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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0-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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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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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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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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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资源数据核查专业技术工作。指导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保护工作。组织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监测管理。协调推进林业和草原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林业和草原部门信息化和林权交易(收储)业务的应用及数据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草原湿地保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知道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实施草原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退耕(牧)还草、还湿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属于市林草局二级财政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3人,在职人员22人。其中,站长兼主任1名(正科级),副站长兼副主任3名(副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市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90.8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6.67万亩,省级公益林134.19万亩。分县(市、区)情况是隆阳区154.33万亩,施甸县55.82万亩,腾冲市155.61万亩,龙陵县37.00万亩,昌宁县88.10万亩。按权属分为:国有244.11万亩,集体和个人224.36万亩。涉及5个县(市、区)的64个乡镇349个村民委员会、12个国有林场、8个国社合作林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水库管理处。  

2.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保护: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725.9663万亩,其中:隆阳区80.33万亩,施甸县51.35万亩,腾冲市270.52万亩,龙陵县173.9963万亩,昌宁县148.3万亩。按权属分:国有63.96万亩,集体和个人662.01万亩。项目涉及五县(市、区)68个乡(镇),25个国有单位,745个村(社区),214902户农户。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在各项目管理中,我市做到了“五个到位”,一是责任状签订到位。市与县、县与乡逐级签订了公益林、天然林目标责任状,落实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和补偿的任务、目标和责任;二是管护合同签订到位。  

3.生态护林员:自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启动以来,中央和省财政共安排保山市生态护林员4094名,建立统一的管护体系,优化责任区,合理布局护林员岗位,统一管护权责和劳务费标准,形成森林管护“一张网”,筑牢护林“防火墙”;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将公益林、天然林、生态护林员三个重要项目管护有机整合,已初步形成“县级核岗,村级聘用,乡级监管”的统一管护模式,既能提高护林员的劳动报酬,又能发挥林业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4.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市统一思想,各县(市、区)及时调整资金使用用途,在保证护林员工资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减少设备购置等管护费用,解决了管护资金不足的困难。  

5.搞好宣传培训,营造生态保护氛围  

为营造生态保护氛围,各地印制了公益林、天然林宣传单发放,对《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公益林管护知识》、《保山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6.有序推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7.加强学习,掌握知识,科学防灾救灾  

森林扑火工作不是一种简单的体力劳动,而是一门还涉及多个学科、多种科学知识的综合性较强的事业。这要求扑火队员除了对体能、技能有要求以外,还必须掌握多种知识。如何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扑火方法,如何准确判断火场蔓延趋势,如何判断风力风向,如何根据地理实际作出决策,如何在面对突发情况或有人受伤的情况下自救和救助他人等等,这些都是扑火队员必须学习掌握的。只有提高了森林扑火队员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更安全地扑火救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5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6.8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4.25万元。  

与上年637.34万元对比增加13.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1年增加了三区人才培养经费、项目变动以及各项人员经费基数的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6.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6.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6.87万元(本级财力586.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72.34万元对比增加1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1年增加了三区人才培养经费、项目变动以及各项人员经费基数的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51.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8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87万元,与上年244.34万元对比增加2.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薪级变动;项目支404.25万元,与上年328.00万元对比增加76.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三区人才”计划培养进给、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和防灾减灾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130204事业机构”193.58万元,主要用于统发在职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6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医疗费补助;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0.34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监测设备购置、草原监测统计技术培训、草原普法宣传、草原监测统计差旅费等支出。  

7.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9.05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保护支出。  

8.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7.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林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指导等工作。  

9.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35.00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扑火队森林防火支出。  

10.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计划培养。  

11.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0.5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万元,较上年11.39万元减少7.39万元,下降64.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和2021年我部门均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故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1.20万元减少0.7万元,下降58.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保办字[2019]79号)等有关规定,本着“分级对等、归口负责、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服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较上年10.19万元减少6.69万元,下降65.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较上年减少6.69万元,下降65.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车辆运行维护费的使用将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严格按局机关出台的系列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车辆的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补助资金  

1、立项依据  

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保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自检方案的通知。  

2、项目实施单位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3、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29)文件精神,保山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于201821日组建成立,20194月更名为保山市森林草原专业防火队(以下简称为市专业防火队)。市专业防火队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承担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保障等工作任务;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承担资源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病虫害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任务。  

4、项目实施内容  

针对近几年来我市春夏季气温回升快,林区干燥,大风天气增多,森林气象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市专业防火队采取一系列措施,顺利完成宣传、巡护任务。一是针对防火期内重大节日多,涉林旅游、春耕生产、上坟祭祀人员进山频繁的特点,市专业防火队牢固树立“预防大于扑救”的森林防火理念,积极主动在重点林区、关键部位、公园景区、城市面山乡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二是严控火源进山,在市森防指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隆阳区在重点防火区开展入山人员检查、登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监督和宣传。三是结合防火期特点和形势,组织队员采取摩托化机动和徒步行进的方式在市内、林区、乡镇等场所开展宣传巡护、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单,出动摩托车流动宣传,宣讲森林草原防火知识。通过宣传巡护使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在太保山至宝盖山游道上清理可燃物两次,同时对游客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减少了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达到了守护森林草原、共建“绿色保山”的目的。  

5、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下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补助经费335.0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  

1)绽放青春,保护生态,守护绿水青山,做好森林草原守护人。  

一是积极参加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活动,不断坚定队员对党忠诚、为民服务、艰苦奋斗和乐于奉献意识。二是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市林业和草原局系统工会组织的相关主题活动,不断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和荣誉感,使传承革命精神,争做新时代文明青年的理念深入队员心中。三是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积极参加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不断增强了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保护好湿地资源和生态系统。  

2)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设卡、巡护任务。  

一是针对防火期内重大节日多,涉林旅游、春耕生产、上坟祭祀人员进山频繁的特点,市专业防火队牢固树立“预防大于扑救”的森林防火理念,积极主动在重点林区、关键部位、公园景区、城市面山乡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巡护工作。二是严控火源进山,配合隆阳区在重点防火区开展入山人员检查、登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监督和宣传。三是结合防火期特点和形势,组织队员采取摩托化机动和徒步行进的方式在市内、林区、乡镇等场所开展宣传巡护,向市民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单,出动摩托车流动宣传,宣讲森林草原防火知识。通过宣传巡护使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在太保山至宝盖山游道上对游客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减少了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达到了守护森林草原、共建“绿色保山”的目的。  

3)听从指挥,迅速反应,安全圆满完成多次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开展凌晨紧急演练,做到一声令下,迅速出动,高效处置。二是防期内,为增强队员配合意识及安全扑救意识,市专业防火队全体队员积极参加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防灭火演练,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极大地提高了队员协同配合处置火情的能力。三是积极学习无人机操控技术,利用无人机开展空中宣传、空中巡护,通过空地配合,不断增强宣传效果,加大火源管控力度。  

4)扛住压力,及时总结,提升专业技能,打赢胜仗。  

一是市专业防火队注重凝心聚力、锻造队伍,坚持从实战出发,按照“火怎么扑,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强化班组扑火战术、队员体能、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训练,增强配合意识,苦练灭火本领,提高专业防灭火能力。二是组织队员进行拉练,提升队员体能素质,强化队伍战斗力。三是深入开展“一案一评”,不断在经典案例和火灾扑救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扑救意识。四是积极参加“百公里徒步拉练”,不断增强了队员团结协作和互帮互助的团队精神,磨砺了队伍意志、熟识了我市山形地貌,提升了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  

7、项目实施成效  

2021年全市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成立40人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参与巡山护林、宣传教育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各类抢险救灾任务。  

以维护生态建设为目标,围绕全市年度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85次以下,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受害率1‰以下,火案查率80%以上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通过保护,绿水青山得以保留,群众满意度较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