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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92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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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山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加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护局、管护分局、管护站三级垂直”的管理体制,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管护局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4.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7.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保山管护局内设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机构,2个正科级派出机构(隆阳分局、腾冲分局),属于二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隆阳分局下设5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芒宽管护站、百花岭管护站、赛格管护站、坝湾管护站、赧亢管护站),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定事业编制总数121名,其中:保山管护局局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核定事业编制21名。隆阳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名,腾冲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名。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管理措施,全面做好资源保护工作  

一是抓实森林防火工作。抓好保护区工作落实,确定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在社区、街道、中小学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保护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共发生3起小型森林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保护区连续20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加强资源管护工作。以创建“平安林区”建设为主,加大日常巡护力度,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高黎贡山的生物生态安全。共发生林政案件145起,查处145起,教育和惩处涉案人员207人。在环境保护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等七部门对长江经济带1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管理评估工作,专家组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定级为“优秀”等次;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与人类》杂志社“寻找中国最美森林”活动审核遴选中,高黎贡山荣登“中国最美森林”榜单;被世界遗产保护联盟(云南)评为首届联盟单位。三是开展保护区资源环保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落实整改环保督察反馈的腾冲县贡源锡矿采矿权问题,协调解决腾冲片区借山造林历史遗留问题,筹措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4,748,200.00元,将赎买资金兑付给借山造林群众及代表;完成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段)规划界线内林下种植草果面积和涉及农户的清查。四是建立跨境保护机制,加强中缅边境资源管护。在自治管护站辖区中缅边境设置警示牌12块,农林交错地段设置野生动物警示宣传牌92块,设置信息员1名,增强边境的管控和巡护值守工作。  

2.抓好项目实施,提升保护区综合服务功能  

一是完成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项目总投资13,200,000.00元。二是保护区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及交付使用,项目总投资777,200.00元。三是完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推广应用项目、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投资1,100,000.00元。四是百花岭标本展示馆布展陈列,总投资1,500,000.00元。  

3.加强科研监测,提升保护区管理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2016年—2020年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二是组织基层管护站有序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定群定猿定人”(“三定”)巡护监测工作。三是与市环保局、西南林业大学、云山保护等合作开展高黎贡山极小种群白眉长臂猿保护项目,开展资源本底调查。四是完成《高黎贡山蛾类图鉴》编辑出版工作,共记载高黎贡山地区蛾类1007种。五是与中国林科院合作实施的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人熊冲突调查与监测项目,对布设黑熊红外监测陷阱10个及设置红外相机30台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六是对大树杜鹃5个固定监测样地进行调查监测,掌握大树杜鹃群落特征、资源现状和种群动态变化情况。七是在大塘管护站建立大树杜鹃种苗繁育基地,组织开展种子育苗、扦插育苗等繁育试验研究。八是确认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滇桐在高黎贡山片区的分布、分类鉴定、基础信息采集。  

4.探索公众教育,打造高黎贡山自然教育品牌  

组织自然体验、森林观察、自然科考、树攀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发挥了保护区公众自然教育的职能作用。云南省林草局批准高黎贡山为云南省自然教育试点基地。中国林学会宣布成立自然教育总校,高黎贡山成为全国首批20个自然教育学校(基地)之一。首届西南自然教育论坛与第四届国际观鸟节在高黎贡山百花岭圆满举办,受到广泛关注。获得了保山市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5.抓住改革机遇,推动国家公园建设  

一是对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开展公众环境教育区域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对危险道路进行加固、阻断处理,做好安全警示。二是加强对外宣传。配合中央电视台、央视新闻移动网、中新网拍摄专题节目;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户外运动大本营”,成功举办了“高黎贡超级山径赛”;协调配合中央电视台外语频道新媒体新闻编辑部《美丽中国:自然》栏目策划的《高黎贡山》10集以动植物、地形地貌为拍摄对象的系列节目;配合上海LOHAS乐活杂志社编辑和发布了《高黎贡山,人类的“双面书架”》,介绍高黎贡山的生物多样性和丰富性。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好三张牌”的工作要求,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打造定位为“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中国保山”,出台了《保山市争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工作方案》,编制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专项规划》。四是协调市政府、市林草局主要领导分别到省、国家汇报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纳入国家层面的国家公园事项。目前,国家编制了《全国自然保护地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国家公园建设规划。  

6.凝心聚力,推动重点工作开展  

一是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保护区高度重视,实行“封山管理”,执行“日报制度”,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两个”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抓好保护区各项工作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实行“两手抓、两不误”,保护区未发生疫情感染情况。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中央、省、市(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大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三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派驻3名工作队员到社区协助开展扶贫工作。支持中牌村资金206,300.00元,争取到村级党建资金200,000.00元,国际小母牛项目扶贫资金1,192,000.00元;帮助中牌村完成住房保障房改13户,庭院硬化42户,厕所改造43户。争取腾冲水务局支持200,000.00元,完善中牌饮水工程;协调肉牛养殖项目1个,项目资金500,000.00元。四是实施人才交流引进工作,充分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成功引进“生态学”“动物学”博士研究生各1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  

2.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3.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主要是保山管护局17人,隆阳分局49人,腾冲分局4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0人,其中:保山管护局6人,隆阳分局21人,腾冲分局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保山管护局2辆,隆阳分局4辆,腾冲分局6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保山管护局2辆,隆阳分局4辆,腾冲分局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1,511,960.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89,887.19元,占总收入的69.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722,073.00元,占总收入的30.65%。与上年对比增加8,175,205.98元,增长24.52%,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89,887.19元,比上年增加4,461,406.98元,增长18.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045.98元,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业年金缴费及死亡抚恤费用减少;项目支出增加4,558,452.96,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360,000.00引进人才租房费用40,000.00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300,000.00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滇桐拯救保护项目300,000.00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50,000.00森林防火经费120,000.00元,增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1,900,000.00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资金880,000.00元,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200,000.00增森林防火、2019国家级公益林项目资金150,000.00元,保护区开展的保护和管理业务等项目增加258,452.96元。  

2.其他收入12,722,073.00元,比上年增加3,713,799.00元,增长41.23%。增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100,000.00野猪非洲猪瘟主动预警项目60,000.00“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减5,000.00边防人行巡逻道维护费减18,000.00增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600,000.00元,西藏白皮松引种育苗项目134,250.00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2,848,16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0,305,077.44元。其中:基本支出19,069,287.19元,占总支出的47.31%;项目支出21,235,790.25元,占总支出的52.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00,707.06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和项目经费增加,明细如下:  

基本支出19,069,287.19元比上年减少176,162.18元,下降0.92%其中:公务车购置350,000.00元;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226,964.84元;增职工住房补贴7,343.50元;增社会保障缴费11,958.60元;减死亡抚恤费221,396.40元;减行政运行经费57,730.64元;减事业机构经费493,302.08元。  

项目支出21,235,790.25元比上年增加4,376,869.24元,增长25.96%其中: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360,000.00增加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40,000.00保护区开展的保护和管理业务等项目增加1,705,071.20增加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49,180.00增加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50,000.00增加森林防火经费233,000.00增加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297,076.50增加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516,901.00增加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项目4,748,162.00香港社区伙伴捐赠PCD项目92,835.00,香港嘉道保育部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60,000.00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项目150,000.0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105,356.46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减少3,8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69,287.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162.18元,下降0.92%,主要原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增加226,964.84元,增长18.67%;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0,516.16元,下降100.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41,544.76元,增长2.76%;死亡抚恤费用支出减少221,396.40元,下降118.43%;职工住房补贴支出增加7,343.50元,增长8.47%;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80,865.1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09,237.54元,下降5.58%,主要公务车购置增379,667.26元;办公费增18,395.20元;非税收入返回弥补公用经费减少507,3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22,358.37元,占基本支出的90.31,人均支出149,75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46,928.82元,占基本支出的9.69,人均支出16,060.2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35,790.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76,869.24元,增长25.96%,主要原因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360,000.00增加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40,000.00保护区开展的保护和管理业务等项目增加2,007,906.20增加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49,180.00增加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50,000.00增加森林防火经费233,000.00增加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297,076.50增加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516,901.00增加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项目4,748,162.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105,356.46元;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减少3,82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具体项目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13,147,324.09元,其中:办公费1,116,977.43元,印刷费5,320.00元,咨询费15,000.00元,水费1,376.20元,电费14,381.76元,邮电费70,560.00元,差旅费703,713.47元,维修(护)费442,031.87元,租赁费40,000.00元,会议费46,485.67元,培训费252,797.00元,劳务费8,499,018.14元,委托业务费1,589,53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901.03元,其他交通费用147,996.02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6,230.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5,188,162.00元;资本性支出2,900,304.16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383,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965,424.16元,专用设备购置38,8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12,880.00元。  

开展工作情况: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管护局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02,743.6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22%。与上年对比增加1,381,103.01元,增长5.13%,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19,069,287.19比上年减少117,272.18元,下降0.61%其中:公务车购置350,000.00元;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226,964.84元;增职工住房补贴7,343.50元;增社会保障缴费11,958.60元;减死亡抚恤费221,396.40元;减行政运行经费57,730.64元;减事业机构经费434,412.08元。  

项目支出9,233,180.50元比上年增加1,498,375.19元,增长19.37%其中:增加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360,000.00元;增加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40,000.00元;保护区开展的保护和管理业务等项目增加2,502,118.69元;增加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49,180.00元;增加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50,000.00元;增加森林防火经费120,000.00元;增加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297,076.50元;增加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项目1,900,000.00元;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基建投资减少3,8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的生活补助支出440,000.00元;购置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3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6,86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2,62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4,0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2020年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3,889,17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0%。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基本支出15,255,713.59元、项目支出8,633,456.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高黎贡山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7,351.07元,完成预算的17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5,268.37元,完成预算的20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082.70元,完成预算的50.2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预算为0.00,增长0.00%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为815,268.37元,预算数为405,000.00元,增加410,268.37元,101.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决算为379,667.26元,预算数为0.00元,增加379,667.26,是依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同意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增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的通知》(保财行〔2020153)文件,2020年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435,601.11元,预算数为405,000.00元,增加30,601.11元,增7.56%,是因保护区车辆多用于野外路况差,并且所使用车辆老化,经常要修理才能保证行车安全,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决算数为52,082.70元,预算数为103,000.00元,减少50,917.30元,下降49.43%,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加强管理节约开支,未使用预算资金50,917.3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23,108.48元,增长5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4,837.78元,增长69.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29.30元,下降18.3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00元,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因2020年和2019年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268.37元,比2019年增加334,837.78元,增长69.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79,667.26元,比2019年增加379,667.2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601.11元,比2019年减少44,829.48元,下降9.33%。是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20年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车)1辆。  

3.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2,082.70元,较2019年减少11,729.30元,下降18.38%,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对上级和下级、相关部门的接待、保护区相互交流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268.37元,占94.00%;公务接待费支出52,082.70元,占6.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相应没有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268.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79,667.26元,购置车辆1辆。因高黎贡山保护区工作区域的特殊性,需要长时间在野外工作,工作地点又处于山路崎岖,山高坡陡,保山管护局2020年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5,601.1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基础设施管护站点维修维护,科研监测项目的实施,国家公园宣传教育推进,社区发展与自然教育开展,为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082.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082.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管护站点建设,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检查、验收项目、社区群众及国内外保护区交流合作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714.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457.23元,增长109.88%,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714.23,与上年对比增加380,457.23因高黎贡山保护区工作区域的特殊性,需要长时间在野外工作,工作地点又处于山路崎岖,山高坡陡,保山管护局2020年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森林消防车)1加强了三公”经费的开支管理工作特别对公务员接待费进行管控开支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9,076.27元、水费4,376.70元,电费7,110.47元,邮电费24,799.09元、差旅费12,678.00元、接待费23,694.70元、工会费33,18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82.74元、其他交通费用156,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8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379,667.2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资产总额74,249,360.35元,其中,流动资产11,021,692.69元,固定资产46,903,552.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651,043.86元,无形资产2,673,07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83,325.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173,847.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81.00项,账面原值1,175,976.7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249,360.35      

11,021,692.69      

46,903,552.80      

28,511,670.99      

2,762,325.26      

0.00      

15,629,556.55      

0.00      

13,651,043.86      

2,673,071.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1,6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8,2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1,62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2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对81443公顷的高黎贡山保护区实施有效管护,组织开展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实施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保障了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科研监测、自然教育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管护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能力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2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0元(印刷费826.11元、差旅费82,738.00元、会议费11,340.00元、劳务费85,218.8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77.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护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加强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周边社区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  

巩固武装巡护机制,通过武装巡护、专项巡护、综合巡护等形式,打击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  

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  

加强基层管护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接待服务等功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6.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94.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积极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③项目资金投入有限,特别是高黎贡山地跨怒江、保山两州市,高黎贡山作为云南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投入有限,制约着保护区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勘界立标经费500,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完成了保护区291公里边界线勘界工作,编制了勘界成果报告,制作完成了保护区边界线和定标点矢量数据库,开展了成果论证,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内容。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准确清晰的保护区边界,推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成果资料准确稳定、长期有效,保护区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成效得到认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勘界立标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5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0元(办公费949.67元、差旅费48,742.00元、会议费2,490.00元、委托业务费41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24.03元、其他交通费用5,194.3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于2020430日完成了保护区291公里边界线勘界工作,编制了勘界成果报告,制作完成了保护区边界线和定标点矢量数据库,开展了成果论证,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内容。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了准确清晰的保护区边界,推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成果资料准确稳定、长期有效,保护区资源管护和生态保护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成效得到认可。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为保护区管理提供准确翔实的边界基础数据,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周边社区群众充分认可、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下一步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将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服务保护区、周边社区,促进保护区稳定发展,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39.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560,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建设发展,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大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生物物种资源、人文景观资源的系统性保护力度,通过项目实施,对建设健康稳定高效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维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推动将高黎贡山纳入国家层面国家公园空间规划实施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在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的保障下,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认真做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的实施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5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00.00元(办公费800.00元、委托业务费559,2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专项保护规划》(2019-2028)项目编制,并提交文本50本,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资源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  

进一步摸清国家公园重点保护物种、保护对象分布状况和存在的威胁隐患,制定针对性保护对策,确保资源安全。  

根据国家公园功能区划合理规划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布局,实施设施建设,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综合服务等功能。  

指导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坚持保护第一,打造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品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开发和生态旅游的发展利用使社区群众得到受益,群众基本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科等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保山管护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3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400,000.00元,用于在国家林草局和绿色时报协助下,到北京王府井举办“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野性高黎贡山”展览,以图文的方式展示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相应的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用图片展现云南高黎贡山丰富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和优美的自然景观,向世人展示了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呈现美丽中国的自然画卷。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4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按合同规定已按期兑付资金。支出4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95,001.00元(办公费17,729.00元、差旅费14,872.00元、委托业务费3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4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999.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美丽高黎贡”主题展览项目,达到对外宣传高黎贡山、提升高黎贡山知名度的目的。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美丽高黎贡”主题展览项目的实施,实现中国网、人民网、新华社等各类网络、媒体以及国家林草局相关领导和首都人民对高黎贡山的高度关注。让高黎贡山的野性美进入首都王府井大街,让高黎贡山进一步走进世人心中,从而有力地推动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建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了高黎贡山对外宣传的力度,让世人更多的了解高黎贡山、引起各类媒体对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注,从而促进了国家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及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4号)及《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7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440,000.00元,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生活补助。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补贴认定核准后,逐月审批,按照20,000.00/人的标准按月发放,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引进来留得住,为保山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4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兑付了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奖励生活补贴,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40,000.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4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全年共兑付2名引进人才奖励补助生活工作补贴,完成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是在创新保山的引才模式,优化了相关领域的项目投入,间接带动了保山柔性引才项目的活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是有助于人才结构优化、强化了引进人才扎根保山的意愿,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8.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20.00分,绩效自评分为98.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6号)文件,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经费40,000.00元,用于支付高层次人才引进租房费用。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工作,市级引进人才在公寓建设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用人单位有周转房的原则上提供周转房,没有周转房的通过市场租赁,租房费用控制在每年20,000.00元以内(超出部分由引进人才个人承担)。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财政补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项目安排,支付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房屋租赁费用,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完成2名引进人才一年的租房费用支出,几项指标均完成年度指标值,成效显著,完成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在保山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完善优化了保山的引才模式。  

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施有助于加强高层次人才投身保山的积极性,对行业发展产生可持续性的影响。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2名高层次人才满意度高,满意率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8.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20.00分,绩效自评分为98.00分,结果为优。删除句号(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经费2,2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和保护区智慧观测平台建设,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2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2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保山管护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和保护区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支出2,28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9,496.84元(办公费23,236.84元、邮电费10,560.00元、差旅费49,775.00元、会议费840.00元、培训费14,185.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0元);资本性支出2,180,503.16元(专用设备购置1,667,623.16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12,88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由市财政局、市林草局下达保山管护局。市管护局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补贴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管护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按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实施完成。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按要求提交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智慧观测平台建设通过验收投入运行,并实现与省林业双中心监测信息的实时传输。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物多样性监测严格按监测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按确定的监测内容、时间和频次开展监测;智慧观测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按政府采购、建设项目规程进行,通过市管护局组织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检自查,项目实施情况较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有力推进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二是初步建立了高黎贡山数字管理体系,推进了对外宣传展示、交流合作和科普宣教相关工作的开展。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项目实施检查和自评,保山管护局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有序推进。但从项目实施进度来看,存在着进度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智慧观测平台建设未能按计划启动实施;二是森林防火和资源管护任务较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推进。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92.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按项目管理规定完成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台帐、档案资料等,按政务公开要求实时公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相关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和做法  

一是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二是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三是充分发挥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强化保护区专业技术队伍。  

2)问题和建议  

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10月初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一是针对自然保护区工作实际,在项目实施周期方面适当进行调整;二是逐步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投入,对跨州市、涉及跨边境、面积大管理任务重的自然保护区,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和增加经费投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840,000.00元。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管理,促进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展示示范等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推进保护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三项内容,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项目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安排资金8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支出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项目资金结转810,000.00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实施。从项目实施情况来看,支付资金30,000.00元,执行率仅达3.57%,项目实施推进工作缓慢。其主要是因为前期森林防火、资源管护任务重,影响了项目实施推进,下步我局将加大实施推进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物多样性监测严格按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按确定的监测内容、时间和频次开展监测。专项保护及设施维护、宣传展示及队伍建设已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推进,目前,《白眉长臂猿之乡——中国保山》印制合同已签订,红外相机、无人机设备采购、视频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等已按规定办理相关采购手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将按计划在89月实施,我局将加大项目执行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有力推进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项目实施检查和自评,保山管护局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有序推进。但从项目实施进度来看,存在着执行进度滞后问题,主要是因为前期森林防火、资源管护任务重,影响了项目实施推进。下一阶段我局将加大项目执行推进力度,确保按方案和时限完成。目前,《白眉长臂猿之乡——中国保山》印制合同已签订,红外相机、无人机设备采购、视频监测体系建设方案等已按规定办理相关采购手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将按计划在89月实施。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26.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6.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80.0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二是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审批和报备,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三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生物生态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300,000.00元,用于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分布及数量调查;完善《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监测方案》;基于声谱分析建立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个体识别数据库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野外设备购置,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能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野外调查及相关培训工作,计划于20214月组织专家开展进一步的培训和相关野外工作,项目计划202110月实施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安排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山管护局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生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支出49,18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9,1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9,180.00元),项目资金结转250,820.00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野外监测设备购置。  

质量指标: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时效指标:项目正在按照实施方案实施进行中,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效益指标。进一步提高“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之乡——保山”生态名片的社会影响力。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森林覆盖率达93.70%,自然保护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整。提升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及保护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今后持续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监测打下基础。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项目未实施完成,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未能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的野外调查及相关培训工作。2021年起,随着疫情压力减轻,本项目中各项工作开始如期推进,计划于4月组织专家开展进一步的培训和相关野外工作。项目计划202110月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23.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8.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9.00分,绩效自评分为80.0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野生动物疫病疫病监测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1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工作经费50,000.00元,用于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购置了防护服等监测装备,加强了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资源安全,自然保护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实施安排,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0,000.00元,购置了防护服、消毒液)。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完成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项目,购置防护服等监测装备,加强了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防护服等监测装备,提高监测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保护区及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能力提升,周边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开展保护区、周边社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确保资源安全,促进林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由计财科牵头,科技科、资源管理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等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由我局计财科统一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及《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市财政局下达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督查检查、社区防火通道维护。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取得了2020年自然保护区无森林火情、火灾成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支出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办公费5,406.30元、差旅费22,658.00元、维修维护防火通道15,000.00元、劳务费2,6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325.7元);资本收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96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保护区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取得无森林火灾成效。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81443公顷、生物走廊带4847.87公顷及代管国有林区无森林火情、火灾,确保社区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为周边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保护成效得到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  

认真总结森林防灭火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资源管护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对策措施,更好做好高黎贡山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40.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1.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协作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任务书》(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西南林业大学划拨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协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协作项目单位参与野外工作等。该项目在2020年度实施上年结转资金1,339.66元。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完成了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南斋公房、界头大脑子等多个点拍摄到白尾梢虹雉影像,基本摸清白尾梢虹雉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白尾梢虹雉研究保护工作奠定基础,项目成效明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白尾梢虹雉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339.66元,实际到位资金1,339.66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339.66元。支出1,339.6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39.66元(办公费39.66元、差旅费1,3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了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白尾梢虹雉野外调查工作,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如期完成并取得较好效果。项目期间在高黎贡山保山段的南斋公房和界头大脑子2个点成功拍摄到白尾梢虹雉野外活动影像,基本摸清白尾梢虹雉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的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白尾梢虹雉研究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期间成功在高黎贡山保山段拍摄到白尾梢虹雉野外活动影像,因此多次被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得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大众的一致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要求实施完成项目工作。下一步应加强对调查结果的整理和应用,促进保护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39.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90.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受国家林草局经研中心委托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该项目按协议拨付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协作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调查清楚高黎贡山跨境区域保护与当地社区发展的矛盾冲突、进一步开展跨境保护工作方向等,为更好的开展高黎贡山跨境区域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保山管护局按项目要求和资金使用方向实施项目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上年结转资金10,178.00元。支出7,180.3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80.34元(办公费1,580.34元、差旅费800.00元、劳务费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00.00元);年末结转资金17,997.66元,待2021年组织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已按项目合作协议完成项目任务,提交《“一带一路”建设下高黎贡山保护区跨境合作机制研究报告》,完成率90.00%,完成及时率90.00%,质量达标率9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和推进跨境保护工作,促进跨境区域生态保护,为进一步开展跨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如期完成,并得到委托部门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按要求实施完成调查工作,整理完成提交调查报告。下一步应加强对调查结果的应用,以促进保护区边境区域的保护管理。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38.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8.00分,绩效自评分为90.00分,结果为优(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经费支出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建议: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与社区伙伴协商达成一致,合作开展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20203月签订项目合作协议,4月社区伙伴拨付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点民间谚语、传说故事收集,社区文化调查,了解社区自然教育源;支持基层管护站及周边社区机构以小基金形式开展自然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自然教育培训、实践体验行动。管护局按协议组织实施开展社区调查、培训、体验活动,完成了首期投资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项目安排,按协议内容实施。支出25,091.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91.00元(办公费6,589.00元、差旅费5,948.00元、会议费1,518.00元、培训费5,936.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00.0元),结转项目资金74,909.00元,待2021年级织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启动项目以来,重点实施社区调查、本土自然教育实践和经验交流三方面工作。组织本土专家和基层社区文化、保护部门人员研讨1次,参与人员25人;组织市管护局、分局、管护站及合作伙伴参与的社区调查12次,参与调查人员超过200人次;支持基层7个管护站开展自然教育小基项目实践活动7次,参与人员超过300人次;支持社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开展自然教育理念宣传和体验实践2次,参与人员超过137人。超额完成预定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锻炼了基层队伍、宣传了自然教育理念,支持基层站和社区实践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基层站和社区群众对开展自然教育十分欢迎,满意度超过97%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初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春季森林防火封山等原因,不能开展人员聚集活动,社区调查、培训、体验活动都受到影响,特别是培训和体验活动影响较大,故资金支出较少。下一步,将按协议和上级要求执行,在兼顾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完成投资任务。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00分,自评29.00分;效益指标40.00分,自评34.00分;满意度指标20.00分,自评17.00分,绩效自评分为80.00分,结果为良(附相关自评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2020年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4号)文件精神,市财政预算批复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管护项目经费2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履行“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等职责。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为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日常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4号),预算安排资金2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资金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和资金投入,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  

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手续不合规、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项目得到切实保障;  

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资源管护、森林防火会议2次,会议费支出28,000.00元;支付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五个管护站邮电费20,000.00元;支付工作人员开展资源管护、科研监测、森林防火等差旅费3,000.00元;劳务费150,000.00元;各站租车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免灾害、保持水土;  

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树立全局思维和底线思维,按照项目谋划提前,项目前期提前,项目调度提前,项目开工提前“四个提前”思路,统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未严格按照预算明细执行。截止202012月,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情况较好,但部分明细项目核算不足或核算过多。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有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应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1923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0,000.00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资源管护、对外宣传、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等工作,继续加大对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力度,使保护区内森林火灾发生率、森林病虫害发生率及保护区内偷砍盗伐、偷捕盗猎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和显现,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高度重视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安排资金39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9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于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2019年项目资金未执行,结转结余390,000.00元至2020年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已全部实施完。其中:办公费80,000.00元,差旅费120,000.00元,咨询费15,000.00元,劳务费149,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高黎贡山2020年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气象要素监测;熊类、雉类资源监测调查;高黎贡白眉长臂猿定群、定猿、定人监测;保护区野外巡护、专项巡护督查和社区访谈、物候监测等常规性工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保护区生态环境、林农经济效益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社会效益: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保护宣传效果较好,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保护区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科研监测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保护区周边群众满意度,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较好。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已完成。已完成的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复资金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没有违规操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森林资源管护费(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340,000.00元,用于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界限内的农地面积、集体林面积、水电站、村庄、矿区、界线、界桩等调查工作,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提供依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冲突,为自然保护地的优化管理奠定基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预算安排资金3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340,000.00元,项目已支付223,64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0.00元(办公费84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22,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800.00元),资金实行率为67.00%,结余资金116,360.00元,在2021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支付。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保护区内现栽设界桩核实工作,完成保护区内基本农田核实、水电站、村庄、矿区核实工作,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达9.00%,办公费支出84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8,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自然保护地。  

生态效益指标: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功能系统得到改善。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项目未完成,按项目方案2021年按计划完成全部保护地勘界优化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实施年度为两年,项目未完成。已完成的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复资金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将于202112月完成。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八:  

1.项目名称: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经费50,000.00元,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防火队伍建设,有力地保护森林生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保护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开展,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保护管理股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成立专业扑火队,每年组织扑火演练培训;各管护站到社区、学校周边开展防火宣传,书写、刷新、粘贴防火标语,做好进出山路口人员实名登记、火种收缴等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立足早动员、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狠抓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火源管控等措施,把森林防火工作研究透、部署好、落实到位、抓实抓细,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50,000.00元,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办公费15,000.00元,差旅费35,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监管,积极争取和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各站资金使用额度,严格审核支出项目,确保资金科学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元资金全部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完成及时率及资金兑付及时率达100.00%,通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购买森林防火机具等措施,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时完成年内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积极宣传森林防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受灾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生态环境好,林农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0.0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率达85.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0%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由于本年度在辖区内发生两起森林火灾,保护区有效管护率、森林火灾受害率等均达不到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九: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公益林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4号)文件精神,市财政预算批复下达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公益林项目经费1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和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150,000.00元,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50,0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办公费37414.75元,差旅费3,496.00元,培训费19,300.00元,劳务费89,789.25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将150,000.00元经费用于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201912月份工资的发放及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下设的赧亢、坝湾、赛格、百花岭、芒宽管护站2019年开展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及防火物资采购等支出,现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生态环境好,林农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0%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加强防火宣传,加强防火队伍建设,改善防火设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4%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防火、国家级公益林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  

1.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580,000.00元,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进行,2020年项目资金已支出23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9,800.00元(办公费632.18元,差旅费12,399.00元,劳务费20,650.00元,维修(护)费116,118.82元),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83,200.00元),年末结余347,000.0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至2021年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基层管护站点进行维修维护。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缓慢,主要原因是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灭高火险期、工作任务相对繁重,加之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一:  

1.项目名称: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00.00元,为自然保护管理经费列支。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最大限度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6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25,600.00元已全部支付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600.00元(办公费10,839.57元、差旅费14,760.43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工作5次,制作宣传海报、展板、交通费用等办公费支出10,839.57元;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人员的差旅费14,760.43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促进社区群众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了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空气净化、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最大限度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3%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二:  

1.项目名称:水流堰监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100,000.00元,用于20202021两年时间开展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在雨季(每年5-10月),每场雨后对水量平衡场、径流场和树干茎流进行测定;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旱季(11-次年4月)对2个测流堰每隔2天进行水位测定。观测人员平常需对观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清理枯枝落叶及冲刷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严格按照同云南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签订的项目合同实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1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水流堰监测项目实施完成一年,项目资金已支付50,0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劳务费50,000.00元),结余资金50,000.00元,用于支付2021年劳务费,资金执行率5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各站资金使用额度,严格审核支出项目,确保资金科学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并向云南省林业科学院提供项目监测报告,用于支付生态定位观测站管理人员工资30,000.00元,用于支付生态定位水流堰监测人员劳务费2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了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基本功能。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4%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2021年劳务费,项目将于202112月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水流堰监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三:  

1.项目名称: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推广项目和委托合同规定(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项目经费600,000.00元,是为推广巴拉那松栽培技术,顺利完成“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示范推广任务,在高黎贡山芒宽乡大麦地示范点营建50亩巴拉那松科技示范林,并辐射带动推广种植50亩,提供实施所需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资金6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示范项目资金已支付506,689.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6,689.00元(办公费466,230.00元,差旅费11,109.00元,劳务费19,900.00元,其他交通费9,450.00元),结余资金93,311.00,资金执行率84.44%。结转结余资金为后期实施项目保障经费。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采购苗木、整地、基肥、种植等支出466,230.00元;支付苗木运至项目各试验点运输费9,450.00元;支付样地调查、抚育管理差旅费11,109.00元;支付种植、施肥、割草等劳务费19,9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居民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增加人才培养数达50人,带动就业人数增加70人;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50亩推广辐射林。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保障经费。  

6.绩效自评结果  

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实施方案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四:  

1.项目名称: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推广项目和委托合同规定(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项目经费48,000.00元,是为掌握高黎贡山保护区内山茶科、松科植物生长环境状况,对每个树种的名称、科属、采集地、海拔、气候、土壤类型,生境环境类型详细记录,并做好每种植物的标本采集、制作工作,拍摄每种植物及种子的影像资料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资金48,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8,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已支付10,212.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2.00元(办公费12.00元,劳务费8,800.00元,其他交通费1,400.00元)结余资金37,788.00,资金执行率27.02%,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实施保障经费。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种子采集数量达30余种,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大于90%,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成资金兑付,完成野外调查及采种劳务费支付8,800.00元;支付资料邮寄费12.00元;支付野外租车费用1,4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居民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增加人才培养数达30人,带动就业人数增加40人;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30种植物种质资源保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保障经费。  

6.绩效自评结果  

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实施方案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五:  

1.项目名称: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根据省、市、区护林员管理规定和保护区工作实际,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21,346.00元用于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保障经费。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护林员队伍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因资源管护工作机动性强和工作时间不确定,给护林员的出行、人身安全带来隐患问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资金21,346.00元,实际到位资金21,346.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21,346.00元,共支出8,870.1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870.13元(办公费8,870.13元),支出资金执行率41.5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21,346.00元,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使用8,870.13元缴纳2020年护林员工伤保险,结余结转12,475.87元,计划用于缴纳2021年护林员工伤保险。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积极筹措资金为130名护林员购买工伤保险,预防和处置因交通等多种原因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而给护林员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问题,使广大护林员安心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护林员队伍稳定度达95.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公益林管护任务完成率达9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对项目持欢迎态度,满意度达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用于缴纳2020年护林员工伤保险,由于工伤保险按月缴纳,本年年末还有结余,将结转至2021年继续用于缴纳护林员工伤保险。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六:  

1.项目名称:芒宽乡政府拨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芒宽乡政府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森林防火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物资保障、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等,把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抓实抓细,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保护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开展,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管理股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成立专业扑火队,每年组织扑火演练培训;各管护站到社区、学校周边开展防火宣传,书写、刷新、粘贴防火标语,做好进出山路口人员实名登记、火种收缴等工作。资金拨付隆阳分局后,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各管护站森林防火经费额度,各管护站按实际支出到隆阳分局报账。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立足早动员、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狠抓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火源管控等措施,把森林防火工作研究透、部署好、落实到位、抓实抓细,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芒宽彝族傣族乡拨入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劳务费1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监管,积极争取和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各站资金使用额度,严格审核支出项目,确保资金科学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00%,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通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加强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等有效措施抓实森林防火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时完成年内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4.0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4%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七:  

1.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使用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124,800.00元,支付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为保护区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护林员队伍进行目标责任管理,并按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维护了护林员队伍稳定,有效确保护林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124,8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24,8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24,8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00.00元(劳务费124,8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00%,护林员出勤率达93.00%,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工资支出共计124,800.00元,报酬的及时支付极大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他们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增加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队伍招聘保有人数130人,有效解决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达95%以上。  

首行缩进问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八:  

1.项目名称:隆阳区林草局拨入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隆阳区2020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08号)和《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隆阳区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09号),隆阳区林草局拨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公益林资金3,111,700.00元,为是保护区完成公益林管护工作任务和目标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实现督促和监督护林员正确履行职责,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公益林管护工作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项目资金3,111,7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111,7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3,111,700.00元,现已支付2,961,344.62元,其中:办公费115,198.10元,差旅费90,300.00元,培训费80,000.00元,劳务费2,606,000.00元,其他交通费43,756.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30.5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9,860.00元,结余结转资金150,355.38元,在2021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支付。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623446亩,与2019年持平,有效的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95.17%,护林员工资和公共管护支出共计2,961,344.62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有效解决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130人。  

生态效益指标:有效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使得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最大限度完整。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和护林员满意度均较高,达90%以上。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6.绩效自评结果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十九:  

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入火灾保险项目经费83,000.00元,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逐步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地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项目资金83,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3,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83,000.00元,现已全部使用,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3,000.00元(维修(护)费83,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将83,000.00元经费用于保护区内西亚村委会、芒柳村赛林组防火通道维护修缮支出,现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进一步加强林区防火通道维护修缮,为做好阻隔林火,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扑火机具设备、扑救兵力投送,后勤输送等工作提供极大便利,为森林火灾早预防与早扑救打下坚实基础,确保保护区周边群众和生物资源安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0%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  

1.项目名称: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管护补助经费项目2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对42418公顷的高黎贡山保护区实施了有效管护,组织开展了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生态公益林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2020年无森林火灾成绩;实施了保护区基层站点建设与维护修缮;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完成了辖区林区治安纠纷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0元(办公费7,200.00元;水费1,376.20元;电费14,381.76元;邮电费40,000.00元;差旅费59,198.04元;维修维护费7,844.00元;劳务费6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400.00元,其他交通费1,6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保护区周边区公众意识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三会一课”、森林防火工作会、年终工作总结会、业务工作会共召开4次;护林点房屋维修维护按要求完成;保护区深度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24次;中缅边境武装巡护2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旅游的发展给周边社区群众带来每户每年5,000.00元的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是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展示窗口;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一:  

1.项目名称: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中缅边境武装巡护\深度巡护,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经费的保障下,控制了中缅边境保护区盗猎、盗伐案件多发的势头,确保资源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其中:差旅费7,600.00元;劳务费42,400.00元)。  

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野外深度巡护10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边境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二:  

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33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结转2020年实施。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安排资金3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3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600.00元(办公费26,714.00元;差旅费53,300.00元;培训费15,416.00元;劳务费162,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00元;其他交通费9,67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9,4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生物多样性进行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熊类、雉类、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办公设备购置29,4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三:  

1.项目名称: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2019年结转)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专项转移支付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3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大树杜鹃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19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支付149,400.00元,150,600.00元结转2020年实施。组织开展了辖区大树杜鹃监测、保护、采种、育苗;购置了监测设备。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经费的保障下,有效保护辖区大树杜鹃资源安全,为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安排资金150,6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6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50,6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600.00元(办公费23,813.28元;差旅费2,600.00元;维修维护费19,986.72元;培训费20,000.00元;劳务费46,800.00元;委托业务费27,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4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大树杜鹃就地进行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大树杜鹃监测培训140人;对辖区大树杜鹃进行监测、保护。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四:  

1.项目名称: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58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7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8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23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00.00元(维修(维护)费180,000.00元;劳务费3,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其余347,000.0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3个基层管护站点进行维修维护;中缅边境跨境保护工作5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五:  

1.项目名称: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54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地优化整合各项工作,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安排资金5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4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支付73,436.5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704.50元(办公费13,704.50元;劳务费2,0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7,732.00元。其余466,563.5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办公设备购置57,732.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六:  

1.项目名称: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检查、巡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办公费13,799.00元;差旅费4,201.00元;维修(维护)费1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一是森林防火工作培训140人;二是森林防火通道维修维护1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七:  

1.项目名称: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9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65,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6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5,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6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400.00元(办公费25,160.00元;维修维护费10,082.33元;会议费2,297.67元;培训费13,860.00元;劳务费5,000.00元);资本性支出8,6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训1期;购置生物多样性监测设备(电子显示屏)1套。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成为了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八:  

1.项目名称: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2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响水河护林点建设;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00,0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20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大塘响水河护林点进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护林点建设完成1个。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十九:  

1.项目名称: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4,748,162.00元,是为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维护好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一次性彻底解决借山造林历史预留问题。项目资金用于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提供经费保障。在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安排资金4,748,162.00元(保山市财政安排1,900,000.00元,腾冲市财政安排2,848,162.00元),实际到位资金4,748,162.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4,748,162.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48,162.00元(生活补助4,748,162.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4,748,162.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  

1.项目名称: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腾冲市财政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国家级公益林项目5,097,810.00元,是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097,81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97,81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97,81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97,810元(办公费108,283.00元;差旅费26,917.00元;培训费74,100.00元;劳务费4,788,510.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公益林进行资源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管护支出4,697,81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40,000.00元,是为保护区生态旅游、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基地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安排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办公费4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曲石姜家寨观鸟点进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完善。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二:  

1.项目名称: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55,000.00元,是为保护区大蒿坪站开展生态旅游、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项目在大蒿坪站组织购置了一部分办公设备,主要用于大蒿坪站高效、快捷开展坪河古道生态旅游及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安排资金5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5,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930.00元(办公费16,93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8,07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大蒿坪站开展工作需要办公设备进行购置,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三:  

1.项目名称: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PCD社区合作项目资金192,835.00元,是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区宣传工作开展提供合作经费保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2020年实施支出92,835.00元,剩余100,000.00结转2021年实施。2020年组织开展了腾冲市社区组织传统生态保护观念恢复及跨组织互助精神推动,在3个社区组织开展了社区活动,有效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态保护观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安排资金192,835.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2,835.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项目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92,835.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2,835.00元(印刷费4,500.00元;差旅费33,000.00元;委托业务费55,335.00元)。剩余100000.00元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社区进行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宣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3个社区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社区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宣传面不够。  

2)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及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十四:  

1.项目名称: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香港嘉道理捐赠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项目60,000.00元,是为保护区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辖区白眉长臂猿监测。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安排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劳务费6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加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为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护局、管护分局、管护站三级垂直”的管理体制,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制定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管护局内设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机构,2个正科级派出机构(隆阳分局、腾冲分局),属于二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隆阳分局下设5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芒宽管护站、百花岭管护站、赛格管护站、坝湾管护站、赧亢管护站),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定事业编制总数121名,其中:保山管护局局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核定事业编制21名。隆阳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名,腾冲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名。  

2020年总编制123人,其中:事业编制数121人,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2人。2020年年初实有人员109人,2020年调入5人,新召入职1人(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1人);2020年末实有人员115人,其中:保山管护局17人,隆阳分局49人,腾冲分局49人。  

2020年离休人员1人;退休50人,其中:保山管护局6人,隆阳分局21人,腾冲分局23人。  

③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林草局的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一个确保、二个加强、三个服务”的工作思路,确保资源安全,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保护区科研监测,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于周边社区发展,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资源管护、森林防火、科研监测、国家公园建设、社区发展与自然教育宣传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管护有方”,有力推进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了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规范等几个方面设定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事前控制每个项目支出结构、支出方向等,真正发挥预算“指挥棒”的引领作用。  

基本支出可以足额保障。人员、公用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预算测算方法,确保保护区能够正常运转。  

项目支出保障重点。能够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保障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科研监测、社区发展、生态旅游,宣传教育、机构能力建设等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设定当年重点发展项目,并给予资金的保障与支持。  

在项目预算细化中控制到末级经济科目,没有“三公经费”预算的项目不能列支三公经费。我局从预算源头,实行预算末级经济科目及“三公经费”统一支出管理双控模式,切实做到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健全透明预算制度,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按规定的格式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经批准的预算报告、报表,并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部门年初预算总收入19,263,001.66元,其中: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15,954,738.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308,263.66元。决算总收入44,820,223.85元,其中: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28,789,887.19元;其他收入决算数12,722,073.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308,263.66元。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19,263,001.66元,其中:基本支出12,754,138.00元,项目支出6,508,863.66元。2020年全年决算支出40,305,077.44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9,069,287.19元,项目支出21,235,790.25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6,712,332.93元,商品服务支出14,608,765.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98,187.4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85,791.42元,年末项目结余4,515,146.4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实行制度管人、管事。实行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开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建立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绩效指标完成
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指标
类型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申报项目确定的预期绩效指标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完成率      

完成
质量      

产出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计划指标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上年末对本项目做绩效自评      

依法对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开展高黎贡山南段18块植被样地、14块(条)野生植物监测样地、11条鸟兽监测样带、1个两栖爬行类监测点的设置与监测工作。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灰叶猴、羚牛、小熊猫、白尾稍红雉和大树杜鹃、长蕊木兰专项监测。。建成“森林眼”视频监控前端2个及监控平台系统建设,实现监测信息、影像资料的实时传输,覆盖保护区生物走廊带及周边集体林7万多亩,按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      

依法对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81443公顷管理面积稳定;开展高黎贡山南段18块植被样地、14块(条)野生植物监测样地、11条鸟兽监测样带、1个两栖爬行类监测点的设置与监测工作。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灰叶猴、羚牛、小熊猫、白尾稍红雉和大树杜鹃、长蕊木兰专项监测。建成“森林眼”视频监控前端2个及监控平台系统建设,实现监测信息、影像资料的实时传输,覆盖保护区生物走廊带及周边集体林7万多亩,按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      

      

100.00%      

优秀      

     

效益
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计划指标      

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上年末对本项目做绩效自评      

保护区自然生态呈现恢复、发展的趋势,主要保护对象稳定,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的恢复和保护,森林覆盖率上升。保护区森林的水源涵养和保持水土功能得到加强,改善了周边社区的生产生活用水,减少了洪涝和泥石流灾害,改善了怒江、龙川江流域的水质,为两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做出了贡献。      

      

高黎贡山保护区自然生态呈现恢复、发展的趋势,主要保护对象稳定,管护工作规范,前景好。自然保护区通过多种形式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开展,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的恢复和保护,森林覆盖率由86.30%上升到93.70%。在高黎贡山保护区与小黑山保护区的连接地带,成功地建立了生物走廊带,完全改变了该区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孤岛化和破碎化的状况,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种群数量得到了恢复增长,野生动物的野外遇见率有了明显提高,真正形成了野生动物通道。      

自然保护区森林的水源涵养和保持水土功能得到加强,发源于保护区的大小河流其水源充沛,四季长清。一方面改善了周边社区的生产生活用水,减少了洪涝和泥石流灾害,另一方面也从源头上改善了怒江、龙川江流域的水质,为两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做出了贡献。      

100.00%      

优秀      

      

满意度指标      

上年完成指标      

计划指标      

完成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上年末对本项目做绩效自评      

公众满意度、周边社区满意度      

公众满意度、周边社区满意度      

95.00%      

良好      

      

2.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有。项目的增收节支增效措施改进,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节约成本。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有。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有内部控制机制,对项目经费的保障落实和成本节约、效率提高有较强的法规约束力,保障资金得到最大效益的发挥。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达到。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了项目调查、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等大量的项目前期管理工作。      

3.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及时推进,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执行进度考核要求执行预算。      

验收的有效性      

项目验收的过程就是各项目科室总结和对项目推进的过程,项目具体的验收结果反映在各科室总结和部门总结报告中,也在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过程中得到印证。      

4.部门绩效目标实现      

项目绩效是否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      

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着力抓好落实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基层管理站点修缮、森林防火、科研监测、社区发展、生态旅游、国家公园管理及宣传教育、保护区机构能力建设、确保保护区机构正常运转。      

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      

项目的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      

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项目绩效充分体现了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和《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保山管护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  

①前期准备  

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②组织实施  

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保山管护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95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在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项目总投入21,235,790.25元,用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经费700,000.00元;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项目440,000.00元;引进人才租房费专项资金项目40,000.00元;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经费560,000.00元;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经费500,000.00元;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50,000.00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160,000.00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50,000.00元;珍稀濒危保护白眉长臂猿监测体系建设49,180.00元;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65,000.00元;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3,000,000.00元;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496,000.00元;2019年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150,600.00元;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297,076.50元;2020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8,059,154.62元;“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跨境合作研究项目7,180.34元;探索社区为本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25,091.00元;白尾梢虹稚物种专项调查项目协作费1,339.66元;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补助资金项目4,748,162.00元;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经费25,600.00元;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协作经费506,689.00元;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合作项目经费10,212.00元;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124,800.00元;隆阳分局2019年森林防火、国家级公益林项目经费150,000.00元;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8,870.13元;拨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50,000.00元;芒宽乡人民政府拨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83,000.00元;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200,000.00元;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92,835.00元;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60,000.00元;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55,000.00元;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40,000.00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拨付资金为21,235,790.25元,实际到位率100.00%。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已全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内容。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各级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对自然保护管理提出的要求,在“守”上下功夫,在“转”上求突破,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资源巡护、野生动植物监测调查等工作,努力维护高黎贡山的生物及生态安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如下:  

①党建引领,提高理论和履职水平  

一是保护区系统认真开展了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市局和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参加了市、县(市)组织的集中学习。通过学习贯彻,大家积极自觉地思考和谋划保护区发展。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将意识形态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到中寨司莫拉佤族村和相关警示教育基地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反腐倡廉意识,时刻筑牢思想防线。三是通过“干部在线”“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引导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学习,学满学分,搞好理论武装。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党言党的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深入开展“三项最不满意工作”整改和“去机关化去行政化下沉基层”行动,解决好“岗位重要担当更重要,从有为到有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定力和能力。  

②严防死守,勇担疫情防控责任  

新冠疫情发生后,市管护局高度重视,严防死守,在保护区291公里周长线上设管理哨卡72个,126日实行了“封山管理”,每天约200人值守,最高峰达到330人,执行了“日报制度”。在防控工作开始,保护区系统全面反应,整合投入防控资金23.00万元(市局12.00万元、隆阳分局5.00万元、腾冲分局6.00万元),协调安排口罩10000个,消毒液(粉)、电子体温计、生石灰、75.00%工业酒精若干,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在疫情防控中,保护区系统因接触湖北武昌区自然教育团队,医学隔离10人,因接触湖北籍游客,居家隔离3人(腾冲分局界头站),因接触从湖北返回家属,居家隔离3人(隆阳分局赛格站),因二代接触居家或办公室自行隔离6人,因参加领导调研活动医学隔离及接受核酸检测6人。截止目前,保护区没有新冠疫情感染情况发生。面临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保护区系统高度服从集中指挥,高度讲政治顾大局,有条不紊地开展防控工作,通过了一次次大考。  

③压实责任,抓实资源管护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圆满完成了外交部主要领导、国家安全部主要领导、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省政府任副省长、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分管领导、省林草局主要领导莅临保护区调研资源安全工作的重大接待和工作汇报,获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认可,同时上报了10个重点工作项目。二是向市政府送审了《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组建方案》,成功通过了第70次常务会审定,目前正抓紧组建。三是以施甸“2·03”案件为戒,以创建“平安林区”为目标,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积极开展了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及栖息地恢复治理、界头周家坡非洲猪瘟和沙漠蝗专项防治、“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监督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保护区动植物安全。2020年保护区交由森林公安办理涉林案件14起,案件发生率较2019年有明显下降。四是根据国家、省林草局推进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要求,按照技术规范,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勘界报告》(报审稿),报省审查。五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精神和省、市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工作安排,稳步开展高黎贡山保护区的优化整合工作。六是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三期)编制工作,并于1120日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七是对分布于保护区实验区边缘和生物走廊带及代管国有林区内的林下种植草果进行清退,确定“按合同期限逐步退出”工作思路,强化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八是积极开展世界生物圈保护区(MAB)十年评估,按MAB评估标准完成自检自查和预评估工作,并顺利通过了15人(3名院士)MAB专家组的实地评估考核。  

④加强监测,夯实资源管护基础  

一是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重点对大树杜鹃、长蕊木兰、保山茜等物种进行物候观察。布设11条鸟兽固定监测样线。在2015年首次调查的基础上,2020年上半年对18块植被样地开展了第二次监测。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在“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现状评估”中获得了第一名。二是组织百花岭、赛格、坝湾、赧亢、大塘、自治等管护站,持续有序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定”巡护监测。三是对5个大树杜鹃固定监测样地,除了定点定株每个月观察记录大树杜鹃展叶、花期、果期、落叶等物候期外,2020年开展了第二次野生植物监测样地调查。在保护区边缘的大塘管护站建立大树杜鹃种苗繁育基地,组织开展种子育苗、扦插育苗等繁育试验研究,计划培育大树杜鹃苗木2000株以上。四是展开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滇桐野外调查,确认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滇桐在高黎贡山腾冲片区的分类鉴定、分布信息、生长状况等。五是与中国林科院合作实施的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人熊冲突调查与监测项目,布设黑熊红外线监测陷阱20个及红外线相机60台开展调查监测工作。六是积极申请科研项目,争取质兰基金《以菲氏叶猴为主要代表的高黎贡山灵长类动物种群现状及保护》、省林草局《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监测》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高黎贡山保山段滇桐拯救保护》等项目。组织材料积极申报《高黎贡山保山段大树杜鹃保育项目》《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项目》《高黎贡山保山段数字化保护区能力提升项目》。  

⑤积极探索,推进自然教育开展  

成功举办了全国“秘境之眼”项目启动会和西南片区自然教育首届论坛,完成高黎贡山“云南科普教育基地”相关材料上报工作。启动了与社区伙伴合作开展的自然教育三期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争取项目资金47.30万元,已组织3次社区访谈调查。探索推进高黎贡山自然教育省级基地试点工作,试点方案通过多方征求意见三次修改,最终得到市林业和草原局批复。争取到省级试点经费支持100.00万元,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⑥加强宣传,营造生态保护氛围  

与《绿色时报》合作,在北京王府井步行街举办了“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野性高黎贡”户外主题展览,通过2678幅巨幅摄影作品展示了高黎贡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到王府井展示,高黎贡山保护区属国内第一家。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家林草局主要领导和中国网、人民网的高度关注。对接相关媒体宣传部门,组织拍摄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宣传视频《生命之歌》和电影《花开高黎贡》。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组织整理提交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所需的高黎贡山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影视、文字、图片资料。对外发布极小种群濒危物种滇桐在高黎贡山保护区保山段分布31株信息,得到了央视、人民网、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各大媒体的转发和关注。与保山电台栏目对接,护猿人蔡芝洪走进保山电台FM98.7栏目,讲述保护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的故事。主动与国家、省、市媒体、报刊杂志合作,用影视、图片、文字等方式加大对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和生态安全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高黎贡山的认知并激发人们保护自然、爱护环境的热情。  

⑦凝心聚力,统筹各项工作推进  

一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市局、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精准帮扶的要求,领导班子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帮助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入户访谈,认真开展村情民情调研,入户宣传党的惠农政策,进村到户到现场调查研究,了解贫情、研究脱贫收官及脱贫后巩固提升办法措施,真心用情尽力开展帮扶。组织村领导和工作队长,到板桥镇双麦村考察学习了家居环境治理及村规民约制定执行情况,到杨柳乡鱼和村肉牛养殖场参观学习了肉牛养殖及管理技术,到潞江农场考察学习了梅花鹿养殖情况,为产业扶贫再助力,全力做好帮扶工作。投入资金17.48万元,协调资金55.00万元,推进脱贫攻坚补短板、家居环境整治,全力冲刺脱贫攻坚。二是抓好项目实施,提升保护区综合服务功能,认真完成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扫尾工作。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完成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方案编制和经费分解下达等工作。三是实施人才交流工作。充分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20203月完成申报引进一名“动物学”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安排在市局从事科技工作。今年9月,调动和遴选4名干部职工,均为本科学历。推荐一名党员干部到隆阳区兰城办事处沙滩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四是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档案工作,落实档案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按时向档案局报送档案数据,档案利用效果好。管护局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保密教育、防范等工作,涉密人员保密意识较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二是加强高黎贡山生物走廊带、周边社区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三是巩固武装巡护机制,通过武装巡护、专项巡护、综合巡护等形式,打击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四是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五是加强基层管理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对外宣传展示等综合服务功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四是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五是积极与市财政局、林草局及相关各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财政支出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工作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一是有力推进了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加强和改善了科研监测设施,有效开展保护区内物种、生态系统监测研究,促进保护区的科学管护。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高黎贡山对外宣传展示与交流合作的平台,科普宣教能力、交流合作能力逐步提高,对提升保护区整体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促进了保护区工作人员、护林员队伍建设,整体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护林员野外巡护工作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资源保护得到加强。  

四是引导社区参与保护区的资源保护,积极探索以资源保护促社区发展方式,融合社区关系,构建良好的社区共管格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领导重视是前提,年初预算方案结合实际、有政策依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基础,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建立和完善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是保障,过程监督、指导、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施效果和达到预期目的关键。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