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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19-0202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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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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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通知》(保市机编[2016]20号)文件精神,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加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的牌子)为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护局、管护分局、管护站三级垂直”的管理体制,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3.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4.指导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的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协调自然保护区的林政、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管理;

5.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6.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

7.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8.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

9.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内设办公室、计财科、资源管理科、科技科、社区工作科、生态旅游管理科、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7个正科级机构,下设2个正科级派出机构(隆阳分局、腾冲分局),隆阳分局下设5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芒宽管护站、百花岭管护站、赛格管护站、坝湾管护站、赧亢管护站),腾冲分局下设6个股所级派驻乡镇机构(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整顶管护站)。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局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人、现实有17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建为引领,抓好保护区各项工作

一是抓好队伍的建设。以抓学习提高为重点,以干事创业为落脚点,要求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做出表率。二是以“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为抓手,继续抓好党建示范点创建和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三是以制度建设为落脚点,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四是抓好社区共建双推进工作。五是加强社区管护工作。六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强化措施,全面做好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加大火灾管控力度,确保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防火期共发放防火宣传单20000多份,刷新永久和半永久性宣传牌140块,开展防火野外巡护达9230多人次,积极争取和安排工作经费433,000.00元,2018年取得了保护区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2)加大巡护力度,依法开展资源管护工作。积极参加“绿盾2018”“守护神3、4号”等专项行动。2018年,保护区开展日常资源巡护管理共40113人次,开展武装联合巡护7次,开展巡护督查工作1次。

(3)中央七部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获得优秀。管护局认真组织迎接评估检查,评估专家组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1-2017年的保护管理工作从管理基础、管理行动、管理保障、管理成效和负面影响六个方面进行了评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得了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好成绩。

(4)建立跨境保护机制,加强中缅边境资源管护。2018年,腾冲分局在自治管理站辖区中缅边境设置警示牌12块,农林交错地段设置野生动物警示宣传牌92块,设置信息员1名,不断增强边境的管控和巡护值守工作。

3.抓好项目实施,提升保护区综合服务功能

(1)做好保山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项目总投资13,200,00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0,000.00元,中央投资已到位,完成百花岭-金厂河、百花岭、林家铺服务区过滤蓄水池、澡塘河生态旅游环线步行道、栈道、观景平台、林家铺防火公路道路挡墙、排水沟、撒马坝-朱农地步道、天台山一线步道等工程的局部修复和建设。

(2)加强与省林业规划院的协调,做好保护区十年总体规划文本的编制修订。

(3)认真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森林眼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推广应用项目、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完成投资1,100,000.00元,其中设施设备建设1,085,000.00元,实时传输网络保障15,000.00元。

(4)组织开展公益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2018年,实施的工程项目共有12个,所有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4.认真开展保护区科研监测

(1)组织开展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组织保护区技术人员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已完成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监测2017年度总结及2018年野生动物监测野外调查、目标树种(大树杜鹃、长蕊木兰、保山茜)物候观察、动植物利用调查等工作,逐步摸清资源分布现状和消长变化趋势,为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相应的科学依据。

(2)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巡护监测工作。组织百花岭、赛格、坝湾、赧亢、大塘、自治等有猿管理站,有序开展高黎贡白眉长臂猿定群定猿定人巡护监测工作。

(3)完成高黎贡山极小种群白眉长臂猿调查与保护项目。开展高黎贡山极小种群白眉长臂猿保护项目,开展资源本底调查,制作宣传图册500册、标牌9块,编制《保山市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保护实施方案》和《高黎贡白眉长臂猿种群数量与分布调查报告》两份报告。

(4)继续实施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人熊冲突调查与监测项目。与中国林科院合作实施的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人熊冲突调查与监测项目,按计划对布设黑熊红外监测陷阱10个及设置红外相机30台开展调查监测工作。

(5)完成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白眉长臂猿保护展示体系建设”“白眉长臂猿拯救设施设备建设”“白眉长臂猿野外救护及生境维护(白眉长臂猿监测与反偷猎巡护)”“白眉长臂猿栖息地恢复试点(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腾冲片区)白眉长臂猿极小种群本底调查及栖息地保护项目)”“杏黄兜兰回归及后续管理监测”等5个项目顺利通过市林业局组织检查验收。

(6)引进高黎贡山蛾类多样性初步调查项目。与大理大学合作开展高黎贡山蛾类多样性初步调查项目,项目资金30,000.00元。

5.国家公园建设管理有序推进

(1)提高公众环境教育能力

进一步加强百花岭科研考察监测站的管理,2018年完成政府各种接待15次,共组织接待了大中专学生实习以及各种冬(夏)令营、自然教育、旅游、考察、调研等活动近50多(场)次120000余人次,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2)积极参加“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系列纪念活动。积极参加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45周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成立40周年展览活动,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租用30平方米展位,拍摄60秒钟的人与生物圈保护区宣传短片,收集整理展出资料,圆满完成宣传展出。

(3)搞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对外宣传。一是与市文化局合作完成了《中国高黎贡山东方黄石公园--云南保山生态文化建设成果展》移动展板制作。二是与昆明航空杂志社签订《昆明航空杂志》一年合约期,完成4期宣传文章刊登。

(4)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户外运动大本营”。管护局协助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公司在腾冲再次成功举办了“高黎贡超级山径赛by UTMB®”。

(5)按照省林草局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要求,结合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的附图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矢量数据,并已报送省林草局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

(6)组织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两年一度的综合评估工作,并接受省林草局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聘请第三方评估组进行了现地评估。

6.实施社区项目,帮助社区发展

(1)组织推进自然教育项目。继续实施自然教育二期项目。按计划认真开展摸底、筛选、选点、协调、备课等工作,组织开展了“无痕山林理念与实践”培训,成功组织赴台湾自然交流活动,组织完成了“走进宝盖山”“坝湾识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西亚传统文化与生态保护”“世界捡拾高黎贡山行动”等自然教育平台实践活动。

(2)助力脱贫攻坚,做好帮扶工作

管护局挂钩扶贫村为腾冲市中排社区、江苴村和隆阳区西亚村,派驻3名工作队员,2名动态管理人员。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组织了春节慰问走访、动态调查、帮扶专题调研等6次帮扶行动,帮扶完成烤烟、火山长山药、万寿菊计划种植任务,协调帮助完成防火通道测量设计,各项帮扶工作有序展开。2018年直接支持社区帮扶资金91,300.00元,协调争取项目9个资金1,585,000.00元;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及技能培训2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25,408.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14,05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4,711,358.0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25,408.08元,其中:本年收入4,814,050.00元,上年结转4,711,358.0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14,050.00元(本级财力3,752,500.00元,专项收入1,061,55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25,408.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14,0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54,050.00元,项目支出2,16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000.00(其中:2080502—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187,100.00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6,2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0,9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农林水支出4,325,950.00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2,165,950.00元,主要用于保山管护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160,000.00元,主要用于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经费560,000.00元、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600,000.00元、保护高黎贡山行动公益项目1,0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54,050.00元(工资福利支出2,223,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7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0.00元);项目支出2,16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0,000.00元,资本性支出2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1,182.08元,同比下降6.7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是2018年、2019年年初均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因此年初预算经费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7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保山管护局局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结合2018年本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对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本局公务接待预算经费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182.08元,同比下降11.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不存在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0.00元,减少11,182.08元,同比下降11.63%,变动原因分析说明: 保山管护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减少车辆维护费11,182.08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为0,金额0元,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若单位不存在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可注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654,0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57,919.00元,同比增长15.5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223,000.00元,比上年增加381,950.00元,增幅为20.75%。增长原因是:工资调整,其中:基本工资减少3,092.00元,减幅为0.46%;津贴补贴增加171,992.00元,增幅为21.49%;奖金减少241.00元,减幅为0.43%;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8,809.00元,减幅2.87%;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800.00元;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0,900.00元;增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00.00元(工伤保险1,500.00元、生育保险17,900.00元、失业保险1,600.00元);增加医疗费18,40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9,750.00元,比上年减少25,031.00元,减幅5.5%,单位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2019年人数比上年减少1人,核定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0元(是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增幅333.33%。

(二)项目支出:

1.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结合2019年工作计划、以及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形成年度上报项目。

2.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160,000.00元,与上年2,060,000.00元相比,增加100,000.00元,增幅为4.85%。2019年实施项目分别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保护规划编制项目56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国家公园规划相关专家完成保护专项规划审查评审,提交保护专项成果报告及矢量图层资料等20套;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管护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护区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基础管理站点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监测调查、国家公园宣传教育、社区发展及自然教育等支出;保护高黎贡山行动公益项目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高黎贡山白眉长臂猿等生物多样性监测、公众意识宣传教育,机构能力建设及维修林区巡护道路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429,7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031.00元,同比减幅5.50%,占基本支出的16.1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22,650.00元比上年减少了28,600.00元、水费7,0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7,000.00元、电费15,0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15,000.00元、邮电费25,0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25,000.00元、差旅费15,000.00元比上年减少了5,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30,000.00元、工会经费57,7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5,974.00元、福利费500.00元比上年减少了9,975.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3,900.00元比上年减少了9,4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元比上年减少了55,000.00元;在职人员每人每年公务费核定标准为6,650元;公务用车每车每年汽车燃料费核定标准为35,000.0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高黎贡山保山管护局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160,000.00元,编制绩效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33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2,160,000.00元,编制绩效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33个。2019年保山管护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其他公开信息

无。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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