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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928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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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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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主要对高黎贡山保护区内的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审定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各项建设与管理,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协助各类机构、有关部门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责任抓落实。成立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议1次,组织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1施行网格化管理,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18份;与腾冲、龙陵和泸水召开联防会议2,签订联防协议6份。

2.统筹安排做计划。认真执行“十天工作计划”,实行10天一计划、10天一实施、10天一总结。并把“十天工作计划”与“定位管理系统”有机结合,切实做到防火工作有计划、有落实、见实效。

3.未雨绸缪重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图片、标语和宣传单等载体开展防火宣传,到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到保护区周边社区村寨及二半山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400份,张贴刷新标语5600条,社区群众会议宣传390次,刷新永久宣传牌52块,挂横幅临时标语125条,发放五彩旗30套,广电宣传486场次,张贴《隆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200份,《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60份,《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30份,隆阳区清明节防火通告200份,发放喷雾器45个,头灯45个,出动宣传车辆300台次

4.严控火源促管理。“春节”、“清明节”、“五一”期间实行戒严管理。对周边社区内的133“五种人”进行登记,和监护人签订责任书133。严格执行进入自然保护区许可制度,对入山人员实行100%实名登记,设置防火检查站25个,登记进山人员36210人次,收缴火种114个,巡山护林排查火灾隐患4089人次。

5.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成立了一支20人的应急扑火队筹措资金200,000.00用于森林防灭火技能培训、防火会议宣传、防火宣传物资储备等。物资储备有风力灭火机20台、二号工具71把、水枪32支、砍刀94把、油锯6台、望远镜7台、水桶16个、灭火靶37把、兵工铲95把、油锯6台、GPS6只、无人机1架、对讲机5只、阻燃服9套、睡袋帐篷6套,确保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应急储备及防火通道畅通。

6.强化巡护监测及应急值守。隆阳分局局机关、5管护站25个防火检查站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哨卡登记管理,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零报告制度和归口上报制度。

7.加强野外巡护。2020以来,组织开展野外巡护2161天次,参加6314人次,其中稽查巡护115次,大规模清山清林4共发现违法行为32起(移交森林警察大队4起)。对珍贵木材分布地段,野生动物分布密集地段,药材分布地段展开全覆盖的深度巡护,有效遏制保护区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发生。

8.加强红外线相机使用。隆阳分局共架设67红外相机开展资源管护工作截止目前拍摄到进入管护区人员218人,其中33人持枪进入保护区,通过社区干部对红外相机影像资料辨认后,联合高黎贡山林区派出所、(镇)、村干部入户违法人员进行宣传及严厉处罚,确认持枪人员5人,清除扣杆2个,收缴绳扣8个,铁夹7个,菲氏叶猴死体2只,收缴大米6斤。

9.加强管护区草果地退出管理。截止目前已终止合同474户,涉及面积3003.405亩;未终止合同243户,涉及面积1517.86亩。计划202012月退出88户,980.86亩;202112月退出155户,535合同终止后,保护区内种植草果的情况将全面退出

10.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制定《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方案》。大规模开展“清枪、清夹、清套、清网”行动。切实“两法一决定”和实施意见宣传到社区,做到禁食、禁售野生动物。制作发放宣传牌30块,横幅、标语1000条,海报500张,活动展板5套,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本,把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宣传到社区每一个人。

11.合理使用警犬参与巡护。进一步优化警犬的训养和管理,加大警犬参与野外巡护的频率,利用警犬的特性由经过特训的护林员牵引,参与野外巡护工作。护林犬的投入使用,极大程度的震慑非法进入保护区人员,为力保高黎贡山保护区动植物资源安全增强了管理效果。1.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干部职工疫情排查、防控和管护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巡查。根据疫病线索排查,2020129日,对10名与湖北省武汉市的自然教育团队接触过的干部职工和护林员实行强制性集中在潞江镇医学观察监测,无人员感染。共发放口罩3540个,手套945对,利尔康75%乙醇消毒液40桶,消毒灵片1市斤,消杀威含氯消毒片100瓶,消毒液1瓶,洁芙柔免洗手凝胶58瓶,消毒粉200袋,红外线测温仪7台。

12.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发挥单位优势,解决部分卡户就业问题,缓解贫困户家庭存在困难2020年防火期招聘11名临时守卡人员,招聘国家公益林护林员10

13.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0。巩固群团组织工作力量,补选工会主席1

14.基础设施建设。2020投资200,000.00赛格站大门、挡墙、道路进行修缮和硬化对赧亢站综合楼水电、墙面乳胶漆、屋面防水、厕所进行维护修缮。目前工程已完成验收。

15.积极完成意识形态、工青妇、老干、信访、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生态旅游、非洲猪瘟、边界核实、保护地优化整合和内控制度完善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50,971.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84,021.21元,占总收入的67.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66,950.00元,占总收入的32.17%。与上年12,183,501.04对比增加767,470.17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其中: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离休干部护理费)减少32,400.00元,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25,730.0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4,415.2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9,012.00,2080801—死亡抚恤减少67,960.40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增加68,805.48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5,571.00元。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职工住房补贴)增加5,880.00元。2130204-事业机构减46,992.37,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增加782,250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减少477,088,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增加330,271.18元,2130213-执法与监督减少5,000.00,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增加16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485,576.96元。其中:基本支出7,388,421.21元,占总支出的59.18%;项目支出5,097,155.75元,占总支出的40.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2,202,744.31元对比增加282,832.65元,增长2.3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27,553.01元,项目支出增加310,385.6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88,421.21元。与上年7,415,974.22元对比减少27,553.01元,减少0.37%,主要原因分析是:

工资副利支出增加18,569.79元。分别是:基本工资增加42,790.03元,津贴补贴减少44,172.94元,绩效工资增加6,805.9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415.28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9,012.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65,745.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5,57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0,345.19元,医疗费减少33,228.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778.40。分别是:办公费增加11,208.02元,手续费增加217.00元,水费减少6,506.10元,电费增加422.08元,邮电费减少1,391.80元,差旅费减少9,506.73元,维修(护)费减少604.1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744.00元,劳务费减少5,758.80元,工会经费增加919.08元,福利费减少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642.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7,424.15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4,324.40元。分别是:离休费减少79,070.00,抚恤金减少67,960.40元,生活补助减少7,836.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74,312.00元,奖励金减少36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6,59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89,057.61元占基本支出的91.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99,363.60元占基本支出的8.11%。

资本性支出增加3,980.00元。分别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3,98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7,155.75元。与上年4,786,770.09元对比增加310,385.66元,增长6.48%主要原因分析:

1.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增加340,000.00元。

2.“平安林区”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减少5,000.00元。

3.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减少21,346.00元。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4,871,295.75元,其中:办公费735,036.73元,咨询费15,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290,064.43元,维修(护)费199,118.82元,会议费28,000.00元,培训费99,300.00元,劳务费3,236,939.25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1,606.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230.50元。资本性支出225,86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83,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3,86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800.00元。项目用于开展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管理,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社区宣传、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0,661.2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77%。与上年8,465,936.31元对比增加244,724.90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

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1,124.79元。分别是:基本工资增加42,790.03元,津贴补贴减少21,617.94元,绩效工资增加6,805.9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415.28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9,012.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65,745.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5,57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40,345.19元,医疗费减少33,228.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7,944.51元。本别是:办公费增加67,541.25元,印刷费减少60,000.00元,咨询费增加15,000.00元,手续费增加217.00元,水费减少6,506.10元,电费增加422.08元,邮电费增加3,920.38元,差旅费减少117,153.30元,维修(护)费增加87,601.72元,会议费增加16,800.00元,培训费减少70,754.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744.00元,劳务费增加53,680.45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0,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919.08元,福利费减少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147.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247.15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4,324.40元。分别是:离休费减少79,070.00元,抚恤金减少67,960.40元,生活补助减少7,836.00元,医疗费补助增加74,312.00元,奖励金减少36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6,590.00元。

资本性支出增加209,980.00元。分别是:房屋建筑物购建增加83,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7,98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38,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8,86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死亡抚恤、绩效工资、奖金等。相关支出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5,781.7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00.00元,离休费117,540.00元,抚恤金186,939.60元,生活补助34,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6,62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2,310.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312.00元。相关支出情况: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0,397.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3,093.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20.00元,医疗费补助74,31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5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088,82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08,592.4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823.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31.00元,资本性支出209,980.00元。相关支出情况:基本工资1,752,196.00元、津贴补贴977,827.00元,绩效工资2,452,51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056.41元、办公费229,589.50元、咨询费15,000.00元、手续费264.60元、水费818.50元、电费14,5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260,822.70元、维修(护)费120,118.82元、会议费28,000.00元、培训费19,300.00元、公务接待费8,234.00元、劳务费534,180.45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工会经费64,974.08元、福利费1,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2,057.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763.15元、生活补助22,191.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83,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7,98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8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相关支出情况:办公费15,000.00元、差旅费35,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234.00元,完成预算的8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34.00元,完成预算的35.8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2020年支出8,234.00元,2019年支出20,978.00元,同比减少-12,744.00元,减少率为-60.75%,是因为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支出100,000.00元,2019年支出150,000.00元,同比减少-50,000.00元,减少率为-33.33%,主要原因是2020年燃油费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 年支出0.00元,2019年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幅0.00%。因2019年,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2,744.00元,下降-3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0元,减少-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44.00元,下降-60.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燃油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0元,占92.39%;公务接待费支出8,234.00元,占7.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和管理,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社区宣传、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各科研院所、学者、其他自然保护区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增长0.00%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部门资产总额16,232,678.57元,其中,流动资产1,767,091.32元,固定资产13,599,81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6,465.73元,无形资产569,30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75.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1,41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4项,账面原值603,09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232,678.57 

1,767,091.32 

13,599,819.52 

8,898,693.03 

617,414.00 

0.00 

4,083,712.49 

0.00 

296,465.73 

569,302.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3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3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35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0年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4号)文件精神,市财政预算批复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管护项目经费2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履行“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等职责。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为森林防火、野外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自然教育等日常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并对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保财资环〔20204号),预算安排资金2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年初预算,资金到位后及时开展项目和资金投入,根据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

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手续不合规、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项目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项目得到切实保障;

三是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真实的反映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资源管护、森林防火会议2次,会议费支出28,000.00元;支付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五个管护站邮电费20,000.00元;支付工作人员开展资源管护、科研监测、森林防火等差旅费3,000.00元;劳务费150,000.00元;各站租车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免灾害、保持水土;

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树立全局思维和底线思维,按照项目谋划提前,项目前期提前,项目调度提前,项目开工提前“四个提前”思路,统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未严格按照预算明细执行。截止202012月,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情况较好,但部分明细项目核算不足或核算过多。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有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   

建议: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应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1923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0,000.00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资源管护、对外宣传、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等工作,继续加大对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力度,使保护区内森林火灾发生率、森林病虫害发生率及保护区内偷砍盗伐、偷捕盗猎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和显现,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高度重视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发展改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安排资金39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9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于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2019年项目资金未执行,结转结余390,000.00元至2020年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已全部实施完。其中:办公费80,000.00元,差旅费120,000.00元,咨询费15,000.00元,劳务费149,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000.0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高黎贡山2020年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气象要素监测;熊类、雉类资源监测调查;高黎贡白眉长臂猿定群、定猿、定人监测;保护区野外巡护、专项巡护督查和社区访谈、物候监测等常规性工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保护区生态环境、林农经济效益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社会效益: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保护宣传效果较好,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保护区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科研监测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保护区周边群众满意度,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较好。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已完成。已完成的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复资金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没有违规操作。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保护优化整合勘界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森林资源管护费(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340,000.00用于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界限内的农地面积、集体林面积、水电站、村庄、矿区界线、界桩等调查工作,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提供依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冲突,为自然保护地的优化管理奠定基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预算安排资金340,000.00实际到位资金34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340,000.00元,项目已支付223,64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40.00元(办公费84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22,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8,800.00元),资金实行率为67.00%,结余资金116,360.00元,在2021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支付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保护区内现栽设界桩核实工作,完成保护区内基本农田核实、水电站、村庄、矿区核实工作,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达9.00%,办公费支出84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0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8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38,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自然保护地。

生态效益指标: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功能系统得到改善。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项目未完成按项目方案2021年按计划完成全部保护地勘界优化工作

6.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实施年度为两年,项目完成已完成的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批复资金实施方案执行,严格按项目建设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批。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将于202112月完成。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经费50,000.00,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防火队伍建设,有力地保护森林生物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保护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开展,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保护管理股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成立专业扑火队,每年组织扑火演练培训;各管护站到社区、学校周边开展防火宣传,书写、刷新、粘贴防火标语,做好进出山路口人员实名登记、火种收缴等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立足早动员、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狠抓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火源管控等措施,把森林防火工作研究透、部署好、落实到位、抓实抓细,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50,000.00元,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办公费15,000.00元,差旅费35,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监管,积极争取和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各站资金使用额度,严格审核支出项目,确保资金科学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元资金全部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完成及时率及资金兑付及时率达100.00%,通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购买森林防火机具等措施,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时完成年内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积极宣传森林防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受灾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生态环境好,林农经济效益好;

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0.0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率达85.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由于本年度在辖区内发生两起森林火灾,保护区有效管护率、森林火灾受害率等均达不到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公益林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4号)文件精神,市财政预算批复下达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公益林项目经费1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和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150,000.00元,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50,0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办公费37,414.75元,差旅费3,496.00元,培训费19,300.00元,劳务费89,789.25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将150,000.00元经费用于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201912月份工资的发放及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下设的赧亢、坝湾、赛格、百花岭、芒宽管护站2019年开展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及防火物资采购等支出,现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生态环境好,林农经济效益好;

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0.00%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加强防火宣传,加强防火队伍建设,改善防火设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持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4%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防火、国家级公益林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40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580,000.00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8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8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进行2020项目资金已支出23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9,800.00元(办公费632.18元,差旅费12,399.00元,劳务费20,650.00元,维修(护)费116,118.82,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83,200.00),年末结余347,000.0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基层管护站点进行维修维护。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缓慢,主要原因是当前正值森林草原灭高期、工作任务相对繁,加之项目实施区域多在林区野外,项目实施难度大,影响了项目的持续推进。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文件精神,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00.00元,为自然保护管理经费列支。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最大限度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8号)保山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非税收入安排经费25,600.00,实际到位资金25,600.00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25,600.00已全部支付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600.00元(办公费10,839.57元、差旅费14,760.43),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工作5次,制作宣传海报、展板、交通费用等办公费支出10,839.57元;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工作人员的差旅费14,760.43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促进社区群众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了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空气净化、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中小学生的生态保护意识,促进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最大限度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93%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开展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水流堰监测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100,000.00元,用于20202021两年时间开展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在雨季(每年5-10月),每场雨后对水量平衡场、径流场和树干茎流进行测定;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旱季(11-次年4月)对2个测流堰每隔2天进行水位测定。观测人员平常需对观测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清理枯枝落叶及冲刷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严格按照同云南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签订的项目合同实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水流堰监测项目经费100,000.00,实际到位资金100,000.00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水流堰监测项目实施完成一年,项目资金已支付50,000.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劳务费50,000.00元),结余资金50,000.00,用于支付2021年劳务费,资金执行率5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各站资金使用额度,严格审核支出项目,确保资金科学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了高黎贡山生态定位站2个测流堰,2个水量平衡场、6个径流场(含小地方杉木人工林1个)及2组树干茎流树冠截留设施的监测,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5点对测流堰进行测定,并向云南省林业科学院提供项目监测报告,用于支付生态定位观测站管理人员工资30,000.00元,用于支付生态定位水流堰监测人员劳务费2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了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基本功能。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94%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结余资金用于支付2021年劳务费,项目将于202112月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水流堰监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推广项目和委托合同规定(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项目经费600,000.00元,是为推广巴拉那松栽培技术,顺利完成“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示范推广任务,在高黎贡山芒宽乡大麦地示范点营建50亩巴拉那松科技示范林,并辐射带动推广种植50亩,提供实施所需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资金6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示范项目资金已支付506,689.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6,689.00元(办公费466,230.00元,差旅费11,109.00元,劳务费19,900.00元,其他交通费9,450.00元),结余资金93,311.00,资金执行率84.44%结转结余资金为后期实施项目保障经费。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采购苗木、整地、基肥、种植等支出466,230.00元;支付苗木运至项目各试验点运输费9,450.00元;支付样地调查、抚育管理差旅费11,109.00元;支付种植、施肥、割草等劳务费19,9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居民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增加人才培养数达50人,带动就业人数增加70人;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50亩推广辐射林。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保障经费。

6.绩效自评结果

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实施方案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

1.项目名称: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推广项目和委托合同规定(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项目经费48,000.00元,是为掌握高黎贡山保护区内山茶科、松科植物生长环境状况,对每个树种的名称、科属、采集地、海拔、气候、土壤类型,生境环境类型详细记录,并做好每种植物的标本采集、制作工作,拍摄每种植物及种子的影像资料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付资金48,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8,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已支付10,212.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2.00元(办公费12.00元,劳务费8,800.00元,其他交通费1,400.00元)结余资金37,788.00,资金执行率27.02%,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实施保障经费。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种子采集数量达30余种,项目完成质量达标率大于90.00%,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成资金兑付,完成野外调查及采种劳务费支付8,800.00元;支付资料邮寄费12.00元;支付野外租车费用1,4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居民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增加人才培养数达30人,带动就业人数增加40人;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按照实施方案,已完成30种植物种质资源保存。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完成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较高满意率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两年,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结余资金为后期项目保障经费。

6.绩效自评结果

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繁育,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实施方案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根据省、市、区护林员管理规定和保护区工作实际,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21,346.00元用于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保障经费。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护林员队伍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因资源管护工作机动性强和工作时间不确定,给护林员的出行、人身安全带来隐患问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资金21,346.00元,实际到位资金21,346.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21,346.00元,共支出8,870.1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870.13元(办公费8,870.13元),支出资金执行率41.5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21,346.00元,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使用8,870.13元缴纳2020年护林员工伤保险,结余结转12,475.87计划用于缴纳2021年护林员工伤保险。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积极筹措资金为130名护林员购买工伤保险,预防和处置因交通等多种原因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而给护林员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问题,使广大护林员安心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护林员队伍稳定度达95.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公益林管护任务完成率达90.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对项目持欢迎态度,满意度达9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用于缴纳2020年护林员工伤保险,由于工伤保险按月缴纳,本年年末还有结余,将结转至2021年继续用于缴纳护林员工伤保险。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芒宽乡政府拨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芒宽乡政府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森林防火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物资保障、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等,把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抓实抓细,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确保保护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开展,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管理股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成立专业扑火队,每年组织扑火演练培训;各管护站到社区、学校周边开展防火宣传,书写、刷新、粘贴防火标语,做好进出山路口人员实名登记、火种收缴等工作。资金拨付隆阳分局后,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各管护站森林防火经费额度,各管护站按实际支出到隆阳分局报账。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立足早动员、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狠抓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火源管控等措施,把森林防火工作研究透、部署好、落实到位、抓实抓细,最大限度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芒宽彝族傣族乡拨入森林防火经费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劳务费1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监管,积极争取和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各站资金使用额度,严格审核支出项目,确保资金科学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00%,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通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加强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大财力物力人力投入等有效措施抓实森林防火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及时完成年内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周边社区群众森林防火宣传率达94.00%;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4%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使用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124,800.00元,支付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为保护区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护林员队伍进行目标责任管理,并按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维护了护林员队伍稳定,有效确保护林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124,8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24,8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24,8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4,800.00(劳务费124,800.00),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00%护林员出勤率达93.00%,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工资支出共计124,800.00元,报酬的及时支付极大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他们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增加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护林员队伍招聘保有人数130人,有效解决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达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隆阳区林草局拨入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隆阳区2020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08号)和《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隆阳区2020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隆林草联发20209号),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公益林资金3,111,700.00元,为是保护区完成公益林管护工作任务和目标提供经费保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实现督促和监督护林员正确履行职责,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公益林管护工作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项目资金3,111,7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111,7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3,111,700.00元,现已支付2,961,344.62元,其中:办公费115,198.10元,差旅费90,300.00元,培训费80,000.00元,劳务费2,606,000.00元,其他交通费43,756.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30.5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9,860.00元,结余结转资金150,355.38元,在2021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支付。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保护面积623446亩,与2019年持平,有效的开展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95.17%,护林员工资和公共管护支出共计2,961,344.62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收入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有效解决保护区周边群众就业130人。

生态效益指标:有效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使得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最大限度完整。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内生态系统保持完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达到预期目标,高黎贡山周边社区群众满意度和护林员满意度均较高,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6.绩效自评结果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入火灾保险项目经费83,000.00元,用于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认真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逐步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地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强化“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意识,围绕预期目标,动态监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以及年初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责任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和确定评分体系,认真进行自评,逐项研究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项目资金83,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83,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83,000.00元,现已全部使用,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3,000.00元(维修(护)费83,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将83,000.00元经费用于保护区内西亚村委会、芒柳村赛林组防火通道维护修缮支出,现已全部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100.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可持续影响指标:高黎贡山隆阳分局进一步加强林区防火通道维护修缮,为做好阻隔林火,巡山护林,野外火源管理,扑火机具设备、扑救兵力投送,后勤输送等工作提供极大便利,为森林火灾早预防与早扑救打下坚实基础,确保保护区周边群众和生物资源安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基本达成,保护区周边社区林农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满意度极高,达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资金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合规,财务控制有效,项目按年初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极高。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机构情况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制和监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协调各股室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人事考核、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信息、督查工作。认真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建立并执行计划财务制度;编制保护区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保护管理股:宣传和执行有关自然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和组织起草保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保护区资源安全和边界管理工作;负责森林消防、野外巡护、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社区共管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处理周边社区经济发展与保护区资源保护的矛盾和问题。

科技股:开展保护区物种、栖息地、生态系统的调查、研究、监测工作,为保护区科学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技术手段;承担保护区科研监测和对外技术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和组织合作项目的实施,并对在保护区开展的各类科研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对保护区内的旅游项目建设、参观和旅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管护站:以站为单位,在分局的统一领导下,保护和管理本站管护区域动植物资源。

人员情况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全局人员编制为50人,实际在职49人,1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绩效目标设立主要从职责履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

“职责履职良好”提出: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反映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履职效益明显”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设置了任务及措施。

“预算配置科学”提出:科学编制预算,保证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

“预算执行有效”提出:严格执行预算,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有明确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预算管理规范”提出: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三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收入年初预算为5,769,740.00元,其中财政拨款5,233,594.00元,上年结余结转536,146.00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5,769,7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43,594.00元,项目支出1,026,146.00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决算数为12,950,971.21元。其中:财政拨款8,784,021.21元,其他收入4,053,950.00

2020年部门支出决算数为13,487,117.21。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7,388,421.21元,项目支出5,097,155.75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6,316,685.01元,商品服务支出5,466,679.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2,372.60元,资本性支出229,840.00元,年末项目结余1,001,540.2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制定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和项目开支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规范和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工作效能;同时,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为提高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参考和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为体现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本次自评的指标体系经过各股室充分的讨论以及分析,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次评价的评分体系。指标体系的构成内容主要有: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1,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表进行评价。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的要求进行自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0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方面: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2020年部门工作计划。

预算配置方面:配置合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事业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均未超预算。“三公经费”方面控制程度较严,履行主要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较高。

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执行的结果相对较好,单位积极采取细化支出方案、优化支出结构、动态跟踪预算执行情况等措施,以多种方式督促预算执行。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项目总投入6,098,696.00元,(其中: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极为植物西藏白皮松引种育苗及适应性栽培合作项目134,250.00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山茶科松科植物引种合作项目48,000.00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滇中地区巴拉那松引种及配套培育技术推广示范项目600,000.00元;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拨入国家级公益林资金3,111,700.00元;森林防火、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项目经费150,000.00元; 2019年国家公益林护林员工资124,800.00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水流堰监测项目100,000.00元;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340,000.00元;社区自然保护意识教育项目经费25,600.00元;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250,000.00元;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580,000.00元;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390,000.0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2019年森林火灾保险联合工作经费21,346.00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拨入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站设施维护费60,000.00元;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50,000.00元;芒宽乡人民政府拨2019年森林防火补助项目30,000.00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入火灾保险83,000.00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拨付资金为6,098,696.00元,实际到位率100.00%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预算资金、项目资金全部到位,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依法依规开展资源调查,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行等有关项目实施。有效的监控保护区动态,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种破坏和非法侵占自然资源的不法行为,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做好辖区内及周边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增强了机构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二是加强高黎贡山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三是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四是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五是加强基层管护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对外宣传展示等综合服务功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预算执行方面的规章制度,对人、财、物涉及的经济活动进行管理;但由于经验不足,在预算申报和管理方面的制度还是有所欠缺,资金分配不均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申报质量及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质量。年初申报预算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分设置有待完善,部分明细项目核算不足或核算过多,绩效目标是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核心,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会导致难以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过程中也难以开展绩效跟踪工作。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针对本次评价发现的问题,高黎贡山隆阳分局结合内控体系建设和财务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使得预算申报及绩效管理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在编制绩效目标时,要保证绩效目标具体、清晰、可衡量,确保绩效目标的质量。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我单位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

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是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项目财务管理。

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对合理安排预算的积极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加强绩效管理。在项目预算编制中,必须调动相关预算使用股室参与,编制的预算及绩效目标(指标)才符合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应增加预算安排。形成“绩效预算分配,使用结果评价,下年度绩效预算分配”的绩效预算约束环,使绩效管理贯穿财务支出领域和分配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