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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06_B/2015-0729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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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5年部门预算

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市资源站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市资源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02.11

一、基本支出

102.11

经费拨款

102.11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58.72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商品和服务支出

9.26

罚没收入安排

1、公务费

4.8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3、福利费

0.04

三、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4、职教工会费

2.06

5、退休公用经费

0.3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4.13

 

1、退休费

33.83

2、遗属补助

0.28

3、独生子女费

0.02

 

二、项目支出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02.11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02.11

 

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5年基本信息表 (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人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 计

财政全供养

财政全供养

小计

行政

参公

管理

事业

工勤

其他

小计

离休

退休

提前

退休

市资源站

25

16

14

2

9

9

1

 

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6人,退休人员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2.1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1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8.72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26万元。

其中:公务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福利费0.04万元、职教工会费2.0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36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0.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0.000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0.04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3万元。

其中:退休费33.83万元、遗属补助0.28万元、独子费0.02万元;

核定标准: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遗属补助核定每人月均231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