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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3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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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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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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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湿地生态资源保护和管理。

2.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

3.监督管理湿地公园的开发利用。

4.组织开展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政策宣传、科普知识教育、科研和科考有关项目。

5.行使管辖范围内的湿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6.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编制人数9人,其中:主任1名(由副处级领导担任),副主任2名(正科级),方案中未对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进行明确。管理中心目前暂设三个科室:综合科、科普宣教科、保护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日常监测监管,推动湿地资源管护科学化。

一是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依托科研机构开展年度的监测与评估,同时管理中心分组开展日常的动态监测,持续的监测工作为湿地保护与恢复提供了科学、详实的数据。在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西南林业大学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学院、保山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团队支持下,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3次水文与水环境监测,2次植被、植物监测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2次野生动物资源监测野外监测(包括底栖动物、两栖类、爬行类、鱼类、鸟类、兽类)。目前共监测记录到274种鸟类,包括青头潜鸭、黑鹳、玉带海雕、白头鹞、反嘴鹬、白琵鹭、灰鹤、白额雁、剑鸻、大杓鹬、斑尾塍鹬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鸟类,很多是保山甚至云南的新记录。同时也监测到高等植物992种,兽类24种,爬行类14种,两栖类动物12种,鱼类18种,底栖动物41种,昆虫已鉴定出的种类为216种,浮游生物161种。长期持续的监测调查工作,充实了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也为有效保护和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加强与周边街道、社区的协作,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在疫情期间及秋冬季候鸟最多的时段,针对野生动物和湿地鸟类集中栖息区域,配置固定巡护人员,对野生动植物进行严密的跟踪监测。

2.采取基地+专项行动工作模式,推动湿地资源管护规范化。一是联合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成立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共建基地,推动青华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二是结合重点时段开展秋冬季候鸟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各类专项行动;三是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以东、西湖、东河沿线及北庙湖等水域为重点的巡查清网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电击、爆炸物、毒药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及违法捕捉水生野生动物幼鱼(苗)行为。共出动执法车辆9台,执法人员46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收缴地笼60多个共1500余米,粘网2张共60余米,简易筏6只,捕兽夹2个。

3.开展生态恢复及外来物种清除工程,保障青华海生态安全。一是对北庙水库、东湖及泊岸外来湿地植物进行清除,并实施乡土湿地植物补植,共清除再力花、梭鱼草、美人蕉、旱伞草、花叶芦竹等外来植物9350㎡,补植水芋、水葱、泽泻、慈姑等乡土湿地植物950㎡;二是对福寿螺、牛蛙、巴西龟等外来入侵动物进行科学清理,今年5月以来,共清除福寿螺成螺及幼螺4590只,螺卵1217公斤;三是开展了保山新光唇鱼、保山裂腹鱼、国家I级保护植物莼菜等珍稀物种的繁育工作,让更多的珍稀土著物种逐步回归青华海。

4.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推动湿地保护全民参与。管理中心积极发挥区位优势,充分调动市区公众参与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目前已成立了50人的湿地保护志愿者团队,制定了志愿者管理制度、建立了志愿者档案。累计开展5次志愿者鸟类监测巡护活动,1次志愿者鸟类监测与摄影培训班。

5.引导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夯实生态旅游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认真落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在全面保护的同时,科学合理的利用好湿地资源,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湿地带来的生态福利。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为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带来了大批摄影爱好者和游客,成功带动了周边旅游地产、商业中心、医院、学校及服务行业的全面发展。据统计,自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于2020年3月31日经省级批准认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以来,每天到青华海的游客已超万人。无论是官方的考察学习,还是民间的互动交流,亦或是普通游客的探亲访友旅游,凡是外地人到保山,青华海已成为一个必去的网红打卡点,各种各样的宣传海报、宣传片都少不了青华海的身影,它不仅是一个旅游景点,更是保山对外展示城市新形象的重要窗口。

6.开展社区共建共管,促进湿地公园与周边村镇协调发展。到青华街道官田社区等周边的社区开展了湿地保护宣传进社区活动,签订了《社区共建共管协议》。通过加大宣传,转变观念,让周边居民从原来靠水吃水传统思维模式转变到依靠环境、生态资源优势来发展致富的新模式,通过共建共管这个平台,进一步完善湿地公园的管理机制,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共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真正让广大社区居民成为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受益者。这样既有效地保护湿地资源,又极大地照顾了保护区居民利益,从而缓和了湿地资源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7.全面开展科普宣教,不断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一是公园内的湿地宣教。设计制作了全套的公园标识系统,其中包括有景区导览、湿地知识、鸟类科普等内容。利用公园内的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湿地知识、鸟类知识等,让入园游玩的市民认识湿地,了解湿地。二是公园外的湿地宣教。开通了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制了各类宣传科普资料。通过城区led大屏幕科普湿地知识,在城区醒目位置广告牌上投放公益广告。在疫情期间通过微信朋友圈投放了30万次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广告,与邮政公司合作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投放了保护鸟类的公益广告。三是网络直播宣教。通过网络直播来宣传青华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湿地恢复后对人民生活的影响等,观看达30多万人次,得到观众的一致好评。此次直播线上线下的融合互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湿地恢复与保护的重要性,让“保护湿地,守护湿地”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四是开展公众活动。为各级各部门策划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同维护青华海生态安全”等系列活动, 提供菜单化、定制化的志愿活动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及青少年开展了“留住苍鹭”候鸟栖息地保护活动、观鸟导赏、“4·15国家安全日”主题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活动。开展了湿地知识进社区活动。在“世界湿地日”期间成功举办了首届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守护湿地、亲近自然”鸟类摄影大赛,吸引公众持续关注青华海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通过全方位的宣传,青华海的生态价值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理解并主动参与到守护湿地、亲近自然的队伍中来,越来越多的摄影爱好者用手中的镜头记录青华海的生态之美,与我们一起讲述青华海的生态故事。

8.不断发掘青华海生态亮点并及时向各级媒体推送稿件,全方位对外展示青华海生态之美。中心成立以来,报送的稿件被央视及其新媒体采用23次,新华社采用11次,光明日报采用5次,人民网采用11次,学习强国采用12次,其它各级各类媒体采用上百次,“世界极危鸟类青头潜鸭现身保山青华海”的新闻浏览量近1亿,刷新了保山单条新闻浏览记录。开通了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制了各类宣传科普资料,累计发放5万余份。媒体的力量让青华海湿地生态保护、鸟类保护工作进入了公众的视野,为今后推动公众参与湿地生态保护奠定了基础。

9.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助力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和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培训,提高湿地业务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了5期培训,内容涉及湿地保护管理和监测业务知识、湿地保护管理、外来物种清除补种及修复、鸟类摄影监测等,参训人数达229人次;二是我中心全体人员于今年5月份到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经验丰富北海湿地管护局培训,学习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先进经验,学习社区共建工作,切实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指导青华海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工作;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到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碧塔海国际重要湿地、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等省内部分国家湿地公园和国际重要湿地考察学习,重点学习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和国际重要湿地申报经验,为下一步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和国际重要湿地申报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2.95万元,含上年结转125.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1万元,减少27.2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资金加上年结转530.08万元,2021年项目资金加上年结转351.78万元。2021年项目资金增多,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2.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7.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5.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2.95万元(本级财力442.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1万元,减少27.2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资金加上年结转530.08万元,2021年项目资金加上年结转351.78万元。2021年项目资金增多,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2.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9万元,增长15.4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1人,相关费用增加。项目支出2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5.78万。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63万元,增长258.7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60702科普活动支出8.72万元,主要是2020年科普宣展中心建设项目经费。

2.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0万元,主要是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保险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72.8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7.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支出17.06万元,主要是2020年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专项资金。

8.2130212湿地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四个项目的支出:① 保护和管理补助经费支出35万元;②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国际重要湿地补助经费支出25.88万元; ③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补助经费支出15.12万元;④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支出15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2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年初无车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费

1.立项依据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方案的批复》(云林函〔2019〕416号)、《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方案》、《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保财资环〔2019〕23号)。

2.项目实施单位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3.项目基本概况

该项目属于《省财政厅、省林草局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19〕108号、保财资环〔2019〕23号),总投资500.00万元。根据《青华海2019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年。因该项目涉及宣教中心建设,但由于规划馆延迟搬迁,导致部分工程不能按期完工,财政收回结余资金。2021年预算项目拨款150.00万元。

4.项目实施内容

(1)合理利用区生态恢复改造

对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宣教科普中心周边7000㎡的区域(属于合理利用区)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工程。其中,清除现有的外来植物(乔木、灌木),种植乡土植物(乔木、灌木、藤本、草本),为西湖园林植物植被的改造提供示范;结合生态恢复工程,改造现有的停车场为生态停车场,满足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的停车服务功能。

(2)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布展

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占地1260㎡,为原保山市规划馆,位于西湖南边,现需要对其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布展内容:分青华海的前世(青华海的前世基本情况、保山市与其青华海湿国家地公园相关的历史、文化知识)、青华海的今生(保山市“三个万亩”生态工程基本情况、从城市公园到湿地公园、青华海湿国家地公园建设思路)、湿地公园的前景展望(优美的生态景观、野生动物的乐园、中国的观鸟圣地、青华海湿地生态产品)三个功能区。

②建设内容:展示区的布展深化设计与施工(展墙、展台、展板、多媒体展示系统、展区标识等制作及施工安装);场馆内特种照明灯具采购与安装;展览专业设备及多媒体硬件设备、系统集成、展览数字内容等项目的施工内容;展示区休息设施、服务设施、绿植配置等。

(3)湿地监测

开展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科研监测工作,内容包含水文与水环境监测、植被、植物监测、野生动物监测(鸟类、底栖动物、鱼类、两栖爬行类、哺乳类、昆虫等)、浮游生物监测、外来入侵种物种监测、监测设备购置、GIS监测数据库建立等内容。完成各项监测工作,并提交监测报告。

(4)湿地保护工程

开展西湖、东湖、北庙水库三个片区的标桩定界工作,明确边界权属。完成各片区的220棵界桩、15块界碑的标定。

(5)管护人员

按规定程序聘用临时监测、管护人员4名,聘期1年、12个月。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公园进行监测、巡护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同时,兼任宣传讲解员。

(6)国家湿地公园技术支持

聘请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的湿地专家对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进行技术咨询、审查、现场指导,确保湿地公园按照国家湿地公园标准建设,同时,为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提供技术指导。

5.资金安排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资环﹝2021﹞19号)安排150.00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

(1)完成合理利用区生态恢复改造,实现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可持续明显,改善湿地生境,增加生物多样性。

(2)完成湿地公园宣教中心布展,实现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宣传自然保护、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湿地功能、效益及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特别是湿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3)完成科普中心标本展,实现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科普湿地知识,营造保护湿地的氛围。提高周边群众科学文化素养。

(4)按时完成湿地监测,监测湿地公园范围内生物情况,努力提高管理中心的保护、管理水平,使管理、服务水平。

(5)完成项目审计。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全面系统摸清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本底情况,建立基础档案,构建起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科研监测体系,并通过教育、科研、管理、公司等多部门协同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和合力,逐步探寻出一条符合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需求的、行之有效的科学路径,以期形成管控到位、保护得当、修复科学、利用有度、公众满意的,集产、学、研、管为一体的联建模式和试验示范基地,使湿地生态状况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将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建造成保山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使之最终打造成云南乃至中国科学修复湿地的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典范奠定良好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此项业务公开内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