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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加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护局、管护分局、管护站三级垂直”的管理体制,负责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
3.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管护局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
4.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
5.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
6.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
7.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保山管护局内设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机构,2个正科级派出机构(隆阳分局、腾冲分局),属于二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隆阳分局下设5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芒宽管护站、百花岭管护站、赛格管护站、坝湾管护站、赧亢管护站),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定事业编制总数123名,其中:保山管护局局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核定事业编制23名。隆阳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名,腾冲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名。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资源管护,确保生物资源安全。一是加大巡护打击力度。以创建“平安林区”为主线,加大日常巡护力度,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行动,开展武装巡护1次,组织野外巡护17000余人次,共发现违法行为1起(立案并移交森林警察大队),有效维护资源安全。二是加强管护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各级部门的支持下,组建完成了一支100人(隆阳分队50人、腾冲分队50人)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分别于2021年1月25日和4月25日分两批开班上岗履职。三是强化防火宣传和火源管理,建立联防机制。积极营造森林防火氛围,大力宣传防火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区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在保护区辖区主要入山路口,认真开展火源管理、入山登记工作,共计启动设置了72个森林防火检查站,辖区内瞭望台火情监测人员实施24小时火情监测,组织辖区“山情、林情、社情、水情”四情摸排,对辖区内及周边距保护区界限直线距离100米内的坟墓进行了登记核实,对556名重点监控人员进行了建档立卡,充分掌握情况,做实做细应急准备;建立了与怒江管护局、泸水分局、龙陵小黑山管护局、分局与分局之间的联防联治机制,建立了与相邻管护站、相邻国有林场、当地林业站、村委会的群防群治机制,共签订联防协议30余份。四是抓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对保护区72个管护点(哨卡)逐步进行维护提升和功能完善;对北斋公房线野外巡护步道进行修缮;实施高黎贡山省级自然教育试点基地提升改造,更新完善百花岭宣教中心展示内容和部分宣教设施;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驻队营房修建。五是强化项目监管和问题排查整改。完成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核查工作;组织两分局开展保护区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改,完成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腾冲分局辖区大坝耕地问题的核查及整改;加强对G219线泸腾公路高黎贡山百花岭隧道建设的监管,严防建设工程对自然保护区资源造成破坏,协助项目单位做好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核查。六是组织开展保护地勘界立标和优化整合工作。持续做好保护区勘界报告省级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工作;配合省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项目组开展范围确定、边界细化、综合科学考察等工作,开展保护区土地使用、资源保护、林下种植情况及国家公园建设、机构、特许经营情况调查及保护区2021年地类变化监测图斑核查。七是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疫情防控、信访化解等工作。组织11个管护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防汛抗灾救灾防治隐患专项排查,对辖区内的护林点、哨卡、巡护路线、监测点、办公区及居家房前屋后等进行排查,在COP15会议期间,通过加强宣传、排除隐患、严格值班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入山人员管控、疫情防控、疫源疫病监测、信访化解等各项工作。八是开展保护区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市林草局完成组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了2021高黎贡山林业行政执法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九是全员下沉一线,抓好生物生态安全工作。2021年2月20日至6月15日市局全员下沉一线抓好森林防火、资源管护等工作。十是认真做好野生动物肇事理赔工作。2021年保护区周边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78起,造成经济损失10.1万元。目前78起案件现场踏勘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场踏勘材料已交保险公司进一步审核赔付中。
2.加强科研监测,提升保护区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开展年度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对大树杜鹃、长蕊木兰、保山茜等物种持续进行物候观察。高黎贡山隆阳分局通过红外相机首次拍到数十年在保山段未出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贡山羚牛。高黎贡山腾冲分局拍摄并报道的冬青大蚕蛾受到了主流媒体的宣传,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组织修编了未来五年的《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计划》。二是科学开展专项保护。针对性实施滇桐、高黎贡白眉长臂猿、菲氏叶猴、大树杜鹃等珍稀濒危物种调查、拯救和繁育工作。大树杜鹃扩繁工作取得进展,与云南省林草科学院合作共建大树杜鹃科普示范基地。滇桐调查显示野生植株达286株,成为国内最大的野生滇桐种群,并且已经育苗成功,有60余株种苗繁育成功并达到了一级种苗标准。三是系统开展《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试点(高黎贡山保山段)》项目,推动实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四是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中央民族大学龙春林教授合作,搭建科研平台,将重点开展高黎贡山民族食药植物及相关传统知识科学评价方面的工作;与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合作,将重点开展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和脆弱区域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与中国林科院、西南林业大学等研究机构合作,持续开展红外相机监测工作。五是积极申请科研项目。围绕生物生态安全格局构成、民族植物学研究、中缅联合跨境保护、保护区南段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建立、高黎贡山区域鸟类和兽类多样性空间分布和保护管理上报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5项;组织申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保山片区)》《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收集及专类园规划项目》;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省林科院申报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生态定位监测站项目。六是注重保护区科技人员的能力提升。面向基层科技人员开展了“高黎贡山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能力培训1次;召集了国家公园综合科考地质专题“高黎贡山的前世今生”的专家报告1次;组织了“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监测技术”培训1次;筹备2期自然教育工作访;部分科技人员参加了在百花岭宣教中心召开的“2021年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在北京召开的“第六届植物分类研究高级培训班”。七是扎实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辖区内野生动物种群动态的监测工作,截至目前,高黎贡山保山辖区境内没有发现野生动物疫病情况。
3.注重多方联动,加快推进规划编制步伐。一是启动了《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修编工作,逐级上报省、国家林草局审批,国家林草局已于4月8日组织了专家评审,近期即将批复。二是按照中办、国办厅字〔2020〕32号、省委办公厅厅字〔2021〕4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高黎贡山现场调研腾冲座谈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保护区内集体林和农地等问题地块详查、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森林防火体系完善等工作。三是配合省、市发展改革委针对保护区管护设施落后、数字化程度低、极小物种种群保护缺乏项目支撑等问题,编制《云南省“十四五”高黎贡山保护规划》,保山市级层面谋划上报“十四五”重大项目集群18项,申请资金达60亿元。四是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保山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2021-2035年)》。五是配合市林草局开展高黎贡山周边重大生态修复工作,编制了《保山高黎贡山周边生态脆弱区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方案》,涉及生态退化修复提质增效16.2万亩,投资3.1亿元,争取国家补助2亿元。
4.强化“影像保护”,重视对外宣传。一是协调各级新闻媒体、电视台到高黎贡山开展各类拍摄、宣传活动。协助CCTV4《远方的家》拍摄,参与录制广播节目《公益987——科技让生活更美好》;配合新华社、人民网、云岭先锋、搜狐等知名媒体发布有关高黎贡山新闻共计50余条,在省级及市级媒体发布新闻共计约200余条。如:《一家三代持续70年倾心守护高黎贡山》在中国网、新华网、春城晚报、今日头条、云南发布、新浪网等多个网站转载,《濒危物种铠兰在高黎贡山腾冲段竞相开放》《7月威氏绿绒蒿绽放》在新华网、人民网、春城晚报、新华网(云南频道)等14个平台发布转载,《高黎贡山腾冲分局监测到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冬青大蚕蛾》在人民网云南频道、人民网、云南发布、人民日报海外社交媒体、云报客户端、云南日报、云视新闻七彩云、都市时报等8个平台转载;配合新华社、人民网、央视、云南电视台、云岭先锋、保山市电视台等知名媒体机构拍摄以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及生态保护成果的新闻及专题报道共计30余次。如:央视纪录片《雪山飞虹》《云南省COP15宣传片》、保山市电视台《视界高黎贡》等。二是组织收集整理生物多样性素材资料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展出。先后为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国安办、市林草局、市移动公司等提供COP15大会素材15份,组织干部职工、护林员撰写宣传稿件报送保山日报《高黎贡山专栏》共计30余篇。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活动。2020年11月,在北京王府井步行街举办了“到王府井看美丽中国——野性高黎贡”户外主题展览,该项工作得到了国家林草局主要领导和中国网、人民网的高度关注。今年5月,联合保山市科协、隆阳区科协、省农科院热经所等部门举办“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安全与保护—科普宣展暨农业产业培训”系列特色活动,共开展宣展9场次,展出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知识展版360块次、保护生物多样性(三维立体科普展板)216块次,发放科普宣传品9700余件(个),惠及群众及学生6500余人;开展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自然科学科普讲座、学科教育实践活动8场次,1500余名学生、教师、村民参与;开展保护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科普知识有奖竞答4场次,参加学生200余人;到保山市第一中学举行题为“中国灵长类动物”的科普讲座;在COP15期间,组织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高黎贡山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开启了又一次保护高黎贡山社区宣传行动。
5.实施社区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实施自然教育项目。协调推进自然教育试点项目,完成8万元澡塘河体验小区建设任务;开展社区合作自然教育项目,组织帕连、赧亢、大塘、坝湾、芒宽等社区文化访谈4次,支持7个管护站及农民生物多样性协会、专业队开展培训和社区自然教育活动9次,完成10万元资金项目任务;谋划了2次自然教育工作坊,拟开展培训、野外体验和经验交流活动,参加人员将超过70人。二是做好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轮换。管护局(含两分局)抽派了3名干部职工到腾冲中牌社区和芒宽芒龙村驻村工作,协助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关心关注挂联社区,开展社区项目。与中牌社区签订帮扶承诺书、党建扶贫双推进协议书,汇报研究扶贫工作8次,组织春节慰问、贫情调查、产业帮扶、动态清查、办实事等帮扶行动8次;协调市农业农村局、镇党委政府落实中牌社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项目约250万元;支持社区2万元修缮防火通道,支持扩大社区养殖小区建设,全力推进中牌社区产业发展。四是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到社区开展蔬菜、牧草、咖啡、芒果等经济作物优良品种及高效栽培管理技术培训14场次,培养新型农民、科普示范带头人、科技致富能手等农村实用人才1000余人次。
6.密切协调对接,认真做好考察调研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后,各级各部门聚焦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工作,给予保护区鼎力支持和关心。今年以来,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主席张亚平、国家及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科技部傅小峰副司长等有关部门督察调研组和相关领导先后到保护区调研。3月28日,原省委书记阮成发、省长王予波率队到高黎贡山现场调研。10月29日,新任云南省委书记王宁到高黎贡山调研生物生态保护工作。此外,我们还圆满完成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协、省委国安办等省直相关部门领导以及省高黎贡山专班莅临保护区调研汇报工作。完成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的调研及各大科研院所的考察调研接待工作,在以上的各种调研接待工作中,保护区始终做到工作汇报思路清晰、反映问题实事求是、项目申报精准对接,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7.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抓好行业疫情防控。一是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实行“封山管理”,管好辖区中缅边境民间通道,杜绝缅方居民非法入境。二是做好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和物资储备工作。办公区做好日常消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护林员、防灭火专业队员及家属全面做好自我防护,无特殊原因不外出,外出严格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及报备等相关工作;做好医用口罩、消毒液、酒精、红外测温计、手套、消毒片等防控物资储备;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和宣传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做好第3针加强针的宣传工作。
8.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保护区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将所学所悟融入保护区实际工作,真正做到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党建盒子”等学习平台,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员双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干部规划家乡”等政策要求,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研判工作制度,特别是在COP15期间,认真落实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卫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保护区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做到源头预防,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巩固廉政建设成效,形成整治“四风”长效机制。2021年,保护区系统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无人被问责处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本级);
2.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3.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5,181,798.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24,567.94元,占总收入的75.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157,230.56元,占总收入的24.69%。与上年对比增加3,669,838.31元,增长8.84%。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24,567.94元,比上年增加5,234,680.75元,增长18.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0,476.48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业年金缴费及死亡抚恤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675,157.23元,主要是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资金增加10,308,029.95元,中央财政森林草原生态恢复资金增加1,588,157.44元,巡护步道维修资金增加192,413.00元;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减少4,748,162.00元,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减少1,840,000.00元。
2.其他收入11,157,230.56元,比上年减少1,564,842.44元,下降12.30%。其中:增加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试点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中缅边境保护区辖区人行巡逻道维修项目费88,000.00元;公益林资金与保护区保护管理科研监测项目等减少1,852,842.4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8,697,532.23元。其中:基本支出18,631,027.73元,占总支出的38.26%;项目支出30,066,504.50元,占总支出的61.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392,454.79元,增长20.82%。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438,259.46元,项目支出增加8,830,714.2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31,027.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8,259.46元,下降2.3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04,055.77元,占基本支出的9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6,971.96元,占基本支出的6.59%。主要原因:
1.因职工工资正常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26,004.2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76,793.00元,津贴补贴增加399,547.00元,职工绩效奖金减少351,24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86,96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5,209.1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9,820.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578.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57,599.44元,医疗费减少336.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68,780.14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00,288.17元,手续费减少24.60元,水费增加3,793.93元,电费增加364.61元,邮电费减少6,992.53元;差旅费减少61,211.72元,维修(护)费减少3,500.00元,会议费减少2,342.33元,培训费增加5,8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018.30元,劳务费减少129,691.20元,工会经费增加56,436.04元,福利费增加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942.48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7,457.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727.15元。
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5,693.16元,其中:离休费增加8,205.00元,抚恤金增加135,496.00元,生活补助减少47,346.00元,医疗费补助减少2,817.84元,奖励金增加12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7,964.00元。
4.资本性支出减少351,176.72元,分别是:办公设备购置较上年减少5,82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减少345,356.7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66,504.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30,714.25元,增长41.58%,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补助项目及保护区保护管理科研监测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具体项目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21,826,163.19元,其中:办公费799,267.01元,印刷费29,750.00元,水费7,382.00元,电费46,460.99元,邮电费86,295.24元,差旅费925,987.00元,维修(护)费1,957,623.93元,租赁费40,000.00元,会议费38,799.00元,培训费564,570.30元,专用材料费746,124.00元,专用燃料费590.00元,劳务费14,974,277.81元,委托业务费1,120,030.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978.83元,其他交通费用219,500.58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52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480,000.00元;资本性支出7,760,341.31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3,930,062.63元,办公设备购置1,245,754.00元,专用设备购置491,986.00元,物资储备2,7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2,073,878.68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5,960.00元。
开展工作情况: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保护利用规划并实施;制定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管护局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等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保护区对外宣传、科普教育、科研科考、环境监测、社区发展等有关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保护区与国内、外交流合作;在管辖范围内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23,107.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64%。与上年对比增加9,020,363.75元,增长31.87%,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18,628,810.71元比上年减少440,476.48元,下降2.31%,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务车购置减少350,000.00元,行政运行经费减少341,605.61元,事业机构经费增加53,218.33元,社会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36,086.1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增加15,970.48元,职工住房补贴增加45,854.00元。
项目支出18,694,296.73元比上年增加9,460,840.23元,增幅102.46%。其中:高黎贡山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资金增加10,308,029.95元,中央财政森林草原生态恢复资金增加1,588,157.44元,巡护步道维修资金增加192,413.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加1,668,600.00元,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经费增加451,801.84元;借山造林政府赎买资金项目减少4,748,16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经费支出48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2,94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8,59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80,57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支出1,588,157.44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92,413.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9,9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2021年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1,543,02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2%。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支出基本支出14,967,326.31元、项目支出6,575,696.3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858,02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1%。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44,732.61元,完成预算的173.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88,631.61元,完成预算的17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101.00元,完成预算的80.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预算为0.00元,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288,631.61元;预算数为1,280,000.00元,增加1,008,631.61元,增幅78.80%;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为1,768,589.22元,预算数为700,000.00元,增加1,068,589.22元,增幅152.66%,主要是新购森林草原防灭火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更换新购业务保障用车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520,042.39元,预算数为580,000.00元,减少59,957.61元,减幅为10.34%,主要是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决算数为56,101.00元,预算数为70,000.00元,减少13,899.00元,减幅为19.86%,主要是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加强管理节约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477,381.54元,增长17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73,363.24元,增长18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18.30元,增长7.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森林草原防灭火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更换新购业务保障用车4辆;2021年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国家公园及生物生态安全工作调研较多,接待较多,相应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8,631.61元,占97.61%;公务接待费支出56,101.00元,占2.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相应没有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8,631.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68,589.22元,购置车辆1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新购森林草原防灭火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更换新购业务保障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0,042.3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基础设施管护站点维修维护,科研监测项目的实施,国家公园宣传教育推进,社区发展与自然教育开展,为保护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森林保山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10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1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管护站点建设,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工作等工作检查、验收项目、社区群众及国内外保护区交流合作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509.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02.63元,增加1.83%,主要原因是加强了“三公”经费的开支管理工作,特别对公务员接待费进行管控,开支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219.67元,水费3,256.20元,电费7,718.41元,邮电费18,279.32元,差旅费10,820.00元,培训费5,8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34,51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6,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资产总额54,186,223.14元,其中,流动资产7,014,382.84元,固定资产30,049,375.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942,577.82元,无形资产2,179,886.7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0,500.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55,406.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15,27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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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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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4186223.14
| 7014382.84
| 30049375.78
| 21757319.33
| 2571810.46
| 0
| 5720245.99
|
| 14942577.82
| 2179886.7
| 0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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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44,5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3,0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00,58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33,01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