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腾冲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山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腾冲辖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4)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7)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内设一室两股(办公室、管理股、科技股),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各级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对自然保护管理提出的要求,在“守”上下功夫,在“转”上求突破,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资源巡护、野生动植物监测调查等工作,努力维护高黎贡山的生物及生态安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如下:
1、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保护区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根据《腾冲市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及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基层党建工作要求,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对腾冲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梳理保护区发展的“问题清单、项目清单、意见建议清单”,结合保护区工作实际补齐短板,使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见行见效。围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的总体部署,加强智慧党建工作,紧盯“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主线,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到支部,在一起”、“三个一”、“万名党员进党校”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正反典型的宣传教育学习,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鼓励全体干部职工“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积极参加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大众化演讲和说课比赛, 1名职工荣获说课比赛一等奖。2020年腾冲分局党支部被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评为“2019—2020年先进党支部”,8名职工受到各级各部门的表彰,280余人次参加政治思想和各类业务培训。
(2)抓牢资源管护工作,确保生态安全
以“资源管护打基础”为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对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及资源保护宣传,加大资源管护力度,扎实做好巡护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新冠病毒防控、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①.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宣传教育无死角。一是在保护区周边社区、学校、集市,重点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扑救安全的宣传。2020年,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专题培训会20次,培训专业护林员130人,与周边村委会联防会议34次,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99次。二是张贴腾冲市人民政府禁火令150份,森林防火宣传标语802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标记200余条,发放新冠病毒防控宣传标语800余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15000份,森林防火宣传作业本8000本,森林防火五彩旗135套,野生动植物图册、宣传折页400余份,大树杜鹃宣传折页2000份,兽类宣传折页10000份,投递《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738份。三是转发推送官方发布有关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新冠病毒等方面的推文、信息3000余条,广播宣传22次。四是制作森林防火永久宣传标牌46块,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布标60条,出动宣传车382车次。五是整合力量,与保山市环保局腾冲分局、腾冲市林草局联合共计70人,于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在林家铺联合举办了“打卡高黎贡山,保护珍稀物种”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保山市林草局、保山市森林警察支队、腾冲市林草局、腾冲市森林警察大队,界头、曲石、明光三个乡镇政府、林业站在保护区周边社区学校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暨“四清”专项行动,入校4次,入社区6次发放、张贴宣传单6000余份。六是在保护区周边学校、社区,制作了大树杜鹃保护宣传歌曲、视频《花王情歌》,并在网络上宣传。
②.注重安排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认真分析去冬今春森林草原防火的形势,2019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了森林草原防火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零报告制度,修订完善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做到了早准备,早落实;二是2019年12月6日召开了全局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2020年度辖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各管护站站长分别与局长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和《森林草原防火承诺书》12份。会后,各站相继组织开展了扑火知识培训演练,对辖区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站站长与职工及护林员签订责任书129份,签订承诺书239份,把工作分解到了每个护林小组,落实到了每个职工及护林员,每个山头地块,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制定《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20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火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对疫情防控期、高火险期、清明节、“五一”节分别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四是结合省、市、县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通知要求,制定《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并严格执行周报、月报制度。
③.强化防管结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建立联防机制。1月,参加了由保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腾冲市外事办等11个单位(部门)与缅甸克钦邦第一特区板瓦地区稳定发展管理委员会主席的座谈,座谈会上就中缅边境森林火灾联防联控机制达成了共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机制;各管护站与当地林业站、村委会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对交界区域进行联合巡护、检查3次,有效消除了结合部的火灾隐患。二是严格火源管理,杜绝火种入山,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管理进出保护区的人员,辖区主要入山路口由护林员把守,疫情期间禁止一切非保护区工作人员入山,辖区内瞭望台火情监测人员实施24小时火情监测,2020年全年共办理入山登记100余份,登记入山人次1800余人次。严格执行落实五个100%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及周边距保护区界限直线距离100米内的坟墓进行登记核实,对重点时期法定假日、寺庙旦期,重点地段区域边境、山脊、林家铺、天台山、大树杜鹃、大竹坝等人员活动比较频繁的地段增岗设卡,加强巡逻检查。三是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队伍、经费、物资保障到位。分局、各管护站均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火情、疫情零报告制度。组建150人的半专业防火队伍;筹备巡护经费、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资金550,000.00元,配齐、配强巡护、防火设施设备;投资680,000.00元,新建响水河护林点以及对部分护林点进行维修维护。四是安全科学扑救森林火灾。高黎贡山腾冲辖区在过去的20年里没有发生过森林火灾。今年,由于天气持续高温、林下可燃物较厚,4月1日高黎贡山曲石站辖区发生了森林火灾,火灾过火总面积7.262公倾,受害森林面积6.59公顷,受害森林涉及乔木树种1157株,蓄积11.120立方米,立木资源损失2,774.79元,生态环境资源损失43,615.76元,两项合计损失46,390.55元。在扑救过程中,腾冲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护林员按照森林火灾扑救规程,听从指挥,全力以赴,奋力拼搏,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扑火过程中无人员伤亡。五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组织完成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直报、资料汇总整理等工作。指导培训监测人员50人,共收集6个监测点69条监测线路监测信息4850条上报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加强辖区松材线虫病、沙漠蝗、非洲猪瘟、红火蚁及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面对新冠病毒疫情,做好从湖北地区、国外、省外返腾人员的排查,搞好单位、个人、食堂的消毒防控,关闭高黎贡山的景区景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配合相关部门管好中缅边境民间通道,杜绝缅方居民非法入境。六是认真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严格打击破坏野生动植资源违法犯罪分子。2020年,共发生的涉林案件12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11起,所有案件全部移交森林公安办理。七是认真做好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整合优化前期有关工作的函》,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从保护空间布局优化、划入与调出相结合、边界范围细化等方面进行整合优化,编制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预案,待审批。
④.加强巡护频度和质量,对重点人群实行精准防控。一是开展资源日常巡护管理24000余人次;开展深度巡护24次,资源监测巡护24次,出动人员2000余人次,大约行程2000余公里,横向纵向到保护区的各个山头地块,全面监测辖区资源状况,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对周边社区有采药、采森林蔬菜、打猎等传统陋习的重点人群,实行“建档立卡,精准管控”,共摸排梳理出414人,各管护站建立了重点人员信息台账,明确了责任人,对其加强监管,实行精准防控、动态管理。5月28日,重点人员监管过程中发现了在册人员李某可能持有枪支,存在打猎行为,分局立即将情况与森林公安进行汇报,并协助森林公安及地方派出所在其集体林里私人窝棚内查获枪支6支,目前案件森林公安正在侦办中。三是加强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的防控摸排,对周边区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密监控此类人员是否进入保护区。
(3)抓实科研监测工作,为高黎贡山的动植物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合作,研究和制定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监测的思路,做好项目的储备、申报、实施、验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更好的服务于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和保护。2020年3月腾冲分局在高黎贡山南段芒棒镇首次发现珍稀濒危植物滇桐野生种群,目前在窜龙、坪田、坪地、上云社区调查到46株滇桐,并对其进行了挂牌保护和发芽试验。采集制作两栖爬行动物标本46种80份,为保护区两爬标本填补了空白。
①. 继续做好生物多样性的监测。根据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2014-2020)的要求,利用国家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 1-2月完成2019年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和报告撰写;2月至3月开展了大树杜鹃、长蕊木兰、保山茜8个植物样地外业调查,4个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及2个寒温性针阔混交林植被样地外业调查;5月、10月对曲石、大塘辖区的4条动物监测样线开展了鸟类和兽类调查,6个管护站在当地集市每月开展1次野生动植物利用监测,获取了当地资源利用情况;每月开展大树杜鹃物候监测2次,10月开展外来入侵植物紫茎泽兰干扰样线调查。同时,各站还根据辖区特色开展菲氏叶猴、云猫、羚牛、熊类、雉类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监测及保护区20余条河流进行森林气象径流监测。
②. 继续开展白眉长臂猿 “三定”监测工作。对自治、大塘两站辖区内的7群23只白眉长臂猿进行野外跟踪监测,以长臂猿的年龄组成分,腾冲辖区有成体14只,亚成体5只,幼体4只;以长臂猿的性别分,有雌性长臂猿8只,雄性长臂猿9只,未能识别性别的长臂猿6只,基本摸清辖区内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的种群数量及分布等变化情况。
③. 继续开展极小种群物种大树杜鹃的就地保护。对已建立的大树杜鹃5个固定监测样地进行第二次调查监测,掌握了大树杜鹃群落特征、资源现状和种群动态变化情况,科学预测未来变化趋势,为制定大树杜鹃科学保护与持续利用措施提供依据。对林家铺回归试验的80株大树杜鹃持续管护和监测,目前回归种植后的植株成活率达62%,生长状况良好,基本适应回归种植生境。采集大树杜鹃种子进行低温处理,在姜家寨开展种子育苗试验。
④. 继续与香港嘉道理保育部合作,开展高黎贡山(腾冲)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2020年将调查区域重点放在界头、曲石、整顶及大蒿坪4个站的辖区,持续资助监测经费监测高黎贡长臂猿。
(4)抓住协调发展新理念,实现保护区“共驻、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①.持续开展由香港社区伙伴(PCD)资助的《腾冲市社区组织传统生态保护观念恢复及跨组织互助精神推动项目》,协助大塘老年协会收集大塘传统文化并整理成册,并组建巡护河流的小分队1个,开展鱼类保护宣传教育并对野生鱼类进行监测。协助永胜老年协会开展生态社区探讨,对全村开展农药化肥使用监测、垃圾分类调查、环保宣传,香椿、椿头、花椒、刺五加、棕包五颗树的有机种植、稻田养鱼、老品种稻谷细红软的种植进行规划,4月开展了“生态种植”分享会。8月进行了项目终期评估,11月进行项目审计,新一期项目《腾冲市南北区域老年协会协力生态保育精神恢复与社区健康促进》于11月签订了项目协议并启动实施。
②.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是选派党员1名,到界头中排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协助组织中排村开展脱贫工作,筹集资金10,000.00元帮助中排村贫困户补齐住房短板。二是到挂钩的曲石镇江苴社区30户建档立卡户、597户非卡户进行入户访谈16次,慰问贫困户30户。按照“六看六帮六达标”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暖心活动”,筹集资金12,000.00元,为30户贫困户购买桌櫈,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与他们一起动手,改善家居环境卫生;筹集资金20,000.00元帮助挂钩村江苴社区种植万寿菊样板200亩。
③. 持续为社区群众查勘野生动物肇事案件,争取最大的补偿。2020年,辖区内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80起、造成经济损失190,275.00元。目前184起案件现场踏勘工作已全部完成,案件材料已上报腾冲市林草局野保办和中国人财保险公司,待保险公司进一步核实赔付。
④. 持续开展自然教育活动,激发公众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力量。与香港社区伙伴合作开展 “以自然为师,让心与自然连接”农村自然教育理念与实践探索项目,充分挖掘本土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结合社区特色从文化、生活、科普、文艺四个方面设计自然教育课程,编写了《高黎贡山下的乡野乡趣》小册子,做为自然教育的辅助教材使用。二是与腾冲蜗牛户外联合在高黎贡山林家铺开展了21期自然教育活动,活动形式有自然体验、森林观察、自然科考、溯溪、树攀、溪降等,活动受教育者达445多人,为那些自然缺失的孩子打开了自然之窗。三是在分局布设 “自然教室”,将高黎贡山珍稀动物、植物以及高黎贡山中山湿性长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图文并茂展示在教室里,并陆续收集自然物、自然教育参与者的自然创作、种子等展示。教室集展示、科普、互动、宣教于一体,展示高黎贡山物种多样性,宣传生态环保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⑤.积极投入到“平安腾冲”、“边疆少数民族示范县”、“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工作中,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做好本单位、挂钩村、网格责任区、边境居民的动员、宣传、教育、整治等工作,帮助挂钩村改建卫生户厕38户,与挂联的腾越镇下绮罗社区罗生党支部形成合力,共建城市社区工作新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0,047,445.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7,322.49元,占总收入的58.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80,123.00元,占总收入的41.80%。与上年收入14,980,595.12元对比增加5,066,850.37元,增长33.82%,主要原因:增加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4,748,162.00元;增加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资金540,000.00元;增加腾冲市林草局拨工作经费60,000.00元;增加腾冲市芒棒镇拨工作经费55,000.00元;增加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经费40,000.00元,增加保险公司赔付森林火灾保险赔付款26,31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9,528,165.99元。其中:基本支出8,032,322.49元,占总支出的41.13%;项目支出11,495,843.50元,占总支出的58.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5,297,091.40元对比增加4,231,074.59元,增长27.66%,主要原因:增加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项目4,748,162.00元;增加森林防火经费项目60,000.00元。减少非税收入返回弥补公用经费507,300.00元。减少职业年金缴费11,774.40元;减少伤亡抚恤153,436.00元;增加高龄补助费3,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32,322.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1,173.14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非税返还弥补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11,471.50元,占基本支出的93.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20,850.99元,占基本支出的6.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95,843.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32,247.73元,增长72.52%,主要原因增加了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4,748,162.00元;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资金540,000.00元;腾冲市林草局拨工作经费60,000.00元;腾冲市芒棒镇拨工作经费55,000.00元;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经费40,000.00元,保险公司赔付森林火灾保险赔付款26,31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34,35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04%。与上年对比增加1,315,348.87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8,032,322.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4,838.14元,降低6.58%。主要是非税返还弥补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3,302,036.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0,187.01元,增长132.2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4,92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高龄护理费9,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1,525.12元,退休公用经费13,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9,17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1,005.44元,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8,171.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6,3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2020年职工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9,863,895.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3%。其中:基本支出6,611,859.09元(人员经费6,091,008.10元;日常公用经费520,850.99元);项目支出3,252,036.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辖区森林防火宣传、办公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871.34元,完成预算的8.03%。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0,717.34元,完成预算的11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54.00元,完成预算的-49.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00元,增长0.00%。因2020年和2019年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费支出增加40,717.34元,是保护区车辆多用于野外,路况差,并且所使用车辆老化,为确保安全出行,需要经常修理才能保证安全出行,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对上级和下级、相关部门的接待、保护区相互交流减少,未使用预算资金19,846.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80,871.34元比2019年273,523.50元增加7,347.84元,增长2.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991.84元,增长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44.00元,下降15.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00元,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因2020年和2019年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中的车辆运行费支出增加10,991.84元,是保护区车辆多用于野外,路况差,并且所使用车辆老化,为确保安全出行,经常要修理才能保证行车安全,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3,644.00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对上级和下级、相关部门的接待、保护区相互交流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717.34元,占92.82%;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4.00元,占7.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相应没有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717.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0,717.3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1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管护站点建设,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检查、验收项目、社区群众及国内外保护区交流合作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资产总额12,809,579.03元,其中,流动资产1,077,430.75元,固定资产11,732,141.28元(原值19,729,969.02元,累计折旧7,997,827.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元(原值9,368.0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9,36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3,378.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827.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28项,账面原值576,879.7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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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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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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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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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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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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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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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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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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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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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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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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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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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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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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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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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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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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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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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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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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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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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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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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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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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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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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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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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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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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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6,7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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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4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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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9,9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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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7,5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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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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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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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7,2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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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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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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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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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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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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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9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9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94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管护补助经费项目2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对42418公顷的高黎贡山保护区实施了有效管护,组织开展了保护区武装巡护、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生态公益林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2020年无森林火灾成绩;实施了保护区基层站点建设与维护修缮;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开展了对外宣传和自然教育活动;完成了辖区林区治安纠纷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2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0元(办公费7,200.00元;水费1,376.20元;电费14,381.76元;邮电费40,000.00元;差旅费59,198.04元;维修维护费7,844.00元;劳务费6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400.00元,其他交通费1,6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金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保护区周边区公众意识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三会一课”、森林防火工作会、年终工作总结会、业务工作会共召开4次;护林点房屋维修维护按要求完成;保护区深度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24次;中缅边境武装巡护2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旅游的发展给周边社区群众带来每户每年5,000.00元的收入;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是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展示窗口;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补助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中缅边境武装巡护\深度巡护,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经费的保障下,控制了中缅边境保护区盗猎、盗伐案件多发的势头,确保资源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其中:差旅费7,600.00元;劳务费42,400.00元)。
③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野外深度巡护10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边境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33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结转2020年实施。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安排资金33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33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33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600.00元(办公费26,714.00元;差旅费53,300.00元;培训费15,416.00元;劳务费162,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00.00元;其他交通费9,67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9,4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生物多样性进行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熊类、雉类、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办公设备购置29,4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年结转)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2019年结转)
2.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专项转移支付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3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大树杜鹃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19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支付149,400.00元,150,600.00元结转2020年实施。组织开展了辖区大树杜鹃监测、保护、采种、育苗;购置了监测设备。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经费的保障下,有效保护辖区大树杜鹃资源安全,为大树杜鹃极小种群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安排资金150,6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6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150,6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0,600.00元(办公费23,813.28元;差旅费2,600.00元;维修维护费19,986.72元;培训费20,000.00元;劳务费46,800.00元;委托业务费27,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4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大树杜鹃就地进行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大树杜鹃监测培训1次40人;对辖区大树杜鹃进行监测、保护。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58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7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8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233,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3,000.00元(维修(维护)费180,000.00元;劳务费3,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其余347,000.0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区机构能力提升改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3个基层管护站点进行维修维护;中缅边境跨境保护工作5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
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54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地优化整合各项工作,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安排资金5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4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已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实施,项目资金已支付73,436.5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704.50元(办公费13,704.50元;劳务费2,00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7,732.00元。其余466,563.50元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了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办公设备购置57,732.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50,000.00元,是为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检查、巡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安排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办公费13,799.00元;差旅费4,201.00元;维修(维护)费1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2,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一是森林防火工作培训1次40人;二是森林防火通道维修维护1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69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65,000.00元,是为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建设发展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持续监测,完成了野生动物监测样线、样带、样地调查和资源利用调查、市场调查等,保证了科研监测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度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批复,预算安排资金6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5,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预算安排,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6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400.00元(办公费25,160.00元;维修维护费10,082.33元;会议费2,297.67元;培训费13,860.00元;劳务费5,000.00元);资本性支出8,6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有效管理,确保管理界线、面积稳定、森林覆盖率提高,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3.70%,42418公顷管理面积稳定,无森林火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项目完成率100.00%,资金使用率100.00%,完成及时率100.00%,质量达标率100.00%。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训1期;购置生物多样性监测设备(电子显示屏)1套。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成为了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保护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恢复,森林生态效益显著提高。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护区边境及结合部资源管护不够到位。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及查处打击力度。
(2)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和展示窗口作用有待加强。
(4)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高黎贡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市财政下达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200,000.00元,是为保护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响水河护林点建设;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安排资金2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0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200,0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大塘响水河护林点进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护林点建设完成1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4,748,162.00元,是为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发展,维护好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一次性彻底解决借山造林历史预留问题。项目资金用于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提供经费保障。在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安排资金4,748,162.00元(保山市财政安排1,900,000.00元,腾冲市财政安排2,848,162.00元),实际到位资金4,748,162.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4,748,162.0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48,162.00元(生活补助4,748,162.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兑付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辖区2340亩借山造林林木资产政府赎买资金4,748,162.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腾冲市财政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国家级公益林项目5,097,810.00元,是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保护区综合巡护(专项巡护)、稽查巡护,强化了资源管理;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安排资金5,097,81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97,81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097,81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997,810元(办公费108,283.00元;差旅费26,917.00元;培训费74,100.00元;劳务费4,788,510.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42418公顷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管护,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公益林进行资源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专业管护护林员130人管护支出4,697,81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二:
1.项目名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40,000.00元,是为保护区生态旅游、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基地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开展了各项科研监测活动;通过不懈努力,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为主,集科研、科考、生态旅游、宣传教育与推动社区发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保护区。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安排资金4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4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4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办公费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曲石姜家寨观鸟点进行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完善。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三:
1.项目名称: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55,000.00元,是为保护区大蒿坪站开展生态旅游、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项目在大蒿坪站组织购置了一部分办公设备,主要用于大蒿坪站高效、快捷开展坪河古道生态旅游及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安排资金5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5,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55,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930.00元(办公费16,93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8,07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大蒿坪站开展工作需要办公设备进行购置,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四:
1.项目名称: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香港社区伙伴捐赠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PCD社区合作项目资金192,835.00元,是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区宣传工作开展提供合作经费保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2020年实施支出92,835.00元,剩余100,000.00元结转2021年实施。2020年组织开展了腾冲市社区组织传统生态保护观念恢复及跨组织互助精神推动,在3个社区组织开展了社区活动,有效提高了社区群众生态保护观念。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安排资金192,835.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2,835.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项目计划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支出92,835.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2,835.00元(印刷费4,500.00元;差旅费33,000.00元;委托业务费55,335.00元)。剩余100000.00元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2021年实施完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社区进行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宣传,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3个社区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社区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宣传面不够。
(2)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及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②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十五:
1.项目名称: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香港嘉道理捐赠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项目60,000.00元,是为保护区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2020年组织开展了辖区白眉长臂猿监测。充分发挥国家级保护区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资金的保障下,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为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2020年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对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安排资金6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60,000.00元,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2020年度安排,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已全部实施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共支出6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元(劳务费6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通过召开办公会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在项目活动实施中,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无虚列支出、挪用资金、提高资开支标准等问题,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各项工作任务考核合格。按照预定产出指标完成工作:对辖区白眉长臂猿进行监测,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4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保护区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区知名度提升,展示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开展,办公条件改善,能更好的保护资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效益显著,保护成效得到认可。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源有效保护和资源监测存在不足。加强资源管理和科研监测。
(2)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6.绩效自评结果
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补助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①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报表和实施方案,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②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③项目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相关规定与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④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区的项目活动多在野外和林区实施,工作条件艰苦,特别5月中旬至9月底的雨季期间,项目活动实施困难,影响了项目计划的如期实施。建议: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①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机构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②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属保山管护局正科级派出机构,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分局设一室两股(办公室、管理股、科技股)。腾冲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人,现实有49人。
③重点工作概述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腾冲分局在各级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和自然保护区的行业使命,确立了“资源管护打基础,科研监测搞突破,国家公园塑品牌,自然教育建特色,基层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护区宣传教育、资源管护、生物多样性监测、国家公园建设、自然教育等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腾冲分局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根据保财资环[2020]5号文件《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2020年度我单位单位部门预算收入6,619,144.00元,支出6,619,144.00元,收支平衡。本年度总收入20,047,445.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7,322.49元(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3,400.0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1,525.12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401,005.44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28,171.84元;2130204款-林业事业机构6,611,859.09元;2130209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0,000.00元;2130210款-林业自然保护区支出1,485,000.00元,其中:高黎贡山管护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中缅边境跨境保护经费50,000.0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580,000.00元,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资金540,000.00元,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非税返还)65,000.00元;2129901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职工住房补贴)56,361.00元;2130299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1,900,000.00元;2240602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50,000.00元;其他收入8,380,123.00元(腾冲市财政局拨2020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资金5,097,810.00元,腾冲市拨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2,848,162.00元,腾冲市林草局拨工作经费60,000.00元,腾冲市芒棒镇拨工作经费55,000.00元,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经费40,000.00元,保险公司赔付森林火灾保险赔付款26,316.00元,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60,000.00元,香港社区伙伴PCD项目192,835.00元)。本年度总支出19,528,165.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334,358.99元(①基本支出8,032,322.4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11,471.50元;公用经费支出520,850.99元;②项目支出3,302,036.50元);其他支出5,284,681.28元(腾冲市财政局拨2020年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资金5,097,810.00元;腾冲市财政局拨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2,848,162.00元;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拨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经费40,000.00元;腾冲市芒棒镇政府拨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经费55,000.00元;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项目支出92,835.00元;香港嘉道理捐赠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支出6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腾冲分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具体情况为:①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财政局;②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③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⑤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方面: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设定明确。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2020年部门工作计划。
预算配置方面:配置合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事业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均未超预算。“三公经费”方面控制程度较严,履行主要职责和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较高。
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执行的结果相对较好,单位积极采取细化支出方案、优化支出结构、动态跟踪预算执行情况等措施,以多种方式督促预算执行。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项目总投入11,495,843.50元,用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中缅边境跨境保护项目补助经费50,000.00元;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经费65,000.00元;大塘响水河护林点建设经费200,000.00元;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4,848,162.00元;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2019年结转)330,000.00元;大树杜鹃就地保护项目(2019年结转)150,600.00元;2020年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233,000.00元(项目预算580,000.00元,2020年投入233,000.00元,347,000.00元结转2021年实施);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项目73,436.50元项目预算540,000.00元,2020年投入73,436.50元,466,563.50元结转2021年实施);2020年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5,097,810.00元;省级森林防火经费项目50,000.00元;香港社区伙伴PCD捐赠收入项目92,835.00元;香港嘉道理白眉长臂猿监测队劳务费项目60,000.00元;曲石姜家寨观鸟点建设补助项目40,000.00元;大蒿坪站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55,000.00元。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年度内拨付资金为11,495,843.50元,实际到位率100.00%。已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内容。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预算资金、项目资金全部到位,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依法依规开展资源调查,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行等有关项目实施。有效的监控保护区动态,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种破坏和非法侵占自然资源的不法行为,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做好辖区内及周边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增强了机构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通过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资料,为高黎贡山的保护管理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二是加强高黎贡山森林火灾预防监测,提升森林防火应急和处置水平,确保资源安全;三是巩固武装巡护机制,通过武装巡护、专项巡护、综合巡护等形式,打击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高黎贡山动植物资源保护,确保生态安全;四是大力开展环境教育、自然体验、宣教展示等活动,引导社区自觉参与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五是加强基层管理站点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科研监测、对外宣传展示等综合服务功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队伍整体素质和个体素质急需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发挥职能职责,精心策划,着眼细节、着眼亮点、着眼特色,全力做好保护区管理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深入有效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凝聚正能量。四是强化学习,抓好队伍建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腾冲分局高黎贡山保护区财政支出,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管理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按时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工作完成及时,符合年度预算目标;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责任意识,确保自然保护区的资源管护安全。二是扎实推进人才培养工程。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抓好自然保护区各项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