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年保山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3、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4、指导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协调自然保护区的林政、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管理;
5、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6、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
7、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8、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
9、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强化资源安全管理
保护区管理机构要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生态保护战略决策,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工作方法,大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力度,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加强保护区野外巡护工作的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公众的法律意识,确保高黎贡山资源的安全。
2、继续改善基础设施
一是完成在建项目收尾工作,严格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二是做好保护区(国家公园)的各项编制修订,力争年内上报省厅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批准;三是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编制实施方案报请省厅批准并实施;四是做好保护区2016年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和相关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申报,积极争取“十三五”期间的相关项目。
3、继续开展保护区科研监测
一是继续实施“网护森林——保护高黎贡山行动”二期项目,研究完善项目方案;二是组织开展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2017年度生物多样性监测;三是完成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2016年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
4、继续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
抓住国家、省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的建设与发展的机遇,将国家公园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支撑生态旅游发展的主要平台来建设,依托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利用现有规划成果,积极向各级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与各科研院所加强联系,利用高黎贡山丰富的资源优势,积极争取科研监测和社区发展项目资金,推进保护区(国家公园)精细化管理。
5、认真做好项目工作,不断推进保护区的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中缅联合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努力争取项目的实施,为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做贡献;二是集中精力组织实施好高黎贡山自然教育二期项目,努力打造高黎贡山特色公众教育,推进高黎贡山自然教育进程,为生态文明教育做贡献;三是继续争取白眉长臂猿、云猫、白尾梢虹雉、大树杜鹃等明星物种的保护项目,为科学保护这些物种做贡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全面清理预算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计2017年的业务工作。实行部门预算后,部门预算一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年中一般不能追加,而且下达到各部门的预算不能调整。因此要求各科室对2017年的各项业务要有充分估计。一些不可预测的重大突发事件,如森林火灾等,在编制预算时无法预测,一旦发生只能特殊解决。
(二)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因此要求各科室在提出预算时,一要充分反映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对各项工作,都要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要考虑财力的可能,根据财政收入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三是对所申请的资金合理分类排序,让财政部门了解部门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8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财务总收入49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8.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8.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6.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1.7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6.42万元(本级财力259.49万元,专项收入86.9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2万元,占总支出的41.43%,项目支出291.79万元(本年项目140万元、上年结转151.79万元)占总支出的58.5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如下:
1、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130201款行政运行179.4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汽燃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3、2130210款林业自然保护区60.0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项目实施方面的支出。
4、2130210款林业自然保护区121.94万元,主要反映中央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项目实施方面的支出。
5、2130210款林业自然保护区20.00万元,主要反映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开展方面的支出。
6、2130204款林业事业机构3.1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高黎贡山兜兰回归监测项目方面的支出。
7、2130205款森林培育0.7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资源保护管理补助项目方面的支出。
8、2130209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90万元,主要反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共管理项目方面的支出。
9、2130211款动植物保护8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保护高黎贡山行动”天然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项目实施方面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42万元,比2016年预算142.06万元增加64.3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政策性调整,2017年将对个人的公车补助预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68.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3%。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每月按照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0%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5%。
其中:公务费6.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福利费0.05万元、职教工会费4.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20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安排的公务费6.93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万元,其中:独子费0.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
核定标准: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7年安排的项目资金140万元,其中: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60万元和“保护高黎贡山行动”天然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捐赠项目80万元。
为提高保护区资源保护、科研监测、森林防火、社区工作,维护保护资源安全,促进周边社区和谐稳定,确保实施好高黎贡山保护区管护项目开展,安排经费60万元。“保护高黎贡山行动”天然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项目80万元是由中国绿化基金会捐赠实施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项目。
2、上年结转安排支出经费151.79万元
2016年年末单位拨款收入结转的项目资金为151.79万元,其中:中央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贴项目121.94万元、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0.00万元、高黎贡山杏黄兜兰回归监测管理项目经费3.1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共管护项目5.90万元、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补助资金项目0.76万元。2017年,本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工作的相关管理使用规定列支。
五、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林业发展战略: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其基本的战略思想是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的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建设。
无公害防治率:无公害防治率=无公害防治总面积/总面积
六、部门预算表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01表-09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