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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06_B/2016-0505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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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检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机构职能与编制情况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和发生趋势的调查,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治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3、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和检疫员管理,依法实施森林植物检疫,防范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并积极开展检疫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推广;

4、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危害特点等信息和动态,并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剂、新药械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6、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7、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为科级局,行政编制7人,编制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7人,退休人员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实有2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7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53.87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16.9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8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5.98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1万元

其中:公务费1.4万元(包含办公费0.9万元,水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实际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编内一辆)、福利费0.02万元、职教工会费1.3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2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8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12.37万元、独子费0.0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共计16.92万元。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16.92万元

为上年结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控、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减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2.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编制内车辆1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且2辆车均年份较长,车辆维修、保险等费用均有上涨。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