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原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其职能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及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
2019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6.7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1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6.6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65万亩,异地植被恢复2.18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10万亩,低效林改造1.50万亩,森林抚育10.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万亩。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6.7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20.13万亩(退耕还林16.6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6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10.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5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全民义务植树500.00万株。建设周期内争取到项目资金30330.00万元,2019年投入18220.00万元。
(2)林草业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
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19年行业部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开组办〔2019〕17号),及时将2019年目标任务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保山市2019年行业部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林草发〔2019〕31号)进行分解下达到县(市、区)和有关科室,印发了《保山市2019年林业行业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在安排项目时做到向贫困地区集中,向建档立卡的贫困乡、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3.7443亿元,投入4个贫困县3.0557亿元、占81.6%。2019年全市共获批公益性项目使用林地26件,面积1591.8435亩,免收资金844.7424万元。2019年林业行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获得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资金18220.00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7.20%,完成营造林36.73万亩,为年度任务36.60万亩的100.4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20.13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6.6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65万亩),为年度任务20.00万亩的100.7%;完成封山育林3.00万亩,为年度任务3.00万亩的100%;完成森林抚育10.10万亩,为年度任务10.10万亩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50万亩,为年度任务1.50万亩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00万亩,为年度任务2.00万亩的100%。
二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67.29万亩,获得补偿资金5986.85万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10%,8.5974万户农户获补偿金2231.82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7086万户、面积37.8955万亩,获补偿金378.955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222.00元;招聘公益林护林员1172人,获得补助资金2570.9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1人,获得补助资金277.5592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1.8381万元。
三是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663万亩,获得补助资金10247.29万元,为计划的119%,21.4902万农户获补助资金6620.00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4974万户、面积95.05万亩,年获得补助资金950.50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271.00元;招聘天然林护林员1252人,获得补助资金2391.0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59人,获得补助资金591.2244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1.6468万元。
四是落实生态护林员4094名(隆阳区2070名,施甸县880名,龙陵县674名,昌宁县470名),其中2019年7月新增2210名。年获得补助资金2989.00万元,月平均管护工资833.00元(年管护工资10000.00元)。
(3)倾斜支持帮扶深度贫困村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编制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帮扶实施方案》,重点组织实施森林防火、退化草原地监测、森林资源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农村实用技术能力培训6项帮扶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内投入项目资金340.24万元,其中:2019年投入项目资金123.76万元(市林草局筹资19.00万元,协调项目资金104.76万元)。
(4)认真组织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三个定位,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林草局的安排,积极配合中标单位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2019—2035年)。规划总面积48.18万亩,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人工措施为主、自然修复为辅的工程措施,对墓地、砂石场、荒山荒地、坡耕地合理搭配乔、灌、草、花、藤进行增绿添彩,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共实施生态修复建设19.75万亩,其中:墓地植绿遮挡工程0.10万亩,砂石场修复工程0.22万亩,廊道绿化工程0.61万亩,面山人工造林6.88万亩,森林精准质量提升工程11.94万亩。通过实施五大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3.7%提高到66%以上,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承载力、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通过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初步方案审查,现规划初稿已完成。期间还完成了东山森林公园生态修复方案、东山生态修复方案。
(5)配合省级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林业双增和退耕还林工程考核检查
按照省人民政府与保山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云南省2016—2020年林业双增目标责任状》要求,省考核组2019年7月30日抵达保山对我市2018年度林业双增和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于9月6日结束,历时39天。在检查工作中,我站抽调2名项目管理人员全程陪同检查组深入腾冲市开展林业双增考核检查、隆阳区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考核检查。
(6)配合省政府参事完成了保山核桃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工作
组织昌宁县人民政府、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有关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配合省政府参事完成了保山核桃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工作,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由省政府参事王敏正等一行7人组成的省政府参事调研组到保山市调研指导核桃产业工作。一是深入保山市核桃产业重点县(昌宁县)进行实地调研,调查了解核桃产业基地建设情况、产品加工及销售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等。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当地部门领导、群众、有关核桃种植加工销售企业负责人等进行交流,共商共议、共谋共解产业发展难题。
(7)启动了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0月28日保山市检察院对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保检建〔2019〕2号)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检察院建议书专题会议,就《检察建议书》反映的林草局在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与五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制定印发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清理整治范围为:2002—2006年退耕地还林工程,2014—2018年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工程,2014—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清理整治重点:行为人假借承包人的名义,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截留、侵吞群众应享有的退耕还林补助款,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清理整治时限:2019年11月1日—12月31日。
(8)精心组织林草产业、产品博览会
一是认真组织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2019“6 .12”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是省委、省政府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借助该平台在全国、南亚、东南亚甚至全球范围内展示、宣传保山坚果、经济林果、野生食用菌、林下药材等林草产业及产品,扩大和提高我市森林、草原生态产品知名度,实现供销对接、适销对路,不断提高云南森林、草原生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我站高度重视,精心筹备,2019年 6 月 12 日至 18 日共组织21户森林生态企业参展,其中:隆阳区7户、腾冲市2户、龙陵县4户、昌宁县8户,保山森林生态产品展区面积333平方米,展会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2.34万元,签约产品2个,金额19.40万元,签订意向性合同3个,金额120.00万元。
二是认真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新疆林果产品博览会。2019年11月8日至10日,国家林草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联合举办的中国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保山市林草系统及昌宁亚鑫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11人参会学习,其中:市林草局2人、隆阳区林草局2人、施甸县林草局1人、腾冲市林草局2人、龙陵县林草局1人、昌宁县林草局2人、亚鑫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1人,借助博览会平台,采用宣传册、交流等方式对我市坚果产品及其他特色林果产品进行了宣传和推广。
(9)认真做好国有林场改造国家级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为做好迎接国有林场改革国家验收工作,我站认真贯彻落实省级验收整改事项,按照经营面积低于5.00万亩的林场必须整合要求,借助机构改革机会,全市国有林场由改革前的23个,整合为现在的15个,国有林场经营管护面积不变,实现了机构精简,管理高效的目标。组织完成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审批,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后备案工作。督促各县区加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0)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狠抓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加大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紧盯住造林绿化、林产业发展项目等重点领域,要求干部职工不插手项目分配、招投标,按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管理,积极配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巡察“回头看”工作,认真清理下乡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规矩意识、大局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11)认真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落实好局党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力做好全市营造林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站高度重视,明确了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核实材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借助干部职工大会、党员“三会一课”等平台集中学习各级印发的扫黑除恶的文件、通报等精神,认真组织知识测试,开展自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扫黑除恶的工作意识。完成了2018年以来林权纠纷排查、一起信访办理等工作。
(12)认真抓好意识形态研判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此,我站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和管理,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人员。结合“三会一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职工会议”等平台,认真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和工作研判,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模式,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新招收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2708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4989.78元,占总收入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00.00元,占总收入的0.14%。与上年对比增加92216.78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行政单位医疗49161.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955.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30776.78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979.78元,占总支出的96.68%;项目支出50797.00元,占总支出的3.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365.22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为1479979.78元,较上年增加125106.78元,同比增加9.23%,增加原因为增加行政单位医疗49161.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955.20元;本年项目支出为50797.00元,较上年减少144472.00元,同比减少73.99%,减少原因为减少森林抚育补助经费80000.00元、减少其他林业支出(陡坡地治理补助经费)7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9979.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106.78元,增长9.23%,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单位医疗49161.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955.2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79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472.00元,下降73.99%,主要原因是减少森林抚育补助经费80000.00元、减少其他林业支出(陡坡地治理补助经费)7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建设、工程管理、项目检查验收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8697.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2019年单位新招一名公益性岗位,收到市就业局拨入2100.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已全部支付劳务费,资金使用率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989.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对比增加90116.78元,增长6.28%,主要原因分析是行政单位医疗增加了49161.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了27955.20元,人员工资增加了745520.00元;同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了11736.64元,培训费比上年减少了1478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支出153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14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541.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11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9161.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7,955.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6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5509.00元、邮电费20.00元、差旅费26332.00元、公务接待费6836.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13465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81440.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693.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760.22元,完成预算的4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924.22元,完成预算的4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36.00元,完成预算的34.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经费减少,单位今年项目减少,所以公车修理费减少1606.64元;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是根据上年决算数为参考数,2019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规定,所以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减少10130.0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736.64元,下降3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06.64元,下降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30.00元,下降59.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经费减少,单位今年项目减少,所以公车修理费减少1606.64元;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是根据上年决算数为参考数,2019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规定,所以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减少1013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24.22元,占71.23%;公务接待费支出6836.00元,占28.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24.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924.2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相关事宜共计7次、累计53人次;保山市林业综合检查、资料核查收集等相关事宜共计2次、累计16人次;上报信访案件调查报告相关接待1次、累计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693.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7.18元,增长0.27%,主要原因分析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2018年相比数额相差不多,与预算金额基本一致。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062.84元、水费82.00元、电费960.60元、邮电费2727.00元、物业管理费2500.00元、差旅费15397.00元、会议费1500.00元、劳务费4477.58元、工会经费14662.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24.22元、其他交通费用70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154512.08元,其中,流动资产11117.94元,固定资产130894.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898.3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64.02元,固定资产减少65362.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15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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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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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行 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 建 工 程 |
无形资产 |
其 他 资 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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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 屋 构 筑 物 |
车 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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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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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 |
154512.08 |
11117.94 |
130894.14 |
0 |
0 |
0 |
130894.14 |
0 |
0 |
12500.0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1)2019年退耕还林建设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7.30万亩,实际完成17.30万亩,合格面积17.30万亩,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
①新一轮退耕还林。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6.60万亩,其中隆阳区6.60万亩、施甸县2.00万亩、龙陵县3.00万亩、昌宁县5.0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万亩,合格面积16.6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②陡坡地生态治理。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0.70万亩,其中隆阳区0.50万亩、昌宁县0.2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合格面积0.70万亩,合格面积16.6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面积核实率100%,面积合格率100%。
(2)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目标任务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档案建设、工程管理,确保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事前的质量把关、事中的督促指导、事后的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审查、业务培训、现地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切实做好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0 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 号),吃透了文件精神,确定由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农[2019]26号)文件,于2019年1月28日下达我站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00000.00元,因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财政局收回51303.00元。2019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8697.00元,实际到位48697.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档案建设、工程管理、项目检查验收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8697.00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19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3级指标22项,总分值90分,自评得88分。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50分,自评得分48分。设定2级指标4项,3级指标15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3项,未完成3级指标2项
第一、数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9项,分值25分,自评得分23分。
a.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质量市级抽查报告,分值1分,自评得1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县级上报的作业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指导县区按照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科学指导项目组织实施。
b.陡坡地生态治理市级年度实施方案,分值4分,自评得4分。组织编制了《保山市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实施方案》,按照程序上报省林草局进行了备案,下发到各工程县区指导作业设计编制。
c.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分值1分,自评得0分。市级开展了督促指导,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
d.新一轮退耕还林市级年度实施方案,分值4分,自评得4分。组织编制了《保山市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按程序上报省林草局进行备案,下发到各工程县指导作业设计编制。
e.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分值1分,自评得0分。市级开展了督促指导,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形成报告。
f.配合省级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检查验收,分值4分,自评得4分。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省林草局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年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落实,对好的做法、典型经验进行提炼推广。
g.陡坡地生态治理作业设计质量市级抽查报告,分值1分,自评得1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县级上报的作业设计进行了审查审批,并指导县区按照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科学指导项目组织实施。
h.配合国家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检查验收,分值4分,自评得4分。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国家林草局开展的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五年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落实,对好的做法、典型经验进行提炼推广。
i.退耕还林任务,分值5分,自评得5分。根据各县区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和调度表,2019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17.3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
第二、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4项,分值18分,自评得18分。
a.当年造林成活率,分值5分,自评得5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检自查报告和年度检查数据库,造林成活率在86%以上,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b.任务完成率,分值5分,自评得5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完成退耕17.30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其中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
c.造林第五年保存率,分值4分,自评得4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和国家林草局检查结果,第5年保存率均在80%以上,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d.造林第三年保存率,分值4分,自评得4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年度验收数据库和省林草局检查结果,第3年保存率均在80%以上,均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4分,自评得4分。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分值4分,自评得4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四、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3分,自评得3分。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600元/亩,分值3分,自评得3分。各县区均按照1600元/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亩,由县级林草局统一规划使用;现金补助1200元/亩,按照退耕农户花名册通过“一卡通”分3年兑付给农户,其中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30分,自评得30分。设定2级指标4项,3级指标6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6项
第一、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a.产业收入。分值5分,自评得5分。2019年建设的退耕还林地块成用材林成林后、经济林进入盛产期后,按80%的经济林面积、每亩价值4000.00元测算,13.84万亩经济林达产后,每年可为退耕农户增收5.54万元;按20%的用材林、每亩蓄积12m3、1000元/m3测算,3.46万亩用材林可为农户带来木材收入4.15万元。总共能够实现9.69亿元的收入。
b.政策性收入。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2019年实施的退耕还林任务按照1200元/亩现金补助测算,2019年实施的17.30万亩退耕还林可为农户增加政策性收入2.08亿元。
第二、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
提供就业岗位。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2019年实施的17.3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按照每亩用工量2.5个测算,可为项目区农户提供43.25个工日的就业岗位,按照每个工日100.00元测算,增加劳务收入4325.00万元。
第三、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a.增加林地面积。分值5分,自评得5分。2019年17.30万亩退耕还林地块所种植的树种为用材林和木本油料树种,成林后能够增加林地面积17.30万亩。
b.增加森林覆盖率。分值5分,自评得5分。2019年建设的17.30万亩退耕还林地块成林后能够为项目区域增加森林面积17.30万亩,将项目地区域森林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
第四、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5分,自评得5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5分,自评得5分。通过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产力、调整产业发展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评,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2项指标未开展。原因是市级开展了督促指导,且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在省级开展林业双增检查时,我站抽调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并推广运用,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出具验收报告。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8分,其中:项目资金执行自评得10分,绩效指标自评得88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推进生态建设奠定了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问题
一是个别方案协调、沟通、汇报不够,精准对接度不高,实施进展相对缓慢;二是补助资金较少,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还存在缺口。
(3)建议
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的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协调、沟通、汇报力度;三是退耕还林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资金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四是在开展项目预算申报、下达工作经费文件时,均未明确绩效目标定量评价分值。建议在今后下达工作经费文件时,一并下达绩效目标任务,并明确定量评价分值。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市就业中心拨入公益性岗位补贴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单位新招一名公益性岗位,收到市就业局拨入2100.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单位新招一名公益性岗位,收到市就业局拨入2100.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已全部支付劳务费。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就业中心拨入公益性岗位补贴2,100.00元,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要严格执行资金拨付预算制。二是领导重视预算绩效管理,精心组织,逐步推开。三是财政部门适时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40分,自评得分40分。设定2级指标2项,3级指标2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2项
第一、数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新招收一名公益性岗位,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第二、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保障新招收公益岗人员在岗待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40分,自评得分40分。设定2级指标2项,3级指标2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2项
第一、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一个,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第二、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保障新招收公益岗人员在岗待遇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满意度明显达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2019年任务已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公益岗位工资补助,能改善社会就业环境,稳定就业形势,同时也能减轻雇佣单位的支出压力。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取得的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加挂保山市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核定事业编制8 名。其中,站长兼主任 1 名(正科级),副站长兼副主任 2 名(副科级)。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人,在岗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单位职能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及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完成营造林工程36.73万亩。依托中央、省等项目支撑,开展营造林36.7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1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65万亩,异地植被恢复2.18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10万亩,低效林改造1.50万亩,森林抚育10.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00万亩。开展义务植树500.00万株。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收入15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收入0.21万元。2019年总体支出15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0万元,项目支出5.08万元。加上年调整结余:清退伙食费0.37万元。
全年的基本支出为148.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2.26万元,机构运转经费支出15.74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第一、认真执行财务管理政策。按照市林草局的管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市林草局制定出台的《财务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格使用财政资金。计划2020年完成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相关制度修改完善。
第二、认真执行报账审核制度。我站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开支、严把关”的原则,实行经手人填报,领导审核、会计审核、出纳审核层层把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合规使用。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准确掌握单位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修改不足,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单位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控制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
(2)自评指标体系
结合我站职能职责和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在确保原有一、二级指标不变的前提下,补充三级指标26项,形成了完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自评体系。
(3)自评组织过程
第一、前期准备情况。确定了绩效评价负责人,专项负责评价工作,按照绩效评价要求,认真收集资金支出基础资料、数据采集和核实等基础工作,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职能职责、项目特点和工作现状,补充完善了三级评价指标,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第二、组织实施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评价工作,圆满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市生态修复产业管理站2019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逐渐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自评得分98.5分,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1)投入情况分析
第一、目标设定明确。分值7分,自评得7分。确定2019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6.7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1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6.6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65万亩,异地植被恢复2.18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10万亩,低效林改造1.50万亩,森林抚育10.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00万亩。2019年底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6.7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500.00万株,任务完成率为100%。设定的目标任务有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文件,完成情况有作业设计、批复、工作总结、调度表佐证材料。
第二. 预算配置科学。分值8分,自评得8分,科学测定了基本支出控制率、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其中:财政预算148.00万元,支出148.00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预算5.08万元,支出5.08万元,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支出。2018年决算“三公经费”3.55万元,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2.38万元,下降33.06%。
(2)过程情况分析
第一、预算执行有效。分值15分,自评15分。2019年我站财政预算、决算均为153.0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均为2.38万元。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确保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
第二、预算管理基本规范。分值12分,自评11分。因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发生变化,职能职责有调整,原有的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及时修改完善,扣1分。我单位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二是加强日常经费支出管理,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三是大额支出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机制。四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五是强化组织学习,借助支部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形式,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第三、资产管理基本规范。分值3分,自评2.5分。因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发生变化,职能职责有调整,原有的资产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及时修改完善,扣0.5分。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中,我站认真执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管理,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人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努力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服务到位。分值30分,自评30分。2019年,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在市林草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草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紧密团结,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打造绿色三张牌和建设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创新开放之城为契机,全力国土绿化、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治理扶贫、生态产业发展扶贫和国有林场改革等生态建设工程,圆满完成了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牵头负责的林业脱贫攻坚与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帮扶工作和市林草局党组安排其他有关重点工作,效果明显成、效显著,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了一份力量。
第一、营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确定的36.73万亩年度目标任务,一是认真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政策、方针,不断提高人们生态文明意识;二是组织编制了《保山市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保山市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引领2019年的退耕还林工作开展。认真落实工程管理的“三关”服务工作,即事前管规划设计关、事中管督促指导关、事后管跟踪问效关,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森林抚育、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作业设计的审查,并指导修改完善,完成了除新一轮退耕还林以外所有作业设计的审批;三是抽调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县、山头地块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与批复的作业设计吻合,建设质量达到设定目标,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四是认真分析总结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在全市推广运用。五是开展了营造林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等归档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36.73万亩的目标任务,建设周期内争取到项目资金30330.00万元,2019年投入18220.00万元。
第二、牵头开展林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完成了2019年林草行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市共落实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3.74亿元,投入4个贫困县3.06亿元、占81.60%。2019年全市共获批公益性项目使用林地26件,面积1591.84亩,免收资金844.74万元。
a.获得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资金18220.00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7.20%,完成营造林36.73万亩,为年度任务36.60万亩的100.4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20.13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6.6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65万亩),为年度任务20.00万亩的100.70%;完成封山育林3.00万亩,为年度任务3.00万亩的100%;完成森林抚育10.10万亩,为年度任务10.10万亩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50万亩,为年度任务1.50万亩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00万亩,为年度任务2.00万亩的100%。
b.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67.29万亩,获得补偿资金5986.85万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10%,8.60万户农户获补偿金2231.82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71万户、面积37.90万亩,获补偿金378.96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222.00元;招聘公益林护林员1172人,获得补助资金2570.97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1人,获得补助资金277.56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1.84万元。
c.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7万亩,获得补助资金10247.29万元,为计划的119%,21.49万农户获补助资金6620.00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50万户、面积95.05万亩,年获得补助资金950.50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271.00元;招聘天然林护林员1252人,获得补助资金2391.0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59人,获得补助资金591.22万元,卡户户均年增收1.65万元。
d.落实生态护林员4094名(隆阳区2070名,施甸县880名,龙陵县674名,昌宁县470名),其中2019年7月新增2210名。年获得补助资金2989.00万元,月平均管护工资833.00元(年管护工资10000.00元)。
第三、牵头开展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帮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完成了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帮扶目标任务完,编制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帮扶实施方案》,重点组织实施森林防火、退化草原地监测、森林资源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农村实用技术能力培训6项帮扶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内投入项目资金340.24万元,其中:2019年投入项目资金123.76万元(市林草局筹资19.00万元,协调项目资金104.76万元)。
第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林业双增、新一轮退耕还林考核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与保山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云南省2016—2020年林业双增目标责任状》要求,省考核组2019年7月30日抵达保山对我市2018年度林业双增和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于9月6日结束,历时39天。在检查工作中,我站抽调2名项目管理人员全程陪同检查组深入腾冲市开展林业双增考核检查、隆阳区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考核检查。抽调一名领导陪同国家林草局深入龙陵县开展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国家级验收工作。
第五、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做好迎接国有林场改革国家验收工作,我站认真贯彻落实省级验收整改事项,按照经营面积低于5万亩的林场必须整合要求,借助机构改革机会,全市国有林场由改革前的23个,整合为现在的15个,国有林场经营管护面积不变,实现了机构精简,管理高效的目标。组织完成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审批,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后备案工作。督促各县区加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第六、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由省政府参事王敏正等一行7人组成的省政府参事调研组到保山市调研指导核桃产业工作,组织昌宁县人民政府、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有关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配合省政府参事完成了保山核桃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工作。2019年 6 月 12 日至 18 日共组织21户森林生态企业参展,参加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2019年11月8日至10日,组织林草系统及昌宁亚鑫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11人参加第二届中国新疆林果产品博览会。
第七、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了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明确专项清理整治范围为:2002—2006年退耕地还林工程,2014—2018年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工程,2014—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清理整治重点:行为人假借承包人的名义,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截留、侵吞群众应享有的退耕还林补助款,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清理整治时限:2019年11月1日—12月31日。
第八、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云南省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均县级初审、推荐,市级复查,2019 年推荐申报国家森林乡村 23 个,其中:隆阳区 4 个,施甸县 3 个,腾冲市 6 个,龙陵县 5 个,昌宁县 5 个,国家林草局已全部授牌认定。
第九、《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林草局的安排,积极配合中标单位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2019—2035年)。规划总面积48.18万亩,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人工措施为主、自然修复为辅的工程措施,对墓地、砂石场、荒山荒地、坡耕地合理搭配乔、灌、草、花、藤进行增绿添彩,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共实施生态修复建设19.75万亩,其中:墓地植绿遮挡工程0.10万亩,砂石场修复工程0.22万亩,廊道绿化工程0.61万亩,面山人工造林6.88万亩,森林精准质量提升工程11.94万亩。通过实施五大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3.70%提高到66%以上,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承载力、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通过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初步方案审查,现规划初稿已完成。期间还完成了东山森林公园生态修复方案、东山生态修复方案。
(4)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显著。分值25分,自评25分。通过营造林工程实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一是直接增加了农户经济收入;二是通过参与项目建设,获得了务工收入,增加了务农技能,扩宽了就业渠道;三是改善了生态环境,提升了生活质量;四是种植的经济林、用材林未来能够为农户带一笔可观经济收入。通过走访调查,各级工作人员、农户对我站所开展的服务态度、满意度在95%以上,人民的生态建设理念不断得到提升,进一步筑牢了人民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站2019年整体支出平稳合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管理制度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预算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预算评价指标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站将认真组织学习绩效评价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不足,及时纠正完善,指导今后绩效评价工作常规化开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今后项目预算和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一直以来,我站高度重视财政预算工作,在单位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经围绕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局党组的中心工作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凡属于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均通过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报账单据的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报账手续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2)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借助“三会一课”、行政业务会议、学习强国平台、云岭先锋平台、法治在线学习平台等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中学习、线上线下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浪费主义,全力提升单位的服务品质,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3)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认真履行退耕还林项目工作经费预算,不定期深入工程县开展退耕还林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工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报账手续齐全、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不断提升“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价值,促进农户增收脱贫。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