月,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情况较好,但部分明细项目核算不足或核算过多。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有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三是绩效评价的指标设定有待细化。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应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2018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8〕198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0,000.00元。2018年12月支付西邑建筑公司赛格站业务用房修缮款尾款96,465.73元,结余资金503,534.27元结转至2019年按计划完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资源管护、对外宣传、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等工作,继续加大对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力度,使保护区内森林火灾发生率、森林病虫害发生率及保护区内偷砍盗伐、偷捕盗猎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和显现,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管护局于2018年11月15日拨入2018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12月支付西邑建筑公司赛格站业务用房修缮款尾款96,465.73元,资金执行率16.1%。结余资金503,534.27元结转至2019年按计划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中的时效指标完成率为16.1%,原因是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晚。市管护局于2018年11月15日拨入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0,000.00元,2018年12月支付西邑建筑公司赛格站业务用房修缮款尾款96,465.73元,结余503,534.27元结转至2019年按计划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为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率为16.1%,原因是项目未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保护区干部职工及护林员满意度,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晚。市管护局于2018年11月15日拨入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00,000.00元,2018年12月支付西邑建筑公司赛格站业务用房修缮款尾款96,465.73元,结余503,534.27元在2019年按计划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资金应按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项目按年度开展;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制定方案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资金进行调整和支出。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未完成。已完成的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复资金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没有违规操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问题: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晚,项目未完成。

建议:项目资金应按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项目按年度开展;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措施:制定方案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资金进行调整和支出。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委组织部2018年8月拨入党建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党建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党支部隶属于隆阳区林业局党委,党支部现有在职正式党员28人,预备党员1人,退休党员4人,共设立党小组5个。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党支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精心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创新探索实施“党建+”系列工程,让基层党小组和广大党员在管护第一线争当绿色先锋,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力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内源动力,构筑起一个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堡垒。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实施“党建+”工程 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党建+防火”工程 共筑绿色家园;实施“党建+管护”工程 共护自然资源;实施“党建+教育”工程 共树和谐理念;实施“党建+扶贫”工程 共战脱贫攻坚;实施“党建+监测”工程 共护生存乐园。近年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党支部坚持“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面对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目标、新要求,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实践“两山理论”,深入实施“党建+”系列工程,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阳区委组织部于2018年8月拨入党建工作经费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10月支付赧亢站制作党建宣传牌支出29,735.00元,资金执行率40.53%。结余20,265.00元结转至2019年按计划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会议研究,资金用于隆阳分局党建工作。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及隆阳分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完成率为40.53%,原因是项目计划开展赧亢站党建宣传标识牌制作、党建活动室建设,赧亢站党建宣传标识牌制作已完成,党建活动室建设在2018年未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为100%。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党支部坚持“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促进了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工作和扶贫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程度,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晚。隆阳区委组织部2018年8月拨入党建工作经费50,000.00元,制作党建宣传牌支出29,735.00元,结余20,265.00元结转至2019年按计划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资金应按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项目按年度开展;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制定方案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资金进行调整和支出。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未完成,已完成的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复资金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绩效自评分为8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晚,项目未完成。建议:项目资金应按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项目按年度开展;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制定方案时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资金。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保山中心北城棚户区改造工作组拨红庙拆迁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隆阳区房屋征收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隆政办法〔2016〕221号)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任务的部门,给予每份协议1,00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棚户区拆迁任务数38.5户,给予奖励工作经费38,5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中心北城棚户区该做工作组于2018年6月拨入红庙拆迁工作奖励经费38,5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用于支付办公费37,992.75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07.25元。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会议研究,项目资金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及隆阳分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棚户区拆迁任务数38.5户,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包宣传入户、包签订协议、包搬家领款、包房屋拆除、包安置入户均完成,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签订拆迁协议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隆政办发〔2016〕221号文件要求,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任务,项目完成质量好,绩效自评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2017年政协提案专项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办理政协提案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行〔2017〕1316号)文件,专项资金100,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赧亢管护房附属工程建设。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可有效的改善护林员和职工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使资源管护工作更有成效。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办理政协提案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行〔2017〕1316号)文件,专项资金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赧亢管护房附属工程建设。为提升基层管护站站服务水平和能力,改善护林员和职工日常生活所需,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安排专人从项目的申报、实施、进度、质量等全程监督,对项目全程监控,全面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由项目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管护局批准后实施。项目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进行,项目活动受市管护局监督。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政协提案专项资金为上年结转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100,000.00元,用于支付赧亢站监测中心洗澡间、厕所建设,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等管理办法,按规定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和招标。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合同制、法人制,加强项目实施检查,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按投标文件和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严控项目建设成本,确保项目资金运行安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实效指标为项目当期任务完成,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和职工满意度,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没有违规操作。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长全面负责项目管理,项目实施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按程序,守规则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

问题:资金不稳定;资金额度小。

建议:制定方案时应充分调研,根据资金多少确定开展的项目,避免出现资金缺口过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共收到森林防火工作项目经费91,346.00元。其中: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于2018年5月拨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5,000.00元;潞江镇政府于2018年7月拨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5,000.00元,2018年7月保险公司拨入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21,346.00元,芒宽乡政府于2018年11拨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30,000.00元。项目资金用于开展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旨在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防灭火宣传、防灭火技能培训、防灭火工作会议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保护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开展,管理股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成立专业扑火队,每年组织扑火演练培训;各管护站到社区、学校周边开展防火宣传,书写、刷新、粘贴防火标语,做好进出山路口人员实名登记、火种收缴等工作。资金拨付隆阳分局后,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各站森林防火经费额度,各站按实际支出到分局报账。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立足早动员、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狠抓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火源管控等措施,把森林防火工作研究透、部署好、落实到位、抓实抓细,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分别于2018年5月、7月、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于2018年5月拨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5,000.00元,5个管护站每个站3,000.00元的额度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100%;潞江镇政府于2018年7月拨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5,000.00元,按照各站额度:坝湾站10,000.00元、百花岭站5,000.00元、赛格站5,000.00元、赧亢站5,000.00元,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100%;2018年7月保险公司拨入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21,346.00元,已全部支付;芒宽乡政府于2018年11拨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30,000.00元,由于资金到位时间晚,2018年未使用,结转至2019年按计划执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监管,积极争取和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各站资金使用额度,严格审核支出项目,确保资金科学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市管护局拨入森林防火经费、潞江镇政府拨入森林防火经费,于当年全部用完,实效指标、项目当期任务完成率100%。芒宽乡政府拨入森林防火经费,2018年未使用,实效指标、项目当期任务完成率为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管护局拨入森林防火经费、潞江镇政府拨入森林防火经费,保险公司拨入森林防火经费,于当年全部用完。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完成率100%。芒宽乡政府拨入森林防火经费,2018年未使用,结转至2019年使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和职工满意,完成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芒宽乡政府拨入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由于资金到位时间晚,2018年未使用,结转至2019年按计划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防火资金的落实是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前提,截止目前,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管护区已连续6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科学合理使用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是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保证。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资金实效;严格实行报账制,严控资金支出,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

问题:资金量小,林区防火通道路维护、扑火物资储备缺乏资金支持。

建议:多方协调,争取更多资金投入保护区的防灭火工作;根据防灭火工作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2017年高黎贡山保护管理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农〔2017〕1376号)文件,隆阳区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管护项目经费700,000.00元,结转至2018年59,9611.05元。项目资金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职能职责是:认真履行“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自然保护知识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等职责。以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自然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等为日常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农〔2017〕1376号)文件,隆阳分局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编制项目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高黎贡山保护管理项目结余资金599,611.05,结转至2018年按计划使用。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599,611.05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256,588.00元、维修(护)费247,941.17元、房屋建筑物构建95,081.88元,2018年已全部使用完,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资金批复和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没有违规操作。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主管股室(站)牵头,相关股室(站)参加,分管领导主持,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参加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由相关股室(站)进行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实效指标为项目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办公环境改善,林区防火通道得以维护,工作效率逐步提高。效益指标完成率为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干部职工及护林员满意,满意度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政府采购、公益林资金管理办法等,按规定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和招标。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合同制、法人制,加强项目实施检查,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按投标文件和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严控项目建设成本,确保项目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主管股室(站)牵头,相关股室(站)参加,分管领导主持,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参加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由相关股室(站)进行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长全面负责项目管理,项目实施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

问题:保护区的综合楼建设时间久远,修缮不如新建;项目出现新建资金匮乏,修缮结果达不到预期目的。

措施:根据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的工作需要,建议对陈旧办公综合楼拆除,申请新建;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加大对保护区防火通道的维修和建设。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林业自然保护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所属的坝湾管护站和赛格管护站综合办公楼,分别建于7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初期,至今已出现屋顶漏雨、墙面脱落、功能不齐等情况,严重影响管护站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为解决办公综合楼陈旧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坝湾管护站和赛格管护站综合办公楼进行修缮。坝湾管护站管护区象脖子地处自然保护区与集体林结合部,该区域位于潞江镇禾木村老木龙组林区,林区山高坡陡,山情林情复杂,人为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防控能力较弱。为进一步加强该区域的资源管护工作,经研究,决定建设象脖子森林防火哨卡。经多方申请,市林业局、市管护局、区林业局分别下达项目资金,共计600,000.00元。其中:《保山市林业局关于给予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请示的批复(保林复〔2018〕30号)》文件,下达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管护补助100,000.00元,《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关于下达象脖子森林防火哨卡建设资金的通知》(高保区发〔2018〕4号)文件,安排象脖子森林防火哨卡建设资金100,000.00元,《隆阳区林业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隆阳区2017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以及2018年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隆林联发〔2018〕13号)》文件,下达象脖子森林防火哨卡建设项目100,000.00元,象脖子森林防火哨卡建设项目资金合计300,000.00元;《保山市林业局关于隆阳区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保林复〔2017〕123号)文件,隆阳区林业局安排坝湾管理站综合楼修缮项目资金3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分局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编制项目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控制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主管股室(站)牵头,相关股室(站)参加,分管领导主持,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参加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由相关股室(站)进行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分别于2018年4月、5月、7月、9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600,000.00元。分别用于:坝湾综合楼修缮300,000.00元;赛格站综合楼修缮100,000.00元;象脖子森林防火哨卡建设200,000.00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资金批复和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没有违规操作。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主管股室(站)牵头,相关股室(站)参加,分管领导主持,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参加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由相关股室(站)进行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实效指标为项目当期任务,完成率为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增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基本功能,特别是对于人员活动频繁的林区以及森林火灾多发区域,有针对性的提升改造相关管护站点,增强管护能力。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干部职工及护林员满意度,满意度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政府采购、公益林资金管理办法等,按规定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和招标。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合同制、法人制,加强项目实施检查,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按投标文件和进度拨付项目资金,严控项目建设成本,确保项目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主管股室(站)牵头,相关股室(站)参加,分管领导主持,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参加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由相关股室(站)进行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工作经验: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长全面负责项目管理,项目实施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按程序,守规则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

问题:保护区的综合楼建设时间久远,修缮不如新建;项目出现新建资金匮乏,修缮结果达不到预期目的。

建议:根据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的工作需要,建议对陈旧办公综合楼拆除,申请新建;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加大对保护区防火哨卡的维修和建设。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系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的派出驻隆单位,内设办公室、保护管理股、科技股3个职能股(室),下设5个基层管护站。现有干部职工47人,聘用临时工7人,聘用护林员130人。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主要对高黎贡山保护区内的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审定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各项建设与管理,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协助各类机构、有关部门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职职工情况:隆阳分局在职干部职工47人,男:30人,占职工人数的63.83%;女:17人,占职工人数的36.17%。其中:管理岗5人,占职工人数的10.64%;高级工程师7人,占职工人数的14.89%;工程师9人,占职工人数的19.15%;助理工程师20人,占职工人数的42.55%;技术员1人,占职工人数的2.13%;高级工5人,占职工人数的10.64%。离退休职工情况:隆阳分局离退休职工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男19人,女4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绩效目标设立主要从职责履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

“职责履职良好”提出: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反映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履职效益明显”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设置了任务及措施。

“预算配置科学”提出:科学编制预算,保证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

“预算执行有效”提出:严格执行预算,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有明确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管理规范”提出: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三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5,594,301.00元,其中财政拨款4,894,690.00元,上年结余结转699,611.00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5,594,301.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0,64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9,55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494.00元,资本性支出699,611.00元。

②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决算数为8,508,328.40元。其中:财政拨款6,723,556.40元,其他收入1,784,772.00元。

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数为8,654,140.18元。其中:基本支出6,428,482.40元,项目支出2,225,657.7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制定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和项目开支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规范和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工作效能;同时,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为提高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参考和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1.5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方面: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2018年部门工作计划。

预算配置方面:配置合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事业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均未超预算。“三公经费”方面控制程度较严,履行主要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较高。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执行的结果相对较好,单位积极采取细化支出方案、优化支出结构、动态跟踪预算执行情况等措施,以多种方式督促预算执行。

预算管理方面:2018年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召开办公会集体研究,重大开支评估论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合规。

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固定资产的利用率较高。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预算资金、项目资金全部到位,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依法依规开展资源调查,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行等有关项目实施。有效的监控保护区动态,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种破坏和非法侵占自然资源的不法行为,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做好辖区内及周边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增强了机构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4)效果情况分析

推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发展,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预算管理制度尚需健全。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预算执行方面的规章制度,对人、财、物涉及的经济活动进行管理;但由于经验不足,在预算申报和管理方面的制度还是有所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申报质量及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质量。年初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完善。年初申报预算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分设置有待完善,部分明细项目核算不足或核算过多,绩效目标是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核心,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会导致难以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过程中也难以开展绩效跟踪工作。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针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我单位结合内控体系建设和财务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使得预算申报及绩效管理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保证绩效目标具体、清晰、可衡量,确保绩效目标的质量。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我单位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

①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是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②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合理安排预算的积极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③完善绩效目标,引导项目支出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对不符合单位职能职责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同时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并指引预算明细指出,从而引导项目支出符合部门职能职责。

6.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②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应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务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各单位如有补充,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