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保市机编办[2009]26号文件中规定,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是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退耕还林、造林绿化、森林经营以及国有(国社)林场、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耕还林、造林绿化、森林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016年重点工作: 1.认真组织实施2.7万亩退耕还林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还林工程2.2万亩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0.5万亩),加强工程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成效。2.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造林补贴、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抚育补贴、低效林改造、核桃提质增效及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等林业重点建设项目,争取国家、省更多的项目扶持。3.完成各项造林绿化任务50万亩以上,其中:人工造林13万亩,封山育林4.3万亩,低效林改造12万亩,森林抚育18万亩,核桃提质增效3.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500万株。完成绿化荒山行动105.49万亩(人工造林2.77万亩,封山育林102.72万亩)。4.继续以工程项目为重点,不断探索创新营造林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营造林质量,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增加森林植被,改善林分结构,不断提高环境承载力,为建设“美丽保山”做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是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编制为10名,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0人,退休人员1人;不在编车辆2辆,其中1辆于2013年报废,手续在待批中。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1.8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0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6.39万元;项目支出为45.50万元,是上一年结转经费。
(一)基本支出: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39万元。
1.工资和福利支出47.69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等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4.74万元
其中:福利费0.03万元,职教工会费1.8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4万元,业务经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财政没有安排,行政运行费2.85万元用于单位办公经费和日常工作运行。
3.个人和家庭补助3.96万元。
其中:退休费3.94万元,独子费0.02万元。
(二)项目支出:上一年结转项目经费45.5万元,用于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抚育、低效林等项目支出45.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没有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本单位野外工作较多,车辆使用频繁。主要用于保障营林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15年增加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上一年没有预算,实际需要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涉及的项目检查验收和双增目标考核工作接待需要少量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