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市资源站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市资源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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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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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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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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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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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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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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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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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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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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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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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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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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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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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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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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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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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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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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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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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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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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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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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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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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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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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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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教工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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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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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退休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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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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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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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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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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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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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属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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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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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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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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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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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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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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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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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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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支 出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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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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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5年基本信息表 (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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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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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实有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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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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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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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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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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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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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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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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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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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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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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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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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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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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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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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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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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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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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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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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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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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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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6人,退休人员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2.1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1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58.72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26万元。
其中:公务费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福利费0.04万元、职教工会费2.0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36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万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0.00022万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0.04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3万元。
其中:退休费33.83万元、遗属补助0.28万元、独子费0.02万元;
核定标准: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遗属补助核定每人月均231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