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主要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3.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规划,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设置界标,协调自然保护区的林政、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管理;
4.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5.对保护区内湿地生态资源、水域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实施景观生态保护区的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退耕还湿、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等项目工程;
6.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科考工作;
7. 开展自然保护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
8.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参观、生态旅游等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严格抓实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各级纪委全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强有力作用,保证了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多措并举抓好资源管护工作。
(1)紧抓资源管护不放松。加大对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制定完善《巡护制度》,聘用长期管护员5人,季节性防火巡护宣传员9人,强化日常巡护,对破坏、干扰保护区林地、湿地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一是在湿地退耕区域修缮防护栏500米,阻拦当地居民随意进入湿地打渔、放牧、割草或私拉游客进入湿地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二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在保护区周边3个乡镇4个社区的主要路口、公共场所设置宣传警示牌15块、悬挂宣传布标8条、张贴公告100份、投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北海湿地景区及周边农家乐进行了5次针对非法来源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和出售、食用、购买行为集中排查;集中开展了5次“四清”专项行动。清除“粘网”8个、“地笼”800余条,“简易扣子”10个。三是加强科研监测,掌握野生动植物动态情况。2020年在保护区安装红外相机5台,拍摄到了白鹇、白腹锦鸡、赤麂、豹猫等珍稀野生动物的图片、影像资料,充实了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监测数据。同时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保护区鱼类、两爬类、鸟类动物调查,浮毯沼泽多样性研究,为保护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利用安装的12个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测湿地野生动植物基本情况及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管护设施、非法捕捞、猎捕野生动植物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2020年共发现滥伐林木案件1起,目前移交腾冲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调查处理。各项管护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保护区资源安全。
(2)紧抓森林防火不放松。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通过签订防火责任书、防火联防协议承诺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把防火工作及责任落到山头地块。全年共召开森林草原防火会议8次,发放户主通知书1500份,各级防火命令共计200余份,张贴、喷刷标语40条,开展防灭火检查工作22次,宣传活动25次,出动宣传车辆25辆次,人员72人次。悬挂森林草原防火五彩旗150面,悬挂宣传布标30条,张贴宣传画15张。通过各种途径、各种形式的宣传,极大地提高保护区周边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全年保护区未发生火警火灾。
(3)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管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一是妥善解决了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我局积极向辖区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彻底解决青海湖集体权属承包转让、水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为青海湖区域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在规范北海生态旅游行为的同时,针对资源特色引导社区发展绿色食品、引导社区群众积极发展乡村生态观光农业、民宿餐饮服务、区域特色经济林果种植、地方特色手工艺品等,拓宽群众增收致富途径,降低对湿地自然资源的依赖。
(4)以项目为支撑,加强基层管护能力建设。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实施腾冲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截至2020年底,建设基层管护宣教用房1126.4平方米;载插界桩200棵、界碑16座,宣传警示牌136块;设置水上浮标5.2千米,修缮湿地防护栏4.5千米、巡护道路7公里;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12套、购置科研监测设备一批;清理和控制外来物种123公顷。配合环保部门加快推进实施北海湿地环湖截污工程。二是对双海社区所有及集体红白喜事办事点的餐饮污水进行全面整治,新建餐饮农家乐隔油隔渣池30个。三是开展保护区周边及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设置拦污栅6处,定期清理垃圾。四是拆除青海湖周边违法建筑4处,恢复湖滨近1万平方米。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基层湿地管护条件,进一步稳定北海省级重要湿地植物群落结构和提高了原生植物种群数量。为科学规范开展保护管理奠定基础,管护机构的调查监测水平及保护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5)抓实科普宣教工作。牢固树立“宣传开路”的思想,扎实抓好自然保护区宣传教育、科普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广泛向社会各界、公众及保护区周边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保护政策、湿地及自然保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成效明显。设立单位公众号1个,在北海管护站建成科普宣教厅1个,拍摄宣传短片2部。2020年共组织集中宣传活动8次,出动宣传车辆15台次,宣教人员50余人次,悬挂布标45条,张贴宣传画200张,宣传标语100条,发放湿地宣传折页3000余份,宣传册1000份,宣传单16000余份,同时,在北海景区入口设置宣传资料台1个,每月定期更换补充资料,发放宣传折页1500份,宣传单12000余份。
3.补齐短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入户遍访27次,查缺补漏,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一是自筹资金16430元补助新乐社区挂钩户提升家居环境,补助住房短板10户,庭院硬化21户、面积903平方米。二是开展干部职工“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筹资16092元,给困难群众购置米、油等生活必需品。三是大力推进卫生厕所改造,采取“政策动员+干部帮扶”方式积极推进卫生厕所改建工作,挂钩干部尽其所能,支持帮助挂钩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90%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968,144.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8,144.68元,占总收入的60.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9.18%。与上年对比增加4,841,833.87元,增长227.71%,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0年增加了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等项目经费;
2.其他收入增加,腾冲市财政局拨入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经费及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资金2,7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951,059.48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638.48元,占总支出的28.80%;项目支出4,237,421.00元,占总支出的71.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96,599.12元,增长27.86%,主要原因是:
1.2020年新进职工,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3,638.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0,541.57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
1.2020年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新进人员1名。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6,590.68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7,047.80元,占基本支出的5.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7,42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6,057.55元,增长31.13%,主要原因是:
1.2020年度项目数量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财资环〔2020〕14号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资金共1,470,000.00元,2020年度共支出1,4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包括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设备购置等。
2.保财资环〔2020〕14号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资金共300,000.00元,2020年度共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及保护区发展,项目内容包括管护设施修缮,完善保护区监控体系,开展湿地宣传工作,维持管护机构运转等。
3. 工作经费腾财预〔2020〕337号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资金共600,000.00元,2020年度共支出226,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推动保护区科学发展,完善保护区数据。
4. 保财资环〔2020〕14号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项目资金共115,000.00元,2020年度共支出115,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保护区管护人员及开展保护区资源调查工作。
5.保财资环〔2020〕80号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项目资金共90,000.00元,2020年度共支出72,0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
6.腾财预〔2020〕337号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项目资金共2,100,000.00元,2020年度共支出1,45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
7.保财资环〔2020〕26号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共20,000.00元,2020年度共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护林防火工作,包括防火物资购置、护林防火宣传、森林资源监管等。
8.保财资环〔2020〕54号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资金共40,000.00元,2020年度共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护林防火工作,包括防火物资购置、护林防火宣传、森林资源监管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0,144.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91%。与上年对比增加947,673.52元,增长28.96%,主要原因是:
1.2020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36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90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5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
12.农林水(类)支出5,585,22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3%。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过程中产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8.00元,完成预算的1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8.00元,完成预算的15.8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接待较少;
2.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250.69元,下降8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50.69元,下降86.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接待较少;
2.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4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护区工作检查、湿地保护与管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资产总额9,951,106.58元,其中,流动资产1,268,925.10元,固定资产3,059,350.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608,929.66元,无形资产13,901.7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8,76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2,624.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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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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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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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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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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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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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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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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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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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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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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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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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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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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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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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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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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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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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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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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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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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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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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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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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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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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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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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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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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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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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1,1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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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9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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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9,3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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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9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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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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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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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4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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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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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8,9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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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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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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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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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4号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加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保护区管护体系,提升管护水平,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我局积极实施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资金共1,470,000.00元,用于建设保护区,提高保护区综合管护能力,打造高品质湿地保护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1,47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2018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47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已完成;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0年),指标完成;
成本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已完成;
质量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机构能力建设成效80%,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生态保护成效达80%,指标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社区影响成效达100%,指标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区、民众满意度指标值为80%,指标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保财资环〔2020〕14号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不断提高保护区管护能力,提升保护区生态品质,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我局实施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项目资金共300,000.00元,用于腾冲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及保护区发展,项目内容包括管护设施修缮,完善保护区监控体系,提高保护区管护技术水平,保障硬件设施、软件设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持管护机构运转,加强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提高民众生态保护意识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30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和建设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该项指标完成;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0年),指标完成;
成本指标:根据项目绩效自评表,该项指标完成;
质量指标:指标值为巡护管护任务完成率100%,完成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提高50000人次公众环保意识,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碳汇功能4吨、涵养水源701.64立方米、净化空气1460吨,指标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保护湿地及生物多样性,完成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100%,指标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工作经费腾财预〔2020〕337号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
2.项目基本情况
保护区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客观的指导,离不开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为不断推动保护区的整体发展,为保护区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提升保护区管护机构管护能力,做到科学保护、高效保护,打造高品质湿地保护区,我局积极实施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项目资金共使用226,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文件和项目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60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北海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按进度开展,项目资金支出226,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100%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工作;
质量指标:100%通过主管部门、规划单位审查;
时效指标:项目周期为两年,本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总体规划文本低于50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生态效益指标:生态承载能力、景观效益改善明显。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14号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与总体发展目标,为建立健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完善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体系,加大对保护区内各类资源的监管力度,推动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我局实施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项目资金共115,000.00元,用于聘请保护区管护人员及开展保护区资源调查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0〕1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115,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15,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资源调查报告1份,聘请管护人员5人,指标完成;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1年(2020年),指标完成;
成本指标:资源调查费100,000.00元,聘请管护人员15,000.00元,指标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经验指标值为90%,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为科学规范开展保护管理奠定基础,指标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100%,指标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80号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90,000.00元。确界勘界是依法依规开展保护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推动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库,确保保护区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80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9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北海湿地保护区优化整合确界勘界项目实施完成,等待评审,项目资金支出72,000.00元;2021年完成省级评审后,将支付剩余18,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指标值为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1份,实际完成情况为勘界报告1份;
质量指标:加强保护区管理,提升管护能力,年度指标完成;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2年(2020年至2021年),2020年度计划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按要求已聘请专业机构完成项目,年度指标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区科学管理指标值为85%,2020年度已达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完成满意度指标值为85%,2020年度已达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腾财预〔2020〕337号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管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青海湖生物多样性,提升管护局管护能力,我局积极实施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项目资金共使用1,4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文件和项目要求,腾冲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2,10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项目2020年度任务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45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项目成效(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指标完成;
时效指标:资金支出率指标值为100%,实际为69.05%;
数量指标:有效解决青海湖历史遗留问题,年度指标已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有效推动保护区整体发展,指标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改善青海湖生态环境,指标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管护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指标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指标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 保财资环〔2020〕26号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0,000.00元。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储备防火物资,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26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2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指标值为聘请5名护林员、制作10条宣传布标、防火工作差旅费3,350.00元,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支出进度80%以上,完成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内,完成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80%以上,完成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保财资环〔2020〕54号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下达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0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40,000.00元。通过防火经费投入,储备防火物资,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单位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绩效管理评价文件;二是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评价工作进行合理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室及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数据材料,根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填报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0〕5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40,000.00元至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上报的项目计划,2020年省级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4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指标值为聘请4名护林员,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支出进度80%以上,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指标值为防火物资采购16,600.00元、防火工作差旅费及租车费13,400.00元,完成指标;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森林火灾受害率在1‰以内,完成指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80%以上,完成指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各科室各司其职,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强化意识,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培训与监督。
(4)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重视项目前期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详细编制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 云财建〔2014〕234号2014年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
2.其他需说明的问题:该项目总投资8,760,000.00元,其中中央投资3,510,000.00元,地方配套5,250,000.00元。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即2015年-2017年。中央资金2014年12月29日到账,到位率100%。地方配套于2015年12月18日到账1,270,000.00元,2016年3月份到账1,280,000.00元(为土地划拨款不在设计方案中),2019年11月到账300,000.00元,合计2,850,000.00元。实际到位率29.90%。目前该项目由于地方配套不足,合并招标(巡护步道、界碑界桩、宣教用房、院区工程)4,041,246.25元。项目于2018年1月22日由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移交至我局,2018年由于腾冲市关于北海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暂时停工。2019年1月恢复施工。目前工程尚未完工(未做出工程量清单),按合同支付进度款,无法计算绩效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云编〔2014〕85号)和《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设置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机构的批复》(云编〔2015〕50号)及《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底成立了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人,2020年实有人数13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2020年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年初预算安排,设立2020年度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各项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绩效指标清晰详细、可量化,有利于促进湿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等各项事业发展。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6,968,144.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8,144.68元,其他收入2,730,000.00元,上年结余结转250,852.74元。
全年总支出5,951,059.48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638.48元,占本年度支出数28.8%;项目支出4,237,421.00元,占本年度支出数71.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616,410.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5,763.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0,180.00元,资本性支出548,705.00元。年末结余结转1,267,937.9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单位预算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保证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性、真实性、合法性,我局结合实际,根据部门预算工作要求制定了相关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建立财务制度,出台了《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制度汇编》,加强了对单位预算的管理与监督,不断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规范化管理。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达到情况等开展自评,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资金投入的有效性与必要性。在自我评价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保障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情况: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综合科财务牵头,局各科站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综合科具体负责项目绩效评价的日常业务工作。
组织实施情况:根据保山市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联合各科站积极开展评价工作。确定绩效自评项目,收集整理相关项目资料,根据绩效自评指标,公正公开、高效地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我局依据职能职责科学合理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量化,科学明确,符合客观实际与单位发展需要。统筹安排预算资金,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科学合理、数据详实。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单位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预算执行有效,按照进度要求,完成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及时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财务制度执行,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单位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部门职能正常发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项工作、项目有效有序开展,积极完成任务计划。认真监督各项工作、项目的实施,积极配合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修缮管护设施、开展资源调查、生物多样性监测等,不断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保护区生物信息库,进一步推动保护区发展,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二是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加强巡护,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三是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提高人们对湿地保护、生态保护的意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二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各科室积极参与预算编制工作,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意识,不断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压实绩效评价工作主体责任、部门责任等。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本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管理改进和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经费使用;二是加大对绩效管理的研究,建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