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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9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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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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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加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护局、管护分局、管护站三级垂直”的管理体制,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管护局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4.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7.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保山管护局内设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机构;2个正科级派出机构(隆阳分局、腾冲分局),隆阳分局下设5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芒宽管护站、百花岭管护站、赛格管护站、坝湾管护站、赧亢管护站),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核定事业编制总数21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引领,提高理论和履职水平  

一是保护区系统认真开展了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市局和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了市、县(市)组织的集中学习。通过学习贯彻,大家积极自觉地思考和谋划保护区发展。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将意识形态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到中寨司莫拉佤族村和相关警示教育基地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反腐倡廉意识,时刻筑牢思想防线。三是通过“干部在线”“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引导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学习,学满学分,搞好理论武装。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党言党的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深入开展“三项最不满意工作”整改和“去机关化去行政化下沉基层”行动,解决好“岗位重要担当更重要,从有为到有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定力和能力。  

2.严防死守,勇担疫情防控责任  

新冠疫情发生后,市管护局高度重视,严防死守,在保护区291公里周长线上设管理哨卡72个,126日实行了“封山管理”,每天约200人值守,最高峰达到330人,执行了“日报制度”。在防控工作开始,保护区系统全面反应,整合投入防控资金230,000.00元,协调安排口罩10000个,消毒液(粉)、电子体温计、生石灰、75.00%工业酒精若干,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在疫情防控中,保护区系统因接触湖北武昌区自然教育团队,医学隔离10人,因接触湖北籍游客,居家隔离3人(腾冲分局界头站),因接触从湖北返回家属,居家隔离3人(隆阳分局赛格站),因二代接触居家或办公室自行隔离6人,因参加领导调研活动医学隔离及接受核酸检测6人。截止目前,保护区没有新冠疫情感染情况发生。面临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保护区系统高度服从集中指挥,高度讲政治顾大局,有条不紊地开展防控工作,通过了一次次大考。  

3.压实责任,抓实资源管护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圆满完成了外交部主要领导、国家安全部主要领导、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省政府任副省长、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分管领导、省林草局主要领导莅临保护区调研资源安全工作的重大接待和工作汇报,获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认可,同时上报了10个重点工作项目。二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完善防火应急预案,成功处置了保护区内外发生的“3·24”芒龙雷击火情、“3·29”空广雷击火情、“4·01”曲石火灾、“4·02”新光火灾、“4·05”芒棒火情、“4·13”马脖子山火灾、“4·21”从岗老篾场火情,确保了林区资源安全。同时,向市政府送审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组建方案》,成功通过了第70次常务会审定,目前正抓紧组建。三是以施甸“2·03”案件为戒,以创建“平安林区”为目标,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积极开展了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及栖息地恢复治理、界头周家坡非洲猪瘟和沙漠蝗专项防治、“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监督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保护区动植物安全。2020年保护区交由森林公安办理涉林案件14起,案件发生率较2019年有明显下降。四是根据国家、省林草局推进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要求,按照技术规范,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勘界报告》(报审稿),报省审查。五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精神和省、市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工作安排,稳步开展高黎贡山保护区的优化整合工作。六是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三期)编制工作,并于1120日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七是对分布于保护区实验区边缘和生物走廊带及代管国有林区内的林下种植草果进行清退,确定“按合同期限逐步退出”工作思路,强化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八是积极开展世界生物圈保护区(MAB)十年评估,按MAB评估标准完成自检自查和预评估工作,并顺利通过了15人(3名院士)MAB专家组的实地评估考核。  

4.加强监测,夯实资源管护基础  

一是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重点对大树杜鹃、长蕊木兰、保山茜等物种进行物候观察。布设11条鸟兽固定监测样线。在2015年首次调查的基础上,2020年上半年对18块植被样地开展了第二次监测。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在“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现状评估”中获得了第一名。二是组织百花岭、赛格、坝湾、赧亢、大塘、自治等管护站,持续有序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巡护监测。三是对5个大树杜鹃固定监测样地,除了定点定株每个月观察记录大树杜鹃展叶、花期、果期、落叶等物候期外,2020年开展了第二次野生植物监测样地调查。在保护区边缘的大塘管护站建立大树杜鹃种苗繁育基地,组织开展种子育苗、扦插育苗等繁育试验研究,计划培育大树杜鹃苗木2000株以上。四是展开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滇桐野外调查,确认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滇桐在高黎贡山腾冲片区的分类鉴定、分布信息、生长状况等。五是与中国林科院合作实施的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人熊冲突调查与监测项目,布设黑熊红外线监测陷阱20个及红外线相机60台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六是积极申请科研项目,争取质兰基金《以菲氏叶猴为主要代表的高黎贡山灵长类动物种群现状及保护》、省林草局《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高黎贡山保山段滇桐拯救保护》等项目。组织材料积极申报《高黎贡山保山段大树杜鹃保育项目》《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项目》《高黎贡山保山段数字化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  

5.积极探索,推进自然教育开展  

成功举办了全国“秘境之眼”项目启动会和西南片区自然教育首届论坛,完成高黎贡山“云南科普教育基地”相关材料上报工作。启动了与社区伙伴合作开展的自然教育三期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争取项目资金473,000.00元,已组织3次社区访谈调查。探索推进高黎贡山自然教育省级基地试点工作,试点方案通过多方征求意见三次修改,最终得到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批复。争取到省级试点经费支持1,000,000.00元,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6.加强宣传,营造生态保护氛围  

与《绿色时报》合作,在北京王府井步行街举办了“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野性高黎贡”户外主题展览,通过2678幅巨幅摄影作品展示了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到王府井展示,高黎贡山保护区属国内第一家。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家林草局主要领导和中国网、人民网的高度关注。对接相关媒体宣传部门,组织拍摄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宣传视频《生命之歌》和电影《花开高黎贡》。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组织整理提交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所需的高黎贡山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影视、文字、图片资料。对外发布极小种群濒危物种滇桐在高黎贡山保护区保山段分布31株信息,得到了央视、人民网、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各大媒体的转发和关注。与保山电台栏目对接,护猿人蔡芝洪走进保山电台FM98.7栏目,讲述保护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的故事。主动与国家、省、市媒体、报刊杂志合作,用影视、图片、文字等方式加大对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和生态安全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高黎贡山的认知并激发人们保护自然、爱护环境的热情。  

7.凝心聚力,统筹各项工作推进  

一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市局、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精准帮扶的要求,领导班子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帮助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入户访谈,认真开展村情民情调研,入户宣传党的惠农政策,进村到户到现场调查研究,了解贫情、研究脱贫收官及脱贫后巩固提升办法措施,真心用情尽力开展帮扶。组织村领导和工作队长,到板桥镇双麦村考察学习了家居环境治理及村规民约制定执行情况,到杨柳乡鱼和村肉牛养殖场参观学习了肉牛养殖及管理技术,到潞江农场考察学习了梅花鹿养殖情况,为产业扶贫再助力,全力做好帮扶工作。支持资金65,000.00元,推进脱贫攻坚补短板、家居环境整治,全力冲刺脱贫攻坚。二是抓好项目实施,提升保护区综合服务功能,认真完成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扫尾工作。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完成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方案编制和经费分解下达等工作。三是实施人才交流工作。充分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20203月完成申报引进一名“动物学”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安排在市局从事科技工作。今年9月,调动和遴选4名干部职工,均为本科学历。推荐一名党员干部到隆阳区兰城办事处沙滩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四是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档案工作,落实档案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按时向档案局报送档案数据,档案利用效果好。管护局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保密教育、防范等工作,涉密人员保密意识较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513,54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8,543.49元,占总收入的97.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5,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6%。与上年收入6,172,658.05对比增加2,340,885.44元,增长37.92%,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38,543.49元比上年增加2,203,885.44元,增长35.93%。其中:新招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28,644.59新购公务用车1增加购置费375,000.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37,860.24项目资金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360,000.00引进人才租房费用40,000.00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300,000.00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滇桐拯救保护项目300,000.00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50,000.00森林防火经费20,000.00元,保护区开展的保护和管理业务等项目增加592,380.61元。  

(二)其他收入175,000.00元比上年增加137,000.00元,增长360.53%。是增加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100,000.00野猪非洲猪瘟主动预警项目60,000.00“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减5,000.00边防人行巡逻道维护费减1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8,291,334.49元。其中:基本支出3,648,543.49元,占总支出的44.00%;项目支出4,642,791.00元,占总支出的56.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3,200.18元,下降3.64%,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3,648,543.49比上年增加452,563.97元,增长14.16%。增公务用车购置费350,000.00事业新招人员增人员经费128,644.5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7,860.24行政运行人员经费57,730.64元;增职工住房补贴1,183.50元;减社会保障缴费7,393.72元。  

项目支出4,642,791.00元比上年减少765,764.15元,下降14.16%。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360,000.00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40,000.00中央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2,535,055.85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49,180.00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50,000.00森林防火经费20,000.00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减少3,8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48,543.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2,563.97元,增长14.16%,主要原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增加37,860.24元,增长21.15%;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19,729.76元,下降100.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1,736.04元,增长4.94%;职工住房补贴支出增加1,183.50元,增长621.26%;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1,056.72元,增长1.7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80,457.23元,增长109.88%,主要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379,667.26元及办公费789.9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1,829.26元,占基本支出的80.08%,人均171,872.3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26,714.23元,占基本支出的19.92%,人均42,747.8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2,79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5764.15元,下降14.16%,主要原因是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360,000.00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40,000.00中央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2,535,055.85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49,180.00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50,000.00森林防火经费增20,000.00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减3,82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1,962,148.84元,其中:办公费106,336.92元,印刷费820.00元,邮电费10,560.00元,差旅费226,833.00元,维修(护)费15,000.00元,租赁费40,000.00,会议费16,188.00元,培训费20,121.00元,劳务费91,868.89元,委托业务费1,357,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01.03其他交通费用32,720.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440,000.00资本性支出2,240,642.16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727,762.16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12,880.00  

开展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保护区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7,723.4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对比减少178,970.76元,下降2.12%,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3,648,543.49比上年增加452,563.97增长14.16%。增公务用车购置费350,000.00事业新招人员增人员经费128,644.5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37,860.24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减57,730.64职工住房补贴增1,183.50社会保障缴费减7,393.72元。  

项目支出4,609,180.00元比上年减少631,534.73元,下降12.05%。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360,000.00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40,000.00中央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2,669,285.27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49,180.00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50,000.00森林防火经费20,000.00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减少3,8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的生活补助支出440,000.00元;购置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3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07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9,474.88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82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40,291.20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76,535.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936,44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827,267.49元,其中: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2,454,153.26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3,114.23元;项目支出4,109,180.00元,其中: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经费560,000.00元、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500,000.00元、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项目经费400,000.00元、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200,000.00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2,280,000.00元、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30,000.00元、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的办公设备购置49,180.00元、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的办公费50,000.00元、高层次人才引进房屋租赁费4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8,245.73元,完成预算的38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4,551.03元,完成预算的534.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94.70元,完成预算的59.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预算为0.00,增长0.00%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为454,551.03元,预算为85,000.00元,增加369,551.03元,增长434.77%;公务用车购置决算为379,667.26元,预算数为0.00元,增加379,667.26是依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增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的通知》(保财行〔2020153)文件,2020年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为74,883.77元,预算为85,000.00元,减少10,116.23元,下降为11.90%,是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未使用预算资金10,116.23元。  

3.公务接待决算为23,694.70元,预算为40,000.00元,减少16,305.30元,下降为40.76%,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未使用预算资金16,305.3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78,504.64元,增长37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3,845.94元,增长46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58.70元,增长24.4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00元,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因2020年和2019年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551.03元,比2019年增加373,845.94元,增长463.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79,667.26元,比2019年增加379,667.2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883.77元,比2019年减少5,821.32元,下降7.21%。因201810月从市机关事务局调入1辆公务用车,保护区工作区域的特殊性,需要长时间在野外工作,工作地点又处于山路崎岖,山高坡陡,车辆是15年以上的旧车,车辆磨损维修及耗油量较大,2020年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车)1辆。  

3.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3,694.70元,较2019年增加4,658.70元,增长24.47%,主要是增加中直机关调研组、国家林草局、国家安全局、云南省公安厅、省委国安办、省林草局到高黎贡山保护区调研生物生态安全工作;接待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高黎贡山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十年评估工作,相应接待费增加;公务接待将严格按照《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分级对等、归口负责、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服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551.03元,占95.05%公务接待费支出23,694.70元,占4.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4,551.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79,667.26元,购置车辆1辆。因高黎贡山保护区工作区域的特殊性,需要长时间在野外工作,工作地点又处于山路崎岖,山高坡陡,2020年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883.7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科研监测项目的实施,国家公园宣传教育推进,社区发展与自然教育开展,为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94.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694.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管护站点建设,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检查、验收项目、社区群众及国内外保护区交流合作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714.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457.23元,增长109.88%,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714.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457.23元,增长109.88%,主要原因是高黎贡山保护区工作区域的特殊性,需要长时间在野外工作,工作地点又处于山路崎岖,山高坡陡,2020年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车)1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9,076.27元、水费4,376.70元,电费7,110.47元,邮电费24,799.09元、差旅费12,678.00元、接待费23,694.70元、工会费33,18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82.74元、其他交通费用156,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8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379,667.2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199,914.01      

8,177,170.62      

13,573,764.26      

5,476,545.28      

869,667.26      

      

7,227,551.72      

      

13,354,578.13      

2,094,401.00      

      

截至202012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资产总额37,199,914.01元,其中,流动资产8,177,170.62元,固定资产13,573,764.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354,578.13元,无形资产2,094,40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48,876.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35,249.42元,减少1,160,00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5,3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1,9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5,32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2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对81443公顷的高黎贡山保护区实施有效管护,组织开展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实施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保障了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科研监测、自然教育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护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能力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2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0元(印刷费826.11元、差旅费82,738.00元、会议费11,340.00元、劳务费85,218.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77.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护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加强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周边社区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  

巩固武装巡护机制,通过武装巡护、专项巡护、综合巡护等形式,打击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  

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  

加强基层管护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接待服务等功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6.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94.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积极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③项目资金投入有限,特别是高黎贡山地跨怒江、保山两州市,高黎贡山作为云南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有限,制约着保护区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勘界立标经费500,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完成了保护区291公里边界线勘界工作,编制了勘界成果报告,制作完成了保护区边界线和定标点矢量数据库,开展了成果论证,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内容。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准确清晰的保护区边界,推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成果资料准确稳定、长期有效,保护区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成效得到认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勘界立标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5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0元(办公费949.67元、差旅费48,742.00元、会议费2,490.00元、委托业务费41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24.03元、其他交通费用5,194.3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于2020430日完成了保护区291公里边界线勘界工作,编制了勘界成果报告,制作完成了保护区边界线和定标点矢量数据库,开展了成果论证,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内容。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准确清晰的保护区边界,推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成果资料准确稳定、长期有效,保护区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成效得到认可。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为保护区管理提供准确翔实的边界基础数据,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周边社区群众充分认可、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下一步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将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服务保护区、周边社区,促进保护区稳定发展,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39.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560,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建设发展,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大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生物物种资源、人文景观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力度,通过项目实施,对建设健康稳定高效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维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推动将高黎贡山纳入国家层面国家公园空间规划实施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在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的保障下,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认真做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的实施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5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00.00元(办公费800.00元、委托业务费559,2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专项保护规划》(2019-2028)项目编制,并提交文本50本,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资源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进一步摸清国家公园重点保护物种、保护对象分布状况和存在的威胁隐患,制定针对性保护对策,确保资源安全。  

根据国家公园功能区划合理规划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布局,实施设施建设,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综合服务等功能。  

指导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坚持保护第一,打造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品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开发和生态旅游的发展利用使社区群众得到受益,群众基本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科等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保山管护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400,000.00元,用于在国家林草局和绿色时报协助下,到北京王府井举办“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野性高黎贡山”展览,以图文的方式展示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相应的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用图片展现云南高黎贡山丰富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和优美的自然景观,向世人展示了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呈现美丽中国的自然画卷。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4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4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5,001.00元(办公费17,729.00元、差旅费14,872.00元、委托业务费3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4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999.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美丽高黎贡”主题展览项目,达到对外宣传高黎贡山、提升高黎贡山知名度的目的。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美丽高黎贡”主题展览项目的实施,实现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社等各类网络、媒体以及国家林草局相关领导和首都人民对高黎贡山的高度关注。让高黎贡山的野性美进入首都王府井大街,让高黎贡山进一步走进世人心中,从而有力地推动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建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了高黎贡山对外宣传的力度,让世人更多的了解高黎贡山、引起各类媒体对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从而促进了国家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及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4号)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7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440,000.00元,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生活补助。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补贴认定核准后,逐月审批,按照20,000.00/人的标准按月发放,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引进来留得住,为保山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4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兑付了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奖励生活补贴,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40,00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全年共兑付2名引进人才奖励补助生活工作补贴,完成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是在创新保山的引才模式,优化了相关领域的项目投入,间接带动了保山柔性引才项目的活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是有助于人才结构优化、强化了引进人才扎根保山的意愿,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8.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20.00分,绩效自评分为98.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6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经费40,000.00元,用于支付高层次人才引进租房费用。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市级引进人才在公寓建设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用人单位有周转房的原则上提供周转房,没有周转房的通过市场租赁,租房费用控制在每年20,000.00元以内(超出部分由引进人才个人承担)。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项目安排,支付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房屋租赁费用,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完成2名引进人才一年的租房费用支出,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在保山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完善优化了保山的引才模式。  

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有助于加强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的积极性,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8.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20.00分,绩效自评分为98.00分,结果为优。删除句号(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经费2,2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和保护区智慧观测平台建设,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2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2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保山管护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和保护区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支出2,28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496.84元(办公费23,236.84元、邮电费10,560.00元、差旅费49,775.00元、会议费840.00元、培训费14,185.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0元);资本性支出2,180,503.16元(专用设备购置1,667,623.16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12,88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由市财政局、市林草局下达保山管护局。市管护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补贴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管护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按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实施完成。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按要求提交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智慧观测平台建设通过验收投入运行,并实现与省林业双中心监测信息的实时传输。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物多样性监测严格按监测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按确定的监测内容、时间和频次开展监测;智慧观测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按政府采购、建设项目规程进行,通过市管护局组织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检自查,项目实施情况较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有力推进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二是初步建立了高黎贡山数字管理体系,推进了对外宣传展示、交流合作和科普宣教相关工作的开展。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项目实施检查和自评,保山管护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有序推进。但从项目实施进度来看,存在着进度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未能按计划启动实施;二是森林防火和资源管护任务较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推进。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92.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按项目管理规定完成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台帐、档案资料等,按政务公开要求实时公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和做法  

一是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二是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三是充分发挥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强化保护区专业技术队伍。  

2)问题和建议  

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10月初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一是针对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在项目实施周期方面适当进行调整;二是逐步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投入,对跨州市、涉及跨边境、面积大管理任务重的自然保护区,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和增加经费投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840,000.00元。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管理,促进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展示示范等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推进保护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三项内容,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项目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安排资金8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支出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项目资金结转810,000.00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实施。从项目实施情况来看,支付资金30,000.00元,执行率仅达3.57%,项目实施推进工作缓慢。其主要是因为前期森林防火、资源管护任务重,影响了项目实施推进,下步我局将加大实施推进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物多样性监测严格按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按确定的监测内容、时间和频次开展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已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目前,《白眉长臂猿之乡——中国保山》印制合同已签订,红外相机、无人机设备采购、视频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等已按规定办理相关采购手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将按计划在89月实施,我局将加大项目执行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有力推进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项目实施检查和自评,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有序推进。但从项目实施进度来看,存在着执行进度滞后问题,主要是因为前期森林防火、资源管护任务重,影响了项目实施推进。下一阶段我局将加大项目执行推进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目前,《白眉长臂猿之乡——中国保山》印制合同已签订,红外相机、无人机设备采购、视频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等已按规定办理相关采购手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将按计划在89月实施。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26.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6.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80.0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二是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生物生态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300,000.00元,用于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完善《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监测方案》;基于声谱分析建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个体识别数据库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野外设备购置,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能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野外调查及相关培训工作,计划于20214月组织专家开展进一步的培训和相关野外工作,项目计划202110月实施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山管护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支出49,18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9,1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9,180.00元),项目资金结转250,820.00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野外监测设备购置。  

质量指标: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时效指标: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效益指标。进一步提高“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之乡——保山”生态名片的社会影响力。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3.70%,自然保护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提升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及保护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今后持续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监测打下基础。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未实施完成,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能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野外调查及相关培训工作。2021年起,随着疫情压力减轻,本项目中各项工作开始如期推进,计划于4月组织专家开展进一步的培训和相关野外工作。项目计划202110月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23.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8.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9.00分,绩效自评分为80.0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野生动物疫病疫病监测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工作经费50,000.00元,用于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购置了防护服等监测装备,加强了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资源安全,自然保护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实施安排,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0,000.00元,购置了防护服、消毒液)。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购置防护服等监测装备,加强了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防护服等监测装备,提高监测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提升,周边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开展保护区、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资源安全,促进林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科技科、资源管理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及《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督查检查、社区防火通道维护。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取得了2020年自然保护区无森林火情、火灾成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办公费5,406.30元、差旅费22,658.00元、维修维护防火通道15,000.00元、劳务费2,6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325.7元);资本收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96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保护区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取得无森林火灾成效。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81443公顷、生物走廊带4847.87公顷及代管国有林区无森林火情、火灾,确保社区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为周边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保护成效得到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认真总结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资源管护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对策措施,更好做好高黎贡山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协作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任务书》(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西南林业大学划拨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协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协作项目单位参与野外工作等。该项目在2020年度实施上年结转资金1,339.66元。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南斋公房、界头大脑子等多个点拍摄到白尾梢虹雉影像,基本摸清白尾梢虹雉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白尾梢虹雉研究保护工作奠定基础,项目成效明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339.66元,实际到位资金1,339.66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339.66元。支出1,339.6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39.66元(办公费39.66元、差旅费1,3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了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白尾梢虹雉野外调查工作,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如期完成并取得较好效果。项目期间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南斋公房和界头大脑子2个点成功拍摄到白尾梢虹雉野外活动影像,基本摸清白尾梢虹雉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白尾梢虹雉研究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期间成功在高黎贡山保山段拍摄到白尾梢虹雉野外活动影像,因此多次被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得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大众的一致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要求实施完成项目工作。下一步应加强对调查结果的整理和应用,促进保护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39.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0.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受国家林草局经研中心委托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该项目按协议拨付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协作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调查清楚高黎贡山跨境区域保护与当地社区发展的矛盾冲突、进一步开展跨境保护工作方向等,为更好的开展高黎贡山跨境区域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项目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0,178.00元。支出7,180.3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80.34元(办公费1,580.34元、差旅费800.00元、劳务费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00.00元);年末结转资金17,997.66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已按项目合作协议完成项目任务,提交《“一带一路”建设下高黎贡山保护区跨境合作机制研究报告》,完成率90.00%,完成及时率90.00%,质量达标率9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和推进跨境保护工作,促进跨境区域生态保护,为进一步开展跨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如期完成,并得到委托部门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调查工作,整理完成提交调查报告。下一步应加强对调查结果的应用,以促进保护区边境区域的保护管理。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38.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90.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与社区伙伴协商达成一致,合作开展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20203月签订项目合作协议,4月社区伙伴拨付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点民间谚语、传说故事收集,社区文化调查,了解社区自然教育源;支持基层管护站及周边社区机构以小基金形式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自然教育培训、实践体验行动。管护局按协议组织实施开展社区调查、培训、体验活动,完成了首期投资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按协议内容实施。支出25,091.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1.00元(办公费6,589.00元、差旅费5,948.00元、会议费1,518.00元、培训费5,936.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00.0元),结转项目资金74,909.00元,待2021年级织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启动项目以来,重点实施社区调查、本土自然教育实践和经验交流三方面工作。组织本土专家和基层社区文化、保护部门人员研讨1次,参与人员25人;组织市管护局、分局、管护站及合作伙伴参与的社区调查12次,参与调查人员超过200人次;支持基层7个管护站开展自然教育小基项目实践活动7次,参与人员超过300人次;支持社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开展自然教育理念宣传和体验实践2次,参与人员超过137人。超额完成预定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锻炼了基层队伍、宣传了自然教育理念,支持基层站和社区实践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基层站和社区群众对开展自然教育十分欢迎,满意度超过97%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初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春季森林防火封山等原因,不能开展人员聚集活动,社区调查、培训、体验活动都受到影响,特别是培训和体验活动影响较大,故资金支出较少。下一步,将按协议和上级要求执行,在兼顾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完成投资任务。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29.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80.0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主要职能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是一级预算核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加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护局、管护分局、管护站三级垂直”的管理体制,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A)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B)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C)制定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D)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E)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F)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G)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②机构情况。  

管护局内设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机构,下设2个正科级派出机构(隆阳分局、腾冲分局),隆阳分局下设5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芒宽管护站、百花岭管护站、赛格管护站、坝湾管护站、赧亢管护站),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定事业编制总数121名,其中:保山管护局局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  

保山管护局核定编制21人。年初在职职工16人,退休职工6人;年末在职职工17人,退休职工6人。20203月新招录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生1人。  

③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林草局的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一个确保、二个加强、三个服务”的工作思路,确保资源安全,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保护区科研监测,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于周边社区发展,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科研监测、国家公园建设、社区发展与自然教育宣传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管护有方”,有力推进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了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规范等几个方面设定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事前控制每个项目支出结构、支出方向等,真正发挥预算“指挥棒”的引领作用。  

基本支出可以足额保障。人员、公用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预算测算方法,确保保护区能够正常运转。  

项目支出保障重点。能够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保障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科研监测、社区发展、生态旅游,宣传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等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设定当年重点发展项目,并给予资金的保障与支持。  

在项目预算细化中控制到末级经济科目,没有“三公经费”预算的项目不能列支三公经费。我局从预算源头,实行预算末级经济科目及“三公经费”统一支出管理双控模式,切实做到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健全透明预算制度,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按规定的格式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经批准的预算报告、报表,并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根据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2020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收入6,393,517.66元元,支出6,393,517.66元,收支平衡。  

2020年度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部门决算总收入10,805,061.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8,543.49元,其他收入175,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291,517.66元。  

总支出8,291,334.49元,包括: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648,543.49元,项目支出4,642,791.00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2,912,037.42元,商品服务支出2,307,355.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9,791.84元,资本性支出2,622,149.42元,年末项目结余2,513,726.66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开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建立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通过设立一、二、三级指标,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预算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运用率及项目实施效果。具体为:一级指标:1.产出指标、2.效益指标、3.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1.数量指标、2.时效指标、3.生态效益指标、4.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设立结合各个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各种目标细化,纳入因素,包括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明确性,二是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等,三是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是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时,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部门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办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组织实施中,我局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该项工作,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规财科统一填报,其他科室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2020年部门工作计划。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项目总投入4,642,791.00元,用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经费200,000.00元;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560,000.00元;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经费500,000.00元;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项目经400,000.00元;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上年结转)2,280,000.00元;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30,000.00元;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监测体系建设49,180.00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60,000.00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50,000.00元;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440,000.00元;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40,000.00元;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25,091.00元;“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7,180.34元;白尾梢虹稚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协作费1,339.66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拨付资金为4,642,791.00元,实际到位率100.00%。已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内容。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任务和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设置以项目预期目标。年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时时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年底,顺利完成了预算目标,工作成效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二是加强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周边社区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三是巩固武装巡护机制,通过武装巡护、专项巡护、综合巡护等形式,打击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四是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五是加强基层管理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对外宣传展示等综合服务功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四是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五是积极与市财政局、林草局及相关各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财政支出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工作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一是有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保护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黎贡山对外宣传展示与交流合作的平台,科普宣教能力、交流合作能力逐步提高,对提升保护区整体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促进保护区工作人员、护林员队伍建设,整体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护林员野外巡护工作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资源保护得到加强。  

四是引导社区参与保护区的资源保护,积极探索以资源保护促社区发展方式,融合社区关系,构建良好的社区共管格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领导重视是前提,年初预算方案结合实际、有政策依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基础,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建立和完善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是保障,过程监督、指导、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施效果和达到预期目的关键。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