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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927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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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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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二是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

三是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

四是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草种子生产供应情况

积极做好种苗生产供应的统计和调度工作,加强育苗技术指导,提高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优苗的生产能力。截202010月底,全市281家育苗单位共育苗1401.50亩。在202012.17亩的造林任务中,扣除先建后补不需要准备苗木外,2020年造林任务需苗量为519.35万株可供各类苗木10689.90万株,剩余10170.55万株。

2.林草种子质量监管

按照种苗生产技术规程,抓好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种子采集、加工、调制及贮藏等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二是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证签制度,杜绝不合格苗木用于工程造林;三是对澳洲坚果、核桃、芒果等苗木的生产经营,坚持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掌握育苗生产经营情况,确保种苗质量,促进种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06月至20207,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结合2020年雨季造林种苗质量抽查,抽查苗批种子(穗条)的四证一签齐全来源清楚苗木合格率、良种使用率较高

3.良种推广

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林良种应用于林生产。一是提供与林良种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二是对正在实施的腾冲市林木良种补贴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及日常监管,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三是积极组织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丰富城市绿化树种,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20119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召开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及质量监督管理培训会、全市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人员培训会,并以此为契机规范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及质量管理行为,提高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及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林草种子行业用种用苗安全

4.知识产权宣传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让广大林农群众了解有关植物新品种、林木良种、园艺植物新品种等知识,引导他们学习产权知识,树立创新理念,形成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产权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1,571,301.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1,301.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2020年度收入合计与上年对比减少604,726.54元,下降27.79%,主要原因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增加40,000.00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630.64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3,838.76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147.60元;“2130204 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减少57,100.26元;“2130206 技术推广与转化减少600,000.00元;“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减少1,98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1,655,093.86其中:基本支出1,481,301.86元,占总支出的89.50%;项目支出173,792.00元,占总支出的10.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度支出合计与上年对比减少436,629.54元,下降20.87%,主要原因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减少19,218.00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1,630.64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3,838.76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147.60元;“2130204 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减少69,785.26元;“2130206 技术推广与转化减少360,000.00元,“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减少1,98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1,301.8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9,325.46元,占基本支出的95.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1,976.40元,占基本支出的4.18%。

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55,429.54元,下降3.61%,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减少44,020.94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03,673.00元,津贴补贴增加213,329.00元,绩效工资减少160,10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630.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838.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147.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8,994.26元,医疗费增加83.60元,奖励金 增加2,94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960.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1,408.6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6,946.44元,印刷费减少911.00元,咨询费减少2,000.00元,水费增加323.00元,电费增加1,761.70元,邮电费减少100.00元,物业管理费增加3,000.00元,差旅费减少1,687.00元,租赁费减少6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108.00元,劳务费增加5,080.00元,工会经费减少436.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792.00与上年对比减少381,200.00元,下降68.69%,主要原因分析: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经费减少360,000.00元,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减少1,982.00元,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减少19,218.00

2020年度,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培育清香木良种苗60.00万株。

2020年度,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造林林木种苗质量抽查2次,举办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1全市质量监督管理培训1期。

2020年度,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792.00元,主要用于:保障科技人员在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093.8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36,629.54元,下降20.87%,主要原因分析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44,020.94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1,408.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7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保障科技人员在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51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31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1,403,50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0%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过程中产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8.00元,完成预算的1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8.00元,完成预算的13.8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制度,减少接待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08.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8.00元,增长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迎接省林业综合考核、良种审定申报现场勘查工作,发生公务接待2批次,共计7人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迎接省林业综合考核、良种审定申报现场勘查工作,发生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7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行政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资产总额178,366.55元,其中,流动资产51,095.61元,固定资产125,087.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83.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800.41元,其中货币资金增加2,241.04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83,792.00元,固定资产减少54,285.45,无形资产减少2,964.00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

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

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8366.55

51095.61

125087.94

54250.00

0.00

0.00

70837.94

0.00

0.00

2183.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建设任务:培育合格清香木苗60.00万株,补助标准:1.00/株。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组织过程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资金120,000.00元,实际到位12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资金已使用12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数量指标

培育清香木合格苗60.00万株。

b质量指标

培育的清香木苗长势良好,达到培育合作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80%清香木苗苗高达到20cm以上、地径达到0.2cm以上。

c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林木良种培育工作。

d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a经济效益指标

对育苗单位进行补贴,降低育苗成本,提高了育苗单位经济收益。

b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了保山市林木良种培育开发与发展。

c生态效益指标

提高了良种种苗质量,严格了良种种苗育苗质量标准。

d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了林木良种培育进程。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建设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建设任务:一是依法加强林草种子行业管理,组织开展雨季、冬春季林草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二是组织林草种苗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交流,提高林草种苗技术人员生产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三是根据林草种子行业发展情况,应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服务需求,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四是加强林草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提高广大林农、草农的守法维权意识;五是通过业务指导提高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能力、质量监督检验能力;六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组织过程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资金已使用5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a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查2次。

b举办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1期。

c举办全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1期。

d组织完成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质量指标

a通过林草种苗质量抽查提高了林草种苗质量。

b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

c通过业务指导提高了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能力、质量监督检验能力。

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了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了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a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广大林农、草农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健康发展。

b生态效益指标:提高了森林保山的建设质量。

c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了森林保山的建设进程。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建设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组织过程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期20209月至20218月。

截至20201231日,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3,792.00元,剩余项目资金36,208.00元结转至2021年使用,资金执行率9.5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数量指标

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

b质量指标

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c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工作。

d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a经济效益指标: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收入。

b社会效益指标:有助于规范种苗行业,促进种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c生态效益指标:有利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d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种苗行业管理与发展进程。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成的绩效目标已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成的绩效目标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其承担的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二是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

三是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

四是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

人员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编制数为10名,其中:站长1名(正科级),副站长2名(副科级)

2020年编制内实有在岗人数9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绩效目标一:加强林草种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2020年度林草良种选育、审核、申报、繁殖与推广工作

绩效目标二:组织林草种苗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交流,提高林草种苗技术人员生产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绩效目标三:完成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培育清香木合格苗60.00万株

绩效目标四:完成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开展造林林草种苗质量抽查2举办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1,举办全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1

绩效目标五:完成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绩效目标六: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职能职责顺利展开。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1,691,301.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301.8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0,000.00

2020年支出合计1,655,093.86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481,301.86项目支出173,792.00;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16,205.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788.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20.00元,资本性支出6,98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实行部门预算综合管理,进行科学分配合理细化,并经保山市财政局批复后,适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结果的反馈,对预算执行差异及时分析成因和影响,并及时向领导和相关科室反馈,以采取措施纠正执行偏差,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保证预算管理质量。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实现情况及机构运转情况进行梳理,评价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林草种子管理工作是否有保障。通过绩效自评,查找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部门履职能力。

2)自评指标体系

指标一:投入。

一级指标:投入(15分)。

二级指标:目标设定(7分),预算配置(8分)。

 三级指标:

目标设定(7分)。

a绩效目标是否设定(1分)。

b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性(2分)。

c绩效目标明确性(2分)。

d绩效指标准确性(2分)。

预算配置(8分)。

a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

b基本支出是否足额保障2分)。

c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2分)。

d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2分)。

指标二:过程。

一级指标:过程(30分)。

二级指标: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资产管理(3分)。

 三级指标:

预算执行(15分)。

a预算执行率(3分)。

b预算调整率(3分)。

c预算资金结转结余率(3分)。

d“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e政府采购完成率(3分)。

预算管理(12分)。

a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b预算资金使用合法性、合理性(6分)。

c预算信息完整性、公开性(3分)。

资产管理(3分)。

a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

b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

c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

指标三:产出。

一级指标:产出(30)。

二级指标:职责履行(30)。

三级指标: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是否足额保障(8分)。

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完成率(14分)。

林草良种申报、推广完成率8分)。

指标四:效果。

一级指标:效果(25)。

二级指标:履职效益(25)。

三级指标:

经济效益(4

社会效益(8)。

生态效益(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组织过程

依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预算执行、重点工作任务及整体支出绩效等相关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

设定绩效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准确。

预算配置

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能足额保障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低,预算安排符合履职目标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高,预算调整率低,预算资金结转结余率低,三公经费控制良好,政府采购全部完成。

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资金使用合法、合理,预算信息完整、公开。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高。

3)产出情况分析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能足额保障。

完成保财资环〔201923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培育清香木合格苗60.00万株。

完成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组织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开展造林林草种苗质量抽查2次,举办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1期,全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1期。

完成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4)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对2020年预算执行、重点工作任务及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