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加挂保山市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单位职能主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及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营造林工作稳步推进
全市2021年营造林计划任务26.873万亩,义务植树500万株,其中:人工造林3.47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0.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38万亩,造林补贴0.55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043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17万亩,低效林改造3万亩,木材战略储备现有林改培0.4万亩。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营造林任务13.55万亩、占计划的50.4%,其中: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占计划的47%,完成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66.7%,完成国家造林补贴人工造林补助0.5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义务植树200万株。未完成的13.323万亩营造林任务预计12月中旬全部完成,未完成的300万株义务植树预计8月下旬完成。
2、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1)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管理。一是抓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持续抓好15个林场254.76万亩林地管理工作,其中: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128.13万亩(国有权属109.28万亩、集体权属18.85万亩),国家级118.72万亩、省级9.41万亩,每年获得管护和补偿费用13,303,300.00元;区划商品林面积121.95万亩,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74.31万亩,每年获得管护和补助费用8,045,200.00元。二是抓好森林培育工作,推进绿色发展。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49万亩,其中森林抚育2.09万亩、木材战略储备现有林改培0.4万亩。三是抓好2020年度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工作。依据《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考核内容,按照林场自查自评、县级检查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要求,对2020年度各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上取得的成效进行考核。
(2)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2021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4个、补助资金900,000.00元,项目设计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4个林场。截止目前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三个林场已完成施工,正在组织开展县级初验工作。施甸县因建房用地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正在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商解决,预计12月底完成施工。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建设2个、补助资金1,140,000.00元,其中: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600,000.00元,用于林区防火通道建设和林场饮用水管道建设;隆阳区国有林场560,000.00元,为区级财政扶贫整合资金,用于管护房建设。截止目前隆阳区、腾冲市已完成施工,正在组织开展县级竣工验收工作。
3、国家审计署指出退耕还林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开展审计指出退耕还林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围绕审计署指出退耕还林种苗费及现金补助兑现严重滞后、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地块纳入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程序不规范的三个问题,结合2019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省审计厅对保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反馈问题、2020年省林草局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及作业设计质量调研反馈问题,组织开展了保山市2014-2019年退耕还林存在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通过制定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审计指出退耕还林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退耕还林成效检查的通知》《保山市退耕还林存在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方案》指导性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督查等措施,强力推进存在问题自查和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成效检查、问题排查、现地核实和有关佐证资料收集等工作,下一步将根据省林草局的统一要求完成存在问题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建立整改档案资料。
4、“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稳步推进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进一步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网络捐款开展国土绿化、植树造林相关项目,履行植树义务,按照省林草局要求,组织策划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保山市2021年义务植树公益募捐项目,并纳入2021年市直机关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建设地点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7、8小组。项目利用云南省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向保山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其它致力于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公民发起公益募捐,通过聚力广大市民的力量,让东山森林公园周边再增绿添色,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增加保山中心城市周边绿化面积的同时,也向社会提供困难立地造林示范,为中心城市构筑生态安全屏障。项目于2021年6月在云南全民义务植树网正式上线,计划实施面积100亩,计划募捐资金357,000.00元,所筹集资金全部用于义务植树基地造林和管护。计划2021年7—8月完成义务植树资金募捐,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植树造林,2022-2023年开展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进行造林和管护,造林树种为云南樱花、清香木、柏树,其中:云南樱花苗高2m、地径5-7cm,柏树苗高1m、地径>1cm,清香木苗高1m、地径1-2cm,造林总株数12846株。
5、完成了保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升碳汇能力,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0 号)和省林草局视频电视工作会议要求,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了《云南省保山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按照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基础脆弱、国土绿化任务重的布局要求,围绕高黎贡山周边区域,开展困难立地造林、退化林修复、油茶提质培优试点示范工作进行了项目规划。项目布局在隆阳区、腾冲市,建设总规模16.2万亩,其中:困难立地造林1.2万亩,村庄绿化10个,抚育修复8.2万亩,综合修复3.0万亩,干热河谷灌木林补造修复0.3万亩,生态脆弱区灌木林补造修复0.5万亩,油茶提质培优:3.0万亩,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0,327,000 .00元。
6、组织开展3.12植树节宣传活动
为庆祝全民义务植树活动40周年,喜迎我国第43个植树节,3月12日,市林草局在清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庆祝全民义务植树活动40周年公益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市民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积极投身到绿化化建设事业中来,广泛开展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文明活动,积极关心绿化建设,开展植树种草养花活动,多栽一颗树,多养一盆花,不采摘花朵,不践踏绿地、不穿越开放式草坪,为山水田园城市植绿添彩,做一名爱绿护绿的绿色护卫者。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主动为我市绿化美化出点子,提建议,尽义务。群策群力,献计献策,做一名建设绿色家园的谋划者和实践者。活动中林草局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发放了《全民义务植树倡议书》、湿地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15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由林业技术专家现场讲解了植树造林技术方法和义务植树履职尽责形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其中:退休1人,调走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33,715.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415.43元,占总收入的99.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3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38.65元,增长0.1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就业局拨入公益性岗位工资15,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1,015.43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513.90元,占总支出的89.52%;项目支出160,501.53元,占总支出的1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3.65元,增长0.0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退耕还林任务重,导致项目支出增加109,704.5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0,513.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465.88元,下降7.40%,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一人,调走一人。所以2130201行政运行减少101,635.3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01,635.33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93,019.9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1,007.65元,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9,506.25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501.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704.53元,增长215.97%,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增加1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收到社会就业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助15,300.00元(2020年已使用12,600.00元,结转结余2,700.00元)。《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1号)下达退耕还林管理经费50,000.00元(其中用于项目支出47,901.53元,财政收回额度2,098.47元)。《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100,000.00元(其中以使用100,000.00元,结转结余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8,415.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与上年对比减少6,574.35元,下降0.43%,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14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99,026.40元、离退休费600.00元、职业年金16,521.20;
9. 卫生健康(类)支出83,04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740.34、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300.12;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149,748.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100,000.00、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49,784.11;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1,169,47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20,843.65元,其中基本工资127,342.30元、津贴补贴607,530.12元、奖金276,529.5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976.34、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300.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17.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07.78元,其中办公费38,088.47元、印刷费7,008.00元、差旅费48,627.92元、维修(护)费2,835.00元等;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650.56元,完成预算的35.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20.56元,完成预算的3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0.00元,完成预算的30.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1、根据上年决算数为参考数,今年新出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有公函只能接待一顿,所以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2、厉行节约公车维修费减少;3、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109.66元,下降5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803.66元,下降4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06.00元,下降77.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有1、我站加强了管理,规范了接待程序,所以公务接待减少;2、因为单位今年项目减少,所以公车修理费减少;3、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20.56元,占85.6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0.00元,占14.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20.5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20.5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506.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7.55元,下降2.72%,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一月份一名职工调出,十一月份一名职工正常退休,减少了人员工资支出以及公务经费减少。其中: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506.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7.55元,下降2.72%,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一月份一名职工调出,十一月份一名职工正常退休,减少了人员工资支出以及公务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154.36元、水费354.25元、电费1,551.10元、邮电费3,001.29元、公务接待费1,530.00元、工会经费20,962.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20.56元、其他交通费用63,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724,450.75元,其中,流动资产19,297.75元,固定资产639,15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42,58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00.00元,固定资产减少45,08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8,800.00元,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划拨给青华海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划拨给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1辆公务用车账面原值143,71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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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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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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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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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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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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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24450.75
| 19297.75
| 639153.00
| 0.00
| 143713.00
| 0.00
| 495440.00
| 0.00
| 0.00
| 6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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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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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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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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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1号退耕还林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1)2020年退耕还林建设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5.30万亩,实际完成15.30万亩,合格面积15.30万亩,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00%。
①新一轮退耕还林。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4.4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万亩,合格面积14.4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00%,面积核实率100.00%,面积合格率100.00%。
②陡坡地生态治理。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0.90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合格面积0.9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00%,面积核实率100.00%,面积合格率100.00%。
(2)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目标任务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程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控制、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审查、业务培训、现地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1号)精神,于2020年1月13日下达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50000.00元,因工作需要报经市财政同意,调整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用途。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7,901.53元,实际到位47,901.53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预算目标管理使用,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工程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7,901.53元,资金使用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10项,总分值100分,自评得98分。3级指标10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0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退耕还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和调度表,2020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15.3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00%。
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造林面积合格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完成退耕15.30万亩,造林成活率一般地区达85%以上,干热河谷地区达70%以上,造林面积合格率100.00%。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
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8分。2020年8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分值10分,自评得8分。因资金兑付滞后,极大的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扣分2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400.00元/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各县区均按照400.00元/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由县级林草局统一规划使用;陡坡地生态治理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300.00元/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40分,自评得40分。设定2级指标4项,3级指标4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4项
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7.50分。
政策性收入。分值10分,自评得分7.50分。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按照1,200.00元/亩现金补助测算,15.30万亩退耕还林可为退耕农户增加政策性收入1.84亿元。
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7.50分。
提供就业岗位。分值10分,自评得分7.50分。2020年实施的15.3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按照每亩用工量2.50个测算,可为项目区农户提供38.25万个工日的就业岗位,按照每个工日100元测算,增加劳务收入3,825.00万元。
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7.50分。
增加林地面积。分值10分,自评得7.50分。2020年15.30万亩退耕还林成林后,全市新增林地面积15.30万亩。
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通过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00%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评,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2项指标未开展。原因是市级在造林期间开展了督促指导,项目完成后,县级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且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在省级开展林业双增检查时,我站抽调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出具验收报告。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8分,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问题
一是因县级财政资金调配困难,2020年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未能足额兑付;二是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3)建议
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增加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每年市级安排100,000.00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28号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0年营林生产计划任务
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00万亩。截至2020年11月底任务全部完成,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00%。
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封山育林3.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森林抚育8.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低效林改造1.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
(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目标任务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作业设计审批、业务培训、现地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精神,于2020年2月12日下达我站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00.00元, 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目实施要求、“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8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8项,总分值100分,自评得97分。3级指标8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8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营造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现有林改培0.6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
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6分,自评得15分。当年资金支出率,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分值8分,自评得8分。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100,000.00元,当年资金支出率100.00%。2020年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按照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程: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其他项目:县级负责当年自检自查,省级负责计划下达后第三年复查。分值8分,自评得7分。因资金兑付滞后,极大的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扣1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4分,自评得14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600.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00元/亩,现金补助1,200.00元/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900.00元(种苗造林费400.00元,现金补助500.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300.00元、第五年现金补助400.00元。分值7分,自评得7分。退耕还林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500.00元、300.00元、400.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退耕还草补助标准1,000.00元/亩,其中:种苗种草费150.00元/亩,现金补助850.00元/亩;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00元,现金补助450.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400.00元。分值7分,自评得7分。退耕还草第一年、第三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450.00元、400.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8.50分。减少水土流失效果。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人工造林成林后全市将新增17.25万亩林地,项目区植被盖度显著增加,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分值10分,自评得8.50分。因耕地保护新规的出台国土绿化空间受限,扣1.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一是通过实施以退耕还林为主人工造林项目,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二是通过实施森林经营项目14.60万亩,其中: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00万亩,提高森林质量,单位面积蓄积显著增加,有效提升森林碳汇能力,降低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隐患,提高经济林单位面积产量产值,增加农户收入。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00%以上,大于70.00%的目标任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7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问题
一是因县级财政资金调配困难,2020年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未能足额兑付;二是国务院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意见出台后,国土绿化空间受到限制,年度新增人工造林任务落实难度加大。
(3)建议
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意见,将国土绿化重点从大规模国土绿化调整到困难立地、村庄四旁绿化,森林抚育、经济林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上来,适应新时期生态修复工作要求。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该资金由就业中心拨)公益性岗位工资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00.00元,实际到位15,3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00.00元,实际到位15,3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2,6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82.35%。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1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9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满分40分,自评39分,因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半年一次补贴,具有时限性,扣2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提供就业岗位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
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
(3)建议
生态修复为长期工作,建议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确保生态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部门主要职能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加挂保山市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核定事业编制 8 名,2020年年末实际在岗在编人员6名,退休人员2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2人,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其中:退休1人,调走1人。)。其中,站长兼主任 1 名(正科级),副站长兼副主任 2 名(副科级)。单位职能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生态修复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及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完成营造林工程31.85万亩。依托中央、省等项目支撑,开展营造林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万亩。开展义务植树500万株。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收入合计1,533,715.43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支出合计1,531,015.43元(基本支出1,370,513.90元,项目支出160,501.5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00.00元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全年的基本支出为1,370,513.9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21,007.65元,机构运转经费支出149,506.2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①认真执行财务管理政策。按照市林草局的管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市林草局制定出台的《财务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使用制度》,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格使用财政资金。计划2020年完成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相关制度修改完善。
②认真执行报账审核制度。我站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开支、严把关”的原则,实行经手人填报,领导审核、会计审核、出纳审核层层把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合规使用。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准确掌握单位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修改不足,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单位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控制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
(2)自评指标体系
通过设立一、二、三级指标,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预算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运用率及项目实施效果。具体为:一级指标:1.产出指标、2.效益指标、3.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1.数量指标、2.时效指标、3.生态效益指标、4.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设立结合各个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各种目标细化,纳入因素,包括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明确性,二是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等,三是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是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情况。确定了绩效评价负责人,专项负责评价工作,按照绩效评价要求,认真收集资金支出基础资料、数据采集和核实等基础工作,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职能职责、项目特点和工作现状,补充完善了三级评价指标,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②组织实施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评价工作,圆满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市生态修复产业管理站2020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逐渐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自评得分98分,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分值7分,自评得7分。确定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00万亩。2020年底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500万株,任务完成率为100%。设定的目标任务有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文件,完成情况有作业设计、批复、工作总结、调度表佐证材料。
2. 预算配置科学。分值8分,自评得8分,科学测定了基本支出控制率、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70,500.00元,支出1,370,500.00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预算160,500.00元,支出160,500.00元,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支出。2019年预算、决算“三公经费”23,800.00元,2020年预算决算“三公经费”10,700.00元,变化率为-55.04%。
(2)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有效。分值15分,自评14.5分。2020年我站财政预算、决算均为1,531,0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均为10,700.00元。因预算调整率为29.47%,扣0.5分。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确保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
②预算管理基本规范。分值12分,自评11.5分。因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发生变化,职能职责有调整,原有的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及时修改完善,扣0.5分。我单位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二是加强日常经费支出管理,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三是大额支出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机制。四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五市强化组织学习,借助支部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形式,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③ 资产管理基本规范。分值3分,自评2.5分。部分资产达到报废年限但是未申报报废,扣0.5分。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中,我站认真执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管理,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人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努力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服务到位。分值30分,自评29.5分。因人员少,分工不细致。扣0.5分。2020年,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在市林草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草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紧密团结,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打造绿色三张牌和建设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和创新开放之城为契机,全力国土绿化、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治理扶贫、生态产业发展扶贫和国有林场改革等生态建设工程,圆满完成了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牵头负责的林业脱贫攻坚与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帮扶工作和市林草局党组安排其他有关重点工作,效果明显成、效显著,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了一份力量。
1、营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确定的31.85万亩年度目标任务,一是认真组织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政策、方针,不断提高人们生态文明意识;二是组织编制了《保山市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保山市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引领2020年的退耕还林工作开展。认真落实工程管理的“三关”服务工作,即事前管规划设计关、事中管督促指导关、事后管跟踪问效关,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异地植被恢复造林、森林抚育、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作业设计的审查,并指导修改完善,完成了除新一轮退耕还林以外所有作业设计的审批;三是抽调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县、山头地块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与批复的作业设计吻合,建设质量达到设定目标,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四是四是认真分析总结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在全市推广运用。五是开展了营造林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等归档工作。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31.85万亩的目标任务,建设周期内争取到项目资金262,000,000.00元,2020年投入154,900,000.00元。
2、牵头开展林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完成了2020年林草行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市共落实生态保护和建设资金376,150,000.00元,投入4个贫困县304,240,000.00元、占80.9%。
(1)获得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资金159,400,000.00元,为年度计划的103.3%,完成营造林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4.4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万亩),为年度任务17.25万亩的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3万亩的100%;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为年度任务8万亩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1万亩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为年度任务2万亩的100%。
(2)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90.8589万亩,2020年新增22.8589万亩,到位补偿资金62,766,950.00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16%。涉及9.2352万户农户、面积173.7892万亩,补偿金17,378,920.00元,户均年增收188.00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万户、面积46.2697万亩,年获得补偿资金4,626,970.00元,卡户户均年增收230.00元。
(3)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663万亩,获得补助资金105,697,500.00元,为年度计划的117.4%。涉及20.0445万农户、面积503.2275万亩,停伐补助资金50,322,750.00元,户均年增251.00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0913万户、面积107.2484万亩,年获得补助资金10,724,840.00元,卡户户均年增收2,620.00元。
(4)落实护林员6973名(生态护林员4624名,公益林、天然林一体化管理护林员2349名),获得管护补助9686.431万元,其中:购买生态护林员意外伤害保险、装备和培训费用1,660,000.00元,护林员管护工资95,204,310.00元,覆盖卡户5186户、管护补助56,119,269.00元,卡户年增收1.0821元。具体为: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2349名(户)、管护工资51,614,310.00元,户均年增收22,000.00元,其中覆盖卡户562户、管护工资10,869,270.00元,户均年增收19,300.00元;生态护林员4624名、管护补助43,590,000.00元,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12.94%,全部为卡户,其中:2020年隆阳区新增530人、资金2,650,000.00元,7月已全部上岗开展巡山护林工作。
3、全力开展脱贫攻坚林地保障工作。2020年全市共获批公益性项目使用林地30件,面积1106亩,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资金2,880,800.00元,其中:易地搬迁4件、面积424亩、免收森林植被恢复2,231,300.00元,全力保障了扶贫工程建设推进。
4、认真组织开展林草实用技术培训。2020年全市林草科技推广服务工作持续发力,全市林草系统不断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建立各类产业示范基地,举办技术培训班31期,培训技术人员及林农2347人次,有效服务精准扶贫和助力乡村振兴。
5、开展森林乡村创建和村庄、集镇绿化覆盖率调查,提升乡村绿化颜值。
(1)组织开展森林乡村申报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分配我市森林乡村名额120个,其中:国家森林乡村53个,省级森林乡村67个。按要求编制了《保山市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认真组织森林乡村申报工作,我站分别于3月27日、4月15日、4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2020年森林乡村推荐材料评审会议,对照《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对各县(市、区)拟推荐上报的113个森林乡村(其中:国家级森林乡村39个,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74个)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全市2019年申报国家森林乡村23个,获批23个;2020年申报森林乡村113个(国家森林乡村39个,省级森林乡村74个),74个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全部通过认定,国家级森林乡村评选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2)扎实推进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云林生态〔2020〕5号),启动了2020年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全市共有950个行政村,8414个自然村,176个集镇,经省级抽样,共抽取我市5县(市、区)70个乡(镇、街道)253个村(居)委会176个集镇共429调查单位。为做好调查工作,编制了《保山市2020年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保山市2020年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状况调查培训会议,邀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专家进行授课,及时安排布置调查工作。按《云南省2020年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技术方案》、《云南省2020年集镇绿化状况调查技术方案》要求完成内业判读、外业核实、市级抽样检查等工作,形成了《保山市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报告》、《保山市集镇绿化状况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51.21%,集镇绿化覆盖率35.18%,均超《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村庄绿化覆盖率30%的指标要求。
6、配合省级完圆满成了2020年林业综合考核检查工作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林业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6号)精神,省考核组2020年8月5日抵达保山对我市2019年度林业双增、退耕还林工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公益林管护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于9月16日结束,历时42天。2020年林业双增检查共涉及隆阳区20个乡镇(街道)、74个村委会,268个村民小组,检查面积109569亩,1189个小班,其中:人工造林71769亩,1078个小班;封山育林37800亩,111个小班。按检查类别分:成效检查(2016年保存率)28014亩(人工造林20124亩、封山育林7800亩);成活率检查(2019年新造林)81555亩(人工造林51555亩、封山育林30000亩)。在检查工作中,我站抽调3名项目管理人员全程陪同检查组开展检查。
7、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大户与民争利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根据保山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保检建〔2019〕2号),反映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02—2006年)大户与民争利情况,根据检察建议指出存在问题及时制定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由我站牵头组成检查组,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8日,在各工程县(区)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深入五县(市、区)开展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市级抽查,着重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各地在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次检查,同时随机抽取未发现问题的大户进行抽查。检查组先后到5县(市、区)16个乡镇31个村(社区),与35户承包大户109户农户交谈,其中电话访问大户3户、农户4户。于2020年2月12日完成了市级抽查工作,并向保山市检察院和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市级落实检察院反馈的《检察建议书》情况报告,向县级政府、林草局移交了市级抽查问题线索,同时出台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5号),制定了《土地流转合同(范本)》,进一步规范工程和资金管理,对保护退耕农户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8、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前期工作
为保障国家木材安全,促进国土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全面保护天然林,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保山拟利用开放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模式为ppp。我站认真组织做好国家储备林前期工作,成立了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市级初审专家组,做好项目的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分别于7月13日、7月27日、8月11日组织专家组对腾冲市、昌宁县、隆阳区、施甸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现龙陵县、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储备林可研报告均已通过评审,除昌宁县(1月22日)可研报告正在按审查意见修改外,龙陵县、隆阳区、施甸县可研报告发改部门都已批复,龙陵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2020年11月27日成功入国家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隆阳区、施甸县国家储备林ppp项目已通过市、省财政部门入库审查,并上报财政部。全市拟建设国家储备林104.03万亩,其中:森林抚育84.53万亩,现有林改培10万亩,集约化人工栽培4万亩,林下经济5.5万亩。投资7,491,000,000.00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5,992,000,000.00元,自筹1,499,000,000.00元。
9、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沿造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攻坚战、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开展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生态修复调查工作,编制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生态修复规划方案》,完成局办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10、《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林草局的安排,积极配合中标单位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2019—2035年)。规划总面积48.18万亩,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人工措施为主、自然修复为辅的工程措施,对墓地、砂石场、荒山荒地、坡耕地合理搭配乔、灌、草、花、藤进行增绿添彩,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共实施生态修复建设19.75万亩,其中:墓地植绿遮挡工程0.10万亩,砂石场修复工程0.22万亩,廊道绿化工程0.61万亩,面山人工造林6.88万亩,森林精准质量提升工程11.94万亩。通过实施五大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3.7%提高到66%以上,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生态承载力、人居环境明显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通过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初步方案审查,现规划初稿已完成。期间还完成了东山森林公园生态修复方案、东山生态修复方案。
(4)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显著。分值25分,自评25分。通过营造林工程实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一是直接增加了农户经济收入;二是通过参与项目建设,获得了务工收入,增加了务农技能,扩宽了就业渠道;三是改善了生态环境,提升了生活质量;四是种植的经济林、用材林未来能够为农户带一笔可观经济收入。通过走访调查,各级工作人员、农户对我站所开展的服务态度、满意度在95%以上,人民的生态建设理念不断得到提升,进一步筑牢了人民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站2020年整体支出平稳合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管理制度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预算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提高,预算评价指标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站将认真组织学习绩效评价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不足,及时纠正完善,指导今后绩效评价工作常规化开展。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今后项目预算和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一直以来,我站高度重视财政预算工作,在单位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经围绕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局党组的中心工作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凡属于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均通过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报账单据的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报账手续齐全,数据真实准确。
(2)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借助“三会一课”、行政业务会议、学习强国平台、云岭先锋平台、法治在线学习平台等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中学习、线上线下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浪费主义,全力提升单位的服务品质,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3)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认真履行退耕还林项目工作经费预算,不定期深入工程县开展退耕还林项目建设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工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报账手续齐全、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不断提升“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价值,促进农户增收脱贫。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