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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06_B/2016-0505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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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木种苗站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负责宣传 、贯彻执行林木种子管理的法律 、法规管理工作;

2 、负责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核发和管理工作;

3 、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法生产 、经营林木种苗的行为;

4 、组织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考核和技术交流,协助做好执法人员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

5 、负责编制上报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的中 、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以及林木种苗工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6 、负责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管理,组织 、指导林木种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品种选育 、审核 、申报以及林木良种的繁殖推广工作;

7 、组织开展林木种苗采收 、加工 、调剂 、储备以及林木种苗产量预测调剂的工作;

8 、负责林木种质资源保护 、林木良种基地建设 、林木良种补贴等林木种苗工程的技术指导 、审核以及验收工作;

9 、负责林木种苗生产技术指导 、林木种苗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工作等有关林木种苗管理的各项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保市机编办〔2012〕120号文件,对保山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的请示》的批复,市编委核定保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保山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为市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为10人 ,实有人数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7.7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30万元,农林水支出51.30万元。

四、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3.6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36.36万元,增长19.91%,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3.6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7.24万元,增长19.9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日常公用经费政策性调整。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9.4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1.37%。包括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卫费。

2.商品服务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等。其中:公务费2.57万元、福利费0.02万元、职教工会费1.5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主要用于独子费奖励补助,核定标准每人每月5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递减5%,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法生产 、经营林木种苗的行为;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管理,组织 、指导林木种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品种选育 、审核 、申报以及林木良种的繁殖推广工作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比,增加为0。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冬、夏季全省造林苗木检查考核、林木良种补贴项目验收等,与2015年相比,没有增加。

六、相关预算表附后

林木种苗管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