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1)负责组织协调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石漠化治理、国家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评比表彰等工作。
(2)申报林业重点造林项目及贫困林场扶贫项目。
(3)协调相关部门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县区做好各项政策的兑现工作,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实绩考核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
(4)指导检查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精神,纳入2021年预算单位1个,在职实有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0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
(1)绿化覆盖率: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51.21%,集镇绿化覆盖率35.18%,均超《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村庄绿化覆盖率30%的指标要求。
(2)兑付率: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114万元,兑付率50.7%,其中:种苗造林费8044万元,兑付率50.8%;现金补助16070万元,兑付率50.6%。。
(3)成活率:2019年新造林81555亩(人工造林51555亩、封山育林30000亩),成活率100%。
(4)保存率:成效检查2016年保存率28014亩(人工造林20124亩、封山育林7800亩),保存率达99.68%
(5)任务完成率: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任务完成率100%。
2、2020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业务工作方面:1.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31.85万亩,任务完成率100%,其中:人工造林17.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4.4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40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现有林改培0.60万亩,低效林改造1.00万亩,森林抚育8.00万亩,木本油料林提质增效2.00万亩。2.完成全民义务植树500万株。将工程造林布局在生态脆弱区,重点向“三沿”区域倾斜,2020年人工造林项目布局在“三沿”区域14.82万亩,占17.25万亩的86%。
(2)林草业行业脱贫攻坚方面:1、制定各级巡视、成效考核、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监督指导、跟踪问效、专项稽查力度,全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要求各县(区)在安排项目时做到向贫困地区集中,向建档立卡的贫困乡、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2、全年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行业扶贫部门考评指标体系(组织保障、任务完成、平时工作)开展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生态建设扶贫、生态补偿扶贫、林草就业扶贫(护林员)、林草技术推广培训、脱贫攻坚用地保障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共争取到位生态扶贫资金3.7615亿元,投入4个贫困县3.0424亿元,占到位资金的80.9%。全年向市扶贫办报送行业扶贫信息16篇、典型案例6篇,形成年度行业扶贫档案21盒(扶贫档案3盒,支撑材料18盒),完成上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行业扶贫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林草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16-2020年林草行业脱贫攻坚工作总结》,1月19日通过市扶贫办2020年度行业扶贫考评,保山市林草局行业扶贫考评结果为100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8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退休人员二名,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缩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82万元(本级财力106.8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退休人员二名,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缩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2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退休人员二名,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缩减;项目支出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持平原因为未增加新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类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职工医疗费。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
6.2130201行政运行83.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1.82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基本支出101.82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68.88万元(30101基本工资28.57万元;30102津贴补贴37.93万元;30103奖金2.3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11.75万元(30201办公费0.70万元,;30205水费0.02万元;30206电费0.23万元;30207邮电费0.45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33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50万元;30228工会经费2.33万元;30229福利费0.0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1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30212其他社会保障费1.20万元);30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4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0.02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310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项目支出5.00万元,其中:302商品服务与支出5.00万元(30226劳务费5.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无,金额0.0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退耕还林管理经费0.40万元,其中办公室用复印纸采购(A090101复印纸25箱,本级财力0.4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林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0人次。
与去年持平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保办字〔2019〕79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拟定接待方案并按照程序报批,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的一律不予报销接待费用。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接待清单据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据实反映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据实反映接待费用等明细。执行接待分级管理,对口承接制度。接待用餐执行一接待一结算,用餐后由接待经办人员使用公务卡及时结算,凭接待公函或电话记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菜单、商家正规发票、刷卡小票,在接待结束到按时财务室报账。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严禁记账消费。这些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我局的公务接待工作起到了严格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同时缩减了财政预算,节约了国家资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去年持平原因为我局公务车严格按照《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使用,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退耕还林管理经费
1.立项依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林退发〔2018〕54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财农〔2015〕25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个部门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15〕46号)、《关于完善陡坡地生态治理相关政策的通知》(云林联发〔2015〕2号)、云南省发改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17〕1669号)。
2.项目实施单位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3.项目基本概况
完成年度退耕还林目标任务,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组织开展退耕还林任务市级督促检查工作;配合省级完成退耕还林任务核查;配合国家完成退耕还林任务核查。
4.项目实施内容
(1)退耕还林任务,任务完成率100%。
(2)造林面积合格率>=80%,一般地区造林成活率85%以上或干热河谷地区造林成活70%以上面积占80%以上。
(3)2021年8月底前全面15000亩完成建设任务。
(4)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元/亩)=400元,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种苗造林费400元/亩。
(5)陡坡地生态治理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元/亩)=300元,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种苗造林费300元/亩。
(6)提供就业岗位>=6,提供就业岗位不低于6万人次。
(7)增加林地面积15000亩。
(8)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15000亩,减少水土流失15000亩。
5.资金安排情况
退耕还林补助经费5.00万元,到位率100%。
6.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年度退耕还林目标任务,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完成1.5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建设,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0.8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组织开展2018年度、2020年度任务市级督促检查工作;配合省级完成2019年度(第三年)任务核查;配合国家完成2017年度(第五年)任务核查。退耕还林任务建设,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14.1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组织开展2017年度、2019年度任务市级督促检查工作。
7.项目实施成效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5.30万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增加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咨询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3.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 万元,同比减少17.49%,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我站严格执行“三公”相关管理规定,加强了 “三公”经费的开支管理工作,特别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进行管控,开支大幅减少。另一方面,我局2021年新增二名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减少,因此办公费开支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