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预算编制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预算编制情况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和发生趋势的调查,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治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3、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和检疫员管理,依法实施森林植物检疫,防范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并积极开展检疫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推广;
4、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危害特点等信息和动态,并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剂、新药械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6、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7、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为科级局,行政编制7人,编制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6人,退休人员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实有2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财务总收入8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2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9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2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6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35%。
1、工资福利支出56.28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其中:公务费1.71万元(包含办公费1.36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4万元、福利费0.02万元、职教工会费1.6万元、汽车燃油费2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0.2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共计18.95万元。其中森林培育3万元,林业检疫检测9.68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27万元,其他林业支出5万元。为上年结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防控、宣传等相关工作。
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减幅22%。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2016年预算数0万元。对因工作需要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因公出国(境)单位和具体人员审批情况确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减幅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实有2辆车,2016年公车改革已上交1辆车。主要用于全市林检执法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0.1万元,2016年预算数0.1万元,增减无变化。
五、名词解释
林业发展战略: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其基本的战略思想是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的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建设。
无公害防治率:无公害防治率=无公害防治总面积/总面积
六、部门预算表
备注: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1.保山市林检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6.保山市林检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7.保山市林检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3.保山市林检局2017年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