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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0-0925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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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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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腾冲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山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腾冲辖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4.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7.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内设一室两股(办公室、管理股、科技股),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和自然保护区的行业使命,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资源管护打基础,科研监测搞突破,国家公园塑品牌,自然教育建特色,基层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护区宣传教育、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国家公园建设、自然教育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管护有方”,有力推进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了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助推了“森林保山”和全域旅游的发展。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全面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保护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2019年,腾冲分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支部围绕腾冲市“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的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四双工作法”,梳理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全面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意识形态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深入调研、检视、整改自然保护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宣传。2019年,分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护林员共310多人次参加了政治理论及业务技能培训。9月,与《森林与人类》杂志联合出版腾冲高黎贡专辑《腾冲丰富而独特生物多样性》,专辑内容涉及综述性的文章、腾冲高黎贡影像、腾冲丰富而且独特的生物多样性、腾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腾冲高黎贡与人的故事、腾冲自然观赏的介绍、腾冲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调查的项目及成果以及未来在此区域计划做的工作7个方面。

2、全面抓好管护工作,辖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腾冲分局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火会议精神及各项防火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火源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开展专项、综合巡护和监督管控工作。高黎贡山保护区腾冲辖区取得了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完成了高黎贡山腾冲生态红线边界校核及界桩初步布设。

(1)重部署,强宣传。一是2018年11月23日召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对2019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防火期全面实行24小时森林草原防火值班、领导带班以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零报告制度。三是制定并完善高黎贡山腾冲管护分局森林防火应急办法,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6份、《森林防火承诺书》139份,将防火责任落实到站、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四是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专题培训会7次,培训专业护林员130人,专业防火队员20人;与周边村委会联合召开联防会议34次。五是张贴腾冲市人民政府禁火令150份,在周边社区投递《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500份,刷新标语、张贴标语626条,广播宣传50次,制作永久宣传标牌71条,喷绘标语21条,发放五彩旗193套,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布标60条,发放宣传单29350份,森林防火宣传作业本10000本,出动宣传车364台次,配备防火执勤袖章150个、防火阻燃服150套。

(2)重防范,抓措施。一是瞭望台火情实施24小时火情监测,辖区主要入山路口由护林员严格把守,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2019年共登记入山人员24923人,其中开据入山许登记证的10300人,当地村民进山的在入山路口进行入山登记14623人。二是利用农户与社区、学生与教师、涉林种植户与林权管护者签订防火责任书的方式,抓好野外用火的管理。三是对保护区周边100米内的799座坟墓进行登记核实,要求坟主清明节期间集中限时限上坟。四是对周边社区内的266名痴、呆、聋、哑、精神病“五种人”, 100%落实责任监护人,与监护人签订责任书266份。四是对重点时段(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腾冲花海节、寺庙诞期)重要区域(如:边境、山脊、林家铺、天台山、大树杜鹃、大竹坝等人员活动比较频繁的区域)增岗设卡,重点管控。五是强化辖区防火督查,对所属的6个管护站、部分护林点及重点林区,就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组织3次专项督促检查,接受保山市、腾冲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防火督查3次。六是筹备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资金170000.00元,为全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3)重巡护,消隐患。2019年腾冲分局对辖区进行日常巡护21206人次;联合边防部队、森林公安、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部队、乡镇驻地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组织展武装巡护7次,出动车辆28车次,650人次全程260公里,对重点区域开展了巡护巡查;组织深度巡护18次,出动人员1000人次,大约行程1600余公里,横向纵向到保护区的各个山头地块;开展资源监测巡护18次,出动人员600余人次,车辆36余次,全面监测辖区资源状况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适时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9年1-10月保护区共发生林政案件8起涉案人员13人,其中:非法采集案件3起,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案件5起,所有案件全部交由森林公安进行了办理。

3、抓牢项目的申报实施,推进科研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

腾冲分局以“科研监测搞突破”为工作思路,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任务分解及资金使用预算,加强保护区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科技人员的培训教育,保护区科研、监测、项目和宣教等工作稳步推进,保护区的监测物种得到持续的有效监测。

(1)国家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完成国家项目投资5001250.00元,有效管理了643181亩的国家重点公益林。按计划完成全年的资源监测工作,对6个固定监测样地、6条随机监测样线、6个随机监测样地进行了24次监测;购置56台红外相机,完成11个管护站点的维修;安装惠云智能巡护监测信息化系统,使巡护和监测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

(2)高黎贡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根据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2014-2020)的要求,2019年1-2月完成2018年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及报告(鸟类多样性监测、兽类多样性监测、大树杜鹃物候监测、动植物资源利用市场调查)撰写;4月、10月对曲石、大塘辖区的4条监测样线开展了鸟类和兽类调查监测,11月开展外来入侵植物紫茎泽兰样线调查监测,每月组织野生动植物市场贸易调查1次,大树杜鹃物候监测2次。截止2019年,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已持续开展5年。通过这5年的监测工作的开展,我们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内的生物多样性情况,大树杜鹃物候期,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的种群数量,云猫的种群数量以及分布情况,保护区周边市场上售卖野生动植物资源情况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为我们向更科学合理的保护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迈进了一大步。从1月开始,腾冲分局布设的红外相机采集到的野生动物影像资料,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推出的“不被打扰的相逢——秘境之眼”栏目播出了7期。

(3)白眉长臂猿“三定”监测。按照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三定”定群定猿定人规范化巡护监测方案,自治、大塘管护站各成立1支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员,监测队员每月开展5天白眉长臂猿野外跟踪监测工作,目前确认辖区共有高黎贡白眉长臂猿7群23只,其中大塘辖区有3群10只,自治辖区有4群13只。基本摸清辖区内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的种群数量、分布情况以及性别等情况。

(4)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完成国家项目投资650000.00元。一是完成大蒿坪站点木架房的修缮维护。二是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各站根据辖区特色开展大树杜鹃、大理铠兰、长蕊木兰、菲氏叶猴、云猫、羚牛、熊类、雉类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监测。三是完成保护区界线本底资料核查以及标识标牌的制作。

(5)高黎贡山(腾冲)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项目。与香港嘉道理保育部的第四期合作项目——高黎贡山(腾冲)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项目延续实施,完成了第一季度的联合考察和白眉长臂猿调查工作,11月组织自治、大塘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员对猴桥镇黑泥塘白眉长臂猿进行了大调查。继“腾冲掌突蟾”、“腾冲拟髭蟾”新种发布后,今年1月,再次以模式产地“腾冲”命名发布了两栖动物新种 “腾冲齿突蟾”。

(6)香港社区伙伴项目(PCD)。2018年5月启动实施,社区伙伴(PCD)资助的《腾冲市社区组织传统生态保护观念恢复及跨组织互助精神推动项目》,2019年分局项目团队对正在实施项目的永胜、永安、大塘、桥头进行多次的交流、监测指导,并对新庄、早三、大营、周家坡等社区组织/老年协会进行走访调查和小基金示。5月组织由社区伙伴、台湾社区大学全国促进会、各老年协会核心成员31人在永胜召开为期3天的腾冲生态危机与传统文化交流会。8月组织社区伙伴、腾冲、大理、缙云山、邛崃、偏岩、屏山等地核心成员28人在大蒿坪举办为期8天的土地伦理与汉族农村人地关系培训和交流会。10月完成了项目中期评估。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腾冲分局和当地社区组织对生态保护非经济为动力的观念内涵、生态道德教育方法、区域学习网络建设的理解,促进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本土精神认识及实践。

(7)腾冲市芒棒镇低碳生态示范村项目。完成了项目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10月项目通过专家检查验收。一是项目举办了中蜂养殖及管理、重楼种植及管理、重楼栽培及病虫害防控技术、黄精产业发展概况及黄精栽培技术4期。二是4月,在横河村开展以“横河是我家,美丽和谐靠大家”为主题的社区环境教育活动,参与村民50人;在大蒿坪村开展以“大蒿坪是我家,美丽和谐靠大家”为主题的社区环境教育活动,43名村民参与。三是制作宣传展板4块、认识家乡的自然保护区——高黎贡山宣传小册子1000册、环境教育培训材料150份,编制蒿坪、横河环境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8)高黎贡芳香植物研究项目。与腾冲珠宝学院合作开展高黎贡芳香植物的研究,2019年完成了项目合作的框架、前期调研、实施方案的编制及资料查询收集,芳香植物标本的采集。

4、以自然教育为试点,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1)加强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多方筹措资金,改善林家铺基地食宿条件,接受爱心机构捐赠高低床8张(16个床位),购置被褥6套,备用被套床单30套,建设厨房一间,配置烧水器、暖水壶等,逐步改善基地条件,解决小规模团队食宿。

(2)积极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与本地户外运动机构“腾冲蜗牛户外”联合推动高黎贡山自然教育工作的开展。与北京自然圈、KUKA教育、云南在地、昆明天使和坚果派、远度教育、西安的天使看世界、成都的一年四季等自然教育机构长期合作,先后开展了23场次自然教育活动,活动形式有自然体验、森林观察、自然科考、溯溪、树攀、溪降等,受教育者达600多人。

5、以民生问题为导向,促进保护区与周边区的发展

(1)借山造林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2019年10月11日,筹措赎买资金4748162.00元,在腾冲市林草局、界头镇政府、曲石镇政府及涉及村领导的见证下,将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兑付给了涉及群众及代表。困扰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腾冲分局保护区内借山造林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保障了群众利益,规范了自然保护区管理。

(2)严格执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管理制度,认真组织野生动物肇事的勘验上报工作,努力维护保护区周边群众利益。2019年1—10月,保护区周边共计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72起,申请索赔金额182274.01元,肇事动物为黑熊、猕猴、灰叶猴、蛇,案件材料已提交保险公司正在审核受理中。2018年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305起236599.80元,查勘费90900.00元,2019年太平洋保险公司已将赔付资金兑现到受损农户及代查勘人员手中。

(3)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的开展。制作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宣传材料5000份,培训监测人员30人,收集6个监测点82条监测线路监测信息2450条,组织6个站对辖区内野猪资源和野鸟禽流感、岩羊小反刍兽疫疫情进行监测调查,腾冲辖区内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及异常死亡野生动物,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每月组织管理站对监测对象为美国白蛾和桤木叶甲的12个样地进行监测1—2次,按时观察和准确记录调查数据,在周边社区张贴、刷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标语80条。3月组织6个管理站在辖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 5月、10月开展春季和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经调查辖区无松材线虫病及其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4)抓好抓实脱贫攻坚工作。派出1名党员,在界头中排村担任第一书记,协助组织中排村开展脱贫工作;对分局挂钩的30户建档立卡户、597户非卡户进行多次走访调查,了解他们的住房问题、家居环境问题,用好各项补助政策,积极参与江苴社区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实行脱贫攻坚动态管理,做到脱贫、整治一户一方案。到2019年止,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稳固脱贫,无返贫户、无新识别户、无非卡边缘户。

(5)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一是在边境少数民族地区自治站辖区及周边区开展“加强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推进保护区跨境资源管理护工作”主题宣讲活动,发放《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公开信》,发放问卷调查,动员全民支持配合专项行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二是认真落实保山市监委会的监察建议,制定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工作方案,重点清查执法工作中以罚代刑、有案不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问题及涉黑涉恶线索不移交、是否存在“保护伞”“关系伞”等事项,在自检自查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立机制的原则,进一步深挖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通过排查分局无涉黑涉恶线索,无“保护伞”,无监管缺失、失职渎职等行为、无行业乱象情况。

(6)积极投入到“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做好网格责任区的动员、宣传、教育、整治等工作,与挂联的腾越镇下绮罗社区罗生党支部,形成了“共驻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498059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3010.12元,占总收入的65.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37585.00元,占总收入的34.29%。与上年对比增加6592304.72元,增长78.59%,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43010.12元,比上年增加2430775.72元,增长32.79%。基本支出增加2528326.23元,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97550.51元,为保护区开展的保护和管理业务等项目减少97550.51元。

2.其他收入5137585.00元,比上年增加4161529.00元,增长426.36%。增加腾冲市财政局拨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项目资金4025194.00元;腾冲市财政局拨入2017年度艰苦边远地区津贴36335.00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拨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5297091.40元。其中:基本支出8633495.63元,占总支出的56.44%;项目支出6663595.77元,占总支出的43.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18414.17元,增长74.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13205.23元;项目支出增加4905208.9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33495.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3205.23元,增长22.9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增加772902.00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少82155.7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1774.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30119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08943.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1434.91元,医疗费减少1000.00元,增加公用经费300108.4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63595.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05208.94元,增长278.96%,主要原因是增加生态公益林项目资金5001250.00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100000.00元,增加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项目149400.00元,保护区开展的保护和管理业务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等项目减少345441.0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19010.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50%。与上年对比增加3256775.72元,增长48.16%,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8597160.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4926.23元,增长41.82%。职工基本工资增加220003.50元、津贴补贴增加126324.01元、绩效工资增加1348295.49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92155.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1774.4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0119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08943.16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1434.91元、医疗费减少1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6414.00元、公用经费增加303694.28元。

2.项目支出1421849.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1849.49元,增长103.1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774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高龄护理费6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6131.68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坐实11774.40元,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15343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444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506.00元,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8943.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0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2019年职工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857073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4%。其中:基本支出7148888.39元(人员经费6140141.03元;日常公用经费1008747.36元);项目支出1421849.4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3523.50元,完成预算的-4.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9725.50元,完成预算的11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798.00元,完成预算的-69.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00元,增长0.00%。因2019年和2018年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费支出增加39725.50元,是保护区车辆多用于野外,路况差,并且所使用车辆老化,需要经常修理才能保证安全出行,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对上级和下级、相关部门的接待、保护区相互交流减少,未使用预算资金53202.00元

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075.05元,下降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489.95元,增长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565.00元,下降61.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00元,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因2019年和2018年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费支出增加19489.95元,是保护区车辆多用于野外,路况差,并且所使用车辆老化,经常要修理才能保证行车安全,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37565.00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对上级和下级、相关部门的接待、保护区相互交流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725.50元,占91.30%;公务接待费支出23798.00元,占8.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相应没有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725.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9725.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主要用于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7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7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31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管护站点建设,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检查、验收项目、社区群众及国内外保护区交流合作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12556200.16元,其中,流动资产684351.84元,固定资产产11871841.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8705.7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6445.81元,固定资产增加3033856.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32600.00元,无形资产减少9350.00元,其他资产减少686755.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556200.16

684351.84

11871841.32

10440288.58

1431552.74

7.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43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43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43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白眉长臂猿极小种群保护项目(腾冲市环保局项目合作协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白眉长臂猿极小种群保护项目(腾冲市环保局项目合作协议)资金68258.87元,是为白眉长臂猿监测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18年非财政拨款项目结转)。组织开展了白眉长臂猿监测保护;通过项目开展,成立了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调查,摸清了家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度白眉长臂猿极小种群保护项目(腾冲市环保局项目合作协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白眉长臂猿极小种群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68258.87元,实际到位资金68258.87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9年度安排,白眉长臂猿监测项目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68258.87元已全部兑付(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3614.00元;差旅费3240.00元;培训费6079.00元;劳务费25325.87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白眉长臂猿极小种群保护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项目(RU18-TC-GNRTC03)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项目(RU18-TC-GNRTC03)资金100000.00元,是为开展社区伙伴项目活动提供经费保障(香港社区伙伴捐赠收入)。在界头大塘、永安等社区组织开展了关于社区组织传统生态保护观念恢复及跨组织互助精神推动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度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项目(RU18-TC-GNRTC03)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项目(RU18-TC-GNRTC03)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9年度安排,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项目(RU18-TC-GNRTC03)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100000.00元已全部兑付(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158.90元;差旅费23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971.1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项目(RU18-TC-GNRTC03),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腾冲市财政局拨款)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001250.00元,是为开展国家级公益林项目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腾冲市财政局拨款)。在腾冲分局辖区内进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500125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125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9年度安排,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5001250.00元已全部兑付(商品和服务支出4801250.00元,其中:办公费72476.01元;差旅费29823.99元;租赁费15000.00元;培训费69300.00元;劳务费4614650.00元。资本性支出(护林点建设)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7583.00元(2018年非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是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通过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的实施,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巡护,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在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17583.00元,实际到位资金17583.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资金17583.00元已全部兑付(商品和服务支出17583.00元,其中:办公费12355.46元;差旅费4527.54元;其他交通费用7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森林防火宣传、巡护2次,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30000.00元,是为自然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3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3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于资金拨付迟及时间、工作原因,该项目结转至2020年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12月前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金拨付下达时间较晚。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但由于资金下达较晚,结转至2020年实施完成。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保护区管护经费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农〔2019〕21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管护项目经费422449.49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生态公益林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2019年无森林火灾成绩;实施了保护区基层站点建设与维护修缮;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完成了辖区林区治安纠纷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护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422449.49元,实际到位资金422449.49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9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已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422449.49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2449.49元(办公费12751.00元;印刷费4980.00元;咨询费10000.00元;水费1485.00元;电费14024.92元;邮电费50682.30元;差旅费47641.00元;维修维护费98838.77元;培训费89611.00元;劳务费26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85.50元,其他交通费625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1)到昆明植物所、大理大学开展培训2期22人次;(2)保护区周边区公众意识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3)“三会一课”、森林防火工作会、年终工作总结会、业务工作会共召开6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旅游的发展给周边社区群众带来每户每年15000.00元的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资金100000.00元,是为高黎贡山保护区跨境保护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通过跨境保护经费项目的实施,进行边境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双语宣传,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进行边境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双语宣传,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0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76800.00元;差旅费5700.00元;劳务费14700.00元;其他交通费28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作双语宣传牌12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护林点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引导社区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武装巡护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武装巡护经费26401.65元(2018年非财政补助项目结转),是为保护区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武装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对辖区进行巡护,打击各种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巡护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巡护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高黎贡山武装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武装巡护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26401.65元,实际到位资金26401.65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高黎贡山武装巡护经费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资金26401.65元已全部兑付(商品和服务支出26401.65,其中:办公费301.65元;差旅费2900.00元;劳务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32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巡护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82%,资金使用率82%,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巡护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生物多样性监测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生物多样性监测经费22252.76元(2018年非财政补助项目结转),是为保护区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通过高黎贡山管护局拨入生物多样性监测业务经费的实施,对辖区生物多样性进行监测,加强了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监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22252.76元,实际到位资金22252.76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9年度安排,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资金22252.76元已全部兑付(商品和服务支出22252.76元,其中:办公费2158.00元;差旅费4790.00元;劳务费15304.76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国家公园)巡护管理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国家公园)巡护管理经费6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国家公园)巡护管理、武装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对辖区进行巡护,打击各种破坏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安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国家公园)巡护管理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巡护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巡护管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国家公园)巡护管理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6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巡护管理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资金6000.00元已全部兑付(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其中:差旅费2000.00元;劳务费4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进行有效巡护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82%,资金使用率82%,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国家公园)巡护管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资金650000.00元(2018年结转),是为自然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2019年无森林火灾成绩;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安排资金6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资金650000.00元已全部兑付(商品和服务支出618000.00元,其中:办公费16850.00元;差旅费38100.00元;维修维护费200000.00元;劳务费319800.00元;其他交通费2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25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2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大蒿坪站房屋维修(200000.00元),对辖区熊类、雉类、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项目经费300000.00元,是为高黎贡山保护区大树杜鹃就地保护经费保障。通过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对大树杜鹃的保护。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9年度安排,大树杜鹃古树保护项目已按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兑付1494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资金150600.00元结转2020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购置办公设备(照相机)6台。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护林点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引导社区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计划完成,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国家林草局项目合作协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国家林草局项目合作协议)100000.00元,是为辖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提供经费保障。通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国家林草局项目合作协议)的实施,加强了对辖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国家林草局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国家林草局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国家林草局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19年度安排,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国家林草局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资金100000.00元已全部兑付(商品和服务支出78200.00元,其中:办公费40632.00元;培训费37568.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18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购置办公设备硬盘7台、笔记本电脑1台,组织职工到昆明进行培训1次12人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护林点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引导社区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国家林草局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计划完成,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机构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4.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7.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②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属保山管护局正科级派出机构,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住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分局设一室两股(办公室、管理股、科技股)。腾冲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人,现实有49人。

③重点工作概述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在各级政府、市林业局、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和自然保护区的行业使命,确立了“资源管护打基础,科研监测搞突破,国家公园塑品牌,自然教育建特色,基层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护区宣传教育、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国家公园建设、自然教育等工作。

(3)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4)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根据保财农[2019]21号文件《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2019年度我单位单位部门预算收入7402393.00元,支出7402393.00元,收支平衡。本年度总收入1498059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3010.12元;其他收入5137585.00元。总支出15297091.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019010.12元;其他支出5278081.28元。

(5)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

①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

②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

③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

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⑤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体现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自评的指标体系经过各科室、管护分局充分的讨论以及分析,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次评价的评分体系。指标体系的构成内容主要有: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5个,包括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三级指标19个,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包括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科室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9年,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在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项目总投入6663595.77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拨付资金为6663595.77元,实际到位率100%。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和自然保护区的行业使命,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资源管护打基础,科研监测搞突破,国家公园塑品牌,自然教育建特色,基层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护区宣传教育、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国家公园建设、自然教育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管护有方”,有力推进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了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助推了“森林保山”和全域旅游的发展。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二是加强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周边社区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三是巩固武装巡护机制,通过武装巡护、专项巡护、综合巡护等形式,打击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四是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五是加强基层管理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对外宣传展示等综合服务功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四是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五是积极与市财政局、林业局及相关各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率。

(2)整改措施:一是发挥职能职责,精心策划,着眼细节、着眼亮点、着眼特色,全力做好保护区管理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深入有效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凝聚正能量。四是强化学习,抓好队伍建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财政支出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工作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责任意识,确保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护安全。二是扎实推进人才培养工程。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抓好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