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1-0928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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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保办字〔201935号),工作主要职能为: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调整、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保山市管理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  

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扩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意见并按程序报批。指导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监督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指导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是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登记和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  

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是职能转变。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监督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按照要求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0年林草工作完成情况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林草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市林草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克服疫情影响,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截至2019年全市森林面积1952万亩、森林蓄积量12150万立方米,较2015年分别增加278万亩、3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8.25%,较2015年增加3.25个百分点。2016年、2017年、“十二五”林业双增目标责任状考核获全省第1名,2018年度林业综合考核全省第1名。一是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成效显著。依托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等国家和省重点生态项目为,累计完成营造林219.2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3.05万亩(退耕还林36.5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3.40万亩,其它人工造林33.15万亩),森林抚育73.5万亩,低效林改造33.10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22.50万亩,封山育林17.0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19.68万亩,全民义务植树2500万株。获国家林草局审批授牌国家森林乡村23个,省林草局审批授牌省级森林乡村74个。二是森林资源管护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集中开展了“守护神”2号、3号行动、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种茶毁林、野生动物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67.29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7万亩,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公益林管理办法》。三是湿地保护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以来,制定出台了《保山市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保山市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等文件,湿地保护工作不断推进。2019年底全市湿地面积42.77万亩,其中自然湿地26.90万亩,人工湿地15.87万亩。建立湿地保护小区20个,全市湿地保护率由2017年的20.88%提高至2019年的41.01%201612月,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获国家林业局批复,201912月,省林草局批复同意昌宁县设立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腾冲北海湿地被省林草局列入云南省第一批国家重要湿地申报重点推荐名录。四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完成全市9136株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和217一级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清理退出养殖机构263个,处置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97458只(头、条),认真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 年)》及保山市实施方案,开展自然保护区及生物廊道标准化建设,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高黎贡白眉长臂猿、大树杜鹃、云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极小种群物种抢救保护,全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到90%以上。完成《保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五是草原资源管护得到加强,全市现有草原面积926.32万亩,其中纳入奖补609.52万亩。2019年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林草部门,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19年以来,全市已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项目2个,治理面积2.9万亩。2020917日,国家林草局批准云南省保山香柏场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试点项目,目前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正编制试点建设方案。六是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全市国有林场由23个优化整合为15个,全部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营管护总面积254.81万亩,现有在职职工436个,离退休职工301个,林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6年的41,424.00元提高到2019年的77,667.00元,离退休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6年的32,940.00元提高到2019年的61,848.00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均为100.00%。全市集体林确权面积1391.02万亩,确权率为99.40%,均山到户率、发证率分别达93.50%99.46%。截止2019年底,全市林地抵押面积61.58万亩,抵押贷款余额8.90亿元。七是森林防火及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3起,森林受害面积169.27公顷;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2次,年均火案查处率达到92.30%。组织实施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实现了林业部门管理林地面积100%投保,理赔金额324.17万元。全市森林面积1859.25万亩,监测覆盖率99.97%,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在全省2016年、2017年、2018年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全省第1名。八是林草经济实现高速发展,2019年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71.6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103.47亿元,第二产业产值45.82亿元,第三产业产值22.36亿元。木本油料林基地面积587万亩,其中核桃460万亩,油茶89万亩,澳洲坚果38万亩,有25万户农户从产业发展中得到较好收益。九是自然保护区管理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圆满完成。2017112日,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省林业厅、中山大学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新种-高黎贡白眉长臂猿,这是世界上第20种长臂猿,也是中国科学家命名的唯一一种类人猿;拍摄到在中国消失了30多年的云猫重现高黎贡山,拍摄到中国兽类新纪录物种—红鬣羚,发现了3种两栖类动物新种—腾冲掌突蟾、拟髭蟾、齿突蟾,保山市成为近年来国内新物种发现最多的区域之一。2018年、2019年,在国家林草局经研中心指导下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与高黎贡山保护区跨境合作研究,积极探索中缅边境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效途径。高黎贡球兰和小黑山双熊亮相全国成为“网红植物明星”“网红动物明星”。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成效显著,目前共监测记录到274种鸟类,高等植物992种,兽类24种,爬行类14种,两栖类动物12种,鱼类18种,底栖动物41种,昆虫216种,浮游生物161种,2020331日经省级批准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被认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突显。  

2.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1)林草经济保持稳定增长。保山市林草经济运行呈现出总体回稳、恢复加快、势头向好的发展态势,111月全市完成林草业总产值174.63亿元;预计全年完成180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6.50%左右。截至1215日争取到上级林草资金40,109.70万元,其中央资金34,165.12万元,省级资金5,944.60万元。全市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25.89万吨,同比增长21.00%  

2)全力抓好森林资源监管工作。一是抓好森林核查工作。2019年,按照国家和省林草局的安排部署,我市对上级移交的疑似问题图斑共计4095个进行了核查,核查率为100.00%。截止20201030日,全市违法图斑共涉及案件数1335起,除做出不予立案的318起外,共查处违法案件1002起,违法案件查处率98.87%,其中查处行政案件962起,查处刑事案件40起。目前,尚未查处案件数15起,全部为隆阳区。二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2019101日至2020331日,全市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93起,查结405起(含2019年部分未结案案件),行政处罚405人,没收非法所得0.12万元,没收木材10.94立方米,恢复林地19.29公顷,补种树木121642株。三是抓好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专项整治方案及省政府610日专题会议要求,于620日完成了清理核查阶段工作任务,对省反馈我市1181个疑似问题图斑全部进行清理核查。截止20201117日,共核查图斑数1216个,核查图斑面积463.48公顷。涉及违法图斑总数825个,涉及案件总数776起,涉及违法总面积198.20公顷,涉及违法总蓄积2295.64立方米。涉及行政案件504起,已全部完成查处;刑事案件10起,已查处8起,另有2起森林公安已立案正在侦办。四是健立健全了执法机构。经市编办同意,市林草局组建了临时稽查支队,现有人员4人,成立以来已查处行政案件7起,移送刑事案件2起,已收缴罚金452,431.00元。同时督促县区加强了执法力量。五是开展森林资源调研。今年3月市政府抽调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全市森林资源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六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保障工作。省林草局2020年下达我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15公顷(含腾冲市单列55公顷)。截至20201123日已上报省林草局170个使用林地建设项目,涉及林地面积889.21公顷(其中,永久占用785.49公顷、临时占用78.84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24.84公顷),已获批122个,批准面积659.09公顷,是省下达定额的209%;正在审批过程中的建设项目48个,面积233.05公顷。七是依法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全市“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53.31万立方米,全市2020年共申报省局追加采伐限额2027.90立方米。截至20201124日,全市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1256份,发证采伐量31.16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的12.30%,总限额和分项限额均未发生超限额使用情况。    

3)全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是抓好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保护管理工作。全市2020年实施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68.48万亩,其中国家级356.68万亩,省级111.80万亩,投入补偿资金6,013.97万元,截至6月底已下拨到县(市、区)4,191.52万元。全市2020年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7万亩,补偿资金10,569.75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县(区)财政。2020年全市聘用护林员6973名,已全部上岗履行管护责任,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护林员管理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古茶树(园)资源保护工作,摸清了全市古茶树资源总量为154557株,其中,隆阳区3022株,施甸县434株,腾冲市813株,龙陵县2521株,昌宁县147767株。为全市古茶树(园)保护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开展平安林区建设工作,做好林区禁毒、维稳工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  

4)全力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组织2020年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共办理涉及野生动植物案件538起,其中刑事案件86起、行政案件452起,涉案价值396万余元,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抓好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对全市436户人工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进行监管,防疫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在养野生动物后续处置工作,编制了《保山市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对全市禁食在养263户、97458头(只)竹鼠、豪猪、果子狸、麂类、蛇类、红骨顶鸡、狍子、蓝孔雀等8类动物进行妥善处置,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补偿所需资金3,321.60万元。四是完成了2019年度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截止20201030日共受理案件796件、核定796件、理赔796件,理赔金额102.51万元,受益农户796户:其中人身伤害186件,理赔金额49.91万元,物损案件610件,理赔金额52.60万元。截至1111日,实施救护117次,领角鸮、红面猴、黑眉锦蛇、高山兀鹫、金雕等1019只野生动物得到救护,目前全市共收容野生动物901483只(头)。五是开展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知识测试,全市共5.85万人参与测试。六是开展古茶树资源调查。目前摸清了全市古茶树资源总量为154557株,其中,隆阳区3022株,施甸县434株,腾冲市813株,龙陵县2521株,昌宁县147767株。为古茶树保护提供了依据。  

5)全力抓好生态保护与修复。一是抓好营造林工作。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00万亩。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全民义务植树500万株。完成国家省投资2.62亿元。二是组织完成了国家级、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工作。审核和推荐上报的113个森林乡村(其中:国家级森林乡村39个,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74个)。三是抓好种苗发展和保障工作。全市530家育苗单位,2020年可供雨季育苗用种19491公斤,其中良种种子500公斤,剩余8035公斤;可供雨季造林用苗8017.50万株,其中良种苗为518万株,剩余7245.24万株。四是抓好林草技术推广工作。19月,全市争取各级林草业资金3.82亿元。举办核桃、澳洲坚果、糯滇橄榄、珍贵用材林等林业产业技术培训201064人次;营建或续建林业科技示范样板林1152亩。  

6)全力抓好自然保护地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省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共有13处,总面积216269.68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34%,比整合归并优化前提高了4.36%。二是扎实做好“四园两区一地”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科学研究、巡护监测、自然保护区项目、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三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研究制定了《“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保山市工作方案》,及时掌握各自然保护地实地核查、台账建立、工作进展、问题排查整改及销号情况。  

7)全力抓好草原湿地保护与修复。一是加强草原管理。抓好腾冲市7000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5月份在腾冲市举办了全市草原监测培训,开展年度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隆阳区香柏场正式列入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二是湿地保护方面。积极推动一般湿地认定工作,目前昌宁县已基本完成了认定任务,腾冲市、龙陵县一般湿地认定初步名录已确定,待县级政府审核后正式公布,隆阳区、施甸正有序推进。截至2020年,全市共批建湿地保护小区36个,其中2020年新增16个,预计全市湿地保护率将由2017年的20.88%提高至52%以上。腾冲北海湿地、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实施的中央财政湿地保护恢复项目,目前已分别完成90.00%80.00%。此外,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暨省湿地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破坏湿地资源行为清查整治工作,未发现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开展保山中心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启动会。积极推动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开展外来物种清除、湿地保护志愿者行动、社区共管、科普宣教等活动。  

8)全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政府负总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责任落实、宣传培训、督促检查、火源管控、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六到位,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防火期内仅发生森林火灾2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2‰,核查卫星热点5个,均大幅低于省下达指标,火案查处率达到100%。落实基础设施和森林防火经费2,495.94万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032起,罚款36.91万元。二是抓好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2020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寄主面积1859.25万亩,应施监测面积4670.64万亩,实际监测面积4657.60万亩,监测覆盖率为99.72%,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为100.00%,共发生本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46万亩。成灾面积0.0100万亩,成灾率为0.01‰,无公害防治率为:100.00%。测报准确率99.77%2020年应施产地检疫种子6.97,苗木6329.44亩。实际检疫种子6.97,苗木6329.4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00%。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00%2020年全市共发生草原生物灾害7.1万亩,防治率100.00%。同时认真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沙漠蝗监测及预防、黄脊竹蝗监测与防控、红火蚁防控等工作。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值带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集中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9)林草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一是认真开展行业扶贫工作。2020年截至10月底,2020年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共争取到位生态扶贫资金3.76亿元,投入4个贫困县3.04亿元,占到位资金的80.90%。全市共获批公益性项目使用林地30件,面积1106亩,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88.08万元;开展林草技术培训312347人次。2020年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90.85万亩,2020年新增22.86万亩,到位补偿资金6,276.70万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16.00%。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725.97万亩,获得补助资金10,569.75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17.40%。招聘护林员6973名(生态护林员4624名,公益林、天然林统一化管理护林员2349名),获得管护补助9,686.43万元。二是认真开展及完成了2020年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帮扶工作,节前慰问所有结对户,顺利完成真搬实住督促等工作,兑现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28.67万元。市林草局干部职工向受火灾影响的李国权家捐款12,400.00元和若干件物品。  

10)抓实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做好巡察“回头看”、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反馈问题、随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和蹲点式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3.29”案、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的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廉政“三个一”系列活动,全面加强节假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净化了林草政治生态。2020年共召开9次党组会议,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扎实推进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一人多证”专项清理和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工作,签订不参与违规借贷承诺书116份。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方面。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新修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保山市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三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好“最不满意三项工作”的整改,截至目前11个处级领导33项最不满意工作的整改,现已完成23件,有4件正在整改中,有6件计划到2021年底完成整改销号。四是扎实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实现“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安装全覆盖。  

11)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开展作风督查。在“元旦”、“春节”、“端午节”期间,开展了作风督查活动,对干部上下班纪律、“两个严禁”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三公”经费产生29.56万元,同比下降0.57%。二是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实施了16名科级领导干部和7名局管职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有效的激发了干部工作热情,增进了干部队伍活力。三是积极抓好各类专家人才的推荐工作。完成2020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推荐参评人选1名。完成保山市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向市人社局推荐6名初步人选。完成保山市自然科学专家推荐工作,向市科技局推荐人选12名。完成第二届“扎根基层工作、献身林草事业”林草学科优秀毕业生遴选工作,向省局推荐1名人选。黄佳聪荣获2020年云南获“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制定《市林草局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中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方案》《中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选题计划》等学习计划和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五是统筹抓好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依法治市、营商环境、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应急、档案、保密、工青妇、老干、人才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为促进林草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林草干部职工奋勇拼搏、砥励前行,将疫情况影响降低到了很小的程度,保持了林草事业发展稳定向好的局面,在全省林草综合考核中,获全省第1名;腾冲市荣获全国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称号,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创建获批,隆阳区香柏场成功列入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市林草局获全省绿化先进集体和第七届市级文明单位。但当前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困难问题仍然很多。一是疫情影响严重。疫情对我市食用林产品种植及产品加工业、木材经营企业、野生动物人工养殖业造成了影响严重。二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的矛盾突出。全市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和实施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保护面积约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55%,但补偿标准较低。三是森林公安转隶后,执法力量有所弱化,破坏林草资源违法案件的抬头之势,执法办案的效率和水平亟待提高。四是各类保护地优化整合进展缓慢,各类保护地移交给林草部门管理的手续没有完成,保护地优化整合缺乏机制,保护和开发面临着诸多问题和考验。五是机构改革后,草原划归林草部门管理,但各县(市、区)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存在职能衔接不畅、工作开展上下不对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18,494,68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02,185.77元,占总收入的96.2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2,498.85元,占总收入的3.74%。与上年对比增加140,602.05元,增长0.77%,主要原因分析:市投资促进局拨入绿色食品项目1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18,058,383.55元。其中:基本支出7,419,104.77元,占总支出的41.08%;项目支出10,639,278.78元,占总支出的58.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38,834.67元,增长50.2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局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完成武警云南省总队新整编组建部队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19,104.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1,263.80元,下降4.7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局退休了4人,因此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99,613.35元,占基本支出的8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19,491.42元,占基本支出的12.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39,278.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10,098.47元,增长151.57%,主要原因分析2020我局实施并完成了武警云南省总队新整编组建部队建设项目项目金额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72,630.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与上年对比减少521,446.80元,下降2.8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市级项目减少,比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和湿地保护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5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经费48,59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67,8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0%。主要用于武警云南省总队新整编组建部队建设项目5,067,822.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2,50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34,34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70,024.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167,884.50、离休干部死亡抚恤270,250.0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554,49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费339,037.54公务员医疗补助215,461.8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326,9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26,955.00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7,9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2019年住房补贴7,972.00元
    12. 农林水(类)支出10,054,92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5%。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36,599.00元、行政运行支出5,814,011.7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00.00元、森林资源管理100,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40,470.77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600,000.00元、动植物保护2,134,7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51,838.64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2,700.00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9,35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369,359.37元。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3,190.49元,完成预算的8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8,751.49元,完成预算的7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39.00元,完成预算的5.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保办字〔2019〕79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管控公务接待工作。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905.23元,增长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913.77元,下降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19.00元,增长79.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局上下级业务交流增多,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明显增多,市场物价涨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751.49元,占93.45%;公务接待费支出24,439.00元,占6.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751.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2020年没有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8,751.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巡护检查、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和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43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4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夏季植树造林检查、双增目标考核检查、森林防火检查、湿地保护等项目前期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2020年没有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9,376.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03.3元,增长8.5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机关运行费用非税收入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两大支出,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899,881.42元,包括:办公费82,753.11元、印刷费6,575.62元、水费36,192.40元、电费53,613.51元、邮电费54,005.74元、差旅费42,936.48元、维修费7,167.00元、会议费7,795.00元、培训费2,814.00元、公务接待费24,439.00元、劳务费97,600.00元、工会经费76,483.4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894.12、其他交通费用332,01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00.00元;二是资本性支出19,495.00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0,479.00元、专用设备购置9,01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28,274,209.63元,其中,流动资产7,329,997.19元,固定资产16,594,572.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2,382.90元,其他资产1,767,257.00元为政府储备物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839.6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2,230.38元,固定资产减少639,4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336,3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8,274,209.63      

7,329,997.19      

16,594,572.54      

13,318,765.10      

1,233,900.00      

0.00      

2,041,907.44      

0.00      

0.00      

2,582,382.90      

1,767,257.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9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9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38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0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项目绩效公开项目17,具体为: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人才经费(保财行〔2020179号)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才培训行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75号)、《保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2020年资金年初预算数为48,596.00元,用于开展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保障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由局人事科牵头,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具体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区域的农业产业特点,采取集中课题培训+实地操作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主要为核桃、油桃、花椒科学种植技术。培训对象是普通林农。  

2020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活动7期,培训人数600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人才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0179号)文件,下达给我局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经费48,596.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人才经费执行48,596.00元,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完成7期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培训林农600人。从202010月份开始至12月,分别到4个县(市、区)共组织开展7期培训林农600人。实际完成率为100.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老师讲解通俗易懂、参训群众中途不离场,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为2020年年内完成任务,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培训费用不超预算。2020年,在培训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提高林产品产量和质量。2020年派出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开展培训工作,使林农学到科学栽培管理方法,林产品质量得到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是否受群众欢迎,社会反映好。培训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林农保护森林意识是否增强。通过培训,林农意识到只要使用科学栽培方法,林作物是可以提高收益的,从而增强了保护森林的意识。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增加林农科学种植知识。2020年,连续开展了7期培训活动,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授人员的实际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开展了7期,受众群众600人,但是经费未使用完。主要原因是因部分林农因疫情影响市场低迷,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参加人数减少。下一步,增加培训期数进行解决。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48,596.00元,执行金额为48,596.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林草专家服务团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专家服务台及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市核桃、澳洲坚果等主要林产业市场行情低迷,产品价格较低,对林农积极性影响较大,所以,参加科学种植技术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  

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有关林产业扶持政策,刺激林农种植林草品的积极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市级专家服务团经费(市组织部)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扎实开展“农村人才培训行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75号)、 《保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2020 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2020年资金年初预算数为24,826.05元,用于开展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技术培训保障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由局人事科牵头,市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具体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区域的农业产业特点,采取集中课题培训+实地操作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主要为核桃、油桃、花椒科学种植技术。培训对象是普通林农。  

2020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才培训活动7期,培训人数600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初结转和结余我局专家服务团及农村人才培训行动经费经费24,826.05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执行10,978.00元,执行率为44.2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完成7期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培训林农600人。从202010月份开始至12月,分别到4个县(市、区)共组织开展7期培训林农600人。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老师讲解通俗易懂、参训群众中途不离场。  

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为2020年年内完成任务,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培训费用不超预算。2020年,在培训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提高林产品产量和质量。2020年派出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开展培训工作,使林农学到科学栽培管理方法,林产品质量得到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是否受群众欢迎,社会反映好。培训受到了广大林农的欢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林农保护森林意识是否增强。通过培训,林农意识到只要使用科学栽培方法,林作物是可以提高收益的,从而增强了保护森林的意识。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增加林农科学种植知识。2020年,连续开展了7期培训活动,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讲授人员的实际表现均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开展了7期,受众群众600人,但是经费未使用完。主要原因是因部分林农因疫情影响市场低迷,导致参与积极性不高,参加人数减少。下一步,增加培训期数进行解决。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2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24,826.05元,执行资金10,978.00元,执行率为44.22%,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4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林草专家服务团和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专家服务台及农村人才培训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近年来,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市核桃、澳洲坚果等主要林产业市场行情低迷,产品价格较低,对林农积极性影响较大,所以,参加科学种植技术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  

建议:市级层面出台有关林产业扶持政策,刺激林农种植林草品的积极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草原管护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草原资源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数据,全市草原总面积926.32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609.52万亩。纳入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面积609.52万亩,其中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全市草地资源分布范围广,草原监督和管理工作任务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2020年度草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好草原资源,按照工作需要,共安排市林草局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结合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由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规财科共同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8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草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2号)文件,共下达市林草局机关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共100,000.00元(其中草原监管补助经费50,000.00元,草原管护补助经费5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共下达草原监管(草原管护)补助经费1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95,491.00元,预算执行率为95.49%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央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2020年中央财政林草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资金当年支出率达到95.49%,达到了当年资金支出率大于80%的指标值要求,有效保障了年度草原监督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草原管护质量大幅提升。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7%以上,草原生态系统效益发挥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1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95,491.00元,预算执行率为95.49%,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保财预〔202166号)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和建议: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林业生态恢复保护,改善生存环境质量,建设生态保山。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天保工程二期确定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对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给予补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聘开展资源管护人员给予补助,实现资源有效管护。  

项目总金额324,995.50元,其中:2019年结转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保财资环〔20201号)124,995.50元。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天保工程改革奖励补助(保财资环〔202028号)2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精神,对2020年度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24,995.5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00,000.00元,上年结转资金124,995.5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31,464.00元,预算执行率71.2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71.23%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职工收入水平增幅6.00%;社会效益指标:社会保险参保率96.00%;生态效益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明显;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324,995.5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231,464.00元,预算执行率为71.22%,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9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将按照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大保山市“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和带动保山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绿色食品牌”经费分配使用的通知》(〔2020-81)和《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0177号)精神,2020年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投资促进局共安排我单位“绿色食品牌”招商工作经费等共计220,000.00元。因2019年度资金下达较晚,资金结余27,603.00元。为此,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落实“绿色食品牌”招商奖励经费247,603.00元,资金主要用于与“绿色食品牌”产业有关的项目包装;种植养殖业、种业及科技推广、绿色食品仓储物流、智慧农业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项目的外出招商对接和到保客商考察服务、专项项目推介活动等;已签约落地或者选址的重大项目的跟进、协调与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及优惠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协调、用地供给指导等各项后续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县(市、区)及园区抓好项目选址、项目落地、项目开工的协调服务和指导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资金下达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资金用途、林草产业发展情况以及《云南省2020年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方案》等,及时制定《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具体支出计划、保障措施、项目实施部门等等。根据项目管理规定,保山市林草局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富有成效。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总额247,603.00元,当年财政拨款100,000.00元,上年度结转资金27,603.00元,市投资促进局拨入其他资金12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201231日,保山市林草局“绿色食品牌”工作经费实际支出52,459.00元,执行率为21.19%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2020年保山市林草局共组织28户企业参加国内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暨招商引资活动5场(次),圆满完成预定目标任务。即:“2020年云南高原特色森林生态产品选品及产销对接会昆明专场”、“2020云南森林生态产品助力脱贫攻坚上海专场推介会”、“第一届西南坚果博览会”、“杭州.深圳云南省森林生态产品产销对接”。通过产销对接活动,一是充分展示了我市林草业发展成就,提高林产品对外知誉度。二是促进了产销对接,有效解决产品滞销等问题。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活动现场零售额达150,000.00元,现场签订订单8笔,价值700,000.00元;签订长期意向性订单5笔。配合云南农垦集团、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坚果产业专家组、山东省水发农业集团考察调研我市核桃产业3次,组组召开座谈会议3次。此外,湖北武汉疫情爆发期间,重点推荐6家企业核桃产品纳入省政府采购名录,成功采购核桃仁4吨,价值136,000.00元。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由于省、市林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加上上海闵行区等参展地政府、商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森林食品博览会以及林产品展销对接活动顺利进行,广大市民对云南森林生态食品认可度大大提高,参展企业也对参展结果较为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度预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只是预算执行偏低,主要源于三方面原因:一是上年度资金下达较晚,无法按原计划支出;二是因疫情原因,5场省外展出计划,临时调整为省外2场、省内3场;三是展会现场的展台搭建费用原计划由州(市)承担一部分,但综合考虑到州(市)财政实际困难,最后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承担,州(市)级不分担。下步,保山市林草局根据资金结余情况以及工作实际,重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同时,严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3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247,603.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52,459.00元,执行率为21.19%,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5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8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如实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林草局项目目标管理与绩效自评工作同步进行,达到双促进目标。同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正确评估,及时纠正执行偏差,保证资金安全运行,效益充分发挥。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市人大政协“两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推进全市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保山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林草新贡献,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2020313日上午在永昌会堂召开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其中主会场约60人参会。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林草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召开前制定了会议方案,认真准备会议讲话材料,会场布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和会议规模,做好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会议筹备做到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实现了召开会议的预期和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经费4,600.00元(保财预〔2020131号),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经费4,600.00元,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会议餐费、会议室租赁费和材料印刷费等。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保山市林草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采购制度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正确、程序合法。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组织召开2020年度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1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迅速高效传达2020年度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4,6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4,6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规定及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市级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033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林办发〔20209号)等部署和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上述工作自2018年起已被国家、省林草局作为每年的常态化工作,其技术要求严、工作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市级的工作内容包括召集县(市、区)相关领导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成果审查阶段、成果汇总,同时要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指导、督促、检查等。为确保我市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有序推进,保山市林草局在编制的年度部门预算中,单列了森林核查(国家层面为“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省林草局将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公益林变化监测、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等六项工作整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中森林督查工作是通过对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卫星影像疑似问题图斑验证核实,全面排查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滥砍盗伐林木等突出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组织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已逐步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支撑,按要求必须进行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变化监测工作的重点在于对资源的动态监测,监测结果(即“年度出数”)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等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市、县(市、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7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100,000.00元,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已全部实施完成,实际支出资金10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国家林草局下发全市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893个,涉及面积1127.1478公顷,清理核查图斑(含区划细斑)3041个,涉及面积1129.7876公顷,核查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全市核查发现违法图斑536个,涉及案件478起,不予立案134起,已查处案件280起(其中:行政案件275起;刑事案件5起),尚未查处案件64起,案件查处率86.61%。截至目前,已收回林地面积10.97公顷,恢复植被面积24.08公顷,执纪问责1人。通过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整改,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生态效益指标: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森林资源监测结果显示,截止2020年底,全市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较上年净增3.0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9.83%,较上年净增1.58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1.24亿立方米,较上年净增275.80万立方米。上述森林资源监测各项指标均呈平稳增长态势,充分反映出全市森林生态更加优化。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市级认真组织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积极性,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森林生态更加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相关指标符合要求,2020年全市不含腾冲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32亿元。群众对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满意度达到85.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1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1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投入经费,确保了森林督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乡镇、单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足,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上还有差距,森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项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出现随意占用林地的情况;少数企业对林业法律法规敬畏意识不强,无视林业法律法规,违法违规使用、毁坏林地和采伐林木;有的林农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毁林开垦种植经济作物。三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林草部门的人员编制大幅度调减,森林资源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加之森林公安局转隶后,不再开展行政案件查处工作,林草部门又没有行政执法机构,致使森林督查发现的大量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压力较大。四是乡镇林业站改为林业(或者农林)服务中心,更多从事乡镇中心工作,本职工作人员不足。五是基层护林员工资相对过于偏低,队伍老龄化严重,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巡山护林最多只能关注森林火灾,对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现不了或者听之任之。六是由于财政困难,多数县级未能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到位,群众遵法守法意识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屡屡发生、屡禁不绝,致使我市森林督查等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上述存在的困难,主要是人员和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从森林核查及一张图年度更新补助经费项目的工作内容看,2018年为森林督查一项;2019年为森林核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和国家级公益林建设成效监测三项;2020年增加至六项;今年再增加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种茶毁林专项整治以及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三项共计九项。工作内容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项目,推动天然林森林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提高林木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促使森林面积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森林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升森林质量。  

项目总金额343,800.46元,其中:2019年结转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保财农〔202021号)43,800.46元。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保财资环〔202027号)3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相关要求,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精神,对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和检查。并提交项目实施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认真负责,评价结果客观实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343,800.45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00,00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3,800.46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实际支出金额240,470.77元,预算执行率69.9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56.68万亩,管护面积达到100%  

时效指标: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当期任务完成率不低于90.00%,资金支出率不低于85.00%  

成本指标: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亩。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要在2021年才能结束。2021年我局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质按量完成好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343,800.45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240,470.77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8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资金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精准对接度不高,造成部分项目申报不及时,原因是协调、沟通汇报不够;二是单位业务人员对项目绩效指标理解不清楚。  

建议:一是要加大对项目实施,深入调研。二是加大项目政策的宣传以及申报荐的汇报沟通协调力度。三是加强对项目绩效评价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山“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三个定位,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美丽家园,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通过招投标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实施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程,至2035年中心城市面山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64%提高到66%以上,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组织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市林草局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明确了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完成及成果提交时限、规划编制金额及支付方式。  

项目管理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林草局安排专人全过程跟踪和监督,外业调查结束后编制组先形成原则方案,市林草局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按照“规划引领,优化设计”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地类、造林树种、苗木规格、造林技术措施、灌溉设施等内容,共编制了三个生态修复措施比选方案,30多个造林典型设计。经比选优化,最终确定规划建设方案,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恢复总体规划》(送审稿),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定稿。  

项目实施情况: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先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共16人次,历时20多天开展外业调查工作,现地落实规划近期(前三年)建设任务和砂石场治理范围,远期建设任务主要依据《隆阳区2018年林地变更成果》进行确定。保山市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建设总规模197600.00亩,建设内容:墓地植绿遮挡工程1000.00亩;砂石场生态修复工程2200.00亩;廊道绿化美化工程6200.00亩;人工造林68800.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119400.00亩。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600,000.00元,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及时支付规划编制单位600,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林草局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及时支付规划编制单位600,000.00元,没有截留项目资金,更没有挪作他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遵循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的原则,以生物措施为主,结合工程措施综合治理。针对不同的区位、土地利用现状,针对不同的特点、重点和难点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规划编制单位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交规划文本,经审查规划内容、编制深度、资金测算均达到要求。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按规划实施后,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绿量显著增加,面山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群落健康稳定,面山森林覆盖率将增加2个百分点。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规划编制达到预期,服务对象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不涉及。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6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6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规划成果提交至负责林业生态修复的市、区林草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升碳汇能力,20213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0号),拟选取生态地位重要、生态基础脆弱、国土绿化任务重、具有典型代表的相对集中连片地区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我市依托《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成果,在规定的时限编制完成的了《保山高黎贡山周边生态脆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省级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因基础工作扎实,数据充分,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好评。2021年隆阳区争取到国家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布局在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范围内实施。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领导重视是关键。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特别是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地进行调研,安排部署面山生态修复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亲自听取面山生态修复规划汇报,并协调相关事宜,促使了面山生态修复规划工作的顺利推进。家底清楚是规划编制的基础。只有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准确掌握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中心城市面山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就是遵循这一原则,才科学合理提出了墓地植绿遮挡工程、砂石场植被恢复工程、绿色廊道工程,人工造林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生态修复5大工程。广泛征求意见是规划可操作性的保障。通过原则方案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市林草局、隆阳区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城市面山辖区重点乡镇(街道)林业站站长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使各项技术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符合保山实际,树种选择农户能够接受,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问题:规划时限跨度长,投资大,加之为公益性生态建设项目,社会资本引入困难,只能依靠争取国家、省林业项目逐步推进。  

建议:请求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开展面山生态修复治理。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中央珍稀濒危保护动物收容救护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收容救护和管理能力,全面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实施本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临时救护站基础设施,提高收容救护能力,提升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管理能力,规范野外放归程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10月至20229月。项目资金总金额2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实际执行资金57,400.00元,执行率28.7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珍稀濒危动物收容救助保护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完成项目经费支出57,400.00元,完成总指标的28.7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收容救助珍稀濒危动物50头(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季节气候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改进措施:1.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地、精准地、科学地编制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及时高效;2.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评估评审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正按方案计划时间有序开展当中,预计2021年全部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3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20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57,400.00元,执行率为28.7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3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野生动物救护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等。另外,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建议: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救护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机构的作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救护项目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野生动物救护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及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预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及时控制疫病,不造成大规模疫病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林草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我市地处全球两条候鸟迁徙通道的实际,特实施本项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确保安全”的防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坚持快速反应、积极除治、控灾减灾,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坚持重点时期“日报告”和非重点时期“周报告”,全面提升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起止时间为20201月至202012月。项目资金总金额50,000.00元,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支出50,000.00元,完成总指标的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00%,在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病监测工作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全面提升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性事件的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挥出最大效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5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5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关系物种安全、生态安全,亟待解决认识不足、体系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等。二是野生动物救护监测工作的资金投入不够。建议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省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建议: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职责,进一步重视野生动物救护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救护监测机构的预警哨卡作用;二是向上建议争取设立野生动物突发异常情况应急储备资金和全市野生动物救护专项资金,用于救护监测体系建设和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救护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2020年度省级、市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主要用于发挥保险保障民生的作用,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群众生产活动的矛盾,降低野生动物损害对农户造成的损失,改善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助力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险理赔:2020年度我市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982起,其中:人伤案件589起(死亡案件2起),物损案件1393起,赔付金额2,868,700.00元,受益农户1982户,代查勘费559,200.00元。致人伤、亡案件赔付金额1,621,200.00元,主要肇事动物为蛇类;物损案件1393起、赔付金额1,247,500.00元,主要为牲畜、农作物、经济作物及其他损失。物损案件肇事动物主要为猕猴、野猪等。到20211月上旬全面完成2020年度案件的审核和理赔工作,目前已经在抓紧和农户核对并提交新的赔款账户,其它所有案件涉及的农户均已经收到理赔款项。  

公众号宣传:于20199月委托保山市古道荣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发“保山野保”微信公众号,是全市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工作开展情况和防灾减灾等知识发布平台,开发费用100,000.00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起止时间为20201月至202012月。项目资金总金额3,907,300.00元,上年结转资金1,477,300.00元,当年财政拨款2,4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和“保山野保”微信公众号宣传任务已全部实施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支出2,100,0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有效转嫁了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林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发挥出最大效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3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3,907,3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2,100,000.00元,执行率为53.75%,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8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5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部分群众报案不及时,导致现场痕迹缺失,查勘理赔证据不足等困难;组织理赔案件上报不及时,案件往往到年末集中上报,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工作量集中,案件细节无法详细斟酌,导致理赔出现偏差;二是少数理赔案件不真实,出现一案多报或重报,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三是近几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物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加,其活动范围和肇事规模不断扩大,野生动物肇事案件数不断增多,人伤案件增加,保费逐年提升,承保公司亏损压力加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积极为受损群众排忧解难,按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的上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野生动物肇事案件的接报案及受理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7.95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4258656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80413502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达109.60立方米/公顷。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263.00公顷,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力争实现零伤亡。”省级下达保山市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3笔,共计1,111,838.64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 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540,000.00元;《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 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批复我局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490,000.00,上年结余结转81,838.64元,合计1,111,838.64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已支出45.1198.01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92%  

数量指标。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进度40.58%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因森林火灾造成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人员伤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完成100%。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按计划实施,将在2021年全部实施完毕。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4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1,111,838.64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45.1198.01元,执行率为40.58%,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7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7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自然气候原因。近年来,保山市气温逐年升高,春夏季降雨量明显减少,大风天气比例增大。由于阳光照射强度大,林内可燃物干燥,为森林火灾发生提供了自然条件。4-5月份雷暴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在高海拔地区因雷击树干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任务和面临的形势越来越艰巨严峻。二是重点人群管控难。随着林区旅游开发和公休假日天数增多,进入林区游玩、野炊等人员大量增加,加之,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部分老年人,在清明节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习惯难以改变,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千方百计携带香烛、纸钱进入林区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三是故意纵火有所抬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的不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个人既得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少数人容易走入极端,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故意纵火烧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四是火源管控矛盾突出。我市大多数地区群众依山而居,林农交错,群众春耕生产用火、林区群众生活用火与森林防火期禁火形成矛盾,特别是部分群众在天降小雨或者阴天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天气条件良好,自己可以掌控,在未经审批、无监管的情况下私自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五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物资储备能力与扑大火、防大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级专业扑火力量培训不足,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欠缺,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明显较弱,极易因早期火情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建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在预防,而宣传教育、设卡守点、巡护检查都需要经费支持;其次,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专业力量,乡镇一线的专业队员因资金紧缺缺少必要的培训、缺少必要的防护装备,在处置火情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中央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81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9号),将我市纳入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813日,局党组会议对该项目进行研究并同意建设。1026日,保山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研究并同意建设。12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方案,同意报送省林草局评审。1210日,省林草局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并通过。2021427日完成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中标。目前合同已签订,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裁员管护)的通知》(云财资环〔202046号)文件,批复保山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4,250,00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未支出。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县(市、区)林草局和方案编制单位采取现场踏勘、无人机升空模拟和电脑比对分析,确定了新建137个视频监控点位,确保森林可视监控范围最大化;二是《云南省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顺利通过省级审批;三是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目前已进入利旧铁塔改造、新建铁塔林地征占用报批等工作,预计202110月底将完成建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100.00%,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长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原因:202081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2049号),将我市纳入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位,因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该项目属于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需市、县财政部门投入建设资金,需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二是该项目涉及到查勘选址,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精准度,市林草局要求方案编制单位必须对拟建设点位进行无人机观测和电脑模拟可视范围,涉及工作量大。三是为确保方案顺利通过省级评审,市林草局组织各县(市、区)林草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2次,确保方案选址合理,费用可控,操作性强。四是在省级专家评审后针对存在问题的修改与完善。五是招标阶段需要一定的时间。鉴于上述原因,导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改进措施:一是协助做好施工勘察设计工作。协助承建单位对前端监控建设位置、监控重点范围、点位建设方式、详细建设要求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形成具体的施工方案。二是做好基础保障设施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新建点位使用林地审批服务工作,帮助承建单位协调管护站、瞭望台及民房等基础设施共用相关事项。三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做好项目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紧盯项目进度,做到每日了解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全面把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督促承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四是组织做好系统运行调试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协助、配合承建单位全面做好系统调试工作。五是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承建方建设完成后,由市县两级组织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在8月底前投入使用。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4,250,000.00元,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0.00元,执行率为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腾冲市资金缺口较大。腾冲市地处边境,辖区内有中缅边境、高黎贡山、北海湿地等重点防火区域,且边境一线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建设成本较高,腾冲市财政为省级直管,市级财政不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导致资金筹措较为困难。二是疫情影响施工进度受阻。腾冲市、龙陵县毗邻缅甸,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特别是边境一线因疫情影响、雨季来临可能会导致项目进展受阻,从而影响全市项目实施进度。  

建议:市林草局和市财政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确保资金筹措到位,项目顺利进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全市林地面积147.95万公顷,森林面积133.1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124258656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80413502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达109.60立方米/公顷。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保山市五县(市、区)均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2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省人民政府与市人民政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85次;森林受害面积不超1263.00公顷,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力争实现零伤亡。”根据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由省、州(市)、县按每亩0.10元标准分三级进行配套,市级财政到位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经费970,000.00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7号)文件,批复我局森林防火“三三制”经费970,000.00元,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实际支出970,000.00元,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森林防火期,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灾次数与上年同期持平,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83起;森林受害面积18.87公顷,森林受害率0.015‰,低于控制指标0.985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100.00%,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和森林受害率均大幅低于省政府责任状下达指标。2020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最大限度降低了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人员伤亡。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率大幅度提高,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当日扑灭率未达到目标原因:2020年发生两起火灾均因雷击原因引发,且着火点均为海拔在2300米以上人迹罕至、山高坡陡、交通不便的高黎贡山附近。一是道路不便。自接到火警以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前往指挥扑救,但由于没有可通达火场的道路,扑火人员携带装备徒步攀爬4-5小时左右到达火场;二是物资保障困难。因高黎贡山林下腐殖层较厚,火场由地表火转变为地下火,直接扑打困难,需要耗费大量人力清理,加之山高坡陡,后勤保障困难,所需水源无法及时送达。鉴于以上原因,对我市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造成较大困难,遵循“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为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未能实现当日扑灭,导致未达到既定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资金970,000.00,全年执行(实际支出)数为970,000.00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3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问题:一是自然气候原因。近年来,保山市气温逐年升高,春夏季降雨量明显减少,大风天气比例增大。由于阳光照射强度大,林内可燃物干燥,为森林火灾发生提供了自然条件。4-5月份雷暴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在高海拔地区因雷击树干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任务和面临的形势越来越艰巨严峻。二是重点人群管控难。随着林区旅游开发和公休假日天数增多,进入林区游玩、野炊等人员大量增加,加之,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淡薄,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部分老年人,在清明节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习惯难以改变,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千方百计携带香烛、纸钱进入林区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三是故意纵火有所抬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的不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个人既得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少数人容易走入极端,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故意纵火烧山,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四是火源管控矛盾突出。我市大多数地区群众依山而居,林农交错,群众春耕生产用火、林区群众生活用火与森林防火期禁火形成矛盾,特别是部分群众在天降小雨或者阴天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天气条件良好,自己可以掌控,在未经审批、无监管的情况下私自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五是资金保障力度不足。由于各级财政困难,森林防火投入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艰巨的森林防火任务还有差距,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技含量低,特别是防火隔离带设置密度较低、防火通道网络化建设差、预警监测和通讯保障手段落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组织扑救困难,极易蔓延成灾。六是应急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物资储备能力与扑大火、防大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级专业扑火力量培训不足,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欠缺,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明显较弱,极易因早期火情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建议:一是将防火基础项目纳入规划。《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中明确规定“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根据地方财政状况自行实施”,由于没有国家项目支撑,各级财政保障困难,造成林区森林防火通道网格化建设密度低,不利于扑救队伍和装备及时到达火场有效处置。建议:将森林防火通道纳入市级规划,按照项目管理,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建设费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增加草原防火经费。机构改革之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原有森林防火职责上增加草原防火的职责,但是目前仅有森林防火经费,草原防火方面无任何经费支撑,防控难度大。三是督促乡镇加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在预防,而宣传教育、设卡守点、巡护检查都需要经费支持;其次,森林火灾的扑救需要专业力量,乡镇一线的专业队员因资金紧缺缺少必要的培训、缺少必要的防护装备,在处置火情时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六  

1.项目名称市林草局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1950号),截止2020年末,市人社局同意我局使用公益性岗位5个,以缓解我局工作安排的供需矛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局机关5个公益性岗位使用正常,期间有2个岗位因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有2位人员离岗。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要求,新招聘人员需对外发布公告15天,报名后还要进行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所以公益性岗位从发布公告起到人员到位基本上要1个月左右时间。期间,还有公示期到了没人来报名和报名人员均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等情况的发生。  

我局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均按照市人社局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招聘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吸毒尿检“凡进必验”的要求,对拟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检和吸毒尿检,合格之后,才能进入我单位公益性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才正式签订合同。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我局公益性岗位2020年初预算数为70,950.00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公益性岗位资金使用58,8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82.8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招聘岗位数量能否达到预期目标。2020年底,我局公益性岗位5个,指标实际在岗人员5人,实际完成率为100.00%。  

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为不增加额外费用。2020年底,在招聘、使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均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未出现额外增加费用的情况,指标实际完成率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劳动与酬劳是否匹配。2020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均能认真履职,甚至有时还要加班完成工作,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公益性岗位对全局工作的贡献。局机关人员少、工作量大,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有效的缓解了人力资源紧缺的压力,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为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反映是否良好。2020年,我局为收到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不良反映,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能否持续推动工作。2020年,公益性岗位的使用对全局工作产生了持续的推动作用。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干部群众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表现均为满意。指标实际完成率为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的原因是由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比例政策调整,导致工资执行滞后。下一步将及时跟进政策执行,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70,950.00元,执行金额为58,800.00元,执行率为82.82%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绩效评价结果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使用、管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同时,在项目实施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问题和困难: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过低,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待遇和劳动付出不匹配。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力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七:  

1.项目名称:黄脊竹蝗防治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转收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50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年初,沙漠蝗的迁飞备受各界关注,在分析出沙漠蝗有可能途径缅甸进入我市的情况,市林草局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全面做好沙漠蝗的应急防控工作。  

1)成立沙漠蝗和草原蝗灾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安排部署。  

2)成立保山市沙漠蝗及草原蝗灾防控专家指导组。  

3)全面安排部署沙漠蝗相关防控工作。  

4)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黄脊竹蝗等蝗类有害生物得到有效监测和防控。  

1)全市举办监测、防治、检疫培训一次,业务技能合格率达到90%  

2)围绕重点区域,全市设置蝗类监测点不少于10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5%以上;  

3)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  

4)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以下。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收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黄脊竹蝗防治经费50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执行资金500,000.00元,资金执行率为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照规定召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经自查,2020年我局项目资金使用规范,管理严格,均未出现虚报、挪用、冒领等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及部门内控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执行分值满分100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预算申请金额500,000.00元,执行金额为5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00%。执行率总分10分,自评10分;产出指标总分40分,自评40分;效益指标30分,自评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20分(附相关评分表)。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问题和建议:因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并且防治工作具有季节性和突发性特点,建议项目资金能够在年初及时下拨,尽量避免跨年度实施,以配合当年防治工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工作主要职能: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八是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编制,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监督良种选育推广,规范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一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十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我局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行政编制21、工勤编制3人),内设 10 个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草原和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人事科。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设立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收入合计18,494,684.62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848,185.65元;支出合计18,058,383.55元(基本支出7,419,104.77元,项目支出10,639,278.7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84,486.7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局严格按照《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度汇编》中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公设备管理制度》等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我局通过设立一、二、三级指标,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预算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运用率及项目实施效果。具体为:一级指标:1.产出指标、2.效益指标、3.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1.数量指标、2.时效指标、3.生态效益指标、4.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设立结合各个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各种目标细化,纳入因素,包括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明确性,二是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等,三是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是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时,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办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组织实施中,我局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该项工作,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规财科统一填报,其他科室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根据职能职责、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预期目标为编制依据,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工作成效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资金及绩效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职能,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保障了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预算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目标管理,提高预算准确率;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积累经验,不断优化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偏差率减少。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我局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