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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1)负责组织协调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石漠化治理、国家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评比表彰等工作。
(2)申报林业重点造林项目及贫困林场扶贫项目。
(3)协调相关部门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县区做好各项政策的兑现工作,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实绩考核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
(4)指导检查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内设机构1个,包括:造林绿化办。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1年“五率”指标完成情况
(1)绿化覆盖率: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51.21%,集镇绿化覆盖率35.18%,均超《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村庄绿化覆盖率30%的指标要求。
(2)兑付率: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28,260,000元,兑付率50.7%,其中:种苗造林费77,060,000元,兑付率50.8%;现金补助151,200,000元,兑付率50.6%。
(3)成活率:2019年新造林81555亩(人工造林51555亩、封山育林30000亩),成活率100%。
(4)保存率:成效检查2016年保存率28014亩(人工造林20124亩、封山育林7800亩),保存率达99.68%
(5)任务完成率:2021年全市营造林任务26.873万亩,任务完成率100%。
2、2021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业务工作方面:1.2021年全市营造林任务26.873万亩,任务完成率100%,其中:人工造林3.47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0.8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38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043万亩造林补贴0.55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低效林改造3.00万亩,森林抚育17.00万亩,木材战略储备现有林改培0.40万亩。2.完成全民义务植树500万株。将工程造林布局在生态脆弱区,重点向“三沿”区域倾斜,2021年人工造林项目布局在“三沿”区域14.82万亩,占17.25万亩的86%。
(2)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方面:1、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管理。一是抓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持续抓好15个林场254.76万亩林地管理工作,其中: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128.13万亩(国有权属109.28万亩、集体权属18.85万亩),国家级118.72万亩、省级9.41万亩,每年获得管护和补偿费用1330.33万元;区划商品林面积121.95万亩,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74.31万亩,每年获得管护和补助费用804.52万元。二是抓好森林培育工作,推进绿色发展。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49万亩,其中森林抚育2.09万亩、木材战略储备现有林改培0.4万亩。三是完成2020年度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工作。依据《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考核内容,按照林场自查自评、县级检查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要求,对2020年度各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上取得的成效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配合省林草局完成了对保山市2020年度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年度考核工作。2、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2021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4个、补助资金90万元,项目设计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4个林场。截至目前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三个林场已完成施工。施甸县因建房用地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正在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商解决,预计12月底完成施工。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建设2个、补助资金114万元,其中:腾冲市苏江国有林场60万元,用于林区防火通道建设和林场饮用水管道建设;隆阳区国有林场56万元,为区级财政扶贫整合资金,用于管护房建设。截止目前隆阳区、腾冲市已完成施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8,6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8,60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78,600.00元,较上年增加了110,400.00元,上升10.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8,600.00元,较上年增加了110,400.00元,上升10.34%;政府性基金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8月新招录2名公务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8,6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78,6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8,600.00元(本级财力1,178,600.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8,600.00元,较上年增加了110,400.00元,上升10.34%。其中:本年收入1,178,600.00元,较上年增加了110,400.00元,上升10.34%。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8,600.00元,较上年增加了110,400.00元,上升10.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8月新招录2名公务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8,6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8,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6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0,4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8月新招录2名公务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持平原因为未增加新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7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8,1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及职工医疗费。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1,9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
6.2130201行政运行1,127,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128,600.00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979,000.00元(30101基本工资299,900.00元;30102津贴补贴432,300.00元;30103奖金25,00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7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100.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90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00.00元;30114医疗费13,200.00元);302商品服务支出147,200.00元(30201办公费18,200.00元;30207邮电费2,400.00元;30228工会经费25,700.00元;30229福利费3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4,4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30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0元(30307医疗费补助400.00万元);310资本性支出0.00元。
项目支出50,000.00元,其中:302商品服务与支出50,000.00元(30205水费300.00元;30206电费2,500.00元;30207邮电费3,8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3,500.00元;30226劳务费39,9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林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6次,共计接待约20人次。
比去年减少原因:我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同时缩减了财政预算,节约了国家资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去年持平原因:为我站公务车严格按照《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使用,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内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其他运转经费——退耕还林管理项目经费
1.立项依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林退发〔2018〕54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财农〔2015〕25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个部门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15〕46号)、《关于完善陡坡地生态治理相关政策的通知》(云林联发〔2015〕2号)、云南省发改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17〕1669号)。
2.项目实施单位
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
3.项目基本概况
完成年度退耕还林目标任务,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组织开展退耕还林任务市级督促检查工作;配合省级完成退耕还林任务核查;配合国家完成退耕还林任务核查。
4.项目实施内容
(1)退耕还林任务,任务完成率100%。
(2)造林面积合格率>=80%,一般地区造林成活率85%以上或干热河谷地区造林成活70%以上面积占80%以上。
(3)2022年8月底前全面15000亩完成建设任务。
(4)新一轮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元/亩)=400元,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种苗造林费400元/亩。
(5)陡坡地生态治理种苗造林费补助标准(元/亩)=300元,县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种苗造林费300元/亩。
(6)提供就业岗位>=6,提供就业岗位不低于6万人次。
(7)增加林地面积15000亩。
(8)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15000亩,减少水土流失15000亩。
5.资金安排情况
退耕还林补助经费50,000.00元,到位率100%。
6.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年度退耕还林目标任务,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完成1.50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建设,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0.8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70万亩;组织开展2018年度、2020年度任务市级督促检查工作;配合省级完成2021年度(第三年)任务核查;配合国家完成2019年度(第五年)任务核查。退耕还林任务建设,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14.1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90万亩。组织开展2020年度、2022年度任务市级督促检查工作。
7.项目实施成效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5.30万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生态效益指标:增加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149,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00.00元,同比增加8.67%,主要原因分析我站2021年8月新招录2名公务员,在职人员增加,因此办公费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生态修复和产业管理站资产总额732,875.76元,其中:流动资产27,722.76元,固定资产639,15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495.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645.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500111