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以沼气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和督导,抓好全市沼气工程的质量和监督。并做好技术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3、负责农村能源试验、示范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搞好农村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
4、及时向上级编报农村能源统计报表及工作情况。
5、完成林业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8人,在职5人,退休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明确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的深刻内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推动保山市农村能源事业跨越发展。
贯彻国务院建设节约型社会,对节柴炉灶和太阳能的推广,以确保农村能源项目的检验和环境的保护。每年进行太阳能项目的申报、宣传、推广、实施、检查验收及综合的示范;对于贫困村开展太阳能热利用示范样板建设;为进一步推广太阳能热利用的普及,减低价值消耗,做好巩固工作。建设内容包括农村能源项目管理、宣传推广、检查验收、督促指导、技术培训、能力建设、考核。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658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88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7784.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88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648800.00元,上年结转17784.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8800.00元(本级财力548800.00元,专项收入10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88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8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88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355900.00元,主要用于统发在职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7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的支出;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体检费。
4.“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64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等;
5.“2101102林业事业机构”27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医疗费补助。
6.“2101103林业事业机构”207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7.“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1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宣传、推广、实施、检查验收及综合示范等项目运行。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488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3500.00元,(30101基本工资175200.00元;30102津贴补贴106500.00元;30103绩效工资6710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7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200.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70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00.00元;30114医疗费100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5800.00元,(基本支出30205水费200.00元;30206电费9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2500.00元;30211培训费5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8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2200.00元;30229福利费2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项目支出30201办公费10000.00元;30211差旅费25000.00元;30216培训费15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00.00元。(30305生活补助8900.00元;30307医疗费补助600.00元)
资本性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31003专用设备购置3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3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是出国交流学习机会少,不对此进行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8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不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5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0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主要是项目增加,公务出行增加。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488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61520.00元,同比增长(下降)12.63%。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9748.00元,同比增长24.61%,主要是项目增加。其中: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推广和贫困村太阳能热利用示范样板建设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培训费、资本性支出等方面。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64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209.00元,同比增(减)0.3%,占基本支出的11.66%,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采购预算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元,编制绩效指标8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元,编制绩效指标8个。2019年保山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