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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19-020201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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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原保山市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其职能主要有: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建设、国土绿化和退耕还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督促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低效林改造等营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并负责对县区作业设计的审核、审批。

(3)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等工作。

(4)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造林项目及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国家项目资金扶持。

(5)协调市计划、财政、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县区做好各项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实绩考核,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搞好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

(6)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检查指导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2018年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

(一)2018年营造林任务

根据《保山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营林生产任务的通知》(保林发〔2018〕26号),全市2018年营林生产任务52.6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09万亩(退耕还林1.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38万亩、国家造林补贴5.45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96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19.5万亩、低效林改造12万亩(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5万亩、省级低效林改造7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0.1万亩。分县(市、区)情况为:隆阳区16.3万亩(人工造林2.8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低效林改造3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施甸县6.75万亩(人工造林1.75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低效林改造3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腾冲市12.81万亩(人工造林2.71万亩、森林抚育7.5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0.1万亩);龙陵县6.38万亩(人工造林0.88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低效林改造2.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昌宁县10.45万亩(人工造林1.95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低效林改造2.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3万亩)。

(二)营造林任务及投资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营造林52.69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其中:人工造林10.09万亩(退耕还林1.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森林抚育19.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低效林改造12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投资8167万元,其中:人工造林3942.5万元,森林经营4224.5万元(森林抚育1950万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00万元,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525万元,省级低效林改造689.5万元,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现有林改培50万元,封山育林210万元)。按县区分:

隆阳区完成16.3万亩,为年度任务16.3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2.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6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施甸县完成6.75万亩,为年度任务6.75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7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为年度任务100%。

腾冲市完成12.81万亩,为年度任务12.81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2.71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7.5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0.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

龙陵县完成6.38万亩,为年度任务6.38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0.88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2万亩,为年度任务100%。

昌宁县完成10.45万亩,为年度任务10.45万亩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95万亩,为年度任务100%;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2.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3万亩,为年度任务100%。

二、林业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一)2018年林业扶贫攻坚目标任务

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部门2018年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开组办〔2018〕10号),全市2018年林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

1.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投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资金不低于8100万元,完成营造林任务52万亩,完成人工造林1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森林抚育19.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低效林改造12万亩。

3.实施天然林停伐725万亩,投资不少于9000 万元。

4.发展5户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社,2户省级龙头企业;10户林农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3户市级龙头企业。

5.实施生态护林员精准脱贫不少于1200人。

(二)林业扶贫攻坚年度任务推进情况

一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67.68万亩,获得补偿资金5622.07万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12.4%,16.0285万户农户从中受益2243.00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下拨到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补偿资金兑付工作。二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到位资金8129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0.4%;完成营造林52.69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其中:完成人工造林10.09万亩(退耕还林1.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森林抚育19.5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726万亩,预计获得补助资金9400.00万元,目前已到位9438.07万元,为计划的100%。三是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完成低效林改造12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00%。四是完成省级龙头企业认定8户,为年度任务的400%;市级龙头企业3户、林农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14户已完成实地考察、和评审工作,于8月21日进行公示(7天),待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正式对外公布认定结果;省级示范社5户已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联文向省级部门上报,待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和考察。五是落实生态护林员1264名(隆阳区360名,施甸县210名,昌宁县90名,龙陵县604名),为年度任务的105.3%,获得补助资金1264.00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县区,选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64人已开展巡山护林工作,管护资金按照实施方案以及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的劳务合同逐月考核发放。

同时,积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征占用林地报批工作,截至7月底,全市共获公益性项目使用林地11件、567.6亩,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78.00万元。待批公益性项目6个,面积260.7亩,批复后将免收植被恢复费173.00万元。

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昌宁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整合工作会议纪要》(2018年第1期),市林业局给予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4700.00万元,现已争取昌宁县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5万亩,国家投资8000.00万元,其中第一年补助资金4500.00万元(种苗造林费2000.00万元,现金补助25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争取森林抚育任务3万亩,到位资金300.0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到位4800.00万元,为任务的102%。

三、退耕还林工程推进情况

(一)退耕还林年度任务

2018年全市退耕还林目标任务19.6万亩,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18.4万亩(2017年度1.8万亩,2018年度16.6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1.2万亩(2017年度0.5万亩,2018年度0.7万亩)。

1、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8月)《关于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云发改西部[2017]1060号),下达我市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1.8万亩,其中:隆阳区0.8万亩,施甸县0.5万亩,昌宁县0.5万亩;根据云南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 省农业厅 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1月)《关于下达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云发改西部[2018]133号),下达我市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16.6万亩,其中:隆阳区6.6万亩,施甸县2万亩,龙陵县3万亩,昌宁县5万亩。

2、陡坡地生态治理年度任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通知》(云财农[2017]52号),下达我市2017年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0.5万亩(施甸县);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及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通知》(云财农〔2018〕56号),下达我市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0.7万亩,其中:隆阳区0.5万亩,昌宁县0.2万亩。

(二)退耕还林任务推进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2017年度退耕还林任务2.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5万亩),任务已全部完成,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00%。其中:隆阳区完成0.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施甸县完成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0.5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5万亩,昌宁县完成0.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

全市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16.6万亩(隆阳区6.6万亩,施甸县2万亩,龙陵县3万亩,昌宁县5万亩),截至目前,完成造林15.3万亩(隆阳区6.6万亩,施甸县0.9万亩,龙陵县2.8万亩,昌宁县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92.2%。未完成度1.3万亩全部为夏季造林树种(施甸县1.1万亩、龙陵县0.2万亩),预计在2019年8月底全部完成。

2018年0.7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已全部完成,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00%,其中:隆阳区0.5万亩,昌宁县0.2万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982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82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11982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82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98200.00元,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8200.00元(本级财力1198200.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82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98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2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0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100.00元,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00000.00元,2130201行政运行8952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982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301工资福利支出930500.00元,30101基本工资271600.00元,30102津贴补贴425100.00元,30103奖金2270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0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300.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300.00元,30114医疗费1600.00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67300.00元,30201办公费5000.00元,30205水费1000.00元,30206电费1000.00元,30207邮电费1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2500.00元,30211差旅费25000.00元,30216培训费321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30218专用材料费5000.00元,30226劳务费4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24400.00元,30229福利费3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44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0元,30307医疗费补助200.00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00.00元,同比下降26.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00元,同比增长(下降)0.00%。主要是单位无出国(境)计划。(变动原因分析说明)。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00.00元,同比下降50.00%。主要是根据2018年接待费决算数为17000.00元,因此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单位今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增加0.00元,同比增长0.00%,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无变化。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982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88998.00元,同比增长20.79%,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增加97480.00元,新增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300.00元,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300.00元,新增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主要是今年增加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00000.00元。其中: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检查验收、督促指导、技术培训、能力建设、考核。等方面。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67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18.00元,同比减少2.59%,占基本支出的19.49%,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00.00元,办公费减少8000.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单位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19年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点击下载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