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1)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
(3)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4)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执法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
(1)成灾率:成灾面积0.0100万亩,成灾率为0.01‰。
(2)测报准确率:2019年底预测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850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4631万亩,测报准确率99.77%。
(3)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9.4631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463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
(4)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2吨,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2吨,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5)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2、林业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治情况
2020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寄主面积1859.25万亩,应施监测面积4670.6404万亩,实际监测面积4657.6036万亩,监测覆盖率为99.72%,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为100%,共发生本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631万亩。
全面提倡无公害防治和社会化防治,采用低毒低残留、生物制剂等药物,结合环保,全部采用无公害防治,食叶害虫多采用阿维菌素生物药剂进行防治等。全市无公害防治面积9.463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
3、草原有害生物发生与防治情况
2020年全市共发生草原生物灾害7.1万亩其中草原鼠害发生0.5万亩病虫害发生3.7万亩,毒害草发生2.9万亩。发生的草原生物灾害种类主要有:草原虫害主要是蝗虫、夜蛾、草地螟等;毒害草主要为大蓟、委陵菜、草原蕨类、紫茎泽兰等;鼠害主要为田鼠等。开展防治面积7.1万亩,防治率100%。
4、外来有害生物的发生与防控
(1)认真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
2020年3月-4月,9月-10月全市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秋季普查工作。普查范围全面覆盖了全市五县(市、区),44个乡镇、6国有林场、1个保护所的松林区,62个木材经营加工企业,88个林区通讯基站、抽查摩托车营销店23处。共设置踏查路线78条,设置松材线虫病监测点46个,悬挂松墨天牛诱捕器165个。调查松林面积665.3071万亩,调查面积实现全覆盖,发现死亡松树590株,抽样调查187株,每株枯死松树均采样了上、中、下部位进行镜检。综合普查情况分析认为:保山市尚未受松材线虫病入侵和危害。
(2)全面开展沙漠蝗监测及预防工作
今年年初,沙漠蝗的迁飞备受各界关注,在分析出沙漠蝗有可能途径缅甸进入我市的情况,市林草局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做好沙漠蝗的应急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沙漠蝗和草原蝗灾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市林草局成立了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林草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草原副局长蔺汝涛、分管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副局长李奉波担任副组长;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局办公室、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资源站、财务科、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等科室、二级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主要承担沙漠蝗及其他草原蝗灾防控日常工作。
二是成立保山市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专家指导组。经保山市沙漠蝗灾防控领导小组协调,邀请了保山学院资源环境学院蝗虫研究专家柳青副教授、市植保植检站沈云峰高级农艺师、市气象台姚德宽首席预报员,和市林草局资源管理、草原管理、病虫害研究等科技人员组成了保山市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专家指导组。专家组负责对沙漠蝗入侵防控工作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撑,对入侵风险进行评估,及开展其他草原蝗灾的防控技术指导工作。
三是全面安排部署沙漠蝗相关防控工作。全市应对沙漠蝗入侵防控共储备防治药物42吨,防治器械53台,监测小型无人机2台,可及时出动的应急队伍18支480人。全面启用全市草原监测点30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240个,重点对沙漠蝗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沙漠蝗迁飞重点区域腾冲市共启用草原监测点7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98个;龙陵县共启用草原监测点6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49个。沙漠蝗迁飞特殊时期,各监测点将,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一旦发现蝗情,将会及时报告。同时,我市隆阳区、龙陵县两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将全面启用高智能远程监测系统,21个林区远程监测摄像头,16个虫情测报灯,重点对沙漠蝗进行监测测报。
四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目前已向市委宣传部报送信息并采用信息4篇,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信息网发布信息9篇。
(3)全面开展黄脊竹蝗监测与防控工作
今年在我省普洱,有大量的黄脊竹蝗从老挝迁飞入境,并扩散,给农林生产造成极大危害。为此,市林检局在做好沙漠蝗防控的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全面做好黄脊竹蝗的监测与防控。中央财政下达黄脊竹蝗监测防控资金500,000.00元,市林检局保留100,000.00元,其余分配到五县(市、区),其中腾冲市50,000.00元、隆阳区100,000.00元、施甸县100,000.00元、昌宁县100,000.00元、龙陵县50,000.00元。全市各级林检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设置黄脊竹蝗监测点,全面开展监测与防控工作。
(4)积极做好外来入侵红火蚁的防控工作
今年9月底,外来入侵生物红火蚁在我市首次发现,其传播进入我市的主要原因是随城市建设绿化苗木、树种等载体进入。在初次发现青华湖东湖有红火蚁分布为害后,市、区两级林草部门积极行动,全面开展调查与防治,市林草局形成调查报告及时向市政府办、市委办进行报告,多次得到领导的重要批示。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全面开展普查,截至目前,五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发生,红火蚁灾害呈扩散发展趋势。
红火蚁属于社会性生活昆虫,根据调查结果在我市主要发生在公园、小区、道路、体育草场等绿化带上,农地、苗圃、果园等也有一定量的发生。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涉及的部门单位较多,光靠林草部门很难实现全面防治。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隆阳区政府召开了红火蚁防控联席会议,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乡镇、街道全面排查开展防治工作。腾冲市人民政府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乡镇全面开展监测与防治工作。施甸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红火蚁防控联席会议,副县长到会作了工作要求,要求全面排查,积极防控。
在红火蚁的防控工作中,全市各级林检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监测和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开展好林草行业范围内的监测、防控与宣传工作,制作发放宣传册、画贴20000多份。同时,严格开展好植物检疫工作,发生红火蚁的苗圃,必须严格执行消杀工作后,才能调出。未发生地区要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复检工作,杜绝红火蚁疫情传入。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数量控制到最少,降低其扩散蔓延的趋势。
5、严格开展植物检疫执法,打击植物调运违法行为
(1)严格开展林业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
为全面遏制外来有害生物传播、堵死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源头。全市各级林检部门扎实开展检疫工作,2020年,实施产地检疫种子86.641吨、苗木5127.12亩、花卉303.579万株,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开展调运检疫苗木1651.8051万株、木材13.2537万立方米、花卉3.17万株、药材147.49吨,调运检疫率达到100%。复检苗木100.43万株、木材105.246万立方米。未发现有林业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
(2)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截止2020年11月9日,各级林检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共查处检疫违法案件20起,其中龙陵县13起,隆阳区6起,腾冲市1起。执法亮点主要突出在:一是隆阳区查获全省第一起弄虚作假报检案;二是龙陵县联合走私打私办、森林公安等开展联合执法办案,2020年全年植物检疫执法办案数量突破13起。
6、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宣传工作,全面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多角度进行宣传,更新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图册20000份,向涉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植物检疫相关宣传资料10000份。共在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发布宣传信息72条,报市林业局办公室宣传信息4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实有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58,55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250.58元,占总收入的92.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5,300.00元,占总收入的7.91%。与上年对比增加141,659.54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11,026.8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增加4,036.4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080.80元;2130201行政运行减少106,945.7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4,808.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3,450.00元;2130234防灾减灾增加123,813.9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310,680.32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337.33元,占总支出的83.49%;项目支出216,342.99元,占总支出的16.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357.19元,增长0.6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防治任务重,导致项目支出增加91,237.9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4,337.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880.71元,下降7.0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3月份一名职工正常退休,所以2130201行政运行减少106,945.7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4,808.0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3,450.0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11,026.88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1,084.90元,占基本支出的8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3,252.43元,占基本支出的10.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342.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237.92元,增长72.93%,主要原因分析: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增加91,237.9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19〕35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60,000.00元(2019年已使用45,426.26元,结转结余14,573.74元,截至2020年已全部使用完);2.2020年收到社会就业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助15,300.00元(2020年已使用12,600.00元,结转结余2,700.00元);3.《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0号)下达市级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50,000.00元(其中用于项目支出48,913.25元,财政收回额度1,086.75元);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200,000.00元(2020年以使用140,256.00元,结转结余59,744.00元);5.《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2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和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00.00元(其中以使用0.00元,结转结余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08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上年对比减少2,136.98元,下降0.16%,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31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435.52元、职业年金缴费31,074.69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73,07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400.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075.52元;医疗费补助600.00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2. 农林水(类)支出1,114,69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99,498.74元,其中基本工资230,175.00元、津贴补贴372,390.13元、奖金183,966.8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48.24元、医疗费8,518.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955.42元,其中办公费37,674.36元、印刷费12,474.00元、水费366.55元、电费492.40元、邮电费1,007.19元、差旅费18,626.00元、物业管理费2,500.00元、公务接待费1,144.00元、专用材料费2,770.00元、劳务费37,112.99元、工会经费15,550.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7.37元、其他交通费用47,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资本性支出129,2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8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2,190.00元、物资储备105,970.00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31.37元,完成预算的3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87.37元,完成预算的2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4.00元,完成预算的3.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今年疫情原因导致接待次数减少;车辆保险费降低,ETC充值减少以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缩减使用资金。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490.05元。2.公务接待费减少3,754.26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244.31元,下降2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0.05元,下降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54.26元,下降76.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1.2020年我单位没有出国出境费用;2.今年疫情原因导致接待次数减少,接待批次减少10次接待人数减少50人,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办发〔2014〕31)号文件和局机关《保山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执行,建立公务接待三单制度(公务接待公函或电话记录、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由接待工作人员公务接待任务结束后,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员审签。报账时需附原始发票、PS机刷卡小票(如店家无刷卡机的由同行接待人做证明)、公务接待公函或电话记录、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领导签字,方可报账。这些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我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3.我局公务车严格按照《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使用,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缩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车辆保险费降低,ETC充值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87.37元,占88.71%;公务接待费支出1,144.00元,占11.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87.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87.3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52.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93.57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三月份一名职工正常退休,减少了人员工资支出以及公务经费减少。其中:行政单位0,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52.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93.57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三月份一名职工正常退休,减少了人员工资支出以及公务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154.36元、水费366.55元、电费492.40元、邮电费1,007.19元、物业管理费2,500.00元、公务接待费1,144.00元、工会经费15,550.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7.37元、其他交通费用47,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资产总额1,343,802.65元,其中,流动资产177,637.65元,固定资产1,091,16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0.00元,其他资产69,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061.4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0,401.45元,固定资产增加31,66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69,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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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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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343802.65
| 177637.65
| 1091165.00
| 0.00
| 341810.00
| 0.00
| 749355.00
| 0.00
| 0.00
| 6000.00
| 69000.00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7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7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00.00元,实际到位15,3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局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00.00元,实际到位15,3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2,6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82.35%。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经自查,2020年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1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满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提供就业岗位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①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问题
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
②建议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40号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中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200,000.00元,其中:《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00.00元,结转59,744.00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00.00元,实际到位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与云南省林业厅签订的《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年-2020年)中的绩效目标和责任要求,保山市林草检疫局分别与五县(市、区)林草检疫局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绩效和防控目标要求如下: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00%;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00%;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
(6)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根除;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拔除林地薇甘菊疫点。
2020年度我局绩效自评工作围绕以上指标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林草检疫局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①林检日常工作成效突出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各级监测点布设更加完善合理,重点监测对象得到有效监测预警;二是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措施到位,薇甘菊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三是检疫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②全面开展沙漠蝗监测及预防工作
今年年初,沙漠蝗的迁飞备受各界关注,在分析出沙漠蝗有可能途径缅甸进入我市的情况,市林草局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做好沙漠蝗的应急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沙漠蝗和草原蝗灾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安排部署。
二是成立保山市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专家指导组。
三是全面安排部署沙漠蝗相关防控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③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宣传工作,全面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多角度进行宣传,更新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图册20000份,向涉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植物检疫相关宣传资料10000份。共在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发布宣传信息72条,报市林业局办公室宣传信息4条。
通过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林检部门加强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物资贮备,制定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突发或暴发性林业有生物应急除治能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00.00元,结转59,744.00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00.00元,实际到位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防治、监测、执法作业所需药剂药械等专用设备采购;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40,256.00元,资金使用率为70.13%。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 绩效指标要求
| 保山市
|
成灾率
| 4‰以下
| 0.01‰
|
测报准确率
| 90%以上
| 99.77%
|
无公害防治率
| 85%以上
| 100%
|
种苗产地检疫率
| 100.00%
| 100.00%
|
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 100.00%
| 100.00%
|
成灾率:成灾面积0.01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19年预测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9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46万亩,测报准确率99.77%。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9.4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4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吨,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吨,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00%。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0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1)预算申请金额200,000.00元,执行金额为140,256.00元,执行率为70.13%。满分10分,得分8分。
(2)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防控培训期数/人次满分2分,自评0分;防控宣传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发放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1分,自评1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2分,自评2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2分,自评2分;测报准确率满分2分,自评2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满分2分,自评2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培训费用满分2分,自评2分;宣传图册满分1分,自评1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1分,自评0分;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满分1分,自评1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2分,自评2分。
(3)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全市林业和草原快速、稳定的发展满分5分,自评5分;尽可能减少和挽回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满分5分,自评5分;社会效益指标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对森林生态安全和林业执法的重视,营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民意识满分10分,自评10分;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10分,自评10分。
(4)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
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建议: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望上级加大防治经费的投入,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0号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48,913.25元,其中: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0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00.00元,因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财政局收回额度1,086.75元。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48,913.25元,实际到位48,913.25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与云南省林业厅签订的《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年-2020年)中的绩效目标和责任要求,保山市林草检疫局分别与五县(市、区)林草检疫局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绩效和防控目标要求如下: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00%;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00%;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
(7)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根除;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拔除林地薇甘菊疫点。
2020年度我局绩效自评工作围绕以上指标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林草检疫局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林检日常工作成效突出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各级监测点布设更加完善合理,重点监测对象得到有效监测预警;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措施到位,薇甘菊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检疫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通过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林检部门加强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物资贮备,制定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突发或暴发性林业有生物应急除治能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0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00.00元,因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财政局收回1,086.75元。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费48,913.25元,实际到位费48,913.25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费48,913.25元,资金使用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 绩效指标要求
| 保山市
|
成灾率
| 4.‰以下
| 0.01‰
|
测报准确率
| 90%以上
| 99.77%
|
无公害防治率
| 85%以上
| 100.00%
|
种苗产地检疫率
| 100.0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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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 100.0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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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灾率:成灾面积0.01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19年预测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9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46万亩,测报准确率99.77%。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9.4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4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2吨,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吨,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0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63,486.99元,执行金额为63,486.99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防控培训期数/人次满分1分,自评0分;防控宣传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发放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2分,自评2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2分,自评2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满分2分,自评2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培训费用满分2分,自评2分;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1分,自评0分;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满分2分,自评2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2分,自评2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①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
③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①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②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建议:①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②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保财农〔2020〕21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19)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4,573.74元,其中: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19〕35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60,000.00元(2019年已使用45,426.26元,结转结余14,573.74元,截至2020年已全部使用完)。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573.74元,实际到位14,573.74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与云南省林业厅签订的《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年-2020年)中的绩效目标和责任要求,保山市林草检疫局分别与五县(市、区)林草检疫局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绩效和防控目标要求如下: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00%;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00%;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
(7)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根除;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拔除林地薇甘菊疫点。
2020年度我局绩效自评工作围绕以上指标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林草检疫局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林检日常工作成效突出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各级监测点布设更加完善合理,重点监测对象得到有效监测预警;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措施到位,薇甘菊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检疫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通过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林检部门加强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物资贮备,制定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突发或暴发性林业有生物应急除治能力。项目未实施,资金未使用。
1.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19〕35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60,000.00元(2019年已使用45,426.26元,结转结余14,573.74元,截至2020年已全部使用完)。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14,573.74元,实际到位14,573.74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14,573.74元,资金使用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 绩效指标要求
| 保山市
|
成灾率
| 4‰以下
| 0.01‰
|
测报准确率
| 90%以上
| 99.77%
|
无公害防治率
| 85%以上
| 100.00%
|
种苗产地检疫率
| 100.00%
| 100.00%
|
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 100.00%
| 100.00%
|
成灾率:成灾面积0.01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19年预测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9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46万亩,测报准确率99.77%。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9.4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4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吨,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吨,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0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2.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3.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14,573.74元,执行金额为14,573.74元,执行率为100.00%。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防控培训期数/人次满分1分,自评0分;防控宣传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发放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2分,自评2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2分,自评2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满分2分,自评2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培训费用满分2分,自评2分;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1分,自评0分;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满分2分,自评2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2分,自评2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00%,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4.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5.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①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②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
③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①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②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建议:①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②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6.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黄脊竹蝗防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00,000.00元,其中:《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2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和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00.00元,结转100,000.00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年初,沙漠蝗的迁飞备受各界关注,在分析出沙漠蝗有可能途径缅甸进入我市的情况,市林草局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做好沙漠蝗的应急防控工作。
(1)成立沙漠蝗和草原蝗灾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安排部署。
(2)成立保山市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专家指导组。
(3)全面安排部署沙漠蝗相关防控工作。
(4)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全市举办监测、防治、检疫培训一次,业务技能合格率达到90.00%;围绕重点区域,全市设置蝗类监测点不少于10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以下。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2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和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00.00元,结转100,000.00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在2020年10月末才下达到位,导致资金存在滞后性,未能及时使用该资金,因此2020年共使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0.00元,资金使用率为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未实施,资金未使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100,000.00元,执行金额为0.00元,执行率为0.00%,满分10分,自评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其中:数量指标中业务技能合格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市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资金投入不够且存在滞后性。由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在2020年10月末才下达到位,导致资金存在滞后性,未能及时使用该资金。
建议: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
(3)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4)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执法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自2008年由事业单位变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7人。2017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7〕177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为改革实施试点单位,核销事业编制3名,调整为参公事业编制4名,但由于其他原因最后未实际实施。2019年,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7〕50号)文件,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保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6名。2020年年末实际在岗人员5名,退休人员4名。
3、人员情况
在职职工年末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机关工人0人、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职工年末4人(退休4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统一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的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收入合计1,458,550.58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573.74元,支出合计1,310,680.32元(基本支出1,094,337.33元,占总支出83.49%,项目支出216,342.99元,占总支出16.51%。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980,484.90元,占74.81%,商品和服务支出200,355.42元,占15.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元,占0.04%,其他资本性支出129,240.00元,占9.86%。),年末结转和结余162,444.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部门严格按照《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度汇编》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等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通过设立一、二、三级指标,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预算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运用率及项目实施效果。具体为:一级指标:1.产出指标、2.效益指标、3.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1.数量指标、2.时效指标、3.生态效益指标、4.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设立结合各个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各种目标细化,纳入因素,包括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明确性,二是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等,三是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是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时,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部门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办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组织实施中,我局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该项工作,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规财科统一填报,其他科室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任务和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设置以项目预期目标。年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时时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年底,顺利完成了预算目标,工作成效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我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资金及绩效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职能,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保障了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预算执行不到位。
②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目标管理,提高预算准确率;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积累经验,不断优化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偏差率减少。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我部门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