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承担全市林草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督检验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2.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
4.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草种子生产供应和调度
积极做好种苗生产供应的统计和调度工作,加强育苗技术指导,提高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优苗的生产能力。全市279家育苗单位共育苗1645.00亩。在13.55万亩的造林任务中,扣除先建后补不需要准备苗木外,2019年雨季造林任务共需苗量为660.20万株,可供各类苗木3208.70万株,其中良种苗为560.70万株,剩余2548.50万株。
2.林草种子质量监管
按照种苗生产技术规程,抓好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种子采集、加工、调制及贮藏等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二是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证签制度”,杜绝不合格苗木用于工程造林;三是对澳洲坚果、核桃、芒果等苗木的生产经营,坚持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掌握育苗生产经营情况,确保种苗质量,促进种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6月24日至7月10日,结合2019年雨季造林种苗质量抽查,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林草局为全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基层林业站和林草种子管理站的技术人员开展了5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培训,总人数546人,其中:隆阳区170人,施甸县98人,腾冲市131人,龙陵县54人,昌宁县93人。
3.林草良种推广
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林草良种应用于林草生产。一是提供与林草良种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二是对正在实施的腾冲市林木良种补贴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及日常监管,目前已进入总结、收尾阶段;三是积极组织龙梳1号、龙梳2号、清香木、施甸1号毛叶木瓜、施甸1号皱皮木瓜、昌紫核桃1号、A4澳洲坚果、A16澳洲坚果等12个品种的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2019年5月28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还召开了由保山市林木良种选育委员会全体委员、保山市今年计划申报林木品种审(认)定的相关单位技术人员等近70人参加的“保山市林木良种选育培训会议”。
4.促进观赏苗木产业发展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绿化苗木生产供应情况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情况于2019年5月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全市的观赏苗木产业进行摸底调查。经调查全市涉及288个绿化苗木生产基地,其中:办理工商执照数量的277个,办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280个。观赏苗木生产经营从业人员1982人,经营面积18797.40亩,实际育苗面积17496.20亩,绿化苗木品种249多个,各类苗木数量6363.42万株,2019年可供苗木5219.31万株,未来3年预计可供苗4992.20万株。
5.林草种质资源管理
为切实加强保山市树清香木种质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与隆阳区林木种苗管理站、潞江镇林业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于2019年3-5月先后5次到隆阳芒合村石岩坡、隆阳区潞江镇国营青年农场鱼塘洼等地调查清香木采种基地和子代长势情况,并在距离潞江镇政府40公里的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芒合村岗党小组的石岩坡,选育出清香木采种基地林分1块,该基地为清香木天然纯林,所在海拔800-1020m,面积20 hm2,平均林龄50年,平均树高5.3m,平均胸径8.0㎝,平均冠幅4.2m,郁闭度为0.70,密度为945株/ hm2,结实株率为82%。该林分长势良好,已进入结实盛期,年可产种子54000.00㎏,采种基地建设于2019年5月,已通过市级验收。
6.地方标准制修订
为了规范红花木莲绿化苗木生产、提高红花木莲种植管理水平,更好地提高红花木莲观赏价值,解决红花木莲绿化苗木没有培育技术标准,种植和管理不科学、不规范,绿化效果不理想的问题,2018年10月,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原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申请《红花木莲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立项,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其列入2018年三季度云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批准由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原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负责牵头《红花木莲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制定。我单位抽调有关技术人员成立《红花木莲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地方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开展调研、收集资料、申请立项、填报《红花木莲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书、形成标准初稿和征求意见稿等,于2019年7月形成上报了《红花木莲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送审稿)。
7.知识产权宣传
为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精心组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根据今年的宣传主题“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市林业和草原实际情况,在“活动周”期间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4月23日,在保山市隆阳区五洲国际广场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展板宣传栏,向过往行人和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接受群众答疑咨询100余人次。该活动让广大林农群众了解了有关植物新品种、林木良种、园艺植物新品种等知识,引导了他们学习产权知识、树立创新理念、形成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产权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17602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6028.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2019年度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95764.60元,增长57.65%,主要原因分析:
1.“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减少60000.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3078.64元;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3660.00元;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2672.88元;
5.“2129901其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960.00元;
6.“2130204事业机构”增加128568.36元;
7.“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增加600000.00元;
8.“2130299其它林业和草原支出”增加5198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91723.40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731.40元,占总支出的73.47%;项目支出554992.00元,占总支出的26.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9年度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2132.64元,增长1.56%,主要原因分析:
1.“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增加23010.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3078.64元;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3660.00元;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32672.88元;
5.“2129901其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960.00元;
6.“2130204事业机构”增加141253.36元;
7.“2130205森林培育”减少600000.00元;
8.“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增加480000.00元;
9.“2130299其它林业和草原支出”减少87344.9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6731.40元。
2019年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16467.60元,增长16.40%,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增加198342.89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8342.8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5755.00元,津贴补贴减少3805.00元,绩效工资增加8325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3078.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6366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2672.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938.65元,医疗费增加5948.00元。
2.公用经费增加5439.71元:办公费增加13711.15元,印刷费增加911.00元,咨询费增加2000.00元,水费增加448.20元,电费增加346.90元,邮电费增加10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000.00元,差旅费减少3221.0元,租赁费增加600.00元,培训费减少5119.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87.00元,工会经费增加749.46元。
2019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8%。
3.非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685.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4992.00元。
1.2019度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84334.96元,下降24.93%,主要原因分析:
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增加23010.00元;
⑵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减少120000.00元;
⑶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增加51982.00元;
⑷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项目减少80000.00元;
⑸林木种质资源收集项目减少59326.96元;
2.2019年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⑴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项目开展情况:提供苗木培育技术服务,对苗木生产人员进行苗木培育技术培训,促进苗木生产人员苗木培育水平。
项目开支主要为:支付科技人员到受援地的交通差旅费用。
⑵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项目开展情况:按时按质地完成种子采收、种子处理及播种。
项目开支主要为:支付清香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⑶2019年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
项目开展情况:完善种苗行业管理,做好种苗质量监管,按时完成种苗质量抽查,及时对重要种质资源进行调查。
项目开支主要为:支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9038.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9447.64元,增长0.94%,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216467.60元,主要为:
⑴人员经费增加198342.8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98342.89元:基本工资增加35755.00元,津贴补贴减少3805.00元,绩效工资增加8325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3078.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6366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2672.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3938.65元,医疗费增加5948.00元。
⑵公用经费增加5439.71元:办公费增加13711.15元,印刷费增加911.00元,咨询费增加2000.00元,水费增加448.20元,电费增加346.90元,邮电费增加10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000.00元,差旅费减少3221.00元,租赁费增加600.00元,培训费减少5119.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87.00元,工会经费增加749.46元。
2.项目支出减少184334.96元,主要为:
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增加23010.00元;
⑵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减少120000.00元;
⑶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增加51982.00元;
⑷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项目减少80000.00元;
⑸林木种质资源收集项目减少59326.9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30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支付科技人员到受援地的交通差旅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14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33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182258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7%。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障专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87.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7.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业务活动往来较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317166.96元,其中,流动资产132646.57元,固定资产179373.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47.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9758.0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81310.35元,固定资产减少456169.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2964.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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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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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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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17166.96 |
132646.57 |
179373.39 |
77500.00 |
0 |
0 |
101873.89 |
0 |
0 |
5147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项目由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组织实施,项目资金2301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301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前期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以便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⑴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2301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301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支出资金23010.00元,实际支出资金2301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提供苗木培育技术服务5次,进行苗木培育技术培训1次。
质量指标:提供的苗木培育技术服务和培训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时效指标:及时完成苗木培育技术服务和培训。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提高苗木生产人员苗木培育技术水平,促进林农增收。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我市林木良种繁育进程。
生态效益指标:夯实林业优良种源基础,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绩效目标已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执行,苗木培育技术服务效果良好,苗木生产人员苗木培育技术得到很大提高,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执行结果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成项目的施工进度。
问题和建议:数量指标难以衡量项目绩效,应突出项目的效益指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由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组织实施,项目资金600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6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前期经反复研究并制定了保山市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6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支出资金4800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48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培育60.00万株清香木合格苗的种子采收、种子处理及播种。
质量指标:种子采收、种子处理及播种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时效指标:及时完成种子采收、种子处理及播种。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降低良种苗木培育成本,促进良种繁育进程。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良种繁育技术。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苗木质量,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利于促进种苗行业培育技术标准化。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2019年项目实施内容已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严格按照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执行,能在有效建设期内按时按质地完成培育任务,使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执行结果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成项目的施工进度。
问题和建议:因林业项目实施对象多为生命性且具有一个很长的过程,不能简单地用数量指标来衡量,应突出项目的效益指标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19年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由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组织实施,项目资金5198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51982.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前期经反复研究并制定了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51982.00元,实际到位资金51982.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支出资金51982.00元,实际支出资金51982.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2次种苗质量抽查,1次种质资源调查。
质量指标:种苗质量抽查和种质资源调查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时效指标:及时完成种苗质量抽查和种质资源调查。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提高种苗生产质量,增加种苗生产企业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有利于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健康发展。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苗木质量,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种苗行业发展态势良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严格按照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执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种苗行业发展态势良好,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执行结果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成项目的施工进度。
问题和建议:因林业项目实施对象多为生命性且具有一个很长的过程,不能简单地用数量指标来衡量,应突出项目的效益指标管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承担全市林草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督检验职能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9人,单位主要职能:1.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2.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3.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4.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切实履行单位基本职能,做好全市林草行业管理、林草质量监管、林草良种选育、种质资源调查等职责。按时按质完成“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建设内容并使之达到预期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6028.4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9038.40元,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536731.40元,项目支出554992.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部门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程序。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项目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①成本性分析:分析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管理水平;
②效率性分析:分析项目完成的及时性、验收的有效性;
③绩效指标
a.产出指标(一级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和三级指标。
b.效益指标(一级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三级指标。
c.满意度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三级指标。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时收集项目实施情况材料,组织实施时根据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完成自评。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共投入项目资金554992.00元,其中: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项目资金23010.00元,主要用于科技人员到受援地的经费保障支出;保山市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资金4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清香木良种苗培育补助;2019年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5198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种苗行业管理、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种质资源调查过程中发生的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可足额保障,能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严格控制。
预算执行有效:经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较为良好,“三公经费”达到节支增效的目标。
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苗木培育技术服务效果较好,苗木生产人员苗木培育技术得到很大提高;2019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完成种子采收、种子处理及播种,并适时对苗床进行管理;2019年种苗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完成2次种苗质量抽查,对1个树种进行种质资源调查。
(4)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促进了林业产业相关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社会效益:有效提高了林业服务,为林业产业发展夯实了种源基础。
生态效益:有效促进了我市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数量指标难以衡量,需不断完善数量指标评价办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项目管理办法。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