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1-0928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62801000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保办字〔201935号),工作主要职能为: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保山市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    

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意见并按程序报批。指导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监督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是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是职能转变。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监督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按照要求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0年林草工作完成情况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林草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市林草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克服疫情影响,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截至2019年全市森林面积1952万亩、森林蓄积量12150万立方米,较2015年分别增加278万亩、3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8.25%,较2015年增加3.25个百分点。2016年、2017年、“十二五”林业双增目标责任状考核获全省第1名,2018年度林业综合考核全省第1名。一是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成效显著。依托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等国家和省重点生态项目为,累计完成营造林219.2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3.05万亩(退耕还林36.5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3.40万亩,其它人工造林33.15万亩),森林抚育73.5万亩,低效林改造33.10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2.50万亩,封山育林17.0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19.68万亩,全民义务植树2500万株。获国家林草局审批授牌国家森林乡村23个,省林草局审批授牌省级森林乡村74个。二是森林资源管护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集中开展了“守护神”2号、3号行动、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种茶毁林、野生动物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67.29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7万亩,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公益林管理办法》。三是湿地保护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以来,制定出台了《保山市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保山市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等文件,湿地保护工作不断推进。2019年底全市湿地面积42.77万亩,其中自然湿地26.90万亩,人工湿地15.87万亩。建立湿地保护小区20个,全市湿地保护率由2017年的20.88%提高至2019年的41.01%201612月,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201912月,省林草局批复同意昌宁县设立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腾冲北海湿地被省林草局列入云南省第一批国家重要湿地申报重点推荐名录。四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完成全市9136株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和217一级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清理退出养殖机构263个,处置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97458只(头、条),认真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 年)》及保山市实施方案,开展自然保护区及生物廊道标准化建设,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高黎贡白眉长臂猿、大树杜鹃、云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极小种群物种抢救保护,全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到90%以上。完成《保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五是草原资源管护得到加强,全市现有草原面积926.32万亩,其中纳入奖补609.52万亩。2019年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林草部门,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19年以来,全市已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项目2个,治理面积2.9万亩。2020917日,国家林草局批准云南省保山香柏场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试点项目,目前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正编制试点建设方案。六是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全市国有林场由23个优化整合为15个,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营管护总面积254.81万亩,现有在职职工436个,离退休职工301个,林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6年的41,424.00元提高到2019年的77,667.00元,离退休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6年的32,940.00元提高到2019年的61,848.00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均为100.00%。全市集体林确权面积1391.02万亩,确权率为99.40%,均山到户率、发证率分别达93.50%99.46%。截止2019年底,全市林地抵押面积61.58万亩,抵押贷款余额8.90亿元。七是森林防火及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3起,森林受害面积169.27公顷;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2次,年均火案查处率达到92.30%。组织实施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实现了林业部门管理林地面积100%投保,理赔金额324.17万元。全市森林面积1859.25万亩,监测覆盖率99.97%,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在全省2016年、2017年、2018年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全省第1名。八是林草经济实现高速发展,2019年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71.6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03.47亿元,第二产业产值45.82亿元,第三产业产值22.36亿元。木本油料林基地面积587万亩,其中核桃460万亩,油茶89万亩,澳洲坚果38万亩,有25万户农户从产业发展中得到较好收益。九是自然保护区管理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圆满完成。2017112日,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省林业厅、中山大学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新种-高黎贡白眉长臂猿,这是世界上第20种长臂猿,也是中国科学家命名的唯一一种类人猿;拍摄到在中国消失了30多年的云猫重现高黎贡山,拍摄到中国兽类新纪录物种—红鬣羚,发现了3种两栖类动物新种—腾冲掌突蟾、拟髭蟾、齿突蟾,保山市成为近年来国内新物种发现最多的区域之一。2018年、2019年,在国家林草局经研中心指导下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保护区跨境合作研究,积极探索中缅边境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效途径。高黎贡球兰和小黑山双熊亮相全国成为“网红植物明星”“网红动物明星”。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成效显著,目前共监测记录到274种鸟类,高等植物992种,兽类24种,爬行类14种,两栖类动物12种,鱼类18种,底栖动物41种,昆虫216种,浮游生物161种,2020331日经省级批准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被认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突显。     

2.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1)林草经济保持稳定增长。保山市林草经济运行呈现出总体回稳、恢复加快、势头向好的发展态势,111月全市完成林草业总产值174.63亿元;预计全年完成180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6.50%左右。截至1215日争取到上级林草资金40,109.70万元,其中央资金34,165.12万元,省级资金5,944.60万元。全市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25.89万吨,同比增长21.00%    

2)全力抓好森林资源监管工作。一是抓好森林核查工作。2019年,按照国家和省林草局的安排部署,我市对上级移交的疑似问题图斑共计4095个进行了核查,核查率为100.00%。截止20201030日,全市违法图斑共涉及案件数1335起,除做出不予立案的318起外,共查处违法案件1002起,违法案件查处率98.87%,其中查处行政案件962起,查处刑事案件40起。目前,尚未查处案件数15起,全部为隆阳区。二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2019101日至2020331日,全市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93起,查结405起(含2019年部分未结案案件),行政处罚405人,没收非法所得0.12万元,没收木材10.94立方米,恢复林地19.29公顷,补种树木121642株。三是抓好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专项整治方案及省政府610日专题会议要求,于620日完成了清理核查阶段工作任务,对省反馈我市1181个疑似问题图斑全部进行清理核查。截止20201117日,共核查图斑数1216个,核查图斑面积463.48公顷。涉及违法图斑总数825个,涉及案件总数776起,涉及违法总面积198.20公顷,涉及违法总蓄积2295.64立方米。涉及行政案件504起,已全部完成查处;刑事案件10起,已查处8起,另有2起森林公安已立案正在侦办。四是建立健全了执法机构。经市编办同意,市林草局组建了临时稽查支队,现有人员4人,成立以来已查处行政案件7起,移送刑事案件2起,已收缴罚金452,431.00元。同时督促县区加强了执法力量。五是开展森林资源调研。今年3月市政府抽调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全市森林资源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六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保障工作。省林草局2020年下达我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15公顷(含腾冲市单列55公顷)。截至20201123日已上报省林草局170个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涉及林地面积889.21公顷(其中,永久占用785.49公顷、临时占用78.84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24.84公顷),已获批122个,批准面积659.09公顷,是省下达定额的209%;正在审批过程中的建设项目48个,面积233.05公顷。七是依法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全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53.31万立方米,全市2020年共申报省局追加采伐限额2027.90立方米。截至20201124日,全市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1256份,发证采伐量31.16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的12.30%,总限额和分项限额均未发生超限额使用情况。      

3)全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是抓好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全市2020年实施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68.48万亩,其中国家级356.68万亩,省级111.80万亩,投入补偿资金6,013.97万元,截至6月底已下拨到县(市、区)4,191.52万元。全市2020年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7万亩,补偿资金10,569.75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县(区)财政。2020年全市聘用护林员6973名,已全部上岗履行管护责任,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护林员管理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古茶树(园)资源保护工作,摸清了全市古茶树资源总量为154557株,其中,隆阳区3022株,施甸县434株,腾冲市813株,龙陵县2521株,昌宁县147767株。为全市古茶树(园)保护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开展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做好林区禁毒、维稳工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    

4)全力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组织2020年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共办理涉及野生动植物案件538起,其中刑事案件86起、行政案件452起,涉案价值396万余元,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抓好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对全市436户人工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进行监管,防疫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在养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编制了《保山市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对全市禁食在养263户、97458头(只)竹鼠、豪猪、果子狸、麂类、蛇类、红骨顶鸡、狍子、蓝孔雀等8类动物进行妥善处置,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补偿所需资金3,321.60万元。四是完成了2019年度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截止20201030日共受理案件796件、核定796件、理赔796件,理赔金额102.51万元,受益农户796户:其中人身伤害186件,理赔金额49.91万元,物损案件610件,理赔金额52.60万元。截至1111日,实施救护117次,领角鸮、红面猴、黑眉锦蛇、高山兀鹫、金雕等1019只野生动物得到救护,目前全市共收容野生动物901483只(头)。五是开展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知识测试,全市共5.85万人参与测试。六是开展古茶树资源调查。目前摸清了全市古茶树资源总量为154557株,其中,隆阳区3022株,施甸县434株,腾冲市813株,龙陵县2521株,昌宁县147767株。为古茶树保护提供了依据。    

5)全力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一是抓好营造林工作。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00万亩。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全民义务植树500万株。完成国家省投资2.62亿元。二是组织完成了国家级、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工作。审核和推荐上报的113个森林乡村(其中:国家级森林乡村39个,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74个)。三是抓好种苗发展和保障工作。全市530家育苗单位,2020年可供雨季育苗用种19491公斤,其中良种种子500公斤,剩余8035公斤;可供雨季造林用苗8017.50万株,其中良种苗为518万株,剩余7245.24万株。四是抓好林草技术推广工作。19月,全市争取各级林草业资金3.82亿元。举办核桃、澳洲坚果、糯滇橄榄、珍贵用材林等林业产业技术培训201064人次;营建或续建林业科技示范样板林1152亩。    

6)全力抓好自然保护地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省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共有13处,总面积216269.68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34%,比整合归并优化前提高了4.36%。二是扎实做好“四园两区一地”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科学研究、巡护监测、自然保护区项目、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三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研究制定了《“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保山市工作方案》,及时掌握各自然保护地实地核查、台账建立、工作进展、问题排查整改及销号情况。    

7)全力抓好草原湿地保护与修复。一是加强草原管理。抓好腾冲市7000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5月份在腾冲市举办了全市草原监测培训,开展年度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隆阳区香柏场正式列入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二是湿地保护方面。积极推动一般湿地认定工作,目前昌宁县已基本完成了认定任务,腾冲市、龙陵县一般湿地认定初步名录已确定,待县级政府审核后正式公布,隆阳区、施甸正有序推进。截至2020年,全市共批建湿地保护小区36个,其中2020年新增16个,预计全市湿地保护率将由2017年的20.88%提高至52%以上。腾冲北海湿地、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实施的中央财政湿地保护恢复项目,目前已分别完成90.00%80.00%。此外,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暨省湿地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破坏湿地资源行为清查整治工作,未发现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开展保山中心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启动会。积极推动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开展外来物种清除、湿地保护志愿者行动、社区共管、科普宣教等活动。    

8)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政府负总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责任落实、宣传培训、督促检查、火源管控、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六到位,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防火期内仅发生森林火灾2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2‰,核查卫星热点5个,均大幅低于省下达指标,火案查处率达到100%。落实基础设施和森林防火经费2,495.94万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032起,罚款36.91万元。二是抓好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2020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寄主面积1859.25万亩,应施监测面积4670.64万亩,实际监测面积4657.60万亩,监测覆盖率为99.72%,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为100.00%,共发生本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6万亩。成灾面积0.0100万亩,成灾率为0.01‰,无公害防治率为:100.00%。测报准确率99.77%2020年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0%。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00%2020年全市共发生草原生物灾害7.1万亩,防治率100.00%。同时认真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沙漠蝗监测及预防、黄脊竹蝗监测与防控、红火蚁防控等工作。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值带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集中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9)林草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一是认真开展行业扶贫工作。2020年截至10月底,2020年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共争取到位生态扶贫资金3.76亿元,投入4个贫困县3.04亿元,占到位资金的80.90%。全市共获批公益性项目使用林地30件,面积1106亩,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88.08万元;开展林草技术培训312347人次。2020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90.85万亩,2020年新增22.86万亩,到位补偿资金6,276.70万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16.00%。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725.97万亩,获得补助资金10,569.75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17.40%。招聘护林员6973名(生态护林员4624名,公益林、天然林统一化管理护林员2349名),获得管护补助9,686.43万元。二是认真开展及完成了2020年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帮扶工作,节前慰问所有结对户,顺利完成真搬实住督促等工作,兑现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28.67万元。市林草局干部职工向受火灾影响的李国权家捐款12,400.00元和若干件物品。    

10)抓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做好巡察“回头看”、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反馈问题、随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和蹲点式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3.29”案、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的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廉政“三个一”系列活动,全面加强节假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净化了林草政治生态。2020年共召开9次党组会议,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扎实推进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一人多证”专项清理和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工作,签订不参与违规借贷承诺书116份。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方面。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新修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保山市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三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好“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的整改,截至目前11个处级领导33项最不满意工作的整改,现已完成23件,有4件正在整改中,有6件计划到2021年底完成整改销号。四是扎实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实现“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安装全覆盖。    

11)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开展作风督查。在“元旦”、“春节”、“端午节”期间,开展了作风督查活动,对干部上下班纪律、“两个严禁”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三公”经费产生29.56万元,同比下降0.57%。二是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实施了16名科级领导干部和7名局管职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有效的激发了干部工作热情,增进了干部队伍活力。三是积极抓好各类专家人才的推荐工作。完成2020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推荐参评人选1名。完成保山市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向市人社局推荐6名初步人选。完成保山市自然科学专家推荐工作,向市科技局推荐人选12名。完成第二届“扎根基层工作、献身林草事业”林草学科优秀毕业生遴选工作,向省局推荐1名人选。黄佳聪荣获2020年云南获“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制定《市林草局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中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中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选题计划》等学习计划和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五是统筹抓好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依法治市、营商环境、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应急、档案、保密、工青妇、老干、人才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为促进林草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林草干部职工奋勇拼搏、砥励前行,将疫情况影响降低到了很小的程度,保持了林草事业发展稳定向好的局面,在全省林草综合考核中,获全省第1名;腾冲市荣获全国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称号,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创建获批,隆阳区香柏场成功列入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市林草局获全省绿化先进集体和第七届市级文明单位。但当前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困难问题仍然很多。一是疫情影响严重。疫情对我市食用林产品种植及产品加工业、木材经营企业、野生动物人工养殖业造成了影响严重。二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的矛盾突出。全市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和实施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保护面积约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55%,但补偿标准较低。三是森林公安转隶后,执法力量有所弱化,破坏林草资源违法案件的抬头之势,执法办案的效率和水平亟待提高。四是各类保护地优化整合进展缓慢,各类保护地移交给林草部门管理的手续没有完成,保护地优化整合缺乏机制,保护和开发面临着诸多问题和考验。五是机构改革后,草原划归林草部门管理,但各县(市、区)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存在职能衔接不畅、工作开展上下不对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4.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5.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6.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7.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8.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9.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2,235,616.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47,577.77元,占总收入的88.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988,038.59元,占总收入的11.46%。与上年对比增加5,621,213.90元,增长12.06%,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例如,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收到腾冲市财政局拨入青华海保护项目款2,730,000.00元、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收到龙陵县财政局拨入保护区建设项目款1,714,500.00元、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收到省林检局拨入黄脊竹蝗防治经费500,000.00元、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收到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入总规修编费用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1,219,658.30元。其中:基本支出24,800,953.92元,占总支出的48.42%;项目支出26,418,704.38元,占总支出的51.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712,344.61元,增长36.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中央、省级项目增多,例如,2020年新增中央项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100,000.00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目20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项目300,000.00元;省级项目——森林防火项目5,280,000.00元、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助1,880,000.00元。二是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如期完成项目实施工作,例如,圆满完成了5,067,822.00元森林武警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00,953.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0,293.53元,增长2.31%主要原因分析:机构及人员结构基本稳定,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63,573.68元,占基本支出的92.19%,人均支出166,887.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37,380.24元,占基本支出的7.81%,人均支出14,141.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418,704.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52,051.08元,增长99.14%,主要原因分析:实施中央、省级项目增多。例如,2020年新增中央项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基础数据采集调查支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目2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森林生态效益项目300,000.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提高林木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促使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森林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升森林质量。省级项目:森林防火项目5,28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经费投入,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助1,880,000.00元,主要用于对野生动物损毁作物、伤害人畜等损失予以合理补偿,使群众利益得到保障,更有效地争取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支持,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64,734.2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6%。与上年对比增加12,025,690.49元,增长33.8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项目多;二是项目实施进度快。例如,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100,000.00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目20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项目300,000.00元、森林防火项目5,280,000.00元、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助1,880,000.00元。同时,圆满完成了5,067,822.00元森林武警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5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农村人才培训47,436.00元、专家服务团经费1,1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67,8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5%。主要用于武警云南省总队新整编组建部队建设项目5,067,822.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7,83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9,600.00元、 科普活动12,792.8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5,44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08,88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36,748.00元、事业单位离生活补助171,145.27元、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977,699.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277,113.64元、离休干部死亡抚恤446,175.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0,68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费508,778.31元、事业单位医疗费755,235.6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06,669.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76,38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341,975.00元、天然林保护484,662.00元、退耕还林还草49,748.11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9,2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19年住房补贴89,27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5,851,48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7%。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36,599.00元、行政运行支出7,894,442.2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00.00元、事业机构支出11,845,222.07元、技术推广与转化594,832.90元、森林资源管理10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17,061.77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1,757,421.00元、动植物保护2,184,700.00元、湿地保护6,422,800.58元、产业化管理50,0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021,106.14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2,7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93,77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593,778.37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9,900.00元,支出决算为628,404.05元,完成预算的7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4,929.05元,完成预算的7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475.00元,完成预算的6.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保办字〔201979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管控公务接待工作。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2,027.56元,增长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56,112.51元,增长1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84.95元,下降7.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6,112.51元,增长10.82%,因为我部门所属车辆都是10年以上的旧车,老化严重,维修费用较高;同时,我部门职能特殊,常年奔波于山高坡陡路段,磨损严重,故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高。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4,929.05元,占91.49%;公务接待费支出53,475.00元,占8.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4,929.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2020年没有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4,929.0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巡护检查、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和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3,4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53,4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夏季植树造林检查、双增目标考核检查、森林防火检查、湿地保护等项目前期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2020没有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135.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122.18元,增长4.52%,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9,376.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03.30元,增长8.52%,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增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52.43元和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506.25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758.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81.12元,下降7.43%,主要原因分析:加强了 “三公”经费的开支管理工作,特别对公务接待费进行管控,开支大幅减少。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2,753.11元、印刷费6,575.62元、水费36,192.40元、电费53,613.51元、邮电费54,005.74元、差旅费42,936.48元、维修费7,167.00元、会议费7,795.00元、培训费2,814.00元、公务接待费24,439.00元、劳务费97,600.00元、工会经费76,483.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94.12元、其他交通费用332,01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479.00元、专用设备购置9,016.00元。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154.36元、水费366.55元、电费492.40元、邮电费1,007.19元、物业管理费2,500.00元、公务接待费1,144.00元、工会经费15,550.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7.37元、其他交通费用47,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主要用于办公费36,838.47元、印刷费2,415.00元、水费354.25元、电费1,551.10元、邮电费3,001.29元、差旅费5,686.92元、培训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30.00元、劳务费1,846.58元、工会经费20,962.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20.56元、其他交通费用63,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6,599,175.08元,其中,流动资产17,115,708.81元,固定资产19,440,892.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459,796.78元,无形资产1,632,520.11元,其他资产1,950,257.00元为政府储备物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6,729.0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67,169.95元,固定资产增加103,785.0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213,402.77元,无形资产减少266,086.92元,其他资产增加519,3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6,599,175.08        

17,115,708.81        

19,440,892.38        

13,130,990.53        

305,821.02        

0.00        

6,004,080.83        

0.00        

6,459,796.78        

1,632,520.11        

1,950,257.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5,79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2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4,50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8,15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9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项目绩效公开涉及9家单位,其中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项目17个、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10个、保山市林业和草原管理资源站7个、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3个、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5个、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3个、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8个、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9个、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9个。项目绩效分析评价合计71个。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项目17个: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人才经费(保财行〔2020179号)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才培训行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75号)、《保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2020年资金年初预算数为48,596.00元,用于开展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保障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由局人事科牵头,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具体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区域的农业产业特点,采取集中课题培训+实地操作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主要为核桃、油桃、花椒科学种植技术。培训对象是普通林农。    

2020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活动7期,培训人数600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人才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179号)文件,下达给我局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经费48,596.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人才经费执行48,596.00元,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完成7期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培训林农600人。从202010月份开始至12月,分别到4个县(市、区)共组织开展7期培训林农600人。实际完成率为100.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老师讲解通俗易懂、参训群众中途不离场,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为2020年年内完成任务,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培训费用不超预算。2020年,在培训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提高林产品产量和质量。2020年派出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开展培训工作,使林农学到科学栽培管理方法,林产品质量得到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是否受群众欢迎,社会反映好。培训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林农保护森林意识是否增强。通过培训,林农意识到只要使用科学栽培方法,林作物是可以提高收益的,从而增强了保护森林的意识。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增加林农科学种植知识。2020年,连续开展了7期培训活动,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授人员的实际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开展了7期,受众群众600人,但是经费未使用完。主要原因是因部分林农因疫情影响市场低迷,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参加人数减少。下一步,增加培训期数进行解决。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48,596.00元,执行金额为48,596.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林草专家服务团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专家服务台及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市核桃、澳洲坚果等主要林产业市场行情低迷,产品价格较低,对林农积极性影响较大,所以,参加科学种植技术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    

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有关林产业扶持政策,刺激林农种植林草品的积极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市级专家服务团经费(市组织部)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才培训行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75号)、 《保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 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2020年资金年初预算数为24,826.05元,用于开展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保障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由局人事科牵头,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具体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区域的农业产业特点,采取集中课题培训+实地操作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主要为核桃、油桃、花椒科学种植技术。培训对象是普通林农。    

2020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活动7期,培训人数600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初结转和结余我局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经费24,826.05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执行10,978.00元,执行率为44.2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完成7期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培训林农600人。从202010月份开始至12月,分别到4个县(市、区)共组织开展7期培训林农600人。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老师讲解通俗易懂、参训群众中途不离场。    

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为2020年年内完成任务,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培训费用不超预算。2020年,在培训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提高林产品产量和质量。2020年派出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开展培训工作,使林农学到科学栽培管理方法,林产品质量得到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是否受群众欢迎,社会反映好。培训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林农保护森林意识是否增强。通过培训,林农意识到只要使用科学栽培方法,林作物是可以提高收益的,从而增强了保护森林的意识。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增加林农科学种植知识。2020年,连续开展了7期培训活动,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授人员的实际表现均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开展了7期,受众群众600人,但是经费未使用完。主要原因是因部分林农因疫情影响市场低迷,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参加人数减少。下一步,增加培训期数进行解决。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2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24,826.05元,执行资金10,978.00元,执行率为44.22%,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4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林草专家服务团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专家服务台及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市核桃、澳洲坚果等主要林产业市场行情低迷,产品价格较低,对林农积极性影响较大,所以,参加科学种植技术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    

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有关林产业扶持政策,刺激林农种植林草品的积极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草原管护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草原资源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市草原总面积926.32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609.52万亩。纳入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面积609.52万亩,其中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全市草地资源分布范围广,草原监督和管理工作任务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2020年度草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好草原资源,按照工作需要,共安排市林草局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结合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由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规财科共同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2号)文件,共下达市林草局机关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共100,000.00元(其中草原监管补助经费50,000.00元,草原管护补助经费5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共下达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1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95,491.00元,预算执行率为95.49%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0年中央财政林草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资金当年支出率达到95.49%,达到了当年资金支出率大于80%的指标值要求,有效保障了年度草原监督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草原管护质量大幅提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1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95,491.00元,预算执行率为95.49%,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林业生态恢复保护,改善生存环境质量,建设生态保山。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项目总金额324,995.50元,其中:2019年结转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保财资环〔20201号)124,995.50元。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保财资环〔202028号)2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24,995.5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00,000.00元,上年结转资金124,995.5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31,464.00元,预算执行率71.2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71.23%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职工收入水平增幅6.00%;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险参保率96.00%;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324,995.5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231,464.00元,预算执行率为71.22%,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9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大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和带动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绿色食品牌”经费分配使用的通知》(〔2020-81)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177号)精神,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共安排我单位“绿色食品牌”招商工作经费等共计220,000.00元。因2019年度资金下达较晚,资金结余27,603.00元。为此,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落实“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247,603.00元,资金主要用于与“绿色食品牌”产业有关的项目包装;种植养殖业、种业及科技推广、绿色食品仓储物流、智慧农业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资金下达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云南省2020年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方案》等,及时制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总额247,603.00元,当年财政拨款100,000.00元,上年度结转资金27,603.00元,市投资促进局拨入其他资金12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201231日,保山市林草局“绿色食品牌”工作经费实际支出52,459.00元,执行率为21.19%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2020年保山市林草局共组织28户企业参加国内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暨招商引资活动5场(次),圆满完成预定目标任务。即:“2020年云南高原特色森林生态产品选品及产销对接会昆明专场”、“2020云南森林生态产品助力脱贫攻坚上海专场推介会”、“第一届西南坚果博览会”、“杭州.深圳云南省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通过产销对接活动,一是充分展示了我市林草业发展成就,提高林产品对外知誉度。二是促进了产销对接,有效解决产品滞销等问题。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50,000.00元,现场签订订单8笔,价值700,000.00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配合云南农垦集团、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坚果产业专家组、山东省水发农业集团考察调研我市核桃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此外,湖北武汉疫情爆发期间,重点推荐6家企业核桃产品纳入省政府采购名录,成功采购核桃仁4吨,价值136,000.00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预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只是预算执行偏低,主要源于三方面原因:一是上年度资金下达较晚,无法按原计划支出;二是因疫情原因,5场省外展出计划,临时调整为省外2场、省内3场;三是展会现场的展台搭建费用原计划由州(市)承担一部分,但综合考虑到州(市)财政实际困难,最后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承担,州(市)级不分担。下步,保山市林草局根据资金结余情况以及工作实际,重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同时,严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3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247,603.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52,459.00元,执行率为21.19%,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5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林草局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市人大政协“两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全市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保山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林草新贡献,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2020313日上午在永昌会堂召开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其中主会场约60人参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召开前制定了会议方案,认真准备会议讲话材料,会场布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和会议规模,做好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会议筹备做到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实现了召开会议的预期和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经费4,600.00元(保财预〔2020131号),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经费4,600.00元,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会议餐费、会议室租赁费和材料印刷费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组织召开2020年度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1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迅速高效传达2020年度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4,6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4,6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规定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市级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林办发〔20209号)等部署和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上述工作自2018年起已被国家、省林草局作为每年的常态化工作,其技术要求严、工作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市级的工作内容包括召集县(市、区)相关领导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成果审查阶段、成果汇总,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指导、督促、检查等。为确保我市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有序推进,保山市林草局在编制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单列了森林核查(国家层面为“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省林草局将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公益林变化监测、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等六项工作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中森林督查工作是通过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卫星影像疑似问题图斑验证核实,全面排查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滥砍盗伐林木等突出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组织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已逐步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支撑,按要求必须进行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工作的重点在于对资源的动态监测,监测结果(即“年度出数”)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等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市、县(市、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7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100,000.00元,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已全部实施完成,实际支出资金10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国家林草局下发全市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893个,涉及面积1127.1478公顷,清理核查图斑(含区划细斑)3041个,涉及面积1129.7876公顷,核查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全市核查发现违法图斑536个,涉及案件478起,不予立案134起,已查处案件280起(其中:行政案件275起;刑事案件5起),尚未查处案件64起,案件查处率86.61%。截至目前,已收回林地面积10.97公顷,恢复植被面积24.08公顷,执纪问责1人。通过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整改,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生态效益指标: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森林资源监测结果显示,截止2020年底,全市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较上年净增3.0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9.83%,较上年净增1.58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1.24亿立方米,较上年净增275.80万立方米。上述森林资源监测各项指标均呈平稳增长态势,充分反映出全市森林生态更加优化。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级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积极性,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森林生态更加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相关指标符合要求,2020年全市不含腾冲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32亿元。群众对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满意度达到8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1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1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乡镇、单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足,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上还有差距,森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出现随意占用林地的情况;少数企业对林业法律法规敬畏意识不强,无视林业法律法规,违法违规使用、毁坏林地和采伐林木;有的林农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毁林开垦种植经济作物。三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林草部门的人员编制大幅度调减,森林资源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加之森林公安局转隶后,不再开展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林草部门又没有行政执法机构,致使森林督查发现的大量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压力较大。四是乡镇林业站改为林业(或者农林)服务中心,更多从事乡镇中心工作,本职工作人员不足。五是基层护林员工资相对过于偏低,队伍老龄化严重,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巡山护林最多只能关注森林火灾,对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现不了或者听之任之。六是由于财政困难,多数县级未能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到位,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屡屡发生、屡禁不绝,致使我市森林督查等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上述存在的困难,主要是人员和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从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的工作内容看,2018年为森林督查一项;2019年为森林核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三项;2020年增加至六项;今年再增加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种茶毁林专项整治以及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三项共计九项。工作内容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推动天然林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提高林木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促使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森林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升森林质量。    

项目总金额343,800.46元,其中:2019年结转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保财农〔202021号)43,800.46元。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保财资环〔202027号)3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精神,对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43,800.45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00,00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3,800.46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40,470.77元,预算执行率69.9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56.68万亩,管护面积达到100%    

时效指标: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00%,资金支出率不低于85.00%    

成本指标: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亩。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343,800.45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240,470.77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8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三个定位,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保山市林业草原局通过招投标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实施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提高到66%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组织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市林草局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明确了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完成及成果提交时限、规划编制金额及支付方式。    

项目管理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林草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外业调查结束后编制组先形成原则方案,市林草局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按照“规划引领,优化设计”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地类、造林树种、苗木规格、造林技术措施、灌溉设施等内容,共编制了三个生态修复措施比选方案,30多个造林典型设计。经比选优化,最终确定规划建设方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送审稿),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定稿。    

项目实施情况: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先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共16人次,历时20多天开展外业调查工作,现地落实规划近期(前三年)建设任务和砂石场治理范围,远期建设任务主要依据《隆阳区2018年林地变更成果》进行确定。保山市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建设总规模197600.00亩,建设内容:墓地植绿遮挡工程1000.00亩;砂石场生态修复工程2200.00亩;廊道绿化美化工程6200.00亩;人工造林6880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19400.00亩。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600,000.00元,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及时支付规划编制单位60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林草局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及时支付规划编制单位600,000.00元,没有截留项目资金,更没有挪作他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遵循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的原则,以生物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综合治理。针对不同的区位、土地利用现状,针对不同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规划编制单位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交规划文本,经审查规划内容、编制深度、资金测算均达到要求。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规划实施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绿量显著增加,面山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群落健康稳定,面山森林覆盖率将增加2个百分点。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编制达到预期,服务对象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不涉及。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6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6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规划成果提交至负责林业生态修复的市、区林草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升碳汇能力,20213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0号),拟选取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基础脆弱、国土绿化任务重、具有典型代表的相对集中连片地区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我市依托《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成果,在规定的时限编制完成的了《保山高黎贡山周边生态脆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省级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因基础工作扎实,数据充分,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好评。2021年隆阳区争取到国家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布局在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范围内实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领导重视是关键。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特别是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地进行调研,安排部署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亲自听取面山生态修复规划汇报,并协调相关事宜,促使了面山生态修复规划工作的顺利推进。家底清楚是规划编制的基础。只有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准确掌握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就是遵循这一原则,才科学合理提出了墓地植绿遮挡工程、砂石场植被恢复工程、绿色廊道工程,人工造林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生态修复5大工程。广泛征求意见是规划可操作性的保障。通过原则方案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市林草局、隆阳区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城市面山辖区重点乡镇(街道)林业站站长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使各项技术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符合保山实际,树种选择农户能够接受,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问题:规划时限跨度长,投资大,加之为公益性生态建设项目,社会资本引入困难,只能依靠争取国家、省林业项目逐步推进。    

建议:请求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开展面山生态修复治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中央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收容救护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收容救护和管理能力,全面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实施本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临时救护站基础设施,提高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管理能力,规范野外放归程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10月至20229月。项目资金总金额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执行资金57,400.00元,执行率28.7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珍稀濒危动物收容救助保护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完成项目经费支出57,400.00元,完成总指标的28.7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收容救助珍稀濒危动物50头(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季节气候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改进措施:1.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地、精准地、科学地编制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及时高效;2.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评估评审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正按方案计划时间有序开展当中,预计2021年全部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3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2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57,400.00元,执行率为28.7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3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野生动物救护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等。另外,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建议: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救护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机构的作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救护项目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及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预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及时控制疫病,不造成大规模疫病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林草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我市地处全球两条候鸟迁徙通道的实际,特实施本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确保安全”的防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坚持快速反应、积极除治、控灾减灾,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坚持重点时期“日报告”和非重点时期“周报告”,全面提升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起止时间为20201月至202012月。项目资金总金额50,000.00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支出50,000.00元,完成总指标的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00%,在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病监测工作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全面提升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5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5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等。二是野生动物救护监测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建议: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监测机构的预警哨卡作用;二是向上建议争取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2020年度省级、市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险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险理赔:2020年度我市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982起,其中:人伤案件589起(死亡案件2起),物损案件1393起,赔付金额2,868,700.00元,受益农户1982户,代查勘费559,200.00元。致人伤、亡案件赔付金额1,621,200.00元,主要肇事动物为蛇类;物损案件1393起、赔付金额1,247,500.00元,主要为牲畜、农作物、经济作物及其他损失。物损案件肇事动物主要为猕猴、野猪等。到20211月上旬全面完成2020年度案件的审核和理赔工作,目前已经在抓紧和农户核对并提交新的赔款账户,其它所有案件涉及的农户均已经收到理赔款项。    

公众号宣传:于20199月委托保山市古道荣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发“保山野保”微信公众号,是全市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工作开展情况和防灾减灾等知识发布平台,开发费用100,000.00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起止时间为20201月至202012月。项目资金总金额3,907,300.00元,上年结转资金1,477,300.00元,当年财政拨款2,4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和“保山野保”微信公众号宣传任务已全部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支出2,100,0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转嫁了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3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3,907,3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2,100,000.00元,执行率为53.75%,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8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5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二是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三是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7.95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4258656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80413502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达109.60立方米/公顷。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263.00公顷,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力争实现零伤亡。”省级下达保山市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3笔,共计1,111,838.64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 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540,000.00元;《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 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490,000.00,上年结余结转81,838.64元,合计1,111,838.64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已支出45.1198.01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92%    

数量指标。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进度40.58%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因森林火灾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人员伤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按计划实施,将在2021年全部实施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4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1,111,838.64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45.1198.01元,执行率为40.58%,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7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自然气候原因。近年来,保山市气温逐年升高,春夏季降雨量明显减少,大风天气比例增大。由于阳光照射强度大,林内可燃物干燥,为森林火灾发生提供了自然条件。4-5月份雷暴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在高海拔地区因雷击树干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任务和面临的形势越来越艰巨严峻。二是重点人群管控难。随着林区旅游开发和公休假日天数增多,进入林区游玩、野炊等人员大量增加,加之,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部分老年人,在清明节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习惯难以改变,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千方百计携带香烛、纸钱进入林区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三是故意纵火有所抬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的不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个人既得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少数人容易走入极端,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故意纵火烧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四是火源管控矛盾突出。我市大多数地区群众依山而居,林农交错,群众春耕生产用火、林区群众生活用火与森林防火期禁火形成矛盾,特别是部分群众在天降小雨或者阴天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天气条件良好,自己可以掌控,在未经审批、无监管的情况下私自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五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物资储备能力与扑大火、防大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级专业扑火力量培训不足,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欠缺,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明显较弱,极易因早期火情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建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在预防,而宣传教育、设卡守点、巡护检查都需要经费支持;其次,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专业力量,乡镇一线的专业队员因资金紧缺缺少必要的培训、缺少必要的防护装备,在处置火情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中央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81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9号),将我市纳入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813日,局党组会议对该项目进行研究并同意建设。1026日,保山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研究并同意建设。12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方案,同意报送省林草局评审。1210日,省林草局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并通过。2021427日完成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中标。目前合同已签订,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裁员管护)的通知》(云财资环〔202046号)文件,批复保山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4,25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未支出。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县(市、区)林草局和方案编制单位采取现场踏勘、无人机升空模拟和电脑比对分析,确定了新建137个视频监控点位,确保森林可视监控范围最大化;二是《云南省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顺利通过省级审批;三是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目前已进入利旧铁塔改造、新建铁塔林地征占用报批等工作,预计202110月底将完成建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100.00%,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长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202081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9号),将我市纳入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位,因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该项目属于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需市、县财政部门投入建设资金,需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二是该项目涉及到查勘选址,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精准度,市林草局要求方案编制单位必须对拟建设点位进行无人机观测和电脑模拟可视范围,涉及工作量大。三是为确保方案顺利通过省级评审,市林草局组织各县(市、区)林草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2次,确保方案选址合理,费用可控,操作性强。四是在省级专家评审后针对存在问题的修改与完善。五是招标阶段需要一定的时间。鉴于上述原因,导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改进措施:一是协助做好施工勘察设计工作。协助承建单位对前端监控建设位置、监控重点范围、点位建设方式、详细建设要求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形成具体的施工方案。二是做好基础保障设施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新建点位使用林地审批服务工作,帮助承建单位协调管护站、瞭望台及民房等基础设施共用相关事项。三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紧盯项目进度,做到每日了解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全面把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督促承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四是组织做好系统运行调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协助、配合承建单位全面做好系统调试工作。五是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承建方建设完成后,由市县两级组织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在8月底前投入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4,25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0.00元,执行率为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腾冲市资金缺口较大。腾冲市地处边境,辖区内有中缅边境、高黎贡山、北海湿地等重点防火区域,且边境一线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建设成本较高,腾冲市财政为省级直管,市级财政不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导致资金筹措较为困难。二是疫情影响施工进度受阻。腾冲市、龙陵县毗邻缅甸,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特别是边境一线因疫情影响、雨季来临可能会导致项目进展受阻,从而影响全市项目实施进度。    

建议:市林草局和市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确保资金筹措到位,项目顺利进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7.95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4258656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80413502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达109.60立方米/公顷。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263.00公顷,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力争实现零伤亡。”根据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由省、州(市)、县按每亩0.10元标准分三级进行配套,市级财政到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经费970,000.00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7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970,000.00元,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实际支出970,000.00元,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100.00%,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人员伤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当日扑灭率未达到目标原因:2020年发生两起火灾均因雷击原因引发,且着火点均为海拔在2300米以上人迹罕至、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高黎贡山附近。一是道路不便。自接到火警以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前往指挥扑救,但由于没有可通达火场的道路,扑火人员携带装备徒步攀爬4-5小时左右到达火场;二是物资保障困难。因高黎贡山林下腐殖层较厚,火场由地表火转变为地下火,直接扑打困难,需要耗费大量人力清理,加之山高坡陡,后勤保障困难,所需水源无法及时送达。鉴于以上原因,对我市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造成较大困难,遵循“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为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未能实现当日扑灭,导致未达到既定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970,000.00,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970,000.00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自然气候原因。近年来,保山市气温逐年升高,春夏季降雨量明显减少,大风天气比例增大。由于阳光照射强度大,林内可燃物干燥,为森林火灾发生提供了自然条件。4-5月份雷暴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在高海拔地区因雷击树干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任务和面临的形势越来越艰巨严峻。二是重点人群管控难。随着林区旅游开发和公休假日天数增多,进入林区游玩、野炊等人员大量增加,加之,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部分老年人,在清明节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习惯难以改变,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千方百计携带香烛、纸钱进入林区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三是故意纵火有所抬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的不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个人既得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少数人容易走入极端,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故意纵火烧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四是火源管控矛盾突出。我市大多数地区群众依山而居,林农交错,群众春耕生产用火、林区群众生活用火与森林防火期禁火形成矛盾,特别是部分群众在天降小雨或者阴天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天气条件良好,自己可以掌控,在未经审批、无监管的情况下私自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五是资金保障力度不足。由于各级财政困难,森林防火投入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艰巨的森林防火任务还有差距,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技含量低,特别是防火隔离带设置密度较低、防火通道网络化建设差、预警监测和通讯保障手段落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组织扑救困难,极易蔓延成灾。六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物资储备能力与扑大火、防大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级专业扑火力量培训不足,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欠缺,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明显较弱,极易因早期火情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建议:一是将防火基础项目纳入规划。《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中明确规定“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根据地方财政状况自行实施”,由于没有国家项目支撑,各级财政保障困难,造成林区森林防火通道网格化建设密度低,不利于扑救队伍和装备及时到达火场有效处置。建议:将森林防火通道纳入市级规划,按照项目管理,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建设费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增加草原防火经费。机构改革之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原有森林防火职责上增加草原防火的职责,但是目前仅有森林防火经费,草原防火方面无任何经费支撑,防控难度大。三是督促乡镇加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在预防,而宣传教育、设卡守点、巡护检查都需要经费支持;其次,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专业力量,乡镇一线的专业队员因资金紧缺缺少必要的培训、缺少必要的防护装备,在处置火情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市林草局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1950号),截止2020年末,市人社局同意我局使用公益性岗位5个,以缓解我局工作安排的供需矛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局机关5个公益性岗位使用正常,期间有2个岗位因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有2位人员离岗。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要求,新招聘人员需对外发布公告15天,报名后还要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所以公益性岗位从发布公告起到人员到位基本上要1个月左右时间。期间,还有公示期到了没人来报名和报名人员均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情况的发生。    

我局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均按照市人社局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招聘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吸毒尿检“凡进必验”的要求,对拟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检和吸毒尿检,合格之后,才能进入我单位公益性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才正式签订合同。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我局公益性岗位2020年初预算数为70,95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58,8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82.8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招聘岗位数量能否达到预期目标。2020年底,我局公益性岗位5个,指标实际在岗人员5人,实际完成率为100.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不增加额外费用。2020年底,在招聘、使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劳动与酬劳是否匹配。2020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履职,甚至有时还要加班完成工作,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公益性岗位对全局工作的贡献。局机关人员少、工作量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有效的缓解了人力资源紧缺的压力,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反映是否良好。2020年,我局为收到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不良反映,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推动工作。2020年,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对全局工作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的原因是由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比例政策调整,导致工资执行滞后。下一步将及时跟进政策执行,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70,950.00元,执行金额为58,800.00元,执行率为82.82%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使用、管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和困难: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过低,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待遇和劳动付出不匹配。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力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黄脊竹蝗防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转收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50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年初,沙漠蝗的迁飞备受各界关注,在分析出沙漠蝗有可能途径缅甸进入我市的情况,市林草局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做好沙漠蝗的应急防控工作。    

1)成立沙漠蝗和草原蝗灾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安排部署。    

2)成立保山市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专家指导组。    

3)全面安排部署沙漠蝗相关防控工作。    

4)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    

1)全市举办监测、防治、检疫培训一次,业务技能合格率达到90%    

2)围绕重点区域,全市设置蝗类监测点不少于10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以下。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收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50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执行资金500,000.00元,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500,000.00元,执行金额为5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问题和建议: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项目10个: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项目10个: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8号林业技术推广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此项目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项目资金50,000.00元,项目期限一年,项目内容:推广应用获得云南省专利二等奖的自主知识产权国家发明专利技术《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获得保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糯橄榄良种选育及早实丰产栽培技术》,开展技术培训4200人,续建科技示范样板林:泡核桃50亩,糯橄榄50亩,澳洲坚果50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5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6人,完成率100.00%;续建样板林150亩,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以上,完成率100.00%    

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以上,完成率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6人,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续建样板林150亩,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00%,任务完成率100.00%,分15分,自评分15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00%,任务完成率100.00%,分15分,自评分15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100.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财教〔202076号及166号提高研发投入强度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是市科技局对我单位开展的科技项目的补助经费。项目期限一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科技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21,6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1,6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800人,完成率100.00%;抚育示范林100亩,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示范林成活率%以上,完成率100%;生态效益指标:示范林保存率%以上,完成率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06人,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抚育示范林100亩,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示范林成活率90.00%,任务完成率100.00%,分15分,自评分15生态效益指标:示范林保存率90.00%,任务完成率100.00%,分15分,自评分15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分。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1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财教〔202012019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此项目经费用于科技人员出版技术培训所需培训手册。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8,000.00元,资金到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8,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出版图书10000册,完成率10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向农户发放图书600册,完成率100.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数量指标:出版图书10000册,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40分,自评分40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向农户发放图书600册,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1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保财教〔20201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科技人员进驻受援单位及其周边村开展核桃、滇橄榄、澳洲坚果、板栗技术培训,同时到现场进行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实初级加工等技术指导服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10,268.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0,268.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50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50次。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技术掌握程度80%    

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50人,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50次,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100.00%,分值10分,自评分10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掌握技术程度80.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100.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财教〔20201582020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科技人员进驻受援单位及其周边村开展核桃、滇橄榄、澳洲坚果、板栗技术培训,同时到现场进行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实初级加工等技术指导服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1,380.00元,资金执行率1.7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450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90    

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技术掌握程度8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35。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250人,任务完成率55.56.00%,分值20分,自评分17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50次,任务完成率55.56%,分值10分,自评分8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掌握技术程度80.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5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1.75%,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省林科院余甘子良种推广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此项目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项目内容如下:“高黎贡山余甘子优良无性系”良种选育补贴资金,用于开展高黎贡山余甘子良种选育及推广工作。目前通过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良种1个,审定良种1个,推广种植面积达30万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55,000.00元,属上年度结转资金。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40,200.00元,预算执行率73.09%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认定省级良种1个,任务完成率100.00%。审定省级良种1个,任务完成率100.00%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73.09%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2万亩,任务完成率100.00%    

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当年尚未结束。2021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35。数量指标:认定省级良种1个,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审定省级良种1个,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73.09%,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2万亩,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5分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1.75%,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云南省产业领军人才黄佳聪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此项目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项目限期5年,项目内容如下:推广种植自主知识产权滇橄榄系列良种;推广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自走式机械往复泡核桃收获机”、“三段式核桃烘烤技术”在内的创新成果,并开展产业技术培训26期,共1495;开展技术服务企业及技术支撑保山市核桃等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324,054.74元,为上年结转资金。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6,800.00元,预算执行率8.27%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800人,完成率100.00%;建示范林100亩,完成率100.00%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8.27%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以上,完成率100.00%    

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以上,完成率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在当年尚未结束2021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35。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800人,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建示范林100亩,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10分,自评10分。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8.27%,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00%,任务完成率100.00%,分15分,自评分15    

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00%,任务完成率100.00%,分15分,自评分15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5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8.27%,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8号省林科院合作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此项目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期限一年,项目内容如下:收集30具有矮化、早实、侧芽结实率高及其他优良性状的泡核桃种质资源;在昌宁、腾冲等地建立品种区域性试验地,开展品种选择;提交核桃生物学特性的观察记录;其他栽培试验。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3,600.00元,资金到位比例100.00%    

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3,600.00元,预算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收集种质资源30个,建立品质试验地20亩,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开展品种选择试验2个,完成率100.00%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交核桃生物学特性观察记录4份,为核桃种植提供技术指导。完成率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农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数量指标:收集30个核桃种质资源,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建立品种试验地20亩,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开展品种试验2个,完成率100.00%。分值 15份,自评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提交核桃生物学特性的观察记录4份,完成率100.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1.75%,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8号领军人才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此项目是市级财政拨款项目,项目限期一年,项目内容如下:推广种植自主知识产权滇橄榄系列良种;推广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螺旋状交替环剥促进泡核桃早实丰产方法”、“自走式机械往复泡核桃收获机”、“三段式核桃烘烤技术”在内的创新成果,并开展产业技术培训26期,共850;开展技术服务企业及技术支撑保山市核桃等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471,232.90,资金到位比例100.00%    

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471,232.9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850人,完成率100.00%;建示范林100亩,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以上,完成率100.00%    

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以上,完成率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算目标,农户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40。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850人,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建立示范林100亩,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造林成活率90.00%,任务完成率100.00%,分15分,自评分15生态效益指标:造林保存率90.00%,任务完成率100.00%,分15分,自评分15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10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100.00%,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云南核桃专用生物有机类肥料的开发与示范    

2.项目基本情况此项目为非财政拨款项目,项目内容如下:开展“云南核桃专用生物有机类肥料的开发与示范”科研事项,建立核桃专用肥示范基地并辐射带动群众扩大种植面积,开展技术培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项目绩效评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按计划实施,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20,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5,265.00元,预算执行率26.5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100人。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26.50%    

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2万亩。    

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项目在当年尚未结束2021年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分为90分,评定为优。    

1)产出指标分值40分,自评分为35。数量指标:开展技术培训100人,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26.50%,分值10分,自评分5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分为30社会效益指标:推广种植面积2万亩,任务完成率100.00%,分值30分,自评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分为20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户满意度达到90%分值20分,自评分20    

4)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自评分为5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达26.50%,分10分,自评分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②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项目7个: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7215号)、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812号)、《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7号)、保财资环〔202090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2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设立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094个护林员岗位,涉及劳务工资29,890,000.00元,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梅子箐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全市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90.8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6.68万亩,省级公益林134.18万亩。分县(市、区)情况是隆阳区154.33万亩,施甸县55.82万亩,腾冲市155.62万亩,龙陵县36.99万亩,昌宁县88.10万亩。涉及5个县(市、区)的64个乡镇349个村民委员会、12个国有林场、8个国社合作林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水库管理处。2020年保山市计划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2,511,000.00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41,915,200.00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0,595,800.00元。    

市级森林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50,000.00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391,700.00元,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83,70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74,200.00元。    

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主要用于专业管护人员劳务费、资源监测、森林防火费、护林员巡护装备、责任单位考核检查费、培训、防火通道新修及维修、管护站点新建及维修、公益林宣传牌制作、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点房生活设施、管护单位设备购置等方面。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林农获得补偿资金24,627,3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资金。    

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从开展公益林技术业务培训、实施公益林面积、完成公益林监测、资源档案建设、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对县级以下部门开展检查、指导、考核成本、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624个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从发挥经济效益、提供就业岗位 、增加林分蓄积、涵养水源效益、林区稳定、经济持续等方面进行评价。2020年完成全市490.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保护、管理组建产出技术创新团队,争取在自主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产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大力培养产业建设人才。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享受国家政策补贴,护林员享受护林劳务报酬,有效的解决农村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通过项目实施,道路出行、人居环境得以有效改善,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各级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林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完善制度保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加强对实施公益林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县财政局、林草局,管护责任单位和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管护合同(B)约定的管护人员职责及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制度及《禁、限伐协议》管理使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意识,为全县公益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项目理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管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公益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三是在全县交通干道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进行宣传。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2)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公益林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00/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二是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三是部分管护责任单位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公益林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发改人事〔2014795号)、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7215号)、云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81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6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自检方案的通知、《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09号)、《2019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保财资环〔20201号)设立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下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补助经费2,725,800.00元,扑火队于20182月份组建成立,由40名平均年龄26岁的退伍军人、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组成,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好,专业性强。在装备上,市专业扑火队配有森林防火运兵车两辆、摩托车六辆、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对讲机、防火口罩、灭火水枪、水车、灭火弹、照明手电、油锯等先进的灭火装备。至今已在保山市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队一年以来,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队,刻苦训练,24小时集结待命,从训练生活到火灾扑救都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特别注重对扑火队员进行体能、扑火技能训练,为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及野外适应能力,坚持每天三公里长跑,每日有操课训练。在今年森林防火期内,扑火队员牺牲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森林防火事业中,防扑火战术初步形成,圆满完成了多次重要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指挥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已达到了预期效果。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完成2,765,500.00元。其中:市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经费2,725,80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39,7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资金。    

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顺利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取得的经验: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各级成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林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完善制度保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加强对实施公益林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县财政局、林草局,管护责任单位和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管护合同(B)约定的管护人员职责及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制度及《禁、限伐协议》管理使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意识,为全县公益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项目理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管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公益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三是在全县交通干道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进行宣传。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2)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公益林及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00/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二是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公益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三是部分管护责任单位对实施生态效益补偿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建议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对公益林有效保护的社会氛围。四是上级没有下达天然林资金使用指导性制度,资金可使用方向、报账程序不清楚。建议尽快出台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关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草原监测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林办发〔201929号》、《关于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设立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市草原监测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重点监测了我市草原生产力、植被状况、生态状况、利用状况等。涉及热性灌草丛、暖性灌草丛、山地草甸三大草原类。草原生态保护功能明显改善,牧民经济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较高;通过对钩挂贫困村的部分人员进行培训,对带动全村整体栽培水平提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达到攻坚脱贫目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关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2号、《关于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下达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草原监测统计项目经费共349,900.00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9,900.00元,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80,000.00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0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支出246,500.00元,用于草原监测、草原统计、设备购置、普法宣传等,结余资金103,4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19年、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从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培训合格率、草原和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等方面进行评价。完成草原监测任务72个,形成保山市草原监测报告1个,完成草原综合情况、草原执法监督情况、草产业发展情况、草产品经营主体详细情况、草原灾害发生和防止情况、年度报表和下半年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情况半年报表的草原统计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牧草的产量和质量,促进了绿色草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带动了就业,增加牧民经济收入,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助力脱贫攻坚;生态环境的改善,带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增加了旅游人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社会效益: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是生态建设与保护,协调人与自然和谐、持续、稳定发展的系统工程。可以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各民族共同富裕,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分析:通过项目实施,使草原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草原高度、密度、覆盖度、草裙种类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改善草原生态,促进牧草恢复性生长,稳步提高草原产量。随着项目时间的延长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生物多样性指数将明显提高,草原将进入一个新的生态良性循环系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项目区群众的走访和调查了解,得到了高度评价。满意度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取得的经验: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部门协作,为项目单位与林农做好政策及技术服务,为加快推进当地生态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中央林业生态恢复资金有关政策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加强质量管理。每年度各项目都签订目标责任书和施工承包合同,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程实施范围、施工面积、施工作业方式、施工时间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作业设计施工,作业前进行现场培训。施工作业过程中派出现场质量监督员全程质量监督,每一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善制度保障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为全市草原生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保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其重大意义。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2)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足。一是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使县级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二是提高项目补助标准,缓解地方财政在实施林业项目中的压力。三是建议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建议上级在制定资源监测指导性意见时能结合林地变更统筹考虑。四是进一步理顺林业系统机构设置,上级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性意见,并充分考虑县级林业部门人员编制实际,形成一套上下衔接顺畅的项目执行体系。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云南省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2019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保财资环〔20201号)、保财资环〔202128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设立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726.97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全市提供了4624个护林员岗位,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达90%以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全市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为726.97万亩,2020年,省级下达我市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105,697,500.00元,其中:隆阳区12,196,500.00元,施甸县7,702,000.00元,腾冲市37,592,000.00元,龙陵县26,042,000.00元,昌宁县22,165,000.00元。    

主要用于专业管护人员劳务费、资源监测、森林防火费、护林员巡护装备、责任单位考核检查费、培训、防火通道新修及维修、管护站点新建及维修、公益林宣传牌制作、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点房生活设施、管护单位设备购置等方面。    

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43,700.00元,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10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全面完成全市726.97万亩天然林停伐管理工作。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资金。    

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从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开展宣传、培训合格率、建设天然林停伐保护资源档案完整率和规范率等方面进行评价。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726.97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726.97万亩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供了2000个护林员岗位,管理人员和护林员得到有效培训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市农户补偿金的兑付工作。生态环境得以明显改善,林区稳定得以明显改善,林农经济得以明显提升,公众满意度、林权权利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享受国家政策补贴,护林员享受护林劳务报酬,有效的解决农村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通过项目实施,道路出行、人居环境得以有效改善,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各级成立了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林场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完善制度保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参照《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全县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公益林及天然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护,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管护措施。加强对实施天然林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县财政局、林草局,管护责任单位和乡镇林业站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管护合同(B)约定的管护人员职责及考核办法,严格按考核制度及《禁、限伐协议》管理使用林业生态保护生态护林员。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深入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天然林的保护意识,为全县天然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举办政策培训班,培训范围主要是项目理人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他们的管护意识,使其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宣传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广大群众知晓天然林建设的重大意义。三是在全县交通干道建立永久性宣传碑牌进行宣传。档案资料管理。县级落实专人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收集图片、文字、影像、兑现资料等进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归档及时,规范管理,妥善保管。    

2)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林区林农收入降低。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低。对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补助标准为10.00/亩,补偿费与生产木材收入差距过大。建议提高补助标准。    

二是林农的禁限伐付出与获得感还有差距。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要充分发挥天然林的生态效益,提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林业生态产品与林农获得禁限伐补助费的获得感还有差距。建议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    

三是上级没有下达天然林资金使用指导性制度,资金可使用方向、报账程序不清楚。建议尽快出台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森林草原防灾减灾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自检方案的通知、《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保财资环〔202054号)、《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保财资环〔202026号)设立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下达补助经费100,000.00元,扑火队于20182月份组建成立,由40名平均年龄26岁的退伍军人、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组成,文化素质高,身体素质好,专业性强。在装备上,市专业扑火队配有森林防火运兵车两辆、摩托车六辆、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对讲机、防火口罩、灭火水枪、水车、灭火弹、照明手电、油锯等先进的灭火装备。至今已在保山市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队一年以来,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队,刻苦训练,24小时集结待命,从训练生活到火灾扑救都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特别注重对扑火队员进行体能、扑火技能训练,为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及野外适应能力,坚持每天三公里长跑,每日有操课训练。在今年森林防火期内,扑火队员牺牲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森林防火事业中,防扑火战术初步形成,圆满完成了多次重要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指挥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表扬。已达到了预期效果。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办法》、《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资金。    

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度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取得的经验: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2)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文广等63人入选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通知》(云发改人事〔2018212号)设立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文广等63人入选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通知》(云发改人事〔2018212号);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万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8个专项及人才培养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党人才〔20185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文广等63人入选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通知》(云发改人事〔2018212号),下达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经费”共20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正在运行中,尚未形成支出。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林下资源开发主要品种和模式调查、重点林下产品经济成分分析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增加林分蓄积、保土效益、林区稳定、经济持续(是否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需达到满意度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取得的经验    

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    

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    

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    

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2)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    

二是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保财教〔2020158号)设立绩效目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保山市“三区”范围为5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按照国家安排,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立足引导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加快信息、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优质资源向“三区”流动,加强保山市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科技部农村司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西部地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国农科函〔201977号)要求,保山市科技局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进行广泛动员,经逐级申报、推荐、筛选,确定全市2020年选拔上报符合条件的选派对象为50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保财教〔2020158号),下达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资金共2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正在运行中,尚未形成支出。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是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运行采用了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    

三是资金拨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四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察、财政、计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五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选派人才人次、资金当年到位率、选派人才人均补助标准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带动经济林果产业发展,带动林农增收是否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需达到满意度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正在实施进行中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出项目建设成效,示范带动效果,促进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规范。下一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取得的经验: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按上级下达的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和管理。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效益评价。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再深入总结成绩的同时反思不足,举一反三、完善提高,实现项目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的和谐统一。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服务意识。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宣传工作。每个项目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接受、支持项目建设。    

2)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项目补助标准低,影响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提前下达制度,有充分的时间编制作业设计及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年度内完成相关任务。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项目3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1923号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保财资环〔201923号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建设任务:培育合格清香木苗60.00万株,补助标准:1.00/株。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过程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保财资环〔201923号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资金120,000.00元,实际到位12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1923号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资金已使用12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数量指标    

培育清香木合格苗60.00万株。    

b.质量指标    

培育的清香木苗长势良好,达到培育合作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80.00%清香木苗苗高达到20.00cm以上、地径达到0.20cm以上。    

c.时效指标    

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林木良种培育工作。    

d.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a.经济效益指标    

对育苗单位进行补贴,降低育苗成本,提高了育苗单位经济收益。    

b.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了保山市林木良种培育开发与发展。    

c.生态效益指标    

提高了良种种苗质量,严格了良种种苗育苗质量标准。    

d.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了林木良种培育进程。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财资环〔201923号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财资环〔201923号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建设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保财资环〔201923号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建设任务:一是依法加强林草种子行业管理,组织开展雨季、冬春季林草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二是组织林草种苗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交流,提高林草种苗技术人员生产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三是根据林草种子行业发展情况,应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的服务需求,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四是加强林草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提高广大林农、草农的守法维权意识;五是通过业务指导提高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能力、质量监督检验能力;六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过程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资金已使用5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查2次。举办全市林草种子行政执法培训1期。举办全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1期。组织完成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    

质量指标通过林草种苗质量抽查提高了林草种苗质量。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通过业务指导提高了各县(市、区)林草种子管理能力、质量监督检验能力。    

时效指标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了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工作。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得到了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广大林农、草农的守法维权意识,促进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健康发展。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了森林保山的建设质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了森林保山的建设进程。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建设内容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保财资环〔202012号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负责主持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深入了解《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    

2组织过程    

依据项目自评指标体系,对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认真梳理2020年项目预算执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期:20209月至20218月。    

截至20201231日,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3,792.00元,剩余项目资金36,208.00元结转至2021年使用,资金执行率9.5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    

质量指标提高企业在基地管理、生产育苗技术、种苗检验、档案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能力。    

时效指标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对2个苗木生产培育单位进行技术提升和业务指导工作。    

成本指标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控制,未超出经批复的项目资金。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有助于规范种苗行业,促进种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生态效益指标:有利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种苗行业管理与发展进程。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成的绩效目标已按时按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应在2020年度完成的绩效目标按时按质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文件精神,保财教〔2020240号云南省第二批下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结果公开情况    

按《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对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改进管理方式,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结合履职目标,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若无法开源便节流,秉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及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如有偏差便进行纠正。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可买便不买能用便尽用原则,充分挖掘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绩效自评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3建议    

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综合质量,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项目5个: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00.00元,实际到位15,3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局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00.00元,实际到位15,3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2,6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82.3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经自查,2020年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就业岗位1个。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满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提供就业岗位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    

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    

建议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40号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中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200,000.00元,其中:《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 》(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00.00元,结转59,744.00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00.00元,实际到位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与云南省林业厅签定的《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2020年)中的绩效目标和责任要求,保山市林草检疫局分别与五县(市、区)林草检疫局签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绩效和防控目标要求如下: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00%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00%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    

(6)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根除;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拔除林地薇甘菊疫点。    

2020年度我局绩效自评工作围绕以上指标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林草检疫局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林检日常工作成效突出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各级监测点布设更加完善合理,重点监测对象得到有效监测预警;二是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措施到位,薇甘菊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三是检疫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面开展沙漠蝗监测及预防工作    

今年年初,沙漠蝗的迁飞备受各界关注,在分析出沙漠蝗有可能途径缅甸进入我市的情况,市林草局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做好沙漠蝗的应急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沙漠蝗和草原蝗灾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安排部署。    

二是成立保山市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专家指导组。    

三是全面安排部署沙漠蝗相关防控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宣传工作,全面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多角度进行宣传,更新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图册20000份,向涉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植物检疫相关宣传资料10000份。共在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发布宣传信息72条,报市林业局办公室宣传信息4条。    

通过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林检部门加强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物资贮备,制定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突发或暴发性林业有生物应急除治能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号)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00.00元,结转59,744.00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200,000.00元,实际到位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防治、监测、执法作业所需药剂药械等专用设备采购;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140,256.00元,资金使用率为70.1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绩效指标要求        

保山市        

成灾率        

4‰以下        

0.01        

测报准确率        

90%以上        

99.77%        

无公害防治率        

85%以上        

100%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00%        

100.00%        

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100.00%        

100.00%        


成灾率:成灾面积0.01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19年预测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9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46万亩,测报准确率99.77%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9.4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4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00%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0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1)预算申请金额200,000.00元,执行金额为140,256.00元,执行率为70.13%。满分10分,得分8分。    

2)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防控培训期数/人次满分2分,自评0分;防控宣传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发放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1分,自评1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2分,自评2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2分,自评2分;测报准确率满分2分,自评2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满分2分,自评2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培训费用满分2分,自评2分;宣传图册满分1分,自评1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1分,自评0分;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满分1分,自评1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2分,自评2分。    

3)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全市林业和草原快速、稳定的发展满分5分,自评5分;尽可能减少和挽回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满分5分,自评5分;社会效益指标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对森林生态安全和林业执法的重视,营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民意识满分10分,自评10分;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10分,自评10分。    

4)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    

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建议: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望上级加大防治经费的投入,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0号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48,913.25元,其中: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0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00.00元,因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财政局收回额度1,086.75元。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48,913.25元,实际到位48,913.25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与云南省林业厅签定的《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2020年)中的绩效目标和责任要求,保山市林草检疫局分别与五县(市、区)林草检疫局签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绩效和防控目标要求如下: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00%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00%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    

7)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根除;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拔除林地薇甘菊疫点。    

2020年度我局绩效自评工作围绕以上指标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林草检疫局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林检日常工作成效突出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各级监测点布设更加完善合理,重点监测对象得到有效监测预警;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措施到位,薇甘菊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检疫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通过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林检部门加强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物资贮备,制定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突发或暴发性林业有生物应急除治能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0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共50,000.00元,因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市财政局收回1,086.75元。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费48,913.25元,实际到位费48,913.25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费48,913.25元,资金使用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绩效指标要求        

保山市        

成灾率        

4.‰以下        

0.01        

测报准确率        

90%以上        

99.77%        

无公害防治率        

85%以上        

100.00%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00%        

100.00%        

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100.00%        

100.00%        

成灾率:成灾面积0.01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19年预测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9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46万亩,测报准确率99.77%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9.4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4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2,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0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63,486.99元,执行金额为63,486.99元,执行率为100%。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防控培训期数/人次满分1分,自评0分;防控宣传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发放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2分,自评2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2分,自评2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满分2分,自评2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培训费用满分2分,自评2分;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1分,自评0分;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满分2分,自评2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2分,自评2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    

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建议: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保财农〔202021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19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4,573.74元,其中: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1935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60,000.00元(2019年已使用45,426.26,结转结余14,573.74元,截至2020年已全部使用完)。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573.74元,实际到位14,573.74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与云南省林业厅签定的《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2016-2020年)中的绩效目标和责任要求,保山市林草检疫局分别与五县(市、区)林草检疫局签定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绩效和防控目标要求如下: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00%    

5)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00%    

6)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    

7)一旦发现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根除;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拔除林地薇甘菊疫点。    

2020年度我局绩效自评工作围绕以上指标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通过细化工作要求,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林草检疫局各项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林检日常工作成效突出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各级监测点布设更加完善合理,重点监测对象得到有效监测预警;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措施到位,薇甘菊等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检疫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提。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通过项目资金落实,各级林检部门加强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物资贮备,制定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实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市突发或暴发性林业有生物应急除治能力。项目未实施,资金未使用。    

1.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农201935号)下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60,000.00元(2019年已使用45,426.26,结转结余14,573.74元,截至2020年已全部使用完)。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局中央财政改革发展资金14,573.74元,实际到位14,573.74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及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调研及下乡差旅费补助;测报工作公益岗位人员补助及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及检疫执法经费14,573.74元,资金使用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绩效指标要求        

保山市        

成灾率        

4‰以下        

0.01        

测报准确率        

90%以上        

99.77%        

无公害防治率        

85%以上        

100.00%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00%        

100.00%        

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100.00%        

100.00%        

成灾率:成灾面积0.01万亩,成灾率为0.01‰。    

测报准确率:2019年预测2020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9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46万亩,测报准确率99.77%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9.4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9.4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00%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0%    

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2020年的防治工作,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得到相关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化开展打好了基础。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是维持森林健康发展、维护林业产业不断扩大的重要一环,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效益及意义。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维护森林健康,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8%    

2.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3.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14,573.74元,执行金额为14,573.74元,执行率为100.00%。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其中:数量指标中防控培训期数/人次满分1分,自评0分;防控宣传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次数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发放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满分2分,自评2分。质量指标中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种苗产地检疫率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满分2分,自评2分;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满分2分,自评2分。时效指标中松材线虫病监测期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满分2分,自评2分。成本指标中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培训费用满分2分,自评2分;宣传图册满分2分,自评2分;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1分,自评0分;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满分2分,自评2分;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满分2分,自评2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国林业和草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00%,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4.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5.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多方争取资金,向省、市各级财政及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防治经费充裕有保障;    

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个别县市区只有1-2人在岗资金投入不够。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工作,各项工作资金需求较大,资金不足,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成效难以突显。    

建议: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为长期工作,建议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6.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黄脊竹蝗防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有项目1个,项目资金总计100,000.00元,其中:《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2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和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00.00元,结转100,000.00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年初,沙漠蝗的迁飞备受各界关注,在分析出沙漠蝗有可能途径缅甸进入我市的情况,市林草局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做好沙漠蝗的应急防控工作。    

1)成立沙漠蝗和草原蝗灾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安排部署。    

2)成立保山市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专家指导组。    

3)全面安排部署沙漠蝗相关防控工作。    

4)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全市举办监测、防治、检疫培训一次,业务技能合格率达到90.00%;围绕重点区域,全市设置蝗类监测点不少于10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以下。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的通知》(保林草发〔202072号)下达中央财政林业和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0,000.00元,结转100,000.00元。2020年实际安排我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在202010月末才下达到位,导致资金存在滞后性,未能及时使用该资金,因此2020年共使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0.00元,资金使用率为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未实施,资金未使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申请金额100,000.00元,执行金额为0.00元,执行率为0.00%,满分10分,自评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其中:数量指标中业务技能合格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满分10分,自评10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中全市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公众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为98%,自评20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存在问题和建议    

问题:资金投入不够且存在滞后性由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在202010月末才下达到位,导致资金存在滞后性,未能及时使用该资金。    

建议: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也避免造成资金财政回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项目3个: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1退耕还林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12020年退耕还林建设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5.30万亩,实际完成15.30万亩,合格面积15.30万亩,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00%    

新一轮退耕还林。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4.40万亩,经县级自查,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万亩,合格面积14.4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00%,面积核实率100.00%,面积合格率100.00%    

陡坡地生态治理。2019年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任务0.90万亩,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合格面积0.90万亩,任务完成率100.00%,面积核实率100.00%,面积合格率100.00%    

2)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目标任务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程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控制、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审查、业务培训、现地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11号)精神,于2020113日下达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50000.00元,因工作需要报经市财政同意,调整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用途。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7,901.53元,实际到位47,901.53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预算目标管理使用,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工程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7,901.53元,资金使用率为100.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9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10项,总分值100分,自评得98分。3级指标10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10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退耕还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开展自检自查报告和调度表,2020年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建设15.3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任务完成率为100.00%    

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造林面积合格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完成退耕15.30万亩,造林成活率一般地区达85%以上,干热河谷地区达70%以上,造林面积合格率100.00%。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    

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8分。20208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分值10分,自评得8分。因资金兑付滞后,极大的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扣分2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400.00/亩,分值5分,自评得5分。各县区均按照400.00/亩的补助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由县级林草局统一规划使用;陡坡地生态治理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300.00/亩,分值5分,自评得5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40分,自评得40分。设定2级指标4项,3级指标4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4    

经济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7.50分。    

政策性收入。分值10分,自评得分7.50分。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按照1,200.00/亩现金补助测算,15.30万亩退耕还林可为退耕农户增加政策性收入1.84亿元。    

社会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7.50分。    

提供就业岗位。分值10分,自评得分7.50分。2020年实施的15.3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按照每亩用工量2.50个测算,可为项目区农户提供38.25万个工日的就业岗位,按照每个工日100元测算,增加劳务收入3,825.00万元。    

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7.50分。    

增加林地面积。分值10分,自评得7.50分。202015.30万亩退耕还林成林后,全市新增林地面积15.30万亩。    

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通过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00%以上,大于90%的目标任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评,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检查验收报告2项指标未开展。原因是市级在造林期间开展了督促指导,项目完成后,县级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且此项工作已纳入林业双增检查,在省级开展林业双增检查时,我站抽调项目管理人员全程参与、陪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故市级未开展专项检查、未出具验收报告。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8分,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问题    

一是因县级财政资金调配困难,2020年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未能足额兑付;二是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3)建议    

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增加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每年市级安排100,000.00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28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0年营林生产计划任务    

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00万亩。截至202011月底任务全部完成,任务完成率、面积合格率均为100.00%    

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封山育林3.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森林抚育8.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低效林改造1.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00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    

(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目标任务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主要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档案建设,认真开展事前计划、事中督促指导、事后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建设成效。具体包括开展项目申报、作业设计审批、业务培训、现地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服务事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我站认真学习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吃透了文件精神,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付情况等资料进行收集汇总。通过对照绩效自评表,结合预算目标任务和资金支付账务明细,逐项分析研究,客观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对好的事项进行总结提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客观实际的反映了我站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精神,于2020212日下达我站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00.00元, 2020年市财政局实际安排我站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00.00元,实际到位1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0,0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目实施要求、“三重一大”、财务制度和预算目标任务等要求开展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每一笔资金使用都有经办人、出纳、会计、单位领导签字审核确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得到最大化。经自查,2020年我站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报账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账实相符,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共涉及1级指标3项,2级指标8项,    

设定2级指标3级指标8项,总分值100分,自评得97分。3级指标8项,实际完成3级指标8项,未完成3级指标0项。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营造林任务,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自查报告,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现有林改培0.6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    

时效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6分,自评得15分。当年资金支出率,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事项服务,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营造林项目实施管理、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档案建设等方面支出,分值8分,自评得8分。共使用林业生态保护恢复100,000.00元,当年资金支出率100.00%2020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按照有关项目实施管理要求,退耕还林工程: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第三年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第五年检查验收。其他项目:县级负责当年自检自查,省级负责计划下达后第三年复查。分值8分,自评得7分。因资金兑付滞后,极大的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退耕农户放弃管理,造成退耕地杂草丛生,林木长势差,保存率低,成效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到期能否顺利通过验收,扣1分。县级、省级、国家级均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如期开展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检查验收工作。    

成本指标设定3级指标2项,分值14分,自评得14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1,600.00/亩,其中:种苗造林费400.00/亩,现金补助1,200.00/亩;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900.00元(种苗造林费400.00元,现金补助500.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300.00元、第五年现金补助400.00元。分值7分,自评得7分。退耕还林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500.00元、300.00元、400.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退耕还草补助标准1,000.00/亩,其中:种苗种草费150.00/亩,现金补助850.00/亩;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00元,现金补助450.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400.00元。分值7分,自评得7分。退耕还草第一年、第三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退耕农户现金补助450.00元、400.00元,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10分,自评得8.50分。减少水土流失效果。202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00%;人工造林成林后全市将新增17.25万亩林地,项目区植被盖度显著增加,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分值10分,自评得8.50分。因耕地保护新规的出台国土绿化空间受限,扣1.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3级指标1项,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一是通过实施以退耕还林为主人工造林项目,不仅可以增加项目区林地面积、植被盖度,还可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种植业结构,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其他服务业建设,增加增收渠道,促进农户经济增收。二是通过实施森林经营项目14.60万亩,其中: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00万亩,提高森林质量,单位面积蓄积显著增加,有效提升森林碳汇能力,降低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隐患,提高经济林单位面积产量产值,增加农户收入。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设定2级指标1项,3级指标1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退耕农户满意度,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经走访农户调查,退耕农户对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政策、技术人员服务态度、建设成效满意度在95.00%以上,大于70.00%的目标任务。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站将根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推进退耕还林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建设、生态产业发展“双赢”局面。    

6.绩效自评结果    

经自评,我站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97分,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保山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由于是第一次组织开展市级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部分指标值不完善,故建议不要公开,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工作经费安排考虑的因素之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一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问题    

一是因县级财政资金调配困难,2020年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未能足额兑付;二是国务院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意见出台后,国土绿化空间受到限制,年度新增人工造林任务落实难度加大。    

3)建议    

一是督促工程县区加快资金调配力度,及时足额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意见,将国土绿化重点从大规模国土绿化调整到困难立地、村庄四旁绿化,森林抚育、经济林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上来,适应新时期生态修复工作要求。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该资金由就业中心拨)公益性岗位工资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00.00元,实际到位15,3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就业局实际安排我站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5,300.00元,实际到位15,3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基本按照预算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方面支出,共使用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2,6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82.3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9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分析,提供就业岗位1个。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对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满意度为95.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9分,其中:数量指标中按时按量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率满分40分,自评39分,因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半年一次补贴,具有时限性,扣2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其中:社会效益指标中提供就业岗位满分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满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20分,自评2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一是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以待上级部门验收审核。    

2)存在问题    

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队伍人员不足现象较为明显。    

3)建议    

生态修复为长期工作,建议有针对性的持续给予补助,确保生态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8个项目: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3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经费950,000.00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区建设和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2个专题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资金950,000.00元,项目资金于20201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完成投资950,000.00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管护站建设工作、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工作等。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工作、管护站建设工作,项目完成投资950,000.00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125个,增加经济收入12,5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的成功实施,更好地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物质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资金950,000.00元使用情况,于20191月在保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项目的实施结果在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保护及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的投入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2020年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已投入资金不能满足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需要;二是地方政府安排保护区建设项目经费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成效不高;三是保护区野生动物肇事频繁及偷捕、盗猎野生动物案件时有发生,导致保护区资源保护难度不断加大。    

3)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保护区建设保护及珍稀野生动植物科考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补助资金较少,导致需要建设项目完成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保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下达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资金270,000.00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外业调查和立标2个专题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资金27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70,000.00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完成投资126,100.00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外业调查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46.7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20209月至20218月。20208月至12月完成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外业调查工作;我局将加大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2020年完成保护区8.71万亩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的外业调查工作,项目完成投资126,100.00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46.7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496个,增加经济收入49,6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今后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2020年的建设任务已全面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增加了保护区边界标识,有效明确了保护区边界,更好地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资金270,000.00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09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的投入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2020年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当年成效不明显。    

3)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的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自然护地整合优化及勘界立标项目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夸年度实施,导致需要建设项目完成质量不高、当年成效不明显。    

项目三:    

1.项目名称: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保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1号)文件,下达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资金300,000.00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设施设备购置、种群调查及监测、栖息地修复、人工促繁及基地扩建4个专题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资金3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0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完成投资0.00万元,完成种群调查与监测、栖息地修复、人工繁育基地建设的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0.0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202010月至20219月。202010月至12月完成种群调查与监测、栖息地修、人工繁育基地建设的前期工作。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2020年完成完成种群调查与监测、栖息地修复、人工繁育基地建设的前期工作,完成产出总指标的3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228个,增加经济收入22,8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为今后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202010月至20219月。我局将加大项目实施力度,确保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获得绿孔雀种群数量、栖息地情况、威胁因子等现状方面的信息,为建立小黑山自然保护区江中山亚区绿孔雀监测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项目绩效自评分98分,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资金300,000.00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010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对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的投入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2020年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跨年度实施,项目当年成效不明显。    

3)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的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绿孔雀持续监测与栖息地修复项目夸年度实施,导致项目建设完成质量不高、当年成效不明显。    

项目四:    

1.项目名称: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关于2020年度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31号)文件,下达我局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经费50,000.00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治2个专题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完成投资50,000.00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项目完成投资50,000.00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和周边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治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增强了保护区及周边区的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治能力,更好地为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经验,保护去疫源疫病监测、防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50,000.00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03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的投入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2020年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资金投入少,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难度大,项目成效不够明显。    

3)建议    

一是加大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资金投入少,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难度大,项目成效不够明显。    

项目五:    

1.项目名称:省级森林防火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54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省级森林防火经费70,000.00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森林防火宣传及物资采购专题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森林防火项目资金7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70,000.00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完成投资70,000.00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森林防火工作。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森林资源的防火工作,项目完成投资70,000.00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森林防火能力、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的成功实施,有效的保护了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进一步提高了保护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省级森林防火项目资金70,000.00元使用情况计划,分别于20202月和4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森林防火项目经费的投入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森林防火资金投不足;二是保护区周边公路网络发达,交通极为便利,人流量大,导致森林防火难度加大。    

3)建议    

一是加大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的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项目管理人员及护林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省级森林防火目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资金投入少,保护区周边公路网络发达,交通极为便利,人流量大,导致森林防火难度加大。    

项目六:    

1.项目名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龙财农〔20205号、龙财建〔202013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项目资金464,500.00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护林员管护劳务费专题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464,5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64,500.00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完成投资464,500.00元,完成保护区面积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项目完成投资464,500.00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20个(人/年),增加经济收入464,5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森林防火能力、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护林员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成功实施,有效保护了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464,500.00元使用情况计划,于20205月在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投入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是:项目工作经费不到位,影响了保护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检查督查工作。    

3)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指导;二是加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工作经费的拨付,确保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工作经费不到位,影响了保护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检查督查工作。    

项目七:    

1.项目名称: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关于2019年关于下达其他林业和草原工作经费的通知》(龙财预〔2017345号、龙财综201931号)文件,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650,000.00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保护区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保护区森林防火、交通设备购置、生态修复3个专题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650,000.00元,项目资金于20208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完成投资630,291.29元,完成保护区8.71万亩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工作、120亩生态修复工作、交通设备购置工作等。项目资金执行率96.97%,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生态修复部分需要在项目实施的第二年(2021年夏季)进行补植补造;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完成保护区资源保护8.71万亩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工作、120.00亩生态修复工作、交通设备采购工作等,项目完成投资630,291.29元。完成产出总指标的96.97%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2540个,增加经济收入254,0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提高了保护区的森林旅游价值、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生态修复部分需要在项目实施的第二年(2021年夏季)进行补植补造;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的成功实施,更好地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物质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650,000.00元的资金使用计划于20208月,在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区资源保护项目的投入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2020年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保护区建设和保护工作需要;二是地方政府安排保护区建设项目经费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当年成效不够明显    

3)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保护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对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补助资到位加完,导致需要建设项目完成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    

项目八:    

1.项目名称:江中山管护站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龙财农〔20195号,下达龙陵县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江中山管护站建设经费800,000.00元。我局编制了《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江中山管护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管护站综合办公用房一幢,建筑面积404.94平方米,建筑类型为框架结构。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勇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冯思勤为副组长,综合科杨枝林,资源管理科胡兴润,科普宣教科郁云江、一碗水管护站刘海忠、古城山管护站杨荣廷,大雪山管护站娄必辉、小黑山管护站吴乃局、江中山管护站刘德政为成员的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绩效平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管理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资源管理科及各管护站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5个管护站积对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配合。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护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800,000.00元,项目资金于202012月全部到位,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江中山管护站建设项目,完成管护站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资金执行率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即:20214月至202112月,项目跨年度实施。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认真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运行采用全程监控的管理手段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接受纪委监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向财政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江中山管护站建设项目,完成管护站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等,完成产出总指标的5%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2000个,增加经济收入200,000.00元。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能力建设、增加了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增加了森林的社会文明进步效益值和森林的就业效益值。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保护区及周边区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    

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成果应用为保护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建立了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群众满意度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即:20214月至202112月,项目跨年度实施;我单位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保江中山管护站建设项目的成功实施,更好地为保护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了物质保障,保护区建设和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保护区资源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资金800,000.00元的资金使用计划于202012月,在管护局和管护站公示栏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从江中山管护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建议上级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存在问题    

2020年保护区管护站建设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不能满足项目前期工作需要;二是地方政府安排保护区建设项目经费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当年成效不够明显。    

3)建议    

一是加对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指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通过保护区管护站建设项目的绩效自评,项目的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政府安排保护区建设项目经费到位不及时,导致需要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项目完成质量不高,当年成效不明显。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9个项目: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4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加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保护区管护体系,提升管护水平,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我局积极实施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资金共1,470,000.00元,用于建设保护区,提高保护区综合管护能力,打造高品质湿地保护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1,47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47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已完成;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0年),指标完成;    

成本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已完成;    

质量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已完成。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机构能力建设成效80.00%,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生态保护成效达80.00%,指标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社区影响成效达100.00%,指标完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区、民众满意度指标值为80.00%,指标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4号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不断提高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保护区生态品质,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我局实施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项目资金共300,000.00元,用于腾冲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及保护区发展,项目内容包括管护设施修缮,完善保护区监控体系,提高保护区管护技术水平,保障硬件设施、软件设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持管护机构运转,加强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提高民众生态保护意识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30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该项指标完成;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0年),指标完成;    

成本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该项指标完成;    

质量指标:指标值为巡护管护任务完成率100.00%,完成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提高50000人次公众环保意识,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碳汇功能4吨、涵养水源701.64立方米、净化空气1460吨,指标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湿地及生物多样性,完成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100.00%,指标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工作经费腾财预〔2020337号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    

 2.项目基本情况    

保护区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客观的指导,离不开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为不断推动保护区的整体发展,为保护区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提升保护区管护机构管护能力,做到科学保护、高效保护,打造高品质湿地保护区,我局积极实施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项目资金共使用226,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文件和项目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60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按进度开展,项目资金支出226,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100.00%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工作;    

质量指标:100.00%通过主管部门、规划单位审查;    

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两年,本年度任务完成率100.00%    

成本指标:总体规划文本低于50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承载能力、景观效益改善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8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4号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建立健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完善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体系,加大对保护区内各类资源的监管力度,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我局实施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资金共115,000.00元,用于聘请保护区管护人员及开展保护区资源调查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115,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15,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资源调查报告1份,聘请管护人员5人,指标完成;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0年),指标完成;    

成本指标:资源调查100,000.00,聘请管护人员15,000.00,指标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经验指标值为90.00%,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为科学规范开展保护管理奠定基础,指标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100.00%,指标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80号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90,000.00元。确界勘界是依法依规开展保护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推动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库,确保保护区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9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实施完成,等待评审,项目资金支出72,000.00元;2021年完成省级评审后,将支付剩余18,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指标值为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1份,实际完成情况为勘界报告1份;    

质量指标:加强保护区管理,提升管护能力,年度指标完成;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2年(2020年至2021年),2020年度计划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按要求已聘请专业机构完成项目,年度指标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科学管理指标值为85.00%,2020年度已达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完成满意度指标值为85.00%,2020年度已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腾财预〔2020337号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管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青海湖生物多样性,提升管护局管护能力,我局积极实施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项目资金共使用1,4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文件和项目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2,10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020年度任务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45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项目成效(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指标完成;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指标值为100.00%,实际为69.05%    

数量指标: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年度指标已完成。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推动保护区整体发展,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指标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管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指标完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90.00%以上,指标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26号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0,000.00元。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储备防火物资,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2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指标值为聘请5名护林员、制作10条宣传布标、防火工作差旅费3,350.00元,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支出进度80%以上,完成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内,完成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80%以上,完成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54号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0,000.00元。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储备防火物资,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4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指标值为聘请4名护林员,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支出进度80%以上,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指标值为防火物资采购16,600.00元、防火工作差旅费及租车费13,400.00元,完成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内,完成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80%以上,完成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云财建〔20142342014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    

2.其他需说明的问题:该项目总投资8,760,000.00元,其中中央投资3,510,000.00元,地方配套5,250,000.00元。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即2015-2017年。中央资金20141229日到账,到位率100%。地方配套于20151218日到账1,270,000.00元,20163月份到账1,280,000.00元(为土地划拨款不在设计方案中),201911月到账300,000.00,合计2,850,000.00元。实际到位率29.90%。目前该项目由于地方配套不足,合并招标(巡护步道、界碑界桩、宣教用房、院区工程)4,041,246.25元。项目于2018122日由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移交至我局,2018年由于腾冲市关于北海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暂时停工。20191月恢复施工。目前工程尚未完工(未做出工程量清单),按合同支付进度款,无法计算绩效情况。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9个: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下达2020年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保财教〔2020135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60702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100,000.00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科普宣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标本建设、科普设备五个方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教〔2020135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科普宣展中心建设100,000.00,已使用12,792.80元,结转结余12,792.80元。产生结转结余资金原因为项目未实施完成,项目结束时间是2021年。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科普设备购置已完成;制作及安装科普宣传标识牌已全部完成;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公园内科普宣传活动覆盖率超过80%,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科普宣传完成率100.00%,科普公共服务受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经费12,792.80元使用情况,于2020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3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尚未结束,资金被财政收回。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拨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保财教〔2020241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方案涉及游客中心附属设施维护和改造、绿化维护、文创产品和运营三个方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游客中心屋顶修缮工程招标等。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保财教〔2020241号)下达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1,000,000.00元未使用,结转结余1,000,000.00元。产生结转结余资金原因为项目未实施完成,项目结束时间是2021年。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游客中心年开放180天以上。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流动资金周转率超过8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游客满意度超过80%,受众满意度较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招标程序复杂。    

3)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尚未结束,资金被财政收回。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85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5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2085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资金支出率100.00%,公车正常使用。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流动资金周转率90.00%,公车正常使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员工满意度超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的使用情况于2020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3)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 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资金180,000.00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实施方案》,方案主要用于结合当前保护地优化整合及功能区调整,完成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和湿地公园范围内标桩定界工作,明确公园范围。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保护管理科负责督促界桩、界碑的安装、验收等工作。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2080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资金180,000.00元,已使用9,360.00元,结转结余170,640.00元。产生结转结余资金原因为项目未实施完成,项目结束时间是2021年。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采购工作已完成。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群众满意度超过80%,湿地界限清晰。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资金9,360.00元的使用情况于2020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3)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尚未结束,资金被财政收回。    

项目五    

1.项目名称:20207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入总规修编费用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7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入总规修编费用500,000.00元,用于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总规修编。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20207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入总规修编费用500,000.00元,已使用146,000.00元,结转结余354,000.00元。产生结转结余资金原因为项目未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采购工作已完成。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群众满意度超过80%,湿地界限清晰。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总规修编费用146,000.00元的使用情况于2020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3)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尚未结束,资金被财政收回。    

项目六    

1.项目名称: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首期款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服务合同款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118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首期款专项资金200,000.00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首期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方案主要涉及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两个方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工作。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20118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公园验收和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首期款专项资金200,000.00元,已使用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已完成;    

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保障湿地验收和申报工作正常进行。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6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179,783.20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预算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标本建设、科普设备五个方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206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元,179,783.20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开放游客中心;    

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进度推进。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周边群众对湿地的了解超过60%,具备湿地知识的公民具比例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科普宣传完成率100.00%,科普公共服务受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2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4A级景区游客中心管理经费179,783.20元使用情况,于2020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3)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保护和管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6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预算项目保护和管理经费449,820.00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保护和管理经费项目预算方案》。方案涉及培训、人员聘用、湿地监测、外来物种清除、科普宣教、日常运营六个方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经费项目预算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保护管理科负责外来物种清除。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206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预算项目保护和管理经费449,820.00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时完成管护、巡护和科研监测科;    

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公园内野生动植物数量超过1200种,生态环境向好。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公园环境改善,服务受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保护和管理经费449,820.00元使用情况,于2020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3)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1923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经费3,203,197.38元。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涉及科普展板、科普活动、湿地科普宣传、标本建设、科普设备五个方面。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在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的指导下,成立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我管理中心成立了以主任林磊为组长,分管财务的支部书记杨清辉为副组长,副主任李曙波,综合科何雪,保护管理科钱文,科普宣教科段红莲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杨清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的全面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程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综合科负责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工作、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档案管理、项目运行监管工作,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科普宣教科负责科普宣教活动开展,宣传、科普展板内容设计。    

该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按时上报项目绩效,资金使用进度表,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于2020年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到位比例100.00%,拨付足额、及时,无擅自变更或调整资金计划、截留、滞留、违规抵扣项目资金等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财资环〔201923号下达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经费3,203,197.38元,已使用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监测设备等采购途径及步骤均按照财政相关规定进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合理利用区生态恢复改造已完成;科普中心标本展制作及安装科普宣传标识牌已全部完成;    

100%合理利用和控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100%按项目进度推进。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天然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超过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进一下抓好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湿地工作,提高单位服务社会的能力。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按计划进行了项目实施,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指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20年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经费3,203,197.38元使用情况,于20201月在保山市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2)问题    

项目推进速度一般。    

3)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八是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行政单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其他事业单位6个:保山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站、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4人。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设立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收入合计52,235,616.3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861,695.99元,支出合计51,219,658.3元(基本支出24,800,953.92元,项目支出26,418,704.3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877,654.0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部门严格按照《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度汇编》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等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通过设立一、二、三级指标,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预算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运用率及项目实施效果。具体为:一级指标:1.产出指标、2.效益指标、3.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1.数量指标、2.时效指标、3.生态效益指标、4.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设立结合各个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各种目标细化,纳入因素,包括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明确性,二是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等,三是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是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时,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部门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办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组织实施中,我局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该项工作,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规财科统一填报,其他科室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任务和发展目标,科学合理设置以项目预期目标。年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时时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年底,顺利完成了预算目标,工作成效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我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资金及绩效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职能,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保障了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预算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目标管理,提高预算准确率;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积累经验,不断优化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偏差率减少。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我部门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6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