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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19-0925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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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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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原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其职能主要有: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建设、国土绿化和退耕还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督促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低效林改造等营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并负责对县区作业设计的审核、审批。

(3)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等工作。

(4)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造林项目及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国家项目资金扶持。

(5)协调市计划、财政、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县区做好各项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实绩考核,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搞好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

(6)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检查指导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8年营造林任务

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营林生产任务的通知》(保林发〔2018〕26号),全市2018年营林生产任务52.6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09万亩(退耕还林1.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38万亩、国家造林补贴5.45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96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19.5万亩、低效林改造12万亩(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5万亩、省级低效林改造7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0.1万亩。分县(市、区)情况为:隆阳区16.3万亩(人工造林2.8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低效林改造3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施甸县6.75万亩(人工造林1.75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低效林改造3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腾冲市12.81万亩(人工造林2.71万亩、森林抚育7.5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0.1万亩);龙陵县6.38万亩(人工造林0.88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低效林改造2.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昌宁县10.45万亩(人工造林1.95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低效林改造2.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3万亩)。

(二)营造林任务及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营造林52.69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其中:人工造林10.09万亩(退耕还林1.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森林抚育19.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低效林改造12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投资8167万元,其中:人工造林3942.5万元,森林经营4224.5万元(森林抚育1950万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00万元,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525万元,省级低效林改造689.5万元,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现有林改培50万元,封山育林210万元)。按县区分:

隆阳区完成16.3万亩,为年度任务16.3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2.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6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施甸县完成6.75万亩,为年度任务6.75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为年度任务100%。

腾冲市完成12.81万亩,为年度任务12.81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2.71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7.5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0.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龙陵县完成6.38万亩,为年度任务6.38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0.88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2万亩,为年度任务100%。

昌宁县完成10.45万亩,为年度任务10.45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95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3万亩,为年度任务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34,87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4,873.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162.40元,增长8.5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50,1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873.00元,占总支出的87.40%;项目支出195,269.00元,占总支出的12.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7,000.40元,增长3.13%,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210,934.4元,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29,913.98元,主要为:基本工资22,156.00元,津贴补贴经费93,390元,奖金192,332.00元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54,153.58元,主要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费减少19,425.00元,办公费增加20,226.00元。行政项目支出减少301,922.00元,其中:1.农业切块-林业建设减少100,000.00元;2.省级退耕还林补助经费63,934.00元3.考核奖励经费减少137,988.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4,87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08.42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26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1,922.00元,减少60.73%,主要原因分析行政项目支出减少301,922元,其中:1.农业切块-林业建设减少100,000.00元;2.省级退耕还林补助经费63,934.00元3.考核奖励经费减少137,988.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按功能类分为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45,269.00元,2130205森林培育80,000.00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7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0,142.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7,000.40元,增长3.13%,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210,934.4元,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29,913.98元,主要为:基本工资22,156.00元,津贴补贴经费93,390.00元,奖金192,332.00元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54,153.58元,主要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费减少19,425.00元,办公费增加20,226.00元。行政项目支出减少301,922.00元,其中:1.农业切块-林业建设减少100,000.00元;2.省级退耕还林补助经费63,934.00元3.考核奖励经费减少137,98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9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98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3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205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73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2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54,269.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42,5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6%。主要用于2130201行政运行1,092,553.00元,2130205森林培育80,000.00元,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7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496.86元,完成预算的4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30.86元,完成预算的52.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966.00元,完成预算的42.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是根据本年工作计划,实际支出情况会有变化。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893.01元,增长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371.01元,增长8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78.00元,下降30.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由于车辆使用时间久,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30.86元,占52.20%;公务接待费支出16,966.00元,占47.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30.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单位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530.8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森林抚育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9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9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森林抚育的检查验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单位本年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安排。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286.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08.42元,同比增加14.16%,主要原因分析车辆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676.50元,电费1,537.60元,邮电费3,891.00元,物业管理费2,500.00元,差旅费2,778.00元,邮电费6,780.00元,公务接待费6,930.86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8,530.8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707,893.92元,其中,流动资产8,653.92元,固定资产684,2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3,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877.8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5,677.80元,固定资产增加17,8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56393.92

8,653.92

684,240.00

 

188,800.00

 

495,440.00

 

 

63,5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退耕还林32.2万亩,其中:2019年16.6万亩,2020年14.1万亩,2021年1.5万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护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坚决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及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资金70,000.00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要严格执行资金拨付预算制。二是领导重视预算绩效管理,精心组织,逐步推开。三是财政部门适时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退耕还林任务16.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1个;质量指标:资金使用率100%;成本指标:新一轮退耕还林160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增加森林覆盖率,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森林抚育试点补贴间接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增加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坚决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及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森林抚育试点补贴间接费80,000.00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要严格执行资金拨付预算制。二是领导重视预算绩效管理,精心组织,逐步推开。三是财政部门适时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森林抚育检查报告1个,质量指标:资金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增加森林覆盖率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增加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坚决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及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森林抚育试点补贴间接费45,269.00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要严格执行资金拨付预算制。二是领导重视预算绩效管理,精心组织,逐步推开。三是财政部门适时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陡坡地治理实施方案1个,陡坡地治理检查报告1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增加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问题和建议

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项目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一:是否进行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部门绩效目标二: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部门绩效目标三:项目是否开展检查验收及后续保障服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全年预算收入数909,202.00元,决算收入1,434,873.00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024,471.00元,决算支出1,550,142.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使用,实行分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方式及管理符合国家,省级财政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滞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效益。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全部到位,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评价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又分设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分别对应以下7个三级指标:1.目标设定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2. 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3. 预算执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4. 预算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5. 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6. 职责履行的真实性、相关性;7. 履职效益的真实性、相关性。指标体系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指标解释说明和评分标准。

③据项目实施的进度,结合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进行自评,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产出指标、绩效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项来做总体评价和评分。三大项指标又具体细化为预算执行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数量指标5分,自评得分5分;质量指标20分,自评得分20分;时效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成本指标15分,自评得分15分;经济效益指标8分,自评得分7分;社会效益指标8分,自评得分8分;生态效益指标7分,自评得分6分;可持续影响指标7分,自评得分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得分9分。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为后续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市2018年财政金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评。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共有三个项目,项目资金为19.53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强,资产管理规范,合法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产出真实、相关性强,当年任务已全部完成。

(4)效果情况分析

完成退耕还林32.2万亩,其中:2019年16.6万亩,2020年14.1万亩,2021年1.5万亩。

5.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发现部分预算资金下达时间晚,导致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和工作任务未在预算年度全部完成。以后工作中,将努力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争取相关资金尽早下达。

6.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统领整个项目。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三是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项目实施。四是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